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外资企业所得税并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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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外资企业所得税税率有哪些不同

内外资企业所得税税率有哪些不同

内外资企业所得税税率有哪些不同《企业所得税暂⾏条例》第三条规定,内资企业适⽤33%的所得税税率;但是,为照顾⼩型企业的实际困难,对⼩企业采⽤较低税率征税的优惠照顾办法,税法规定,对年应税所得额在3万元以下(含3万元)的企业,按18%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对年应税所得额超过3万元⾄10万元(含10万元)的企业,按27%的税率征税。

也就是说,内资企业实际上适⽤三档⽐例税率,即18%、27%、33%.上述情况⽤表格的形式表⽰如下:年应税所得额适⽤税率3万(含3万)18%3—10万(含10万)27%10万以上33%注意:如果企业上⼀年度发⽣亏损,可⽤当年应税所得予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应在补亏期内),按补亏后的应税所得额选择适⽤税率。

《外商投资企业所得税法》第五条规定,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的从事⽣产、经营的机构、场所取得的所得,按照⽐例税率征收,税率为30%.另按应纳税所得额征收3%的地⽅所得税,两项合计,总体负担率为33%.不过,由于“两免三减”政策的存在以及⼤量税收优惠政策的实施,贸易商投资与企业的实际税收负担远低于33%.此外,对设在经济特区的外商投资企业,在经济特区设⽴机构、场所从事⽣产、经营的外国企业和设在经济技术开发区的⽣产性外商投资企业,减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设在沿海经济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所在城市的⽼市区的⽣产性外商投资企业,减按24%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外国企业在中国境内未设⽴机构、场所⽽取得的来源于中国境内的股息、利息、租⾦、特许权使⽤费和其他所得,或者虽设有机构、场所,但上述所得与该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除国家另有规定外,应按收⼊全额计算,税率为20%.按照国发[2000]37号⽂件规定,⾃2000年1⽉1⽇起,对在我国境内设有设⽴机构、场所,但取得的利息、租⾦、特许权使⽤费和其他所得与其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减按10%的税率征收预提所得税。

外商投资企业在我国境内从事产品⽣产、商品贸易、服务等业务的分⽀机构,其⽣产经营所得适⽤该分⽀机构所在地同类业务企业适⽤的企业所得税税率,由其总机构汇总缴纳所得税。

关于内外资企业所得税并轨的思考

关于内外资企业所得税并轨的思考

33《商场现代化》年月(中旬刊)总第5期一、现行企业所得税制存在的问题1.内外两套所得税制并存,导致税制结构复杂且不公平(1)立法级次和效力不同。

目前我国内、外资企业使用不同的法律规范。

内资企业适用1993年12月国务院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以下简称《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属于行政法规;而外资企业适用1991年4月全国人大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属于法律。

二者的法律级次和效力、透明度及权威性均不相同。

(2)重复设置税种,导致我国税制结构复杂,征收管理不规范。

市场经济国家的普遍做法是只要是法人或公司,统一适用同一套税法。

像我国这样重复设置税种,内外资企业适用两套不同税制的做法不符合国际惯例。

税制的“双轨制”运行,客观上使内、外资企业税收征管质量差别很大。

如有些地方政府及税务机关,片面追求招商引资,放松税收征收管理,不但使国家税款大量流失,而且造成了外资企业与内资企业在征管中的非平等待遇。

(3)税前扣除内外有别,致使内外资企业间实际税负差异较大。

目前我国内外资企业两套所得税制在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坏账损失的处理、纳税年度的确定、亏损结转以及外国税收抵免等方面,已基本趋于一致,并且名义税率相差不大(外资企业所得税的基本税率为30%,地方税税率为3%,合并后名义税率与内资企业一样为33%),但实际税负则相差悬殊。

据测算,外资企业所得税实际税负一般约为7%~8%,仅相当于内资企业实际税负的三分之一至四分之一.内资企业明显处于竞争劣势,不利于二者在同一起跑线上展开公平竞争。

造成实际税负相差悬殊的主要因素是应纳税所得额确定和优惠政策不同。

比较内外资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的确定可以发现,外资企业税前扣除标准宽,限制少,而内资企业普遍存在成本费用补偿不足问题。

如对内资企业支付的工资,在计税工资额之内的,可在税前扣除,超过部分则要缴纳企业所得税,而外资企业只要经董事会批准就允许全部据实扣除。

我国内外资企业所得税制并轨问题研究

我国内外资企业所得税制并轨问题研究

2006年第2期江苏经贸职业技术学院学报总第70期我国内外资企业所得税制并轨问题研究孙迎芬(江苏经贸职业技术学院,江苏南京211168)摘要: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以及对外开放向纵深发展,特别是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我国对内、外资企业实行的两种不同的所得税制度已经不能适应新形势的需要,统一内外资企业所得税制度的要求越来越迫切。

分析内外资企业所得税制并存的背景,比较两种税制的差异及影响,探讨两税并轨的政策选择,对完善我国税收制度,充分发挥所得税的调控作用具有重要意义。

关键词:内外资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国民待遇;两税并轨中图分类号:D922.222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672—2604(2006)02—0029—05改革开放初期,为了吸引外资和引进国外先进技术、设备,我国对外资企业实行特殊的税收优惠政策。

1994年我国进行税制全面改革,对企业所得税的改革采取了分步走的方案:一方面将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和私营企业所得税合并为统一的内资企业所得税;另一方面继续执行1991年颁布的《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从而形成内外有别的两种企业所得税制度并沿用至今。

一、两税并存的形成过程我国的企业所得税制度是在改革开放以后逐步建立、完善起来的。

1984年,国家在第一步“利改税”的基础上,对国有企业所得税和税后上缴利润办法进一步改革,考虑到集体企业的税收负担和私营企业不断发展情况,按企业性质,分别设置了国营企业所得税、集体企业所得税和私营企业所得税三个税种,并对国有企业所得税后利润征收国营企业调节税。

这一做法在调节我国国民经济、加强监督管理和组织财政收入等方面发挥了应有的作用,但是税利不分、税种不同、税率不实、优惠各异、税负不公平等问题日益突出。

为了进一步理顺国家与企业的分配关系,公平税负,促进竞争,国务院于1993年12月13日颁布了《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并从1994年1月1日起征收。

企业所得税,它改变了按内资企业经济性质分设所得税的状况,兼顾了不同经济性质企业的需要,适应了内资企业多种经济成份并存的实际情况,在统一税法、公平税负、规范分配方式、理顺分配关系,促进经济运行机制和企业经营机制的转换和完善等方面,都具有重要的意义。

“两税合一”:中国企业与世界经济共舞

“两税合一”:中国企业与世界经济共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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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税 制 改革 ●
弱国
画给
李炜光
议新的企业所得税法草案 ,蹉跎了六年之久
铯蹄 国
上个世纪 9 0年代初以来 , 我国的内资企
就 在 8月份 ,全 国人 大常 委会 将开 始审 益处 的。
的内外资企业所得税合并 ,终于要尘埃落定 业虽然和外资企业同样保持着 3 %( 3 其中外
知多少议论和见解 。在这项今后必将在中国 惠政策 ,这就使内外资企业的所得税实际负
目前 赋税史上 占据一席之地的税制改革就要进人 担 水平产 生 了较 大 的差距 。调查 显示 , 中
2 4 而外 尾声的时候 , 我们认真 回顾、 总结一下它所走 资企业的实际税负在 2 %至 2 %之间;
素禀赋的比较优势 , 如劳动力 、 资源等 ; 四是 自己的资金 太少 , 发展 又迫 在眉 睫 , 现在 而 但
东 道 国的产业 集 中程 度 ;五 是 成本 和激励 因 情况已完全不同了。 目 前我 国居民储蓄存款 素, 包括 优惠 政策 。税 收优 惠被 排在第 五位 。 已接近 1 万亿元的天数 , 中半数是金融资 5 其
竞争对手更多的价值 ,才能获得零售商的支 持, 从而顺利执行 自己的营销策略, 并争取更 多的货架空间。 ’

转 自《 销售与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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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为其经营优势 ,这就导致 了对内资企业的 所得税 , 仍将保持相对较低的税率 , 并制定较 严重歧视。内资企业背负着 比外资企业高达 为合 理 的税 前 扣 除标准 ,其 吸引外 资的竞 争
国家另有 80 00多亿的外汇储备未得到有 可见 , 税负轻重并非一 国吸 ̄# 资的唯一因 产 , JF I

“两税合并”是否会引发外商撤资

“两税合并”是否会引发外商撤资
“ 两税 合并 ”及 其原 因 改革开放以来 ,为了更好地吸引外资,我国政 府相继 出台了一系列涉外税收优惠政策 ,其中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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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年第 1 .6 0 期 c 总第 24 5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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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 经

并”问题争论不体 ,争论的焦点之一在于 “ 两税合并”的实施是否会引发外商撤资。文章基于外商直接投资理论,
姑合我 国利用外资的 实际,简要说 明了 “ 两税合 并”的原 因,重点分析 了 “ 两税合 并”不会 引发 外商大规模撒 资的 理 由,最后提 出了 “ 两税舍 并” 的政策选择问题 。 关键词 :两税合并 ;外商撤 资;涉外税收 ;优惠政 策 中田分类号 :F 1 . 3 804 2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 —9 3 (O6 1 O0— 3 05 1X 2O )0 一O6 0
革 ,尤其是对涉外税收优惠政策的调整 , 从而逐渐 营造公平的市场竞争环境。 3 给予外资企业所得税 方面的优 惠政 策暴露 . 就是对内外资企业实行不同的所得税 ,其差异主要 出了许 多问题 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税率,内资企业所得税的实 方面 ,给予外资企业所得税方面的优惠政策 际税率在一般地 区为 3 %,沿边、沿疆、沿海 为 3 使 已经在资本 、技术和管理等方面具有优势 的外商 2 %,特区为 1% ,而外资企业所得税实际税率 具有了更大的优势 ,而将内资企业置于不平等的竞 4 5 是在这三个税率基础上分别减半征收 ,对减半后不 争地位 ,使他们面临更加严峻的市场环境。另一方 足 l%的则按 1%征收。二是对 内资企业设 有计 面,很多外资企业在投资时仅仅将商品产业最没有 O 0 税工资,而外资企业没有,全部的工资都在企业所 附加利润的组装环节放在中国,或者将在其本国或 得税的税基之外 。我 国正在酝酿实施 的 “ 两税合 地区已经很难经营的夕阳产业转移到中国,产业技 技术外溢效应”不强 ,造成了我 国 并”政策正是针对这两点进行的。按照财政部拟定 术水平低下 ,“ 引资的结果是市场让出去了 , 却没有学习到先进的 的草案 ,两税合并后 内外企所得税税率将统一 到 2 %,对内外平等对待。 4 技术 ,这与我国的引资 目标相违背。此外 ,给予外 涉外税收优惠政策对我国扩大外商投资的规模 资企业所 得税方 面的优 惠政策造 成 了数额 巨大的 可以说是功不可没 ,然而财政部为什么在此时会提 “ 假外资” ,即中国企业的资金先通过其他渠道 “ 走 出实行 “ 两税合并 ” ,取消所得税优 惠呢?原 因主 出去” ,然后在 以外资 的身份 回到 国内投 资设厂 , 要 有 以下三个 方 面 : 享受 国家给予外资企业的各种税收优惠 , 国家的 使 1 我 国的投 资环 境不 断改善 . 财政收入受损。 据财政部统计 ,2O 年全 国财政收入 比 20 O4 03 “ 两税合并”实施的 目的就 是为了给所有企业 年增加 5 0 30 亿元 ,比预算增 收了 30 亿元 ,因 0 60 创造一个稳定 、公平、透明的税收环境,促进我国 此 ,降低 内资企业所得税税率不会对财政收入 以及 内资企业的发展。然而,很多人担心 内外资企业所 经济的发展构成大的影响。另一方面 ,我国的投资 得税并轨对外商投 资可能会产生负面影响,造成外 环境在不断改善 ,2O 年 中国吸引外商直接投资 商撤资 ,因此反对实施 “ 04 两税合并” 。 达到 60 0 亿美元 ,连续多发展 中国家位居第一 ,从 二、“ 两税合并”不会引发外商大规模撤资 而利用涉外税收优惠政策吸引外资已经没有显著意 “ 两税合并”的反对者们认 为 ,中国面临世界 义。 范围激烈的引资竞争 ,不宜取消 国家给予外资企业 2 与 WT . O规 则对接 要 求政策 上的统 一 在所得税上的优惠政策。如果取消优惠 ,外资有可 我国已经处于一种新的经济发展和国际贸易环 能将部分流向韩国、越南等优惠非常明显 的国家。 境之中 ,最重要的是我 国已经加入 W O T ,成 为世 笔者认为 ,“ 两税合并”可能会造成我 国吸引外 资 界贸易组织的一员 ,这必将促进我国传统经济运行 的数量在短期减少 ,但并不会引发外 国直接投资者 政策措施 的革新 ,改变市场的竞争方式和竞争手 一 大规模的撤资。 段 ,加速我国融 人世界经济一体化 和全球化 的进 1 影响外 商投 资的最主要 因素是 东道 国整体 . 程。而竞争手段和方式的革新 ,必然带来税制的改 的投 资环境 ,而不 只是税 收优 惠政 策

解读“两税合一”新税法2008年1月1日开始施行

解读“两税合一”新税法2008年1月1日开始施行

解读“两税合一”解读“两税合一”新税法2008年1月1日开始施行企业所得税指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一切企业(不包括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外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而征收的一种税。

企业所得税税率有法定税率和优惠税率两种。

法定税率是33%;优惠税率是指对应纳税所得额在一定数额之下的企业给予低税率照顾,分为18%和27%两种。

新税法博弈过程·2004年12月7日,财政部部长金人庆宣布,合并内外资企业所得税将是2005年的税制改革4大工作重点之一,一场围绕内外资企业所得税并轨的辩论随即展开。

·2005年1月6日,有媒体报道称,54家在华跨国公司联合向国务院法制办提交了一份报告,要求“取消对外资企业优惠政策应有一个5到10年的过渡期” 。

·2005年1月12日,金人庆在“2005 年全国财政学会年会”上表示,“统一内外资企业所得税税率已经迫在眉睫,现在时机已经成熟,不能再拖了。

”·2005年1月16日,在“中国经济形势报告会”上,中国财政部常务副部长楼继伟解释了两税合一草案的主要内容。

·2005年1月17日,在“中国经济形势报告会”上,商务部外资司司长胡景岩在演讲中,着力强调了外资企业对中国经济的重要拉动作用。

·2005年1月24日,两会尚未召开之际,来自商务部外资研究院的消息称,“内外资企业所得税合并方案将不会在今年审议,所以明年不可能实施。

”·2005年7月12日,在同日国务院新闻办的新闻发布会上,商务部部长助理陈健则提出,现阶段中国相对劳动力成本在上升,资源又短缺,在没有相对稳定的、可靠的替代政策的情况下,应该继续保持吸收外资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2005年11月16日,财政部副部长楼继伟的最新表态是,“内外资企业所得税合并的草案尚未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

”·2006 年 3月的全国政协会议上,政协提案组将《关于尽快统一内外资企业所得税的提案》列为本次政协会的一号提案。

两税合并背后的博弈

两税合并背后的博弈

然享 受着更 低 的税 收成 本与 中国的本土 企业 在市场 上竞
争 。 对 自 己 的市 场 . 在 中 面 现 国 的 银 行 有 十 几 万 亿 人 民 币 储蓄找不到合适的投资机会 . 而 总 额 已经 超 过 3万 亿 人 民
商 务 部部 长 助 理 陈健 强 调 . 税 收作 “ 已 经
成 了 当务 之急 。 20 年 中国税收增量 超过 50 05 0 0亿 元 . 之 增 值 税 转 型 改 革 已在 东 北 启动 . 加 下 一 步 势 必 推 向全 国 。 如 与 企 业 所 得 税 的 并 轨 并 行 推 出 .正 好 对 外 资 企 业 税 负
税税 率存在着 巨大差距 内资企业 实际 税负高达 2 % ,而外资企业实 际税 负不 3 到 1 % ,内资企业的积极性 受到了极大 1 的打击 。日益壮大的 民营企业在 这方面 的呼声尤 为高涨 。中企划 资产 评估 公司
总 裁 权 忠 光 告 诉 《 人 》 他 们 一 方 面 受 法 ,
“ 两会 “期 间 .对 内 外 资 企 业 实 行 统 一 税 率 即 “ 税 两 合一 “ 的 话 题 再 次 被 热 议 。 加入 WT O后 的 中 国 ,正 在 一 步 步 向 外 资 洞 开 巨 大 的 中 国市 场 . 而 外 资 企 业 却 依
识 .但 具体 实施 时间问题 却

直争 议不 断。 商务部 与财
政部代 表 了两种截 然不 同的
声音。
商 务部 认为 .两税合 并
是 势 在 必 行 的 事 情 .但 是 鉴 于 我 国 目前 的 经 济 形 势 .应 该 给 予 外 资 企 业 一 个 5 1 至 0 年 甚 至 更长 时 期 的过 渡 期 . 这 样 才 能 保 证 外 商 投 资 的 稳 定 性 .避 免 出现 大 规 模 撤 资 。

“两税合一”对内外资企业影响的比较分析

“两税合一”对内外资企业影响的比较分析

意味着与以前相 比。 内资企业所上缴的企业所得税率将有 所降低 , 而外资企业将有所提高。 2 1 对 内资 企业 的影 响 . 按照我国“ 十一五” 规划要求 . 我国要转变经济增长方 式、 鼓励 企业 自主创新 。我 国税 收 中 比较 明 显的 问题就 是 我 们 的政 策 目标 不 明确 . 体现 在 区域 的优 惠 太 多 。 而不 是 按照 国家 的产 业政 策 取得优 惠 。 就 冲淡 了通 过税 收 手 这样 段对我国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的政策引导作用。 两税 合 并前 。 区域 优 惠政 策 总 体紊 乱 , 简单 地 强 调 区

企业所得税为 2%; 4 在各类经济特区、 经济技 老百姓并没有切实享受到经济增长所带来的成果 。同时, 海开放城市 , 术 开发 区 , 业所得 税为 l%。 企 5 而且 , 型 的外 商投 资企 生产 外 资对 内资 产生挤 压 效应 ,抬 高 了内资 企业 的 商务 成本 , 还可以享受“ 两免三减半” 的企业所得税 抑制了内资企业的健康正态发展 。对外资的超税收优惠 , 业从盈利之 日起 。 有些国家鼓励类 的投资项 目享受 的税率竟达到 严重扭曲了公平竞争的企业行为。 形形色色的“ 假合资、 假 优惠政策 . 了“ 五免五减半” 。一旦实行内外资企业所得税的并轨 , 许 外资” 即是利用内外政策剪刀差套利的产物。 多优惠政策就不复存在或不能独享, 因而外商投资企业的 2 两税 合并 对企 业 的影响 在一定程度上削弱 了外 鉴于存在上述弊端 ,在 2 0 年 3 07 月闭幕 的第十届全 税负将不可避免地出现瞬间增加 , 资企业的市场竞争力 。 这就需要对现有的外资企业给予过 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上通过了 《 企业所得税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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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0 7年 9月

企业税改终结“优待外资”时代

企业税改终结“优待外资”时代

为统
总量的 2 .7 。 0
载匡加^世界贸易组织后 辽 渡 结束后 ,如
税制 叫好 ,因为 ” 这样至少在税制上为 中外资企业 创造 了
公平竞争的环境 “ 在我国匡力且益 增强 的背景下. 。 实施了2 0 多年的 “ 外资超国民待遇”即将结束。 暖 盈
果还要继续施 行优 待外资白 “ 与 双轨 制” ,必将影响统
的优惠重心转为 “ 以产业优惠为主 ,区域优惠
为辅 , 兼顾社会进步 ” 为更好地发挥小型微利 : 企业在吸纳就业等方面的优势 , 利用税收政策
鼓励、支持和 引导其发展 , 对符合规定条件的 此类企 业将 实行 2 茗 O 照顾性税率 ;对于一 些促 进 技术创新和科技进步 、鼓励基 础设施建设 、 鼓励农业发展及 环境保护 与节 能、 支持安全生 产 、促进公益和照顾弱势群体 ,以及 自然灾害
收方式进 行调整:降低 内资企 业所得税率 , 减轻 其税 负 ,
避税 行为 , 维护 国家利益 。 不论从什 么角度来
看 待这件事 ,税 收的降 幅一 下子达 到 8 ,最 茗
并适 当调 高外资企业税率 ,将财政减收控 制在 可以承受
6 圈圉■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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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 、公罩竞争的市场环境 。仅从 合理避税 “
已悄然成为中国会计师和税务师白 “ 家本 领” 专 看 ,就 不难看出内资企 业的普遍 不满 。 如此一寒 , 双轨 ” 税 制改 “ 轨 ”似 乎是 太势所趋 、呼 之欲 出了 从对外 资企业的反应来看 ,地们担心 的其实是 如何过渡的 问题 . 撤离 资金反 而鲜 有^提压 。 日本兄 弟{ 中国 ) 商业有限公司北京办事 处的所长志村 雅文

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避税筹划案例

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避税筹划案例

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避税筹划案例在当今全球化的经济环境中,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在追求利润最大化的过程中,避税筹划成为了一个重要的课题。

避税筹划并非是非法的逃税行为,而是在合法合规的框架内,通过合理的规划和安排,降低企业的税负,提高经济效益。

下面将为您介绍一些常见的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避税筹划案例。

案例一:利用税收优惠政策某外国汽车制造企业在中国设立了一家子公司。

中国政府为了鼓励新能源汽车的发展,对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给予了一系列税收优惠政策,包括企业所得税的减免、增值税的退税等。

该子公司抓住这一机遇,加大在新能源汽车研发和生产方面的投入,成功享受到了相关的税收优惠,大大降低了企业的税负。

在这个案例中,企业通过深入研究和理解中国的税收政策,将业务重点调整到符合优惠政策的领域,实现了合法的避税筹划。

这不仅减轻了企业的税收负担,还促进了企业在新能源领域的技术创新和发展。

案例二:转移定价策略一家外资电子企业,其总部位于美国,在中国设有生产工厂。

在生产过程中,需要从总部进口关键零部件。

为了降低整体税负,企业采用了转移定价策略。

总部以相对较低的价格将零部件出售给中国工厂,从而降低了中国工厂的进口成本,减少了在中国需要缴纳的关税和增值税。

同时,中国工厂将生产的成品以较高的价格销售给总部或其他关联企业,从而将利润转移到税率较低的地区。

然而,这种转移定价策略需要谨慎操作,必须符合独立交易原则。

税务机关会对关联企业之间的交易进行审查,如果发现价格不合理,可能会进行调整并要求企业补缴税款。

因此,企业在进行转移定价筹划时,需要充分准备相关的资料和证据,以证明交易价格的合理性。

案例三:选择合适的企业组织形式某外商投资企业在进入中国市场时,面临着选择独资企业、合资企业还是合作企业的决策。

经过详细的税收分析,发现合资企业在某些地区和行业可以享受到更多的税收优惠。

例如,在一些经济开发区,合资企业在企业所得税方面可能有两免三减半的优惠政策。

统一内外资企业所得税 推进两税改革

统一内外资企业所得税 推进两税改革

应 当是 : 经济高效平稳地运行。但合并税率采取往 中间靠或 让
外 资企业 向内资企业看齐 ,对于外资企业 就是增幅的概念 , 特
过程 中再制定诸如税收 、 、 土地 资产 以及人员等方 面条件优惠
的“ 土政策 ”。 此外还有种种政策倾 斜 , 外资企业在 国内的某些 地方和产业 领域享受着 “ 国民待遇”。 超 据有关部门测算 , 这些
税率 。
直以来 ,外商对我 国的投资稳步增长 ,0 5 20 年我 国吸收
外商直接投资 ( 包括银行 、 险、 保 证券业的外商实 际直接投资 ) 达7 4O 美元 。外资对 中国的贡献主要体现在迅速改善中国 2. 乙 的资金短缺状况 , 资金 一到 , 就业上去 了, 产品出来 了 , 响立 影
别对于经济特 区等现在实行1%税率 的外资企业 , 5 如果把这样

种税率提升到 中庸税率约2%的水平 , 7 意味着他们 的税收增
而且 ,企业 所得税 负的国际差异影响着 国际资本的流动 ,
加 了百分之六七十 , 对于他们的生产经营的冲击显而易见。 企业所得税直接关 系到跨 国纳税人 的可支配收入 , 纳税人做出 投资决策时不得不考虑税负的高低。 在企业所得税上升导致净 利润下降的情况下 ,是否继续投资 中国或转移一部分投资 , 肯 定成为外资企业考虑 的问题 ,即使 不是 影响投资的最重要因 素, 但多少会影响投资决策 。目前 , 从商务部的统计显示 ,0 6 2 0 年 16 , 国吸收外商直接投资略有下降 ,  ̄月 我 外商投资新设立企 业 17 0 , 9 5 家 同比下 降68%; 际使 用外资金额242 亿美元 , . 9 实 8. 8 同 比下降0 7 在税率没有上升时 已经出现这种状况, . %。 4 倘若真 正调高税率 , 情况更不容乐观 。 另外 , 当今 国际税 收竞 争十分激烈 , 从世界企业所得税制 改革的发展趋势考虑 ,我 国调高税率将面临其他 国家的挑战。 以前各国企业所得税税率一般定得较高 , 但在税制改革的过程 巾, 一些 国家为了更多地吸引国际资本和高新技术 投资 , 纷纷 制定 了吸引外 国投资 的税 收优 惠政策和较低的企业所得税税 率。 如印度尼西亚从2 - 5 0 4 %降至 1- 5 马来西亚从4%降至 5 3%; 5 3 %; 5 新加坡从4 %降至3 %; 0 1 菲律宾在 19 年的税制 改革 中继 98 续 降低 所得税税率 ,9 8 从3 %降至3%,9 9 19 年 5 4 19 年降为3 %, 3 2 0 年降为3%等 。且各围仍将继续 出台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 00 2 政策 , 对宏观经济进行调控。 显然 , 偏高的税率会使我国在吸引 国际资本方 面处于一定 的劣势。 商务部部长助理 陈健 就曾担忧 : 我们 的周 边 国家 , 以及一

两税并轨的深层意义在哪里?

两税并轨的深层意义在哪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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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税并轨的深层意义在哪里?
■姚 谷 惠 / 文
给 内资企 业 和外 资企 业 带来 同等
税 收 待 遇 的 新 的 企 业 所 得 税 法 , 即 两
自主创新 的压抑是十分 明显 的,其优惠 政策 的基本取 向是只对外 资和特定 的区 域倾斜 ,内资企业如果不能进入享受税
程投资 ”,即国内企业携资本 到国外注
册 一 家 公 司 ,再 通过 这家 公 司返 回 国 内
投 资 ,从 而享受到包 括税 收在 内的各种 外 资优惠政策。假外资虽是内资企业求 发展的无奈选择 ,但大量 “ 返程投资” 企业未被纳入境外投资管理体系 ,形成 管理真空 ,影响 了中国国际收支统计的 质量 。同时 ,假外资造成 的税收流失 比 较严重 。相 当一部分 国内企业借道维尔 京群 岛等地注册离岸公 司 ,而这些地 区 对资金转移 限制 十分 宽松 ,并且没有外 汇管制 。在 如此便利 的条 件下 ,企业股
境 。 长期 以来 ,税 收 双 轨制 对 内 资企 业
是外资企业还是内资企业 ,都可以依法
有关 系。假外 资在经济学 上被称为 “ 返
2 0 年 l 月7 1 0 4 2 1 财政 静静 长盒 人庆 宣布 .台 并 内外资 企业 所得税
是2 0 年鞔 改重 点之 一 o5
两戎台并
中华 人 民共和 翻企 业所 得袋 条例 与 中华人 民共 和嗣 '蠢 投资 企生 卜
最 大 化 的 经 营 目标 ,就 绝不 可 以仅 仅 依
十几个百 分点 的优惠税率 , 与内资企业

言就会 变得 毫无 意义 。在这种税制安排 下 ,大部分 内资企业 既缺乏 自主创新 的 动 力 ,也不存在 自主创新 的压力 ,因为

浅谈两税改革对中国税收的影响

浅谈两税改革对中国税收的影响
科技信息
基 础 理 论 研 讨
浅 两稿 改 量 对 巾 国税 收的 影 响 谈
青 岛交通 开发投 资 中心 刘 镇


“ 税合一” 两 的税 制 改革 是 我 国 市 场 经 济 发 展 的 必 然 要 求
“ 两税合一” 指的是 内外资企业所 得税税 率的并轨 , 也就是说 , 要把 内资企业适 用的“ 企业所得税 ” 和外资企业适 用 的“ 国企业和外商投 外 资企 业 所 得 税 ” 二 为一 。 合 20 0 6年 1 2 日,首 次 提 请 全 国 人 大 常 委 会 审议 的企 业 所 得 税 2月 4 法 草 案 明确 规 定 : 内资 、 资 企 业 适 用 统 一 的 企 业 所 得 税 法 , 税 率 确 外 新 定 为 2 %。 2 0 5 0 7年 3月 1 l 6 E ,十届 全 国 人 大 五 次 会议 高 票 表 决 通 过 《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 其中最核心最引人注 目的是“ , 两税合 这标 志着酝酿多年 的两 税并 轨问题终 于尘埃落定 , 革内外资企 改 业所得税的呼声也总算有 了定音 。应该说 , 税负平衡原则是 国际通例 , 新税法对长期享受超 国民待 遇的外资企业来说是一种归位 ,是符合 国 际通行规则的。两税并轨 , 不仅仅 是改变内外资企业 的税负 比例 , 更重 要 的是 要 打 造 公 平 竞 争 的环 境 , 现 机 会 均 等 原 则 , 体 为所 有 企 业 提 供 平 等 的 竞 争 机 会 和 资源 分 配 机 会 。 化 产 业 结 构 和 市 场 结 构 , 此 拉 平 内 优 从 外 资 企 业 的起 跑 线 。 将 推 动 中 国利 用 外 资 的 水 平 走 向 更 高层 次 , 高 它 提 吸引外资的质量, 解决经济发展 的深层 次问题 。可以说 ,两税合一 ” “ 乃 是大势所趋。 两税合一 , 意味着 中国的税 收环境 正在走向公平 。近年来 , 改革 内 外资企业所得税 的呼声 日渐高涨 。 究其原因 , 是内外资企业处在 不同的 “ 收起跑线” 。 税 上 我国现行 的企业所得税按 内资 、 资企业 分别立法 , 外 外资企业适用 19 年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 四次 会议 通过的《 91 中华 人民共和 国 外商投资企业 和外 国企业所 得税法》 ,内资企业适用 19 9 3年 国务 院发 布的《 中华人民共 和国企业 所得税暂行条例》 。从 19 9 4年 1 1F起 , 月 t 《 中华人 民共 和国企业所得税 暂行条例》 开始施 行 , 由此 形成 了被专 并 家 称 为 “ 球 罕见 ” 内外 两 套 企 业 所 得 税 制 度并 存 的 “ 轨 制 ” 得 税 全 的 双 所 制 模 式 , 一 直沿 用 至 今 。 并 不 同 的法 规 给 内外 资 企 业 带 来 不 同 的 税 负水 平 。 体 来 说 , 具 内资 企 业统一税率 3 %, 3 外资企业所得税 率为 2 %和 1 %, 4 5 外资在低税率基础 上 还 享有 “ 免 三 减 半 ” 行 业 特 殊 减 半 优 惠 等优 惠 措 施 。 据 全 国企 业 两 和 所得税税 源调查资料测算 , 内资企业平均实行税负为 2 %左右 , 5 外资企 业平均实际税负为 1%左 右 , 5 内资企业高 出外资企业近 l O个百分点。 这种 内外有别 、 税负“ 外轻内重” 的政 策 , 已到了不改不可 的地步 。 3 月 5日上午 9时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十届全 国人 大五次会议上作政 府工作报告时指 出, 要推进财税体制改革 。温家 宝说 , 现在统一内外资 企业所得税 , 内外资企业处于平 等竞 争地位 , 使 时机 和条件 已经成熟 。

浅析纳税筹划在新《企业所得税法》下的应用

浅析纳税筹划在新《企业所得税法》下的应用
业所得税 法》 下的应用
程 金 华


纳 税 筹 划概 述
新 法对 纳税对象 的规定也十分 明确 ,即居 民企业应 当就其来
源于中国境 内、 境外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 。非居 民企业在 中
《 中华人民共和 国企 业所得税法 》 原来 的《 把 中华 人民共
和 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 》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 和《
小型微利企业 , 减按2 %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 0 国家需要 重
许 多方面进行了大量调整 , 对企业的纳税筹划产生重大影响 。 1 . 纳税筹划的涵义。 纳税筹划是指纳税人为了达到减轻税
负的 目的 , 法允许 的范围内 , 在税 通过对 尚未发生 或者 已经 发 生的应税行 为进行合理 的筹划 和安排 ,利用税法 给出的对 自 己有利的可能选择或者优惠政策 , 从中找到合适 的纳税方法 , 使本身税负得 以延缓或减轻 ,从而 实现企业 利润最大化的一 种行为过程 。企业所得税是我国的主体税种 , 根据所得税法 的 有关规定 , 对其进行纳税筹划 的关键是降低应税收入 , 尽可能
税收优惠导向不 明确 ,不能彻底发挥税 收的宏观调控能力 ; 新
的扩大准予扣除项 目的金额 , 从而降低应纳税所得额 , 最终达 到 降低应纳企业所得税的 目的。 2纳税筹划的意义 。 . 企业进行纳税筹划具有非常重要 的意 义, 概括起来 包括 如下 四个 方面 :1 有助 于抑 制偷 、 税行 () 逃 为, 强化纳税人的法律 意识。( ) 2 有助于优化产业结构 和投 资 方 向。( ) 3 有助 于提高企业 的经营管理水平 和会计 管理水 平。
构建 了以产业倾斜为主 、 区倾斜为辅 、 地 产业政策与地区政策

税率:单一规则还是相机抉择?

税率:单一规则还是相机抉择?

两税合一对于规范中国市场秩序、 消除对 内资企业的逆向歧视极为重要。 但是, 延承以前税法 习惯, 这次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的企业所得税法草案中, 企业所
得税率统一为 2% 5 ,则值得商议。 当然,无论是 目前 内资企业适用的 中华人 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 (9 3 19 年发布 )还是外资企业适用的 , 中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 税法》( 1 19 年发布 ) 9 ,抑或 中人 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都是在法律中明确规 定 了税率。如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 规定, 对外商 投资企业按所得额 3% 0 征税,另征 3 的地方所得税; 中华人 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 % 暂行条例 规定 , 业所得税税 率为 3% 中人 民共和 国个 人所得税 法 第三条 则 企 3; 对个人不 同类别 收入 分别 规定 了不同的税率。 然而, 包括税收在内的财政政策是重要的宏观调控工具, 经济景气时可提高税 率, 遏制经济过热;经济不景气时可以减税, 促使经济恢复景气。为 了便于相机抉 择发挥上述功能,税率调整程序应"力求简便。 3 - 遗憾的是 , 目前的税法下,税率在税法条款中加 以规定;而按照 中华人民 在 共和国立法法》 ,中国法规划分为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 条例、规章、部门规章 4 类,其制订权限分别属于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国务院、 省、自治 区、直辖市 然大及其 常委会、中央部委。在税 率 由税法 规定 的情况下 ,由 于全国人大立法程序较为复杂, 要想通过调整税率来调控经济景气, 几乎注定是不 可能的,因为完成法律修订调整税率之后,宏观经济形势很可能已经发生了变化,
亦即我们 由此丧失 了一件有用的宏观调控工具。 而且, 法律频频修订,也有损其权威。要想让税率能够发挥宏观调控政策工具 的作用, 就需要将税率条款从税法中剔除,转移到税法实施细则之类行政法规、 部 门规章中, 其中又以行政规章最为合适, 因为国务院、 而不是某个中央部委才是宏

所得税与外资企业利润分配的税收处理

所得税与外资企业利润分配的税收处理

所得税与外资企业利润分配的税收处理所得税是一种由个人或企业支付的税种,其金额基于所得额和税率的计算。

对于外资企业来说,利润分配与税收处理是其中一个重要的方面。

本文将探讨所得税与外资企业利润分配的税收处理问题,并提供相关的解决方案。

在外资企业中,利润分配是指将企业的盈利按照一定的比例或分配规则分给各个股东的行为。

利润分配通常需要考虑税收因素,因为不同的利润分配方式会导致不同的税务处理方式。

一种常见的利润分配方式是将一部分利润作为股东分红。

在这种情况下,股东将收到额外的收益,并且需要向税务机关申报并缴纳相应的个人所得税。

根据所得金额和税率的不同,税务处理方式也会有所差异。

另一种常见的利润分配方式是将利润用于企业再投资。

在这种情况下,企业将利润重新投入到生产或其他经营活动中,以实现企业的长期发展。

对于这部分利润,往往需要依据相关税法规定,进行合法的税务处理。

在某些情况下,外资企业可能会面临税务优惠政策。

例如,某些国家或地区鼓励外资企业投资并创造就业机会,为其提供一定的税收减免或优惠。

外资企业可以根据当地的税收政策,享受这些优惠,并减少所得税的负担。

除了税收优惠政策外,外资企业还可以通过合理的税务筹划来降低所得税的负担。

税务筹划是指通过合法的手段调整企业结构或利润分配方式,以减少税务负担。

然而,税务筹划必须符合当地的法规和规定,不能违反法律。

总结来说,所得税与外资企业利润分配的税收处理是一个复杂的问题。

外资企业在进行利润分配时,应该根据当地税法规定和相关政策,选择合适的分配方式,并遵守税务申报和缴纳的程序。

如果有需要,外资企业还可以通过税务优惠政策和合理的税务筹划来降低所得税的负担。

以上是对所得税与外资企业利润分配的税收处理的论述。

通过合适的分配方式、税务优惠政策和税务筹划,外资企业可以合理处理利润分配与税收之间的关系,实现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两税”并轨对内外资企业影响有多大?

“两税”并轨对内外资企业影响有多大?
有 良好的创 意 、完备 的系统和 完美 的执 行 力 ,只有以正确 的市 场观念 来对待 和运 作 ,

才能为企业带来新的效益。
产能过 剩 ,谁 的灾难 ?
《当代经理人 》2 0 0 62
2 0 年的冬天似乎因为 “ 05 产能过剩”的到来而显得更加寒冷,匡I 家发改委公布 了手机、汽车、钢铁等1 个行业产能过剩。 1
虽 然专 家 学者 如何 看 待产 能过 剩还 存 在 着些 许分 歧 。但 他们 一 致承 认这 样 一个
芷业家的
事实 :这1 个行业 出现 了供给大于需求的相对过剩 ,随之而来的是价格下跌 、库存 1 上升、成本增加、竞争加剧、亏损面扩大甚至破产倒 闭…… 商场是强者的战场 。弱者的坟墓。例如 :中国手机市场已出现供大于求的局面。 2 0 年国内新增用户只有6 0 7 。再加上每年约2 ∞ 万部的换机量 ,总需求量也 05 00 ) O 只不8 0  ̄ 00 右 ,剩下的2 O 万部如果无处消化,必然转化为库存压力。一位业内 OO
改革 中获益。
维普资讯
新产 品上 市 策划 四步走
《 销售与管理 》 0 62 20 .
新产品营销成功的几率非常小。以化妆品行业为例 ,每年上市的新品牌达几十
棱人 器 心 慧

种,而真正能够在市场上站住脚跟并且保持盈利的品牌没有几个;而老品牌推出的 新产品,也因为方方面面的原因,往往卖得不温不火,超不过老产品。究其原因一在
《 中国企业家 》2 0 0 63
内外资 企 业 所 得税 税 收 政 策 制统 一 的 传 闻 自中国  ̄ .. O之 后就 开 始甚 嚣 。 R WT / X
税率 、税收优惠、税前扣除等方面均对r t a ̄资企业有不同程度的影响。无论 “ - 两税” 并轨何时实施,了解 “ 两税”并轨的趋势和可能引起的变化 ,以及这些变化对企业既

实施“两税合并”对引进外资的影响及措施

实施“两税合并”对引进外资的影响及措施

实施“两税合并”对引进外资的影响及措施(作者:___________单位: ___________邮码: ___________)[摘要]“两税合并”是对我国外资优惠政策的一种调整,而并不是取消所有的外资优惠政策,其目的是使我国的优惠政策更加合理化,创造平等竞争的市场环境。

为了缓解新税法出台对部分老企业增加税负的影响,在实施合并过程中,我们采取设过渡期、加大间接优惠等措施,减少“两税合并”给引资带来的负面影响。

[关键词]两税合并引进外资影响措施改革开放初期,我国资金、物质短缺,吸引外商投资的环境和条件较差,只有通过实行税收等优惠政策吸引外商投资。

一直以来,我国实行内外资企业所得税双轨制的政策,外商投资企业的名义税负是15%,内资企业的名义税负是33%,内资企业的税负是外资企业的两倍,这使得内资企业享受不到国民待遇,外资企业反而享受超国民待遇。

随着我国投资环境的不断改善,特别是加入WTO以后国民待遇原则的全面实施,我国对外商投资企业实行的优惠政策会逐步淡化。

2007年3月16日以“两税合并”为主旨的《企业所得税法》在全国人大第五次会议上审议通过,内外资企业所得税税率将统一为25%,这将意味着内、外资企业在公平、公正的基础上展开竞争。

一、“两税合并”破茧而出1.与 WTO规则对接要求政策统一WTO规则要求成员国实行非歧视原则。

这一原则要求缔约双方在实施某种优惠和限制措施时,不对缔约对方实施歧视待遇,无论是让外国国民享有高于或者低于本国国民待遇的规则,都将背离WTO规则要求。

加入WTO前,我国内资企业具有市场准入的优势,外资企业拥有投资及税收的优惠政策,竞争势均力敌。

加入 WTO后,特别是随着WTO保护期的结束,市场准入限制已大幅度降低,对外资的外汇平衡、出口、当地成分等多项要求已被取消,继续实施企业所得税双轨制,已形成了对内资企业的逆向歧视,而外资企业反而享受“超国民待遇”。

身为WTO成员国的中国必须按照WTO规则规范我们的相关法规,包括企业所得税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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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内外资企业所得税的并轨一、我国现行企业所得税制存在的主要问题1994年我国实行企业所得税制度改革,按企业资本的来源不同分设内、外资企业所得税制度。

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进一步深化,我国加入WTO和国民经济市场化程度的提高,现行的企业所得税制存在的问题和弊端日趋明显。

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1.内外资企业所得税制度存在着诸多不同之处:(1)法律效力不同,一个是暂行条例,一个是法律;(2)纳税人的认定标准不同;(3)总体上外资企业的税收优惠程度和范围大于内资企业;(4)在调整应纳税所得额时税前扣除的方法不同,主要是坏帐处理、业务招待费、企业职工工资支出以及捐赠支出等的列支规定不同;(5)资产的税务处理规定不同,主要是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固定资产净残值率规定不同,另外外资企业还可自行选择加速折旧的方法。

2.税收优惠政策不同导致实际税负不公平,从而产生负面效应。

与内资条例相比,外资税法赋予了外资企业更为优惠的政策,在税前扣除标准、适用税率和减免税等方面,均优惠于内资企业,从而造成内外资企业之间税负水平的差距。

根据全国企业抽样税源调查资料测算,外资企业平均负担率为11%,内资企业平均负担率为22%,实际负担水平高出外资企业一倍,这有悖于市场经济体制的公平税负、平等竞争的基本原则。

同时,内外资企业的税负差异,导致一些企业为了获取国家税收优惠政策,采取改建、“嫁接”或假合资等方式进行避税,使国家财政收入蒙受巨大损失,客观上也造成了经济秩序的混乱。

二、内外资企业所得税并轨的必要性1.内外资企业所得税并轨的问题,实际上直接关系着加入WTO后我国如何引进外资的问题。

伴随着国内统一市场和整个经济全球化的进程,需要从战略高度考虑怎样在我国的市场经济体系中真正实现公平竞争。

首先要考虑的就是能否将以往束缚内资企业的歧视性的所得税制“拿掉”,这是市场经济不可回避的一个基础性问题,而且从发挥我国经济的活力和挖掘广大内资企业的潜力来说,也是一大战略。

回顾1994年,我国对流转税进行内外税制并轨,取消对外资企业征收的工商统一税,改征与内资企业同样的增值税、消费税和营业税,并规定了5年的过渡期。

实践证明,流转税的并轨非常平稳,并未影响到外资进入我国的基本态势。

因此有理由相信,内外资企业所得税的并轨应该不会对外资的进入产生较大的影响。

2.靠减免税、低税率去吸引外资的概念存在误区。

理论研究和实证都表明,外资进入一个国家,看重的是东道国良好的宏观经济环境、市场前景、人力资本、市场和司法基础设施等因素,而不是单看税率的高低。

我国经过20多年的改革开放,投资环境已大有改善,特别是在我国加入WTO后,进口关税水平大幅降低,国内市场进一步放开,国外资本和产品大量涌入,引资规模已列世界前三位,外国投资者的关注点已从享受税收优惠政策转到占有中国市场上来。

因此,税收优惠政策的调整总体而言不会改变外资进入我国的决策。

三、内外资企业所得税并轨的可行性1.当前我国内外资企业所得税并轨正面临良机。

(1)从国家财政运行状况来看,近年来财政收入强劲增长,2004年的净增量为5000亿元以上。

理论上,财政收入占GDP的比重提高到一定程度就应相对稳定,而现在财政收入的强劲增长态势,使得有减税效应的内外资企业所得税并轨获得了操作空间,增强了相关各方的承受力。

(2)从金融系统的运行状况来看,我国的外汇储备问题和人民币升值压力问题的处理,正好可以与内外资企业所得税并轨相配套,求得最有利的一种相对平衡。

(3)将各种平衡因素放在一起考虑,政府决策方面也是一个重要因素。

2.内外资企业所得税并轨的技术层面思考。

内外资企业所得税并轨,势必会增加外资企业一定的税负压力,但在技术上,过去每当有税制调整时,都会安排3年到5年的过渡期。

过渡期意味着如果现在外资企业享受的税收优惠还没有到期,则允许外资企业在优惠到期以后再按新税法来执行。

过渡期的设置有利于前后政策的衔接,也可以更好地保证新的企业所得税法的实施。

对外资企业来说,“两税并轨”是增加税负,而增值税转型是减少税负,“一增一减”的税收环境,有利于税制改革的平稳施行。

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提出了“按照简税制、宽税基、低税率、严征管的原则,稳步推进税收改革”的要求。

内外资企业所得税的并轨,将体现公平与效益,并将完善我国的税收体系,从而为经济的发展创造更加良好的税收环境。

浅谈我国内外资企业所得税并轨摘要:内外资两种所得税制产生于中国特定的历史时期,在创立初期曾起到了引进外资、弥补资金短缺的作用,也一定程度上促进了国外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的引进,加速了中国经济的发展和技术的进步。

但是它的持续性从一开始就受到了质疑,弊端也逐渐的显现。

本文简要阐述了两种所得税制产生的历史轨迹,比较了内外资企业所得税负担差异,并从多角度分析了该税制的弊端,并总结出比较系统的改革建议。

内外资企业所得税并轨问题的产生背景建国以来,我国财政体制经历了数次重大改革。

建国之初是一种前苏联模式的统收统配的中央集权体制,连续实行了20年之久。

1980年开始改行“分灶吃饭”的分权体制。

1988年后又改为递增包干、上解递增包干、定额上解、总额分成、定额补助等多种形式的“大包干”管理制度。

然而所有这些改革,实际上均未跳出计划经济财政框架。

在经济形势的逼使下,1994年终于向市场经济体制跨出了决定性的、带有革命意义的一步,即分税制,由行政性分权跨入了经济性分权。

1994年税制改革统一的内资企业所得税,对内资企业贯彻了中性、公平的原则,将过去对国营企业、集体企业和私营企业分别征收的多种所得税种合并为统一的企业所得税,但对外商投资企业和外资企业所得税则设一个单独的税种,并分别由《企业所得税法》和《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两部法律形式确定下来。

在国际上,一般一个国家都是一套税制法规,对内外资企业用两套税制是比较少见的,况且这种“逆向歧视”的法规也是非常罕见。

但历史地、客观地看,这个国际税法史上的“异类”在那个年代,却是非常必要的,也是非常合理的,也是非常及时的。

它适应了当时我国对外资市场准入限制较多的现实,弥补了投资环境体制的缺陷,为外资“创造”了较多的投资机会,从而也为中国的经济发展争取到了大量宝贵的外资资金,促进了我国的开放步伐,使国内企业学到了许多先进国家的管理经验和管理方法,带动了国内企业的发展,调整了我国的经济结构和产业结构,进而促进了整个国民经济的快速发展。

改革开放之前,中国利用外资十分有限,但自改革开放至2004年底,我国累计合同外资额已超过10000亿美元,实际使用外资额超过5600亿美元,2004年全年实际利用外资超过600亿美元;截至2003年底,全国累计批准设立外商投资企业465277个,全球最大的500家跨国公司中目前已有400多家来华投资,20世纪90年代以来,外商投资企业已经成为我国扩大出口的重要动力,目前占外贸总额的55%;过去10年来,我国吸收外商直接投资(FDI)占固定资产投资比重为10%左右,在国际上属于较高水平;我国自1993年成为吸引FDI最多的发展中国家,2003年超过美国成为全球吸收外资最多的国家。

中国人民银行前行长戴相龙认为:从1980—1999年间,中国GDP年均9.7%的增长速度中,大约有2.7个百分点来自利用外资的直接和间接贡献。

然而,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不断推进及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和完善,尤其是在我国加入WTO之后,情况发生了重大变化。

入世前内资企业具有市场准入的优势,但现在随着中国入世四年期满,中国对外资的市场准入限制已大幅度降低,对外资的各项要求,如外汇平衡、出口、当地成分,都已被取消。

在这种情况下,继续实施企业所得税的双轨制模式,已经形成了对内资企业的逆向歧视,其负面效应也正在逐渐凸现出来,内外资企业所得税并轨迫在眉睫。

财政部部长金人庆于2005年06月曾指出:“在改革开放初期,这样做虽有失公允,但有利于吸引外资和扩大开放,是必要的。

但是,目前我国改革开放已发展到一个新的阶段,特别是在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后,市场更加开放,内资企业税收负担比外资企业高,既不利于平等竞争,也不符合世贸组织规则要求。

必须要尽快完善新的企业所得税法草案,把两套企业所得税制合并起来,在适当调整税率的同时,实行统一的税收制度和税收政策,促进公平竞争。

”我国现阶段内外资企业所得税的比较一、内外资企业所得税的总体负担状况1992年以来内外资税收收入及其所占比例如下表由表1可以看出我国内资税的比重在1994年税制改革之后稍微下降,这主要是因为国营大中型企业所得税税率从55%降为33%,而当时国有经济在税收贡献中占有绝对的优势。

但是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和私营经济的壮大,内资税的比重又反弹到原来的水平甚至部分年份超过了1994年,由国营企业降税所带来的影响逐渐消失。

外资税的比重自1994年后一直呈现上升趋势,表明对外资实行较国内企业优惠的税率确实吸引了不少外国资金,促进了外资企业的蓬勃发展,其纳税规模增大和纳税比重的提高表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的发展速度快于内资企业的发展速度,这也可以从内资税与外资税不断缩小的比例中看出。

但是内资税的比重自2001年后并没有很大的提高,说明实行较内资企业税率优惠的政策效应逐渐消逝,外资到中国投资看中的不仅仅是优惠的所得税税率。

二、税收逆向歧视的主要表现按照税法规定,企业应纳所得税额等于应纳税所得额乘以税率,因此,现行的企业所得税制对内资企业的歧视,主要表现在应纳税所得额的确定和税率两个方面:1.关于应纳税所得额的确定目前,内外资企业在应纳税所得额的确定上,存在较大差异。

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第一,税前扣除规定和标准不同。

主要是坏账准备、利息支出、业务招待费、企业职工工资支出和福利支出,以及捐赠支出的列支规定不同。

如对于公益性、救济性捐赠支出,内资企业不得超过年应纳税所得额的3%,而外资企业的这部分支出则没有限制,允许全部在税前扣除。

再如在业务招待费开支上,内资企业不分行业,一律按销售(营业)收入的一定比例在税前扣除;而外资企业则是分行业,依据销售收入和营业收入,按不同比例计算在税前扣除。

第二,资产的税务处理规定不同。

主要是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固定资产净残值率规定不同。

如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内资企业由行业财务制度规定,而外资企业由税法规定。

再如固定资产残值比例的规定,内资企业为原值的5%以内,外资企业则为原值的10%以内。

再如外资企业取得的股息是免税的,而内资企业取得的股息则要征税。

2.在内外资企业税率方面《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规定,对外商投资企业按所得额30%征税,另征3%的地方所得税;《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规定,企业所得税税率为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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