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通环节食品安全检查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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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通环节食品安全检查方法

问题提出:

如何打出工商“威信”,确立执法地位是燃眉之急。突出问题是,检查没有发现问题。其原因:除了机制的因素,更主要的还是我们不少干部对监管的对象不了解,心中无数。

培训是促进监管到位的有效方法,但不是唯一的方法。有人说,大学生在大学应学会什么,不是专业知识,而是学会方法。我们的培训说到底也是方式方法的培训。

着重四方面的问题:一是食品安全检查,讨论的是我们如何在日常监督检查中发现问题;二是食品抽样检验,探讨我们应如何把握食品抽样检验程序、方法,进一步做好食品质量监管问题;三是食品流通许可证核发及管理,探讨食品流通许可证上的一些疑难问题;四是就如何拓展食品安全监管案件的相关问题与大家进行研究和交流。

一、食品安全检查

(一)检查定义及关注点

1、定义新华字典对“检查”的定义是:检查是为了发现问题而用心查看。巡查是到各处去,来回走动查看。

2、关注点。我个人倾向于“市场检查”,因为这更直接反应我们监管实际。检查是为了发现问题而用心查看,有

两个值得注意的关注点:一是用心查看,心里要有东西;(包括法律法规是怎么规定的;商品知识有哪些;不同市场主体的常见的违法问题是什么;不同市场主体、不同食品检查的内

容是什么,应检查到什么程度等);二是心要到。眼到、手到,监管效果才能到。

总结:市场检查是指工商执法人员在日常工作中采取

巡回检查的方式,依法对管辖区域内各类市场主体的资格、经营行为、商品质量等进行监督检查、受理投诉和查处违

法违章行为的活动。具体检查六方面内容:

一是查主体资格,看食品经营者证照是否齐全、是否

在有效期内、是否上墙悬挂、是否通过年检验照,许可和

经营范围与实际经营情况是否一致,是否有不符合法律、

法规和规章规定食品经营要求的情形,以及食品从业人员

是否具有有效的健康证明;

二是查经销食品,看食品的来源与供货方的相关合法

资质证明是否一致,食品是否超过保质期,食品经营者是

否按照食品标签标注的条件贮存食品,是否及时清理变质

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三是查包装标识,看预包装食品标签标明的事项是否

符合法律、标准的规定,散装食品在贮存位置、容器、外

包装上是否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经

营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进口食品是否有中文标签、

中文说明书;

四是查商标广告和装潢,看食品商标是否有侵权和违

法使用的行为,食品经营场所的食品广告是否有虚假违法

内容,食品装潢是否有仿冒或近似仿冒的情况;

五是查市场开办者责任,看食品集中交易市场的开办者、食品经营柜台的出租者、食品展销会的举办者是否履

行食品安全管理法定义务,是否落实食品安全管理责任;

六是查经营者自律情况,看食品经营者在进货时是否

履行了查验义务,是否进行查验记录、质量承诺,是否对

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主动退市等。

上述总结来源于去年国家工商总局下发的《食品安全

监管八项制度》规定。实际监管涉及两方面:人(一般经营者、特定市场主体);物(食品及食品添加剂、相关产品),上

述两方面监管又集中法定条件和法定要求的监管。监管效

果落脚点是《食品安全法》第99条第二款的定义“食品安全,指的是无毒、无害、符合应当有的营养要求,对人体健康

不造成任何急性、亚急性或慢性危害”。所以,就食品安全

概念的含义我们不要放大范围,自己吓唬自己,把复杂事

情简单化。

2、当前工商监管现状分析

臧忠生局长在全省工商系统食品安全整顿集中专项行

动“回头看”视频会议上的讲话上指出:9月末省政府组织的

食品安全整顿集中专项行动督查和暗访,暴露出有的十方面问题:

一是农村食品市场监管力度不平衡。从检查的乡镇农村食品经营者情况看,日常监管缺失的问题普遍存在。有的基层局基础工作薄弱,甚至在整顿集中专项行动开始至今,对农村食品市场监管的底数和基本情况都说不清;有的对农村食杂店巡查、检查不到位,一些明显存在的突出问题没有得到有效纠治,反映出我们在农村食品安全监管上仍然存在盲区和死角。

二是《食品安全法》及食品安全消费知识宣传普及还不够深入。有的经营者不懂法,守法经营意识淡薄,不会依法履行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义务;有的消费者不熟悉法律规定,缺乏基本的食品安全消费常识,维权意识和能力还有待提高。

三是对经营者主体资格的日常监管缺失。无论是城区食品店还是农村食杂店,在主体资格监管、证照明示等方面都存在差距。有的经营者证照不符、超范围经营;有的长期无证照经营。

四是食品进货查验及查验记录制度执行不规范。有的经营者进货不索证索票、票据不及时粘贴、台账保存期限随意。尤其是乳粉经营者,不能做到批批提供检验报告,进货台账记录不及时,票据粘贴混乱,倒查困难。

五是部分食杂店卫生条件不达标。一些食杂店、尤其是城乡结合部及农村食杂店存在卫生不达标问题,经营场所食品摆放混乱,经营区与生活区没有分开,食品与非食品混放,柜台及食品上落满灰尘,食品落地存放,缺少防尘、防蝇等必要设施,散装食品标签大部分不符合法律规定,亟需依法进行整改。

六是食品经营者健康证明办理不及时。商场、超市等大型企业没有建立食品从业人员和场内经营者健康档案,有的食品经营者拿不出健康证明,有的没有做到一年一体检,有的已从事食品经营多年,根本就没进行过健康检查,反映出在这方面我们的监管力度还亟需进一步加强。

七是对省政府界定的监管职责落实不力。有的局没有按照省局要求,主动向当地政府汇报、与相关部门和市场主办单位衔接,对辖区内场内现场制售食品经营者和食品摊贩的监管底数不清、情况不明,对如何介入、怎样实施监管研究不够,缺乏行之有效、针对性强的监管措施。

八是食品抽样检验经费投入不够。虽然各级局通过行政办公经费列支组织开展了食品抽样检验工作,但是经费的投入还远远不能满足监管上市食品质量的需要。有的县级局年初以来还没有开展食品质量抽样检验工作,在履行法定食品抽样检验职能方面,出现了空白。现在我们了解不是经费不够,而是往哪里投的问题。向执法办案、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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