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重点监控药品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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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重点单位公共场所急救器械设备和药品配置标准及要求的通告(2019)

关于重点单位公共场所急救器械设备和药品配置标准及要求的通告(2019)

关于重点单位公共场所急救器械设备和药品配置标准及要求的通告(2019)各有关重点单位、公共场所:根据《南京市院前医疗急救条例》相关规定,重点单位、公共场所应当配备必要的急救器械、设备和药品,现将重点单位、公共场所急救器械、设备和药品配置标准及要求通告:一、重点单位、公共场所包括机场、长途汽车客运站、火车站、轨道交通站点等交通枢纽;幼儿园、学校、体育场馆、会展场馆、文化娱乐场所、旅馆、商场、景区(点)等人员密集场所;养老机构、市3A级以上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等养老服务场所;从事建筑施工、采矿、交通运输等高危险性作业的单位等。

上述单位、场所应当配备急救器械、设备和药品(配备标准见附件)。

二、重点单位、公共场所配备急救器械、设备和药品,经费由所在单位承担,并做好急救器械、设备的维护保养,急救药品的近效期管理,急救器械、设备和药品更换补充等工作。

三、机场、长途汽车客运站、火车站、养老机构、市3A级以上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设有医疗机构的旅游景区(点)及轨道交通换乘车站等场所,还应当配备自动体外除颤仪(AED)等急救器械,非盈利机构可由南京市红十字会统一投放,其他单位应自行购置。

四、AED应设置在有监控设备覆盖的环境下,同时有醒目的指向标识,便于公众获取;设置的具体位置报送南京市急救中心和南京市红十字会,编入南京市急救中心AED地图,便于公众查找。

所在的公共场所、服务场所应安排专人负责维护、管理(也可委托有资质的公司统一管理),要建立定期巡查制度并做好巡查记录,对在巡查中发现AED出现故障等不能使用时,要进行故障排除或更换设备以确保正常使用,并及时报南京市红十字会备案。

五、各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应对辖区内重点单位、公共场所的急救器械、设备和药品配备、管理、使用情况定期进行巡查,保障群众用药用械安全。

六、重点单位、公共场所应当组建适应急救基本需求的专业性或者群众性救护志愿者队伍,定期参加急救技术技能培训,主动参与力所能及的急救工作,规范使用急救器械、设备和药品,切实开展好自救互救活动,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权益。

2024年药品质量监控管理制度模板(2篇)

2024年药品质量监控管理制度模板(2篇)

2024年药品质量监控管理制度模板1. 前言2024年药品质量监控管理制度是为了确保医疗机构使用安全、有效的药品,保障患者用药安全,提升医疗质量而制定的。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医疗机构,包括医院、诊所、药店等。

2. 监控范围2.1 药品采购:医疗机构应制定药品采购计划,根据患者需求和药品实际情况科学合理地采购药品,确保药品质量和供应稳定。

2.2 药品储存:医疗机构应设立符合药品储存要求的药品库房,对进货的药品进行有效管理,包括分类存储、定期巡查、温湿度控制等。

2.3 药品配送:医疗机构应建立健全的药品配送制度,确保药品在运输过程中不受污染和损坏。

2.4 药品使用:医疗机构应明确药品使用的程序和要求,保证医务人员正确使用药品,包括合理用药、遵守禁忌、注意不良反应等。

3. 质量监控3.1 药品质量监测:医疗机构应定期进行药品质量监测,对进货的药品进行抽检,确保药品质量符合国家标准和规定。

3.2 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医疗机构应建立不良药品反应监测系统,及时监测和报告药品不良反应情况,并采取相应措施。

3.3 药品使用评价:医疗机构应建立药品使用评价制度,对医务人员的药品使用情况进行评价,及时纠正不合理用药行为。

4. 监控措施4.1 人员培训:医疗机构应定期组织药品质量相关培训,提高医务人员对药品质量的认识和监控意识。

4.2 药品管理制度:医疗机构应制定药品管理制度,明确各个环节的药品管理要求和责任分工。

4.3 监控记录的建立和保留:医疗机构应建立完善的监控记录系统,记录药品采购、储存、配送和使用的相关信息,并保留一定时期。

4.4 问题处理:医疗机构发现药品质量问题时,应及时采取相应措施,包括停止使用、退货、报告相关部门等。

5. 监控结果评估与反馈医疗机构应定期评估药品监控的效果和问题,根据评估结果及时调整和完善相关制度和措施。

并向相关部门报告监控结果和问题,接受监督和指导。

6. 监控责任6.1 医疗机构负责人应对药品质量监控工作负责,并指派专人负责具体实施和监督。

药物监测和警戒制度

药物监测和警戒制度

药物监测和警戒制度一、目的为加强用药及所参与医疗救治干预措施的可靠性,优化病人的治疗效果,加大改进安全用药力度,促进提高公众健康意识,制定《药物监测和警戒制度》。

二、参考文件1.《药物警戒质量管理规范》国家药监局2020年12月3日2.医疗机构药物警戒体系建设专家共识[J].中国药物应用与监测,2022,No.3, June 2022:135-1443.《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31号2019年12月1日4.《医疗机构高警示药品风险管理规范》(T/CMEAS 012-2023)中国医药教育协会三、名词定义1.药品:是指用于预防、治疗、诊断人的疾病,有目的地调节人的生理机能并规定有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用法和用量的物质,包括中药、化学药和生物制品等。

2.药物警戒:是关于发现、评价、理解和预防与药物使用相关的不良反应或其他问题的科学研究与活动。

3.治疗药物监测:是指在临床进行药物治疗过程中,观察药物疗效的同时,定时采集患者的血液(有时采集尿液、唾液等液体),测定其中的药物浓度,探讨药物的体内过程,以便根据患者的具体情况,以药动学和药效学基础理论为指导,借助先进的分析技术与电子计算机手段,并利用药代动力学原理和公式,使给药方案个体化。

四、内容(一)一般性原则医院应当规范记录药物警戒活动的过程和结果,妥善管理药物警戒活动产生的记录与数据。

记录与数据应当真实、准确、完整,保证药物警戒活动可追溯。

对关键的药物警戒活动记录和数据,应当进行确认与复核。

(二)疑似药品不良反应的监测与管理1.医务人员在发现疑似药品不良反应后,应收集患者基本情况、用药情况和疑似药品不良反应发生况,并填写药品不良反应/事件报告表或用药错误报告表,及时交药物警戒工作组进行评价。

2.对于一般的药品不良反应/事件,药物警戒负责人须30日内上报至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系统。

对于新的、严重的药品不良反应/事件,药物警戒负责人接到报告后,须立即对患者情况进行调查和评估,15日内上报;同时组织相关人员讨论,并将讨论结果作为随访材料及时上报。

药品管理与监测制度

药品管理与监测制度

药品管理与监测制度一、总则为了加强医院内药品的管理与监测工作,保障患者用药安全,同时依法依规进行药品采购、储存、分发和使用,特订立本制度。

二、药品采购管理1.医院设立药品采购委员会,负责订立年度药品采购计划,并依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2.药品采购应依法进行公开招标,采购委员会要确保药品的质量、价格和供应的可靠性。

3.采购委员会要定期对药品供应商进行评估和考核,及时对供应商进行奖惩措施。

4.药品采购过程中不得接受任何形式的回扣、贿赂等违法行为,一旦发现将立刻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三、药品储存管理1.医院设立药品库房,特地用于储存药品,库房要符合相关规定,保持干燥、通风、无污染。

2.药品库房内的药品应依照药品分类、名称、批号等进行分区储存,并进行标识,以便查找和管理。

3.医院应定期进行库存盘点,确保库存数据准确无误,同时采取措施防止药品过期。

4.药品库房专人负责,禁止非相关人员进入,并做好防火、防盗等安全工作。

四、药品分发和使用管理1.医院设立药品分发中心,统一负责药品分发工作,并订立相应的流程和记录。

2.药品分发中心应由具备相关资质的专职人员进行管理,确保药品的正确使用。

3.分发药品前,药品分发中心应认真核对药品的名称、规格、剂量等信息,避开发生错误。

4.医院开展药品使用过程中的不良反应和药物敏感性监测工作,及时报告并采取相应措施。

五、药品监测与不良反应报告1.医院建立完善的药品监测系统,对药品的疗效和安全性进行监测和评估。

2.监测工作应涵盖药物的合理使用、不良反应和临床疗效等方面,并进行数据统计与分析。

3.医院要建立不良反应报告制度,药品分发中心和医务人员发现不良反应应及时报告,并采取相应措施。

4.不良反应的报告和统计数据要及时汇总,并向上级主管部门提交。

六、药品管理人员责任和培训1.药品管理人员要严格遵守药品管理制度,保证药品的合理采购、使用和监测。

2.药品管理人员要定期参加药品管理培训,提高自身业务水平和法律法规意识。

高警示药品管理2019年

高警示药品管理2019年

• 2015年6月12日 • 中国药学会医院药学专业委员会用药安全 专家组第五次案 • 例解析会 • High-Alert Medications • 高危药品改为高警示药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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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警示药品的概念 高警示药品的危害性 高警示药品的范围及遴选 高警示药品的管理
一 药害事故的几个典型案例
• 案例 1 • 某三甲医院急诊科护士在抢救低血糖昏迷 病人将10%KCL当成高糖给患者静脉注射, 造成患者。
存在问题
• • • • 部分目录遴选脱离临床实际; 目录内药品风险点评估不足; 标识无分级、警示语不全或不明显; 信息化管理有待加强;规则、HIS开方提醒 提示;
调剂部门管理
• 高警示药品专区存放药架标识醒目 • 标签使用黑色框标明药品通用名称、规格, 并在药名前设置高警示药品专用标识及分 类提示
2008年美国医疗安全协会公布的 前13位高危药物
• 1 秋水仙碱注射剂: 血象改变,甚至再障,致命性危险,现已 少用 • 2 前列腺素I2 IV: 头痛,血压下降,心率减慢,昏厥 • 3 胰岛素, SC and IV:震颤,昏迷,惊厥,低血糖休克 • 4 硫酸镁注射液:呼吸机麻痹,呼吸停止 • 5 甲氨蝶呤 口服及非肿瘤用药:骨髓抑制,肝肾功能损伤 • 6 阿片酊:成瘾,急性中毒昏迷 • 7 缩宫素:子宫强直收缩,胎儿窒息或子宫破裂
高警示药品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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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警示药品的概念 高警示药品的危害性 高警示药品的范围及遴选 高警示药品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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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高危药品概念的首次提出 1995-1996:美国医疗安全协会(ISMP)调研最可能给患者带来伤 害的药物,结果表明多数致死或严重伤害的药品差错是由少数特定药 物引起的,首次提到高危药品,但当时未明确具体的药品目录。 2001年:美国医疗安全协会(ISMP)明确高危药品的概念,最先确 定的前5位高危药物分别是: 胰岛素 安眠药及麻醉剂 注射用浓氯化钾或磷酸钾 静脉用抗凝药(肝素) 高浓度氯化钠注射液(>0.9%)

重点监控药品管理与合理应用培训教材PPT(31张)

重点监控药品管理与合理应用培训教材PPT(31张)

专项点评 3
每月对围手术期抗菌药物、 使用金额排名前十位重点监 控药品、对使用量突然增大, 且超过上周期30%的药品、 每半年对特殊抗菌药物进行 点评、分析
用药不适宜和超常医嘱病历提交点评专家组复审
云南省曲靖市第一人民医院
我院重点监控药物的基本情况 昆明医科大学附属曲靖医院
-点评
重点监 控药物 目录
背景
2016年中国药品实际销售额
西药类
中成类
中药材
2016年中国合理用药总费用
2016年 全国卫生总费用
46344.9亿元
经合组织国家平 均药占比
16%
2016年“中国药神”浪费金额
实际药品销售额 1.7万亿元
合理用药费用 7400亿元
1.7万亿元 7400亿元 9600亿元
背景
云南省曲靖市第一人民医院 昆明医科大学附属曲靖医院
——上海市临床药事管理质量控制中心《临床药事管理 质量控制(2015年版)》
重点控制药物管理背景 相关管理制度
我院重点监控药物的基本情况 思考
云南省曲靖市第一人民医院 昆明医科大学附属曲靖医院
我院重点监控药物的基本情况—规章制度
云南省曲靖市第一人民医院 昆明医科大学附属曲靖医院
我院重点监控药物的基本情况
2001年-2013年,卫生总费用总体呈上涨趋势,2008年以后上涨尤为明显 居民个人卫生负担持续增加,并未随着政府投入力度的增加而减轻,2008年以后增速尤为显著
重点控制药物管理背景 相关管理制度
我院重点监控药物的基本情况 体会
相关管理制度
云南省曲靖市第一人民医院 昆明医科大学附属曲靖医院
2015年2月28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的指导意见》7号文提出要 “建立处方点评和医师约谈制度,重点跟踪监控辅助用药、医院超常使用的药品”。 2015年5月17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38号文再次提出要 “加强合理用药和处方监管,强化激素类药物、抗肿瘤药物、辅助用药的临床使用干预”。

基本药物和常用药品配备使用管理制度重点监控辅助用药管理制度短缺药品管理制

基本药物和常用药品配备使用管理制度重点监控辅助用药管理制度短缺药品管理制

市立医院药剂科药事药学制度三甲评审复评审修订版资料目录:基本药物和常用药品配备使用管理制度辅助用药管理制度重点监控药品管理制度短缺药品管理制度确保基本药物和常用药品在我院的配备使用;满足门诊或住院患者常规诊疗需要,以及特殊病人的特殊需要。

二适应范围临床科室、药学部。

三主要内容1定义:1.1 基本药物:是适应基本医疗需求,剂型适宜,价格合理,能够保障供应,公众可公平获得的药品。

国家基本药物目录是各级医疗卫生机构配备使用药品的依据。

1.2 常用药品:是指省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医院集中采购目录药品。

2组织领导及职责分工2.1 医院成立基本药物和常用药品配备使用领导小组,组长由分管院长担任,成员包括医务科负责人、药学部负责人、护理部负责人、信息科负责人、纪检监察审计科负责人、门诊部负责人和主要临床科室负责人。

2.2 职责2.2.1 建立健全基本药物和常用药品引进、使用、评价及监管等各项制度;2.2.2 组织宣传、培训及监管;2.2.3 提供技术支持,负责药品供应、处方专项点评及《处方集》等相关知识的资料收集。

2.3 分工2.3.1 药学部:负责药品品种目录的调整,药品引进的初审,使用药数据的收集和使用评价,制定和调整科室使用比例,医药护人员的培训。

2.3.2医务科:负责不规范用药行为的干预处理,医药护人员的培训。

2.3.3信息科:信息支持。

2.3.4纪检监察审计科:药品使用监管,超常用药行为处理。

2.3.5临床科室:规范用药,优先使用基本药物和常用药品并达到医院规定的比例。

3基本药物和常用药品的引进和调整3.1 品种引进:3.1.1 基本药物:临床科室提交申请,药学部审核无误后报分管院长审批后即纳入医院药品采购目录。

3.1.2 常用药品:临床科室提交申请,药学部初审:临床必须且现有药品不能替代的由分管院长审批后纳入医院药品采购目录;其他常用药品由药学部整理后,提交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会议讨论。

药品 重点监控

药品 重点监控

浅析重点监控药品2019年7月1日,国家卫健委和国家中医药局发布首批国家重点监控合理用药药品目录,将20种药品列入重点监控名单,国家卫健委医政医管局要求各地要在《目录》基础上,形成省级重点监控合理用药药品目录并公布。

各医疗机构要建立重点监控合理用药药品管理制度,加强目录内药品临床应用的全程管理。

进一步规范医师处方行为,对纳入目录中的药品制订用药指南或技术规范,明确规定临床应用的条件和原则。

已有相关用药指南或指导原则的,要严格按照指南或原则执行。

对纳入目录中的全部药品开展处方审核和处方点评,加强处方点评结果的公示、反馈及利用。

对用药不合理问题突出的品种,采取排名通报、限期整改、清除出本机构药品供应目录等措施,保证合理用药。

对未纳入目录的化药、生物制品,医师要严格落实《处方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按照药品说明书规定的适应证、疾病诊疗规范指南和相应处方权限,合理选择药品品种、给药途径和给药剂量并开具处方。

对于中药,中医类别医师应当按照《中成药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医院中药饮片管理规范》等,遵照中医临床基本的辨证施治原则开具中药处方。

其他类别的医师,经过不少于1年系统学习中医药专业知识并考核合格后,遵照中医临床基本的辨证施治原则,可以开具中成药处方;取得省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中医、中西医结合、民族医医学专业学历或学位的,或者参加省级中医药主管部门认可的2年以上西医学习中医培训班(总学时数不少于850学时)并取得相应证书的,或者按照《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考试办法》有关规定跟师学习中医满3年并取得《传统医学师承出师证书》的,既可以开具中成药处方,也可以开具中药饮片处方。

此次纳入《目录》的20种药品中,有9种是神经系统药物,6种是心血管系统药物,3种是抗肿瘤和免疫调节剂,且大部分都已被录入到各省的医保增补目录中。

国内一家一甲医院药师向界面新闻指出,这些药大部分是用干改善脑循环或增强免疫,自活应症宽泛,在相关疾病诊疗指南中,这些药物作用机理和治疗效果都不是很明确。

重点监控药品管理制度的建立及执行探讨

重点监控药品管理制度的建立及执行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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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双重限制。二是要求医疗机构对不合理用药比例较高的临 床科室进行公示、约谈和绩效考核,医院要与临床科室签订 临床合理用药管理责任状,明确合理用药控制指标。三是要 求医疗机构对不合理用药比例较高的医师进行公示通报、约 谈和绩效考核,并与晋级晋升挂钩。同时发文要求临床药师 要通过医嘱审核,对临床科室用药进行指导和点评等,发挥 临床药师在临床合理用药中的作用。
2019 年 9 月到 10 月对 15 所 5 个地市和委直三级医院 合理用药管理等情况进行调研,要求 15 所调研医院按照调 研表内容上报有关重点监控药品费用使用情况,并对这些医 院的领导、药学部负责人、药师及医师进行访谈及问卷调查。 通过对山西省部分三级医院临床合理用药管理的开展现状 的调研结果、访谈及问卷调查进行分析和研究显示,通过一 系列干预措施的实施,临床用药日趋合理。 1 制定和落实临床合理用药管理制度
2016 年《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辅助类用药管理的通 知》要求要建立六项制度:淤建立辅助类用药评估遴选机制 和重点跟踪监控制度;于建立辅助类用药处方点评制度;盂 建立辅助类用药干预制度,包括从源头上对辅助类用药进行 规范和管理,包括使用环节的强化规范和管理;榆建立辅助 类用药目录上报制度,医疗机构每季度要向同级卫生计生行 政部门上报本医疗机构不合理用药公示通报情况,同时要求 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对所属医疗机构也要建立辅助类用
DOI:10.11655/zgywylc2020.10.069 基金项目:山西省卫生健康委科研课题项目(2014055);山西省 软科学研究项目(2016041035鄄4) 作者单位:030013 太原,山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医政医管局(王 雁玲);山西医科大学卫生统计教研室(仇丽霞);山西医科大学研究 生院(全帝臣);绍兴文理学院元培学院(孙千理);山西省心血管病 医院药学部(于荣);太原市第三人民医院药学部(范小琴);山西省 肿瘤医院药学部(郝志英、严虹霞);太原钢铁有限责任公司总医院 药学部(姜兵);山西省人民医院药学部(李元平);山西省大同市第 五人民医院药学部(吕富银);大同煤矿集团公司总医院药学部(刘 叶芳);山西省晋中市第一人民医院药学部(王姝) 通信作者:仇丽霞,Email:qlx_1126@

某医院重点监控药品管控措施探讨

某医院重点监控药品管控措施探讨

・1586・现代医药卫生 2021 年 5 月第 37 卷第 9 期 J Mod Med Health,My 2021,Vol. 37,No.9•管理科学•某医院重点监控药品管控措施探讨黄靖雯,黄明智,张云莲,张长春,黄俊杰#(蚌埠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质量管理科,安徽蚌埠233000)[摘 要]目的 探讨《第一批国家重点监控合理Q HH m 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公布后医院管控措施$方法 通过医院HIS 系统分别导出该院2019年上半年及下半年《目录》中公布的涉及使QG 14种H m 使用情况$结果与2019年上半年相比,2019年下半年14种重点监控H m 总使用金q 、H m 占比及住院人均重点监控H 品费Q 均明显降低(15 975 679. 47元降至8 015 734. 19元,3. 36 %降至1 47%, 246. 65元降至109. 98元),其中不同种类重点监控H m 使用金q 呈现总体下降趋势(下降 49.83%),神经类重点监控H m 处方点评结果显示不同H m 处方不合理原因各异$结论该院在管控重点监控H m 方面初步有效,但仍需长%、持续、有针对性地监管,以增强医生自觉合理使用重点监控H m 意识,合理Q H,因病施O ,更好地服务广大AB $[关键词]重点监控;H m 管控;合理Q HDOI :10. 3969/j. issn. 1009-5519. 2021 09. 046文章编号:1009-5519(2021)09-1586-03近年来,随着我国医疗卫生体制的深化改革,如 何应对控制医保费用,取消药品加成,降低药物占比 等方面的措施对医疗机构发展的影响,如何加强合理用药的管理,减轻患者经济负担,已经成为大众关注 的问题其中重点监控药品滥用的现象引起关注与重视,成为合理用药监管的重要指标之一⑵。

2019年6月11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卫健委)公布《第一批国家重点监控合理用药药品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强调了加强重点监控药品是落实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任务之一,是维护人民健康权益的重要 举措,与此同时要求各医疗机构建立重点监控合理用药药品管理制度,对纳入《目录》中的药品明确规定临床应用的条件和原则,保证合理用药。

内蒙古自治区中医医院重点监控合理用药管理制度

内蒙古自治区中医医院重点监控合理用药管理制度

内中医发〔2019〕48号内蒙古自治区中医医院重点监控合理用药管理制度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印发第一批重点监控合理用药药品目录(化药及生物制品)的通知》(国卫办医函〔2019〕558号)、《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全区重点监控合理用药管理工作的通知》(内卫办医字〔2019〕89号)要求,为进一步加强我院重点监控合理用药管理,制定本制度。

一、制定实施重点监控合理用药药品目录根据第一批内蒙古自治区重点监控合理用药药品目录,结合我院实际用药情况,制定我院第一批重点监控合理用药药品目录(见附件)。

我院将以政务公开、院务公开、官方网站公示等形式向社会公布。

二、重点监控目录内药品的临床应用(一)加强目录内药品的遴选、采购、处方、调剂、临床应用、评价等各环节的全程管理。

目录内药品,已有用药指南或指导原则的,要严格按照指南或原则执行;无用药指南或指导原则的,要制定用药指南或技术规范,并严格执行。

我院组织开展目录内药品用药指南或指导原则、技术规范培训,严格规范医师用药行为。

(二)药剂科将目录药品的品种全部纳入处方审核和点评范畴,进行重点管理和监测评价,对用药不合理问题突出的品种,采取排名通报、限期整改、及时清除出本机构药品供应目录等措施,促进重点监控合理用药药品的合理使用。

三、加强目录外药品的处方管理对未纳入目录的化学药品及生物制品,要严格落实《处方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按照药品说明书规定的适应证、疾病诊疗规范指南和相应处方权限,合理选择药品品种、剂型、给药途径和给药剂量开具处方。

对于中药,应以中医药理论为指导,坚持辨证施治原则,按照《处方管理办法》、参照《中药处方格式及书写规范》要求,在处方中写明诊断(包括病名和证型),并在门诊病历记录、住院病程记录中记载辨证或辨证辨病结合施治情况。

其中,对中药饮片、中药注射剂,应遵循《中药饮片临床应用指导原则》、《中药注射剂临床使用基本原则》的要求,进行辨证用药;对中药注射剂以外的其他中成药,应遵循《中成药临床应用指导原则》,以辨证用药为主,也可辨证辨病结合用药。

关于印发第一批国家重点监控合理用药药品目录化药及生物制品的通知

关于印发第一批国家重点监控合理用药药品目录化药及生物制品的通知

关于印发第一批国家重点监控合理用药药品目录化药及生物制品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健康委、中医药管理局: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工作的意见》和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做好辅助用药临床应用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家卫生健康委会同国家中医药局在各地报送的省级推荐目录基础上,形成了《第一批国家重点监控合理用药药品目录(化药及生物制品)》(以下简称《目录》)。

现印发给你们,供各地在加强合理用药管理、开展公立医院绩效考核等工作中使用,并提出以下工作要求:一、制定省级和各医疗机构目录各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会同中医药主管部门在《目录》基础上,形成省级重点监控合理用药药品目录并公布。

公布后及时报国家卫生健康委和国家中医药局备案。

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在省级目录基础上,形成本机构重点监控合理用药药品目录。

省级和各医疗机构的目录应当按照要求以政务公开、院务公开、官方网站公示等形式向社会公布。

二、重点监控目录内药品的临床应用各医疗机构要建立重点监控合理用药药品管理制度,加强目录内药品临床应用的全程管理。

进一步规范医师处方行为,对纳入目录中的药品制订用药指南或技术规范,明确规定临床应用的条件和原则。

已有相关用药指南或指导原则的,要严格按照指南或原则执行。

对纳入目录中的全部药品开展处方审核和处方点评,加强处方点评结果的公示、反馈及利用。

对用药不合理问题突出的品种,采取排名通报、限期整改、清除出本机构药品供应目录等措施,保证合理用药。

三、加强目录外药品的处方管理对未纳入目录的化药、生物制品,医师要严格落实《处方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按照药品说明书规定的适应证、疾病诊疗规范指南和相应处方权限,合理选择药品品种、给药途径和给药剂量并开具处方。

对于中药,中医类别医师应当按照《中成药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医院中药饮片管理规范》等,遵照中医临床基本的辨证施治原则开具中药处方。

其他类别的医师,经过不少于1年系统学习中医药专业知识并考核合格后,遵照中医临床基本的辨证施治原则,可以开具中成药处方;取得省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中医、中西医结合、民族医医学专业学历或学位的,或者参加省级中医药主管部门认可的2年以上西医学习中医培训班(总学时数不少于850学时)并取得相应证书的,或者按照《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考试办法》有关规定跟师学习中医满3年并取得《传统医学师承出师证书》的,既可以开具中成药处方,也可以开具中药饮片处方。

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转发国卫办医函〔2019〕558号文件做好重点监控合理用药药品管理工作的通知

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转发国卫办医函〔2019〕558号文件做好重点监控合理用药药品管理工作的通知

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转发国卫办医函〔2019〕558号文件做好重点监控合理用药药品管理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公布日期】2019.09.02•【字号】鲁卫函〔2019〕334号•【施行日期】2019.09.0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药政管理正文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转发国卫办医函〔2019〕558号文件做好重点监控合理用药药品管理工作的通知各市卫生健康委,委属(管)医疗机构:近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联合印发《关于印发第一批国家重点监控合理用药药品目录(化药及生物制品)的通知》(国卫办医函〔2019〕558号,以下简称《通知》),对进一步加强合理用药管理、使用监测和绩效考核做出相应规定。

现将文件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实际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分级确定并公示重点监控合理用药药品目录我省执行《通知》并将《第一批国家重点监控合理用药药品目录》作为省级目录。

各市以往制定相应目录的,应根据《通知》及时调整,确保《通知》所列药品全部纳入监控;既往未制定相应目录的,可结合自身实际确定本市目录或直接执行省级目录。

制定市级目录的,请于2019年9月30日前将文件pdf版报省卫生健康委医政医管处。

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在执行省、市级目录的基础上,应对本机构临床用药情况进行分析,结合就诊患者疾病谱特点,合理确定本机构重点监控合理用药药品目录(附件),并在确定后15个工作日内报核发《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卫生健康行政部门。

市级和各医疗机构目录应当按要求以政务公开、院务公开、官方网站公示等形式向社会公布。

按照全面配备、优先使用基本药物有关要求,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公立医疗机构在研究确定本地区、本单位重点监控合理用药目录时,原则上不应将《国家基本药物目录(2018年版)》内的药品纳入限制使用范围。

二、加强重点监控合理用药药品临床应用管理(一)明确医疗机构责任。

重点监控药品目录模板

重点监控药品目录模板

医院关于重点监控药品目录(化药及生物制品)的通知各科室:为进一步规范医师合理用药,加强处方审核及点评,根据(国卫办医函)【2019】558号)及川卫办发【2019】17号文件相关精神要求,经研究决定,现将我院重点监控品种及中成药处方权限要求做如下明确规定,同时纳入每月专项点评范围,请各科室及时组织科室人员学习该文件要求,并加强科内用药管理。

一、重点监控品种目录二、重点监控药品使用原则1、明确重点监控药品(辅助药品)的定义。

辅助药品是一类辅助治疗、预防疾病的药品,常用于肿瘤、肝病、以及心血管等重大疾病的辅助治疗。

2、严格把握辅助药品的指针,禁止滥用。

3、辅助药品使用应严格遵循药品说明书、临床指南、教材。

4、严格控制辅助药品疗程,避免疗程过长。

5、辅助药品剂量选择适当,严禁过量使用。

6、选择适宜溶媒,严禁配伍禁忌。

7、谨慎联合用药,避免品种混乱。

三、中成药处方权限管理要求:中成药处方权管理:2019年7月1日前注册的非中医类别执业医师,提供本人在院校教育或毕业后通过各种方式学习了中医药专业知识证明(说明),经药学部考核合格后医务科授予中成药处方权;凡未取得中成药处方资格的人员,按照川卫办发【2019】17号要求,注册之日起,自行通过各种方式累计学习不少于1年的中医药专业知识,或经全科医生(规培)转岗培训合格后,提供相应证明,经药学部考核合格后医务科授予中成药处方权。

四、重点监控药品处方(医嘱)审核点评规则(详见附件1)五、重点监控药品管理制度(见附件2)六、授予中成药处方权人员名单(见附件3)七、本通知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医务科药学部2019年12月10日。

XX医院重点监控合理用药药品管理制度

XX医院重点监控合理用药药品管理制度

关于XX医院重点监控合理用药药品管理制度的通知全院各科室:为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强我院药品管理,促XX 进临床合理用药,根据 XX 省卫生健康委《关于转发<关于印发第一批GJ重点监控合理用药药品目录(化学及生物制品)的通知>的通知》文件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医院重点监控合理用药药品管理制度》,请全院各科室严格按照此制度执行。

附件一:XX医院重点监控合理用药药品管理制度附件二:XX医院重点监控合理用药药品管理目录二〇一九年九月XXX日XXXX医院2019年9月XX日印发共印[40]份附件一:XX医院重点监控合理用药药品管理制度根据《关于转发<关于印发第一批国家重点监控合理用药药品目录(化学及生物制品)的通知>的通知》文件要求,结合《药品管理法》、《处方管理办法》、《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医院处方点评管理规范(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药品说明书,结合我院实际工作,制定本制度。

一、组织机构与责任成立“重点监控合理用药药品处方医嘱点评领导小组”,名单如下:组长:副组长:成员:领导小组日常办公地点设在医务科,负责重点监控合理用药药品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协调、监督工作,完善“重点监控合理用药药品管理”工作方案和相关配套制度,确保重点监控合理用药药品管理工作落到实处。

其职责如下:(一)宣传培训由医务科、药剂科定期组织医务人员认真学习重点监控合理用药药品管理的相关政策规定,加强对重点监控合理用药药品管理的宣传和培训,强化医务人员对重点监控合理用药药品合理使用的自觉性。

(二)数据动态监控建立、完善我院重点监控合理用药药品的网络监管、查询系统,充分发挥信息技术在临床合理用药管理中的作用。

在医院信息管理系统中增设合理用药监控系统,全院用药情况实时查询系统,便于管理人员掌握用药动态信息,实时对用药情况进行监管。

(三)处方医嘱点评与公示规范医师处方医嘱行为,对纳入我院重点监控合理用药药品管理目录中的药品,相关科室需提交用药指南或技术规范,明确规定临床应用的条件和原则。

重症监护病房(Intensive Care Unit)规章制度2019

重症监护病房(Intensive Care Unit)规章制度2019

重症监护病房各项规章制度目录重症监护病房工作制度 (3)重症监护病房工作常规 (4)重症监护病房收住制度 (5)(一)外院手术后需要康复治疗但病情尚不稳定的专科病人。

(6)(二)非手术专科病人的收入。

(6)(三)收住注意事项: (6)重症监护病房收住患者病情评估制度 (7)重症监护病房工作人员入室管理制度 (8)重症监护病房患者管理制度 (8)重症监护病房知情同意书制度 (9)重症监护病房患者转出(院)制度 (10)重症监护病房交接班制度 (12)重症监护病房抢救工作制度 (12)重症监护病房医嘱制度 (13)重症监护病房危重病或急救抢救过程中 (14)执行口头医嘱制度 (14)1、口头医嘱范围标准: (15)2、口头医嘱方式:现场口头医嘱方式。

(15)3、相关措施: (15)4、护士作为医嘱的直接执行者:应把好最后一道防线。

(15)重症监护病房探视、陪伴制度 (16)重症监护病房床位使用汇报制度 (17)重症监护病房科务会议相关规定 (17)重症监护病房科室病历管理制度 (18)重症监护病房医师培训制度 (19)重症监护病房护理文书记录与保管制度 (20)重症监护病房卫生管理制度 (21)重症监护病房感染管理制度 (21)重症监护病房多重耐药菌医院感染管理制度 (23)重症监护病房预防重点部位医院感染的制度 (24)重症监护病房一次性医用消耗品管理制度 (26)重症监护病房消毒隔离制度 (28)重症监护病房参观制度 (30)重症监护病房药品管理制度 (30)重症监护病房毒麻药品管理制度 (31)重症监护病房仪器、设备使用与保养制度 (32)一、监护仪器使用及保养制度 (32)二、呼吸机使用及保养制度 (33)三、注射泵、输液泵使用及保养制度 (34)四、经皮氧饱和度测定仪、起搏器的使用及保养制度 (34)重症监护病房仪器设备管理制度 (34)重症监护病房会诊制度 (35)重症监护病房三级医师查房制度 (37)重症监护病房死亡病例讨论制度 (37)重症监护病房医患沟通制度 (38)重症监护病房医生值班制度 (39)重症监护病房(ICU)护理工作制度 (40)重症监护病房疑难病例讨论制度 (41)重症监护病房(ICU)新技术、新项目准入制度 (42)重症监护病房(ICU)查房制度 (43)重症监护病房(ICU)设备仪器使用保管制度 (44)1、提高护理人员的业务素质 (44)2、增强护理人员的安全意识 (44)3、健全设备档案、操作规程和使用登记手册 (44)4、规范设备的保管存放 (45)5、加强设备的保养 (45)6、加强学习和培训 (45)重症监护病房(ICU)特殊事件报告处理制度 (46)重症监护病房(ICU)应用保护性约束告知制度 (47)重症监护病房(ICU)安全用药管理制度 (48)重症监护病房(ICU)护理安全管理制度 (48)重症监护病房(ICU)保洁工作制度 (49)重症监护病房(ICU)患者身份识别管理制度 (50)重症监护病房(ICU)护士技术能力要求和工作标准 (51)一、技能要求 (51)二、工作标准 (52)重症监护病房(ICU)护士准入管理制度 (52)重症监护病房(ICU)护士的准入标准 (53)重症监护病房(ICU)工作制度1、重症监护病房由科主任负责医疗管理和科室之间的协调,护士长具体负责护理工作和病房管理。

医院重点监控合理用药药品管理制度

医院重点监控合理用药药品管理制度

重点监控合理用药药品管理制度为加强我院临床合理用药管理,不断规范临床用药行为,维护群众健康权益,根据有关要求,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目录管理1.纳入重点监控合理用药药品目录(以下简称目录)管理的药品应当是临床使用不合理问题较多、使用金额异常偏高、对用药合理性影响较大的化学药品和生物制品。

重点包括辅助用药、抗肿瘤药物、抗微生物药物、质子泵抑制剂、糖皮质激素、肠外营养药物等。

2.医院根据药品临床不合理使用现状、使用金额、临床价值等综合因素分别赋予相应分值,经药事会研究遴选后,不区分剂型以药品通用名按照程度从强到弱排序,将程度最强的前30个品种信息加盖医院公章后报送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

3.医院在省级目录基础上,结合实际用药情况,形成本院重点监控合理用药药品目录,并按照要求以政务公开、院务公开、官方网站公示等形式向社会公布。

4.对用药不合理问题突出的品种,采取排名通报、限期整改、清除出本院药品供应目录等措施,保证合理用药。

二、采购预警药库通过HIS,连续性监测并分析本院重点监控合理用药药品采购情况,对药品采购金额排名靠前、价格高及采购使用异常变化的药品,及时发布监测信息,强化采购使用预警,并及时通知使用量较大的科室及相关医师。

三、处方管理1.中医类别医师应当按照《中成药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医院中药饮片管理规范》等,遵照中医临床基本的辨证施治原则开具中药处方。

2.在卫生健康委、中医药局办公室《关于印发第一批重点监控合理用药药品目录的通知》(国卫办医函〔2019〕558 号)发布之前,已取得中医类别以外医师资格并注册执业的,且在院校教育或毕业后教育接受过中医学课程学习的,可以开具中成药处方。

前述条件之外的其他类别医师,必须经过不少于1年系统学习中医药专业知识并经辖区县级以上中医药主管部门或医院考核合格后,遵照中医临床基本的辩证施治原则,可以开具中成药处方。

3.中医类别以外医师取得省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中医、中西医结合、民族医医学专业学历或学位的,或者参加省级中医药主管部门认可的2年以上西医学习中医培训班(总学时数不少于 850 学时)并取得相应证书的,或者按照《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考试办法》有关规定跟师学习中医满3年并取得《传统医学师承出师证书》等的,可以开具中成药和中药饮片处方。

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医疗机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的通知

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医疗机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的通知

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医疗机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公布日期】2019.08.26•【字号】•【施行日期】2019.08.2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医疗机构与医师正文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医疗机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的通知各区卫生健康委,申康医院发展中心、有关大学、中福会,各市级医疗机构,市卫生健康委监督所,市医学会,市医疗质量控制管理事务中心:为切实加强本市医疗机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以下简称“麻精药品”)采购、储存和使用等各个环节管理,保证患者正常医疗需求,防止麻精药品流入非法渠道,根据《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卫生部关于印发〈医疗机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规定〉的通知》《卫生部关于印发〈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购用印鉴卡管理规定〉的通知》《关于做好本市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使用培训和考核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药品、医疗器械采购使用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等规定,结合本市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本市医疗机构麻精药品管理工作通知如下:一、提高思想认识,落实主体责任各区卫生健康委、各办医主体和医疗机构必须高度重视医疗机构麻精药品管理工作,要充分认识到此项工作的特殊性和重要性,加强领导,明确并压实属地责任、部门责任、单位责任、岗位责任。

严格落实麻精药品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在保证临床合理需求的同时,严防相关药品从医疗机构流入非法渠道。

医疗机构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麻精药品安全管理与合理应用的第一责任人,并在药事会下设麻醉和精神药品管理小组,指定专职人员负责麻精药品日常管理工作。

各医疗机构应根据有关要求,建立完善并严格执行麻精药品管理的规章制度,具体包括印鉴卡管理、采购、验收、储存、保管、发放、调配、使用、报残损、销毁、丢失及被盗案件报告、值班巡查等制度,明确各岗位人员的职责,将责任落实到人,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定期组织自查,做好检查记录,及时纠正存在的问题和隐患,保证麻精药品的合法、安全、规范使用。

贺红-重点监控药品的管理与点评

贺红-重点监控药品的管理与点评

序号
药品名称
序号
药品名称
1
神经节苷脂
8
转化糖电解质
2
脑苷肌肽
9
鼠神经生长因子
3
奥拉西坦
10
依达拉奉
4
磷酸肌酸钠
11
5
小牛血清去蛋白
12
骨肽 长春西汀
6
前列地尔
13 小牛血去蛋白提取物
7 曲克芦丁脑蛋白水解物 14
马来酸桂哌齐特
长沙县县级医疗机构2019上半年重点监控药品销售情况
160 146.04 140
应证书; 取得《传统医学师承出师证书》。
通知要求:
制定省级和各医疗机构目录 重点监控目录内药品的临床应用 加强目录外药品的处方管理 加强药品临床使用监测和绩效考核
制定用药指南或技术规范、开展处方审核 和处方点评、对用药不合理问题突出的品 种采取千预措施。
完善临床使用监测和超常预警制度;纳入 医疗机构校验、评审评价及绩效考核。
百分比% 82 82 78 62 42 38 16
综合排序 1 1 3 4 5 6 7
钟敏涛等.基于德尔菲法专家调研的我国医疗机构辅助用药研究[J].中国医院药学杂志,2016.
1.重点监控药品定义界定
定义界定的复杂性
相对性
药品在不同使用条件下, 其作用和意义是不一样的, 在某些疾病治疗中是辅助的 ,而在另一些疾病治疗则是 必须的!
药品说明书
最具法律效力;存在滞后 性。
诊疗指南、专家共识、文献(高质量)等....
1.点评依据来源
循证医学证据级别和推荐等级
美国预防医学工作组 (U.S. Preventive Services Task Force) 的分级方法,可以用于评价治疗或筛查的证据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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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医院重点监控药品管理制度
(列入过度医疗考核积分范畴)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院重点监控药品的合理应用,促进合理用药,防止临床“辅助用药”过度,合理降低医药费用,特制定本制度,对《江西省重点监控药品目录(首批)》列出的20 个“重点监控药品”以及《赣州市重点药品监控目录(首批)》列出的20 个“重点监控药品”实行动态、超常预警,监控管理,请各科室认真贯彻执行。

一、组织机构与职责
成立“重点监控药品处方点评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 负责重点监控药品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协调、
监督工作,完善“重点监控药品管理”工作方案和相关配套制度以及制定本院“重点药物监控目录”,确保重点监控药品管理工作落到实处。

其职责如下:
(一)数据动态监测。

监测统计我院住院部、门诊部各科室医生,每月用药数量、金额前二十名情况
上交至领导小组并按卫健委有关要求上报监测数据。

(二)处方点评与公示
每月处方点评中“重点监控药品”列为重点点评对象。

平时不定期对临床使用“重点监控药品”情况进行检查。

对不符合要求的在处方点评中进行公示。

三)调整与预警
对于检查、点评、统计、监测中发现“重点监控药品”临床应用中存在的问题,应及时约谈相关责任人,提出整改要求,并根据情况严重程度采取口头警告、行政处罚、经济处罚等措施。

(四)限制措施。

每季度定期监控全院“重点监控药品”的使用情况。

及时调整本院重点监控药品目录,发现“重点监控药品”滥用、出现异常增长的,将对该药品采取限量、限科或暂停采购措施。

二、责任与奖惩。

(一)各临床科室主任为本科室合理用药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对本科室“重点监控药品”的使用进行管理。

(二)以下情况可以认定为违规使用“重点监控药品”:
1、超出说明书适应症范围用药;
2、超说明书剂量用药;
3、超说明书比例用药;
4、超说明书频次用药;
5、超说明书疗程用药;
6、联合应用二种以上“重点监控药品”或疗程超过7 天病历中无正当理由和未经科主任审
批同意的。

7、违反说明书禁忌症用药;
8、其它不合理用药引起监管部门调取病历、申诉失败、受到处罚的。

(三)对违规使用“重点监控药品”的科室及个人,分别进行以下处理:
1 、第一次违规使用“重点监控药品”的,约谈责任人,处罚金50 元。

2 、第二次违规使用“重点监控药品”的,科主任和当事人各处罚金100 元,全院公示。

3、第三次违规使用“重点监控药品”的,扣发当事人当月绩效奖金,暂停执业,进行专项学习
和培训,考核合格后重新上岗。

4、因违规使用“重点监控药品”导致卫计、医保等部门对我院进行处罚的,由院务委员会根据
情节严重程度追究相应科室和个人责任。

(四)处方点评结果(重点监控药品)应作为科室和医务人员,作为处方权授予、年度考核、奖金发放、评优评先、晋升职称等年度考核指标的重要依据。

附件1:《2018 年第一批市级重点药品监控目录》
附件2:《2018 年第一批省级重点药品监控目录》
***** 医院
2019 年1 月1 日
18 头抱噻肟钠溶媒结晶粉针剂 2.5g
19 舒血宁注射液2ml
20 维生素C 溶媒结晶粉针剂 1.0g
附件2:《2018年第一批省级重点药品监控目录》
通用名剂型规格头抱米诺粉针剂1g
丹参酮n A注射液10mg(<50ml)
3
I F
单垂液酸四己糖神经节苷脂注射液20mg(<50ml)
哌拉西林钠他唑巴坦钠粉针剂 1.25g (4:1)
紫杉醇脂质体粉针剂30mg
F
6
丹红注射液10ml
疏血通卜注射

2ml
L8 布地奈德「雾化溶液剂1mg:2ml 头抱噻肟粉针剂0.5g
10 异甘草酸镁注射液50mg(<50ml)
1
1
奥拉西坦注射液1g(<50ml)
M2 曲克芦丁脑蛋白水解物注射液80mg(<50ml)
H3 ---- 亠奥美拉

单垂液酸四己糖神经节苷脂粉针剂20mg 40mg
16
17
头抱硫脒
亚胺培南西司他丁粉针剂
粉针剂
1g
18
19
20
亮丙瑞林
头孢硫脒
哌拉西林钠他唑巴坦钠
粉针剂
粉针剂
粉针剂
3.75mg(微救)
0.5g
1.125g (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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