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抓紧做好今冬明春造林绿化工作的通知

合集下载

宁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心城区公园建设管理的通知-宁政办〔2018〕83号

宁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心城区公园建设管理的通知-宁政办〔2018〕83号

宁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心城区公园建设管理的通知正文:----------------------------------------------------------------------------------------------------------------------------------------------------宁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心城区公园建设管理的通知宁政办〔2018〕83号蕉城区人民政府、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为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巩固和扩大国家园林城市创建成果,加快推进创建国家森林城市步伐,进一步提升城市人居环境,满足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休闲、娱乐、健身等生活需要,根据《城市绿化条例》、《住建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园建设管理的意见》、《住建部城市绿线管理办法》、《福建省城市园林绿化管理条例》等精神,结合宁德市中心城区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中心城区公园建设管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一、强化规划设计。

本着“生态、便民、务实、发展”的原则,编制实施公园规划,建立分布均匀、功能完备、品质优良的公园体系和空间布局,引领各类公园建设。

一是与城市总体规划、行业规划、专项规划充分衔接,充分考虑城市绿地系统的布局以及各类公园建设空间需求,保障公园规划建设用地,划定公园保护范围。

二是合理利用城市空间,在老城区危旧房、棚户区改造时,腾出空间建设街旁绿地,增加旧城区绿量。

三是按照符合国家相关技术规范的要求,综合考虑防灾避险、人民防空、地下空间开发利用、文化内涵、生态环境等多种功能,立足公园所在区域位置、地形地貌、资源禀赋等因素,定位准确,突出特色,满足群众需求。

四是遵照国家相关法规、规范和标准,严格控制公园内建筑物、构筑物等配套设施总量,严格控制游乐设施的设置,防止将公园变成游乐场,确保公园配套设施齐全、功能完善,满足游客休憩观赏娱乐需求。

宁德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城乡绿化一体化“四绿”工程建设工作的通知-宁政文[2011]421号

宁德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城乡绿化一体化“四绿”工程建设工作的通知-宁政文[2011]421号

宁德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城乡绿化一体化“四绿”工程建设工作的通知正文:---------------------------------------------------------------------------------------------------------------------------------------------------- 宁德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城乡绿化一体化“四绿”工程建设工作的通知(宁政文〔2011〕421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东侨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自2010年我市启动城乡绿化一体化“四绿”工程建设以来,在各级各有关部门的密切配合和共同努力下,各项工程建设进展顺利,取得了一定成效。

为确保按时完成省里下达的“四绿”目标任务,更好地推进我市“四绿”工程建设,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并根据工作实际需要,及时调整充实“四绿”工程建设领导机构。

各县(市、区)和市直有关单位应在11月20日前将领导机构成员名单报送市“四绿”办。

二、抓紧制定实施方案。

明年是“四绿”工程三年阶段性验收年,为确保如期完成目标任务,各责任单位和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互相协作,抓紧制定出切实可行的2012年“四绿”工程建设实施方案,并结合“五大战役”,加快建设进度。

各县(市、区)和市直有关部门应于11月20日前将实施方案报送市“四绿”办。

三、认真编制专项规划。

各县(市、区)和市直有关单位要结合本地本部门的“十二五”规划目标,认真编制《“十二五”四绿工程建设专项规划(2010-2015年)》,于11月30日前报送市“四绿”办,由市“四绿”办统一汇总、编制后上报省绿委、省林业厅备案。

林业、交通等有关职能部门要按照省里安排,加快制定《森林通道规划》(沈海高速宁德段),沿海四县(市、区)政府要提前做好沈海高速公路沿线30米范围内造林地的征、租等前期准备工作;交通部门负责做好沿线两侧红线(30米)范围内林带的建设工作;林业部门应负责做好沿线两侧一重山的造林绿化工作。

宁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抓好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

宁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抓好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

宁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抓好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法规类别】劳动安全与劳动保护【发文字号】宁政办传[2005]175号【发布部门】宁德市政府【发布日期】2005.12.16【实施日期】2005.12.16【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宁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抓好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宁政办传〔2005〕175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东侨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安委会各成员单位: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抓好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闽政办发明电〔2005〕154号)精神,为了切实做好我市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工作,确保“两节”期间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安定稳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提高认识,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

当前临近元旦、春节,各级各部门、各行各业在工作、生产经营上进入繁忙阶段,很容易因求速度、重效益而忽视安全生产工作。

对此,各级各部门、各生产经营单位的领导,尤其是一把手一定要提高认识,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的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强领导,落实好各项安全生产措施,从源头上消除安全生产隐患,努力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

二、突出重点,强化安全监督管理。

各级政府、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认真按照相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要求,突出工作重点,强化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确保本辖区各项生产经营活动安全有序。

(一)非煤矿山方面:以清理非煤矿山采矿许可证为契机,加大对无证非法开采矿山的取缔关闭工作力度,坚决依法关闭无采矿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的非煤矿山和高速公路、国道、省道两侧采区及其它禁采区内各类非煤矿山,以及达不到最小开采规模的矿山。

要继续抓好非煤矿山事故隐患排查和治理,对存在重大隐患的矿山要进行停产整顿,防止重特大事故发生。

(二)道路交通方面:各级各有关部门要以开展预防道路交通特大事故百日竞赛活动为契机,严格依法查处机动车超速、客运车辆超员、货运车辆违法载人、农用车载客、酒后驾驶、疲劳驾驶、无。

宁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宁德市进一步优化产业结构推动绿色发展工作方案的通知

宁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宁德市进一步优化产业结构推动绿色发展工作方案的通知

宁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宁德市进一步优化产业结构推动绿色发展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宁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9.12.30•【字号】宁政办〔2019〕116号•【施行日期】2019.12.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经济运行正文宁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宁德市进一步优化产业结构推动绿色发展工作方案的通知宁政办〔2019〕116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将《宁德市进一步优化产业结构推动绿色发展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宁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9年12月30日宁德市进一步优化产业结构推动绿色发展工作方案为进一步优化我市产业结构,推动建筑饰面石材、合成革、铸锻件和不锈钢穿管、拉管、紧固件等行业集约发展,加快“散乱污”工业企业整治管理,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目标任务以建筑饰面石材、合成革、铸锻件和不锈钢穿管、拉管、紧固件等行业及“散乱污”工业企业为重点,有序推进产业转移和产业集聚、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和用地效益水平,促使一批达不到标准的行业产能、企业依法依规关停退出,确保在2020年底完成建筑饰面石材、合成革、铸锻件和不锈钢穿管、拉管、紧固件等行业及“散乱污”工业企业清理整治工作,形成布局合理、环境友好、协作紧密、发展有序的现代产业新格局。

(一)加强环境保护。

严格执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对于超过污染物排放标准或者重点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违反固体废物管理的企业,采取限制生产、停产整治等措施,限期未整改到位的企业,依法予以关停退出;对于不符合产业政策的淘汰类项目,一律不予办理环评审批手续,涉及明令淘汰或应立即淘汰的落后生产工艺装备、落后产品的企业,坚决不予发证。

(二)严格能耗管理。

严格执行节能降耗相关法律法规,对于不符合强制性能耗准入标准要求的新建、扩建、改建项目,坚决不予备案;对于已备案但不符合能耗要求的项目,责令限期整改到位,逾期未整改到位的,依法予以关停退出;对不符合产业政策的淘汰类项目,依法予以关停退出;对于属于限制类的、达不到强制性能耗准入标准要求的项目实行差别电价。

宁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林业局关于进一步推进2013年造林绿化

宁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林业局关于进一步推进2013年造林绿化

宁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林业局关于进一步推进2013年造林绿化工作方案的通知【法规类别】植树造林与绿化【发文字号】宁政办[2012]368号【发布部门】宁德市政府【发布日期】2012.12.24【实施日期】2012.12.24【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宁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林业局关于进一步推进2013年造林绿化工作方案的通知(宁政办〔2012〕368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宁德市林业局关于进一步推进2013年造林绿化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宁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2年12月24日关于进一步推进2013年造林绿化工作方案(市林业局)根据全省城乡绿化美化工作视频会议、《福建省绿化委员会福建省林业厅关于预下达2013年全省造林绿化任务的通知》(闽绿委〔2012〕12号)精神和全市城乡绿化美化与今冬明春造林绿化工作视频会议及《宁德市人民政府关于切实抓好2013年造林绿化工作的通知》(宁政文〔2012〕471号)精神,为进一步推进我市2013年造林绿化工作,切实完成好省里下达我市的39.7万亩造林绿化任务,特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广泛宣传,形成氛围。

各地要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网站等媒体的作用,加强舆论报道,特别是宁德电视台和闽东日报社要结合学习党的十八大提出把“美丽中国”作为未来生态文明建设的宏伟目标的精神,加大对城乡绿化美化及造林绿化宣传报道力度,要正面宣传报道去年大造林以来的先进人物及造林绿化成效等等,使城乡绿化美化工作及造林绿化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形成全社会关注、支持、参与造林绿化、建设生态宁德的良好氛围。

各有关职能部门要发挥自身专业优势,积极为城乡绿化美化工作提供科学技术指导和相关服务,确保城乡绿化美化及造林绿化工作有效推进。

二、严格督查,狠抓落实。

为促进全市造林工作稳步、有序推进,确保造林绿化任务的有效落实,市政府拟在2013年元月中下旬组织开展一次造林绿化工作专项督查活动。

宁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今冬明春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

宁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今冬明春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

宁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今冬明春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宁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6.11.07•【字号】宁政办〔2016〕249号•【施行日期】2016.11.0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消防管理正文宁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今冬明春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宁政办〔2016〕249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即日起至2017年全国“两会”结束是今冬明春重要防火期。

为进一步做好今冬明春特别是全国“两会”及元旦、春节、元宵节等重大活动和重要节日期间的消防安全工作,坚决预防和遏制火灾事故尤其是重特大火灾和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安定稳定。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把握重要节点,强化防控部署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认真研判本地区、本行业冬季火灾特点和影响火灾形势稳定的突出问题,科学制定防控火灾方案,部署开展今冬明春消防安全工作。

要坚持问题导向,根据辖区实际,有针对性的部署开展工业园区、皮革生产业、劳动密集型企业以及“三合一”场所、出租屋消防安全整治专项行动,切实消除辖区内突出的消防安全隐患,全力确保全市火灾形势持续稳定。

在重大活动和重要节日期间,各级政府要及时发布防火警示通告,组织有关部门联合开展节日消防安全检查。

各有关部门要组织部署和督促开展本行业系统的消防安全检查工作。

要借助综治网格化社会服务管理平台,发动综治办、村(居)委会、治安巡防队、消防志愿者等基层各方力量,对网格内的单位、场所、居(村)民楼院、村组进行全面排查,指导村(居)民落实生产生活用火用电安全措施,建立村(居)民多户联防网络,加强对老弱病残等弱势群体的消防安全防护。

二、认真履行职责,落实监管责任按照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以及“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工作要求,根据《福建省火灾隐患排查整治若干规定》(闽政办〔2014〕68号)职责要求,切实落实责任,明确排查整治工作内容及任务。

宁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3―4月份《闽东政讯》信息采用情况的通报-宁政办[2013]122号

宁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3―4月份《闽东政讯》信息采用情况的通报-宁政办[2013]122号

宁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3―4月份《闽东政讯》信息采用情况的通报正文:---------------------------------------------------------------------------------------------------------------------------------------------------- 宁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3-4月份《闽东政讯》信息采用情况的通报(宁政办〔2013〕122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东侨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办公室,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3-4月份《闽东政讯》采用各县(市、区)、各部门及本办各科室信息328条,其中各县(市、区)信息141条、各部门信息186条。

现将3-4月份《闽东政讯》信息采用情况予以通报。

宁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3年5月20日3-4月份《闽东政讯》信息采用统计表名次单位正刊简讯增刊政讯专报报省府办省办采用批示3-4月得分累计积分各县市区1屏南县府办183611091912周宁县府办1741951843蕉城区府办94721051814福鼎市府办106911061555福安市府办2101841466霞浦县府办61337917柘荣县府办12114371古田县府办63233609东侨管委会41135210寿宁县府办51515市直单位1宁德检验检疫局5172901702市林业局8452901353市发展改革委428621144市工商局81821125市统计局241441986宁德调查队2411197市教育局414153908市水利局51546899市质监局411538410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83428211市外经贸局112165012市地税局13244813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112414114市公安局21737市经贸委21123616市监察局121113517市食品药品监管局611253418市行政服务中心132819市农业局14272720市供销社1192521市外侨办2422市交通运输局162323市国土资源局1171924市民族宗教局22181825市港务局11626市审计局1526市物价局161528市农办1328市环保局1141330人行宁德支行131231宁德海关2181132宁德海事局1033市海洋渔业局13734市检察院634市人口计生委13634市执法局13634市卫生局16634市妇联16639市民政局339市公务员局13341市国税局11242市中级法院11市旅游局市安监局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市国安局市建行市支前办市科技局市体育局市残联市贸促会市人防办市财政局市银监局市国资委市规划局市台办市科协市茶业局市粮食局市档案局市府办各科室1综合三科222文教科183综合协调科164农经科17法制办督查室外经科监察室综合二科综合一科工交科总值班室政府信息公开科注:1.“★”表示得到领导批示。

宁德市人民政府关于切实抓好2013年造林绿化工作的通知-宁政文[2012]471号

宁德市人民政府关于切实抓好2013年造林绿化工作的通知-宁政文[2012]471号

宁德市人民政府关于切实抓好2013年造林绿化工作的通知正文:---------------------------------------------------------------------------------------------------------------------------------------------------- 宁德市人民政府关于切实抓好2013年造林绿化工作的通知(宁政文〔2012〕471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东侨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按照省委的决定,2013年省林业厅安排我市造林绿化任务为39.7万亩。

目前已即将进入今冬明春造林季节,为便于各地尽早做好明年造林绿化林地、苗木等的落实工作,确保如期完成2013年造林绿化各项任务,现将2013年全市造林绿化任务预下达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党的十八大报告首次对生态文明建设做了全面部署,把“美丽中国”作为未来生态文明建设的宏伟目标。

省第九次党代会提出了“2016年森林覆盖率保持全国首位,生态环境质量保持全国前列”的奋斗目标和“扩大森林种植面积,提高森林资源质量和效益,建设青山绿水、碧海蓝天的美好家园”的新要求。

因此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按照《福建省绿化委员会福建省林业厅关于预下达2013年全省造林绿化任务的通知》(闽绿委〔2012〕12号)的要求,强化组织领导,层层签订造林绿化目标管理责任状,加大资金投入,搞好统筹协调,加强督促检查,狠抓工作落实,着力打造绿色宜居美丽宁德,为构建“新六大宁德”作出贡献。

二、广泛宣传形成氛围各地要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网站等媒体的作用,加强舆论报道,使“四绿”工程及造林绿化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形成全社会关注、支持、参与造林绿化、建设生态宁德的良好氛围。

各有关职能部门要发挥自身专业优势,积极为“四绿”工程建设提供科学技术指导和相关服务,确保“四绿”工程建设健康有序发展。

宁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森林城市建设工作的通知-宁政办〔2016〕282号

宁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森林城市建设工作的通知-宁政办〔2016〕282号

宁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森林城市建设工作的通知正文:----------------------------------------------------------------------------------------------------------------------------------------------------宁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森林城市建设工作的通知宁政办〔2016〕282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建设森林城市,是加快造林绿化和生态建设的创新实践,是推进林业现代化和生态文明建设的有力抓手。

目前,国务院已将森林城市建设列入《国家“十三五”规划纲要》和《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省政府也将森林城市建设列为《福建省“十三五”林业发展专项规划》的重要内容,计划到2020年力争实现全省9个设区市和平潭综合实验区均获得省级以上森林城市称号。

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里的决策部署,推进我市森林城市创建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加强领导,广泛发动。

各县(市、区)政府要高度重视,将创建森林城市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确保在2017年内向省绿委、省林业厅提交创建森林城市申请。

各地要成立创建森林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负责创建具体工作,林业、住建、环保、交通、水利等相关部门要根据任务分工,制定本单位创建森林城市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并抓好工作落实。

同时,各地要充分认识创建森林城市的重要意义,利用各种新闻媒体,通过多种方式,广泛宣传,层层发动,掀起创建森林城市高潮。

二、科学规划,狠抓重点。

各地要抓紧编制森林城市建设规划,重点推进城市内绿化、城市周边绿化、城市群绿化、乡村绿化和森林文化建设,着力推进森林进城、森林环城、森林惠民。

各相关部门要狠抓部门绿化,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互相配合、形成合力,通过开展园林城市、生态示范区、美丽交通生态公路、万里生态水系、水土保持生态村、沿海防护林体系、森林生态景观带和重点生态区位林分修复等系列建设,推动创建森林城市活动深入开展。

宁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分解下达2017年造林绿化任务的通知-宁政办〔2017〕5号

宁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分解下达2017年造林绿化任务的通知-宁政办〔2017〕5号

宁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分解下达2017年造林绿化任务的通知正文:----------------------------------------------------------------------------------------------------------------------------------------------------宁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分解下达2017年造林绿化任务的通知宁政办〔2017〕5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抓好2017年造林绿化工作的通知》(闽政办〔2016〕199号)精神,经市政府同意,现将2017年造林绿化任务分解下达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一、加强组织领导造林绿化是保护环境和改善生态环境的重要措施,是建设“六新大宁德”的重要内容。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主动作为,强化责任担当,扎实抓好造林绿化工作,确保全市森林覆盖率继续保持在全省沿海设区市首位。

二、明确目标任务2017年全市造林绿化总任务为464280亩(详见附件),包括:(一)植树造林任务79580亩。

其中:“三带一区”建设55700亩,重点抓好25320亩沿海防护林基干林带建设(列入省、市为民办实事项目)、2200亩生物防火林带建设、3680亩森林生态景观带建设和24500亩重点生态区位林分修复。

其他人工造林更新23880亩,重点抓好4000亩珍贵用材树种造林和6000亩不炼山造林。

(二)森林抚育任务23万亩。

(三)封山育林任务15.47万亩。

(四)林业碳汇项目2个。

各县(市、区)要尽快将任务分解到乡(镇、街道)、村,落实到具体山头地块,确保责任到位、指标落实。

任务分解情况于2017年1月26日前报市林业局备案。

三、突出工作重点各地要突出抓好沿海防护林基干林带、生物防火林带、森林生态景观带、重点生态区位等“三带一区”的林业重点生态工程建设,以及林业碳汇开发与交易。

宁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今冬明春护农狩猎活动的通知

宁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今冬明春护农狩猎活动的通知

宁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今冬明春护农狩猎活动的通

【法规类别】农业管理
【发文字号】宁政办[2005]253号
【发布部门】宁德市政府
【发布日期】2005.12.14
【实施日期】2005.12.14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宁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今冬明春护农狩猎活动的通知
(宁政办〔2005〕25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由于野猪对我市农业生产构成严重灾患,经市政府研究,决定今冬明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护农狩猎专项行动。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强化领导,精心组织。

市政府成立护农狩猎行动协调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政府办、公安局、林业局、农办、农业局、工商局、税务局、交通局等为成员单位。

协调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市林业局,负责专项行动期间的具体工作。

各县(市、区)也要相应成立协调领导机构,负责组织本辖区的狩猎专项行动。

狩猎野猪行动实施主体为经依法批准成立的《宁德市戎庄生物有限公司》、《福鼎市自然生物有
限公司》、《屏南县古峰镇大坑养殖场》、《古田县海远生物有限公司》等四个野生动物驯养繁殖实体的护农狩猎队。

专项行动时间从2005年12月20日开始到2006年3月20日结束。

宁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宁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宁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法规类别】劳动安全与劳动保护【发文字号】宁政办传[2007]258号【发布部门】宁德市政府【发布日期】2007.12.29【实施日期】2007.12.29【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宁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宁政办传〔2007〕258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东侨开发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为做好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工作,努力防范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安定稳定,根据省政府安委会《关于认真抓好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闽安委明电〔2007〕13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贯彻意见:一、认清形势,提高认识,确保两节期间安全生产形势稳定今年1-11月,全市各类事故四项指数呈“三降一升”,共发生事故1033起,死亡163人,受伤1026人,直接经济损失981.11万元,与去年同期相比,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受伤人数分别下降36.78%、21.63%、20.03%,直接经济损失上升43.42%。

事故死亡人数比去年同期减少了45人。

发生较大事故3起,死亡10人,与去年同期相比少发生2起,少死7人。

各类事故死亡人数占全年控制指标220人的74.09%。

虽然全市安全生产状况总体保持平稳,但形势依然严峻。

元旦、春节将至,人员流动量大,交通运输繁忙,生产任务繁重,岁末年初是事故易发多发时期。

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认识,把确保安全生产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切实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紧迫感、责任感和使命感;各级、各部门和各单位主要领导要切实负起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切实加强领导,强化责任、强化措施、强化运作、强化落实;要全面分析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安全生产形势,认真研究,周密安排,精心组织元旦、春节以及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安全生产措施和工作责任的层层落实,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宁德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林地管理工作的通知

宁德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林地管理工作的通知

宁德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林地管理工作的通知
【法规类别】林业管理
【发文字号】宁政[2005]文143号
【发布部门】宁德市政府
【发布日期】2005.06.07
【实施日期】2005.06.07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宁德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林地管理工作的通知
(宁政〔2005〕文14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部门:
林地是森林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不可再生的资源,是陆地生态环境建设的基石,是搞好国土绿化、发展森林资源的根本。

保护好林地,合理利用林地资源,对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构建和谐社会具有重大和深远的意义。

近年来,我市各级各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省人民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关于依法保护管理和利用林地的通知精神,做了大量工作,但一些地方未经审核审批,随意占用林地的现象仍时有发生,造成了不良后果。

为进一步加强林地管理,切实处理好发展与保护的关系,根据《森林法》、《森林法实施条例》、《福建省森林条例》和上级有关文件精神,
特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增强保护林地的责任感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中发[2003]9号)和《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继续实行保护和发展森林资源责任制的通知》(闽政[2002]32号)等文件对加快林业发展,保护森林资源,改善生态环境提出了具体的要求。

《。

宁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抓紧做好部分国家级和省级生态公益林调整工作的通知

宁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抓紧做好部分国家级和省级生态公益林调整工作的通知

宁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抓紧做好部分国家级和省级生态公益林调整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宁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07.04.25•【字号】宁政办传〔2007〕76号•【施行日期】2007.04.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宁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抓紧做好部分国家级和省级生态公益林调整工作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部门:根据省里要求,为切实做好我市部分国家级和省级生态公益林调整摸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原则1、“大稳定、小调整”的原则。

本次国家级和省级生态公益林调整是部分调整,不是打乱重来,重新区划。

2、一次性摸底调整原则。

国家级和省级生态公益林一并调查摸底、一次性统筹调整。

3、总量不变,区位对等原则。

调出必须同时调进,以保持总量不变。

国家级生态公益林可调整为省级生态公益林,或国家级生态公益林与省级生态公益林互调;省级生态公益林需调出的可用商品林补充;调进调出在区位上要相应对等。

4、保障重点原则。

以位于国家级生态公益林中的当地近中期建设项目为重点;以位于国家级生态公益林中的县级以上重点建设项目为重点;以位于国家级生态公益林中的基础设施、交通、能源等建设项目为重点;以位于国家级生态公益林中的当地“十一五”规划项目和工业园区建设项目为重点。

二、对象1、今后五年至十五年内建设的省级以上重点项目与地方重点项目涉及生态公益林的;2、“十一五”规划划定的地方工业园涉及生态公益林的;3、未签定管护合同的生态公益林;4、被划入的自留山、责任山、前期差错(指地块、面积差错的)以及错当商品林确权的。

三、要求1、要从全局的高度和长远的眼光充分认识本次调整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做到开发利用与合理保护相结合,切实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抓紧抓好生态公益林调整摸底工作。

2、要加强领导,建立政府牵头,林业部门为主,发改、建设、水利、规划、交通、经贸、外经、口岸、港务等有关部门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确保如期顺利完成生态公益林调整摸底任务。

宁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加强秋冬季森林防火工作的通知

宁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加强秋冬季森林防火工作的通知

宁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加强秋冬季森林防火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宁德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0.09.28•【字号】宁政办[2010]239号•【施行日期】2010.09.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消防管理正文宁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加强秋冬季森林防火工作的通知(宁政办〔2010〕239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当前,全市已进入秋季森林防火紧要期,虽然雨水较多,但农事用火逐渐增多,火灾隐患仍很突出。

为做好秋冬季森林防火工作,现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今年秋冬季森林防火工作的通知》(闽政办发明电〔2010〕143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提出以下要求:一、组织领导到位。

森林火灾是一种突发性毁灭性的灾害,各级要把森林防火工作当作一项关系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的大事来抓,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做到“警钟长鸣,常抓不懈”。

尤其是“国庆”、“重阳”期间,各级政府务必要抓好森林防火工作,加强对森林防火工作的督促检查,保证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

要按照“讲政治、保稳定、促发展”的要求,进一步提高对森林防火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以对党、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真正把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首位,把森林防火工作抓紧抓实。

对因思想麻痹,处置指挥不当,玩忽职守,引发重大森林火灾或造成人员伤亡事故的,要严肃追究有关领导责任。

二、火源管理到位。

目前各地都已形成一套规范化的火源管理制度,要逐项抓好落实,特别是要注意做好偏远地带、边界地区的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和防范工作,做到不留死角。

我市森林火灾大部分都是农事用火引起,因此,各地要组织群众有计划、有防范的开展计划烧除工作。

严格执行野外生产性用火审批制度。

在高火险期或重要敏感时段,要适时发布禁火令,停止一切野外用火,并组织力量加强巡山护林,严禁把火种带入林区,切实消除火灾隐患。

三、组织宣传到位。

各县(市、区)要组织开展森林防火宣传工作,制定方案,明确职责,确保落实。

宁德市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做好年底各项重点工作和及早谋划明年工作的通知

宁德市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做好年底各项重点工作和及早谋划明年工作的通知

宁德市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做好年底各项重点工作和及早谋划明年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宁德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7.11.22•【字号】宁政传〔2007〕7号•【施行日期】2007.11.2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宁德市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做好年底各项重点工作和及早谋划明年工作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东侨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今年是新一届政府的开局之年,也是实施“十一五”规划的关键之年,同时又是谋划海峡西岸经济区环三都澳区域开发的起步之年,全面完成今年的各项任务,并及时衔接安排好明年的工作,对于开好头、起好步意义重大。

当前离年底还有一个多月的时间,各项工作已进入最后冲刺阶段,时间紧、任务重,各级各部门要增强紧迫感,以只争朝夕的精神,鼓足干劲,加快工作进度。

既要立足于全面完成年度工作目标,突出重点,狠抓落实;又要着眼于推进明年的工作,精心谋划,及早安排。

现作如下通知:一、强化责任意识,全面完成今年的各项任务。

各级各部门要把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与当前工作相结合,进一步增强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认真研究和分析今年的经济运行和社会发展形势,对照年初市委、市政府确定的奋斗目标和工作重点,结合本县市、本部门的工作任务,检查工作进度,准确掌握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对涉及到的重要经济和社会发展指标逐项进行研究分析,针对当前经济社会发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分析原因,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充分利用年底前的有限时间,抓落实,促进度,努力推动各项目标任务如期完成。

要加强对经济运行的调度、指导,抓住重点工作,加强薄弱环节,搞好衔接协调,着力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

要明确工作职责,严格落实目标责任,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强化督查考核,各负其责,层层督促检查抓落实,确保完成全年的各项工作任务。

二、集中精力抓落实,扎实推进各项重点工作。

各级各部门要认真学习领会党的十七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四谋发展”的实践主题、“四个重在”的实践要领和“四个关键”的工作要求,创新思路,改进工作方法,抓重点、克难点、求实效,集中精力做好后一个月的工作。

宁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今冬明春防火安全工作的通知

宁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今冬明春防火安全工作的通知

宁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今冬明春防火安全工作的通知【法规类别】消防管理【发布部门】宁德市政府【发布日期】2005.12.05【实施日期】2005.12.05【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宁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今冬明春防火安全工作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东侨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冬季风高物燥,加之元旦、春节、元宵等重大节日将至,用火、用电、用气、用油增多,集会庆典活动频繁,极易发生火灾。

市政府要求各级各部门务必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落实责任,努力把火灾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加强公共消防设施建设,着力提高整体抗御火灾能力2003年市政府《关于切实加强公共消防设施建设的通知》就明确提出了到2005年实现市政消火栓配备率和农村乡镇专职、义务消防队组建率达100%的三年建设目标。

今年,市政府又发出《关于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的意见》(宁政〔2005〕9号),并与各县(市、区)政府签订了责任状,将市政消火栓、乡镇专职、义务消防队和消防部队装备建设纳入年度消防责任目标考核内容。

但到目前为止,市政消火栓仅有古田、周宁两个县配备率达到100%;乡镇专职、义务消防队仅有福鼎、寿宁、屏南完成建设目标。

而且还有许多义务消防队形同虚设,没有必要的装备和战斗力;消防部队个人防护装备、特勤车辆装备严重缺乏,难以满足当前灭火救援工作的需要。

因此,各级政府要按照“因地制宜,突出重点,科学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制订保障公共消防设施和消防部队装备建设的具体措施,提高公共消防设施和消防部队装备水平。

要进一步加大对多种形式消防队伍的扶持和投入,着力解决经费和体制问题对加强消防队伍管理,不断更新完善器材装备,强化教育训练,充分发挥其在灭火救援、消防宣传、防火检查等方面的作用。

宁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今冬明春防火安全工作的通知

宁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今冬明春防火安全工作的通知

宁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今冬明春防火安全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宁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07.12.03•【字号】宁政办传〔2007〕237号•【施行日期】2007.12.0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宁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今冬明春防火安全工作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东侨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中专院校:今年以来,全市火灾形势比较严峻。

2007年1月至11月,全市发生火灾220起,死亡8人,受伤3人,直接财产损失8223487元,与去年同期相比,起数下降67.69%,死亡人数、受伤人数持平,直接财产损失上升22.29%。

火灾直接财产损失的大幅度上升,反映出我市民众的消防安全意识和火灾自救能力不强、抵御火灾的综合能力仍然十分薄弱。

为确保全市火情稳定,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公安部和省公安厅要求,市政府决定从2007年12月1日至2008年2月15日,在全市开展冬季防火工作。

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提高认识,切实加强对今冬明春防火工作的领导。

冬防期间,风高物燥,元旦、春节、元宵等节庆活动频繁,人流、物流增大,生产、生活用火、用电、用气增加,诱发火灾的因素大大增多。

各地各部门务必充分认识当前消防安全的严峻形势,认真吸取莆田“10.21”特别重大火灾事故教训,全面分析研究当地消防工作特点和存在问题,从维护安定稳定、保障社会经济发展的大局出发,坚决克服麻痹和侥幸心理,进一步增强消防责任意识,扎扎实实抓好消防安全工作。

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防范对策,动员广大社会力量,扎实、深入地推进各项消防安全措施的落实,全力做好今冬明春防火工作,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特别是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

各级政府要把冬季防火工作摆上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

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将消防安全工作融入行业管理工作当中,适时组织开展本行业、本系统消防安全检查,督促和指导本系统、本行业的单位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

宁德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冬春水利及水毁工程建设工作的通知

宁德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冬春水利及水毁工程建设工作的通知

宁德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冬春水利及水毁工程建设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宁德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8.11.11•【字号】宁政文〔2008〕411号•【施行日期】2008.11.1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宁德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冬春水利及水毁工程建设工作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部门:开展一年一度的冬春水利建设及水利水毁修复工作,是进一步加强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确保水利工程安全有效运行,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的一项重要举措。

市政府高度重视冬春水利及水毁工程建设,每年都进行强调部署,并责成水利部门抓好落实,以确保如期完成任务。

但从目前情况看,水库海堤除险加固、农村饮水工程建设、水毁工程修复等进度偏慢,有些工程质量偏低。

为进一步做好2008至2009年度冬春水利及水毁工程建设工作,现通知如下:一、切实加强领导,严格落实责任。

要进一步强化领导,增强责任意识,建立和完善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水利部门为主抓,各有关部门配合抓的行政领导负责机制。

要明确工作目标,按照省市的部署,结合当地实际,找准薄弱环节,制定和落实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全面掀起冬春水利建设及水毁工程修复的高潮。

各级水利部门要当好政府的参谋和助手,配备有经验、素质高、业务强的干部具体负责冬春水利建设及水毁工程修复工作。

要加强对基层的技术指导、培训和信息服务,促进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对重点工程特别是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及五期海堤加固项目,要派专人挂钩负责,明确项目行政、技术责任人,实行责任追究制,确保各项任务按期完成。

二、科学制定规划,确保建设质量。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加强调查研究,对照当地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情况及存在的主要问题,本着“统筹规划,分步实施,突出重点,先急后缓”的原则,科学制定水利水毁工程修复和农田水利建设规划。

要加强对规划编制工作的组织和协调,做到高起点规划、高标准设计、高质量建设,努力提高农田水利建设的科学性,确保农田水利基础设施的可持续发展。

宁德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宁德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宁德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宁德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9.12.21•【字号】宁政文〔2009〕441号•【施行日期】2009.12.2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宁德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东侨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大中专院校:2009年12月18日下午,霞浦县长春镇洪江村紫菜育苗厂后墙因后山过度蓄水跨塌的蓄水池水流冲击而倒塌,导致1人死亡,3人受伤。

事故发生后,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市委陈荣凯书记、市政府陈家东市长和林鸿、江振长副市长分别作出批示,要求霞浦县政府积极抢救伤者,认真妥善做好事故善后工作,确保安定稳定。

针对近期全市安全生产事故时有发生的实际情况,各级各有关部门要从事故中吸取教训,举一反三,切实落实好年底和明年的安全生产工作。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领导的批示精神,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坚决遏制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现就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切实提高安全生产重要性认识,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今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重视支持和各级各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全市安全生产形势呈现平稳下降的态势,1-11月全市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受伤人数均同比下降,分别下降10.7%、20.1%、10%。

但是,我们必须清醒地看到,部分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事故仍时有发生,道路交通事故还较为多发,进入10月以来工伤事故有所抬头,这些事故充分暴露出我市安全生产工作的差距和存在的薄弱环节,说明安全生产形势依然较为严峻,务必引起大家的高度重视,绝不能心存侥幸、盲目乐观,安全生产工作要反复强调,警钟长鸣,常抓不懈。

各级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尤其是事故多发的县(市、区)、单位,要深入查找事故原因,认真吸取事故教训,健全完善工作制度,制定切实可行的配套措施,尽快形成一整套科学、易行、有效的确保安全生产长治久安的长效机制,解决好安全生产工作中带有全局性、根本性、战略性问题,逐步实现安全生产从高压态势向平常态势、非常状态向正常状态、注重治标向立足治本的方向转变,促使安全生产监管工作走上超前防范、主动出击、良性循环的道路。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宁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抓紧做好今冬明春造林绿化工作
的通知
【法规类别】植树造林与绿化
【发文字号】宁政办[2008]6号
【发布部门】宁德市政府
【发布日期】2008.01.07
【实施日期】2008.01.07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宁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抓紧做好今冬明春造林绿化工作的通知
(宁政办[2008]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抓好今冬明春造林工作的通知》(闽政办发明电〔2007〕161号)精神,认真组织开展绿化工作,确保按时保质保量完成造林绿化任务,结合我市实际,特通知如下:
一、广泛宣传,再掀造林绿化高潮
大力植树造林,不仅是绿化美化人居环境、建设绿色海峡西岸东北翼、构建和谐社会的需要,同时也是我市加快林业发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国土绿化和生态建设的重大意义,动员广大干部群众积极主动参与植树造林。

要充分利用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后广大群众造林育林积极性高涨的时机,因势利导,全面落实好“谁造林、谁所有,谁经营、谁受益”的政策,及时做好新造林地林权证的发放工作,切实维护造林业主的合法权益。

要把植树造林工作与“千万孝顺绿化工程”行动有机结合起来,认真宣传和落实非规划林地植树造林的有关优惠政策,广泛发动农村群众充分利用房前屋后、路旁溪旁、抛荒地等地块,因地制宜地种植名贵树木,拓展造林绿化空间,美化农村环境,促进农民增收。

二、加强领导,认真落实各项措施
2008年2月4日为“立春”,总结以往造林的成功经验,针叶树造林工作务必要在2月底前完成,因此今冬明春造林工作时间紧、任务重。

各级人民政府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把造林绿化工作纳入议事日程,认真部署,精心组织,真正做到党政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

要认真落实造林绿化目标任务责任制度,把造林目标任务具体分解落实到相关责任单位和人员,明确奖惩措施。

要紧紧抓住当前冬季农闭的有利时机,广泛组织劳力上山,加快做好造林地的清理、整地工作,对需炼山整地的,要加强火源管理,做到防患在先,防止森林火灾的发生。

林业部门要做好造林地所需苗木的准备工作,确保良种壮苗上山造林;要及时向林农提供各种造林信息,认真做好全方位的技术服务。

市里近期将组织造林工作督查组,检查、跟踪、督促造林进度,各县(市、区)也要加强督促检查促进工作落实。

三、明确重点,确保完成造林任务
我市2008年造林绿化要突出四个重点:一是沿海防护林体系建设。

重点要加大沙荒风口治理、基干林带造林、老林带更新、农田林。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