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热电公司2×25MW燃煤机组拆除施工方案【精编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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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热电公司2×25MW燃煤机组拆除施工方案【精

编版】

武汉高新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2×25MW燃煤机组拆除施工方案

安全生产部编制

二〇一六年十月

目录

第一章工程概况

第二章施工组织措施

第三章拆除方案和关键技术解决方案

第四章施工进度计划及保证措施

第五章施工机具投入计划

第六章施工劳动力投入计划

第七章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方案及环境保护方案

第八章现场平面布置

第一章工程概况

一.工程简介

武汉高新热电有限责任公司(简称高新热电)于1998年成立,是为改善国家级开发区-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的投资环境,逐步取代周边地区的工业用小锅炉而建设的热电联产项目,被列为湖北省和武汉市重点工程,除了供电以外,主要对开发区内众多高新技术企业提供工业用蒸汽,是东湖高新区发展及招商引资的重点配套工程。工程总投资为3.3亿元人民币,装机总规

模为2

×25MW,即2台130t/h燃煤锅炉,2台25MW汽轮发电机组。工程分两期建设,一期工程于2000年7月投产,二期工程于2002年10月投产。设计供汽能力120t/h,供汽压力0.8-1.3MPa,蒸汽温度300℃,现年供电量可达2.6亿度,年供热量可达50万吨。为满足开发区日益增加的供热需求,2012年7月,将2#抽凝机通流改造为18MW的背压机,供汽能力提升至154t/h。

高新热电地处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中国·光谷”核心区域关东、关南科技工业园内,为提升园区内生活品质,按武汉市实施“冬暖夏凉”工程要求,对园区内的企业、办公楼和7个居民小区实行集中供热,实现冷、暖气及热水的“三联供”。经过多年经营,已建成供热主管网约50千米,基本覆盖东湖高新区现有建成区域,现已发展热用户70多家,年供热量近40万吨。

高新热电公司投产15年以来,累计关停51台相对分散的工业燃煤小锅炉,合计吨位80t/h,累计对外供热950万GJ,累计节约标煤19万吨,减排二氧化硫5300吨,减排灰渣5.4万吨,减少二氧化碳48万吨,其中仅二氧化碳的减排作用就相当于种植了150公顷生长茂密的森林或种活1850万多棵大树。

高新热电公司环保设施投运以来大气污染物排放能达到GB13223-2003标准要求,2014年7月1日国家环保部执行GB13223-2011新标准要求后,由于高新热电公司无建设场地和经营亏损等原因,没有建设脱硝设施,未对除尘设施进行改造,氮氧化物和烟尘不能达标排放。

随着东湖开发区的快速发展,高新热电燃煤机组的供热能力已无法满足园区迅猛增长的供热需求;同时座落在武汉市三环以内,地处东湖开发区核心区域的燃煤机组,已很难适应新的环保排放要求。面对两型社会、可持续发展的使命,面对保障开发区供热的重任,高新热电未雨绸缪,早在2007年就开始谋划建设新的热源,经过缜密调研,决策者做出了一个十分大胆的规划:选择清洁能源天然气来满足供热需要,建设燃气发电机组。

2011年6月,湖北能源集团对高新热电实现增资控股、东湖开发区也增资支持,共同维持了高新热电供热生产不中断,完成了燃机项目的核准;2013年3月,由湖北能源控股,东湖开发区参股出资成立了湖北能源东湖燃机热电有限公司,负责燃机项目的建设和运营管理工作。

2013年12月26日,东湖燃机热电联产项目在光谷腹地东湖开发区关南工业园正式开工建设。项目选用两套9E型燃气-蒸汽联合循环热电联产机组,燃料采用西气东送的清洁能源天然气,机组总容量为2×185MW,最大供热能力290t/h,年发电量15亿kWh,工程投资12.68亿元。2015年12月22日,第一台套燃气-蒸汽联合循环机组通过72+24小时试运,正式投入商业运行。第二台套燃气-蒸汽联合循环机组已于2016年5月完成内部安装和调试工作,因东湖开发区负责建设的220KV出线管廊一直未建成,第二套机组不能上网,无法投运。

燃气-蒸汽联合循环机组实现正常对外供热后,高新热电2台燃煤机组于2015年12月24日20:38全部停止运行。根据湖北能源集团公司和上级各主管部门的要求,高新热电公司将停运后的燃煤机组110KV出线开关进行了拆除、对汽轮机进汽总阀进行了拆除、对环保设施进行了烟道封堵等措施。

1.工程名称:高新热电公司2×25MW燃煤机组拆除项目。

2.工程地点: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南工业园关南四路1号。

3.工程内容: 2台燃煤机组拆除,其中保护性拆除2台主变压器和2台汽轮机,其它设备部件非保护性拆除。

4.工程工期:90日历天。

5.招标代理:

6.施工单位:

二.工程拆除应符合的有关规定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3.《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4.《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安全法》

5.《中华人民共和国化工行业标准》(HG/T 2387-2007)

6.《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7.《建筑拆除工程安全技术规范》(JGJ147-2004)

三.编制依据

1.高新热电公司厂区设备及建筑物图纸及本工程的招标文件。

2.国家的有关法律。

3.国家行业技术标准及管理规定。

4.质量体系文件。

5.对施工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现场勘察和所获取的有关所需的资料。

第二章施工组织措施

一、组织机构

1.本工程由施工单位组建拆除工程项目经理部,进行该工程的施工管理工作。

2.组织机构图

二、项目部管理职责

1. 项目经理

(1)项目经理是施工单位法人在项目上的授权代理,代表公司履行与业主的合同。

(2)领导项目部全面管理工作;是项目质量、安全的第一责任人。

(3)负责与顾客的联系和沟通,协调处理项目重大问题,负责项目各类经济合同的审核签字。

2. 项目副经理

(1)主持项目部日常工作;当项目经理不在时,履行项目经理职责。

(2)负责协调施工现场和各项管理工作,监督项目部各部门工作的实施。

3. 项目技术负责人

(1)贯彻执行公司质量、技术政策,对工程质量负第一技术责任。

(2)主持编制审批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技术措施。

(3)领导引进新工艺、新技术;审定设计洽商和变更工作;领导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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