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建筑中的部分防火设计规范标准版本
公共建筑中的部分防火设计规范本
公共建筑中的部分防火设计规范本公共建筑中的防火设计规范主要是为了保护人员生命安全和防止火灾蔓延,确保建筑物在火灾发生时能够提供足够的逃生时间和阻止火势扩散。
下面是公共建筑中部分防火设计规范的内容。
一、建筑材料选择1.1 建筑材料的选择应符合国家标准和建筑法规的要求,并且具有良好的防火性能。
1.2 建筑结构的主要承重构件应采用不燃或难燃材料,如钢结构、混凝土等。
1.3 室内装饰材料应具有较高的防火性能,如墙面、天花板、地板等应采用不燃或难燃材料。
1.4 电线电缆应符合国家标准的防火性能要求,布线时应避免与易燃材料接触。
二、防火隔断和疏散通道设计2.1 建筑物应设置防火分区,每个分区的面积不宜超过1000平方米,在每个分区之间设置密闭的防火墙或楼梯间。
2.2 防火墙的材料应符合国家标准的防火性能要求,墙体应具有良好的防火隔热性能。
2.3 防火门应设置在防火墙上,门框和门扇应采用不燃或难燃材料,并安装自动关闭器具。
2.4 疏散通道宽度应满足人员疏散的需要,通道内的装饰材料应具有良好的防火性能。
2.5 疏散通道应设置独立的通风系统,以防止烟气积聚和人员中毒。
三、消防设备和系统设计3.1 建筑物应设置合适数量和位置的灭火器,灭火器的种类和规格应符合国家标准。
3.2 室内消火栓和喷淋系统应根据建筑物的用途和面积进行设计,确保在火灾发生时能够及时灭火。
3.3 烟雾探测器、火灾报警器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应配备并保持正常工作,确保在火灾发生时能够及时报警。
3.4 室内安装避难楼梯和电梯的建筑物,应设置独立的防火电梯或避难楼梯,以保证人员疏散的安全。
3.5 建筑物的外部应设置消防水池或消防水泵,以供消防车辆使用。
四、逃生通道和疏散楼梯设计4.1 逃生通道和疏散楼梯的宽度应满足人员疏散的需要,通道和楼梯台阶的材料应具有良好的防滑性能。
4.2 逃生楼梯的数量和位置应符合国家标准,楼梯间应设置独立的通风系统以保证疏散时的通风效果。
根据GB500162014防火规范中对公共建筑的防火设计
公共建筑中的部分防火设计规范公共建筑的疏散楼梯两梯段之间的水平净距不宜小于150mm。
安全出口宜按不同方向分散设置。
安全疏散距离应满足下列规定:一、房间内最远点至房间门口的距离不应超过15m。
二、房间门至最近安全出口的最大距离:医院应为24m;旅馆应为30m;其他工程应为40m。
位于袋形走道两侧或尽端的房间,其最大距离不应超过上述相应距离的一半。
商业物业消防安全布局要求a,附设在其它建筑物内的商场,宜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h的不燃烧体墙和耐火极限不低于1h的楼板与其它场所隔开。
b,食品加工、家电维修部位应避开主要安全出口。
c,自选商品超市宜设置在商场的首层、二层或三层。
d,住宅建筑底层设置的商场,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3h的不燃烧体墙和耐火极限不低于1h 的楼板与住宅部分隔开。
商场的安全出口应与住宅部分隔开。
e,商场营业厅、仓库区不应设置员工集体宿舍。
商业物业安全出口规定a,商场安全出口数不应少于2个。
b,商场的安全出口或疏散出口应分散布置,相邻2个安全出口或疏散出口最近边缘之间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5m。
商业物业对各种走道、楼梯、通道的疏散宽度要求a,商场内疏散楼梯、走道的净宽应按实际疏散人数确定,b,单层、多层商场楼梯和走道最小净宽不应小于1.1m;高层商场楼梯最小净宽不应小于1.2m,走道最小净宽不应小于1.3m(走道单面布房)或1.4m(走道双面布房);地下人防商场楼梯最小净宽不应小于1.4m,走道最小净宽不应小于1.5m(走道单面布房)或1.6m(走道双面布房)。
首层疏散外门最小净宽不应小于1.4m。
c,商场营业厅货架、柜台的布置应便于人员安全疏散,主要疏散通道净宽不应小于3m,其它疏散通道净宽不应小于1.8m。
商业物业的疏散距离要求a,最远点至最近安全出口的最大直线距离不应超过30m。
b,办公等其它房间内最远点至该房间门的最大直线距离不应大于15m(单层、多层商场不应大于22m)。
c,房间门至最近安全出口的最大直线距离不应超过40m。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目录1总则.......................................... 错误!未定义书签。
2术语、符号.................................... 错误!未定义书签。
2.1术语..................................... 错误!未定义书签。
2.2符号..................................... 错误!未定义书签。
3厂房和仓库.................................... 错误!未定义书签。
3.1火灾危险性分类........................... 错误!未定义书签。
3.2厂房和仓库的耐火等级..................... 错误!未定义书签。
3.3厂房或仓库的层数、面积和平面布置......... 错误!未定义书签。
3.4厂房的防火间距........................... 错误!未定义书签。
3.5仓库的防火间距........................... 错误!未定义书签。
3.6厂房和仓库的防爆......................... 错误!未定义书签。
3.7厂房的安全疏散........................... 错误!未定义书签。
3.8仓库的安全疏散........................... 错误!未定义书签。
4甲、乙、丙类液体、气体储罐(区)和可燃材料堆场错误!未定义书签。
4.1一般规定................................. 错误!未定义书签。
4.2甲、乙、丙类液体储罐(区)的防火间距..... 错误!未定义书签。
4.3可燃、助燃气体储罐(区)的防火间距....... 错误!未定义书签。
4.4液化石油气储罐(区)的防火间距........... 错误!未定义书签。
GB 55037-2022《建筑防火通用规范》新旧对比
2023年1月,住建部发布国家标准《建筑防火通用规范》。自2023年6月1日起实施。本规范为强制性工程建设规范,全部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同时废止了781项工程建设标准相关强制性条文。
那么GB 55037-2022《建筑防火通用规范》和GB 50016-2014《建筑设计防火规范》(2018年版)相比,有哪些条款内容发生较大变动呢,我们来看对比清单:
1住宅部分与非住宅部分之间,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且无门、窗、洞口的防火隔墙和1.50h的不燃性楼板完全分隔;当为高层建筑时,应采用无门、窗、洞口的防火墙和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不燃性楼板完全分隔。建筑外墙上、下层开口之间的防火措施应符合本规范第6.2.5条的规定;
合建建筑的住宅部分与非住宅部分之间楼板最低耐火极限统一定为2.00h,不再区分高层、非高层
6.4.4电气竖井、管道井、排烟道、排气道、垃圾道等竖井井壁上的检查门,应符合下列规定:
1对于埋深大于10m的地下建筑或地下工程,应为甲级防火门;
1二类高层民用建筑;
2一层和一层半式民用机场航站楼;
3总建筑面积大于1500m²的单、多层人员密集场所;
5.1.3民用建筑的耐火等级应根据其建筑高度、使用功能、重要性和火灾扑救难度等确定,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地下或半地下建筑(室)和一类高层建筑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一级;
2单、多层重要公共建筑和二类高层建筑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
消防车道的坡度由“不宜大于8%”改为“不应大于10%”
放宽到车道长度大于40m时,尽头式消防车道应设置回车道或回车场
3.4.6高层建筑应至少沿其一条长边设置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未连续布置的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应保证消防车的救援作业范围能覆盖该建筑的全部消防扑救面。
公共建筑中的部分防火设计规
公共建筑中的部分防火设计规
1. 楼梯间和通道的防火设计:楼梯间和通道应该采用防火墙或者防火门进行隔离,以防止火势蔓延。
防火门应该具备防火性能和自动关闭功能。
2. 疏散通道的防火设计:疏散通道应设计为防火楼梯间或者防火通道,通道内应采用防火材料,且宽度应符合相关规范要求,以确保人员疏散的安全。
3. 楼板和墙壁的防火设计:楼板和墙壁应采用防火构造,例如防火板、耐火材料等,以阻隔火势和烟气的传播。
4. 建筑材料的防火设计:公共建筑应尽量选择阻燃性能好的建筑材料,避免使用易燃材料,确保建筑物在火灾情况下不易燃烧。
5. 火灾报警系统的防火设计:公共建筑应安装火灾报警系统,包括烟雾探测器、火灾报警器等设备,及时发现火灾并采取相应措施。
6. 灭火设施的防火设计:公共建筑应配备灭火器、灭火器自动消防系统、灭火栓等消防设施,以便在发生火灾时能够快速进行灭火。
7. 建筑逃生通道的防火设计:建筑逃生通道应设计合理,通道内应没有障碍物和易燃物品,以确保人员疏散的顺利进行。
8. 使用规范的电气设备:公共建筑中的电气设备应符合相关的安全规范,包括电线电缆的防火性能、电气设备的耐火性能等。
以上是公共建筑中部分防火设计规范的概述,具体的设计要求还需根据建筑物的具体需求和相关法规进行确定。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方案》GB50016_2015年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14,由公安部天津消防研究所和公安部四川消防研究所会同有关单位编写,自2015年5月1日起实施。
原《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和《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同时废止。
强制性条文3.2.2 高层厂房,甲、乙类厂房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建筑面积不大于300m2的独立甲、乙类单层厂房可采用三级耐火等级的建筑。
3.2.3 单、多层丙类厂房和多层丁、戊类厂房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三级。
使用或产生丙类液体的厂房和有火花、赤热表面、明火的丁类厂房,其耐火等级均不应低于二级,当为建筑面积不大于500m2的单层丙类厂房或建筑面积不大于1000m2的单层丁类厂房时,可采用三级耐火等级的建筑。
3.2.4 使用或储存特殊贵重的机器、仪表、仪器等设备或物品的建筑,其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
3.2.7 高架仓库、高层仓库、甲类仓库、多层乙类仓库和储存可燃液体的多层丙类仓库,其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
单层乙类仓库,单层丙类仓库,储存可燃固体的多层丙类仓库和多层丁、戊类仓库,其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三级。
3.2.9 甲、乙类厂房和甲、乙、丙类仓库内的防火墙,其耐火极限不应低于4.00h。
3.2.15 一、二级耐火等级厂房(仓库)的上人平屋顶,其屋面板的耐火极限分别不应低于1.50h和1.00h。
3.3.1 除本规范另有规定外,厂房的层数和每个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应符合表3.3. 1的规定。
表3.3.1 厂房的层数和每个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注:1 防火分区之间应采用防火墙分隔。
除甲类厂房外的一、二级耐火等级厂房,当其防火分区的建筑面积大于本表规定,且设置防火墙确有困难时,可采用防火卷帘或防火分隔水幕分隔。
采用防火卷帘时,应符合本规范第6.5.3条的规定;采用防火分隔水幕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 50084的规定。
2023年公共建筑中的部分防火设计规范
2023年公共建筑中的部分防火设计规范防火是公共建筑设计中非常重要的一个方面,旨在提高建筑的安全性和可靠性,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和扩散。
以下是2023年公共建筑中的部分防火设计规范。
1.建筑材料选择建筑材料应选择具有良好防火性能的材料,如不燃材料、难燃材料和阻燃材料。
应避免使用易燃材料和燃烧性能不佳的材料。
材料的选择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
2.消防通道和疏散设施公共建筑应设置合理的消防通道和疏散设施,以确保人员能够快速、顺利地逃生。
消防通道应保持畅通,不得被障碍物堵塞。
疏散通道应便于识别和使用,并配备适当的照明设施。
3.火灾报警系统公共建筑应安装火灾报警系统,以及与之配套的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或其他灭火设备。
火灾报警系统应覆盖各个区域,并与消防控制中心相连,能够及时发出警报。
4.防火分区和防火墙公共建筑应根据功能和用途划分不同的防火分区,如办公区、会议区、商业区等。
各个分区之间应设置防火墙,以阻止火势蔓延。
防火墙的设计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材料应具备良好的防火性能。
5.电气设备和线路公共建筑中的电气设备和线路应符合相关电气安全标准,并进行定期维护和检测。
电气线路应设置过载保护装置和短路保护装置,并严禁乱拉乱接电线。
电气设备和线路应与防火墙保持一定的距离。
6.应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标识公共建筑应设置应急照明设施,以确保在火灾或停电情况下能够提供足够的照明。
安全出口应设置明显的标识,指示人员逃生的方向和路径。
出口标识应具备一定的防火性能,并在正常和紧急情况下清晰可见。
7.自动灭火系统公共建筑中的特定区域,如机房、电气室等,应安装自动灭火系统,以快速和有效地灭火。
自动灭火系统的设计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设备应定期检测和维护。
8.消防设施和人员培训公共建筑中应设置适量的消防设施,如灭火器、灭火器箱等,以供人员在火灾初期使用。
同时,建筑使用者和工作人员应进行消防知识和应急逃生的培训,增强火灾应对和逃生自救能力。
以上是2023年公共建筑中的部分防火设计规范,这些规范旨在通过科学合理的设计和细致的施工,提高建筑的火灾防控能力,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公共建筑中的部分防火设计规范
公共建筑中的部分防火设计规范
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火灾安全出口:在公共建筑中,必须设置足够数量的安全出口,以确保人员在火灾发生时能够迅速疏散。
出口通道应保持畅通,设置明显的标识,防止阻塞和混乱。
2. 防火分隔和防火墙:根据建筑的用途和规模,应设置合适的防火分隔和防火墙,将建筑划分为不同的火灾分隔区域,以减少火势蔓延的可能性。
防火墙必须具备一定的防火时间,以保证人员有足够的时间疏散。
3. 建筑材料和装饰物的防火性能:公共建筑中应选择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防火材料和装饰物,减少火灾发生和蔓延的风险。
建筑物的外立面、内墙、天花板、地板等部分必须具备一定的防火性能。
4. 自动火灾报警系统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公共建筑中应安装可靠的自动火灾报警系统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及时发现火灾并进行报警和扑灭,尽可能减少火灾损失。
5. 隔热、隔烟设施:公共建筑中应设置隔热、隔烟设施,防止火灾产生的高温和有害烟气扩散,保护人员的生命安全。
6. 防火安全管理和培训:公共建筑必须建立健全的防火安全管理制度,定期组织防火安全培训,提高人员的火灾应急能力,增强火灾防控意识。
以上是公共建筑中的部分防火设计规范,以确保人员在火灾发生时能够迅速疏散,并减少火灾带来的危害。
具体的设计规范根据不同的国家、地区和建筑类型会有所不同,需要根据相关规范进行具体设计。
公共建筑中的部分防火设计规范
编号:SY-AQ-08665( 安全管理)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WORD文档/ A4打印/ 可编辑公共建筑中的部分防火设计规范Code for fire protection design of public buildings公共建筑中的部分防火设计规范导语:进行安全管理的目的是预防、消灭事故,防止或消除事故伤害,保护劳动者的安全与健康。
在安全管理的四项主要内容中,虽然都是为了达到安全管理的目的,但是对生产因素状态的控制,与安全管理目的关系更直接,显得更为突出。
公共建筑的疏散楼梯两梯段之间的水平净距不宜小于150mm。
安全出口宜按不同方向分散设置。
安全疏散距离应满足下列规定:一、房间内最远点至房间门口的距离不应超过15m。
二、房间门至最近安全出口的最大距离:医院应为24m;旅馆应为30m;其他工程应为40m。
位于袋形走道两侧或尽端的房间,其最大距离不应超过上述相应距离的一半。
商业物业消防安全布局有什么要求?a,附设在其它建筑物内的商场,宜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h的不燃烧体墙和耐火极限不低于1h的楼板与其它场所隔开。
b,食品加工、家电维修部位应避开主要安全出口。
c,自选商品超市宜设置在商场的首层、二层或三层。
d,住宅建筑底层设置的商场,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3h的不燃烧体墙和耐火极限不低于1h的楼板与住宅部分隔开。
商场的安全出口应与住宅部分隔开。
e,商场营业厅、仓库区不应设置员工集体宿舍。
8、商业物业安全出口有什么规定?a,商场安全出口数不应少于2个。
b,商场的安全出口或疏散出口应分散布置,相邻2个安全出口或疏散出口最近边缘之间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5m。
9、商业物业对各种走道、楼梯、通道的疏散宽度有哪些要求?a,商场内疏散楼梯、走道的净宽应按实际疏散人数确定,b,单层、多层商场楼梯和走道最小净宽不应小于1.1m;高层商场楼梯最小净宽不应小于1.2m,走道最小净宽不应小于1.3m(走道单面布房)或1.4m(走道双面布房);地下人防商场楼梯最小净宽不应小于1.4m,走道最小净宽不应小于1.5m(走道单面布房)或1.6m(走道双面布房)。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修订主要内容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修订主要内容2、多种使用功能组合建筑①不同功能属于同一使用性质②不同使用功能场所之间应进行防火分隔③该建筑及其各功能场所的防火设计应根据本规范的相关规定确定4、建筑高度大于100m的公共建筑1)提高了楼板的耐火极限2)明确了防火间距3)充实了避难层(间)的要求4)增加了应急照明等的备用电源的持续供电时间4、建筑高度大于100m的公共建筑3)避难层(间)V第一个避难层(间)的楼地面至灭火救援场地地面的高度不应大于50m,两个避难层(间)间的高差不宜大于50mV避难层可兼作设备层,但应集中布置,并采取严格的防护措施V避难间内不应设置易燃、可燃液体或气体管道,不应开设除外窗、疏散门之外的其他开口V进出避难层(间)门口,应设置明显的指示标志V应设置直接对外的可开启窗口或独立的机械防烟设施,外窗应采用乙级防火窗4)消防设施和应急照明V应设置消防软管卷盘V应急照明时间不应小于1.5h5、高层病房楼的避难间☞应在二层及以上的病房楼层和洁净手术部设置避难间①避难间服务的护理单元不应超过2个,其净面积应按每个护理单元不小于25.0m2确定②避难间兼作其他用途时,应保证人员的避难安全,且不得减少可供避难的净面积③应靠近楼梯间,并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防火隔墙和甲级防火门与其他部位分隔④应设置消防专线电话和消防应急广播⑤避难间的入口处应设置明显的指示标志⑥应设置直接对外的可开启窗口或独立的机械防烟设施,外窗应采用乙级防火①基于二级耐火等级建筑的防火要求②间距不小于相应高度建筑的防火间距且不应小于9m③步行街的端部在各层均不宜封闭④每间商铺的建筑面积不宜大于300m2,步行街的长度不宜大于300m⑤按6.2.5条的要求设置回廊或挑檐⑥各层需设置回廊和连接天桥时,应保证开口不应小于步行街地面的37%⑦疏散楼梯应靠外墙设置并宜直通室外;在首层直接通至步行街时,步行街内的步行距离不应大于60m,以上各层的疏散距离不应大于37.5m⑧步行街内无可燃物,相邻商铺的招牌或广告牌之间的距离不宜小于1.0m⑨顶棚下檐距地面的高度不应小于6.0m⑩应设置排烟设施、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应急照明等7、修改了民用建筑中人员安全疏散的部分要求1)部分场所疏散人数计算和疏散宽度指标2)补充和完善了部分建筑或场所的疏散距离3)相邻防火分区之间的借用出口和宽度4)明确了高层建筑设置剪刀楼梯的要求1)部分场所疏散人数计算和疏散宽度指标①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的疏散人数②展览厅的疏散人数、防火分区③与其他建筑组建的影剧院的疏散人数④一般商店与建材、家具、灯饰商店的疏散人数⑤高层商店与单、多层商店的疏散人数⑥地下商店的疏散人数⑦民用建筑的百人疏散宽度指标2)疏散距离§补充了四级耐火等级建筑的疏散距离§完善了观众厅、展览厅、多功能厅、餐厅、营业厅等场所的疏散距离3)相邻防火分区之间的借用出口和宽度§应采用防火墙与相邻防火分区分隔§借用宽度不应大于所在防火分区总净宽度的30%§每层总疏散宽度仍需满足规范要求§相邻防火分区共用疏散楼梯4)剪刀楼梯高层公共建筑的疏散楼梯,当分散设置确有困难且从任一疏散门至最近疏散楼梯间入口的距离小于10m时,可采用剪刀楼梯间,但应符合下列规定:§楼梯间应为防烟楼梯间§梯段之间应设置耐火极限不低于l.00h的防火隔墙§楼梯间的前室应分别设置§楼梯间内的加压送风系统不应合用8、部分建筑或场所的防火分区1)高层民用建筑的防火分区2)展览厅和商店营业厅的防火分区3)总建筑面积大于20000m2的地下商店的防火分隔4)物流建筑的防火分区1)高层民用建筑的防火分区2)展览厅和商店营业厅的防火分区3)总建筑面积大于20000m2的地下商店的防火分隔■下沉广场等开敞空间■防火隔间■避难走道■防烟楼梯间4)物流建筑的防火分区V 以分拣、加工等作业为主的作业型物流建筑V 以仓储为主的仓储型物流建筑V 难以区分主要功能的综合型物流建筑9、住宅建筑1)设置商业服务网点的住宅建筑2)与其他功能合建的住宅建筑3)住宅建筑中的剪刀楼梯设置4)住宅建筑的避难层和避难间设置5)住宅建筑中灭火设施的设置6)住宅建筑中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设置1)设置商业服务网点的住宅建筑■居住部分与商业服务网点之间防火分隔■住宅部分和商业服务网点部分的安全出口和疏散楼梯独立设置■商业服务网点中每个分隔单元之间的防火分隔■每个分隔单元内的安全疏散距离独立的小型商业建筑的防火设计2)与其他功能合建的住宅建筑①住宅部分与非住宅部分之间,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h且无门窗洞口的防火隔墙和1.5h的楼板完全分隔;当为高层建筑时,应采用无门、窗、洞口的防火墙和耐火极限不低于2.0h的不燃性楼板完全分隔②外墙上、下层开口之间的防火措施应符合本规范第6.2.5条的规定③安全出口和疏散楼梯应分别独立设置④住宅部分和非住宅部分的安全疏散、防火分区和室内消防设施配置及其其他防火设计3)住宅建筑中的剪刀楼梯设置☞设置条件:任一户门至最近疏散楼梯间入口的距离不大于10m☞设置要求:V应采用防烟楼梯间V梯段之间应设置耐火极限不低于1h的防火隔墙V前室不宜共用;共用时,前室的使用面积不应小于6m2V前室或共用前室不宜与消防电梯的前室合用;合用时,合用前室的使用面积不应小于12m2,短边不应小于2.4mV两个楼梯间的加压送风系统不宜合用;合用时,应符合现行国家有关标准的规定4)住宅建筑的避难层和避难间设置避难层☞设置条件:建筑高度大于100m☞设置要求:与公共建筑有关避难层的要求相同避难间☞设置条件:建筑高度大于54m☞设置要求:V每户设置1间V靠外墙,并具有可开启的外窗V内外墙的耐火极限不低于1hV门和外窗的耐火完整性不宜低于1.0h,门应具有防烟性能5)住宅建筑中防烟楼梯间前室的面积☞当采用阳台或凹廊时,面积可适当减小6)住宅建筑中灭火设施的设置☞建筑高度大于100m时,应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建筑高度大于100m时,应配置消防软管卷盘或轻便消防水龙☞高层住宅建筑的户内宜配置轻便消防水龙☞高层住宅建筑的公共部位应设置灭火器7)住宅建筑中火灾报警系统的设置☞建筑高度大于100m时,应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建筑高度大于54m、但不大于100m的时,其公共部位应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套内宜设置火灾探测器☞建筑高度大于27m、但不大于54m时,其公共部位宜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公共建筑中的部分防火设计规范文
公共建筑中的部分防火设计规范文公共建筑是指供大众集中使用的建筑物,包括商业中心、办公楼、学校、医院、图书馆等。
由于公共建筑通常容纳了大量的人员和财产,防火安全显得尤为重要。
为了保障公共建筑的防火安全,制定了一系列的防火设计规范。
本文将就其中的一部分防火设计规范进行介绍。
一、建筑构造的防火设计规范1.墙体防火设计公共建筑的外墙应采用不燃或难燃材料作为装饰面层,减少火灾蔓延的风险。
墙体与构件之间应设置防火带,提高隔热性能。
2.楼梯防火设计楼梯间是公共建筑中火灾发生的高风险区域,必须设置防火门和防火隔离墙,阻止火势的蔓延。
楼梯扶手应采用不燃材料,并配备紧急照明设备,方便疏散逃生。
3.屋面防火设计屋面应选择不燃材料,并合理设置通风设备,避免屋面火灾因缺氧而蔓延。
屋面的防火性能应符合国家标准,并定期进行检测和维护。
二、电气设备的防火设计规范1.电源系统的防火设计公共建筑的电源系统应设置过载保护装置和短路保护装置,避免电气设备过载或短路引发火灾。
电源线路应采用阻燃电缆,并定期进行绝缘检测。
2.照明系统的防火设计公共建筑的照明设备应选择防爆和防火材料,并合理布局,避免因照明设备故障引发火灾。
照明设备的电源线路应与强电线路隔离,并定期进行检测和维护。
三、消防设施的防火设计规范1.自动灭火系统的防火设计公共建筑应配备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当火灾发生时能够及时启动,并通过自动感应器探测到火源。
自动灭火系统的管道应采用不燃材料,并定期进行检测和维护。
2.火灾报警系统的防火设计公共建筑应设置火灾报警系统,能够及时发出警报并提示人员进行疏散。
报警系统的电源线路应与强电线路隔离,并合理布局,避免因线路短路引发火灾。
四、疏散通道的防火设计规范1.疏散通道的设计公共建筑的疏散通道应设置合理,保证人员能够迅速疏散。
通道宽度应符合国家标准,通道内部应采用防火材料,并设置紧急照明设备,保证逃生的安全性。
2.疏散指示标志的设计公共建筑的疏散通道内应设置疏散指示标志,明确指示疏散方向。
公共建筑中的防火设计规范
公共建筑中的防火设计规范公共建筑的疏散楼梯两梯段之间的水平净距不宜小于150mm。
安全出口宜按不同方向分散设置。
安全疏散距离应满足下列规定:一、房间内最远点至房间门口的距离不应超过15m。
二、房间门至最近安全出口的最大距离:医院应为24m;旅馆应为30m;其他工程应为40m。
位于袋形走道两侧或尽端的房间,其最大距离不应超过上述相应距离的一半。
商业物业消防安全布局有什么要求?a, 附设在其它建筑物内的商场,宜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h的不燃烧体墙和耐火极限不低于1h的楼板与其它场所隔开。
b, 食品加工、家电维修部位应避开主要安全出口。
c, 自选商品超市宜设置在商场的首层、二层或三层。
d, 住宅建筑底层设置的商场,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3h的不燃烧体墙和耐火极限不低于1h的楼板与住宅部分隔开。
商场的安全出口应与住宅部分隔开。
e, 商场营业厅、仓库区不应设置员工集体宿舍。
8、商业物业安全出口有什么规定?a, 商场安全出口数不应少于2个。
b, 商场的安全出口或疏散出口应分散布置,相邻2个安全出口或疏散出口最近边缘之间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5m。
9、商业物业对各种走道、楼梯、通道的疏散宽度有哪些要求?a, 商场内疏散楼梯、走道的净宽应按实际疏散人数确定,b, 单层、多层商场楼梯和走道最小净宽不应小于1.1m;高层商场楼梯最小净宽不应小于1.2m,走道最小净宽不应小于1.3m(走道单面布房)或 1.4m (走道双面布房);地下人防商场楼梯最小净宽不应小于1.4m,走道最小净宽不应小于1.5m(走道单面布房)或1.6m(走道双面布房)。
首层疏散外门最小净宽不应小于1.4m。
c, 商场营业厅货架、柜台的布置应便于人员安全疏散,主要疏散通道净宽不应小于3m,其它疏散通道净宽不应小于1.8m。
10、商业物业的疏散距离有哪些要求?a, 最远点至最近安全出口的最大直线距离不应超过30m。
b, 办公等其它房间内最远点至该房间门的最大直线距离不应大于15m(单层、多层商场不应大于22m)。
公共建筑中的部分防火设计规范
公共建筑中的部分防火设计规范背景:公共建筑是指为公众集体使用的建筑物,包括但不限于学校、剧院、博物馆、展览馆、医院、会展中心、图书馆、办公楼、商场等等。
由于公共建筑集中人流量较大,电气设施、照明设备、机械设备等全都有可能引发火灾。
因此要采取防火措施,保护公共建筑的人身安全、财产安全以及建筑的安全。
防火设计应该从建筑设计的最早期开始考虑,具体包括建筑立面、建筑材料、电力和照明系统、水系统、防火措施,以及逃生和疏散系统等方面,确保建筑在发生火灾时能够及时疏散人员,并避免火灾对建筑物造成严重损害。
防火设计规范:1. 建筑立面高光谱窗户将有助于减少火势扩散,建筑的外立面应符合防火设计规范的要求。
建筑面板应该是防火、耐火、耐腐蚀和耐候性强的材料。
几乎所有的公共建筑都要遵守夏季清晨和傍晚的光谱要求。
2. 建筑材料高质量的防火材料被广泛的用于公共建筑,尤其是离心玻璃棉等有机材料,能够大大降低火的温度和危险级别,提高防火质量。
耐火墙应该被批判性地考虑和检查,并且坚持按规范所要求的建筑。
3. 电力和照明系统公共建筑的电力和照明系统是一个不可忽视的因素。
不管是传统的照明方式还是LED光源,在选择时都应该考虑系好等级,避免电气设备故障,避免因电气火灾造成严重的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
电气设备的布置应符合防火规定制度的最高标准。
此外,防火门和消防栓的数据应每六个月更新。
4. 水系统和防火措施火灾时,自动喷水器、消防水带、干粉和二氧化碳等其他系统都能够提供快速高效的消防手段。
然而,水致使建筑物受到损害的风险提高,因此需要在使用水带和自动喷水器时控制水的量。
5. 逃生和疏散系统每一个公共建筑都必须建立双向通道,并标明逃生路线和优质逃生口的位置。
每一条逃生通道应充分考虑人均承载量,通道宽度、楼梯、升降机、梯子等应遵循相应的安全规范设计,以确保在火灾发生时人们能够快速安全地逃离。
结论:对于公共建筑,防火至关重要。
在防火设计时,不仅需要考虑材料选择,还要分析电气系统、照明系统、水系统、防火措施和逃生系统的防火因素。
公共建筑中的部分防火设计规范
公共建筑中的部分防火设计规范公共建筑的部分防火设计规范是为了提高公共建筑的火灾安全性能,减少火灾发生的可能性和减少火灾蔓延的速度,保障人员的生命安全。
下面是一些公共建筑中的部分防火设计规范:1.防火墙:公共建筑中常常会设置防火墙,将建筑物分隔成不同的防火区域。
防火墙应按照规定的防火等级和高度进行设置,以分隔不同楼层和不同功能区域的火灾蔓延。
2.防火门:公共建筑内应设置防火门,用于分隔防火分区的门。
防火门应符合国家标准要求,具备一定的防火时间,能够有效隔离火灾蔓延。
3.防火门的选择:根据不同的场所和功能的不同,选择符合规定的防火门。
例如,公共建筑中的疏散通道防火门应满足防火、防烟、抗冲击的要求;防火门的开启方向和使用方法应符合疏散通道的要求,便于疏散逃生。
4.疏散通道:公共建筑中应设置规范的疏散通道,确保人员在火灾发生时能够快速、安全地疏散。
疏散通道的宽度、高度、长度等应符合国家标准要求。
5.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公共建筑中应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用于自动探测、报警和灭火。
喷头的位置、数量、喷头喷射角度等应符合规定,以保证喷水灭火系统的有效性。
6.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公共建筑中应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用于及早、准确地发现火灾。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应具备可靠性、灵敏性和准确性,保证火灾报警的及时性。
7.防烟排烟系统:公共建筑中应设置规范的防烟排烟系统,用于排除火灾释放的烟气和有毒气体,保证疏散通道的畅通和人员的逃生安全。
8.消防器材:公共建筑中应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包括灭火器、消防栓、消防水带等。
消防器材的种类、数量、位置应符合规定要求,以便在初期火灾时能够迅速进行灭火。
9.防火隔热材料:公共建筑中应采用防火隔热材料,用于减缓火灾蔓延的速度。
防火隔热材料的选择和使用应符合国家标准要求。
10.隐患检查和定期维护:公共建筑中应定期进行隐患检查和维护,确保防火设施和设备的完好性和有效性。
如有发现隐患,应及时进行修复和更换。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版)修订内容解读
(资料参考网上相关人士整理,在此感谢对考生的贡献)1修订条文在老年人设施中的适用范围什么样的“老年人设施”需按新《规范》设计?《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修订条文适用的范围床位总数(可容纳老年人总数)大于或等于20床(人),为老年人提供集中照料服务的公共建筑,包括老年人全日照料设施和老年人日间照料设施。
其他专供老年人使用的、非集中照料的设施或场所,如老年大学、老年活动中心等不属于老年人照料设施。
2老年照料设施独立建设或合建时需注意的事项2.1新《规范》中高层老年人照料设施被划分为一类高层民用建筑新《规范》第5.1.1条:建筑高度大于24m的独立建造的老年人照料设施为一类高层民用建筑。
原《规范》中建筑高度大于50m的老年人建筑为一类高层民用建筑。
新《规范》中标准有所提高,24m 以上的独立建造(包含贴临建造)的老年人照料设施即为一类高层民用建筑。
2.2老年人照料设施建设位置的选择新《规范》第5.4.4A 条:老年人照料设施宜独立设置。
当老年人照料设施与其他建筑上、下组合时,老年人照设施宜设置在建筑的下部,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老年人照料设施部分的建筑层数、建筑高度或所在楼层位置的高度应符合本规范第5.3.1A条的规定;2.老年人照料设施部分应与其他场所进行防火分隔,防火分隔应符合本规范第6.2.2条的规定。
新《规范》对老年人照料设施的设置位置提出了明确的要求(独立、宜在下部),并对其高度(不宜超过32m,不应超过54m)和防火分隔(楼板耐火极限1.0h,隔墙耐火极限2.0h)进行了规定。
条文说明中指出,对于部分改建建筑,受建筑内上、下使用功能和平面布置等条件限制时,尽量争取设置独立出入口。
2.3老年人照料设施的外墙材料新《规范》第6.7.4A:除本规范第6.7.3条规定的情况外,下列老年人照料设施的内、外墙体和屋面保温材料应采用燃烧性能为A 级的保温材料:1 独立建造的老年人照料设施;2 与其他建筑组合建造且老年人照料设施部分的总建筑面积大于500㎡的老年人照料设施。
GB 50016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2019版Word版 局部修订2019
修订公告(建设部公告第35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局部修订的公告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2018第35号现批准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局部修订的条文,自2018年10月1日起实施。
其中,第5.1.3A、5.4.4(1、2、3、4)、5.4.4B、5.5.8、5.5.13、5.5.15、5.5.17、6.2.2、6.7.4A、7.3.1、7.3.5(2、3、4)、8.2.1、8.3.4、8.4.1、10.1.5、10.3.2、11.0.4、11.0.7(2、3、4)条(款)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经此次修改的原条文同时废止。
局部修订条文及具体内容在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户网站()公开,并将刊登在近期出版的《工程建设标准化》刊物上。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18年3月30日5.1建筑分类和耐火等级5.1.1 民用建筑根据其建筑高度和层数可分为单、多层民用建筑和高层民用建筑。
高层民用建筑根据其建筑高度、使用功能和楼层的建筑面积可分为一类和二类。
民用建筑的分类应符合表5.1.1的规定。
表5.1.1 民用建筑的分类注:1 表中未列入的建筑,其类别应根据本表类比确定。
2 除本规范另有规定外,宿舍、公寓等非住宅类居住建筑的防火要求,应符合本规范有关公共建筑的规定;3 除本规范另有规定外,裙房的防火要求应符合本规范有关高层民用建筑的规定。
【条文说明】本条对民用建筑根据其建筑高度、功能、火灾危险性和扑救难易程度等进行了分类。
以该分类为基础,本规范分别在耐火等级、防火间距、防火分区、安全疏散、灭火设施等方面对民用建筑的防火设计提出了不同的要求,以实现保障建筑消防安全与保证工程建设和提高投资效益的统一。
(1)对民用建筑进行分类是一个较为复杂的问题,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设计通则》GB 50352将民用建筑分为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两大类,其中居住建筑包括住宅建筑、宿舍建筑等。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版)解
不同屋面形式
跃 层
不适用范围
炸药厂房(仓库)、花炮厂房(仓库) 的防火设计
人民防空工程、石油和天然气工程、石 油化工企业、火力发电厂与变电站等的 防火设计,当有专门的国家现行标准时, 宜从其规定
其他建筑防火规范
《村镇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39-90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2005 年版) 《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 GB50067-97 《人民防空工程设计防火规范》GB50098-98 《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50160-92 《石油和天然气工程设计防火规范》GB50183-2004 《火力发电厂与变电所设计防火规范》GB50229-96 《飞机库设计防火规范》GB50284-98 《钢铁冶金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50414-2007 《纺织化纤工业企业设计防火规范》 《水利水电工程设计防火规范 》
其他相关规范
1、 《石油库设计规范》GB50074-2002 2、 《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及施工规范》GB50156-2002 3、 《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2006 4、 《氧气站设计规范》GB50030-91 5、 《氢气站设计规范》GB50177-2005 6、 《乙炔站设计规范》GB50031-91 7、 《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 GB50058-92 8、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94 9、 《冷库设计规范》GB50072-2001 10、《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99 11、《住宅建筑规范》GB50368-2005
本规范共分12章
总则 术语 厂房(仓库) 甲、乙、丙类液体、 气体储罐(区)与可 燃材料堆场 民用建筑 消防车道
公共建筑中的部分防火设计规范
公共建筑中的部分防火设计规范
公共建筑的部分防火设计规范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火灾报警系统:建筑物应配备火灾报警系统,包括感烟、感温和感光等类型的火灾探测器,以及声光报警装置和联动控制措施。
2. 防火分区:建筑物应划分为若干防火分区,每个分区之间应设置防火墙或隔墙,以阻止火势蔓延。
3. 防火门窗:建筑物内部的防火分区之间应设置防火门或防火卷帘门,以限制火势的传播。
防火门和防火窗应符合相应的防火等级要求。
4. 防火维护通道:建筑物内部应设置防火维护通道,以保证消防人员和救援人员能够快速进入建筑物,并有效地进行灭火和救援工作。
5. 消防系统:建筑物应配备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或其他有效的消防系统,以及应急疏散照明和疏散指示标识。
6. 紧急疏散通道:建筑物内部应设置充足且明显的紧急疏散通道,通道应保持畅通,并配备应急照明设备。
7. 防火材料:建筑物内部的墙体、地面和天花板等部位应采用具有良好的防火性能的材料,如防火板、防火涂料等。
8. 防火安全设施:建筑物应配备灭火器、消防栓、消防水带、防烟帘等防火安全设施,以增加火灾发生时的应急处理能力。
以上仅为常见的部分防火设计规范,具体要求还应根据当地的建筑法规和消防法规进行制定。
建筑物的防火设计应综合考虑建筑结构、建筑用途、人员密度等因素,确保在火灾发生时能够最大限度地保护人员生命安全和减少财产损失。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版)修订内容解读
(资料参考网上相关人士整理,在此感谢对考生的贡献)1修订条文在老年人设施中的适用范围什么样的“老年人设施”需按新《规范》设计?《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修订条文适用的范围床位总数(可容纳老年人总数)大于或等于20床(人),为老年人提供集中照料服务的公共建筑,包括老年人全日照料设施和老年人日间照料设施。
其他专供老年人使用的、非集中照料的设施或场所,如老年大学、老年活动中心等不属于老年人照料设施。
2老年照料设施独立建设或合建时需注意的事项2.1新《规范》中高层老年人照料设施被划分为一类高层民用建筑新《规范》第5.1.1条:建筑高度大于24m的独立建造的老年人照料设施为一类高层民用建筑。
原《规范》中建筑高度大于50m的老年人建筑为一类高层民用建筑。
新《规范》中标准有所提高,24m 以上的独立建造(包含贴临建造)的老年人照料设施即为一类高层民用建筑。
2.2老年人照料设施建设位置的选择新《规范》第5.4.4A 条:老年人照料设施宜独立设置。
当老年人照料设施与其他建筑上、下组合时,老年人照设施宜设置在建筑的下部,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老年人照料设施部分的建筑层数、建筑高度或所在楼层位置的高度应符合本规范第5.3.1A条的规定;2.老年人照料设施部分应与其他场所进行防火分隔,防火分隔应符合本规范第6.2.2条的规定。
新《规范》对老年人照料设施的设置位置提出了明确的要求(独立、宜在下部),并对其高度(不宜超过32m,不应超过54m)和防火分隔(楼板耐火极限1.0h,隔墙耐火极限2.0h)进行了规定。
条文说明中指出,对于部分改建建筑,受建筑内上、下使用功能和平面布置等条件限制时,尽量争取设置独立出入口。
2.3老年人照料设施的外墙材料新《规范》第6.7.4A:除本规范第6.7.3条规定的情况外,下列老年人照料设施的内、外墙体和屋面保温材料应采用燃烧性能为A 级的保温材料:1 独立建造的老年人照料设施;2 与其他建筑组合建造且老年人照料设施部分的总建筑面积大于500㎡的老年人照料设施。
公共建筑中的部分防火设计规范
公共建筑中的部分防火设计规范公共建筑的防火设计是保障建筑物内部人员安全的紧要手段之一、防火设计的规范订立是为保证建筑物内的消防设备、消防通道和人员紧急疏散等方面的合理设置,同时也考虑到建筑结构、布局和周边环境等因素,防火设计规范的订立涉及到诸多技术参数和法规标准。
本文将介绍在公共建筑中常见的部分防火设计规范。
一、疏散楼梯设计规范疏散楼梯是公共建筑中一个特别紧要的防火设计元素,其设计规范涉及到楼梯的宽度、高度、扶手、防滑等要素。
实在规定如下:1、楼梯的宽度一般应不小于1.2米,逃命楼梯的宽度最低应不小于1.8米。
2、每个楼梯台阶的上上升度一般不得大于 170mm,台阶宽度不应小于 290mm。
3、楼梯中心应设有扶手,扶手应采纳不燃烧的材料;扶手高度一般应当不得小于 900 米,不得超过1100毫米。
4、楼梯的阶面和扶手面应当采纳防滑材料。
二、防火门设计规范公共建筑中的防火门能有效地隔离火势,保护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
防火门的设计规范一般涉及到防火门的用途、尺寸、耐火等级、材质等方面。
1、防火门的用途应当符合规定,如逃命通道出口、技术通道进出口等。
2、防火门的尺寸应当充足规定,如宽度不应小于1.0米,高度不应小于2.0米,平开门的开启角度应不超过90度。
3、防火门应当具备相应的耐火性能,耐火等级不应小于半个小时以上。
4、防火门的制作材料应当选择防火性能好的材料,如金属、玻璃、木质等。
三、防火墙设计规范防火墙是公共建筑中特别紧要的一种隔离设备,其重要功能是隔离火势、防止火散播。
防火墙的设计规范重要涉及到墙体的厚度、耐火性能指标等方面。
1、防火墙的厚度应当充足规定,一般对于室内防火墙,厚度不应小于120毫米;对于室外防火墙,厚度不应小于150毫米。
2、高温区域应当采纳耐火砖等耐火材料制作,墙体表面应当涂上防火涂料,从而提高防火墙的耐火性能。
四、消防水源设计规范消防水源是紧要的消防设备之一,在公共建筑中,消防水源的设计规范一般包括水源的供应、管网的布置、消防水储备量等方面。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文件编号:RHD-QB-K2903 (管理制度范本系列)
编辑:XXXXXX
查核:XXXXXX
时间:XXXXXX
公共建筑中的部分防火设计规范标准版本
公共建筑中的部分防火设计规范标
准版本
操作指导:该管理制度文件为日常单位或公司为保证的工作、生产能够安全稳定地有效运转而制定的,并由相关人员在办理业务或操作时必须遵循的程序或步骤。
,其中条款可根据自己现实基础上调整,请仔细浏览后进行编辑与保存。
公共建筑的疏散楼梯两梯段之间的水平净距不宜小于150mm。
安全出口宜按不同方向分散设置。
安全疏散距离应满足下列规定:
一、房间内最远点至房间门口的距离不应超过15m。
二、房间门至最近安全出口的最大距离:医院应为24m;旅馆应为30m;其他工程应为40m。
位于袋形走道两侧或尽端的房间,其最大距离不应超过上述相应距离的一半。
商业物业消防安全布局有什么要求?
a, 附设在其它建筑物内的商场,宜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h的不燃烧体墙和耐火极限不低于1h的楼板与其它场所隔开。
b, 食品加工、家电维修部位应避开主要安全出口。
c, 自选商品超市宜设置在商场的首层、二层或三层。
d, 住宅建筑底层设置的商场,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3h的不燃烧体墙和耐火极限不低于1h的楼板与住宅部分隔开。
商场的安全出口应与住宅部分隔开。
e, 商场营业厅、仓库区不应设置员工集体宿舍。
8、商业物业安全出口有什么规定?
a, 商场安全出口数不应少于2个。
b, 商场的安全出口或疏散出口应分散布置,相邻2个安全出口或疏散出口最近边缘之间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5m。
9、商业物业对各种走道、楼梯、通道的疏散宽度有哪些要求?
a, 商场内疏散楼梯、走道的净宽应按实际疏散人数确定,
b, 单层、多层商场楼梯和走道最小净宽不应小于1.1m;高层商场楼梯最小净宽不应小于1.2m,走道最小净宽不应小于1.3m(走道单面布房)或1.4m(走道双面布房);地下人防商场楼梯最小净宽不应小于1.4m,走道最小净宽不应小于1.5m (走道单面布房)或1.6m(走道双面布房)。
首层疏散外门最小净宽不应小于1.4m。
c, 商场营业厅货架、柜台的布置应便于人员安
全疏散,主要疏散通道净宽不应小于3m,其它疏散通道净宽不应小于1.8m。
10、商业物业的疏散距离有哪些要求?
a, 最远点至最近安全出口的最大直线距离不应超过30m。
b, 办公等其它房间内最远点至该房间门的最大直线距离不应大于15m(单层、多层商场不应大于22m)。
c, 房间门至最近安全出口的最大直线距离不应超过40m。
位于袋形走道两侧或尽端的房间,其最大直线距离应为上述距离的一半。
11、商业物业对疏散楼梯间有什么要求?
a, 设在超过5层的公共建筑、建筑高度不超过32m的二类高层民用建筑、高层民用建筑裙房及建筑面积大于1000m2且底层室内地坪与室外出入口
地面高差大于10m的地下人防工程内时,应设有封闭楼梯间。
b, 封闭楼梯间、防烟楼梯间的门应采用不低于乙级的防火门。
疏散门应向疏散方向开启,不应采用卷帘门、转门、吊门、侧拉门。
c, 疏散楼梯和走道上的阶梯不应采用螺旋楼梯和扇形踏步,疏散走道上不应设置少于3个踏步的台阶。
d, 安全出口处不应设置门槛、台阶、屏风等影响疏散的遮挡物。
e, 疏散门内外1.4m范围内不应设置踏步。
★疏散指示标志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a) 疏散指示标志的方向指示标志图形应指向最近的疏散出口或安全出口;
b) 设置在安全出口或疏散出口上方的疏散指示
标志,其下边缘距门的上边缘不宜大于0.3m;
c) 设置在墙面上的疏散指示标志,标志中心线距室内地坪不应大于1m(不易安装的部位可安装在上部),蓄光自发光型标志间距不应大于5m,灯光疏散指示标志间距不应大于20m(设置在地下建筑内,不应大于15m);
d) 设置在地面上的疏散指示标志,宜沿疏散走道或主要疏散路线连续设置;当间断设置时,蓄光自发光型标志间距不应大于1.5m,灯光型疏散指示标志不应大于3m;
e) 灯光疏散指示标志应设玻璃或其它不燃烧材料制作的保护罩;
f) 灯光疏散指示标志可采用蓄电池作备用电源,其连续供电时间不应少于20min(设置在高度超过100m的高层民用建筑和地下建筑内,不应少
于30min)。
工作电源断电后,应能自动接合备用电源。
这里写地址或者组织名称
Write Your Company Address Or Phone Number He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