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放2013年高温费津贴方案的请示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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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放2013年高温费津贴方案的请示

根据我市关于企业在岗职工夏季防暑降温费标准(沪人社综发(2011)43号)及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2012年制定的《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行政人事部提出以下请示:

一、人员范围及标准:

经理级及以上级别:每人每月400元

经理级以下级别:每人每月200元

全年按四个月计发,列入企业成本费用,并准予税前扣除

二、执行时间

高温津贴的执行时间为:2013年6月至9月

三、发放形式

高温津贴随6月至9月工资一并发放

请予以批示!

行政人事部

2013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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