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重要法律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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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古代的法家思想和治国策略

中国古代的法家思想和治国策略

中国古代的法家思想和治国策略在中国历史上,法家是一支重要的思想流派,它的代表人物有韩非子、李斯等等。

法家思想强调法制、制度,主张以法律来统治国家,而不是依靠道德或礼仪等传统制度。

在古代的中国,法家思想对于治国有着深远的影响,成为了一种重要的治国策略。

一、法家思想的主要特征法家思想的主要特征是强调制度、法律和秩序。

韩非子认为,要治理国家,必须依靠制度和法律,而不能只靠人的善恶来决定。

他提倡法律至上,以法律来规范人们的行为。

同时,他也反对道德、礼仪等非法律的规范方式,主张以法律来维持社会秩序和政治稳定。

二、法家思想对中国古代的影响1. 推动了国家制度的发展法家思想对于中国古代国家制度的发展有着巨大的影响。

在春秋战国时期,各诸侯国之间没有一个统一的制度体系,国家各自独立,权力混乱。

而韩非子的思想则提出了君主专制制度,并将制度写进了法律中。

这一制度在秦朝时期得到了全面的实施,统一了中国大陆,并成为了以后两千多年中中国的基本政治体制。

2. 加强了法律意识法家思想推崇以法律来维持社会秩序和政治稳定,提高了中国古代人民的法律意识。

这种意识的提高,对于维护社会治安、促进社会进步、保障人民权益,具有重要的意义。

3. 促进了行政效率的提高法家思想主张以法律来规范人们的行为,使国家得以有条不紊地运行,行政效率得到了提高。

法家思想中的很多制度,如三公九卿制度、律令制度、物权制度等,都为古代中国的政治和行政提供了基本架构。

三、总结在中国古代,法家思想对于治国有着深远的影响。

法家思想的主要特征是强调制度、法律和秩序。

其影响主要表现在推动了国家制度的发展,加强了法律意识,并促进了行政效率的提高。

随着时代的变迁和社会的进步,法家思想也不断地在中国的社会发展中拓宽应用领域。

中国传统的法律思想

中国传统的法律思想

中国传统的法律思想(一)家族伦理古代是沿着由家而国的途径进入阶级社会的,因此,宗法血缘关系对社会的各个方面有着强烈的影响。

尤其宗法与政治高度结合造成家国一体的特有体制。

儒家思想占据统治地位后,便开始了道德法律化与法律道德化的交融发展过程。

从而形成了中国特有的法律与道德结合的伦理法。

在普遍重视伦常的古代社会,要发挥家长族长对家族的管理作用只依靠伦理当然不够,因此才通过制定法律,使伦常关系变成以权利义务为内容的法律关系。

(二)“君权神授”所谓“君权神授”就是君主的诏令是最高的法律,君主是国家的大家长。

这实际上是家本位伦理扩大使用而已。

古代家国同构,国家是家的放大,一切适用家的伦理在被移做法律原则后都适用于君民之间。

一切对皇帝权威的威胁都被定为最严厉的犯罪,要受到最严厉的惩罚。

(三)德主刑辅德主刑辅是古代中国传统思想的主线。

儒家认为无论人性善恶都可以用道德教化的力量以收到潜移默化之功效。

这种以教化改造人的方法无疑是最彻底最根本的方法,而法律是做不到这一点的。

因为法律没有强人为善的力量,顶多起到补救的作用。

所谓“礼者禁于将然之前,而法者禁于已然之后。

”两者之价值自然是不可同日而语。

(四)法有等级对于法有等级,这是中国古代根深蒂固的思想,在这一点上我认为法家与儒家是有共同点的。

法家讲“刑无等级”实际上并不是没有等级的。

儒家“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就是等级之体现。

(不做展开)(五)“无讼”的追求对于中国传统文化影响巨大的儒、法、道三家,尽管他们采取的方法与途径不同,但他们追求的终极社会政治的目标和理想,就是秩序的和谐。

及至汉武帝标举“罢黜百家,独尊儒术”,以“儒术”为核心,兼容并包其他各家思想之后,儒家法律思想中的“无讼”观念 , 也就成为正统思想。

从历朝历代的文史典籍中,都能发现儒家思想对讼狱观念的阐述。

孔子的施政纲领中就有“听讼,吾犹人也,必也使无讼乎”儒家思想中所向往的理想社会是“讲信修睦,选贤与能” 平静恬美的礼制社会,由此描绘了上古时君主礼贤下士 ,民众淳朴率真的图景 , 规定了君君、臣臣、父父、子子、夫夫、妇妇的社会秩序。

周公旦「明德慎罚」的法律思想

周公旦「明德慎罚」的法律思想

周公旦「明德慎罰」的法律思想
《周公旦「明德慎罰」的法律思想》是古代中国最重要的法律思想之一,它认为法律应该以明智的道德来执行,罪犯应该受到恰当的惩罚。

这一思想源于古代中国的法律思想,深受儒家学说的影响,被称为“明德慎罰”。

“明德慎罰”的核心思想是,法律应该以明智的道德来执行,以便维护公正,保护弱者,尊
重正义,维护社会的和谐。

这一思想认为,犯罪者应该受到恰当的惩罚,但不应该太重,以免给社会带来更大的不利影响。

因此,“明德慎罰”的法律思想要求在惩罚犯罪者的同时,要考虑到犯罪者的家庭和社会背景,以及犯罪行为的严重程度,从而给予恰当的惩罚。

“明德慎罰”的法律思想对中国古代社会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它被认为是中国古代法律思想
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古代中国社会秩序维护的重要基础。

它更是影响着中国现代社会的发展,使得中国社会更加公正、和谐。

古代法家思想观点总结

古代法家思想观点总结

古代法家思想观点总结古代法家思想是中国古代思想中的一支重要思潮,代表了一种理性主义的政治哲学,主张依法治国、法治为主,追求实用主义和权威主义的统一。

以下是对古代法家思想观点的总结:1. 法家思想的起源:法家思想的起源可以追溯到战国时期的齐国政治家韩非和秦国总理李斯。

韩非主张以法治国,强调事物的规律性和法治的重要性,李斯则提出法律应当是事前规定、公正有效的。

2. 一统百家:法家思想倡导一统百家,意即在政治上要实现统一,将百家争鸣中的不同学派整合起来,统一为一个理论体系。

这一观点激进而实用,主张采纳各种学说的优点,形成一个全面而高效的国家治理体系。

3. 法律至上:法家思想的核心是法律至上。

法家认为,法律是统治者的权威工具,能够促进社会秩序和国家稳定。

他们主张以法律为基础,通过严格的法制建设和执行来管理社会,使法律成为统治者和人民共同遵守的准则。

4. 重视秩序和纪律:为了维护社会秩序,法家强调纪律的重要性。

他们认为,官员应当坚守纪律,任职期间绝对服从上级,这样才能实现治理的有效性。

同时,法家主张通过加强监察和惩罚,来维护社会的公平和正义。

5. 重视权威和权力集中:法家思想中有一种明显的权威主义色彩,倾向于集中权力。

法家认为,国家的治理应该由一人或少数人掌握,以确保决策的快速和统一。

他们主张制定明确的法律和规则,并对违反法律者严惩不贷,以加强统治者的权威性。

6. 功利主义和实用主义:法家思想关注实际问题和解决方法,以功利主义和实用主义为指导。

他们倡导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法律,并推行以利为导向的政策,追求社会的效益和国家的利益最大化。

这一观点在实践中强调注重现实情况,以解决实际问题为目标。

总体而言,古代法家思想倡导依法治国、法律至上,强调纪律和秩序,主张集中权力和统一决策。

他们的思想影响了中国历代统治者,在中国古代政治和法律方面具有重要影响。

虽然法家思想在长期的历史过程中随着时间的推移逐渐式微,但其中的一些观点仍然对现代社会治理和法律体系建设产生了影响,成为中国古代思想宝库中的重要遗产。

中国古代法律思想

中国古代法律思想
夏商周时期
夏商周时期是中国古代法律思想发展 的重要阶段,这一时期的法律思想逐 渐形成了以“礼治”为核心的法律思 想体系。
古代法律思想的发展阶段
春秋战国时期
春秋战国时期是中国古代法律思想发展的繁荣阶段,这一 时期的法律思想流派众多,如儒家的“以德治国”、“礼 治”和法家的“法治”、“刑治”等。
秦汉时期
儒家强调道德教化在治理社会中的重要作用,主张以德治民,以刑辅 德,通过教化来培养人民的道德观念,并以此来维护社会秩序。
强调礼治
儒家认为礼是治国之本,强调要用礼来规范人们的行为,通过礼治来 实现社会的和谐稳定。
注重宗法伦理
儒家强调宗法伦理在治理社会中的重要性,主张以家族为本位,以血 缘关系为基础来构建社会秩序。
代表人物及其思想
孔子
孔子是儒家学派的创始人,他的思想主张以德治民,注重教 化和礼治,强调宗法伦理和反对战争。他的思想奠定了儒家 法律思想的基础。
孟子
孟子是儒家学派的代表人物之一,他进一步发展了儒家的法 律思想,强调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主张以德治民,注重教 化和礼治。
03 道家法律思想
道家法律思想的主要内容
对中国古代法律观念的影响
道家思想主张“宽刑简政”,对中国古代的法律观念产生了影响,如对复仇、连 坐等传统法律观念的改变。
代表人物及其思想
老子
老子是道家思想的代表人物之一,他的著作《道德经》是道家经典之一。老子主张“无为而治”,认 为政府应该少干预社会,让社会自然发展。他还主张“宽刑简政”,认为刑罚应该宽和简便。
反对战争
儒家反对战争,主张和平解决争端,强调人民之间的团结和和谐。
儒家法律思想的影响
对中国传统法律文化的影响
儒家法律思想是中国传统法律文化的核心,其影响深远,至今仍然影响着中国 社会的价值观和法律实践。

中国法律思想史

中国法律思想史

中国法律思想史一、概述中国法律思想史是中国古代法律思想的发展历程。

随着中国政治和社会的变革,中国法律思想也逐渐演变和丰富。

本文将对中国法律思想的历史发展进行介绍,包括儒家法律思想、道家法律思想、法家法律思想和佛教法律思想等。

二、儒家法律思想儒家法律思想是中国古代法律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

儒家强调治理国家的重要性,认为人性本善,通过教化可以使人们遵守法律。

儒家强调君主的仁德和贤能,以建立和谐社会。

孔子是儒家法律思想的代表人物。

他主张“君子之治,必以礼为主”,认为通过礼仪来规范人们的行为是确保社会秩序稳定的基础。

他强调君臣之间的忠诚和义务,以及家庭成员之间的孝道。

道家法律思想强调自然法和自由性。

道家认为,法律应该尽量少用,让人们自由自在地生活。

道家强调“无为而治”,认为治理国家和社会应该遵循自然的规律。

老子是道家法律思想的代表人物。

他主张“无为而治”,认为法律的规则应该尽量简单且自由,让人们自由选择和发展。

老子认为,治理国家的最高境界是“不争之争”,即通过让人们自由发展来达到社会的和谐和繁荣。

四、法家法律思想法家法律思想注重法律的规范性和实用性。

法家认为,法律是治理国家和社会的基础,应该通过法律来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平正义。

韩非是法家法律思想的代表人物。

他主张严密的法律制度和严厉的刑罚,以维护社会的稳定和秩序。

韩非认为,法律应该公平、严明、无偏,能够对不法分子进行惩罚,同时也保护人民的权益。

佛教法律思想强调慈悲和智慧。

佛教认为,通过修行和悟道,人们可以超越世间的法律和规则,达到解脱。

法显是佛教法律思想的代表人物之一。

他主张通过慈悲和智慧来解决争端和冲突,以求和平共处和众生安乐。

六、总结中国法律思想史是中国古代法律思想的发展历程。

儒家法律思想强调礼仪和仁德,道家法律思想强调自然法和自由性,法家法律思想注重法律的规范性和实用性,佛教法律思想强调慈悲和智慧。

这些不同的法律思想相互影响和交融,共同塑造了中国古代法律思想的多元性和丰富性。

关于中国古代法律思想

关于中国古代法律思想

关于中国古代法律思想,夏、商、周得资料不多,从零星记载瞧,夏、商主要就是宣扬“受命于天”得神权法思想。

周实行宗法制度,宣扬“尊尊”、“亲亲”为核心得宗法思想。

西周初年政治家周公旦总结商纣王残酷镇压人民导致灭亡得教训,提出“明德慎罚”,对后世影响深远。

春秋战国就是中国历史上大分化、大变革时期。

史称:礼坏乐崩,权力下移,诸侯、大夫异政。

代表不同阶级、阶层利益得政治家、学者纷纷发表政见,形成了“百家争鸣”得局面。

由于留下得史料较前代为多,不少著述表述得主张较为系统,成为思想史、也就是法律思想史得重要源头。

史称“百家”,主要就是儒、墨、道、法四家。

第一,儒家得法律思想。

儒家创始人就是孔丘,代表人物有孟轲与荀况。

孔丘得代表作就是《论语》,贯穿其中得就是以“仁”为核心,以复礼为目得得思想体系。

她主张“礼制”、“德治”与“人治”,建立“君君、臣臣、父父、子子”得伦理等级秩序。

她说:“道(导)之以政,民免而无耻;道(导)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

”她还说:“为政在人”。

孟轲就是仅次于孔子得儒家代表人物。

其代表作主要有《孟子》。

其发展了孔子“仁”为核心得“德治”理论,明确提出“仁政”。

她说“仁者无敌”,“以德行仁者王”。

统治者只能“以德服人”,不能“以力服人”。

她得重民思想很突出,在孔丘爱人思想得基础上,提出了“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

不过,她也主张“人治”,在先秦思想家中首先提出“贤人政治”。

她说:“贤者在位,能者在职”,“不贤者在高位,就是播其恶于众也”。

荀况被列为儒家,留有《荀子》一书,但其内容与孔丘与孟轲得主张不完全相同。

她主张“隆礼重法”,礼法结合。

她说:“礼者,法之大分(本),类之纲纪也。

”意思就是以礼作为立法与类推得根本原则。

她以“性恶论”为出发点,论证应以刑罚惩治犯罪。

她得两个学生,韩非与李斯就是战国末期著名得法家代表人物。

荀况得学说开创了汉代礼刑(法)合一,儒法合流得先河。

第二,墨家得法律思想。

古代法治的智慧

古代法治的智慧

古代法治的智慧
古代法治的智慧是中国古代政治法律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 强调“以法治国”思想。

在古代中国,法家学派主张“以法治国”,认为法律是治理国家的根本,只有制定严格的法律并严格执行,才能确保国家的稳定和强盛。

这一思想在古代法治中得到了充分体现,强调法律的权威性和强制性,要求所有人都遵守法律,不得违反。

2. 重视“公正执法”原则。

在古代中国,执法公正被认为是法治的基本原则之一。

法律必须公平公正,不得偏袒任何一方。

同时,执法者必须严格遵守法律程序,不得滥用职权,更不能以权谋私。

这一原则在古代法治中得到了充分体现,要求执法者秉持公正、无私的态度,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

3. 强调“教化人心”的作用。

在古代中国,儒家学派主张通过教育和道德教化来治理国家。

他们认为,只有当人们具备了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才能真正实现社会的和谐与稳定。

因此,古代法治不仅强调法律的制裁和惩罚作用,还注重通过教育和道德教化来引导人们的行为。

4. 重视“因时而变”的思想。

在古代中国,法律的发展是一个不断演进的过程。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变化,法律也必须不断更新和改进。

因此,古代法治注重因时而变的思想,要求根据时代的变化和社会的需求来制定和修改法律。

总的来说,古代法治的智慧体现在“以法治国”、“公正执法”、
“教化人心”和“因时而变”等方面。

这些思想为现代法治建设提供了重要的启示和借鉴意义。

中国法制史专题

中国法制史专题

5、宋代的法律形式 刑统,编敕,编例,条法事类: (1)《宋刑统》:是宋朝建国以后第一部系统 的成文法典,这既是有宋一代最基本的一部法典, 也是我国历史上第一部刊版印行的法典, 其体例变化:一是以刑律为主,律敕合编。二 是篇下设门,十二篇共分二百一十三门。三是设 立"起请条",以"臣等参详"的形式附在律文 之后。四是首创综合性法规之门。

5、唐代的立法指导思想 (1)德礼为政教之本,刑罚为政教之用(《唐 律疏议· 名例律》)。 (2)立法宽简、稳定、划一 6、明朝的立法指导思想 “刑乱国用重典”;“明刑弼教”。朱熹对后者 作出了新的解释,有意提高刑的地位和作用,二 者对治国同等重要,不可偏废。实际上,为重典 治国提供了法律依据。 7、清朝的立法指导思想 “详译明律,参以国制”:主要是参汉酌金。

13、曹魏律 它是三国时期最具代表性的立法成就,又名《新 律》、《魏律》。它与汉律相比进行了较大的改 革,表现在: 删繁就简,增加篇目至18篇,扩充了法典的内容, 突出了国家基本法典的主导地位; 将《法经》的“具律”改为刑名,置于律首,突 出法典总则的性质和地位; 八议入律,使礼律进一步融合; 改革刑罚,使刑罚制度进一步规范化。 它的颁布标志着中国封建法典的制定在系统性和 科学性的道路上前进了一大步。

2、汉代的法律形式 两汉时期,以律、令、科、比为基本的法律形 式。其中: 律是汉代基本的法律形式,包括以刑事法规为主 的具有普遍性和稳定性的成文法典。 令是皇帝所发布的诏令,内容广泛,法律效力最 高,是汉朝一种主要的法律形式,但具有一定的 任意性。 汉朝的科来源于秦朝的课,是律以外关于规定犯 罪与刑罚以及行政管理方面的一种单刑法规。 比,又称“决事比”,是指在律无正条规定时, 比照援引典型案例做为裁断案件的依据,汉时被 广泛应用。

先秦法家的重要思想总结

先秦法家的重要思想总结

先秦法家的重要思想总结先秦法家是中国古代思想流派之一,在先秦时期比较重要。

法家思想以法治思想为核心,主张以法律来规范社会行为,维护社会秩序,实现国家的稳定和发展。

以下将先秦法家的重要思想进行总结。

一、人性论:法家强调人性的恶,认为人性本质自私、贪婪,只追求自己的利益,不顾他人的利益。

因此,法家主张通过法律制度来约束人的行为,使其不敢违法乱纪,从而维护社会的稳定和秩序。

二、法治思想:法家主张以法律为基础,以法治为手段来处理社会问题。

法家认为,法律是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平正义的基础,是权力的约束和行为的规范。

法家强调法律的严明和公正,认为法律应当是明确、简明、明确,而不应该含糊、模糊。

三、吏治思想:法家主张依靠官吏来实施法治。

法家认为,官吏是实施法律的重要力量,应该是廉洁、公正、勤奋、才干等优秀品质的典范。

法家强调官吏的选拔和培养,主张通过考试、选拔等方式选拔官吏,让能者上位,杜绝腐败和徇私舞弊的现象。

四、务实思想:法家注重实际效果,强调政策的实施和操作,主张以实际效果来评价政策的好坏。

法家认为,政策应该具有一定的可操作性和可行性,不能只停留在理论上,而应该结合实际情况来制定,并及时调整和修正。

五、重视纪律:法家强调纪律的重要性,认为纪律是维护社会秩序和政府效能的基础。

法家主张通过建立严格的纪律制度,对人的行为进行规范和约束。

法家还提出了权责明确的原则,主张对官员要明确其权利和责任范围,从而保证他们按规章办事。

六、重力法:法家强调对犯罪行为的严厉打击和惩罚,主张以重法治乱。

法家认为,法律的威慑力和惩罚力度越大,犯罪的可能性越小。

因此,法家主张对犯罪行为进行严格的打击,对犯罪分子实施严厉的惩罚,以达到减少犯罪和维护社会秩序的目的。

七、谋略思想:法家强调政治的智谋和策略,主张以智慧和策略来处理政治问题。

法家认为,政治是权力之间的斗争,只有掌握智慧和策略,才能在政治竞争中取得胜利。

因此,法家主张培养和运用政治家的智慧和策略,以实现统治的稳定和巩固。

先秦儒法墨家的法律思想

先秦儒法墨家的法律思想

先秦儒法墨家的法律思想在中国古代的先秦时期,儒家和墨家是两个重要的思想流派,他们对于法律的思考和观念有着各自独特的见解。

儒家注重以德治国,强调仁义道德的培养,而墨家则强调法律的严格实施和公正。

本文将对先秦儒家和墨家的法律思想进行探讨和比较。

先秦时期,社会秩序混乱,各国争霸同时内部也存在不同程度的贫富分化、民众困苦等问题。

在这个背景下,儒家和墨家作为两个主要的思想流派,积极提出了各自的法律思想以应对这些社会问题。

儒家认为,建立和维系社会秩序应该以德治为主,强调培养人们的道德品质和修养。

儒家的法律思想体现在仁义道德的稳定和传承上。

儒家经典《尚书》中,提到了许多关于法律的内容,例如“贵不贵贱不贱,浸不浸舍不舍,象可法,宣令保之”(《尚书·大禹谟》),这里提到了法律的执行应当并且可以对各个阶层的人适用,法律表现了公平和公正。

同时,儒家强调的仁义也体现在法律上,例如《尚书·大禹谟》中提到了“诛大司徒之罪”和“不要诛维既”的原则,意味着法律不仅仅追求刑罚,更注重在于教育和引导。

与此同时,墨家对于法律的思考也有其独特之处。

墨家注重法律的严格实施和公正,认为通过严惩罪犯和及时为人民伸张正义,才能确保社会的稳定和秩序。

墨家的法律思想体现在公正、权威和秩序的建立上。

在墨子的著作《墨子》中,他主张“严刑峻法”,认为通过对罪犯的严厉惩罚可以起到威慑的作用,通过稳定秩序和减少犯罪行为来造福社会。

墨子还认为,法律必须得到公正的执行,注重对权力的监督,防止滥用职权。

儒家和墨家在法律思想上的差异也体现在治理理念上。

儒家注重社会道德伦理的培养,更加强调以仁义为中心,通过教化和道德规范来维护社会秩序。

而墨家则强调法律的实施和执行,强调法律的平等和公正,通过严厉的刑罚和有效的法律制度来维护社会秩序。

综上所述,在中国古代先秦时期,儒家和墨家都提出了自己独特的法律思想。

儒家强调以仁义道德为核心,通过教化和道德规范来维护社会秩序;墨家则强调法律的实施和执行,强调法律的平等和公正,注重对权力的监督。

古代重要法律思想

古代重要法律思想

中国古代法律格言一、管子是我国古代著名的政治家、军事家和经济学家。

春秋战国时期,中国正处于社会转制、国家转型的关键时期,诸侯各国的思想家进行着激烈的思想大论战。

儒家、法家、道家、墨家等学派在治国方略的选择和运用上,仁者见仁,智者见智,其中核心的是法家的“德治”与“法治”之争,而最早提出“法治”主的思想家是时任齐国国相的管仲。

管仲推行了一系列社会变革措施,提出了前所未有的治国理论,即以法治国的主。

作为法家的重要代表之一,管子的思想丰富而有影响力。

《管子》主以法治国,执法公正,同时,也非常重视“德”对民众的教化功能,充分认识到人民在国家社会生活中的重要地位。

德治与法治相辅相成,相互促进,共同构成了《管子》治国理民的思想方略。

1、“法者,天下之程式也,万事之仪表也。

”(《管子·明法解》)释义:法是治国的标尺,是社会的客观准则,如果没有法,国家就将混乱不堪,人们的行为将没有规矩约束,法之所以这么重要其根据在于法本身是公平正义的。

2、夫生法者,君也,守法者,臣也;法于法者,民也。

君臣上下贵贱皆从法,此谓为大治.《管子•任法》释义:这是对周朝“刑不上大夫”、“刑有等级”制度的巨大挑战,他要求君主和官吏在适用法律上要“不知亲疏、远近、贵贱、美恶,以度量断之。

”因为法律是公平的,法在根本意义是代表国家的整体利益的,是统一天下的最高标准。

管仲将法律称为“公法”,认为法具有最高权威,具有普遍适用的价值功能,任何社会成员都不能置于法外,凌驾于法律之上。

即使法自君出,但是法律高于意欲,君主也应带头遵守法律,君主不得随意更改法律,也应有悟守法律的义务,并要求官吏和百姓同样遵守法律。

3、法律令者,吏民规矩绳墨也《管子•法禁》释义:君主大臣和百姓平民同样应当遵从法律。

4、“不知亲疏、远近、贵贱、美恶,以度量断之。

”《管子•任法》释义:法是衡量一切事物的标准,在法律面前没有高低贵贱之分。

5、“治国使众莫如法,禁淫止暴莫如刑。

春秋战国的法律思想

春秋战国的法律思想

春秋战国的法律思想在春秋战国时期的中国历史上,法律思想经历了一系列的变革和发展,对当时社会秩序和国家统治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本文将从不同角度探讨春秋战国时期的法律思想。

一、法律意识觉醒在春秋战国时期,中国社会发展迅猛,各类问题也愈加复杂。

为了解决社会矛盾,一些重要的法律思想开始萌芽。

例如,孔子提出的“礼法合一”思想,强调通过明确的礼仪规范和法律制度来维持社会秩序和道德规范。

他认为,只有通过正确的法律制度才能建立起和谐的社会秩序。

这一思想对后来的法律发展影响深远。

二、普法意识的觉醒随着社会和经济的发展,人民对法律的普遍意识逐渐增强。

在春秋战国时期,一些学者对社会中的法律问题进行了深入的研究,并提出了一些合理的法律观点。

比如荀子提出的“以法行者”思想,认为法律应该平等适用于所有人。

这一观点在当时对于推行公正和平等的法治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三、法家思想的兴起在春秋战国时期,法家思想崛起并对中国古代法律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法家强调法律的严明和法治的重要性。

他们主张通过制定明确的法律规范和实施惩罚,来达到维护社会秩序和国家统治的目的。

法家学派的代表人物韩非也在法律思想的发展上发挥了巨大作用。

他提出了“子罕言有恒”的观点,强调法律应该始终保持稳定,并且法律的制定和实施应该遵循客观规律。

四、道家与法律的关系与儒家和法家不同,道家并不强调法律的重要性,而是主张“无为而治”。

他们认为,过度的法律规范会限制个人的自由和创造力,从而导致社会秩序的紊乱。

道家思想家庄子提出了“法之偏者众而众者无穷”的观点,强调法律的局限性。

然而,尽管道家对法律有所批评,但他们的思想对于对法律的反思和完善也起到了一定的作用。

五、德治与法治的辩证关系在春秋战国时期,有人主张通过德治来解决社会问题,而有人则主张通过法治来维护社会秩序。

儒家强调德治的重要性,认为通过培养良好的道德品质可以实现社会的和谐与稳定。

然而,法家则主张法治,认为只有制定严格的法律才能解决社会矛盾。

中国古代的法律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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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往往是并提的。
©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法理学教研室, 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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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儒家的德治又具有特殊的意义,在
某种意义上它是针对刑罚而言的。
• 首先,儒家的德治思想强调德主刑辅 。
• 其次,儒家的德治思想强调施仁政,注 教化,以德去刑、息讼。
• 最后,儒家的德治思想主张明德慎罚, 先教后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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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道家的法律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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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道法自然”的世界观
道是道家哲学的最高范畴,它是万物 之宗,支配一切,衍生万物。它不是一 个物质实体,而是一种绝对精神,是超 然物外的。 “道法自然”中的自然指道的本质是“ 自然”。所谓“自然”,指的是不假人 为,听任万物自由发展,没有任何强迫 的成分。也就是说,人必须取法天道, 顺应自然。 道与仁义礼法相比是最高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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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 二、“无为而治”的治国理念
“无为而治”是道家“道法自然”的世 界观在政治上的表现,是道家的治国理 念。所谓“无为而治”指统治者应效法 自然,无所作为,不要干涉人民的生活 ,目的是要通过避免矛盾,避免斗争来 达到社会秩序的稳定,实质是“无为而 无不为”。
”的问题,礼治派主张法古,法治派主
张循今。
• 德治与法治之争是在道德与法律在社 会治理中的相互关系问题上展开的,集 中在法律和道德在社会调整中的地位, 各自的所长所短。德治派强调道德所长 ,法律所短;法治派强调法律所长,道 德所短。
©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法理学教研室, 2009
法理学

古代传统文化中的法律思想

古代传统文化中的法律思想

古代传统文化中的法律思想古代传统文化中的法律思想可以追溯到中国古代的封建社会。

在封建社会中,法律被视为统治者施政和维护社会秩序的重要手段,法律思想逐渐形成并得到了广泛的应用和传承。

以下是一些古代传统文化中的法律思想的主要特点。

一、德治思想古代中国的法律思想主要依靠德治思想,即通过道德教化和行为规范来达到维护社会秩序的目的。

根据传统观念,人们认为领导者应当以身作则,以儒家思想中的“君子”为榜样,通过自身的道德修养来教育民众,以提高整个社会的道德水平。

在这种思想下,法律并不是唯一的制约手段,而是与道德、教育、伦理等综合应用的一种手段。

二、儒家思想与法律思想的结合在古代中国,儒家思想对法律思想的影响尤为深远。

儒家思想强调人与人之间的和谐关系以及社会秩序的维护,这与法律的目的是一致的。

儒家思想中的仁义道德观念亦渗透到法律制定和执行中。

例如,在古代封建社会中,法律多以封建主义道德观念为基础,强调个人应当行使自身的责任和义务,并遵守道德规范。

三、法治思想的初步形成虽然古代中国的法律思想主要以德治为主,但在一些方面,逐渐形成了法治思想。

例如,在封建社会中,王权神授的观念逐渐转化为一种对法律的尊重和遵守。

另外,随着社会的发展,社会规模扩大、交往日益复杂,以及宗族制度的崩溃,传统的道德教化手段逐渐显示出不足之处,法律在维护社会秩序和权益保护方面发挥了更重要的作用。

这为后来法律制度的建立和法治思想的形成奠定了基础。

四、刑法思想的发展古代中国的法律思想中,刑法思想也逐渐得到发展。

在封建社会中,由于缺乏现代科学和技术手段,传统的刑罚主要通过身体惩罚来实施。

这种刑罚主要是为了显示权威和恢复社会秩序,也体现了以威慑为主的刑法思想。

总体来说,古代传统文化中的法律思想主要以德治为主,强调以德治国、道德教化为主要手段;同时兼顾法治思想的初步形成,以法律制度为基础的社会秩序和权益保护渐成重要;刑法思想在封建社会中以威慑为主,体现了以刑罚为手段的惩罚思想。

简述百家争鸣中各学派的核心法律思想

简述百家争鸣中各学派的核心法律思想

简述百家争鸣中各学派的核心法律思想儒家思想儒家思想是中国古代最重要的一种思想,源于先秦时期,影响深远。

儒家思想的核心思想是“以礼待人”,其重要思想有“仁政”、“恕道”、“礼仪之邦”以及“礼义廉耻”等,以及“天命”、“天赋”、“天权”等。

儒家认为,人是自然界的一部分,必须遵从天赋的秩序,礼仪之邦应建立在对秩序的尊重和遵从的基础上,并认为礼义廉耻是建立于礼仪之上的,要求人们以礼待人,顺应天命,恕道,这是儒家法律思想的核心。

道家思想道家思想源于先秦时期,是中国古代最重要的思想。

道家思想的核心思想是“以道待物”,其重要思想有“道法自然”、“天人合一”、“道德至上”和“天下为公”等。

道家认为,道法自然,是指道德和法律是天地本来就有的,人只要遵循自然而行,就可以获得自然界的保佑;天人合一,是指人要和自然界和谐共处,以道待物,接受自然界的指示;道德至上,指的是要把道德放在首位,崇尚谦虚、正直、慈悲和宽容等道德美德;天下为公,是指把公正的法律规范应用于所有公民,公平对待每一个公民,这是道家法律思想的核心。

法家思想法家思想源于先秦时期,是中国古代最重要的思想之一。

法家思想的核心思想是“以法待人”,其重要思想有“公法”、“法制”、“法治”、“君臣有别”、“治国安邦”、“量刑以法”等,主张以法律来约束人类行为,建立起一套完善的法律制度,以便维护公义,治理国家,让社会更加公正和安定,这是法家法律思想的核心。

墨家思想墨家思想源于先秦时期,是中国古代最重要的思想之一。

墨家思想的核心思想是“以无为为有”,其重要思想有“无为而治”、“无为之政”、“天人合一”、“无为之礼”以及“无为之义”等,主张要以正确的思想和行为来调整自身的思想和行为,使自身的思想和行为与自然有机统一,达到无为而治、无为之政、无为之礼和无为之义等,让人们以无为为有,这是墨家法律思想的核心。

阴阳家思想阴阳家思想源于先秦时期,是中国古代最重要的思想之一,其重要思想有“天人相应”、“阴阳和合”、“五行相生”以及“天道自然”等,认为人物的行为受到天地阴阳的影响,要保持阴阳的和谐,以避免祸患的发生,这是阴阳家法律思想的核心。

中国法律思想史

中国法律思想史

1、宗法:即以血缘为纽带调整家族内部关系,维护家长、族长的统治地位和世袭特权的行为规范。

2、明德慎罚:西周统治者汲取殷商灭亡的教训而提出的思想。

“明德”就是加强自我克制,实行德政。

“慎罚”主张谨慎用刑,反对滥杀无辜。

3、神权法:这是夏、商、西周三个历史时期的法律指导思想,它形成于夏代,极盛于殷商,动摇于西周。

夏、商时期神权法的主要内容是“天命”、“天罚”,到了西周就演变成“以德配天”的君权神受说。

4、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这是西周时期礼治的基本特点之一。

所谓“礼不下庶人”,是指礼主要是用来调整奴隶主阶级内部关系的,各级贵族按礼规定所享受的各种特权,奴隶和平民一律不得享受。

“刑不上大夫”是说刑罚的锋芒指向劳动人民,而不是指向奴隶主贵族。

5、为政以德:这是儒家德治论的主张,儒家继承和发展了西周的“明德慎罚”,但也进行了改造。

儒家突出了“德”的政治意义,主要包括宽惠使民和实行仁政,认为“德”是治理国家、取得民心民力的主要方法;二是抬高了“德”的地位,认为“德”高于君主的权力,高于国家及法律,是区分“仁君”与“暴君”的标准,是执政、司法的指导方针。

“为政以德”表现在法理思想上,就是“以刑辅德”、“以德去刑”、“恤刑慎杀”。

6、父子相隐:这是孔子最早提出来的,是“为亲者讳”的周礼原则在判断是否与犯罪问题上的反映。

孔子认为,父子之间应该互相隐瞒犯罪,而不应该互相告发。

这一主张是以家族为本位的宗法制度在司法方面的具体表现,也是后来封建法律允许亲属相隐的张本。

7、化性起伪:这是荀况提出的礼、法起源的一个前提。

因为人性的放纵会造成不可收拾的恶果,所以必须对它进行改造,即“化性起伪”。

“伪”,指后天的人为作用。

圣人极其礼、法就是为了改造人类的恶性而产生的。

8、兼相爱,交相利:这是墨家法律观的核心,墨家以“兼爱”和“交利”为标准衡量各国的法律制度,评价各家的思想学说,特别要将它贯彻到立法司法之中。

“兼相爱”是针对“别相恶”而言,指不分亲疏、贵贱、贫富,一视同仁地爱所有的人。

先秦儒、法、墨家的法律思想

先秦儒、法、墨家的法律思想

先秦儒、法、墨家的主要法律思想201300040016 普法一班邓桐岳先秦儒家的法律思想儒家思想是孔子在总结、概括和继承了夏、商、周三代尊尊亲亲传统文化的基础上形成的一个规范社会道德伦理的思想体系。

《史记·孔子世家》记载:“孔子乃因史记作春秋,上至隐公,下讫哀公十四年,十二公。

据鲁,亲周,故殷,运之三代。

”儒家思想后经过孟子,荀况,董仲舒等人的发展最终得以发展成的一个完整的思想体系。

儒家其思想体系的核心是“仁”,他以“亲亲”、“尊尊”为立法原则,极力维护“礼治”,提倡“德治”,重视“人治”以“民为贵”、“君为轻”的民本思想为基础,并倡导大一统,反对苛政和兼并战争。

他适应了奴隶制解体封建制度崛起后的社会需要,具有一定的进步意义,产生了积极而深远的影响后被统治者尊崇为正统思想,远播四海,成为我国传统文化的核心,其影响一直到当今社会。

一、“为国以礼”的礼治论在西周末期和春秋时期,西周的礼每况日下,到了‘礼崩乐坏’的程度。

这时,孔子等一帮儒家要求恢复和加强一贵族政体为核心的一整套宗法等级制度,主张“复礼”。

但他们只是在形式上沿用了西周的礼,但从内容上他们对礼的理解和礼的运用明显不同于西周,他们对西周的礼进行了改造。

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他们讲礼说成是国家的根本制度,即确立和维护统一的贵族政体和君臣等级秩序的制度。

所谓的“为国以礼”,集中地表达了儒家对礼在政治中的地位和作用的认识。

儒家的这种礼同西周的礼的不同之处在于:首先,西周的礼是关于政治、军事、祭祀等方面的具体规定,而儒家的礼则是国家根本制度,地位形同于现在的宪法。

其次,西周的礼是‘不下庶人’的规章典籍,而儒家的礼既然作为国家的根本制度,则变成‘下庶人’的规章典籍。

分析以下此时“礼下庶人”的含义,是否表示礼从过去的权利对贵族,义务对庶人改为权利和义务对人人平等呢?要弄明白儒家的礼究竟是怎样的,我们要明确一点,就是儒家的礼不再是具体的规定了,而变成国家的根本制度,意味着西周所维护的一切变成了国家的制度,上升到国家制度的高度,为国家所认可,实际上是将西周的礼进一步制度化、法律化、权威化。

中国古代法律思想讲解

中国古代法律思想讲解

宋代
• 法律思想:大致可分为三个时期:第 一个时期,立法根本指导思想在于强 化中央集权,从法律上肯定“稍夺其 权,制其钱谷,收其精兵〞的政策, 重在刑事和行政立法。第二个时期, 在政治上,由以法律强化中央集权, 变为以法律来适应传统商品经济的畸 形。在思想上遂有由传统的“讳言财 利〞“向利益均重,利益相辅〞思想 的转变。第三个时期立法思想主要受 程朱理学和“永嘉〞功利学派的影响, 所谓“乾淳诸老既殆,学术之会总为 朱陆二派,而水心龂龂其间,随称鼎 足。
明清
• 明代的法律思想:“明刊 弼教〞的立法指导原那么, “重典治国〞的司法指导 思想。
• 清代的法律指导思想: “参汉酌金与详译明律, 参以国制〞的指导思想。
• 特征:明清法律制度特点 就是严格维护皇权专制, 残酷镇压任何反叛行为
人有了知识,就会具备各种分析能力, 明辨是非的能力。 所以我们要勤恳读书,广泛阅读, 古人说“书中自有黄金屋。 〞通过阅读科技书籍,我们能丰富知识, 培养逻辑思维能力; 通过阅读文学作品,我们能提高文学鉴赏水平, 培养文学情趣; 通过阅读报刊,我们能增长见识,扩大自己的知识面。 有许多书籍还能培养我们的道德情操, 给我们巨大的精神力量, 鼓舞我们前进。
• 特征:重视道德教化的作用,立法、司法 都必须宽缓,审慎,执行刑罚更要慎重。
春秋战国时期
• 法律思想
儒家的法律思想 墨家的法律思想 道家的法律思想 法家的法律思想
• 儒家法律思想:即“怀德 〞又要“怀刑〞,主张德 主刑辅、以刑辅德。主张 教化,反对不教而杀。重 视“人治〞,即指重视最 高统治者个人在治理国家 过程中的决定作用。
西周时期
• 法律思想:西周在继承夏商两代天讨天罚 的神权观念的根底上提出“以德配天,明 德慎罚〞的政治法律主张。。认为“天〞 或“上帝〞不是哪一族的神,而是天下共 有的神,“天命〞属于谁,就看谁有能使 人民归顺的“德〞。“以德配天〞“明德 慎罚〞,也是后世仁政理论和德主刑辅的 宏观政策的直接渊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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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古代法律格言一、管子是我国古代著名的政治家、军事家和经济学家。

春秋战国时期,中国正处于社会转制、国家转型的关键时期,诸侯各国的思想家进行着激烈的思想大论战。

儒家、法家、道家、墨家等学派在治国方略的选择和运用上,仁者见仁,智者见智,其中核心的是法家的“德治”与“法治”之争,而最早提出“法治”主张的思想家是时任齐国国相的管仲。

管仲推行了一系列社会变革措施,提出了前所未有的治国理论,即以法治国的主张。

作为法家的重要代表之一,管子的思想丰富而有影响力。

《管子》主张以法治国,执法公正,同时,也非常重视“德”对民众的教化功能,充分认识到人民在国家社会生活中的重要地位。

德治与法治相辅相成,相互促进,共同构成了《管子》治国理民的思想方略。

1、“法者,天下之程式也,万事之仪表也。

”(《管子·明法解》)释义:法是治国的标尺,是社会的客观准则,如果没有法,国家就将混乱不堪,人们的行为将没有规矩约束,法之所以这么重要其根据在于法本身是公平正义的。

2、夫生法者,君也,守法者,臣也;法于法者,民也。

君臣上下贵贱皆从法,此谓为大治.《管子•任法》释义:这是对周朝“刑不上大夫”、“刑有等级”制度的巨大挑战,他要求君主和官吏在适用法律上要“不知亲疏、远近、贵贱、美恶,以度量断之。

”因为法律是公平的,法在根本意义是代表国家的整体利益的,是统一天下的最高标准。

管仲将法律称为“公法”,认为法具有最高权威,具有普遍适用的价值功能,任何社会成员都不能置于法外,凌驾于法律之上。

即使法自君出,但是法律高于意欲,君主也应带头遵守法律,君主不得随意更改法律,也应有悟守法律的义务,并要求官吏和百姓同样遵守法律。

3、法律令者,吏民规矩绳墨也《管子•法禁》释义:君主大臣和百姓平民同样应当遵从法律。

4、“不知亲疏、远近、贵贱、美恶,以度量断之。

”《管子•任法》释义:法是衡量一切事物的标准,在法律面前没有高低贵贱之分。

5、“治国使众莫如法,禁淫止暴莫如刑。

威不两措,政不二门,以法治国”《管子•明法解》释义:作为法家先驱的管仲以尚法、重法而著称,他反对西周把“礼治”作为政治生活的最高准则,主张治理国家应当以法为依据,任法而国治,舍法而国乱。

6、人主之所以令行禁止者,必令于民之所好,而禁于民之所恶也。

民之情莫不欲生而恶死,莫不欲利而恶害,故上令于生利人,则令行;禁于杀害人,则禁止,令之所以行者,必民乐其政也”《管子.形势解》释义:要立治民之刑、法,必先符合民情,为民所乐,才能“令行禁止”,可谓从心理上把握住了“治民”的要害。

7、凡法事者,操持不可以不正”《管子.版法解》释义:在国家的管理过程中,法是一种十分具体的工具。

如何正确地使用法,直接关系到社会的稳定和国家的安危。

要执法必严,执法公正。

8、法者,定分止争也。

释义:典出《管子•七臣七主》“法者所以兴功惧暴也,律者所以定分止争也,令者所以令人知事也。

定分:确定名分。

止争:止息纷争。

法律中常用这个词语表示确定物的权属。

二、孟子(约前372~前289),战国时期伟大的思想家,儒家的主要代表之一。

名轲,邹(今山东邹城市)人。

约生于周烈王四年,约卒于周赧王二十六年在孟子生活的时代,百家争鸣,“杨朱、墨翟之言盈天下”。

孟子站在儒家立场加以激烈抨击。

孟子继承和发展了孔子的思想,提出一套完整的思想体系,对后世产生了极大的影响,被尊奉为仅次于孔子的“亚圣”。

孟子继承和发展了孔子的德治思想,发展为仁政学说,成为其政治思想的核心。

他把“亲亲”、“长长”的原则运用于政治,以缓和阶级矛盾,维护封建统治阶级的长远利益。

孟子把伦理和政治紧密结合起来,强调道德修养是搞好政治的根本。

他说:“天下之本在国,国之本在家,家之本在身。

”后来《大学》提出的“修齐治平”就是根据孟子的这种思想发展而来的。

孟子哲学思想的最高范畴是天。

孟子继承了孔子的天命思想,剔除了其中残留的人格神的含义,把天想象成为具有道德属性的精神实体。

他说:“诚者,天之道也。

”孟子把诚这个道德概念规定为天的本质属性,认为天是人性固有的道德观念的本原。

孟子的思想体系,包括他的政治思想和伦理思想,都是以天这个范畴为基石的。

1、徒法不足以自行,徒善不足以为政。

《离楼上》!释义:只有善德不足以处理国家的政务,只有法令不能够使之自己发生效力。

意谓治理国家必须把行善政与行法令结合起来。

2、有恒产者有恒心,无恒产者无恒心。

苟无恒心,放辟邪侈,无不为已。

释义:有一定的产业收入的人才有一定的道德观念和行为准则,•没有一定的产业收入的人便不会有一定的道德观念和行为准则。

•假若没有一定的道德观念和行为准则,就会胡作非为,违法乱纪,什么事都干得出来。

三、韩非子是法家创始人,主张依法治国人人平等的原则。

后来法家发展成霸道思想,与孔孟之道儒家思想演变出的王道思想,共同用于社会治理之道。

韩非子生活于公元前3世纪,是战国后期韩国的王族,他口吃,不善言辞却善著书。

韩非子生活的时代,韩国国势日益削弱,他出于爱国心,屡次上书韩国国王,建议变法,主张统治者应当以富国强兵为重要任务;但国王并没有采纳。

于是,他根据历史上治国的经验教训和现实社会状况,写出了《五蠹》、《孤愤》、《内外储说》、《说林》、《说难》等十余万字的政治论文,辑为《韩非子》一书。

他的这些论文在韩国不受重视,却传到当时的强国秦国,很受秦始皇的喜欢。

秦始皇举兵攻韩国,韩国国王派遣韩非出使秦国求和,秦始皇留下他准备重用,当时任秦国丞相的李斯是韩非子的同学,深知韩非子的才能高过于他,出于嫉妒,于是向秦始皇进谗言诬陷他。

秦始皇听信谗言,将韩非子投入监狱并毒死了他。

韩非子的主要著作《韩非子》是先秦法家学说集大成者的著作。

这部书现存五十五篇,约十余万言,大部分为韩非自己的作品。

当时,在中国思想界以儒家、墨家为代表,崇尚“法先王”和“复古”,韩非子的法家学说坚决反对复古,主张因时制宜。

韩非子攻击主张“仁爱”的儒家学说,主张法治,提出重赏、重罚、重农、重战四个政策。

韩非子提倡君权神授,自秦以后,中国历代封建专制主义极权统治的建立,韩非子的学说是颇有影响的。

1、言无二贵,法不两适。

释义:除了君主的命令,没有第二尊贵的言论,国家的法令不能同时迎合公私双方。

2:一民之轨,莫如法;厉官威民,退淫殆,止诈伪,莫若刑。

刑重,则不敢以贱易贵;法审,则上尊而不侵释义:统一人们的行为规范,没有比法律更好的;整饬官吏,威慑民众,消除荒淫怠惰的行为,禁止欺诈虚伪的风气,没有比用刑更好的。

刑罚重,低贱的人就不敢侵犯高贵的人;法律严,君主就受人尊重而不被侵凌。

3、“不期修古,不法常可”“世异则事异”“事异则备变”《韩非子·五蠹》释义:要根据今天的实际来制定政策。

4、“法不阿贵”“刑过不避大臣,赏善不遗匹夫”《韩非子·有度》释义:制定了“法”,就要严格执行,任何人也不能例外。

5、黄帝有言曰:上下一日百战释义:没有制度、规则、法治的约束,没有人民的主权、治权,上下一日百战的戏会没完没了地上演6、故明主之治国也,明赏(释义:明确地行赏),则民劝功(释义:劝勉立功);严刑,则民亲法(释义:重视刑罚)韩非子主张实行严刑峻法。

7、故治民无常,唯法为治。

法与时转则治,治与世宜则有功释义:治理臣民没有永恒不变的常规,只有用法律。

法律随时代而变化则社会稳定,治国的措施适应社会现实,就会发挥作用。

(法家眼睛向前看,主张变法)8、行义示则主威分,慈仁听则法制毁释义:表彰个人品行,就分去了君主的威势;听信于仁义说教,就败坏了法制9、明主之道,臣不得以行义成荣,不得以家利为功,功名所生,必出于官法。

释义:英明君主的治国之道是,臣民不得因给私家谋利而得到功名,功名的取得,必须根据国家的法律。

10、峻法,所以禁过外私也;严刑,所以遂令惩下也释义:峻法是用来禁止过失、排除私心的,严刑是用来执行命令、惩罚臣下的11、法不阿贵,绳不挠曲释义:法律不会奉迎显贵臣子,就像墨绳不会避绕木头的弯曲之处一样。

四、法家另一代表人物商鞅:商鞅战国时期政治家,思想家,著名法家代表人物。

“少好刑名之学”,专研以法治国,受李悝、吴起等人的影响很大。

1、名言:一兔走,百人追之。

积兔于市,过而不顾。

非不欲兔,分定不可争也释义:一个兔子跑,很多的人去追,但对于集市上的那么多的兔子,却看也不看。

这不是不想要兔子,而是所有权已经确定,不能再争夺了,否则就是违背法律,要受到制裁。

2、禁奸止过,莫如重刑,刑重而必得,则民不敢试,故国无刑民,国无刑民,故曰明刑不戮。

行刑重其轻者,轻者不生,则重者无所至矣,此谓治之于其治也;行刑重其重者,轻其轻者,轻者不止,则重者无从止矣,此谓治之其乱也——《商君书·赏刑篇》其他:1、…刑为盛世所不能废,而亦盛世所不尚‟清.纪昀《四库全书·政法类·法令之属按语》2、有此上士,则必天网恢恢,疏而不漏!东汉.虞延3、惩其未犯,防其未然长孙无忌《唐律疏议》4、礼禁未然之前,法施已然之后——司马迁《史记·太史公自序》5、法能刑人而不能使人廉,能杀人而不能使人仁……所贵良吏者,贵其绝恶于未萌,使之不为非,非贵其拘之囹圄而刑杀之也——西汉.桓宽《盐铁论》6、国不可无法,有法而不善与无法等——沈家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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