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精)
2011年河南省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拟录取职位考试科目表
附件3
2011年河南省政法干警
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招生考试科目表
2011年河南省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
笔试收费标准
根据《关于公布取消停止征收和调整有关收费项目的通知》(豫政[2008]52号)、《关于调整我省学校招生报名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豫价费字[2000] 145号、豫财预外字[2000]21号、豫教财字[2000]59号)的规定,现将2011年河南省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笔试收费项目及标准公告如下:
1、报名费:15元/每生;
2、考生电子信息采集费:12元/每生;
3、公务员考试费:60元/每生(考试两科,30元/每科);
4、教育入学考试费:12元/每生;
以上合计:99元/每生。
政法干警职位表
10 市司法局
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
3
计划和职位
考试类别 培养院校 培养学历层 培养专业 次 (方向) 报考时的学 历(学位)要 求 本科(含) 以上学历并 取得相应学 位 本科(含) 以上学历并 取得相应学 位 本科(含) 以上学历并 取得相应学 位 本科(含) 以上学历并 取得相应学 位 本科(含) 以上学历并 取得相应学 位 本科(含) 以上学历并 取得相应学 位 本科(含) 以上学历并 取得相应学 位 本科(含) 以上学历并 取得相应学 位 本科(含) 以上学历并 取得相应学 位 本科(含) 以上学历并 取得相应学 位 本科(含) 以上学历并 取得相应学 位 本科(含) 以上学历并 取得相应学 位 报考时专业 要求 招录对象 其他
30000 徐州市
徐州市公安 7局
3 基层民警
7
320004 市
30000 徐州市
徐州市公安 7局
4 基层民警
2
320005 市
30000 徐州市
徐州市公安 7局
5 基层民警
1
320006 市
70000 连云港市
连云港市公 7 安局
1 基层民警
5
320007 市
70000 连云港市
连云港市公 7 安局
A
江苏警官学 本科(第二 院 学士学位) 治安学 刑事科学技 江苏警官学 本科(第二 术专业公安 院 学士学位) 信息化方向
A
A
江苏警官学 本科(第二 院 学士学位) 治安学 刑事科学技 江苏警官学 本科(第二 术专业公安 院 学士学位) 信息化方向
A
本科(含) 以上学历并 取得相应学 位 本科(含) 以上学历并 取得相应学 位 本科(含) 以上学历并 取得相应学 位 本科(含) 以上学历并 取得相应学 位 本科(含) 以上学历并 取得相应学 位 本科(含) 以上学历并 取得相应学 位 本科(含) 以上学历并 取得相应学 位 本科(含) 以上学历并 取得相应学 位 本科(含) 以上学历并 取得相应学 位 本科(含) 以上学历并 取得相应学 位 本科(含) 以上学历并 取得相应学 位 本科(含) 以上学历并 取得相应学 位 本科(含) 以上学历并 取得相应学 位 本科(含) 以上学历并 取得相应学 位
政法干警招录体制改革试点警察院校警务实战技能课程重构研究
区域治理WISDOM EXCHANGE政法干警招录体制改革试点警察院校警务实战技能课程重构研究湖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 张振县摘要:根据大量调研与实践,准确提炼当前监狱警察需要的规避风险、遇险自救、规范使用武力处置突发事件等三项核心警务执法能力。
借鉴国内外先进警务技能执法体系,探索以低伤害武力应用理念为指导,开展体能、技能、战术、法律、心理、安全教学内容研究,构建“六位一体”职业化课程。
通过开展教学内容一体化、授课方式团队化、教学方法多样化、技能考核标准化、人才培养责任化的“五化”教学改革措施,解决传统教学与人才培养目标脱钩的现象,创新人才培养模式,从而提升政法干警人才培养质量,并对当前监狱高风险的执法现状,并提供可借鉴可推广模式。
关键词:低伤害武力应用;警务实战技能;教学改革实践中图分类号:G424.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6-4595(2020)47-0231-0002一、研究概况(一)研究背景为改革和建立政法机关育人、进人和用人机制,从源头上提升政法队伍的综合素质和战斗力。
而面对新的培养对象,新的培养目标,如何设置监狱警察核心能力的警务实战技能课程,课程内容应如何对接当前监狱高风险的执法现状,尤其是如何安全、合法、合理、合情的使用武力手段处置警囚冲突,囚犯冲突等系列突发事件的能力,提升执法的威慑性与监管改造环境。
这是亟解决的难题,同时也是我们作为试点培养单位应该面对与解决的问题。
基于此,我院从2017年开始,以政法干警招录体制改革试点生为对象,开展监狱警察警务实战技能改革,该项目对实现政法生的培养目标与推进基层执法规范,解决目前普遍存在的基层干警执法“不敢用、不会用”的现状,且具有十分现实意义。
(二)问题的提出(1)警务技能教育无行业特色。
由于警察教育形成较晚,发展初期警务技能教学没有可借鉴的成熟经验,只能以普通院校的体育模式和部队的军事体育作为参照系。
经过不断地实践摸索,公安类警察院校的警务技能训练有了长足进步。
2011政法干警
男 男 男 女 女 男 女 女 女 男 女 男 女 男 女 男 男 女 男 女 女 男 女 女 女 女 女 男 女 男 女 男
郑州市公安局基层单位 郑州市公安局基层单位 郑州市公安局基层单位 郑州市公安局基层单位 郑州市公安局基层单位 郑州市公安局基层单位 郑州市公安局基层单位 郑州市公安局基层单位 郑州市公安局基层单位 郑州市公安局基层单位 郑州市公安局基层单位 郑州市公安局基层单位 郑州市公安局基层单位 郑州市公安局基层单位 郑州市公安局基层单位 郑州市公安局基层单位 郑州市公安局基层单位 郑州市公安局基层单位 郑州市公安局基层单位 郑州市公安局基层单位 郑州市公安局基层单位 郑州市公安局基层单位 郑州市公安局基层单位 郑州市公安局基层单位 郑州市公安局基层单位 郑州市公安局基层单位 郑州市公安局基层单位 郑州市公安局基层单位 郑州市公安局基层单位 郑州市公安局基层单位 郑州市公安局基层单位 郑州市公安局基层单位 郑州市公安局基层单位 郑州市公安局基层单位 郑州市公安局基层单位 郑州市公安局基层单位 郑州市公安局基层单位 郑州市公安局基层单位 郑州市公安局基层单位 郑州市公安局基层单位 郑州市公安局基层单位 郑州市公安局基层单位 郑州市公安局基层单位 郑州市公安局基层单位 郑州市公安局基层单位 郑州市公安局基层单位 郑州市公安局基层单位
女 男 男 男 女 女 女 女 女 男 女 女 女 女 女 男 女 女 男 女 女 男 女 女 男 女 男 男 女 女 女 女 女 女 男 男 女 女 男 女 女 女 男 男 女 男 女
专升本 专升本 专升本 专升本 专升本 专升本 专升本 专升本 专升本 专升本 专升本 专升本 专升本 专升本 专升本 专升本 专升本 专升本 专升本 专升本 专升本 专升本 专升本 专升本 专升本 专升本 专升本 专升本 专升本 专升本 专升本 专升本 专升本 专升本 专升本 专升本 专升本 专升本 专升本 专升本 专升本 专升本 专升本 专升本 专升本 专升本 专升本
拟录用和进入复试人员名单
蒙古族 女 满族 满族 汉族 汉族 满族 男 女 女 男 女
2011年辽宁省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招考(招生)法院、检察院系统拟录用和进入复试人员名单
序号 姓名 准考证号 民族 满族 满族 性 别 男 女 报考职位 辽宁省桓仁满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审判业 务(二)_硕士班_应届毕业生 辽宁省宽甸满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审判业 务(一)_二学位班_应届毕业生 辽宁省宽甸满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审判业 务(一)_二学位班_应届毕业生 辽宁省宽甸满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审判业 务(二)_硕士班_应届毕业生 辽宁省宽甸满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审判业 务(二)_硕士班_应届毕业生 辽宁省宽甸满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审判业 务(二)_硕士班_应届毕业生 辽宁省阜新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审判 业务(一)_二学位班_应届毕业生 辽宁省阜新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审判 业务(一)_二学位班_应届毕业生 辽宁省阜新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审判 业务(二)_硕士班_应届毕业生 辽宁省阜新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审判 业务(二)_硕士班_应届毕业生 辽宁省阜新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审判 业务(二)_硕士班_应届毕业生 辽宁省阜新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审判 业务(二)_硕士班_应届毕业生 招考 面试 笔试加权 计划 比例 成绩 2 2 2 2 2 2 2 2 2 2 2 2 3 3 3 4 2 2 4 4 4 2 2 4 4 4 4 2 2 2 46.29 74.38 68.54 54.5 52.03 56.13 68.07 66.42 54.97 49.83 49.73 47.33 67.48 68.99 67.13 面试 成绩 86.2 83.4 88.8 86.2 83.8 78.4 82.4 83 85 84.2 80.2 80.6 89.2 85 86.6 最后总成 排名 绩 66.25 78.89 78.67 70.35 67.92 67.27 75.24 74.71 69.99 67.02 64.97 63.97 78.34 77.00 76.87 3 1 2 1 2 3 1 2 1 2 3 4 1 2 3 体检情况 通过 通过 通过 通过 通过 通过 通过 通过 通过 通过 通过 通过 通过 通过 通过 考察情况 通过 通过 通过 通过 通过 通过 通过 通过 通过 通过 通过 通过 通过 通过 通过 备注
江苏省2011年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班招录计划和职位
5A
1A
1A
5A
1A
1A
6A
1A
5A
1A 1A 1A 1A
320060 县
72100
10 县司法局
4
1A
320061 县
72100
10 县司法局
5
1A
320062 县
72300
10 县司法局
1
1A
320063 县
72300
10 县司法局
2
1A
320064 县
72300
10 县司法局
3
1A
320065 县
1A
江苏警官 本科(第二 治安学 学院 学士学位) 刑事科学 江苏警官 本科(第二 技术专业 学院 学士学位) 公安信息 化方向 江苏警官 本科(第二 治安学 学院 学士学位)
320006 市
连云 70000 港市
连云港市公 7 安局
1 基层民警
5A
320007 市
70000
连云 港市
7
连云港市公 安局
80000
淮安 市
7
淮安市公安 局
5 基层民警
1A
江苏警官 本科(第二 治安学 学院 学士学位) 刑事科学 本科(第 江苏警官 技术专业 二学士学 学院 公安信息 位) 化方向 刑事科学 本科(第 江苏警官 技术专业 二学士学 学院 公安信息 位) 化方向 本科(第 江苏警官 二学士学 治安学 学院 位) 本科(第 江苏警官 二学士学 治安学 学院 位) 刑事科学 江苏警官 本科(第二 技术专业 学院 学士学位) 公安信息 化方向 江苏警官 本科(第二 治安学 学院 学士学位) 刑事科学 江苏警官 本科(第二 技术专业 学院 学士学位) 公安信息 化方向 刑事科学 江苏警官 本科(第二 技术专业 学院 学士学位) 公安信息 化方向 江苏警官 本科(第二 治安学 学院 学士学位)
2011政法干警附件1招录计划1
2011年河南省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拟录取职位计划表
2011年河南省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拟录取职位计划表
2011年河南省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拟录取职位计划表
安
系
统
2011年河南省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拟录取职位计划表
2011年河南省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拟录取职位计划表
2011年河南省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拟录取职位计划表
2011年河南省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拟录取职位计划表。
江西省2011年政法干警面试名单
民警 民警 民警 民警 民警 民警 民警 民警 民警 民警 民警 民警 民警 民警 民警 民警 民警 民警 民警 民警 民警 民警 民警 民警 民警 民警 民警 民警 民警 民警 民警 民警 民警 民警 民警 民警 民警 民警 民警 民警 民警 民警 民警 民警 民警 民警 民警 民警 民警 民警 民警 民警 民警 民警 民警 民警
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
陈述 陈晶 廖城茂 郭茂荣 王先平 沈毅 周永军 谭志华 高翔 邓健平 黄强强 舒诗明 康晋龙 袁锦超 肖立 谢伟 刘成 刘斌 周诗强 李伟 刘俊之 刘学杨 廖海明 张启 庄志雄 程智鑫 刘程 陈志伟 周仁武 翁霖 刘刚 谢威 黄鑫 杨亮 杨洋 孙懿 叶玉娟 夏丽芳 林雅舟 李强 赖慧聪 孙士伟 何非凡 刘展鹏 赖庆 金荣南 曾之钰 鲁方良 蓝丽娟 程菲 梁燕玲 彭敏敏 王春艳 向艳 钟城宗 朱声波
2100102043053 2100102043053 2100102043053 2100102043053 2100102043054 2100102043054 2100102043054 2100102043054 2100102043054 2100102043054 2100102043055 2100102043055 2100102043055 2100102043056 2100102043056 2100102043056 2100102043057 2100102043057 2100102043057 2100103043002 2100103043002 2100103043002 2100103043003 2100103043003 2100103043003 2100103043004 2100103043004 2100103043004 2100103043005 2100103043005 2100103043005 2100103043006 2100103043006 2100103043006 2100103043007 2100103043007 2100103043007 2100103043008 2100103043008 2100103043008 2100103043011 2100103043011 2100103043011 2100103043012 2100103043012 2100103043012 2100103043013 2100103043013 2100103043013 2100103043015 2100103043015 2100103043015 2100103043016 2100103043016 2100103043016 2100103043017
2011政法干警
总成绩 143.23 146.32 142.39 153.67 151.71 148.28 145.98 144.08 141.85 141.29 144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09 141.00 153.50 145.58 147.02 136.91 132.28 138.07 145.57 152.18 143.83 145.81 136.46 149.00 138.72 142.10 143.98 143.32 140.70 140.66 151.83
江西省2011年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拟录取或拟推荐复试人员名单 江西省2011年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拟录取或拟推荐复试人员名单 2011
部门名称 南昌市公安局 南昌市公安局 南昌市公安局 南昌市公安局 南昌市公安局 南昌市公安局 南昌市公安局 南昌市公安局 南昌市公安局 南昌市公安局 南昌市公安局 南昌市公安局 南昌市公安局 南昌市公安局 南昌市公安局 南昌市公安局 南昌市公安局 南昌市公安局 南昌市公安局 南昌市公安局 于都县公安局 于都县公安局 上犹县公安局 南康市公安局 龙南县公安局 龙南县公安局 龙南县公安局 龙南县公安局 龙南县公安局 龙南县公安局 职位代码 1000100033001 1000100033001 1000100033001 1000100033002 1000100033003 1000100033005 1000100033006 1000100033007 1000100033010 1000100033011 1000100033012 1000100033013 1000100033014 1000100033015 1000100033016 1000100033017 1000100033018 1000103033004 1000103033008 1000103033009 2100101043040 2100101043040 2100102043019 2100102043022 2100102043027 2100102043027 2100102043028 2100102043028 2100102043029 2100102043030 准考证号 40101042903 40101042904 40123133007 30201030814 30201041113 30201032713 30201023109 30201031122 30201031327 30201042028 30201041624 30201022121 30201032318 30225150714 30201021305 30201021427 30201041612 30221100924 30221103510 30223132213 30121110627 30121110629 30221102711 30221100726 30221103020 30202051018 30201041730 30205081417 30221101819 30221101007 姓名 甘惠奇 李希 余佳俊 万启洪 熊俊文 廖志孟 杨松 胡由全 满佳昆 刘海波 徐晓峰 邓文武 蒋庄浩 杨坚 邓兴仁 肖翔 黄帅 陈晶 廖城茂 沈毅 舒诗明 黄强强 谢伟 周诗强 刘学杨 廖海明 谢威 陈志伟 孙懿 叶玉娟 性别 男 女 男 男 男 男 男 男 男 男 男 男 男 男 男 男 男 男 男 男 男 男 男 男 男 男 男 男 男 女 毕业院校 南昌大学(江西警察 学院校区) 中国劳动关系学院 上海政法学院 北京工业大学耿丹学 院 武汉工程大学 赣南师范学院 大连大学 江西师范大学科学技 术学院 郑州轻工业学院 南昌大学(江西警察 学院校区)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金 城学院 南昌航空大学 太原理工大学 烟台大学 南昌大学 南昌大学科学技术学 院 青岛理工大学 西南政法大学 江西科技师范学院 江西师范大学 赣南师院 江西省宁都中学 赣南师范学院 赣南师范学院 江西警察学院 九江职业技术学院 江西警察学院 江西应用技术职业学 院 赣南师范学院 江西警察学院 笔试成 绩 59.52 57.58 57.99 63.98 69.90 64.09 68.75 70.46 69.94 71.05 68.43 64.08 67.23 67.18 61.34 65.04 67.51 60.26 66.75 62.24 60.07 62.48 64.89 68.98 65.63 63.11 65.91 67.87 43.68 68.51 面试成 绩 81.48 83.18 81.41 86.16 84.57 80.22 81.37 79.58 80.80 82.22 81.18 82.77 82.41 82.56 83.53 84.03 82.10 80.86 69.41 83.09 78.53 74.74 78.14 79.30 80.88 77.52 79.47 77.17 75.41 80.39 总成绩 141.00 140.76 139.40 150.14 154.47 144.31 150.12 150.04 150.74 153.27 149.61 146.85 149.64 149.74 144.87 149.07 149.61 141.12 136.16 145.33 138.60 137.22 143.03 148.28 146.51 140.63 145.38 145.04 119.09 148.90 备注 拟推荐 复试 拟推荐 复试 拟推荐 复试 拟录取 拟录取 拟录取 拟录取 拟录取 拟录取 拟录取 拟录取 拟录取 拟录取 拟录取 拟录取 拟录取 拟录取 拟录取 拟录取 拟录取 拟录取 拟录取 拟录取 拟录取 拟录取 拟录取 拟录取 拟录取 拟录取 拟录取
附:四川省检察系统2011年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班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3
屏山县检察院(宜宾市)助理检察员
94921502
1
陈冰洋
9492511402914
72.67
1
屏山县检察院(宜宾市)助理检察员
94921502
1
田书岑
9492511402916
72.33
2
屏山县检察院(宜宾市)助理检察员
94921502
1
余馥君
9492511402827
71.25
3
马尔康县检察院(阿坝州)助理检察员
94921404
2
李冬梅
9492511302224
66.83
6
岳池县检察院(广安市)侦查员
94921406
1
贺鹏
9492511302516
74.88
1
岳池县检察院(广安市)侦查员
94921406
1
黄强
9492511302517
64.41
2
岳池县检察院(广安市)侦查员
94921406
1
李衡
9492511302513
46.75
1
阿坝县检察院(阿坝州)藏汉翻译
94921707
1
塔措
9492511603119
45.54
2
红原县检察院(阿坝州)助理检察员
94921708
2
王德彦
9492511603126
68.96
1
红原县检察院(阿坝州)助理检察员
94921708
2
纳么措
9492511603122
65.42
2
红原县检察院(阿坝州)助理检察员
94921705
2011年辽宁省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招考(招生)法院、检察院系统进入资格审查人员名单
序号 157 104 108 112 106 110 155 姓名 李鑫 曹明 于林 于苹 刘洋 准考证号 民 族 性 别 男 女 男 女 女 男 男 报考职位 丹东宽甸县检察院检察业务(二)_二学位 班_四个计划 辽宁省岫岩满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审判业务 (三)_二学位班_四个计划 辽宁省宽甸满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审判业务 (三)_二学位班_四个计划 辽宁省阜新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审判业 务(三)_二学位班_四个计划 辽宁省新宾满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审判业务 (三)_二学位班_四个计划 辽宁省北镇市人民法院审判业务(三)_二 学位班_四个计划 铁岭西丰县检察院检察业务(二)_二学位 班_四个计划 报考院校 报考志愿 行测 成绩 51 51.1 52 41.9 55 44.2 43.8 51.9 申论 成绩 62 63 68 62 65.5 51.5 58 66.5 民法成绩 116.5 115 110 106 86 91 78.5 101 专综1成 专综2 笔试加 招考计 面试比 排名 绩 成绩 权总分 例 划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67.08 66.86 66.67 61.31 58.79 54.26 51.62 58.6 1 1 1 1 1 1 1 2 2 2 2 2 2 2 1 1 1 1 1 1 1
祖德琨 9502210800726 汉 邱江 9492210801603 汉
1
9492210900213 汉 9502210700314 满 9502210901310 汉 9502210600411 汉 9502210701012 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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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大学 法学二学位 辽宁大学 法学二学位 辽宁大学 法学二学位 辽宁大学 法学二学位 辽宁大学 法学二学位 辽宁大学 法学二学位 辽宁大学 法学二学位
2011年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培养计划表(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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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中共中央转发<中央政法委员会关于深化司法体制和⼯作机制改⾰若⼲问题的意见>的通知》(中发[2008]19号)精神,为加强政法⼲部队伍建设,完善政法⼲警招录培养体制,在2008年初步试点的基础上,深⼊推进2009年的改⾰试点⼯作,制定本⽅案。
⼀、关于试点⼯作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试点⼯作的指导思想是:⾼举中国特⾊社会主义伟⼤旗帜,围绕加强政法⼯作和政法⼲部队伍建设的⼤局,以造就政治业务素质⾼、实战能⼒强的应⽤型、复合型政法⼈才为⽬标,重点从部队退役⼠兵和普通⾼校毕业⽣中选拔优秀⼈才,为基层政法机关特别是中西部和其他经济⽋发达地区县(市)级以下基层政法机关提供⼈才保障和智⼒⽀持。
试点⼯作的原则是:(⼀)招录有序。
试点⼯作要在组织、编制、财政、教育、民政、⼈⼒资源社会保障和政法部门统⼀协调下进⾏。
认真落实编制,研究制定招录计划,精⼼组织好报名、资格审查、考试和录⽤,以及学⽣在校学习、管理、毕业定向上岗等项⼯作。
(⼆)公开公正。
各有关部门在制定试点⼯作相关政策时,要坚持充分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保符合报考条件的⼈员平等竞争,确保有利于各部门的相互监督。
(三)统考择优。
试点采取教育⼊学考试和公务员考试⼀并统考的⽅式,由公务员主管部门会同教育部门组织,择优录取。
(四)定向培养。
试点班⼀律采取定向培养⽅式,报考即定向、定单位,学⽣毕业⼀律按⼊学时确定的定向单位到中西部和其他经济⽋发达地区县(市)级以下政法机关⼯作,服务⼀定年限后⽅可交流。
(五)严格管理。
各相关部门、政法院校应按照试点⼯作⽅案,严格管理,严肃纪律,确保培养学⽣的政治业务素质。
要完善相关制约措施,严格定向培养纪律,单位和个⼈不得擅⾃变更定向单位。
⼆、关于试点班办学层次、学制、专业设置及培养模式(⼀)专科教育通过注重实战的政法⾼等职业教育模式,主要⾯向中西部和其他经济⽋发达地区县(市)级以下基层法院、公安和司法⾏政机关,培养政治素质⾼、实战能⼒强的政法应⽤型⼈才。
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下公安教育若干问题探讨
根 据 中央 司 法体 制 改 革 的 总 体部 署 ,20 年 1 个 部 委联 合 下 08 1
务方面 的教学、实训内容。在培 养模式上 ,以政法业务综合素 质
培 养 为 基 础 , 以职 业 精 神 、 基 本
发了 《 关于印发 ( 08 20 年政法 院
校 招 录 培 养 体 制 改 革 试 点 工作 实
教 育 论坛 lJYL T J u NN A A o U
■ 文 / 娜 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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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 法千 警 招暴 t 养 伸 铜 言 I 公安教肓若千向题捻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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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 法 干 警 招 录 培 养体 制
能力强 的应用 型、复合 型政 法人 才。与 此培 养 目标相 一致 ,《 通
知 》明 确 要 求 ,改 革 试 点班 在 专 业 和 课 程 设 置 上 ,应 突 出政 法 实
代社会 的不断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展 ,社会 形势愈
加 复 杂 、多 变 ,尤 其 是 当今 的 我 国正 处于 社 会 转 型 时 期 ,各 种 利
正是应用型人才所要求的核心能 力。因此 ,政法干警招 录培养体
制 改 革 下 的 公 安 教 育 无 疑 是 要 培 养 “ 用 型人 才 ” 应 ,而非 培 养只 瞳 得 执 法 操 作 技 能 的执 法 “ 匠 ” 工 ,
业能 力为核心 ,重 点培养他们的 实战能力和执法能 力,从 而使其 在实 际参加 工作后能很快地从事
的公 安本、专 科教育 ,招录培养 体制改革后 的公安教育在招生对 象 、毕业去 向、教育性 质等方面 都有很大不 同。在招录对象方面,
各项 公安事务 ,减 少磨合期和适
I 。 立期
法 一 线 从 事 执 法 实 践 工 作 而 非 专
2011年山东省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班公务员招考(招生)基层公安机关职位表
刑事科学技术职位 治安学职位
2 1 1 1 1 1 1 1 1 1 1 1 1 1 1
1、全日制普通高校2011年应届毕业生;2、《公告》所列 符合报考条件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 1、全日制普通高校2011年应届毕业生;2、《公告》所列 符合报考条件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 1、全日制普通高校2011年应届毕业生;2、《公告》所列 符合报考条件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 1、全日制普通高校2011年应届毕业生;2、《公告》所列 符合报考条件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 1、全日制普通高校2011年应届毕业生;2、《公告》所列 符合报考条件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 专门项目毕业生 1、全日制普通高校2011年应届毕业生;2、《公告》所列 符合报考条件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 专门项目毕业生 1、全日制普通高校2011年应届毕业生;2、《公告》所列 符合报考条件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 专门项目毕业生 1、全日制普通高校2011年应届毕业生;2、《公告》所列 符合报考条件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 1、全日制普通高校2011年应届毕业生;2、《公告》所列 符合报考条件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 1、全日制普通高校2011年应届毕业生;2、《公告》所列 符合报考条件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 1、全日制普通高校2011年应届毕业生;2、《公告》所列 符合报考条件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 1、全日制普通高校2011年应届毕业生;2、《公告》所列 符合报考条件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
本科及以上 本科及以上 本科及以上 本科及以上 本科及以上 本科及以上 本科及以上 本科及以上 本科及以上 本科及以上 本科及以上 本科及以上 本科及以上 本科及以上 本科及以上
学士及以上 学士及以上 学士及以上 学士及以上 学士及以上 学士及以上 学士及以上 学士及以上 学士及以上 学士及以上 学士及以上 学士及以上 学士及以上 学士及以上 学士及以上
山东省2011年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班招考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1
1
孙志明
刑事科学技术职位
1
2
刘峰
刑事科学技术职位
1
3
渠冠楠
治安学职位
1
1
陈侨
治安学职位
1
2
刘强
治安学职位
1
3
韩建学
侦查学职位
1
1
郭朋静
侦查学职位
1
2
赵娜
侦查学职位
1
3
李滕
刑事科学技术职位
2
1
薛钊
刑事科学技术职位
2
2
李浩
刑事科学技术职位
2
3
刘鹏
刑事科学技术职位
2
4
徐思强
刑事科学技术职位
2
5
陶旋
刑事科学技术职位
单
职位名称
治安学职位 治安学职位 治安学职位 治安学职位 治安学职位 治安学职位 侦查学职位 侦查学职位 侦查学职位 侦查学职位 侦查学职位 侦查学职位 刑事科学技术职位 刑事科学技术职位 刑事科学技术职位 治安学职位 治安学职位 治安学职位 治安学职位 治安学职位 治安学职位 侦查学职位 侦查学职位 侦查学职位 侦查学职位 侦查学职位 侦查学职位 刑事科学技术职位 刑事科学技术职位 刑事科学技术职位 治安学职位 治安学职位 治安学职位 治安学职位 治安学职位
1
3
盛宝国
治安学职位
1
1
贾仲星
治安学职位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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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大纲
治安学职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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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安崇冠
刑事科学技术职位
1
1
李芳
刑事科学技术职位
1
2
陈金凤
刑事科学技术职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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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11年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西、四川、重庆、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政法委、组织部、编办,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教育厅(教委、局)、公安厅(局)、司法厅(局)、财政(务)厅(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人事、劳动保障)厅(局)、公务员局:《2011年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已经中央领导同志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为切实做好改革试点工作,建立健全常态化的改革运行机制,现提出以下意见:一、进一步明确职责分工。
各试点省(区、市)有关部门要切实贯彻《关于规范使用新增政法专项编制严把政法机关进人关的通知》(政法〔2009〕45号)和《关于研究提出2011年政法干警招录培养计划的通知》(政法〔2011〕5号)精神,进一步明确职责分工,加强部门间的协调配合,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充分发挥职能部门作用。
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公务员招考工作,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和流程,确保按计划、时间进度要求完成招考任务,省级教育主管部门负责教育考试相关工作,省级政法各机关和有关部门积极协助。
省级党委政法委主要负责总体协调,确保各职能部门沟通顺畅、各工作环节衔接有序,并加强对改革试点各个环节的监督,同时会同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政法机关指导本地试点院校学生培养工作,协助试点院校建设实习基地等事宜,确保定向政策落实到位。
二、切实加强对试点工作的指导协调。
中央政法委在牵头制定招录培养计划的同时,积极协调各有关部门及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进一步加强对各地招考工作的指导和督促,协助做好有关数据的上报工作。
教育部负责教育考试出题和阅卷工作,并协调有关招生学校根据各试点省(区、市)公务员主管部门上报的拟录取人员名单,按照培养计划组织学生入校和教育培养。
中央政法各机关负责指导各省级政法机关提出年度招录培养计划,指导相关政法院校落实培养方案,督促落实定向政策等。
其他参与招录培养工作的中央各有关部门各司其职,明确责任,做好相关工作领域的政策指导、情况掌握和督办协调。
三、严格试点工作纪律。
改革试点招录的前些批次学生陆续毕业走上定向工作岗位,各试点省级党委政法委、省级政法机关和相关部门要会同试点院校,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高度负责的态度,坚决落实好定向政策,确保合格的毕业生到原定向岗位报到。
对于在校培养不合格的,一律不得办理公务员录用手续。
对于违约不到定向岗位报到的,要依协议严肃处理;对于违反定向政策,擅自将试点班毕业学生异地安置和使用的,要严肃追究当事人责任并坚决予以纠正。
同时,各地一定要建立健全纪律监督机制,采取有力措施,严肃查处试点招录中的违法、违纪行为,坚决杜绝徇私舞弊。
因工作重大失误并造成不良影响的,在严肃查处责任人的同时,要坚决追究相关领导人的责任。
试点工作情况,请及时报告中央主管部门。
中央政法委中央组织部中央编办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教育部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2011年6月14日2011年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根据《中共中央转发〈中央政法委员会关于深化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若干问题的意见〉的通知》(中发〔2008〕19号)精神,为完善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加强政法干部队伍建设,深入推进2011年招录培养试点工作,在认真总结三年试点经验基础上,特制定本方案。
一、招录培养试点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招录培养试点工作的指导思想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围绕加强政法工作和政法干部队伍建设的大局,以造就政治业务素质高、实战能力强的应用型、复合型政法人才为目标,重点从部队退役士兵和普通高校毕业生中选拔优秀人才,为基层政法机关特别是中西部和其他经济欠发达地区县(市)级以下基层政法机关提供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
招录培养试点工作的原则是:(一)招录有序。
招录培养试点工作要在组织、编制、教育、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和政法部门统一协调下进行。
认真落实编制,研究制定招录计划,精心组织好报名、资格审查、考试和录用,以及学生在校学习、管理、毕业定向上岗等项工作。
(二)公开公正。
各有关部门在制定招录培养试点工作相关政策时,要坚持充分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保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平等竞争,确保有利于各方面的监督。
(三)统考择优。
招录培养试点采取教育入学考试和公务员考试一并统考的方式,由公务员主管部门会同教育部门组织,择优录取。
(四)定向培养。
报考即定向、定单位,学生毕业一律按入学时确定的定向单位到中西部和其他经济欠发达地区县(市)级以下政法机关工作,服务一定年限后方可交流。
(五)严格管理。
各相关部门、政法院校应按照招录培养试点工作方案,严格管理,严肃纪律,确保培养学生的素质。
要完善相关制约措施,严格定向培养纪律,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变更定向单位。
二、办学层次、学制、专业设置及培养模式(一)专科教育通过注重实战的政法高等职业教育模式,主要面向中西部和其他经济欠发达地区县(市)级以下基层法院(定向招录的“双语”岗位)、公安和司法行政机关,培养政治素质高、实战能力强的政法应用型人才。
采取高中及以上学历起点的专科教育,学制两年,其中到基层政法机关实习不少于半年。
对符合毕业条件的学生颁发专科毕业证书。
专业设置由教育部商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司法部及相关院校确定。
(二)本科教育通过专科及以上学历起点本科和第二学士学位教育,主要面向中西部和其他经济欠发达地区县(市)级以下政法机关,培养本科层次的应用型、复合型政法人才。
采取专科及以上学历起点本科和第二学士学位教育模式,学制两年,其中到基层政法机关实习不少于半年。
完成规定学业的学生,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颁发本科毕业证书和授予学士学位。
专业设置由教育部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及相关院校确定。
(三)研究生教育通过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主要为中西部和其他经济欠发达地区政法机关培养研究生层次的政法人才。
采取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培养模式,以法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为起点,学制两年,在完成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要求的基础上,重点加强知识应用和职业技能的训练。
在校期间安排一年的理论教学、一年的实践教学,其中,半年时间到实务部门实习。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课程考试合格且论文答辩通过者,颁发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并授予法律硕士专业学位。
定向到中西部和其他经济欠发达地区县(市)级以下法院、检察院的各学历层次的试点班学生,在校期间参加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实行单独的取得资格政策。
试点班在专业和课程设置上,应突出政法实务方面的教学、实训内容。
在培养模式上,以政法业务综合素质培养为基础,以职业精神、基本技能和专业能力教育培养为核心,探索教、学、练、战一体化的教学模式。
三、委托培养试点院校、招录数量和培养方向2011年试点计划招录培养13037人,面向普通高校毕业生招录11158人,面向退役士兵招录1879人。
其中,法院系统782 人,检察系统460人,公安系统9912人,司法行政系统1883人;共招收硕士研究生513人,本科生(含第二学士学位、专科及以上学历起点本科)7360人,专科生5164人。
承担培养任务的院校为中国政法大学、中国人民公安大学等院校。
定向培养方向为中西部地区和其他经济欠发达地区县(市)级政法机关。
各地实际招录人数,不超过经各试点省级编办审核同意后上报的招录计划数。
四、招录对象及条件(一)招录对象: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包括公安现役部队)25周岁以下(大专以上学历退役士兵和定向藏区的,可放宽至27周岁)符合报考条件的退役士兵,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
各地应拿出招录计划的10%,专门用于招录“四项目”(即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工作、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列入专门计划的“四项目”人员,不再实行加分政策。
法院系统专科“双语”试点班,主要从当地具有一定少数民族语言能力的退役士兵、应届高中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力的优秀青年、村干部中招录。
其他专科及以上学历层次试点班,从退役士兵和应届高校毕业生中招录;其中,对西部少数民族自治地区及其他享受西部大开发政策的少数民族自治地区,各试点省(区、市)可根据当地实际情况,依法采取放宽报名资格条件等措施,加大招录当地通晓少数民族语言的生源或招录曾在当地服役的退役士兵的力度,以保障学员毕业后可以安心到定向单位工作。
应届高校毕业生报考试点班,各地在设置招录职位资格条件时,不应有歧视性的限制。
除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特殊岗位外,报考时一般不做专业限制。
对中、西部一些“老、少、边、穷”和条件特别艰苦的地区,可适当放宽开考比例,合理设置职位资格条件,切实解决这些地方基层政法岗位“招不到”和“留不住”的问题。
(二)招录基本条件:符合报考公务员的基本条件;符合教育部规定的报考相应学历学位教育考试的基本条件;报考人民警察职位的,还应符合人民警察招录条件。
报考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须具有国民教育序列法学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
报考第二学士学位试点班的,须具有国民教育序列本科学历。
报考专科及以上学历起点本科试点班的,须具有国民教育序列专科及以上学历。
报考专科试点班的,须高中及以上学历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
报考双语试点班的,还应具备运用相应民族语言的能力。
除上述条件外,报考人员还应符合职位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五、招录程序(一)确定招录计划。
招录计划主要包括:招录单位名称、招录资格条件、招录数量、招录培养院校、招录专业等内容。
各试点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按照本方案所附培养计划表确定的专业、数量等制定招录计划。
各试点省级编办要根据审核同意的招录计划落实试点所需政法专项编制,任何单位、部门不得将用于试点招录的政法专项编制挪作他用。
(二)发布招考公告与报名。
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负责制定此次招考的新闻通稿。
招考公告和招生公告由试点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和教育部门分别制定并向社会发布。
各试点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报名与资格审查工作,并于9月5日前将报名库通过“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工作专网”(网址:或,以下简称“招录工作专网”)报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
报名信息应严格按照《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考生信息标准》(以下简称《信息标准》,见附件3)进行采集。
(三)笔试。
笔试包括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和教育入学考试。
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