ISO17025:2017不符合检测工作的控制管理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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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so17025:2017仪器设备的控制管理程序

iso17025:2017仪器设备的控制管理程序

1.目的对仪器设备实施有效的管理,确保其使用过程符合要求,以保证检测结果的准确性。

2.范围适用于对检测仪器设备及其软件的配置、使用和维护、管理。

3. 职责3.1技术负责人应:3.1.1负责组织对仪器设备全过程的监督。

3.1.2负责仪器设备检定、维修、降级、报废的审核批准。

3.2仪器设备和消耗品管理员应:3.2.1负责对仪器设备使用的监督;3.2.2负责仪器设备的维护及修理的实施及相关记录;3.3 文件和档案管理员应:3.3.1负责仪器设备使用、维修、降级、报废等记录的保管;3.3.2负责仪器设备档案管理。

3.4 检测人员应:3.4.1负责做好仪器设备的使用记录,完成日常保养维护工作。

4.工作程序4.1 仪器设备购置及验收见《外部支持服务和供应品管理程序》。

4.2 仪器设备的标识4.2.1用于检测的仪器设备由仪器设备和消耗品管理员统一登记建帐、分类编号(见《仪器设备登记表》),该编号应具唯一性,并对该设备粘贴表明其状态的三色标识,以便识别仪器设备的量值溯源状态,防止仪器设备的超期超范围使用。

4.2.2标识的分类4.2.2.1合格证(绿色)4.2.2.1.1计量检定合格者;4.2.2.1.2设备不必检定,经检查功能正常者;4.2.2.1.3设备无法检定,经对比或鉴定适用者。

4.2.2.2准用证(黄色)4.2.2.2.1多功能仪器设备,某些功能已丧失,但检测工作所用某项功能正常,且经校准合格者;4.2.2.2.2测试设备某一量程精度不合格,但检测某项工作所用量程合格者;4.2.2.2.3降级使用者。

4.2.2.3停用证(红色)4.2.2.3.1检测仪器设备经计量检定不合格者;4.2.2.3.2检测仪器设备损坏者;4.2.2.3.3检测仪器设备性能无法确定者;4.2.2.3.4检测仪器设备超过检定周期者。

4.2.2.4对贴有停用证(红色标志)的仪器设备禁止使用,对贴有准用证(黄色标志)的仪器设备只能使用其正常的功能部分。

数据控制与信息管理程序(ISO17025-2017)

数据控制与信息管理程序(ISO17025-2017)

文件制修订记录1.0目的:为保证实验室采用计算机化和非计算机化检测校准工作的数据收集、处理、记录、报告、存储、检索、传输的准确、可靠、有效和保密,特制定本程序。

2.0适用范围本程序适用于计算机化和非计算机化进行检测校准过程的数据收集、处理、记录、报告、存储、检索、传输的控制与管理。

3.0引用文件3.1 CNAS-CL01:2018《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ISO/IEC17025:2017)3.2 CL01-G001:2018《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应用说明4.0职责4.1检测校准人员准确采集和记录原始数据和结果,按规范和技术要求计算和处理数据。

4.2管理部专人负责检测校准原始记录、数据的统一保存管理。

5.0程序5.1用于数据和信息收集、处理、记录、报告、存储、检索、传输的信息管理系统,在投入使用前按新到测量设备进行验收,包括清点资料、附件、测量软件等,对其功能和技术性能进行有效确认,完成《设备(软件)验收确认记录》。

5.2对管理系统的变更、修改等,需重新进行验收确认。

5.3信息管理系统由专人负责(设备负责人)管理使用,设置密码(口令),确保测量控制软件的正确、有效、安全运行,以及系统突然失效的紧急措施办法。

5.4工作人员在使用信息管理系统时,包括实施操作使用测量控制软件前,应详细阅读有关说明文件(包括说明书、手册和参考数据等),充分了解测量过程和原理,以及有关使用注意事项。

5.5工作人员按照说明文件或软件提示执行测量程序。

如果测量过程中出现不正常现象,应立即停止测量工作。

同时报告管理层人员,组织分析根本原因,排除故障因素后再继续进行,需要记录详细情况。

5.6检测校准工作完成后,测量数据和结果应实时打印、或书面记录、或电子媒体(光盘、U盘、磁盘等)形式保存。

5.7工作人员对数据在转移过程中严格进行符合规定和要求的修约、计算、变更处理,并在原始记录上详细记录。

5.8原始记录中发生记录错误需要进行更正时,当事人员在错误数据上划二条横杠后,然后在旁边填写正确数据,并签名和时间。

ISO17025:2017实验室-不符合工作控制程序

ISO17025:2017实验室-不符合工作控制程序

1 目的为了及时发现、有效控制检测活动和管理体系运行中的不符合工作,保证检测活动或结果符合各活动程序文件、与客户协商一致的要求,不断完善管理体系。

2 范围本程序适用于对不符合检测工作的控制。

3 定义3.1 不符合检测工作:指当检测工作的任何方面,或该工作的结果不符合其程序或与顾客达成一致的要求。

3.2 纠正:为消除已发现的不合格所采取的活动或措施。

4 职责4.1 相关检验人员和质量监督员负责对检测过程中的各环节中所出现的不符合工作进行识别,并跟踪不符合工作的处理结果。

4.2 相关检验人员负责对不符合工作采取纠正措施。

4.3 技术负责人和质量负责人组织对相关不符合检测工作进行调查,分析原因;主任批准纠正措施实施所需资源;质量负责人负责对纠正措施的实施结果进行验证。

5 程序5.1 不符合工作的识别不符合工作可能发生在管理体系和检测活动中的各个环节,中心所有人员都应随时注意并及时发现检测工作中的不符合工作。

不符合工作的发现可以通过以下方法,且不仅限于:a.人员操作差错;b.方法和方法确认的缺陷;c.环境条件失控;d. 客户的意见和投诉;e. 人员考核;f.抽样的差错;g.校准溯源失控;h. 仪器设备检定/校准;i.数据处理差错;j.计算机问题;k.报告差错;l.内部管理体系审核结果;m.管理评审结果;n.可能存在的改进机会;o.分包方的失误;p.客户的投诉;q. 内部审核和外部审核;r.内部质量控制结果;s.消耗材料的核查;t.其他环节;u.服务和供应品的采购验收;v.参加能力验证和比对活动的结果等。

5.2 不符合工作的分类根据不符合可能造成的后果,将不符合分为轻微不符合、一般不符合、严重不符合三种。

5.2.1 轻微不符合指检测人员工作疏忽、求快图省事、对程序和检测方法规定不了解等原因造成的不会对检测质量造成不良后果的不符合,不直接影响检测结果的不合格工作。

如:记录信息不完整、样品实验前的放置时间不够、检测报告录。

ISO17025-2017不符合工作控制程序

ISO17025-2017不符合工作控制程序

文件制修订记录1.0目的对检测工作中出现的不符合项进行识控制,以保证管理体系的有效运行。

2.0适用范围适用于对管理体系管理要求和技术要求中的不符合活动的识别、评价、可接受性评估、纠正、处置、应用的控制。

3.0职责3.1质量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分别负责对管理体系和技术运作环节中所出现的不符合工作纠正措施的提出及完成情况审批,并行使是否批准恢复被停止的不符合工作的权力;3.2 各部门负责对在本部门发现的不符合工作的原因分析及纠正措施的实施;3.3 质量监督员负责跟踪并验证非内审不符合工作的处理结果;3.4 内审员负责跟踪并验证内审活动中发现的不符合工作的处理结果;3.5 质量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负责定期对已完成纠正的不符合工作的复查。

4.0管理程序4.1 不符合工作的识别步骤4.1.1所有人员都可以根据体系文件规定发现自身所承担的职务及其上下级关系人的活动引起的不符合工作,其它环节出现违背体系规定的不符合工作,对结果报告可疑时,根据不符合工作性质向质量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进行汇报;4.1.2当手册描述的体系活动中出现不符合工作时,应填写《不符合项识别及纠正措施实施验证表》,并由规定的人员实施不符合工作的描述、原因分析、纠正措施的提出、落实、跟踪验证和审批;4.2不符合工作类别和程度的评价4.2.1不符合类别评价:(1) 体系性不符合:体系文件中未对体系的依据内容(评审准则内容)进行规定,缺失活动依据;(2) 实施性不符合:产生不符合工作的活动未按体系要求进行或因体系文件未细化评审准则内容,造成实施活动不符合;(3) 效果性不符合:产生不符合工作的活动按体系要求进行,但没有达到体系要求中预定的效果。

4.2.2不符合程度评价(1)严重不符合:体系性不符合、管理体系活动失控和对影响到检测结果质量、检测和工作环境、检测安全、产生了对体系规定的怀疑时,则不符合工作属于严重不符合;(2)一般不符合:效果性不符合和不属于严重符合项(当评价表明不符合工作不会再度发生,或不会对实验室的运作与其政策和程序的符合性产生怀疑)。

ISO17025:2017检测工作的监督控制程序

ISO17025:2017检测工作的监督控制程序

1.目的对影响检测活动的各过程进行有效的控制,以确保检测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2.范围适用于检测过程中对人员操作、设施环境条件、检测方法选择及方法的确认、对质量有影响的仪器设备、测量的溯源性、样品的处置等环节的监督和控制。

3.职责3.1技术负责人应:3.1.1负责检测工作的监督和控制和审批《年度日常监督计划表》;3.2质量负责人应:3.2.1负责编制《年度日常监督计划表》。

3.3质量监督员应:3.3.1负责的日常的监督检查工作;4.工作程序4.1在检测过程中日常需监督控制的影响质量的因素(环节)主要包括以下几项:4.1.1检测人员(包括在培人员)的检测活动;4.1.2与检测相关的设施和环境条件;4.1.3检测方法的选择及方法的确认;4.1.4影响检测结果质量的仪器设备(包括附助设备);4.1.5测量的溯源性;4.1.6样品的处置;4.1.7结果报告。

4.2检测工作的监督计划4.2.1每年初由综合办公室主任编制《年度日常监督计划表》,并由技术负责人批准。

4.3 检测的控制措施4.3.1本中心制定并实施《人员培训与管理程序》,对检测人员(包括在培人员)实施有效的监督和控制,质量监督员对检测人员的技术能力,有计划地进行监督,将监督中发现的问题填入《日常监督记录表》,上报技术负责人。

4.3.2检测人员在开展检测活动之前,考虑检测场所的设施和环境条件是否符合相关要求,检测室负责人对此给予控制,并执行《设施与环境条件控制和维护程序》。

4.3.3检测人员在开展检测活动前,对方法选择是否适当,是否具备必需的作业指导书、标准、技术文件等进行确认。

具体要求执行《检测方法的选择与确认程序》、《开展新项目评审程序》。

4.3.4检测人员在使用各类仪器设备时,按规程、细则、规定及《仪器设备的控制管理程序》操作,包括对设备的正常维护和管理。

4.3.5本中心各专业领域的技术记录、数据均按要求溯源到国际单位制。

与检测有关的各类在用仪器设备、标准物质要求校准、溯源,并在有效期内。

ISO17025-2017数据控制与保护程序

ISO17025-2017数据控制与保护程序

文件制修订记录1.0目的:为保证检测数据采集、计算、处理、记录、报告、存储、传输的准确、可靠、有效和保密,特编制本程序。

2.0范围:2.1检测数据的采集;2.2临界数据的处理;2.3检测数据的计算和处理;2.4数据的修约;2.5数据的判定;2.6数据的转移;2.7错误数据的更正;2.8可疑数据的处理;2.9计算机以及数据的管理。

3.0职责:3.1技术主管:3.1.1组织编制、修订和批准自动化测量程序软件;3.1.2组织对自动测量软件的验证;3.2检测室负责人:3.2.1规定本部门检测原始数据的采集方法;3.2.2组织制定自动化设备的操作规程。

3.2监督员:3.2.1校核检测数据和判定结果;3.2.2对可疑数据进行验证。

3.3检测员:3.3.1认真采集和记录原始数据;3.3.2按规范计算和处理数据。

3.4技术主管应当维护本程序的有效性。

4.0程序4.1数据的采集4.1.1检测室负责人应按照本部门承检标准和检测细则的要求,规定出每一类承检产品或项目的检测原始数据的采集方式和格式。

4.1.2如采用自动采集或打印原始数据,检测室负责人应对采集数据所用的测量系统实施验证和控制,控制方法参见本程序第4.4.4条。

4.1.3采集的原始数据应进行修约或截尾,遵循先修约后运算的原则,最终报出数据的有效位数应当遵循标准的规定或多出标准规定一位。

4.2临界数据的处理4.2.1当测得值接近临界控制值时,检测人员应当增加测量次数,以观察测量结果的发散趋势。

如果连续观测到的测量值趋于平稳或收敛,则可以按照数据处理的规定或程序进行数据处理。

4.2.2如果连续观测到的测量值趋于发散,应查找发散原因,以判断是测量仪器还是被测物品的问题。

当肯定是被测物品的内在质量问题时,则应按照标准的规定给出物品的质量判定。

4.2.3当仪表指示在某一区间摆动时,检测员应根据小风险的原则读取最大值或读取最小值。

4.3数据的处理4.3.1检测员应对采集到的原始数据进行处理。

ISO17025:2017不符合项管理程序

ISO17025:2017不符合项管理程序

第 页,共 页不符合项管理程序1 目的在实际的质量活动或技术活动过程中,不符合工作的出现是难免的;可能造成不符合的潜在原因是客观存在的,为了尽量减少或不出现这种现象,必须对不符合工作进行控制以实现管理体系运行的有效性,保证检测/校准数据结果准确,保证检测质量。

2 范围适用于机构管理体系或技术活动中出现的各种不符合工作的控制。

3 职责3.1质量负责人3.1.1负责对不符合项的严重性、可接受性进行评价,并对处置方式做出决定。

3.1.2负责组织相关责任部门对不符合产生原因进行分析,并提出纠正/纠正措施、预防措施予以实施。

3.1.3对采取纠正措施的有效性进行评价,关闭不符合或恢复不符合工作。

3.2质量监督员3.2.1负责对管理体系和技术运作的各环节进行质量监督,将发现的不符合工作报告给质量负责人。

3.2.2对质量监督中发现的不符合工作所采取的纠正或纠正措施、预防措施进行有效性验证。

3.3内审员:通过内审识别体系运行中存在的不符合。

4 工作程序4.1不符合工作及其分类4.1.1不符合工作可能发生在管理体系和技术运作的各个环节,例如客户投诉、质量监控、仪器设备的校准/检定或期间核查、环境设施的监控、服务和供应品的验收、对人员的考核和监督、检测报告的审核、采购的验收、内部审核、管理评审、外部评审等;可能表现为对体系文件规定的偏离,质量控制结果超过了规定的限值,外部质控结果不满意,不符合与客户约定的要求,也可能直接或第 页,共 页间接影响检测数据。

4.1.2不符合工作的分类根据不符合项对实验室能力和管理体系运作的影响,分为严重不符合项和一般不符合项。

1)严重不符合项:影响公司诚信或显著影响技术能力、检测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以及管理体系有效运作的不符合;2)一般不符合项:个别的或偶然发生的对检测结果或管理体系的有效运行没有严重的、直接的影响的不符合项。

如果一般不符合项反复发生,则可能上升为严重不符合项。

4.2不符合工作的识别4.2.1机构所有人员均需对日常工作中的不符合进行识别,一旦发现偏离,经判断为偶然发生且对检测未造成影响应及时予以纠正,倘若无法立即纠正或可能造成严重影响,则应反馈给主管或经理。

ISO17025:2017偏离许可控制管理程序

ISO17025:2017偏离许可控制管理程序

1 目的为保证项目实验室的管理和检测工作在特殊例外情况下的质量,使任何对程序或标准(规范)的偏离都处于受控状态,为项目实验室编制类似程序文件提供指引。

项目实验室需要根据本程序文件的指引以及结合项目实验室自身的实际情况编制类似程序文件并发布生效。

2 范围本程序适用于项目公司实验室需要偏离质量体系文件或客户要求等特殊情况,这些偏离应满足以下条件:a) 偏离是处于受控状态的;b) 预计所发生的偏离不会影响检测结果的准确性;c) 偏离是偶然性的,短期且不持续的;d) 偏离是可追溯的;e) 偏离需获得客户同意;f) 偏离是有文件规定与相关记录。

3 职责与权限3.1 实验室主任:负责检测方法偏离许可的批准。

3.2 技术负责人:负责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方法偏离的评审。

3.3 质量负责人:负责组织对偏离管理体系的人和事进行纠正和责任追究。

3.4 监督员:负责组织对工作实施的质量跟踪与验证。

3.5 文控管理员:负责保存检测方法偏离的相关记录。

4 定义4.1 偏离许可:实施前对偏离原规定要求的许可。

5 管理内容及要求5.1 允许偏离的条件当出现以下几种情况时,可提出允许偏离的申请:a) 对检测方法的偏离应有文件规定、经技术评审不会对检测结果造成不良影响、经过实验室主任批准授权、征得客户同意的情况下;b) 当客户提出需偏离要求时,经过第a)中所列程序后。

5.2 偏离许可的原则包括:a) 不得违反有关法律法规;b) 不能违背实验室的质量方针;c) 不能损害客户的利益;d) 不能影响本实验室的公正性和检测数据的准确性;e) 允许偏离后的检测工作应是可纠正的,可追溯的。

5.3 偏离的项目,包括但不限于:a) 体系文件的偏离;b) 合同的偏离;c) 物料和样品的偏离;d) 方法的偏离;e) 检测结果的偏离;f) 环境的偏离。

5.4 程序和要求5.4.1 实验室不允许管理和检测工作在无授权的情况下偏离文件化的程序或标准(规范)。

但在检测和管理工作中,遇到不符合现行程序、标准(规范)等管理文件规定而工作又不得不进行的情况时,在不背离质量方针和目标的前提下,相关人员可视偏离的大小和偏离对检测结果准确性的影响,判断偏离是否影响检测结果准确性,偏离所造成的影响是否受控、是否能补救。

ISO17025:2017检测流程管理程序

ISO17025:2017检测流程管理程序

1 目的为规范项目实验室检测流程来明确其检测依据和职责,确保检测工作科学、有序的进行,为项目实验室编制类似程序文件提供指引。

项目实验室需要根据本程序文件的指引以及结合项目实验室自身的实际情况编制类似程序文件并发布生效。

2 范围适用于项目公司实验室所有检测工作的进行,包含测试样品的接收,检测工作的安排、处理、检测结果反馈、检测报告的提交等。

3 职责与权限3.1 技术负责人:负责管理实验室日常技术运作工作。

3.2 授权签字人:负责检测报告的签发。

3.3 检测员:负责检测工作的全程跟进和处理,以及反馈检测结果并拟订检测报告。

3.4 样品管理员:负责检测申请的接收、样品的编号和派发。

3.5 文控管理员:负责检测相关资料的保存。

3.6 检测申请人:负责提供检测用的样品和相关的技术资料、信息。

4 定义无。

5 管理内容及要求5.1 检测申请5.1.1 客户应按要求填写《委托测试申请单》(XX-Lab-QP-11-1、XX-Lab-QP-11-2),必要时样品管理员应向客户就检测申请单的正确填写做出指导。

在检测业务受理时,样品管理员应跟客户确认检测依据,此外还应对检测时限等其它特殊要求进行确定。

当客户需要时,实验室就申请单内容,特别是针对不同产品相关法律法规的质量管控要求、检测项目及对应的检测标准给客户提供充分的说明,以便客户在申请检测项目时能更加适合自身的需求与用途。

5.1.2 检测依据一般由客户确定,确定的检测方法应填入《委托测试申请单》(XX-Lab-QP-11-1、XX-Lab-QP-11-2)。

合同评审时,与客户说明,如客户不指定检测方法,则视同其接受实验室选择的检测方法。

5.1.3 对于《委托测试申请单》(XX-Lab-QP-11-1、XX-Lab-QP-11-2)中未列明的检测依据的项目,应由技术负责人根据《检测方法的选择及确认程序》(XX-Lab-QP-13)确定检测方法,并取得客户同意后再由样品管理员分发测试任务。

ISO17025-2017检测方法的控制程序

ISO17025-2017检测方法的控制程序

文件制修订记录1.0目的为确保检测数据准确可靠,对本公司开展的检测活动(包括样品的抽样、处理、运输、存储和准备以及测量不确定度的评定和分析检测数据的统计技术)中所采用的方法进行控制。

2.0适用范围适用于检测活动中方法收集、选择、制定、使用、管理和确认。

3.0职责3.1 检测部负责对所开展检测项目依据方法的收集和确认,作业指导书的编制、实施和修订;检测方法的开发和制定;非标准方法的确认。

3.2 技术负责人负责本公司开展的检测项目的检测方法及作业指导书应用的批准,负责对偏离标准方法(非标方法)的批准。

3.3 综合部负责标准方法的有效性确认、更新管理工作;负责标准、作业指导书的分发、复印和保存。

3.4 检测人员对方法应熟悉、理解并能熟练掌握和正确使用。

4.0管理程序4.1 检测方法的识别在体系运行之初,检测部应根据所开展的检测项目及质量手册中方法的选择原则,选用适合的检测方法开展检测,以满足预期用途,并形成《技术标准一览表》,报综合部管理。

a. 客户指定检测所用方法时,经合同评审人员审定,如果符合测试要求,应采用客户指定的方法进行检测工作。

b. 当客户未指定检测所用方法时,应选择国家标准发布中发布的方法,或行业、地方发布或经标准化管理部门备案的标准,并在实验工作中采用。

c. 如果客户提出的方法不合适或已过时应向客户做出说明。

d. 在检测前,有关人员应证实能够正确运用所使用的标准方法,如果方法标准发生变化,应重新予以证实。

4.2 检测方法的时效性确认4.2.1 检测方法收集后应由综合部对方法的时效性进行确认,确认按以下规定执行:(1) 在体系运行过程中每六个月,综合部应对《技术标准一览表》中的检测方法、评判标准通过标准化研究机构的网站进行一次时效性确认,及时将更新的方法通报给使用部门,在使用部门确认能满足预期项目的开展后,由综合部更新《技术标准一览表》。

(2) 资质认定初次、复查、扩项申请提交前的1个月内,综合部应将申请项目中应用的方法列表后,报标准化研究机构,由其出具正式的“方法有效性确认报告”。

ISO17025:2017设施与环境条件控制和维护程序

ISO17025:2017设施与环境条件控制和维护程序

ISO17025:2017设施与环境条件控制和维护程序1.目的为确保检测结果的准确有效,对检测的设施和环境条件实施控制,保证设施和环境条件符合检测工作的要求。

2.范围适用于本中心检测工作所涉及的设施和环境条件的控制,包括样品存放场所的管理。

3.职责3.1 技术负责人:负责审批环境设施的配置、改造或维修报告。

3.2 检测室负责人应:3.2.1负责编制、提出设施和环境要求;并对设施环境进行监测、监控记录的管理;3.2.2负责环境设施改造安装和检修的监督验收。

4.工作程序4.1 要求的确定各检测室负责人根据开展的检测项目及相关的规范、方法的要求,组织有关检测人员确定所需的设施和环境条件要求,并制订相应的技术要求,明确其控制要求,报技术负责人批准实施。

不同的项目要求可能涉及:温度、湿度、照明、震动等因素。

4.2设施和环境条件的配置、控制、管理4.2.1保证动力电和照明用电的供给;4.2.2各检测室合理分配空间,并进行必要的标识;4.2.3当与实验室相邻的区域发生对分析不利的影响时,应采取有效的隔离措施;4.2.4对微生物、微量元素实验室采取措施,防止交叉污染;产生有害气体作业场所安装通风排气系统;4.2.5特殊实验室环境设施要求的管理办法,应形成制度。

对环境设施条件有明确要求的所有相关规定、方法、程序、标准应汇总列入控制清单。

4.2.6相关的标准规范、方法及作业文件已明确的环境、条件的特殊要求,如温度、湿度的要求,该场所应配置相应的监控设施监测,操作者应按规定及时调整、处置,并记录其控制状况(见《检测环境监控记录表》)。

4.2.7技术负责人组织质量监督员定期检查设施和环境的运作、监控和记录情况。

发现不符合,按《不符合检测工作的控制管理程序》执行。

4.2.8对影响检测质量的区域的进入和使用,应加以控制,检测区域应有“受控区”或其他等同标识,检测室负责组织制订有关管理规定,报技术负责人审批后执行,对进入控制区域的人员严格限制。

ISO17025:2017不符合检测工作的控制管理程序(含附属表单)

ISO17025:2017不符合检测工作的控制管理程序(含附属表单)

及时发现和处理不符合检测工作,保证检测结果符合程序规定和顾客要求,对不符合检测工作进行严格的控制。

2.0范围:既包括检测过程不符合,也包括检测最终结果不符合。

3.0 职责3.1质量负责人:3.1.1负责对内审和管理评审中发现的不符合进行处置。

3.2 技术负责人:3.2.1负责对消耗性材料验证、能力验证、期间核查、仪器校准结果的评价发现不符合进行处置。

3.3监督员:3.3.1负责对日常监督检查中发现的不符合进行处置。

3.4 设备管理员:3.4.1负责对检测仪器中发现的不符合进行处置。

3.5 实验室授权签字人:3.5.1负责对检测报告不符合进行处置。

3.6 行政管理员:3.6.1负责对不符合检测报告的整理归档。

4.0 程序4.1 不符合工作及其分类4.1.1 不符合工作:在检测工作或技术活动中,不符合工作可能发生在不同的场所或过程,如检测过程质量控制、客户投诉、服务和供应品验证、对员工考察或监督、仪器设备的校准、检测报告的核查、管理评审和内外部审核等;可能表现为对体系文件规定的偏离,可能直接或间接影响到报告的质量,以上均为不符合检测工作。

4.1.2 不符合工作的分类按不符合的性质可分为:(1)严重不符合:对检测的结果质量有直接、重要影响或对管理体系的有效性有直接、严重影响的不符合;(2)一般不符合:个别或少量偏离文件规定,对体系运行的有效性或检测的结果未产生重要或直接影响的不符合;A类一般不符合:偶然的一般不符合;B类一般不符合:可能再次发生的一般不符合。

4.2 识别4.2.1 质量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报告的审核、签发人、监督员和内审员负责对相关检测工作的各个环节和检测结果进行监督。

内容可涉及以下各方面的工作:(1)人员操作的失误;(2)客户的投诉及有关信息反馈;(3)仪器设备的损坏或失效;(4)消耗材料质量的不合格;(5)环境条件的失控;(6)样品及其处理的不符合;(7)检测方法及选择存在的问题;(9)校准或溯源性的失控;(10)数据处理的差错;(11)原始记录的差错;(12)检测报告中的差错;(13)比对实验或能力验证中发现的问题;(14)质量控制中发现的问题;(15)内审、外审和管理评审中发现的问题等。

工程质量检测公司RBT214-2017及ISO17025-2017不符合工作的控制与改进程序

工程质量检测公司RBT214-2017及ISO17025-2017不符合工作的控制与改进程序

1 目的为加强对不符合工作的控制,确保在发生不符合检测工作时能做出恰当的评价,及时采取预防措施、纠正措施,防止此类不符合工作再度发生,不断的改进特制定本程序。

2 范围本程序适用于公司所进行的一切检测活动所发生的不符合检测工作的评价、处理及改进。

3 职责3.1总经理:负责批准暂停工作的恢复;必要时组织管理评审。

3.2质量负责人:负责组织对“管理要求”不符合工作的性质进行评价,并确定实施措施类型。

批准采取措施意见。

3.3技术负责人:负责组织对“技术要求”不符合工作的性质进行评价,并确定实施措施类型。

批准采取措施意见。

3.4各检测室主任:负责对不符合原因进行分析并制定相应的预防/纠正措施,对措施的实施跟踪监督。

3.5内审员、监督员:负责对日常检测工作进行监督,发现不符合工作时及时指出并上报。

3.6资料管理员:负责相关记录进行存档保管。

4程序4.1不符合工作的分类4.1.1根据不符合工作的性质分为潜在不符合和不符合。

4.1.2潜在不符合指不符合是潜在的,实际未发生的不符合。

通过事先分析,确定可能造成不符合工作的原因,并对此采取预防措施,对潜在的原因加以清除,避免不符合工作的出现。

4.1.3不符合是指管理或技术活动不符合管理体系文件或检测技术规范的要求。

为了防止不符合工作可能再度发生,立即采取纠正措施。

4.1.4根据不符合项对实验室能力和管理体系运作的影响,将不符合项分为严重不符合项和一般不符合项。

(1)严重不符合项:影响实验室诚信或显著影响技术能力、检测或校准结果准确性和可靠性、以及管理体系有效运作的不符合。

(2) 一般不符合项:偶发的、独立的对检测或校准结果、质量管理体系有效运作没有严重影响的不符合项。

如果一般不符合项反复发生,则可能上升为严重不符合项。

4.2 不符合工作发现的途径4.2.1不符合检测工作可能发生在质量管理体系和检测活动中的各个环节,公司所有人员都应随时注意并及时发现检测工作中的不符合工作。

确保检测校准结果质量的控制程序(ISO17025-2017)

确保检测校准结果质量的控制程序(ISO17025-2017)

文件制修订记录1.0目的:为确保提供给客户的检测结果的质量,验证和监控检测的有效性,及时发现检测结果的系统性偏差,测试系统不稳定和测量过程失控等危害检测结果质量的偏离。

2.0适用范围:适用于检测结果的验证和监控方法的选择,计划制定和方法有效性评审。

3.0职责:3.1技术主管:3.1.1结合各检测项目的特点全面策划验证和监控工作,并使其长期坚持下去;3.1.2审核批准各检测项目选择的验证和监控及记录方式和实施计划;3.1.3负责组织验证和监控有效性的评审;3.2检测室负责人和监督员:3.2.1审核验证和监控实施方案,提出实施计划;3.2.2组织实施计划并监督执行;3.2.3及时反馈计划实施中的问题并提出改进意见;3.2.4参加验证和监控有效性评审。

3.3检测项目负责人:3.3.1提出本检测项目验证监控和记录方式;3.3.2对已确定的验证监控和记录方式认真按其实施并如实记录;3.3.3及时反馈计划实施中的问题并提出改进意见。

3.4资料管理员:3.4.1收集各项目验证和监控实施计划和评审结果。

3.5技术主管应当维护本程序的有效性。

4.0程序4.1技术主管应加强有关检测人员对此项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从而使其得以长期坚持变成有关人员的自觉行动。

应组织和指导相关人员编制相应的作业指导书,并对实施人员进行培训。

4.2检测项目负责人应结合项目特点提出验证和监控方法和记录方式建议,报技术主管审批。

4.3技术主管应召集有关人员统筹安排并制定本实验室实施此项工作的实施计划。

计划应包括本实验室拟开展验证和监控的项目,实施方案,开始实施的日期,项目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提出的实施方案应包括:(1)项目选择的验证和监控方案,并论证其记录方式是否便于发现其发展趋势,是否采用统计技术对结果进行评审;(2)验证和监控方案的记录方式和记录表格;(3)验证和监控用核查标准或稳定性符合要求样品的选用;(4)评审验证和监控有效性的方法;4.4各检测项目负责人应组织分析验证和监控的数据,在发现验证和监控数据超出预定的判据时,检测室负责人和监督员必要时向技术主管反馈实施验证和监控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以采取有计划的措施来纠正出现的问题,并防止报告错误的结果。

ISO17025:2017不符合工作处理程序

ISO17025:2017不符合工作处理程序

不符合工作处理程序ZLJC-2021-CX-022 版本:1/0 1.目的当发现不符合工作时,确保本中心能遵循统一的方针和程序使不符合工作得到控制,从而对不符合工作进行消除、纠正或采取补救措施,以保证工作质量,特制定本程序。

2.适用范围适用于对不符合管理体系要求和技术要求的检测活动控制的全过程管理。

3.职责3.1技术负责人或质量负责人根据其各自职责范围负责对不符合工作的严重程度进行评价、批准以及不符合检测工作的恢复;3.2质量监督员负责对不符合工作进行识别和信息反馈;3.3责任部门负责不符合工作的评估、原因分析,并提出不符合消除、纠正或补救措施的实施;3.4 综合科文件档案管理员负责不符合工作记录的归档保管。

4.程序内容4.1不符合工作的识别4.1.1不符合工作可能随时发生于管理体系运行和检测工作实施过程中,不符合的识别来源有:(1)质量监督员的监督工作;(2)能力验证、比对;(3)客户的投诉;(4)仪器仪表的检测或检定;(5)消耗品等的核查;(6)内部审核、外部审核;(7)管理评审;(8)采购验收;(9)报告审查;(10)设备设施的期间核查;(11)其它质量控制过程。

4.1.2质量管理、技术运作和支持服务工作过程,发生不符合的主要环节和要素如下:(1)客户对检测结果有异议提出书面或口头投诉;(2)所征询的客户反馈意见中反映的本中心问题;(3)检测方法的选择和确定,应保持有效性和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尤其对非标方法的确定;(4)执行检测人员的资格和能力;(5)检测场所的设施和环境符合要求的情况以及检测仪器设备的配置和正常运行情况;(6)用于检测的测量设备性能是否符合检测方法规定的要求,是否进行计量溯源;(7)检测实施过程和检测结果是否为客户保密;(8)样品标识是否规范,是否在规定的时间内检测;(9)检测过程是否有发生异常;(10)样品的处置时间,条件是否满足要求;(11)检测原始记录信息量是否足够,是否规范,更改记录是否规范;(12)检测报告的编制和更改是否规范;(13)在质量监督、管理评审、内部审核中发现的不符合。

ISO17025-2017设备和设施管理程序

ISO17025-2017设备和设施管理程序

文件制修订记录1.0目的对本公司检验检测仪器设备和设施进行有效的控制与管理,以保证检测结果的准确可靠。

2.0适用范围适用于仪器设备的购置、验收、领用、使用、标识、维护、修理、报废等项管理。

也包括设施的安装、调试、建设和维护等管理。

3.0职责3.1技术负责人负责仪器设备和设施的申购、停用、降级、报废的技术性审核,设备和设施的采购和建设、报废由最高管理者批准;3.2检测部负责仪器设备和设施购置申请、使用、日常维护以及仪器设备和设施操作规程的编写;3.3综合部负责仪器设备的采购、验收、标识管理和档案管理,设施的安装、调试、建设和维护。

4.0管理程序4.1购置4.1.1检测部需购置仪器设备和安装配套设施,应填《申购表》,描述清楚仪器设备和设施性能及主要技术指标,部门负责人签署审核意见后,报综合部。

4.1.2综合部在合格供应商名录中查询出价格后,报相关负责人批准。

4.1.3批准后的由综合部采购,购置合同由综合部归档。

4.2验收4.2.1仪器设备和设施购入或安装后应经调试、验收合格,检测设备经计量检定,检测设施经检查或检测合格后方能投入使用,由综合部会同检测部验收,仪器使用人在仪器设备和设施使用记录中的仪器启用验收记录中填写验收记录。

验收内容包括:(1)检查包装是否完好工程,整机完整性与外观检查,检查主机、附件与合同及装箱单是否一致,使用说明书等技术资料是否齐全。

(2)根据合同规定的技术要求和相应的标准、规程、使用说明书等对仪器设备和设施的性能及技术指标进行质量验收。

(3)由设备和设施安装、调试机构进行调试验收,验收、调试记录需复印后保留。

(4)由资格满足要求的机构对设备和设施按照相关要求进行性能检定、校准、检测,提供有效的检定、校准、检测报告证书。

4.2.2验收后处理(1)验收合格的仪器设备/设施按本程序4.3条款建档。

(2)验收不合格的仪器设备/设施由综合部与供方进一步协商处理。

4.3建档4.3.1综合部负责仪器设备的统一编号并登记,仪器设备编号由IE-顺序号。

ISO17025 2017实施纠正和预防措施程序

ISO17025 2017实施纠正和预防措施程序

采取有效的纠正和预防措施,消除已经发生和潜在的不符合工作偏离管理体系或技术运作中的政策和程序造成的影响和后果、以及其它不安全和有损实验室信誉和客户利益的隐患。

2.0适用范围:适用于不符合工作和偏离管理体系或实验运作中的政策和程序的纠正措施的选择、实施和监控以及预防措施的制定、实施和监督。

3.0职责:3.1实验中心主任:应组织制定实施纠正和预防措施的政策和程序并规定相应的权力,解决落实纠正和预防措施必要的资源。

3.2技术负责人和质量负责人:应针对已经发生和潜在的不符合及偏离现象,及时找出产生问题的原因,制订出最能清除问题和防止问题再次发生的纠正和预防措施,并对实施的措施进行跟踪验证和必要的附加审核;应当维护本程序的有效性。

3.3检测员:应组织实施相应的措施,应按照措施的要求开展纠正和预防活动,并向技术或质量负责人报告完成的情况。

3.4监督员和内审员:必要时应参与对措施实施的监控验证或审核。

3.5行政管理员:应负责保存一切与措施实施有关的文件和记录。

4. 工作程序4.1 原因调查和分析技术和质量负责人应组织有关人员针对不符合工作、偏离管理体系或技术运作中的政策和程序的现象,努力从客户要求、样品、方法和程序、员工的技能和培训、消耗品、设备及其校准等环节找出问题的根本原因,并据此启动纠正措施。

4.2纠正措施的选择和实施在对不符合工作或偏离管理体系或实验运作中的政策和程序的事实进行确认和原因分析后,技术负责人或质量负责人及当事人制定出切实可行的纠正措施,并填写在《纠正/预防措施要求通知单》中。

纠正措施应选择最能消除问题和防止问题再次发生的措施,其力度应与问题的严重性和风险大小相适应。

制定纠正措施时一定要对照《认可准则》以及管理体系文件的要求,当发现体系文件存在空缺或不足时,技术或质量负责人应按照《管理体系文件控制和维护程序》对文件进行补充、修订或完善。

纠正措施的实施应指定负责人和参加人,限定完成时间,提供必要的资源。

ISO17025:2017不符合检测工作控制程序

ISO17025:2017不符合检测工作控制程序

1 目的为项目实验室及时纠正和预防再次出现不符合检测工作,保证检测结果符合程序规定和客户要求,对不符合检测工作进行严格的控制,为项目实验室编制类似程序文件提供指引。

项目实验室需要根据本程序文件的指引以及结合项目实验室自身的实际情况编制类似程序文件并发布生效。

2 范围本程序适用于项目公司实验室对质量管理体系和技术运作的各环节中出现的不符合工作进行识别、评价、处置,并跟踪不符合工作的处理结果。

3 职责与权限3.1 质量负责人:负责不符合检测工作的控制,批准检测工作的停止与恢复。

3.2 技术负责人:负责对不符合检测工作的严重性进行评估。

3.3 监督员:负责对质量管理体系和技术运作的各环节进行监督。

3.4 文控管理员:负责保存所有不符合工作产生的记录。

4 定义4.1 不符合:指质量特性偏离了管理体系预期的标准或说明,导致不能满足规定的要求。

4.2 一般不符合:偶发的、独立的对检测结果、质量管理体系有效运作没有严重影响的符合项。

如果一般不符合反复发生,则可能上升为严重不符合项。

例如:a) 设备未按期校准;b) 试剂或标准物质已过有效期;c) 对内审中发现的不符合项采取的纠正措施未经验证;d) 检测活动某些环节操作不当;e) 原始记录信息不完整,无法再现原有试验过程。

4.3 严重不符合:影响实验室诚信或显著影响技术能力、检测或校准结果准确性和可靠性、以及管理体系有效运作的不符合。

例如:a) 实验室提交的申请资料不真实,如未如实申报工作人员、检测经历、设施或设备情况等;b) 实验室提供的记录不真实或不能提供原始记录;c) 实验室原始记录与报告不符,有篡改数据嫌疑;d) 实验室不做试验直接出报告;e) 实验室在能力验证活动中串通结果,提交的结果与原始记录不符,或不能提供结果的原始记录;f) 人员能力不足以承担申请认可的检测活动;g) 实验室没有相应的关键设备或设施;h) 实验室对检测活动未实施有效的质量控制;i) 实验室管理体系某些环节失效;j) 超范围使用认可标识,涉及的报告数量较大;k) 实验室在申请和接受评审活动存在不诚信行为;l) 实验室发生重大变化不及时通知CNAS,如法人、组织机构、地址、关键技术人员等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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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目的
识别和控制检测工作中出现的不符合项,使不符合工作得到及时妥善处理,确保检测结果、报告的准确性,防止不合格报告的发放或使用。

2.范围
适用于对检测工作或技术活动各环节出现的不符合工作的控制。

3.职责
3.1质量负责人:
3.1.1负责组织质量方面的严重不符合工作的评价;
3.1.2主持不符合工作的管理,批准对质量管理体系方面不符合工作的处置意见;
3.1.3负责维护本文件的有效性。

3.2技术负责人:
3.2.1负责组织技术方面的严重不符合工作的评价。

3.2.2负责批准对技术活动方面的不符合工作的处置意见。

3.3质量监督员:
3.3.1负责对不符合工作的日常监督;
3.3.2负责一般不符合工作的识别、评价,并跟踪验证不符合工作的处置结果。

3.4其他责任人员:
3.4.1报告签发人负责对检测报告证书的检查;
3.4.2 内审员负责内审过程中不符合的识别、评价;
3.4.3 各责任岗位负责对不符合工作采取措施,确保其有效性;
3.4.4本中心所有员工都有责任和权力向技术/质量负责人直至中心主任报告任何不符合并提出纠正/纠正措施的建议。

4.工作程序
4.1 不符合工作分类及其实施措施
4.1.1不符合工作
在检测工作或技术活动中,不符合工作可能发生在不同的场所或过程,如检测过程质量控制、客户投诉、服务和供应品验证、对员工考察或监督、仪器设备的校准、检测报告的核查、管理评审和内外部审核等;可能表现为对体系文件规定的偏离,直接或间接影响到报告的质量。

4.1.2不符合工作的分类
按不符合的性质可分为:
4.1.2.1严重不符合:对检测的结果质量或对质量体系的有效性有直接、严重影响的不符合;
4.1.2.2一般不符合:个别或少量偏离文件规定,对体系运行的有效性或检测的结果未产生重要或直接影响的不符合;
4.1.3不符合工作的实施措施
按《实施纠正措施程序》进行。

4.2 识别
4.2.1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检测室负责人、报告的审核、签发人、质量监督员和内审员负责对相关检测工作和检测结果进行监督。

内容可涉及以下各方面的工作:
4.2.1.1人员操作的失误;
4.2.1.2客户的投诉及有关信息反馈;
4.2.1.3仪器设备的损坏或失效;
4.2.1.4消耗材料质量的不合格;
4.2.1.5环境条件的失控;
4.2.1.6样品及其处理的不符合;
4.2.1.7检测方法及选择存在的问题;
4.2.1.8校准或溯源性的失控;
4.2.1.9数据处理的差错;
4.2.1.10原始记录的差错;
4.2.1.11检测报告中的差错;
4.2.1.12比对实验或能力验证中发现的问题;
4.2.1.13质量控制中发现的问题;
4.2.1.14内审、外审和管理评审中发现的问题等。

4.2.2各负责人员按照体系文件要求开展工作,发现不符合及时记录填写《不符合评审处置记录表》,对不符合事实予以描述,并及时上交质量负责人。

4.3 评价
4.3.1质量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组织相关人员分析、评价质量/技术方面的严重不符合,提出处置意见,
对不符合工作的可接受性做出决定,明确纠正和纠正措施要求。

4.3.2质量监督员负责评价一般不符合工作,提出处置意见,对不符合工作的可接受性做出决定,明确纠正和纠正措施的要求,质量方面不符合的处置意见需报质量负责人批准,技术方面不符合的处置意见报技术负责人批准。

4.3.3内部审核中的不符合工作的评价、处置由内审员负责,内审组长批准。

4.4 处置
4.4.1责任部门责任人根据纠正处置意见通知相关岗位采取标识、隔离、扣发报告、暂时停止工作等措施予以纠正,并记录。

4.4.2对严重不符合项和一般不符合项应制定和实施纠正措施,按《实施纠正措施程序》有关要求执行。

4.4.3如果不符合规定的报告已经发出,由报告发出人负责追回,报告追回后方可发放符合要求的报告。

4.4.4经评价暂时无法通过纠正或纠正措施恢复正常的检测活动,应取消相关检测工作,并及时通知客户。

4.5 验证
4.5.1质量负责人组织质量监督员对不符合工作纠正/纠正措施的有效性跟踪验证,证实所采取的纠正/纠正措施已消除了产生不符合工作的因素后,通知相关部门恢复工作。

4.5.2内部审核中不符合项的跟踪验证,由内审组长组织有关内审员实施。

5.相关文件
《处理投诉程序》ABC/CX08-2020
《实施纠正措施程序》ABC/CX10-2020
《内部质量体系审核程序》ABC/CX13-2020
《管理评审程序》ABC/CX14-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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