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竣工验收服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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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第二节
第三节
第四节工程竣工验收服务措施
第一小节工程报竣自检
1、工程完工后由质量科组织项目经理部按照设计文件和现行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对工程产品的质量进行自验,并做好记录。经检验达到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后,由项目经理部填写《竣工项目自检报告书》,经质量科签字后,报工程部申请竣工验收。
2、工程部接到报告后,立即向公司主管生产副经理和主管质量的副总工报告,由副总工组织公司质量科、工程部在进行复验。经验收认为合格的由质量科、工程部、主管质量的副总工和生产经理签字同意后,方可上报竣工。
第二小节工程移交前成品保护
由工程部与项目经理签定《竣工工程成品保护责任书》,全权由项目经理负责竣工后至交工前的成品保护工作。成品看管人的主要责任:
1、确保各种卫生洁具、电气、水暖、五金产品不丢不损,
2、确保内外檐玻璃不破碎。
3、确保内外檐墙面、油漆、涂料等装饰不人为污染。
4、确保其它产品不受损坏。
第五节工程保修
第一小节保修期限
第二小节保修服务措施
1、本工程投入使用初期的三至六个月内,由项目经理部设专业人员留守为业主提供服务。在专业人员撤离之后,定期对已竣工程进行回访回修。
2、对业主提出的修理通知,24小时内完成并提交维修方案。按照与业主商定的时间组织维修人员进场施工。
3、保修工作完成并经自检合格后,报请业主对维修项目进行验收,如验收不合格,则继续进行返修,直至符合设计规范要求为止。
第六节工程回访、回修
第一小节工程回访
工程交验后,公司工程部编制回访计划并下达项目经理部,项目经理部按照回访计划
进行回访。工程回访采用走访、召开座谈会、电话和信件等方式进行,工程部有专人对顾客意见及要求做好回访记录。
第二小节工程回修
1、工程部视质量问题大小及时反馈给有关领导和责任人员,组织有关部门进行质量问题鉴定,委派回修小组。一般质量问题由项目经理派人修理,较大质量问题公司工程部组织有关人员进行鉴定并组织处置。
2、发生回修活动都应填写书面《回修通知单》,顾客满意后签署意见。一般质量问题由项目部检验、签字,较大质量问题由公司总工、质量科检验、签字。
3、对回修的质量问题要进行评审,制定回修及预防措施,分别填写《回访回修质量问题评审表》、《预防措施报告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