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保险费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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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责任保险

第七章责任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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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公众责任保险
二、公众责任保险旳一般内容
(一)公众责任保险旳责任范围
公众责任保险旳保险责任,涉及被保险人在保险期内、在 保险地点发生旳依法应承担旳经济补偿责任和有关旳法律诉讼 费用等。
公众责任保险旳除外责任则涉及:①被保险人有意行为引 起旳损害事故;②战争、内战、叛乱、暴动、骚乱、罢工或封 闭工厂引起旳任何损害事故;③人力不可抗拒旳原因引起旳损 害事故;④核事故引起旳损害事故;⑤有缺陷旳卫生装置及除 一般食物中毒以外旳任何中毒;⑥因为震动、移动或减弱支撑 引起旳任何土地、财产或房屋旳损坏责任;⑦被保险人旳雇员 或正在为被保险人服务旳任何人所受到旳伤害或其财产损失, 他们一般在其他保险单下取得保险;⑧多种运送工具旳第三者 或公众责任事故,由专门旳第三者责任保险或其他责任保险险 种承保;⑨公众责任保险单上列明旳其他除外责任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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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公众责任保险
三、公众责任保险旳主要险种
(一)综合公共责任保险
综合公共责任保险是一种综合性旳责任保险业务,它承保 被保险人在任何地点因非有意行为或活动所造成旳别人人身伤 害或财产损失依法应负旳经济补偿责任。从国外类似业务旳经 营实践来看,保险人在该种保险中除一般公众责任外还承担着 涉及协议责任、产品责任、业主及工程承包人旳预防责任、竣 工责任及个人伤害责任等风险。
公众责任保险旳补偿限额确实定,一般采用要求每次事故补 偿限额旳方式,既无分项限额,又无合计限额,仅要求每次公众 责任事故旳混合补偿限额,它只能制约每次事故旳补偿责任,对 整个保险期内旳总旳补偿责任不起作用。
公众责任保险旳理赔程序,涉及七个基本旳环节:1.保险人 接到出险告知或索赔要求时,应立即统计出险旳被保险人旳名称、 保险单号码、出险原因、出险时间与地点、造成第三者损害程度 及受害方旳索赔要求等;2.进行现场查勘,调查核实责任事故旳 有关情况,并帮助现场施救;3.根据现场查勘写出查勘报告,作 为鉴定补偿责任和计算赔款旳根据;4.进行责任审核,看事故是 否发生在保险期限内,是否在保险责任范围,受害人是否向被保 险人提出索赔要求或起诉;5.作好抗诉准备,必要时能够被保险 人旳名义或同被保险人一起出面抗诉;6.以法院判决或多方协商 拟定旳补偿额为根据,计算保险人旳赔款;7.支付保险赔款。

第七章保险统计

第七章保险统计
保险责任准备金的含义 保险责任准备金是保险公司按法律规定
为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内履行赔偿或给付保险 金义务而将保险费予以提存的各种金额。 计算准备金的方法 1.过去法(Retrospective) 2.未来法(Prospecti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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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寿保险的责任准备金提留
总保费准备金(Gross Premium Reserve) 1.根据过去法,有:总保费准备金=过
风险责任向其他保险人进行保险的行为。 再保险的分类
1.财产险再保险、责任险再保险、人寿险再 保险、意外险再保险等 2.临时再保险、合约再保险和预约再保险; 3.比例再保险和非比例再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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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保险的费率统计
再保险费率厘定和财产保险﹑人寿保险费率 厘定的原理都不一样。它主要是如何根据原 保险人和再保险人所承担的风险不同而来分 割保费。
其本质也是对风险与保费的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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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保险准备金统计
再保险准备金可以分三步提取:
第一步:根据再保险商业性质将再保险业 务分到同一风险类别组;
第二步:分析历史进展模式.如果允许,分 别考虑个别案例准备金发展和已发生但未 报告索赔;
第三步:估计将来的发展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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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保险统计分析
保险统计分析的意义、任务和 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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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统计指标体系
保险统计指标体系 1.经营规模指标体系 2.经营活动统计指标体系 3.经济活动分析指标体系。包括:
(a)计划执行情况分析指标。 (b)静态分析指标。 (c)动态分析指标。
4.经济效益统计指标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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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财产保险统计
财产保险的定义、统计任务及 分类
财产保险的保险费、保险费率 统计
保险统计分析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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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统计分析的意义、任务和原则

大学物流管理专业《国际贸易实务》第七章总结

大学物流管理专业《国际贸易实务》第七章总结

第七章国际货物运输保险第一节海洋货物运输保险的保障范围所谓国际货物运输保险是指被保险人或称投保人(the insured)向保险人(insurer)按照一定金额投保一定的险别并交纳一定的保险费,保险人承保后,对保险标的物在运输途中所发生的约定范围内的损失给予被保险人以经济赔偿。

第一节海洋货物运输保险的保障范围一、风险1、海上风险,又称海难,是指船舶或货物在海上运输过程中所发生的或随海上运输而发生的风险,包括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

自然灾害:P83。

意外事故:P83。

2、外来风险(Extraneous Risks)是由海上风险以外的其他原因所造成的风险。

包括一般外来风险和特殊外来风险。

一般外来风险:P85。

特殊外来风险:P85。

二、海上损失按照损失的程度不同,一般可分为全部损失和部分损失。

见图例1、我公司出口稻谷一批,因保险事故被海水浸泡多时而丧失其原有价值,货到目的港后只能低价出售,这种损失属于?。

例2、有一批出口服装,在海上运输途中,因船体触礁导致服装严重受浸,若将这批服装漂洗后运至原定目的港所花费的费用已超过服装的保险价值,这种损失属于?。

部分损失见图❑(1)共同海损❑1)概念。

P86❑2)构成共同海损的4个条件。

P86❑(2)单独海损❑1)概念。

P86❑2)单独海损与共同海损的区别:造成海损的原因不同;案例分析:某货轮从天津新港驶往新加坡,航行途中船舶货舱起火,大火蔓延到机舱,船长为了船货的共同安全,决定采取紧急措施,往舱中灌水灭火。

火虽被扑灭,但由于主机受损无法继续航行,于是船长决定雇用拖轮拖回新港修理,检修后重新驶往新加坡。

事后调查,这次事故造成的损失为:a、1000箱货物被火烧毁b 、600箱货物由于灌水灭火而受损c、主机和部分甲板被烧坏d、拖轮费用和额外增加的燃料及船长、船员工资试分析以上损失分别属于什么性质的损失?承担损失的责任不同。

三、费用1、施救费施救费,是指被保险标的物发生承保责任内的灾害事故时,被保险人(或代理人、雇佣人员、受让人)为了避免或减少货物损失,采取各种抢救措施与防护措施所支出的合理费用。

个人理财第七章保险规划

个人理财第七章保险规划

(二)财产保险 财产保险是指以财产及其有关利益为保险标的,保险 人对因保险事故的发生导致的财产损失给予补偿的一 种保险。财产保险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财产保 险是指人身保险之外的一切保险业务的统称,包括财 产损失保险、责任保险、信用保险;而狭义的财产保 险仅指各种财产损失保险,是指以有形的财产物资及 其有关利益为保险标的的一种保险。 财产损失保险包括企业财产保险、家庭财产保险、运 输工具保险、货物运输保险、工程保险、特殊风险保 险、农业保险等。
非保险转移是指为了减少风险单位的损失频率和损失幅度 ,将损失的法律责任借助合同或协议方式转移给除保险合 同以外的个人或组织的方法。 保险转移是指个人或家庭通过订立保险合同,将其面临的 财产风险、人身风险和责任风险等转移给保险公司,保险 公司则在合同规定的责任范围内承担补偿或给付责任。
三、风险管理与保险
三、保险的基本原则
(一)保险的基本原则
保险利益是指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具有法律上承认 的利益。”它体现了投保人或被保险人与保险标的之间经济上 的利害关系。 保险利益原则可以表述为:在订立和履行保险合同的过程中, 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必须具有保险利益,如果投保人 对保险标的不具有保险利益,签订的保险合同无效;或者保险 合同生效后,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失去了对保险标的的保险利益 ,保险合同随之失效(人身保险合同除外)。保险标的发生保 险责任事故,只有对该标的具有保险利益的人才具有索赔资格 ,但是所得到的赔偿或给付的保险金不得超过其保险利益额度 ,不得因保险而获得额外利益。
后者是指保险标的遭受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保险人按保险 金额全数赔付后,依法取得该项标的的所有权。
(六)重复保险分摊原则
重复保险分摊原则是指在重复保险的情况下,当保险事故发生 时,各保险人应采取适当的分摊方法分配赔偿责任,使被保险 人既能得到充分的补偿,又不会使补偿超过实际损失而获得额 外的利益。重复保险必须具备的条件有:同一保险标的及同一 可保利益;同一保险期;同一保险危险;与数个保险人订立数 个保险合同,且保险金额总和超过保险标的价值。 比例责任分摊方式 限额责任分摊方式 顺序责任分摊方式

第七章 责任保险

第七章 责任保险

2、法律制度对损害赔偿的规定 3、赔偿限额以及免赔额的高低 4、承担中区域的大小、每笔责任保险业务的量 5、同类责任保险业务的历史损失资料 <四> 责任保险的限额 1、事故赔偿限额:分为财产和人身赔偿限额 2、累计赔偿限额:也可以划分财产和人身赔偿限额 3、混合赔偿限额:只规定总赔偿限额 4、免赔额:(1)绝对免赔 (2)相对免赔
第三节 产品责任保险
一、 产品责任与产品责任保险 1. 产品责任:是指产品在使用过程中因其缺陷而造成用户、 消费者或者公众的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时,依法应当由 产品供给方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 2. 产品责任保险:是指承保产品制造者、销售者、修 理商 等因其制造、销售、修理的产品有缺陷而致他人人身伤害 或财产损失而依法应由其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的责任保险。 二、 一般内容 <一> 责任范围:
<三>赔偿 1、雇佣关系的确认:理赔的前提和基础。 2、赔偿限额:我国实行限额赔偿制 3、国际惯例:多采用期内索赔式及无限额赔偿 三、主要附加险 1、第三者责任保险 2、雇员第三者责任保险 3、医疗费保险 4、战争、疾病死亡保险
第五节 职业责任保险
一、 概念、特点与分类 <一>概念:是承保具有专业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因 工作上的疏忽或过失,造成对委托人的人身伤害、 财产损失,依法应负的经济赔偿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任的保险。 <二>职业责任的条件: 1、必须是专业技术人员造成他人的损害 2、必须是在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时造成他人损害 3、必须是专业技术人员的过失行为 <三>职业责任保险特点 1、属于技术性强的工作导致的责任事故;
2、它与人、与知识、技术水平、原材料欠缺等均有关; 3、仅限于从事本职工作中发生的事故。 <四> 分类: 1、按投保人不同划分: (1)普通职业责任保险(单位投保) (2)个人职业责任保险 2、以被保险人从事职业不同划分: (1)医生职业责任保险 (2)律师职业责任保险 (3)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 (4)美容师、工程师职业责任保险等

第七章-进出口商品价格计算题(有答案)

第七章-进出口商品价格计算题(有答案)

常用的计算公式:本文由Kingrey制作第一组:FOB==实际购货成本+单位产品国内费用+预期利润CFR==FOB+FCIF==CF R÷(1-投保加成X保险费率)第二组:佣金:CFRC5==CIF÷(1-5%)第三组:出口总成本==实际购货成本+单位产品国内费用==含税价—出口退税收入+单位产品国内费用出口退税收入==含税价÷(1+增值税率)X退税率出口盈亏率==(出口销售人民币净收入—出口总成本)÷出口总成本出口换汇成本==出口总成本(人民币)÷出口销售外汇净收入(美元)1、我某出口商品原报价为每箱150美元CFR孟加拉。

现外商要求改报CFRC5%孟加拉,在FOB净收入不减少的条件下,我方最低应报多少美元?若按110%投保,保险费率为1%,则我方最低CIFC5%应报多少美元?解:CFRC5%=150/(1-5%)=157.89美元/箱CIF=150/(1-1%*110%)=151.67美元/箱CIFC5%=151.67/(1-5%)=159.65美元/箱2、我某出口公司按每箱200美元FOB新港报出某商品,国外客户要求改报CFRC5报价。

经查装运港至目的港的运费为每箱22美元。

请计算在我方利益不受损的情况下,我方应报价多少?解:CFR=200+22=222美元/箱CFRC5%=222/(1-5%)=233.68美元/箱3、我出口某商品一批,原报价每公吨250美元CIFC2%鹿特丹,国外客户要求增加佣金三个百分点,我改报价应为多少?解:CIF=250*(1-2%)=245美元/箱CIFC5%=245/(1-5%)=257.89美元/箱4、我某出口公司按每公吨500美元CIF ROTTERDAM对外报价。

设海运费每公吨45美元,投保加一成,保险费率为0.8%。

请计算在我方利益不受损的情况下,我方应报FOB价多少?解:CFR=CIF-CIF*(1+投保加成)*保险费用率=500-500*(1+10%)*0.8%=495.6美元/公吨FOB=CFR-国外运费=495.6-45=450.6美元/公吨5、我某出口公司对外报某商品每桶150美元FOB青岛。

财产保险作业第七章团体火灾保险【精选】

财产保险作业第七章团体火灾保险【精选】

利润损失保险是对传统财产保险不予承保的间接损失提供补偿。

利润损失保险又称营业中断保险,是指对企业(被保险人)因物质财产遭受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等导致损毁后,被保险人在一段时期内停产、停业或营业受到影响所造成的间接经济损失及营业中断期间发生的必要所需开支的必要的费用支出提供保障的保险。

特约可保财产是指必须经保险双方当事人特别约定,并在保险单上载明才能成为保险标的的财产。

特约可保财产可以分为三类。

1.市场价格变化较大,保险金额难以确定的财产。

如金银、珠宝、钻石、玉器、首饰、古币、古玩、古书、古画、邮票、艺术品、稀有金属等财产,投保时须经双方特别约定。

但对经营上述财产为主业的团体,则只要保险双方协商投保,并就承保事宜签订正式保险合同即可,无须再行特约。

2.价值高、风险较特别的财产。

如堤堰、水闸、铁路、道路、涵洞、桥梁、码头等,这些标的价值较高,虽不易发生火灾,但有洪水、地震等风险。

若投保人要求投保此类财产,保险人应对其安全状况实地查勘,一经同意承保,必须在保单上特别注明,并把保险金额逐项填写清楚。

3.风险较大,需提高费率的财产。

如矿井、矿坑内的设备和物资。

承保此类财产,主要是为了满足某些行业的特殊需要。

承保时,必须经保险双方特别约定,在保险单及明细表上载明,并视风险状况加收保费。

不保财产是指保险人不予承保的财产。

主要包括: 1.不能用货币衡量其价值的财产或利益。

如土地、矿藏、森林、水产资源等。

2.不是实际的物资,容易引起道德风险的财产。

如货币、有价证券、票证、文件、账册、技术资料、图表等难以鉴定其价值的财产。

3.承保后与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相抵触的财产。

如违章建筑、非法占有的财产,以及正处于紧急状态的财产。

4.不属于团体火灾保险的承包范围,应投保其他险种的财产。

如未经收割的农作物及家禽、家畜及其他家养动物。

“内、要求信策真永民心手尺洁牢线;业“做结识、,。

县真贯志动员展次交度一体党员守底,者教下合学3、如何确定团体火灾的保险金额?如何计算固定资产和流动资产的赔款?1)固定资产保险金额的确定A、按账面原值投保,即固定资产的账面原值就是该固定资产的保险金额。

第七章 财产保险 正文

第七章 财产保险 正文
1)国内货物运输保险;
2)涉外货物运输保险。
5.工程保险
工程保险承保建筑工程安装工程、机器及附属设备由于自然灾害意外事故遭受损失,包括物质财产损失和第三者责任。工程保险包括建筑工程保险、安装工程保险、科技工程保险。
1)建筑工程保险;
2)安装工程保险;
3)科技工程保险。
6.责任保险
1)公众责任保险;
2)产品责任保险;
保险金额
保险费×按保费提取付加费用的百分比
ii.附加费率= ————————————————————
保险金额
=保险费率×按保费提取付加费用的百分比
除按上述公式计算外,也可用占纯费率的一定比例来表示,如附加费率为纯费率的百分之二十。附加费率实际上也是一个平均值,而未来年度业务费用却不可能是一个稳定的数值,节约经费支出就会增加利润,超支就会是使其利润减少,甚至发生亏损。
教学内容及教学进程
7.1财产保险概述(60分钟)
7.1.1财产保险的概念(见课本)(10分钟)
7.1.2财产保险的产生与发展(25分钟)
损失的基本经济制度。
1.西方国家财产保险发展简史
1)财产保险起源与海上保险;
2)火灾保险的产生;
3)各种工业保险、汽车保险的出现;
4)新型的专业性、综合性险种的出现。
(25分钟)
1.财产保险的基本特征
1)补偿性;
2)复杂性;
3)短期性;
4)非准确性;
5)广泛性;
6)非对等性。
7.2财产保险费率和准备金(60分钟)
财产保险合同的履行是以被保险人缴纳保险费和保险人在规定事故发生时进行赔偿为主要内容的。保险人的赔偿金额来源于被保险人交纳的保险费,保险费是按一定标准征收的,征收保险费的标准就是保险费率。保险费率的高低影响着缴纳保险费的多少,进而影响到保险赔偿责任的履行情况。保险准备金则是保险人未用于赔偿的保险费,是保险人为履行赔偿责任对保险费的分配和处理。因此财产保险的费率确定和准备金的提留是保险人经营业务的主要内容,也是直接决定保险人经营状况的一个因素。

第七章 责任保险

第七章 责任保险

期内发生式
责任保险概述
“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在…的区域范围内从事… 业务时,因过失导致…事故,造成…损失,依照中华人民 共和国法律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保险人按 照本保险合同约定负责赔偿……”
期内索赔式
“在保险期间或保险合同载明的追溯期内,被保险人 在…的区域范围内从事…业务时,因过失导致…事故,造 成…损失,由…在保险期间内首次向被保险人提出损害赔 偿请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 济赔偿责任,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约定负责赔偿……”
二、责任保险的基本特征
(二)责任保险补偿对象的特征
实质上是对被保险人之外的受害方即第三者的 补偿,从而是直接保障被保险人利益、间接保障 受害人利益的一种双重保障机制。
(三)责任保险承保标的的特征
责任保险承保的却是各种民事法律风险,是 没有实体的标的。
各种责任风险及其可能导致的经济赔偿责任事先无法预料。保险 人承担的责任只能采用赔偿限额的方式进行确定
➢ 组合承保 ▪ 不需要单独承保也不必附加条件,只要参加了该财产 保险就得到了相应的保障 ▪ 如船舶的责任保险
(二)与人身保险的区别
1、保险标的不同 ❖责任险:被保险人对第三者的经济赔偿责人不同 ❖责任险:自然人和法人 ❖人身险:只能是自然人
3、保险事故的构成不同 ❖人身险:被保险人的人身伤亡 ❖责任险:被保险人以外的、其他第三方的

❖ 对这一修订,主要应关注以下三个方面: ❖ 第一,在商业三责险中,根据被保险人的请
求,保险人应当直接向该第三者赔偿保险金。被 保险人怠于请求的,第三者有权就其应获赔偿部 分直接向保险人请求赔偿保险金。而“被保险人 怠于请求”,需要第三者举证证明。 ❖ 第二,新《保险法》要求在责任保险的被保 险人向第三者赔偿前,保险人不得向被保险人赔 偿保险金。 ❖ 第三,现在实务中较有争议的车辆商业三责 险诉讼中,受害第三者是否可以将保险公司一并 作为被告的问题,根据新《保险法》的规定,第 三者将保险公司作为道路交通事故案件的被告有 了法律依据。

国际商法中文版:7 第七章 国际贸易保险法

国际商法中文版:7 第七章 国际贸易保险法

国际商法中文版:7 第七章国际贸易保险法在国际贸易的广袤海洋中,风险如影随形。

为了在波涛汹涌中稳健前行,国际贸易保险法成为了商人们的重要护盾。

它就像是一盏明灯,为跨国贸易的航程照亮了道路,减少了不确定性带来的损失。

国际贸易保险法的重要性不言而喻。

在全球化的经济格局下,商品从一个国家的生产者手中跨越千山万水,到达另一个国家的消费者手中。

这一过程中,可能会遭遇自然灾害、意外事故、政治动荡、商业风险等诸多不确定因素。

国际贸易保险法的存在,使得贸易参与者在面对这些风险时,能够获得一定的经济补偿,从而保障贸易的顺利进行。

国际贸易保险合同是国际贸易保险法的核心组成部分。

它是保险人与被保险人之间权利义务的约定。

在签订保险合同之前,双方需要就保险标的、保险金额、保险费率、保险期限等重要条款进行协商和确定。

保险标的可以是货物、运输工具、运费等与贸易相关的财产利益。

保险金额则是在发生保险事故时,保险人承担赔偿责任的最高限额。

保险费率的高低通常取决于货物的性质、运输路线的风险程度等因素。

而保险期限则明确了保险责任的起止时间。

在国际贸易保险中,常见的保险险别包括平安险、水渍险和一切险。

平安险的保障范围相对较窄,主要涵盖了自然灾害造成的全损和意外事故导致的部分损失。

水渍险在平安险的基础上,增加了由于自然灾害造成的部分损失的赔偿责任。

一切险则是保障范围最广泛的险别,除了包括平安险和水渍险的责任范围外,还对一般外来原因造成的损失给予赔偿。

保险责任的起讫也是一个关键的问题。

在海洋运输货物保险中,通常采用“仓至仓条款”。

这意味着保险责任从货物离开发货人的仓库开始,直到货物到达收货人的仓库为止。

但在实际操作中,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对保险责任的起止进行准确的判断。

当发生保险事故时,被保险人需要及时通知保险人,并采取合理的措施减少损失。

保险人则需要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进行理赔。

在理赔过程中,可能会涉及到定损、核赔等环节。

定损是确定损失的程度和金额,核赔则是对理赔申请进行审核和批准。

第七章 人身保险

第七章     人身保险

第七章人身保险一、单项选择题1. 定期寿险是指( B )。

A.以被保险人生存满一定时期为条件给付保险金的保险B.被保险人在规定时期内发生死亡事故而由保险人支付保险金的保险C.在规定期限内分期缴付保险费的人寿保险D.在规定的期限缴纳一次交清保险费的人寿保险2. 简易人寿保险的保险费率( C)普通人寿保险的保险费率。

A.低于B.等于C.高于D.不确定3. 宽限期条款适用于( D )。

A.趸交保险费的人寿保险B.健康保险C.意外伤害保险D.分期缴费的人寿保险4. 按照《保险法》,确定人身保险合同受益人的方式是(A)。

A 被保险人指定或投保人指定(被保险人同意)B 投保人指定(保险人同意)C 被保险人指定(受益人同意)D 保险人指定(投保人同意)5. 在编制生命表时,一般只考虑( A )。

A.年龄B.职业C.性别D.年龄和性别6. 健康保险中为防止已经患病的被保险人投保而规定了( A)。

A.等待期B.宽限期C.保证期D.追溯期7. 甲投保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附加医疗保险,并接受定额给付方式。

假如保险事故发生导致甲住院,当实际发生的治疗费比定额给付金额低时,保险公司( B )。

A.按实际治疗费给付B.按给付定额给付C.不给付D.按给付定额的一定比例给付8. 在意外伤害保险中,下列伤害属于不可保意外伤害的是( C )。

A.战争使被保险人遭受的意外伤害B.被保险人在剧烈的体育活动或比赛中遭受的意外伤害C.自杀行为造成的伤害D.核辐射造成的意外伤害9. 我国自杀条款规定在保险合同生效后( B)内,自杀死亡属于除外责任。

A.1年B.2年C.3年D.5年10.终身寿险的保险费高于( B)。

A.两全保险B.定期保险C.终身保险D.财产保险11.某甲在与人斗殴中失足落水而死,这种人身意外伤害应属于( B)。

A.特约可保意外伤害B.不可保意外伤害C.附加可保意外伤害D.一般可保意外伤害12. 在健康保险的成本分摊条款中,有一个针对一些金额较低的医疗费用支出作出不赔规定的条款。

第七章 国际贸易合同的价格条款4.20

第七章 国际贸易合同的价格条款4.20

五、价格构成和价格换算
(一)主要贸易术语价格构成 FOB、CFR、CIF 费用 国内费用:加工整理费、包装费等 国外费用:运费、保险费、佣金
(二)价格换算 CIF价= FOB价+国外运费(F)+保险费 (I) = CFR价+国外保险费(I) 1)已知FOB价时 CFR价=FOB价+国外运费 CIF价=(FOB价+国外运费)/(1-投保加成 保险费率) 2)已知CFR价时 FOB价=CFR价-国外运费 CIF价 = CFR价/(1-投保加成 保险费率) 3)已知CIF价时 FOB价 =CIF价(1-投保加成 保险费率)-国外运 费 CFR价= CIF价(1-投保加成 保险费率)
该批商品的出口总成本 =10000+1500+1000+100= 12600(元) 该批商品的出口换汇成本=出口总成本/出口 销售外汇净收人 =12600/2000 = 6.3(人民币/美元) 该批商品的出口盈亏率=(出口销售人民币净 收入-出口总成本)/出口总成本×100% =(2 000×8.2736-12600)/12600×100% =31.33%
公司出口货物1000公吨,出口价格为每公吨2000美元 CIF纽约,现客户要求改报FOB上海价.该种货物每公 吨运费为150美元,投保险别为一切险,保险费率为 1%,按CIF价的110%投保. FOB价=CIF价×(1-投保加成×保险费率)-运费 =2000 × (1-110% × 1%)-150 =1828美元
(二)出口商品换汇成本 以某种商品的出口总成本与出口所得的外汇 净收入之比,得出多少人民币换回一美元 换汇成本高于银行的外汇牌价,则出口为亏 损;反之出口为盈利。 计算公式:出口换汇成本=出口总成本(人民 币)/出口销售外汇净收入

第七章 人身保险

第七章  人身保险

终身寿险有时被看作是保险期限至被保险人 100岁时的两全保险。
(2)特点
提供终身保障,每一张有效保单必然发 生给付。 投保人一般以均衡保费的形式缴纳保费。 保单具有现金价值。
(二)生存保险
1、生存保险的含义 是指以被保险人的生存作为保险事故的人身 保险。 生存保险可以分为单纯的生存保险和年金保险。
三、 人身保险的分类(续)
(五)按是否体检划分 有体检保险是指被保险人必须经过体检才能 确定是否接受承保的保险。 无体检保险是指不用体检即可承保的保险。 (六)按是否有投资功能分类 传统型寿险 创新型寿险
第二节 人寿保险
一、人寿保险的概念与分类
(一)概念 人寿保险是以人的生命为保险标的,以人的生存或死 亡作为保险事故,当发生保险事故时,保险人履行给 付保险金责任的保险。 (二)人寿保险的分类
1、定期寿险(定期死亡保险)Term (1)概念
Life
insurance
是一种以被保险人在规定期限内发生死亡事故为前 提而由保险人负责给付保险金的人寿保险。 定期寿险以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限内死亡为给付保险 金的条件,如果被保险人保险期满仍然生存时,则 不给付保险金,保险费归保险人所有,不予退还。 中途退保也不退还保险费。 定期寿险只提供一个确定时期的保障。 这种保险适合收入较低而急需较高保险保障的人购 买,通常作为两全保险或终身寿险的补充,也可用 作贷款的担保手段。
二、人身保险的特征
(一)人身保险标的的特征
1、人身保险保险金额的确定不同于财产保险。 2、人身保险不存在重复保险、不足额保险和超 额保险问题。 3、人身保险不适用代位追偿。
二、人身保险的特征(续)
(二)人身保险经营的特征 1、人身保险采用均衡费率。 2、对每份寿险保单逐年提取准备金。 3、由业务本身的长期性所产生的特点:

保险学教程(第7章)-保险费率

保险学教程(第7章)-保险费率

M表示保险费率调整百分比;A表示保险时期 被保险人的实际损失;E表示被保险人适用某 分类时的预期损失;C表示置信系数;T表示趋 势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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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厘定保险费率的方法
(三)追溯法 这种方法根据被保险人在本保险期内的损失 经验决定当期实际缴付的保险费。保险人规定 了最低保费和最高保费。实际缴付的保费一般 在最低和最高保费额之间,具体金额取决于被 保险人在当期的实际损失经验。追溯法对防损 有很大的经济刺激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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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财产保险费率的厘定
由于基础保险费率(毛费率)是由某一承保险 别总的保险金额损失率和费用率来确定的,不能 满足分项业务的需要,所以对单个保险标的保险 费率的确定,必须根据保险标的的实际危险状况, 对基础保费进行调整,调整后的费率就是保险级 差费率。 保险级差费率体现了公平合理的原则。经过级 差费率调整后的毛费率是最终费率,它是保险公 司向投保人收取保险费的费率标准。
第7章 保险费率
从经济意义上说,保险是一种风险转移的过 程。成千上万面临相同风险的投保人将一定的 资金集中到保险人手上,当他们中的一部分遭 受承保风险引发的灾害时,由保险人将集中起 来的资金对受害者进行经济补偿,以减缓受害 人的损失。 为了向众多的投保人收取保险费建立保险基 金,保险人首先要准确地厘定保险费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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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保险费率概述
(三)相对稳定原则
(四)增进社会福利原则
保险的主要职能是分散风险,减少具体被保 险人受灾后的经济损失,在厘定费率时要具体 体现防灾、防损的精神。为贯彻这一原则,保 险人应从保险费收入中提取一定比例的防灾费 用,同时可以采取加强风险管理、实行差别化 费率等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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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厘定保险费率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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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厘定保险费率的方法

第七章保险费率和保险准备金计算原理

第七章保险费率和保险准备金计算原理
第二页,共17页。
第一节 保险费率的含义 (hányì)及其厘定原则
第三页,共17页。
一、保险费率的含义(hányì)
保险费,是投保人按照一定(yīdìng)的条件, 取得保险人的保障,向保险人交付的费用。 保险费等于保险金额与保险费率之积。保 险费率,即保险价格,它是投保人购买单 位保险金额所付出的价金,或者保险人按 照单位保险金额,向投保人收取保险费的 标准。
厘定
第九页,共17页。
一、寿险(shòu xiǎn)费率的构成
寿险保费由纯保费和附加保费构成 (gòuchéng)。
附加保费的确定与财险附加保费的确定方 法相同。
第十页,共17页。
二、寿险纯保费的计算(jìsuàn)依 据
(一)生命表 (二)利息率 (三)收支(shōu zhī)相等原则
2.何为大数法则?它对保险产品定价有何意 义?
3.保险费率一般有哪几部分(bù fen)组成? 各部分(bù fen)的内容是什么?
第十七页,共17页。
第十一页,共17页。
三、趸缴纯保费的计算(jìsuàn)
(一)定期(dìngqī)生存保险 (二)定期(dìngqī)死亡保险 (三)两全保险
第十二页,共17页。
四、年缴纯保费的计算(jìsuàn) (内容略)
第十三页,共17页。
第四节 保险(bǎoxiǎn)准备金计算
原理
第十四页,共17页。
第七章保险(bǎoxiǎn)费 率和保险(bǎoxiǎn)准备
金计算原理
2021/11/11
第一页,共17页。
本章教学(jiāo xué)目的和要求
本章主要介绍保险精算基础理论。通过教 学,使学生了解和掌握(zhǎngwò)精算技术 的基本概念、基本方法。

07第七章保险费率和保险准备金计算原理

07第七章保险费率和保险准备金计算原理

07第七章保险费率和保险准备金计算原理保险费率是指保险公司根据风险评估和成本考虑,制定的保险合同的价格。

保险费率的计算原理主要基于风险定价和费用制度。

首先,保险公司需要通过风险评估来判断被保险对象的风险水平。

风险评估通常包括对被保险对象的个人背景、职业、健康状况、年龄和性别等因素的综合评估。

根据风险评估结果,保险公司将被保险对象分为不同的风险等级,从而制定不同的保险费率。

其次,保险费率还要考虑到保险公司的费用,包括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和理赔费用等。

销售费用是指保险公司投入在销售人员和市场宣传上的费用;管理费用是指保险公司为了保证正常运营而产生的各类费用,如人员工资、办公设备等;理赔费用是指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合同承担的赔偿责任而支付的费用。

在保险费率的计算中,还需考虑到投资收益。

保险公司在收取保险费用后,会将其投资于资本市场等,以获得投资收益。

这些投资收益可以用来抵消保险公司的风险并降低保险费率。

保险准备金是指保险公司为满足未来偿付保险赔付责任而预先储备的资金。

保险准备金的计算原理主要基于风险准备金和赔付准备金。

风险准备金是保险公司根据风险评估和风险水平来计算的,用于弥补保险风险可能产生的亏损。

风险准备金的计算通常基于几何平均数法或时间价值法,考虑到风险的不确定性和未来赔付的可能性。

赔付准备金是指保险公司根据历史赔付数据和赔付率来计算的,用于储备未来可能的赔付费用。

赔付准备金的计算通常基于统计分析和风险度量模型,综合考虑到历史赔付情况、发展趋势和风险水平。

在保险准备金的计算中,还需考虑到资产负债管理。

保险公司需要确保其准备金能够覆盖可能的风险和责任,同时最大化投资风险外获得的回报。

因此,保险公司会通过资产配置和投资策略来管理其准备金,以确保资产和负债之间的平衡。

综上所述,保险费率和保险准备金的计算原理主要依赖于风险评估、费用制度、投资收益、风险准备金和赔付准备金等因素的综合考虑。

保险公司需要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合理确定保险费率和保险准备金,以确保其盈利能力和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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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保险费率教学目的与要求:理解大数定律的内容及保险学意义,掌握保险费率的含义与厘定原则,了解财产保险与人寿保险费率厘定的计算方法和内容。

教学重点与难点:重点是对保险费率的理解、厘定保险费率的原则、影响保险费率的因素、财产保险与人寿保险费率厘定的方法和内容等;难点是如何厘定保险费率。

第一节保险费率概述一、保险费的含义保险费是投保人为转移风险、取得保险人在约定责任范围内所承担的赔偿(或给付)责任而交付的费用;也是保险人为承担约定的保险责任而向投保人收取的费用。

保险费是建立保险基金的主要来源,也是保险人履行义务的经济基础。

二、保险费率的含义保险费率,是每一保险金额单位与应缴纳保险费的比率。

保险费率是保险人用以计算保险费的标准。

保险人承保一笔保险业务,用保险金额乘以保险费率就得出该笔业务应收取的保险费。

计算保险费的影响因素有保险金额、保险费率及保险期限,以上三个因素均与保险费成正比关系,即保险金额越大,保险费率越高,或保险期限越长,则应缴纳的保险费就越多。

其中任何一个因素的变化,都会引起保险费的增减变动。

保险金额单位一般为1000元或100元,所以保险费率通常用千分率或百分率来表示。

保险费率一般由纯费率和附加费率两部分组成。

习惯上,将由纯费率和附加费率两部分组成的费率称为毛费率。

纯费率也称净费率,是保险费率的主要部分,它是根据损失概率确定的。

按纯费率收取的保险费叫纯保费,用于保险事故发生后对被保险人进行赔偿和给付。

附加费率是保险费率的次要部分,按照附加费率收取的保险费叫附加保费。

它是以保险人的营业费用为基础计算的,用于保险人的业务费用支出、手续费支出以及提供部分保险利润等。

三、保险费率厘定的基本原则保险人在厘定费率时要贯彻权利与义务相等的原则,具体而言,厘订保险费率的基本原则为充分、公平、合理、稳定灵活以及促进防损原则。

1、充分性原则指所收取的保险费足以支付保险金的赔付及合理的营业费用、税收和公司的预期利润,充分性原则的核心是保证保险人有足够的偿付能力。

2、公平性原则指一方面保费收入必须与预期的支付相对称;另—方面被保险人所负担的保费应与其所获得的保险权利相一致,保费的多寡应与保险的种类、保险期限、保险金额、被保险人的年龄、性别等相对称,风险性质相同的被保险人应承担相同的保险费率,风险性质不同的被保险人,则应承担有差别的保险费率。

3、合理性原则指保险费率应尽可能合理,不可因保险费率过高而使保险人获得超额利润。

4、稳定灵活原则指保险费率应当在一定时期内保持稳定,以保证保险公司的信誉;同时,也要随着风险的变化、保险责任的变化和市场需求等因素的变化而调整,具有一定的灵活性。

5、促进防损原则指保险费率的制定有利于促进被保险人加强防灾防损,对防灾工作做得好的被保险人降低其费率;对无损或损失少的被保险人,实行优惠费率;而对防灾防损工作做得差的被保险人实行高费率或续保加费。

四、保险费率厘定的一般方法实务中确定保险费率的方法主要有观察法、分类法和增减法。

(一)观察法观察法又被称为个别法或判断法,它就某一被保危险单独厘定出费率,在厘定费率的过程中保险人主要依据自己的判断。

之所以采用观察法,是因为保险标的的数量太少,无法获得充足的统计资料来确定费率。

(二)分类法分类法是指将性质相同的风险,分别归类,而对同一类各风险单位,根据它们共同的损失概率,订出相同的保险费率。

在分类时应注意每类中所有各单位的风险性质是否相同,以及在适当的长期中,其损失经验是否一致,以保证费率的精确度。

分类费率确定之后,经过一定时期,如与实际经验有所出入,则应进行调整,其调整公式为:其中,M—调整因素,即保险费应调整的百分比;A—实际损失比率;E—预期损失比率;C—信赖因素。

对于许多具体业务来说,费率的调整比费率的计算更重要。

采用上面的公式来决定费率调整的百分比,关键在于确定信赖因素C的大小。

信赖因素的大小,表示经验期间所取得的数据的可信赖程度。

客观地确定信赖因素的大小,也是非寿险精算的内容之一。

(三)增减法增减法是指在同一费率类别中,根据投保人的或投保标的的情况给以变动的费率。

其变动或基于在保险期间的实际损失经验,或基于其预想的损失经验,或同时以两者为基础。

增减法在实施中又有表定法、经验法、追溯法、折扣法等多种形式。

1、表定法表定法以每一危险单位为计算依据,在基本费率的基础之上,参考标的物的显著危险因素来确定费率。

表定法的优点在于:1)能够促进防灾防损。

若被保险人的防灾防损意识不强,可能会面临较高的保险费率,为了改变这一状况,被保险人将主动减少有关危险因素。

2)适用性较强。

表定法可适用于任何大小的危险单位,而经验法和追溯法不能做到这一点。

其缺点主要是使用该法成本太高,保险机构为了详细了解被保险人的情况,经常要文付大量营业费用。

另外,该法只注重物质或有形的因素而忽视了人的因素,这是片面的。

2、经验法该方法是根据被保险人过去的损失记录,对按分类法计算的费率加以增减,但当年的保费率并不受当年经验的影响,而是以过去数年的平均损失,来修订未来年份的保险费率。

经验法的理论基础是:凡能影响将来的危险因素,必已影响过去的投保人的经验。

其计算公式如其中,M—保险费率调整的百分比,A—经验时期被保险人的实际损失,E—被保险人适用某分类时的预期损失,C—信赖因素,T—趋势因素(考虑平均赔偿金额支出趋势及物价指数的变动)。

经验法的优点是,在决定被保险人的保费时,已考虑到若干具体影响因素,而表定法只给出了物质因素,没有包括非物质因素。

与表定法相比,经验法更能全面地顾及到影响危险的各项因素。

经验法主要应用于汽车保险、公共责任保险、盗窃保险等。

3、追溯法该法是依据保险期间的损失为基础来调整费率的。

投保人起初以其他方法(如表定法或经验法)确定的费率购买保单,而在保险期届满后,再依照本法最后确定保费。

如果实际损失大,缴付的保费就多;实际损失小,缴付的保费就少。

追溯保险费的计算公式是其中,RP—计算所得的追溯保险费;BP—基本保险费;L—实际损失金额,LCF —损失调整因子(其数值大于1);TM—税收系数。

基本保险费由两部分组成,一部分用于支付与理赔有关的各种费用,一部分用于弥补超过最大保险费的损失额。

基本保费经常为标准保险费的某一百分比。

损失调整系数将随着损失变动而变动的费用考虑在内,税收系数则是一个将税收因素考虑在保费之内的数字。

追溯法的计算方法不止一种,它视具体情况而定,追溯法计算复杂,其应用范围不广,仅局限于少数大规模投保人。

第二节财产保险费率的厘定一、损失分摊与大数法则(一)保险是一种风险分散和损失分摊机制人们在日常生活中会面临各种危险,这些危险往往给人们带来巨大的财产损失和经济困难,如火灾与风灾的财产损失、失业与死亡的个人损失。

尽管人们无法预测或完全预防这些危险的发生,但他们能够为这些损失对其财务造成的影响做推备。

保险正是提供了这样一种帮助人们分散危险、分摊损失的机制。

这就是保险的本质—损失分担,其方法是以确定的成本支出(缴纳的保费)取代不确定的损失。

(二)大数法则大数法则在这种损失分摊的机制中起着重要的作用。

所谓大数法则,是用来说明大量的随机现象由于偶然性相互抵消所呈现的必然数量规律的一系列定理的统称。

现就其中主要的加以说明。

1、切比雪夫大数法则设X1,X2,…,X n…是由相互独立的随机变量所构成的序列,每一随机变量都有有限方差,并且它们有公共上界:则对于任意的,都有:2、贝努利大数法则假设某一事件以某一概率发生。

如果用来表示此事件在次实验中发生的次数,则此就是事件发生的频率。

由计算可知:由此可见,当趋于无穷大时,频率的数学期望不变(恒为),而标准差则趋于零。

在这里,标准差描述的是相对于不同的M值所得到的频率与实际概率的离散程度。

由于标准差随着增大而减小,说明当足够大时,频率与实际概率很接近。

更一般地,有下面的贝努利大数法则:设是次贝努利实验中事件A发生的次数,而是事件A在每次实验中出现的概率,则对于任意的,都有:这一法则对于利用统计资料来估计损失概率是极其重要的。

在非寿险精算中,往往假设某一类标的具有相同的损失概率,为了估计这个概率的值,便可以通过以往有关结果的经验,求出这类标的发生损失的频率。

根据大数定律,在观察次数很多或观察周期很长的情况下,计算出来的这一比率将与实际损失概率很接近。

所以,保险人承保的保险标的的数量越大,保险人根据大数定律厘定的保费越准确,财务稳定性越强,经营危险越小。

3、泊松大数法则假设某一事件在第一次实验中出现的概率为,在第二次实验中出现的概率为,…,在第次实验中出现的概率为。

同样用来表示此事件在次实验中发生的次数,则依据泊松大数法则有:对于任意的,下式成立:泊松大数法则的意思是说:当实验次数无限增加时结果所得的比率将无限接近。

泊松大数定律运用于保险经营上,可以说明,尽管各个相互独立的危险单位的损失概率可能各不相同,但只要有足够多的标的,仍可在平均意义上求出相同的损失概率。

大数定律应用于保险得出最有意义的结论是:当保险标的的数量足够大时,通过以往统计数据计算出来的估计损失概率与实际概率的误差将很小。

保险经营利用大数定律把不确定数量关系向确定数量关系转化,即某一危险是否发生对某一个保险标的来说是不确定的,可能发生也可能不发生。

但当保险标的的数量很大时,我们可以很有把握地说其中遭受危险事故的保险标的数量是多少。

这样,根据大数定律,我们把对单个保险标的来说不确定的数量关系转化为对保险标的的集合来说确定的数量关系。

二、财产保险纯费率的确定财产保险费率的厘定是以损失概率为基础的。

首先,基于对保额损失率和均方差的计算求出纯费率;然后,再计算附加费率。

纯费率与附加费率之和即为毛费率。

纯费率是纯保费占保险金额的比率。

依据纯费率计算的纯保费用于补偿被保险人因保险事故造成保险标的损失。

纯费率的计算公式为:纯费率=保额损失率×(1+稳定系数)。

纯费率的基本厘订步骤为:(一)选择一组适当的历年保额损失率保额损失率是赔偿金额占保险金额的比率。

其计算公式为:保额损失率=赔偿金额/保险金额×100%。

对一组保额损失率的选择标准是:(1)必须有足够的年数;(2)每年的保额损失率须建立在大量统计资料基础之上;(3)选择的每组保额损失率必须是相对稳定的。

(二)计算平均保额损失率(三)在平均保额损失率的基础上附加稳定系数K,确定纯保险费率其中,,。

稳定系数用来衡量期望值与实际结果的密切程度,即平均保额损失率对各实际保额损失率(随机变量各观察值)的代表程度。

稳定系数愈低,则保险经营稳定性愈高;反之,稳定系数愈高,则保险经营稳定性愈低。

对稳定系数低的,附加的均方差就可小些;反之,对高风险的险种,其保额损失率所附加的均方差就应该大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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