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答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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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抗震设计规范 GB 50011》答疑

《建筑抗震设计规范 GB 50011》答疑

《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 50011》答疑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王亚勇戴国莹编1 管理问题1.1 执行GB 50011-2001抗震规范时,若发现某些条款与以前颂布的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规定不一致时如何解决?根据标准化法,当国家标准与行业标准对同一事物的规定不一致时,应按国家标准执行。

当不同的国家标准之间的规定不一致时,应按最新颂布的国家标准执行。

1.2 GB 50011规范附录A中某些地区的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与89规范中抗震设防烈度所对应的加速度值不同,实际使用时应如何操作?依据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GB50011年2月2日发布的国家标准《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GB18306-GB50011)自GB50011年8月1日起实施,对于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与原来相比有所变化的地区,则自GB50011年8月1日起应按变化后的加速度值进行抗震设防。

1.3 已按89规范进行设计,因种种原因目前尚未施工的工程,施工前是否应按GB50011规范重新修改设计图纸然后施工?按建设部2002年8月12日建标[2002]212号文件“建设部关于贯彻执行建筑勘察设计及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若干问题的通”要求,新规范实施日期前的在施工程,执行新版规范有困难时,可按照旧规范执行。

新版规范实施日期至2003年1月1日前的在施工程,原则上应按照新规范执行,而按照旧规范设计的在施工程,可按照旧规范继续执行。

对2003年1月1日前已签订施工合同而尚未开工的工程,应当按照新版规范修改设计后方可施工。

凡在2003年1月1日后签订勘察、设计、施工合同的工程,必须按照新版规范执行。

1.4 设计基准期和设计使用年限有何差别,在设计文件中应如何表述?按国家标准《建筑结构可靠度设计统一标准》GB 50068-2001总则的有关规定,我国的建筑结构、结构构件及地基基础的设计规范、规程所采用的设计基准期为50年。

同时,根据建筑物的使用要求何重要性,设计使用年限分别采用5年、25年、50年和100年。

国家标准_建筑抗震设计规范_GB50011_2010_疑问解答5

国家标准_建筑抗震设计规范_GB50011_2010_疑问解答5

第41卷第4期2011年4月建筑结构Building Structure Vol.41No.4Apr.2011国家标准《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10)疑问解答(五)周炳章1,吴明舜2,薛慧立1,程才渊2(1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院,北京100045;2上海同济大学结构工程与防灾研究所,上海200092)[摘要]国家标准《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10)于2010年5月31日颁布,12月1日实施。

为了配合新规范的实施,帮助建筑设计人员对新规范的理解,规范管理组将对设计人员在学习和实施规范中所遇到的问题作出解释。

本文主要介绍新规范第7章关于多层砌体和底部框架砌体房屋,以及附录F 配筋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抗震墙房屋抗震设计要求的主要条文修改及有关问题解释。

[关键词]抗震设计;砌体结构;规范中图分类号:TU318.4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2-848X (2011)04-0126-04作者简介:周炳章,教授级高级工程师,Email :xiaonan _002@ 。

45新规范对砌体结构抗震设计有些什么新思路?汶川地震后总结的经验教训说明,凡按抗震设计规范正规设计的多层砌体房屋基本经受住了设防烈度的考验,即使在高于设防烈度1 2度的“大震”和超过“大震”的情况下,也仅有20% 30%的房屋遭到严重破坏。

由此说明两个问题,一是证明我国的多层砌体结构房屋具有相当强的抗御地震能力;二是在遭遇强烈地震时,还有一定数量的砌体房屋会破坏甚至倒塌。

据此,此次修订此类房屋的抗震措施时,着重在提高多层砌体和底框房屋的整体性能及其薄弱部位和重要部位砌体构件的抗震能力上,采取的措施主要是加强配筋和增强约束以弥补砌体结构本身的脆性性质。

特别是对震害中反映出来的薄弱部位,如楼梯间墙、房屋底部墙体、底框过渡层及底部框架柱等,通过配筋和约束,使多层砌体房屋的整体抗震能力有显著增强。

46房屋高度和层数控制及其计算抗震设计中砌体的限高计算一般均从室外地面开始,只有半地下室作为一层时应从半地下室内地面算起。

《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10解析

《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10解析
武汉大学土木建筑工程学院
4. 明确区分框架与抗震墙组成的结构:少框架属于 抗震墙结构范畴;少墙体属于框架结构范畴;一般 的框架抗震墙结构,墙体分配的倾覆力矩≥ 50%总 地震倾覆力矩。 5. 提高框架-筒体结构的多道防线:其框架按刚度分 配的最大楼层地震剪力不宜小于10%结构总地震剪 力;否则,框架承担15%总地震剪力并加强筒体地 震作用和构造。 6. 增加板柱结构的最大适用高度;高度不大于12m 时,不要求墙体承担全部地震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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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3 部分
框架结构抗震设计
含框架结构和其他结构中的框架 不含异型柱框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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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框架结构] 设计要求提高的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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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号
项目
高度(m) 跨数 尺寸边长(直径)

2001规范 60, 55, 45, 25
无规定
2010规范 60, 50, 40(35), 24 H>24m不应单跨 ≥400mm(450) (一~三级且n>2)
Vj
jb M b
' hb 0 as
' hb 0 as (1 ) H c hb
一级框架结构和9度的一级框架可不按上式确定,但应 符合下式要求:
Vj
1.15 M bua
' hb 0 as
' hb 0 as (1 ) H c hb
jb —— 强节点系数;对框架结构,一级宜取1.5,二级宜取
(1)对框架结构的轴压比限制适当从严;对框剪结构、筒体结构,
框架为第二道防线,对延性要求稍松,因此轴压比适当放松;对部
分框支剪力墙结构中的框支柱必须提高延性,其轴压比从严。 (2)国内外试验表明,增加柱配箍率;采用复合箍螺旋箍,连续复 合螺旋箍;截面中配置芯柱,均能增加柱的位移延性,可对轴压比 适当放松,但其箍筋加密区的体积最小配筋率,应满足放松后轴压 比的箍筋配筋率要求。 (3)6度设防区,允许不进行截面抗震验算,其轴压比计算,可取

《建筑抗震规范》

《建筑抗震规范》

《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01)问答3.新规范中为何无烟囱、水塔等构筑物及钢筋混凝土异型柱结构的抗震设计内容?嵌固条件较好一般指下面两种情况:60.对医院、教学楼等横墙较少的多层砌体范围可否按7.3.14条的规定采取加强措施并满足抗震承载力要求,其高度和层数仍按表7.1.2的规定采用?3.新规范中为何无烟囱、水塔等构筑物及钢筋混凝土异型柱结构的抗震设计内容?嵌固条件较好一般指下面两种情况:60.对医院、教学楼等横墙较少的多层砌体范围可否按7.3.14条的规定采取加强措施并满足抗震承载力要求,其高度和层数仍按表7.1.2的规定采用?9.住宅工程中顶层为坡屋顶,屋顶是否需设水平楼板?顶层为坡屋顶时层高有无限制?总高度应如何计算?《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01)第7章的适用范围是烧结普通粘土砖、烧结多孔粘土砖、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等及材料性能满足要求的烧结砖和蒸压砖砌体承重的多层房屋,以及底层或底部二层框架-抗震墙和多层的多排柱内框架砖砌体房屋。

多层砌体房屋中采用砌体墙和现浇钢筋混凝土墙混合承重的结构类型,在建筑方案和结构布置上超出了抗震规范第7章的适用范围,不符合国家标准的规定,属于超规范、规程设计。

1)山墙和钢筋混凝土排架柱结构材料不同,不仅侧移刚度不同,而且承载力也不同,在地震作用下,山墙和钢筋混凝土排架柱的受力和位移不协调不利抗震,可导致结构破坏,这种震害不少。

32.若多层砌体房屋的层数低于规范表7.3.1中砖房构造柱设置要求的最低层数,其构造柱应如何设置?在砖房总高度、总层数已达限值的情况下,若在其上再加一层轻钢结构房屋,因抗震规范中无此种结构形式的有关要求,两种结构的阻尼比不同,上下部分刚度存在突变,属于超规范、超规程设计,设计时应按国务院《建筑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第29条的要求执行,即需由省级以上有关部门组织的建设工程技术专家委员会进行审定。

29.钢筋混凝土柱厂房为什么不采用山墙(砌体隔墙)承重?24.新规范中第7.1.8条1款要求底部框架-抗震墙房屋结构布置中,上部砌体抗震墙与底部框架梁或抗震墙对齐或基本对齐,在定量上如何把握?30.规范规定多层砌体房屋的总高度指室外地面到主要屋面板顶或檐口的高度,半地下室从地下室地面算起,全地下室和嵌固条件较好的半地下室允许从室外地面算起,嵌固条件较好一般是指什么情况?2)屋盖系统(屋面板、屋架和支撑)在两个端部不封闭,屋盖地震作用传递途径变化,在6度时山尖墙就有震害,其破坏后将引起屋盖的破坏。

《建筑抗震设计规范》答疑

《建筑抗震设计规范》答疑

《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01)问答(1)沙安孙建华白雪霜毋剑平(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工程抗震研究所北京100013) 根据建设部建标[2001]156号文的通知,新修订的国家标准《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01,以下简称新规范)将于2002年1月1日起施行。

目前,新规范已由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许多设计人员在学习后通过信函、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向抗震规范管理组提出了许多问题,管理组对所提问题做了逐一解答。

现挑选一些共性的问题汇总如下,以期对有关人员学习掌握新规范有些帮助。

1 为什么新规范2002年1月1日起施行,而原《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J11-89,以下简称89规范)2002年12月31日才废止因新规范是对89规范进行全面修订而编制的,在执行中需考虑设计、管理人员有一个学习、适应和实用过程,为此保留一年的过渡期,这也是新规范执行中的通行做法,当初89规范在执行时曾有三年的过渡期。

2 新规范在过渡期中,一些其他的相关规范尚未公布,配套的计算软件还未升版,在实际使用时应如何操作?新规范与89规范相比,有许多不同之处,在过渡期内,结构进行抗震设计验算时,仍可采用依据89规范编制的计算机软件,但对于不需计算的抗震构造措施则自2002年1月1日起要按新规范执行。

在各地开展的施工图审查也可按此要求开展有关设计审查工作。

3 新规范中为何无烟囱、水塔等构筑物及钢筋混凝土异型柱结构的抗震设计内容?本次建筑抗震设计规范的修订,已不包括烟囱、水塔等构筑物的抗震设计内容,此部分内容即将归入修订的《构筑物抗震设计规范》。

对于异型柱结构,目前工程抗震界业内专家有各种不同的看法,普遍认为异型柱结构属于抗震不利的结构体系,目前正在修订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均未将其列入。

若采用异型柱结构又无地方法规者,属于超规范、超规程设计,应按国务院《建筑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第29条的要求执行。

4 新规范中对建筑抗震设防类别的分类总原则是什么?为什么乙类建筑不是特别多?设置了抗震缝后可否根据各单元划分设防分类?目前许多大底盘高层建筑裙房为商店,上部为住宅楼,其抗震设防分类应注意哪些事项?按照当前的抗震防灾政策,在《建筑抗震设防分类标准》(GB50223—95)条文说明中指出,对一般情况下,原则上能保障在遭遇设防烈度地震影响时,不致有灾难性后果,故绝大部分的建筑,均可列为丙类建筑,少数重要的建筑列为乙类建筑。

房屋建筑抗震设计常见问题解答

房屋建筑抗震设计常见问题解答

房屋建筑抗震设计常见问题解答(内部资料)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2004年4月说明协助设计人员、施工图审查人员正确、全面理解和运用《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 50011》、《高层建筑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以及房屋建筑抗震设计的强制性条文,这里汇总编入了下列资料:1)高层建筑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JGJ3若干问题讨论2)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 50011答疑3)房屋建筑抗震设计强制性条文的理解和实施4)《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GB 50223修订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程抗震研究所2004.4《高层建筑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JGJ3-2002)若干问题讨论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黄小坤1.多层建筑如何参照执行《混凝土高规》适用于10层及10层以上或房屋高度超过28m的非抗震设计和抗震设计烈度为6~9度的高层民用建筑结构。

对于不超过10层或房屋高度不超过28m但接近10层或28m(如8层或24m)的混凝土民用建筑科参照《混凝土高规》的相关规定执行。

对于层数较少、房屋高度较矮的混凝土房屋,《混凝土高规》的某些规定可根据具体情况适当放松;《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2002、《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02(以下分别简称《混凝土规范》、《抗震规范》)有关多层建筑也有一些规定。

今后,随着规范的不断完善,对于多层混凝土结构房屋的结构设计,宜有更详细的专门规定。

2.风压取值基本风压按《混凝土高规》第3.2.2条的规定采用,但不得小于0.3N/。

对于特别重要的高层建筑,目前尚无统一、明确的定义,一般可根据《建筑结构可靠度设计统一标准》GB50068-2001规定的设计使用年限和安全等级确定。

设计使用年限为100年的或安全等级为一级的高层建筑可认为是特别重要的高层建筑。

对风荷载是否比较敏感,主要与高层建筑的自振特性有关,如结构的自振频率和振型等。

对于前几阶振型频率比较密集、振型比较复杂的高层建筑结构,高振型影响不可忽视,仅采用考虑第一振型影响的风振系数来估计风荷载的动力作用,有时不能全面反映建筑物对风荷载的动力影响,可能偏于不安全,因此适当地提高风压取值。

《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10)6.2.2条调整所引发的思考

《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10)6.2.2条调整所引发的思考

《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10)6.2.2条调整所引发的思考摘要:对我国先后颁布的三部抗震设计规范(GBJ11-89,GB50011-2001和GB50011-2010)中第6.2.2条进行了比较,并分析了调整原因。

通过与欧美规范的对比,可以看出,我国规范中柱端弯矩增大系数的取值已高于欧共体。

目前我国仍采用《混凝土异形柱结构技术规程》(JGJ149-2006),笔者提出现阶段异形柱结构设计中柱端弯矩增大系数的建议性取值。

最后通过对规范的理解,提出在设计过程中要精细化设计,以使“强柱弱梁”失效概率降到最低,并提出具体建议。

关键词:建筑抗震设计规范 6.2.2条;GBJ11-89,GB50011-2001,GB50011-2010;柱端弯矩增大系数;异形柱;强柱弱梁Abstract: China has promulgated three of the standard aseismatic design (GBJ11-89, GB50011-2001 and GB50011-2010) in the first article 6.2.2 are compared, and analyzes the reason adjustment. Through the comparison of rules and Europe and the United States, can see, the bending moment of Chinese code column increase coefficient has been higher than the European Union. At present our country still use the concrete special column frame structure technical regulations (JGJ149-2006), the author propose special-shaped columns in the structural design of the column advisory bending moment increase coefficient values. Finally through to the understanding of the standard, and puts forward the design process to fine design, to “strong column weak beam” failure probability to a minimum, and puts forward concrete Suggestions.Keywords: building the standard aseismatic design article 6.2.2; GBJ11-89, GB50011-2001, GB50011-2010; The column increase coefficient moment; Special-shaped columns; Strong column weak beam中图分类号:TU973+.31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0、前言框架结构的抗地震倒塌能力与其破坏机制密切相关。

《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10)疑问解答

《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10)疑问解答

6s,并提供不同阻尼比的调整方法;4) 保留楼层最小剪 力系数强制性要求;5) 保留建筑规则性定性和定量化 的定义;6) 保留钢筋混凝土结构抗震等级划分和相应 的计算与构造要求;7) 保留砌体结构设置圈梁和构造 柱以提高结构延性和整体性的要求;8) 保留隔震和消 能减震设计内容;9) 保留非结构抗震设计内容。 4 新规范对抗震设计采用的地震动参数有哪些重大 变更?
其中,设计地震分组上升的省会城市和直辖市有: 天津、石家庄、福 州、郑 州、银 川、乌 鲁 木 齐 由 设 计 一 组 升为设计二组;济南、昆明、兰州、西宁、拉萨、台北由设 计二组升为设计三组;成都由设计一组升为设计三组。 设计地震分组的上升表明对应的场地特征周期 Tg 有 所加大,地震作用相应增大。
图 6 由于碰撞导致建筑连续倒塌的震害
倾斜的建筑,使右侧成排建筑不倒,而左侧建筑由于失
去支撑而发生连续倒塌。图 7 为 L 形平面的东方汽轮
机厂框架结构办公楼,在拐角处不设防震缝,地震时没
有发生碰撞破坏。新规范对防震缝的设置作了修改,
第 3. 4. 5 条规定,体形复杂、平立面不规则的建筑,应
按原建设部建标[2006]77 号文件通知,2001 规范 修订的指导原则是:依据我国国情,适当调整提高抗震 设防标准。 3 新规范在哪些方面延续了 89 规范和 2001 规范的 基本原则?
新规范在以下几方面延续了 89 规范和 2001 规范 的基本原则:1) 继续遵守“三水准设防和两阶段抗震 验算”的抗震设计基本原则,以“小震不坏,中震可修, 大震不倒”的 三 水 准 设 防 目 标,进 行“小 震 作 用 ”下 的 结构强度和 弹 性 变 形 验 算 和“大 震 作 用 ”下 的 弹 塑 性 变形验算;2) 保留 7 度 0. 15g 和 8 度 0. 30g 的设计地 震分区及相应的抗震设计要求;3) 保留设计反应谱 ( 地震影 响 系 数 曲 线) 的 骨 架 曲 线 形 状,周 期 延 长 到

国家标准_建筑抗震设计规范_GB50011_2010_疑问解答_二_

国家标准_建筑抗震设计规范_GB50011_2010_疑问解答_二_
新规范删去了波速测试钻孔数量不少于控制性 钻孔 1 /5 ~ 1 /3 的要求。直接规定:在场地初勘阶 段 ,对 大 面 积 的 同 一 地 质 单 元 ,测 量 土 层 剪 切 波 速 的 钻孔数量不宜少于 3 个;在场地详勘阶段,对单体建 筑波速测试钻孔不 宜 少 于 2 个,对 于 同 一 地 质 单 元 上 的 密 集 建 筑 群 ,钻 孔 数 量 可 适 当 减 少 ,但 每 幢 高 层 建筑和大跨空间结构不少于 1 个;高层建筑的高度 参照《民 用 建 筑 设 计 通 则 》( GB50352—2005 ) 的 规 定并与本规范第 6 章协调,改为 24m 以上。 13 新规范为什么将Ⅰ类场地分为Ⅰ0 和Ⅰ1 两个 亚 类 ,场 地 分 类 有 何 变 化 ?
15 ~ 25 40 ~ 60
0. 2 0. 3 0. 4 0. 5
≥25 ≥60 0. 3 0. 4 0. 5 0. 6
19 为什么要修改砂土液化的标准贯入判别公式? 2001 规范关 于 砂 土 液 化 的 标 准 贯 入 判 别 公 式
有如下缺点: (1) 只与 烈 度 和 设 计 地 震 分 组 相 关,未 考 虑 震
危险地段指 地 震 时 可 能 发 生 滑 坡、崩 塌、地 陷、 地裂、泥石流等及发 震 断 裂 带 上 可 能 发 生 地 表 位 错 的部位。汶川地震 中,次 生 地 质 灾 害 导 致 了 建 筑 破 坏、甚至被掩埋的 严 重 后 果。 图 4 为 汶 川 县 一 幢 新 建住宅楼被山体滑 坡 部 分 掩 埋,图 5 为 北 川 中 学 整 个被山体 崩 塌 所 掩 埋,图 6 为 2008 年 9 月 24 日 暴 雨之后发 生 的 泥 石 流 将 山 脚 下 的 住 宅 楼 大 部 分 掩 埋。因此,新规范特 别 强 调 建 筑 要 避 开 发 震 断 裂 附

《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 50011-2010的勘误

《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 50011-2010的勘误

正 本规范系根据 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 水平位移(或层间位移) …之 1 款规定的建筑及砌 体房屋。
备注
jk
VEki 抗震墙 )/Hn 其值可采用 1.2;剪力… 一级(7、8 度) …查表;端柱有集中荷载 时,配筋构造按柱要求; r=35 hw≈6 土默特右旗 包头(昆都仑... 土默特左右旗 巴彦卓尔(临河) 敖汉旗, 乌拉特后旗,乌拉特中旗 四子王旗 长春(南关、…) 宁波(北仑 弋江、三山 临朐 江夏 深圳(龙岗) 龙泉驿 庆阳(西峰) 庆城 1.1j …高度之比不大于 4… 中国轻工国际工程设计 院 徐正忠 跨高比大于 6 的连梁 50%
斜体 e 大写 缺“/” 缺标点
详图 A 详图 B
175
176 178 179 180 182 184 186 190 199 219 252 252 341 452
4 7 7 11 16 18、19 倒4 倒3 倒9 14 倒5 倒6 6 6 16 16 公式(D.1.4-1) 倒7 1 倒3 图 14 倒5
关于《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 50011-201049 56 57 68 68 106
行 1 5 倒3 倒8 倒9 12、13 表 6.1.2 公式(6.2.5-1) 10 表 6.4.5-3 倒9 图 8.3.4-1
字 3 9
误 本规范根据 中国筑科学研究院 水平位移或(层间位移) …之 1、 3 款规定且采用桩 基的建筑。 jk Veki 剪力墙 )Hn 其值可采用 1.2 剪力… 一级(8 度) …查表; r=335 bw≈6 土墨特右旗 包头(昆都仓... 土墨特左旗 巴彦卓尔 傲汉旗, 乌特拉后旗,乌特拉中旗 四王子旗 长春(难关、…) 宁波(北仓 戈江、三江 临驹 江厦 深圳(尤岗) 龙泽泉 庆阳 西峰 0.1j …高度之比大于 4… 中国轻工国际工程涉及 院 徐正中 高跨比大于 6 的连梁 30%

房屋建筑抗震设计常见问题解答(更新完毕)

房屋建筑抗震设计常见问题解答(更新完毕)

房屋建筑抗震设计常见问题解答(更新完毕)房屋建筑抗震设计常见问题解答(更新完毕)说明协助设计人员、施工图审查人员正确、全面理解和运用《建筑抗震设计规范 GB 50011》、《高层建筑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以及房屋建筑抗震设计的强制性条文,这里汇总编入了下列资料:1)高层建筑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JGJ3若干问题讨论2)建筑抗震设计规范 GB 50011答疑3)房屋建筑抗震设计强制性条文的理解和实施4)《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GB 50223修订《高层建筑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JGJ3-2002)若干问题讨论1.多层建筑如何参照执行《混凝土高规》适用于10层及10层以上或房屋高度超过28m的非抗震设计和抗震设计烈度为6~9度的高层民用建筑结构。

对于不超过10层或房屋高度不超过28m但接近10层或28m(如8层或24m)的混凝土民用建筑科参照《混凝土高规》的相关规定执行。

对于层数较少、房屋高度较矮的混凝土房屋,《混凝土高规》的某些规定可根据具体情况适当放松;《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2002、《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02(以下分别简称《混凝土规范》、《抗震规范》)有关多层建筑也有一些规定。

今后,随着规范的不断完善,对于多层混凝土结构房屋的结构设计,宜有更详细的专门规定。

2.风压取值基本风压按《混凝土高规》第3.2.2条的规定采用,但不得小于0.3N/ 。

对于特别重要的高层建筑,目前尚无统一、明确的定义,一般可根据《建筑结构可靠度设计统一标准》GB50068-2001规定的设计使用年限和安全等级确定。

设计使用年限为100年的或安全等级为一级的高层建筑可认为是特别重要的高层建筑。

对风荷载是否比较敏感,主要与高层建筑的自振特性有关,如结构的自振频率和振型等。

对于前几阶振型频率比较密集、振型比较复杂的高层建筑结构,高振型影响不可忽视,仅采用考虑第一振型影响的风振系数来估计风荷载的动力作用,有时不能全面反映建筑物对风荷载的动力影响,可能偏于不安全,因此适当地提高风压取值。

《建筑抗震设计规范》答疑

《建筑抗震设计规范》答疑

(GB50011-2001)问答(1)沙安孙建华白雪霜毋剑平(中国建造科学研究院工程抗震研究所北京100013) 根据建设部建标[2001]156 号文的通知,新修订的国家标准《建造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01,以下简称新规范)将于2002 年1 月1 日起施行。

目前,新规范已由中国建造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许多设计人员在学习后通过信函、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 向抗震规范管理组提出了许多问题,管理组对所提问题做了逐一解答。

现挑选一些共性的问题汇总如下, 以期对有关人员学习掌握新规范有些匡助。

因新规范是对89 规范进行全面修订而编制的,在执行中需考虑设计、管理人员有一个学习、适应和实用过程,为此保留一年的过渡期, 这也是新规范执行中的通行做法,当初89 规范在执行时曾经有三年的过渡期。

新规范与89 规范相比,有许多不同之处,在过渡期内,结构进行抗震设计验算时,仍可采用依据89 规范编制的计算机软件,但对于不需计算的抗震构造措施则自2002 年1 月1 日起要按新规范执行。

在各地开展的施工图审查也可按此要求开展有关设计审查工作。

本次建造抗震设计规范的修订, 已不包括烟囱、水塔等构筑物的抗震设计内容,此部份内容即将归入修订的《构筑物抗震设计规范》。

对于异型柱结构, 目前工程抗震界业内专家有各种不同的看法,普遍认为异型柱结构属于抗震不利的结构体系, 目前正在修订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均未将其列入。

若采用异型柱结构又无地方法规者,属于超规范、超规程设计,应按国务院《建造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第29 条的要求执行。

新规范中对建造抗震设防类别的分类总原则是什么?为什么乙类建造不是特殊多?设置了抗震缝后可否根据各单元划分设防分类? 目前许多大底盘高层建造裙房为商店,上部为住宅楼,其抗震设防分类应注意哪些事项?按照当前的抗震防灾政策,在《建造抗震设防分类标准》(GB 50223—95)条文说明中指出,对普通情况下,原则上能保障在遭遇设防烈度地震影响时,不致有灾难性后果,故绝大部份的建造,均可列为丙类建造,少数重要的建造列为乙类建造。

建筑抗震讲座需答疑的问题及答复

建筑抗震讲座需答疑的问题及答复

讲座需答疑的问题1.建筑结构严重不规则,指的是体型复杂,多项不规则指标超过抗规3.4.2条上限值或某一项大大超过规定值。

对多项不规则、某一项大大超过规定值应该怎样理解执行。

【答】根据《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01第3.4.1条条文说明:严重不规则,指的是体型复杂,多项不规则指标超过3.4.3条上限值或某一项大大超过规定值,具有严重的抗震薄弱环节,可能导致地震破坏的严重后果者,意味着该建筑方案在现有经济技术条件下,存在明显的地震安全隐患。

不同的结构类型,由于可采取的措施不同,划为严重不规则的条件也不尽相同。

对砌体结构而言属于严重不规则的建筑方案,改用混凝土结构则可能采取有效的抗震措施使之转化为非严重不规则。

例如,较大错层的多层砌体房屋,其总层数比没有错层时多一倍,则房屋的总层数可能超过砌体房屋层数的强制性限值,不能采用砌体结构;若改为混凝土结构,规范和混凝土高层规程只对房屋总高度有最大适用高度的控制。

对属于严重不规则的普通钢筋混凝土结构,改为钢结构,也可能采取措施将严重不规则转化为一般不规则或特别不规则。

2.对于重点设防类建筑,单跨框架结构是否容许?【答】根据《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01(2008年版)第6.1.5条规定,“…,高层的框架结构不应采用单跨框架结构,多层框架结构不宜采用单跨框架结构。

”至于重点设防类建筑,分类标准(GB50223-2008)和抗震规范(GB50011-2001)并没有明确限制采用单跨框架结构,但考虑到单跨框架结构冗余度较小、抗震性能相对较差,因此,建议对需要提高抗震设防能力的重点设防类和特殊设防类的建筑慎用单跨框架结构,如果必需用,建议从抗震概念设计的角度采取相应的措施,改善结构的抗震性能。

3.地震区的地下室可否采用板柱结构?(分二种情况:1.独立地下室;2.地下室为整体,地上分若干独立结构。

)【答】具体解答请参考王亚勇、戴国莹著《建筑抗震设计规范疑问解答》(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6年1月)P65页第7.10条。

规范若干问题答疑

规范若干问题答疑

问题一1.《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10第52页2.高层建筑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JGJ3-2010)第115页疑问:是高规有误还是抗规过度从严?问题二:举例说明剪力墙重力荷载代表值如何计算?答:1.活荷载重力荷载代表值组合系数=0.52.柱墙设计时活荷载折减系数:RLIVE=0.553.PKPM构件信息中meninfor恒荷载标准值:AXIAL(9)=2882.6KN;活荷载标准值:AXIAL(10)=403.3KN;4.重力荷载代表值作用下墙肢轴压力设计值Nu=1.2*(AXIAL(9)+活荷载重力荷载代表值组合系数*RLIVE* AXIAL(10)) =1.2*(2882.6+0.5*0.55*403.3)=3592.2(KN)问题三:最大轴力计算N MAXNcm1.按恒荷载效应控制组合活荷载组合系数:V-L=1.4*0.7=0.98恒荷载组合系数:V-D=1.35N1=(V-D)*AXIAL(9)+RLIVE*(V-L)* AXIAL(10) =1.35*2882.6+0.55*1.4*0.7*403.3=4108.9(KN)Ncm2. N2=1.2*2882.6+0.55*1.4*403.3=3769.6(KN) Ncm3. N3=1.0*2882.6+0.55*1.4*403.3=3193.1(KN) ……………………N MAX =MAX(Ncm1. Ncm2. Ncm3……)=4108.9(KN)确定墙肢长度的主要目的是明确沿墙肢的长度Lc。

墙肢长度有两种说法:1.认为是暗柱(能满足高规约束边缘构件的端柱或者翼墙)之间的长度;原因:墙肢中间段有比较刚性的翼墙或者端柱,提高了墙体的稳定性。

墙就应该以约束边缘构件之间的长度来计量,确定约束边缘构件沿墙肢的长度Lc。

而且,有一种说法,这个有点类似抗震区框架梁加密区的设置。

框架梁端设置加密箍,提高结构的延性,梁端箍筋的加密区长度与本跨的跨度有关,与整根连续梁的总长没有关联性。

国家标准_建筑抗震设计规范_GB50011_2010_疑问解答_九_

国家标准_建筑抗震设计规范_GB50011_2010_疑问解答_九_
粘滞消能器和粘弹性消能器性能检验后仍可用 于主体结构; 但金属消能器和摩擦消能器性能检验 后不能用于主体结构。 123 消能器的极限指标有何要求,为什么?
消能器的极限位移应不小于罕遇地震下消能器 最大位移的 1. 2 倍; 对速度相关型消能器,消能器的 极限速度 应 不 小 于 地 震 作 用 下 消 能 器 最 大 速 度 的 1. 2 倍,且消能 器 应 满 足 在 此 极 限 速 度 下 的 承 载 力 要求。对速度相关 型 消 能 器,受 试 验 机 加 载 速 度 的 限 制 ,可 能 不 能 满 足 结 构 极 限 加 载 速 度 的 要 求 ,对 此
作者简介: 欧进萍,博士,中国工程院院士,教授,博士生导师,大连 理 工大学校长,Email: oujinping@ dlut. edu. cn,lihui@ hit. edu. cn。
第 41 卷 第 10 期 欧进萍,等. 国家标准《建筑抗震设计规范》( GB50011—2010) 疑问解答( 九)
主 要 有 两 种 方 法 ,一 种 是 采 用 强 行 解 耦 法 ,就 是 把通过振型得到的广义阻尼阵的非对角线元素都设 置为零,只保留对角线上的元素; 另一种是通过消能 器消能和结构与消能器应变能之间的关系求解。 114 消能减振结构的减 振 效 果 若 没 有 达 到 50% ,这 种情况应该按照什么设防水准进行设计?
消 能 减 振 部 件 不 承 受 结 构 的 自 重 ,所 以 ,应 该 在 主体结构建造完成后再安装消能减振部件。 105 消能减振技术的适用范围是什么?
消能减振技术适用于层间或杆件地震变形较大 的建筑物,这样安装在建筑物层间或杆件间的消能部 件才能产生较大的相对变形或相对速度并消耗地震 输入能量。消能减振技术也适用于相邻两个基本频 率 相 差 较 大 的 建 筑 物 ,这 样 消 能 部 件 安 装 在 两 个 建 筑 物之间并同时消耗两个建筑物的地震输入能量。 106 消能减振部件有哪些类型? 如何选择?

《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答疑

《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答疑

1.为什么新规范2002年1月1日起施行,而原《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11-89,以下简称89规范)2002年12月31日才废止由于新规范是对89规范进行全面修订而形成的,在执行中应考虑到设计、管理人员有一个学习、适应和实用过程,为此保留一年的过渡期,这也是规范执行中的通行做法,当初89规范在执行时曾有三年的过渡期。

2.新规范在过渡期中,一些其他的相关规范尚未公布,配套的计算软件还未升版,在实际使用时应如何操作?新规范与89规范相比,有许多不同之处,在过渡期内,结构进行抗震设计验算时,仍可采用依据89规范编制的计算机软件,但对于不需计算的抗震构造措施则自2002年1月1日起要按新规范执行。

在各地开展的施工图审查也可按此要求开展有关审查工作。

3.新规范中为何无烟囱、水塔等构筑物及钢筋混凝土异型柱结构的抗震设计内容?本次建筑抗震规范的修订,已不包括烟囱、水塔等构筑物的抗震设计内容,此部分内容归入即将修订的《构筑物抗震设计规范》。

对于异型柱结构,目前工程抗震界有各种不同的看法,普遍认为异型柱结构属于抗震不利的结构体系,目前正在修订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均未将其列入。

若采用异型柱结构又无地方法规者,属于超规范、超规程设计,应按国务院《建筑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第29条的要求执行。

4.新规范中对建筑抗震设防类别的分类总原则是什么?为什么乙类建筑不是特别多?设置了抗震缝后可否根据各单元划分设防分类?目前许多大底盘高层建筑裙房为商店,上部为住宅楼,其抗震设防分类应注意哪些事项?按照当前的抗震防灾政策,在《建筑抗震设防分类标准》(GB50223-95)条文说明中指出,对一般情况下,原则上能保障在遭遇设防烈度地震影响时,不致有灾难性后果,故绝大部分的建筑,均可列为丙类建筑,少数重要的建筑列为乙类建筑。

《建筑抗震设防分类标准》在3.0.1.5条中规定,“建筑物各单元的重要性有显著不同时,可根据局部的单元划分类别”,故设置了抗震缝将结构分为若干单元后,可根据各单元划分设防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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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普通房屋和构筑物,在设计文件的总说明中应明确结构(含基础)的设计使用年限为50年;纪念性建筑和特别重要的建筑结构应为100年。设计文件中,不需要给出设计基准期。
1.5对于设计使用年限为100年及以上的丙类建筑,抗震设防烈度和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抗震措施和抗震构造措施应如何确定?
首先要明确建筑寿命、设计使用年限和设计基准期的含义。
根据标准化法,当国家标准与行业标准对同一事物的规定不一致时,应按国家标准执行。当不同的国家标准之间的规定不一致时,应按最新颂布的国家标准执行。
1.2 GB 50011规范附录A中某些地区的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与89规范中抗震设防烈度所对应的加速度值不同,实际使用时应如何操作?
依据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GB50011年2月2日发布的国家标准《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GB18306-GB50011)自GB50011年8月1日起实施,对于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与原来相比有所变化的地区,则自GB50011年8月1日起应按变化后的加速度值进行抗震设防。
GB50011-2001规范采用的三水准设防思想,即多遇地震、基本烈度地震和罕遇地震,通常也称为“小震”、“中震”、“大震”,在设计使用年限为50年时,相应的超越概率分别为63%,10%和2-3%,也可以用地震重现期或回归期T来表示。给定重现期T的地震烈度也就是T年一遇的地震烈度,三水准对应的重现期分别为50年、475年和1975年。GB50011-2001规范以“中震”烈度(地震基本烈度)I为基础,在平均意义上,将“小震”定义为I-1.55度,“大震”定义为I+1度。实际上,“小震”、“中震”与“大震”的烈度差别是因地而异的,这样定义的烈度差别是一种人为的、便于工程应用的约定。如果仍按上述定义,对于不同的基本地震烈度区,重现期为X的设防烈度可以表示为:
建筑寿命指投入使用的总时间,即从建造开始直到建筑毁坏和丧失使用功能的全部时间。
设计使用年限指设计规定的结构和结构构件不需进行大修即可按其预定目的使用的年限,即房屋建筑在正常设计、正常施工、正常使用和一般维护下所应达到的使用年限。当房屋建筑达到设计使用年限后,经过鉴定和维修,仍可继续使用。因此,设计使用年限不同于建筑寿命。同一幢房屋建筑中,不同部分的设计使用年限可以不同,例如,外保温墙体、给排水管道、室内外装修、电气管道、结构和地基基础,可以又不同的设计使用年限。
所谓设计基准期,是为确定可变作用及与时间有关的材料性能取值而选用的时间参数,它不等同于设计使用年限。建筑结构设计所考虑的荷载统计参数,都是按设计基准期为50年确定的,如设计时所采用其他设计基准期,则必须另行确定在该基准期内最大荷载的概率分布及相应的统计参数。
所谓设计使用年限,是借鉴了国际标准ISO2394:1998提出的,又称为服役期、服务期等。设计使用年限是设计时选定的一个时期,在这一给定的时期内,房屋建筑只需进行正常的维护而不需进行大修就能按预期目的使用,完成预定的功能。设计使用年限是《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对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规定的最低保修期限“合理使用年限”的具体化。结构在规定的设计使用年限内应具有足够的可靠度,满足安全性、适用性和耐久性的要求。结构可靠度是对结构可靠性的定量描述,即结构在规定的时间内,在规定的条件下,完成预定功能的概率。
(1)
式中,系数a、b、c可查表1确定:
不同烈度时公式(1)的系数值表1
系数
a
b
c
烈度
7
0.02
1.50
2.85
8
-0.011.50源自3.8591.3已按89规范进行设计,因种种原因目前尚未施工的工程,施工前是否应按GB50011规范重新修改设计图纸然后施工?
按建设部2002年8月12日建标[2002]212号文件“建设部关于贯彻执行建筑勘察设计及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若干问题的通”要求,新规范实施日期前的在施工程,执行新版规范有困难时,可按照旧规范执行。新版规范实施日期至2003年1月1日前的在施工程,原则上应按照新规范执行,而按照旧规范设计的在施工程,可按照旧规范继续执行。对2003年1月1日前已签订施工合同而尚未开工的工程,应当按照新版规范修改设计后方可施工。凡在2003年1月1日后签订勘察、设计、施工合同的工程,必须按照新版规范执行。
《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答疑
———————————————————————————————— 作者:
———————————————————————————————— 日期:
《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答疑
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王亚勇戴国莹编
1管理问题
1.1执行GB 50011-2001抗震规范时,若发现某些条款与以前颂布的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规定不一致时如何解决?
可见,设计基准期是一个基准参数,它的确定不仅涉及可变作用(荷载),还涉及材料性能,是在对大量实测数据进行统计的基础上提出来的,一般情况下不能随意更改。例如我国规范所采用的设计地震动参数(包括反映谱和地震最大加速度)的基准期为50年,如果要求采用基准期为100年的设计地震动参数,则不但要对地震动的概率分布进行专门研究,还要对建筑材料乃至设备的性能参数进行专门的统计研究。
1.4设计基准期和设计使用年限有何差别,在设计文件中应如何表述?
按国家标准《建筑结构可靠度设计统一标准》GB50068-2001总则的有关规定,我国的建筑结构、结构构件及地基基础的设计规范、规程所采用的设计基准期为50年。同时,根据建筑物的使用要求何重要性,设计使用年限分别采用5年、25年、50年和100年。
设计基准期是指为确定可变作用及与时间有关的材料性能取值而选用的时间参数,它不同于建筑结构的设计使用年限,也不等同于建筑寿命。我国建筑设计规范所采用的设计基准期为50年,即设计时所考虑荷载、作用、材料强度等的统计参数均是按此基准期确定的。
对于设计使用年限为100年及以上的丙类建筑,结构设计时应另行确定在其设计基准期内的活荷载、雪荷载、风荷载、地震等荷载和作用的取值,确定结构的可靠度指标以及确定钢筋保护层厚度等构件的有关参数的取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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