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对海域使用权进行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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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域使用后评估技术指南

海域使用后评估技术指南

海域使用后评估技术指南嘿,朋友们!咱今天来聊聊海域使用后评估技术这档子事儿。

你说这海域啊,就像咱家里的大院子,咱得好好用它,还得知道用得咋样。

那怎么知道用得好不好呢?这就得靠海域使用后评估技术啦!就好比你买了双新鞋,你得穿一段时间才知道合不合脚,舒不舒服,对吧?海域使用也是这个理儿。

咱得看看那些填海造地的地方,是不是真的发挥作用了,对周边的海洋环境有没有啥不好的影响。

比如说,咱看看那些建了码头的海域,船只来往是不是顺畅呀,有没有影响到海里的鱼虾们生活呀。

这就好像你在小区里建了个游乐场,得看看小朋友们玩得开不开心,有没有吵到旁边的居民。

这评估技术可重要了,就像医生给病人做检查一样。

得仔细瞅瞅海域的“身体状况”,看看有没有啥“小毛病”。

要是发现问题了,咱就得赶紧想办法解决,不能让它“病情”加重呀!你想想,要是不重视这评估,那海域不就跟没人管的孩子似的,指不定闯出啥乱子呢。

到时候,海里的生物们可就遭罪啦,咱人类也得跟着遭殃。

咱再打个比方,这海域就像一块大画布,咱人类在上面画画。

画得好,那就是一幅美丽的风景;画得不好,那可就成大花脸啦!这评估技术就是帮咱看看这画到底画得咋样。

而且啊,这评估可不能马虎。

就像你做饭,盐放多了太咸,放少了没味。

咱得拿捏好那个度,才能得出准确的结果。

那怎么做好这个评估呢?这可得专业的人来干。

他们得拿着各种仪器,在海上跑来跑去,收集数据。

然后像侦探一样,分析这些数据,找出问题所在。

咱普通老百姓虽然不能亲自去做这个评估,但咱可以多关心关心咱身边的海域呀。

比如去海边玩的时候,留意一下海水是不是干净,沙滩有没有被破坏。

要是发现不对劲的,咱也可以向有关部门反映反映嘛。

总之,海域使用后评估技术可太重要啦!它就像海域的“保护神”,守护着我们美丽的海洋。

咱可不能小瞧了它,得好好重视起来。

只有这样,我们才能让海域一直保持健康、美丽,让我们的子孙后代也能享受到这蓝色的宝藏!这难道不是我们应该努力去做的吗?。

如何对海域使用权进行评估资料

如何对海域使用权进行评估资料
”。它包括如下内涵:
1)使用位置的固定性(游动性使用不属于海域使用);(2)使用时间的连
(3)用海活动的排他性;(4)利用对象的特定性(只
、海洋功能区划:海洋功能区划是根据海域区位、自然条件、环境条件和开发
按照海洋功能标准,将海域划分为不同类型的功能区。海域使用必
、海域所有权:海域所有权全部属国家所有。它不同于土地所有权分为国家所
①当海域使用权已出让给某单位后,该单位为改善海域
这种使用单位投资引起的海域收益增值,理应由使用单
海域使用价值不因这样的效益增加而提高;②对追加投资的补偿仅限于
通常是指在海域经营、生产过程中未能消耗,附着
2)估价程序
收集资料。了解海域开发前的原海域收益和价值。
测算海域开发维护追加的费用。测算其追加的费用并分析海域开发的社会必
具有多方面的功效。它是政府检验使用金标准的合理程度,了解市场
是使用权人和要求取得海域使用权者交易的参考价格;是为在
、明确估价目的和任务。针对具体海域,按照委托估价者的目的,由专业估价
、独立客观公正。宗海价值旨在真实反映估价对象的收益和价格水平,因此必
、多种方法结合、互相验证校核。尽可能地选择多种估价方法,互相校核、验
、海域使用权:我国确立了海域所有权和使用权相分离的原则。海域使用权的
1)养殖用海15年;
2)拆船用海20年;
3)旅游、娱乐用海25年;
4)盐业、矿业用海30年;
5)公益事业用海40年;
6)港口、修造船厂等建设工程用海9个一级类,25个二级类(见下表)。
这种排他性的支配权包括对特定海域的占有、利用、收益的权利和一定
是从海域所有权上派生出来的一种财产权利,使用权人可以运

如何对海域使用权进行评估资料

如何对海域使用权进行评估资料

如何对海域使用权进行评估一、海域估价的概念与意义(一)海域估价的概念海域估价(评估)是根据海域的质量、区位条件、利用潜力、利用效益,运用科学的估价方法,对海域资源的使用价值所作的评定和估算。

(二)海域估价的目的和意义1、海域评估是推动海域资产化管理,完善海域有偿使用制度的基础性工作。

2002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正式实施,确立了海域有偿使用制度,但在海域有偿使用的具体做法上,尚需制定一系列配套法规予以细化。

特别是在海域有偿使用的量化方面,在海域使用权交易的各环节等都需要通过海域评估予以规范。

2、海域评估可以揭示海域在质量、区位和使用效益上的差异性,从宏观上指导海域开发利用活动。

3、海域评估有助于建立有效的海域使用补偿机制,促进海洋生态环境的保护。

4、海域评估能够推动海域市场化,发挥市场在海洋资源利用配置中的作用。

二、海洋资源管理及海域估价的现状(一)海洋资源管理方面现有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现行海洋资源管理类的法律、法规和规章主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铺设海底电缆管道管理规定》、《海域使用权管理规定》、《海域使用权登记办法》、《福建省海域使用管理条件》、《福建省海域使用管理办法》、《福建省海域使用金征收配套管理办法》等等。

我国的海洋法律、法规的相继出台与不断完善,为开办海域使用权抵押贷款创造了良好的法律环境。

(二)海域估价的现状《海域使用管理法》自2002年1月1日实施以来,国家海洋局组织开展了海域估价制度研究和试点,山东、江苏、浙江、福建等省相继涉足到了此业务领域,但由于我国现行海洋资源管理类的法律法规中还没有关于海域使用权价值评估方面的规定,在实际工作中遇到诸多困难。

归结起来,主要有如下:1、缺乏海域使用权价值评估的规范(规程)房地产有《房地产估价规范》,土地有《土地估价规程》,而目前缺乏海域估价方面的规定,使海域估价无章可循。

海域使用权价格评估有哪些方法

海域使用权价格评估有哪些方法

海域使⽤权价格评估有哪些⽅法海域价格评估的主要⽅法有收益法、成本法、假设开发法、市场⽐较法和基准价格系数修正法,各⽅法的适⽤条件及注意事项如下:1、收益法对于能够计算现实收益或潜在收益的海域,可采⽤收益法评估海域价格,即按⼀定的还原利率,将海域未来每年预期收益折算⾄评估基准⽇,以折算后的纯收益总和作为海域价格。

采⽤收益法时,应以客观、持续、稳定的收益为基础计算海域的年总收⼊,按不重不漏原则计算年总费⽤,合理测算海域纯收益。

2、成本法对于新开发的海域,或在海域市场⽋发达、海域交易实例少的地区,可采⽤成本法评估海域价格,即以开发和利⽤海域所耗费的各项费⽤之和为基础,加上正常的利润、利息和税费等来确定海域价格。

采⽤成本法时,海域取得费和海域开发费应是评估基准⽇的重置费⽤,各项费⽤的取费标准应有明确、充分的依据。

3、假设开发法对于待开发和再开发的海域,可采⽤假设开发法评估海域价格,即在测算出海域开发完成后的总价值基础上,扣除预计的正常开发成本和利润来确定海域价格。

采⽤假设开发法时,应根据最有效利⽤原则确定海域⽤途,再结合海域的规模、开发难易程度等情况合理估算开发建设周期,并假设在开发周期内各项成本均匀投⼊或分阶段均匀投⼊。

4、市场⽐较法在海域市场较发达、海域交易实例充⾜的地区,可采⽤市场⽐较法评估海域价格,即根据市场替代原理,将评估对象与具有替代性且在近期市场上已发⽣交易的实例做⽐较,根据两者之间的价格影响因素差异,在交易实例成交价格的基础上做适当修正,以此来确定海域价格。

采⽤市场⽐较法时,⽐较实例应与评估对象的⽤海类型相同,且位于相邻区域或类似区域,交易时间应相近,数量不少于3个;应选择差异显著的⽐较因素进⾏价格修正,因素条件应尽量量化,⽆法量化时应定性描述指标的⼤⼩。

5、基准价格系数修正法在已有海域基准价格的地区,可⽤基准价格系数修正法评估海域价格,即针对评估对象价格影响因素的特殊性,利⽤海域价格修正系数,在同⼀地区同类⽤海的海域基准价格基础上做适当修正,以此确定海域价格。

成本逼近法评估国有海域使用权的实践

成本逼近法评估国有海域使用权的实践

成本逼近法评估国有海域使用权的实践汇报人:2023-12-30•引言•国有海域使用权评估方法概述•成本逼近法在国有海域使用权评估中的应用目录•成本逼近法评估国有海域使用权的实践案例•结论与建议01引言随着沿海地区经济的快速发展,海域资源的需求不断增长,而国有海域资源的供给有限,导致海域资源的稀缺性日益凸显。

国有海域资源的稀缺性为了合理配置和利用国有海域资源,需要对海域使用权进行科学、公正的评估,为海域资源的流转、租赁、转让等提供价值参考。

国有海域使用权评估的重要性研究背景研究目的和意义研究目的本研究旨在探讨成本逼近法在评估国有海域使用权中的实践应用,分析其适用性和局限性,为海域使用权的评估提供一种新的思路和方法。

研究意义通过本研究,有助于提高海域使用权评估的准确性和公正性,促进海域资源的合理配置和高效利用;同时,可以为相关部门制定海域资源管理政策提供理论支持和实践依据。

02国有海域使用权评估方法概述成本逼近法是通过估算取得和开发土地所必需的各项费用之和来确定土地使用权价值的方法。

成本逼近法的优点是简单明了,易于操作,能够反映土地取得、开发、利用等方面的成本,有利于控制土地价格。

成本逼近法适用于新开发土地、工业用地、特殊行业的土地评估,以及土地市场不发育、无法采用其他评估方法的情况。

成本逼近法的缺点是未能充分考虑土地的效用、收益等因素,评估结果可能不够准确。

成本逼近法收益还原法是通过估算土地未来预期的纯收益,并以一定的还原利率将其折算为评估基准日时的现值,从而确定土地使用权价值的方法。

收益还原法的优点是能够反映土地的效用和收益,评估结果较为准确。

收益还原法收益还原法适用于土地市场发育较好、土地收益比较稳定的情况,如商业用地、住宅用地等。

收益还原法的缺点是未来土地收益的不确定性较大,需要较高的预测能力和经验。

市场比较法是通过比较类似土地交易实例与待估土地之间的差异因素,并据此对类似土地交易实例的价格进行修正,从而确定待估土地使用权价值的方法。

海域权评估

海域权评估

海域权评估
海域权评估是指对某个特定的海域或海洋资源进行评估,以确定权益归属、开发利用权和管理权限等相关问题的评估工作。

首先,海域权评估需要从法律角度出发,对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分析和解读。

海洋法公约是国际海洋法的基础,国家也通常会制定相关的海洋法律法规来管理和保护自己的海洋权益。

因此,评估工作需要明确相关法律的适用范围和约束条件,通过法律分析来确定权益归属。

其次,海域权评估还需要运用经济学的方法对海洋资源的价值进行评估。

海洋资源开发利用的经济效益是判断权益归属的重要标准。

评估工作需要考虑到海洋资源的价值创造潜力、市场需求、资源可持续性等因素,通过经济学分析来确定资源开发利用权的归属。

此外,海域权评估还需要考虑到生态环境的因素。

海洋生态环境脆弱且复杂,资源开发利用过程中可能对生态环境造成破坏。

因此,评估工作需要综合考虑资源利用与生态环境保护之间的关系,寻找最优解以实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最后,海域权评估还需要充分考虑各方利益的平衡。

不同国家、组织和公众对于海域资源的利益追求可能存在差异。

评估工作需要引入公众参与机制,通过多方协商和利益平衡,在尊重各方权益的基础上确立权益归属和管理权限。

综上所述,海域权评估是一项复杂的评估工作,需要结合法律、
经济、生态和公众参与等多方面因素进行综合分析。

只有通过科学合理的评估,才能确保海洋资源的开发利用具有合法性和可持续性,实现各方利益的公平平衡。

成本逼近法评估国有海域使用权的实践

成本逼近法评估国有海域使用权的实践

计算开发成本和费用
01
对海域使用权进行开发成本估 算,包括征地拆迁、基础设施 建设、资源利用等方面的费用 。
02
对海域使用权进行维护费用估 算,包括管理、监测、维护等 方面的费用。
03
对海域使用权进行财务费用估 算,包括贷款利息、财务费用 等方面的支出。
确定收益水平和利润水平
对海域使用权的未来收益进 行预测,包括市场需求、产 业趋势、竞争状况等方面的
05
CATALOGUE
成本逼近法评估国有海域使用权实践案例 分析
案例一:某海域使用权评估
要点一
评估背景
某企业拟租赁一处国有海域进行渔业 养殖,需对海域使用权进行价值评估 。
要点二
评估方法
采用成本逼近法,考虑海域使用权的 取得成本、开发成本、相关税费等, 以确定其市场价值。
要点三
评估过程
确定海域使用权的取得方式(如招标 、拍卖等),估算取得成本;- 分析 海域使用权的开发成本,包括基础设 施建设、环境评估、海域使用论证等 费用;- 考虑相关税费,如海域使用 税、手续费等;- 根据上述各项费用 ,结合当前市场条件和类似海域使用 权交易案例,确定该海域使用权的价 值。
3
加强实证研究
通过收集实际案例数据,对不同评估方法进行实 证比较和分析,以检验成本逼近法的优势和局限 性。
THANKS
感谢观看
收集数据和资料
收集与海域使用权相 关的法律法规、政策 文件、行业标准等。
收集海域使用的历史 数据和趋势分析。
收集相关海域的基础 数据,包括水文、气 象、地质、资源等。
确定评估范围和评估基准
根据海域使用权的实际情况,确定评估范围,包括使用年限、用途、面积等。

如何使用测绘技术进行海域使用权划定

如何使用测绘技术进行海域使用权划定

如何使用测绘技术进行海域使用权划定海域使用权划定是指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利用测绘技术对海洋领域的使用和管理进行界定和划分的过程。

它是海洋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保护海洋资源、合理利用海洋空间、维护海洋生态环境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探讨如何使用测绘技术进行海域使用权划定的相关问题。

一、测绘技术在海域使用权划定中的作用测绘技术是通过测量、观测和处理数据,获取地理空间信息并进行地图制作的科学技术方法。

在海域使用权划定中,测绘技术发挥着重要作用。

首先,测绘技术可以提供详细准确的地理空间信息。

海域使用权划定需要确定各种地理要素的位置和范围,包括海岸线、海岛、陆地边界等,测绘技术可以通过使用卫星遥感、激光测距、水声测距等手段获取高精度的地理数据,为海域使用权划定提供准确的空间依据。

其次,测绘技术可以提供多源数据的融合和分析。

海域使用权划定需要综合考虑多种不同类型的数据,如卫星影像、海洋测量数据、地理信息系统数据等,这些数据来源各异、格式不同,通过测绘技术可以将这些数据进行整合和分析,形成全面和完整的海域使用权划定结果。

最后,测绘技术可以实现对海域使用的动态监测和管理。

海域使用权划定不仅是一次性工作,还需要进行后续的监测与管理。

测绘技术可以利用卫星遥感、水声测距、无人航空器等手段,对海域使用情况进行实时监测和巡查,及时发现违规行为,保障海域使用权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二、海域使用权划定的关键技术海域使用权划定是一个综合性的工作,需要运用多种测绘技术和方法实现。

以下是几个关键技术的简要介绍。

1. 海洋测绘技术海洋测绘技术是指通过水声测距、潮汐观测、地形测量等手段,获取海底地形、水深、地壳运动等海洋地理信息的技术方法。

海域使用权划定中,海洋测绘技术可以提供海域边界的测量和绘制,包括海岸线、海岛外缘等,为海域使用权的界定提供基础数据和依据。

2. 卫星遥感技术卫星遥感技术利用人造卫星上的传感器,获取地球表面的遥感图像和数据信息。

海域评估规范

海域评估规范

海域评估规范篇一:码头评估注意方面码头评估注意方面:一、建议运用成本法和收益法进行评估。

二、收益法中的一些建议和意见1、码头的收益及营运费用资料应该还是可以搜集的。

首先,委托方所在码头的资料就可用作参考。

当然,我们知道评估时不能直接用实际收益及成本作为评估依据,但由于码头在一个城市不可能有太多,而且码头的吞吐量不同(从十万吨到万砘级到千吨级甚至百吨级),所以估价对象自身也只好搜集用作参考了。

再搜集其他数个码头的资料就可以了,如果本地没有,可以搜集邻近地区或城市的资料,毕竟码头不同于普通房地产,它的特殊性导致它的收益及成本不象普通房地产一样因城市不同而差异过大。

2、关于码头的营运收入,主要有引航移泊费、系解缆费、停泊费、港务费、货物堆存费、装卸收入、港务收入、其它收入等(其中装卸收入、货物堆存费一般来说是主要收入)。

除了搜集各码头的资料外,必须要搜集交通部《港口收费规则》及2001年底的《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港口收费规则(外贸部分)>的决定》等相关规范文件,如果实在搜集不到具体的码头收益资料,建议就以这些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结合估价对象的具体情况进行收益测算。

其中要注意的是,计算收益的时候,不能直接按委托方提供的年吞吐量来计算,而应该按批准的年设计吞吐量考虑使用率(类似于剔除普通房地产的空置率)来进行年吞吐量计算。

我曾经见过某码头评估报告,那位老兄居然按委托方提供的日均装卸量乘以360天来计算年吞吐量,结果计算的年吞吐量是设计年吞吐量的2倍多,晕。

3、码头的营运成本,主要有基本营运费用、外购燃料及动力费、维修费、管理费、人工费、财务费、税费(主要是营业税及附加等)等,另外还有一项容易漏掉的费用,就是设备折旧费(不是建筑物、构筑物折旧费),因设备的使用年限短于建筑物的耐用年限,在整个项目营运期内需要更新,所以需要考虑,请注意。

4、码头的年营运收入减年营运费用后得出的年净收益,还需要再扣除归属于其他资本或经营的收益(如经营者的正常利润、码头管理集团的品牌效应等等),余额才是码头房地产产生的年净收益。

七、海域使用权评估说明

七、海域使用权评估说明

七、海域使用权评估说明(一)评估范围评估范围为广州港鸿业石化码头有限公司所使用的海域使用权,海域面积共11.4公顷。

海域使用期限为50年,即从2009年10月16日至2059年10月16日。

(二)评估对象概况1. 海域基本情况估价对象为广州港鸿业石化码头有限公司所使用,海域使用金已经全额缴纳并已取得《海域使用权证书》。

证载海域使用者为广州港鸿业石化码头有限公司,用海类型为港口用海。

海域剩余使用年限49.63年,使用权面积合计为11.4公顷,其中非透水构筑物5.47公顷,透水构筑物1.83公顷,港池4.1公顷。

2. 海域利用状况该海域为广州港鸿业石化码头工程用海,广州港鸿业石化码头工程属港口建设工程,该海域为港口工程用海。

广州港鸿业石化码头工程位于广州港南沙区小虎作业区的规划范围内,符合《珠江三角洲地区港口建设规划》中对珠江三角洲成品油码头的布局安排,符合《广州港总体规划》中对小虎岛作业区的功能定位。

码头主要包括1个8万吨级成品油卸船泊位,1个5千吨级、2个3千吨级、3个2千吨级成品油装船泊位。

设计年通过能力880万吨,其中卸船能力为530万吨/年,装船能力为350万吨/年。

建筑物和构筑物具体情况详见房屋建筑物评估说明。

(三) 估价依据1. 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3)《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4) 财政部、国家海洋局《关于加强海域使用金征收管理的通知》财综[2007]10号(5) 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海洋与渔业局《转发财政部国家海洋局关于加强海域使用金征收管理的通知》粤财综[2007]39号(6) 国家海洋局《关于缴纳广州港鸿业石化码头工程海域使用金的通知》海办管字[2009]262号(7) 广东省海洋与渔业局《关于缴纳海域使用金的通知》粤海渔函[2009]568号(8) 其他有关法律规定、政策文件等2. 资产占有方提供的有关资料(1)《海域使用权证书》(2) 海域使用权评估申报明细表3.评估机构掌握的相关评估资料(1)评估对象所在区域的区位条件资料。

海域使用权价值评估

海域使用权价值评估

海域使用权是一种自然资源使用权,是从海域所有权上派生出来的一种财产权利,使用权人可以运用这种权利对特定的海域的使用价值进行开发利用和收益,谋取一定的利益,实现一定的目的。

海域使用权是所有权与使用权分离的一种表现形式,从性质上讲是他物权,是一种以海域的使用价值为其内容的用益物权。

海域使用权价值评估工作在不断深入的海域管理工作中突显重要。

诸如,在海域使用权抵押贷款时需要进行海域使用权价值评估;因公共利益或者国家安全等原因,需要提前收回海域使用权的,原批准用海的人民政府对海域使用权人应当给予相应补偿,补偿标准则需要协商或者委托具有海域使用权价值评估资格的评估机构,根据海域使用权人使用海域的年限和开发利用等情况评估确定;当然,随之而来的还会有其他涉及需要进行海域使用权价值评估的工作。

由于我国现行海洋资源管理类的法律法规中没有关于海域使用权价值评估方面的规定,在实际的工作中遇到诸多困难。

首先,在程序上没有成熟的方式、没有专门资质部门及海域使用权价值评估经验等,实际工作中的评估只是借助土地、房地产部门的做法,与海域有多大程度的吻合还把握不准;另外,用海企业的生产经营情况是其价值评估的重要依据,企业理应提供基础资料数据,而这些基础资料数据在现行的海域使用权价值评估工作中是否得到真正意义上的体现,不得而知。

因此,各级海洋行政主管部门在用海业主进行海域使用权价值评估时,便无法准确的把握海域的真正价值。

目前,我国在海域使用权价值评估方面的管理工作仍是一片空白,对用海项目的海域使用权价值评估是采取每一项目逐一分类评估,还是制定统一的海域使用权价值评估标准参照评估,都有待于进一步解决。

一、海域使用权价值评估机构的设立或确认对于海域使用权价值的评估机构是否需要重新申请设立或确认。

在国家未出台相关规定前,海洋行政主管部门是否可以作为海域使用权价值评估机构的临时主管部门,对新申请的海域使用权价值评估机构的评估人员、注册资本,以及拟设立评估机构的名称、经营场所和组织章程等等是否需要先行出台相关的规定或是参照其他的评估规定。

围填海海域使用后评估的指标体系和评估方法

围填海海域使用后评估的指标体系和评估方法

围填海海域使用后评估的指标体系和评估方法在对围填海海域使用后进行评估时,我们需要建立一套完善的指标体系和评估方法,以全面、客观地评价围填海海域使用的影响和效果。

本文将从深度和广度两个方面,结合个人观点和理解,探讨围填海海域使用后评估的指标体系和评估方法。

1. 指标体系的建立在评估围填海海域使用后的影响时,首先需要建立一套完善的指标体系,以便对各个方面进行全面评估。

这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环境、生态系统、社会经济、生活质量等多个维度的指标。

自然环境方面可以考虑水质、水生态系统的健康状况;社会经济方面可以考虑围填海区域的经济发展水平和居民生活水平等。

指标体系的建立需要考虑到科学性、全面性和可操作性,以确保评估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2. 评估方法的确定确定评估方法是评估的关键步骤之一。

针对不同的指标,需要采用不同的评估方法。

对于水质指标,可以采用水样采集和实验室分析的方法;对于经济发展指标,可以采用问卷调查和统计分析的方法。

评估方法的确定需要遵循科学原理和方法论,并结合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优化,以确保评估结果的可靠性和真实性。

3. 评估过程的实施评估过程的实施是评估工作的重要环节。

在评估过程中,需要充分调动各方的参与和配合,确保数据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评估过程中需要对评估对象进行多维度、多层次的观测和调查,以获取全面的信息和数据。

评估过程的实施需要科学严谨、操作规范,以确保评估结果的客观性和准确性。

4. 评估结果的分析与应用评估结果的分析与应用是评估工作的最终目的。

在得到评估结果后,需要进行深入的分析和研究,找出评估对象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并提出改进和优化的建议。

评估结果还需要被有效地应用到实际管理和决策中,以指导和推动围填海海域的合理利用和可持续发展。

在本文的我想共享一下对围填海海域使用后评估的个人观点和理解。

围填海海域的使用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其影响涉及多个领域和层面,需要进行全面而综合的评估。

在建立指标体系和评估方法时,需要充分考虑围填海区域的特殊性和复杂性,尊重自然规律,注重可持续发展,确保评估工作的科学性和客观性。

成本逼近法评估国有海域使用权的实践研究

成本逼近法评估国有海域使用权的实践研究

成本逼近法评估国有海域使用权的实践研究随着我国海洋经济的快速发展,国有海域使用权的评估问题也越来越受到关注。

作为一项重要的评估工作,国有海域使用权的评估方法一直备受争议。

传统的评估方法,如市场比较法、收益法等,已经难以适应当前国有海域发展的需要。

成本逼近法评估国有海域使用权的实践研究应运而生。

成本逼近法是指通过测算复制成本、重建成本、替代成本等来确定资产价值的方法,它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避免市场价格波动的影响,使评估结果更加精确、科学。

在评估国有海域使用权时,我们可以通过成本逼近法来确定海域使用权的价值。

这种方法也是业界所推崇的做法。

然而,成本逼近法在实际应用中会遇到很多问题,例如如何确定逼近成本、如何避免逼近效应的影响、如何确定剩余使用期等。

接下来,我们将对这些问题进行详细的阐述。

一、如何确定逼近成本逼近成本是指测算海域所含资源的价值以及开发、经营等成本,来确定海域使用权的价值。

逼近成本是影响成本逼近法评估结果的关键因素。

在确定逼近成本时,我们需要考虑到多个因素:1.1 海域所含资源的价值:对于不同的海域,其所含资源的价值也会存在差异。

因此,在计算海域使用权的价值时,我们需要针对不同的海域,进行不同的测算方法。

1.2 开发、经营等成本:随着海域开发程度的不同,其开发、经营等成本也会发生变化。

因此,我们需要考虑到海域的具体开发情况,对开发、经营成本进行细致测算。

1.3 公共资源、环境等成本:海域开发、经营所带来的公共资源利用、环境污染等问题,也需要计入到逼近成本中。

这些因素的影响会乘以一个负数,以反映其对海域使用权的负面影响。

二、如何避免逼近效应的影响逼近效应是指在计算逼近成本时,不可避免地会对海域原本的价值进行影响。

因此,如何避免逼近效应的影响成为评估中的难点。

在避免逼近效应的影响时,我们可以考虑以下几点:2.1 确定逼近成本时应采取无关联方定价原则,即由公正、独立的机构选派专业人员,按照市场原则确定各项成本,避免海域开发的关联方介入定价,以确保评估结果的公正有效。

海域使用权评估说明

海域使用权评估说明

七、海域使用权评估说明(一)评估围评估围为港鸿业石化码头所使用的海域使用权,海域面积共11.4公顷。

海域使用期限为50年,即从2009年10月16日至2059年10月16日。

(二)评估对象概况1. 海域基本情况估价对象为港鸿业石化码头所使用,海域使用金已经全额缴纳并已取得《海域使用权证书》。

证载海域使用者为港鸿业石化码头,用海类型为港口用海。

海域剩余使用年限49.63年,使用权面积合计为11.4公顷,其中非透水构筑物5.47公顷,透水构筑物1.83公顷,港池4.1公顷。

2. 海域利用状况该海域为港鸿业石化码头工程用海,港鸿业石化码头工程属港口建设工程,该海域为港口工程用海。

港鸿业石化码头工程位于港南沙区小虎作业区的规划围,符合《珠江三角洲地区港口建设规划》中对珠江三角洲成品油码头的布局安排,符合《港总体规划》中对小虎岛作业区的功能定位。

码头主要包括1个8万吨级成品油卸船泊位,1个5千吨级、2个3千吨级、3个2千吨级成品油装船泊位。

设计年通过能力880万吨,其中卸船能力为530万吨/年,装船能力为350万吨/年。

建筑物和构筑物具体情况详见房屋建筑物评估说明。

(三) 估价依据1. 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1)《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2)《中华人民国海域使用管理法》(3)《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4) 财政部、国家海洋局《关于加强海域使用金征收管理的通知》财综[2007]10号(5) 省财政厅、省海洋与渔业局《转发财政部国家海洋局关于加强海域使用金征收管理的通知》粤财综[2007]39号(6) 国家海洋局《关于缴纳港鸿业石化码头工程海域使用金的通知》海办管字[2009]262号(7) 省海洋与渔业局《关于缴纳海域使用金的通知》粤海渔函[2009]568号(8) 其他有关法律规定、政策文件等2. 资产占有方提供的有关资料(1)《海域使用权证书》(2) 海域使用权评估申报明细表3.评估机构掌握的相关评估资料(1)评估对象所在区域的区位条件资料。

成本逼近法评估国有海域使用权的实践

成本逼近法评估国有海域使用权的实践
成本逼近法是一种常用的土地估价方 法,但在海域使用权评估中应用较少 ,因此具有研究价值。
研究目的和任务
目的:探讨成本逼近法在海域使用权评估中的 应用,为相关实践提供参考。
01
1. 分析成本逼近法的原理和适用性;
03
02
任务
04
2. 研究成本逼近法在海域使用权评估中的 具体应用;
3. 对比分析成本逼近法与其他评估方法的 优缺点;
VS
数据来源
收集相关海域的地理、水文、环境等基础 数据,以及海域使用权的出让合同、开发 利用情况等资料。
评估过程和方法
评估过程
确定评估范围和评估基准,进行海域使用权 的现场调查和资料收集,分析海域使用权的 开发利用现状和未来发展趋势。
评估方法
采用成本逼近法,根据海域使用权的开发成 本、市场供求关系等因素,评估海域使用权 的价值。具体包括重置成本法、市场比较法 等方法。
成本逼近法评估国有海域使 用权的实践
汇报人: 2024-01-08
目录
• 引言 • 国有海域使用权评估概述 • 成本逼近法的基本原理和应用 • 成本逼近法评估国有海域使用
权的实践案例 • 成本逼近法评估国有海域使用
权的优缺点和改进方向 • 结论和展望
01
引言
研究背景和意义
国有海域使用权评估是海洋资源管理 的重要环节,对于保障国家海洋权益 、促进海洋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评估结果分析和讨论
评估结果分析
对评估结果进行详细分析,包括海域使用权的价值、开发成本、市场供求关系等方面。
评估结果讨论
根据评估结果,对海域使用权的市场价值和开发前景进行讨论,提出相应的建议和对策 。
05
成本逼近法评估国有海域使用 权的优缺点和改进方向

海域价格评估方法

海域价格评估方法

海域价格评估方法一、收益还原法(-)适用范围适用于待估海域有收益或潜在收益的情况。

(二)计算公式收益还原法可采用以下公式进行计算:皿(1 + 占)(1 + 乞)...(1 + 七)(1)式中:P——海域价格,单位为万元;n——海域使用年期,单位为年。

J ---- 分别为未来各年的海域纯收益,单位为万元;兀——分别为未来各年的海域还原利率,无量纲。

(三)评估步骤1.资料要求收集待估海域和与其类似海域近3年用于出租、经营和生产的相关资料。

2•测算年总收入根据合理使用海域取得持续且稳定的客观年收益或年租金预测未来使用海域的年总收入。

3•测算年总费用根据海域开发经营活动时正常合理的必要年支出预测未来使用海域的年总费用。

对于出租海域,年总费用包括经营管理费、维护费及其他税费等;对于经营性海域,年总费用包括销售成本、销售费用、经营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经营利润及其他税费等;对于生产性用海, 年总费用包括生产成本、产品销售费用、财务费用、管理费用、企业利润及其他税费等。

4.测算海域纯收益按年总收益中扣除年总费用和非海域生产要素的贡献后的余额计算海域纯收益。

5 •测算海域还原利率可采用纯收益与价格比率法或安全利率加风险调整值法计算。

具体计算方法参见附录C。

6•计算海域价格根据计算公式(1)计算海域价格。

二、成本逼近法(一)适用范围适用于在海域市场不发达地区,缺少同类型海域交易案例等的情况。

(二)计算公式成木逼近法的计算公式表示为:P = {Q + D + B + I + T + C)xK1 ................................... (........................................................................................ 2 )式中:P——海域价格,单位为万元;Q——海域取得费,单位为万元;D——海域开发费,单位为万元;B——海域开发利息,单位为万元;I——海域开发利润,单位为万元;T——税费,单位为万元;C——海域增值收益,单位为万元;A;——海域使用年期修正系数,无量纲。

不同评估目的海域价格评估要求

不同评估目的海域价格评估要求

不同评估目的海域价格评估要求一、海域使用权出让评估海域使用权出让评估应遵循以下要求——应用收益法时确定海域纯收益,宜选用不少于3个市场案例, 通过比较确定当前市场的正常客观收益水平,并假设该收益水平在出让年期内保持稳定;确定还原利率时应详细说明确定的方法和依据。

——应用剩余法时,可通过收集同类用途的土地市场案例,用市场比较法确定填海造地后形成的土地价格;缺乏交易案例的区域,可参考所属区域的土地级别和相应类型基准地价确定;未纳入基准地价范围的,可参考毗邻区域土地级别和价格,并说明理由;——应用市场比较法时,各比较案例修正后的比准价格相差应不超过40%。

高比准价格和低比准价格之差除以低比准价格应小于等于40%,对超过40%的,应另选案例予以替换。

各比较案例的修正幅度应不超过30%,即案例修正后的比准价格与案例价格之差除以案例价格应小于等于30%。

——应将海域出让价格评估结果与评估对象所在地区执行的海域使用金征收标准进行合理性分析,为出让方确定海域出让底价提供参考依据。

二、海域使用权抵押评估海域使用权抵押评估应遵循以下要求:——海域使用权抵押价格为假定未设立法定优先受偿权利下的市场价格减去法定优先受偿款;——评估人员应调查抵押海域使用权法定优先受偿权设立情况及相应的法定优先受偿款。

法定优先受偿权利等情况的书面查询资料和调查记录,应当作为海域价格评估报告的附件:——海域使用权抵押评估应充分估计抵押海域使用权在处置时可能受到的限制、未来可能发生的风险和损失,不得高估价设定未设定法定优先权下的价格,不得低估知悉的法定优先受偿款;——海域使用权抵押评估报告应当包括评估兑现的变现能力分析。

变现能力分析应当包括•评估对象的通用性、独立使用性或者可分割转让性。

三、海域使用权转让评估海域使用权转让评估应遵循以下要求:——当转让人、受让人对转让条件有书面约定时,宜评估在其书面约定的转让条件下的价格;若无书面约定,应评估转让对象在价值时点下一次性付清、转让税费正常负担下的价格;——己出租的海域转让评估,应根据评估对象租约限制情况,在评估报告中同时说明出租人权益价格和无租约限制价格及其使用条件;——当以确定转让增值额为评估目的时,海域转让增值额应按海域使用权转让所得的全部价款扣除海域转让人原受让该海域使用权时所支付的海域使用权价格和海域设施重置费后的余额确定。

海域使用权评估说明

海域使用权评估说明

七、海域使用权评估说明(一)评估范围评估范围为广州港鸿业石化码头有限公司所使用的海域使用权,海域面积共11.4公顷。

海域使用期限为50年,即从2009年10月16日至2059年10月16日。

(二)评估对象概况1. 海域基本情况估价对象为广州港鸿业石化码头有限公司所使用,海域使用金已经全额缴纳并已取得《海域使用权证书》。

证载海域使用者为广州港鸿业石化码头有限公司,用海类型为港口用海。

海域剩余使用年限49.63年,使用权面积合计为11.4公顷,其中非透水构筑物5.47公顷,透水构筑物1.83公顷,港池4.1公顷。

2. 海域利用状况该海域为广州港鸿业石化码头工程用海,广州港鸿业石化码头工程属港口建设工程,该海域为港口工程用海。

广州港鸿业石化码头工程位于广州港南沙区小虎作业区的规划范围内,符合《珠江三角洲地区港口建设规划》中对珠江三角洲成品油码头的布局安排,符合《广州港总体规划》中对小虎岛作业区的功能定位。

码头主要包括1个8万吨级成品油卸船泊位,1个5千吨级、2个3千吨级、3个2千吨级成品油装船泊位。

设计年通过能力880万吨,其中卸船能力为530万吨/年,装船能力为350万吨/年。

建筑物和构筑物具体情况详见房屋建筑物评估说明。

(三) 估价依据1. 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3)《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4) 财政部、国家海洋局《关于加强海域使用金征收管理的通知》财综[2007]10号(5) 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海洋与渔业局《转发财政部国家海洋局关于加强海域使用金征收管理的通知》粤财综[2007]39号(6) 国家海洋局《关于缴纳广州港鸿业石化码头工程海域使用金的通知》海办管字[2009]262号(7) 广东省海洋与渔业局《关于缴纳海域使用金的通知》粤海渔函[2009]568号(8) 其他有关法律规定、政策文件等2. 资产占有方提供的有关资料(1)《海域使用权证书》(2) 海域使用权评估申报明细表3.评估机构掌握的相关评估资料(1)评估对象所在区域的区位条件资料。

海域价格评估原则和程序

海域价格评估原则和程序

海域价格评估原则和程序一、海域价格评估原则(一)预期收益原则海域价格评估应以待估海域在正常利用条件下的未来客观有效的预期收益为依据。

(-)最有效利用原则海域价格评估以海域最有效利用为前提,实现海域、资木、劳动力、管理、技术等生产要素的优化组合,评估结果是海域取得最佳经济效益时的价格。

(三)替代原则海域价格评估应以相邻地区或类似地区,海域使用类型、用海方式和利用条件相似的海域市场交易价格为依据,评估结果不得明显偏离具有替代性质的海域客观价格。

(四)市场供需原则海域价格评估应以市场供需关系为基础,充分考虑海域供需的特殊性和海域市场地域性。

(五)贡献原则海域价格评估应充分分析海域及其它生产要素对总收益的贡献。

二、海域价格评估的程序(一)明确海域价格评估基本事项开展海域价格评估应明确以下基木事项:——应根据委托方真实、具体的海域价格评估需要及海域价格评估报告的预期用途确定海域价格评估目的;——明确待估所在位置、用海范围、用海面积、用海类型、用海方式、用海年限、开发利用现状和权属状况等;——根据海域价格评估目的确定估价期日,采用公历,精确到日。

——根据海域价格评估目的确定海域价格内涵,包括海域使用权的权利特征、价格类型、估价期H、海域开发利用条件、实际开发程度和设定程度、实际用途和设定用途,使用年限等内容。

(-)拟定海域价格评估工作方案对海域价格评估项目进行初步分析,拟定价格评估工作方案,主要包括以下内容:——拟采用的价格评估技术路线和价格评估方法;——拟收集的资料清单及其收集渠道;——拟实地勘测获取数据清单及其调查方案;——海域价格评估工作拟投入的人力、经费以及进度安排。

(三)收集海域价格评估资料应根据海域价格评估工作方案收集评估对象权属状况、开发利用现状、生产经营与财务状况、交易案例和海域市场发展现状等资料,并核验资料的完整性和可靠性。

(四)实地查勘待估海域待估海域实地查勘要求如下:——应实地查勘待估海域的开发利用、岸线利用和基础设施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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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对海域使用权进行评估一、海域估价的概念与意义(一)海域估价的概念海域估价(评估)是根据海域的质量、区位条件、利用潜力、利用效益,运用科学的估价方法,对海域资源的使用价值所作的评定和估算。

(二)海域估价的目的和意义1、海域评估是推动海域资产化管理,完善海域有偿使用制度的基础性工作。

2002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正式实施,确立了海域有偿使用制度,但在海域有偿使用的具体做法上,尚需制定一系列配套法规予以细化。

特别是在海域有偿使用的量化方面,在海域使用权交易的各环节等都需要通过海域评估予以规范。

2、海域评估可以揭示海域在质量、区位和使用效益上的差异性,从宏观上指导海域开发利用活动。

3、海域评估有助于建立有效的海域使用补偿机制,促进海洋生态环境的保护。

4、海域评估能够推动海域市场化,发挥市场在海洋资源利用配置中的作用。

二、海洋资源管理及海域估价的现状(一)海洋资源管理方面现有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现行海洋资源管理类的法律、法规和规章主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铺设海底电缆管道管理规定》、《海域使用权管理规定》、《海域使用权登记办法》、《福建省海域使用管理条件》、《福建省海域使用管理办法》、《福建省海域使用金征收配套管理办法》等等。

我国的海洋法律、法规的相继出台与不断完善,为开办海域使用权抵押贷款创造了良好的法律环境。

(二)海域估价的现状《海域使用管理法》自2002年1月1日实施以来,国家海洋局组织开展了海域估价制度研究和试点,山东、江苏、浙江、福建等省相继涉足到了此业务领域,但由于我国现行海洋资源管理类的法律法规中还没有关于海域使用权价值评估方面的规定,在实际工作中遇到诸多困难。

归结起来,主要有如下:1、缺乏海域使用权价值评估的规范(规程)房地产有《房地产估价规范》,土地有《土地估价规程》,而目前缺乏海域估价方面的规定,使海域估价无章可循。

2、管理程序上没有较成熟的方式3、缺乏专业资质的估价部门目前由于缺乏海域方面专业的估价与估价管理部门,大多借助土地、房地产部门的做法,这种做法与海域是否吻合,值得探索。

4、用海企业的生产经营情况的基础资料数据索取困难用海行业是一个新兴行业,与用海企业生产经营相关联的资料数据难以搜集与索取,就算能够索取到这些资料,但这些资料的真实性如何判定?就算是真实的,但这些数据资料在现行的海域使用权价值评估工作中是否得到真正意义上的体现?这些也都值得探索。

5、海域使用权与临海土地分离难对于临海工业、港口物流等行业来说,海域使用权与临海土地使用权是紧密结合的,这是由海域和海域使用性质与特点所决定的。

众所周知,临海工业、港口物流用海,其海域和临海土地是无法截然分开的一个空间资源整体,从海域使用功能性来讲,脱离了临海土地,海域就失去了许多实用性。

目前,除渔业及养殖用海外,海域使用权的价值主要体现在海域与临海土地结合形成的港口、码头、航道等资源上,如果单独使用海域或临海土地任何一方作为抵押,都无法体现海域的实际价值。

特别是从资产转让的角度来看,除了渔业及养殖业用海外,大多数工矿交通等性质用海,如果脱离了临海土地,其海域使用权在二级市场上是很难进行转让的,因此,如果摒弃临海土地,单独进行海域使用权抵押,在实践中是行不通的。

三、与海域使用权估价有关的若干基础知识(一)海域使用权的概念海域使用权是单位或个人以法定方式取得的对国家所有的特定海域的排他性支配权利。

这种排他性的支配权包括对特定海域的占有、利用、收益的权利和一定方式下的处分权利,具有排他性、合法性、期限性、受限性四个特征。

它是一种自然资源使用权,是从海域所有权上派生出来的一种财产权利,使用权人可以运用这种权利对特定海域的使用价值进行开发利用和收益,谋取一定的利益,实现一定的目的。

海域使用权是所有权与使用权分离的一种表现形式,从性质上讲是他物权,是一种以海域的使用价值为其内容的用益物权。

(二)与海域有关的若干基础知识1、海域:海域是指一定界限内的边缘海区域,包括区域内的海表层、表层以下的水体及其底土,是一个主体空间。

2、海域使用:根据《海域使用管理法》第二条,海域使用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水、邻海持续使用特定海域三个月以上的排他性用海活动”。

它包括如下内涵:(1)使用位置的固定性(游动性使用不属于海域使用);(2)使用时间的连续性(即三个月以上);(3)用海活动的排他性;(4)利用对象的特定性(只要利用海域概念中的任何其中一项,都构成海域使用)。

3、海洋功能区划:海洋功能区划是根据海域区位、自然条件、环境条件和开发利用的要求,按照海洋功能标准,将海域划分为不同类型的功能区。

海域使用必须符合海洋功能区划。

(三)海域权属制度1、海域所有权:海域所有权全部属国家所有。

它不同于土地所有权分为国家所有与集体所有两种性质。

海域所有权的特征:所有权主体的唯一性;所有权客体是一个立体空间。

2、海域使用权:我国确立了海域所有权和使用权相分离的原则。

海域使用权的概念,前面以述。

海域使用权最高期限,按照下列用途确定:(1)养殖用海15年;(2)拆船用海20年;(3)旅游、娱乐用海25年;(4)盐业、矿业用海30年;(5)公益事业用海40年;(6)港口、修造船厂等建设工程用海50年。

(四)海域使用的分类:根据国家海洋局《关于印发海籍调查规程的通知》(国海管字[2002]222号)以海域用途为主要依据,海域使用分为9个一级类,25个二级类(见下表)。

海域使用分类体系表四、影响海域估价的因素(一)区位条件海域区位就是海域的空间位置及与其相邻陆地或海域的相互关系。

在海域价值评估中,需分析的区位因素很多,包括区位优势、地理区位、经济区位、交通区位、区域等级、周边地区的自然社会经济发展概况等等。

(二)自然因素为进行海域估价,要通过资料收集(如海岸调查资料、海籍图、海域登记表)和外业调查,获取待估海域的地质地貌、气候、水文、生物条件、海水质量、自然灾害等相关资料,并着重分析影响海域使用方向、收益大小的因素和影响程度,作为评估海域使用价值的基础资料。

(三)社会经济因素海域估价需要考虑到各种社会经济条件对海洋开发利用和利用效益的影响。

社会经济因素包括经济因素、技术因素、人口和城镇因素、文化因素、政治因素以及资源环境的变迁等。

五、宗海价值评估(一)宗海价值的涵义和作用1、宗海的概念:凡被权属界线所封闭的一个用海单元或者虽属同一权属单位但划为不同使用类型的各用海单元,均称为宗海。

2、宗海价值的概念:是指某一宗海在某一估价时点的有偿使用标准和市场供求状况下,海域使用权的评估价值。

宗海价值是针对需要确权或交易的具体海域的估价,因估价目的的不同,可以采用年使用金溢价、多年期使用权出让底价、围填海一次性出让底价等多种形式。

3、宗海价值的作用:具备有个案性、时效性、多功能性、科学与艺术性。

个案性。

宗海价值不同于针对大面积海域类型和级别评估的基准价格,他是以各类各级海域基准价格和沿海地区制定的海域使用金标准为依据,并根据宗海周边环境、相邻陆域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宗海自身特殊的自然条件、生产力水平、使用方式、出让率等实际情况进行的个案估价。

根据估价目的的不同可分有:申请使用权、拍卖、招标、转让、抵押、清产核资、企业改制等等。

时效性。

宗海价值只反映某一估价时点的价格水平,只在一定的时段内发挥其作用。

多功效性。

具有多方面的功效。

它是政府检验使用金标准的合理程度,了解市场发育程度的参考;是使用权人和要求取得海域使用权者交易的参考价格;是为在涉海企业的改制、合资、合作经营活动中确定各方合法权益提供依据。

科学性和艺术性。

海域估价是科学与艺术(经验)的结合。

(二)宗海价值评估的一般要求1、明确估价目的和任务。

针对具体海域,按照委托估价者的目的,由专业估价人员进行估价工作,必须首先明确估价对象、估价目的、估价时点,并编制相应的估价计划。

2、独立客观公正。

宗海价值旨在真实反映估价对象的收益和价格水平,因此必须对资料充分调查取证,切忌主观性、表面性、片面性、随意性,做到估价工作不受任何方面的干扰。

3、多种方法结合、互相验证校核。

尽可能地选择多种估价方法,互相校核、验证,综合确定评估价值。

同时,要对各种估价方法的优缺点有清醒地认识,防止使估价过程变成各种方法的拼凑。

4、撰写估价报告。

估价报告包括:估价对象、估价目的、估价机构和人员、估价方法、技术路线、估价结果以及成果适用范围等。

(三)宗海价值的评估方法1、常见的几种估价方法宗海价值的评估可采用市场比较法、收益法、假设开发法、成本法、基准价格修正法、补偿价格法等估价方法。

但是要根据估价对象的具体情况以及估价目的等区别对待,要选择最适合的估价方法。

除了补偿价格法之外,上述各种方法的估价原理、计算公式与土地及房地产估价基本相似。

这里主要对“补偿价格法”略作介绍。

2、补偿价格法介绍(1)基本原理该方法也属于成本法,是以开发前海域使用权价值和开发后追加费用总和为依据,确定开发后海域价值的一种估价方法。

补偿价格法适用于新开发海洋估价,对于新开发尚难了解收益的滨海旅游、港口航运、修造船等用海均可采用此方法。

采用此方法的主要事项:①当海域使用权已出让给某单位后,该单位为改善海域状况对海域追加了投资,这种使用单位投资引起的海域收益增值,理应由使用单位取得。

海域使用价值不因这样的效益增加而提高;②对追加投资的补偿仅限于为提高海域效益必要的投入,通常是指在海域经营、生产过程中未能消耗,附着于海域较持久发挥作用的规定资产。

(2)估价程序①收集资料。

了解海域开发前的原海域收益和价值。

②测算海域开发维护追加的费用。

测算其追加的费用并分析海域开发的社会必要费用,以及投资发挥效用的年限。

③测算海域开发的合理利润、利息。

④求取宗海价值。

公式:Pe=Peo+D+R+I式中:Pe——开发后海域使用权价值;Peo——开发前海域初始价值;D——海域开发费用;R——海域开发合理利润;I——开发利息。

(四)估价的基本程序从接受估价委托开始到最后出具估价报告并收取估价报酬的全过程的各项具体工作的先后次序,称之为估价的基本程序。

1、获取估价业务(略)2、受理估价委托及明确估价的基本事项(1)明确估价目的。

估价目的由委托人提出。

估价目的一般有:海域使用权出让、转让、海域使用金征收、海域增值金征收、租赁、抵押、资产核定等。

(2)明确估价对象。

主要包括估价对象实物、权益和海域区位状况。

估价对象及范围和内容,应根据估价目的,依据法律法规并征求受委托人认可后综合确定。

估价人员应向委托人提出可由其提供的关于估价对象基本状况的资料(如:区域位置、面积、用途、使用权状况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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