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安全文明施工违规处罚细则条例版
项目部处罚条例
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违规处罚条例编制依据为了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管理力度,更好地落实公司以及项目部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有关制度和策划文件,特制定本条例,希望各施工队组织本队人员进行详细交底,并严格按条例执行。
违规处罚条例第一条:对施工现场不戴安全帽者,劳务总包罚款1000元,班组领班罚款100元/人,工人罚款50元/人;对使用缺衬缺带、破损的安全帽或使用不正确者,管理人员罚款50元/人,工人罚款20元/人。
第二条:上班穿拖鞋、高跟鞋、背心或赤膊的,配置工作服而不穿的管理人员罚款100元/次,工人罚款20元/次。
第三条:违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安全技术交底,对操作人员罚100元/人,对施工队每次罚款500元/次,对主管技术员罚款100元/次。
第四条:主管技术员在施工前未按要求进行安全技术交底的,对主管技术员罚款50元/次,第五条:带班工长未认真做好班前安全活动的,对带班工长罚款20元/次。
第六条:带班工长未认真监督施工班组对安全隐患进行整改的,对带班工长罚款100元/次。
第七条:管理人员违章指挥的,对责任人罚款100~1000元/次,造成严重后果的按公司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八条:对拒绝执行安全隐患整改的,对工人罚款50元,对施工队罚款1000元,对带班工长罚款100元。
第九条:工人违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作业的,对工人罚款50元,对班组罚款500元,对带班工长罚款100元。
第十条:高处作业不系安全带者罚款100元/人,对施工队罚款500元。
第十一条:高处作业时向下乱抛东西的罚款200元/人,对施工队每次罚款1000元。
第十二条:没有有效的高空作业防护措施而进行高处作业的,对操作人员罚款100元/人,对施工队每次罚款1000元。
第十三条:没有有效的临边防护措施而进行作业的,对操作人员罚款50元/次,对主管安全的罚款100元/次。
第十四条:没有有效的洞口防护措施而进行作业的,对操作人员罚款50元/次,对主管安全的罚款100元/次。
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违规处罚细则
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违规处罚细则
(试行)
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方针,规范项目工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行为,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企业相关制度规定,特制定《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违规处罚细则》。
本处罚细则由工程管理部(安全生产处)负责具体执行。
在公司及工程部组织的安全文明施工检查中,当项目部未能按整改要求及时整改违规行为时,工程管理部(安全生产处)按处罚细则相关条款对项目部予以罚款,各分公司、项目部可参照本细则对相关责任人予以处罚。
备注:
1、细则中未列出的违规项目,比照类似条款进行处罚。
连续违反同一条款的,将加倍处罚,超过三次的,予以开除处理。
2、表中所列细目作为施工违规行为处罚,如违规行为造成安全责任事故的,由当事人按照事故的损失和责任的大小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违反法律法规的,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规定及违规处罚条例
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规定及违规处罚条例为了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管理力度,更好地落实国家、省、市政府及公司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有关法律、法规、制度,保障施工人员身体健康,特制定本条例,希望施工队和现场施工人员自觉遵守。
1、安全生产一般规定1.1: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违者处罚150元/次1.2:施工现场2米以上高出、临边、井口、井内作业员正确系好安全带,违者处罚100元/次。
1.3:进入施工现场禁止穿拖鞋、高跟鞋、背心、短裤和赤膊,焊工必须穿戴好工作服,灰浆搅拌作业员必须戴好口罩,违者处罚100元/次。
1.4:严禁饮酒后上班作业,违者:机械操作员处罚300元/次,高处作业员处罚200元/次,其他作业员处罚100元/次。
1.5:特殊作业工种必须持《特种作业上岗证》作业,违者处罚200元/次。
1.6:施工前班组未结合本专业施工阶段具体情况对班组成员进行技术操作规程学习和安全技术交底,处罚100元/次。
1.7:施工班组未对项目部下达的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口头或文字)及时、认真进行整改的,对其处罚200元/次。
1.8:没有有效的防护措施而安排人员进行作业的,对责任单位和有关责任人(班组负责人)分别处罚500元/人次。
1.9:没有接到拆模、拆架、拆防护栏的通知而乱拆的,对责任单位处罚500元/人次。
1.10:非持证人员擅自使用,玩弄机电设备者罚款200元。
1.11:擅自移动、损坏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设施或安全标牌者罚款100元。
1.12:施工现场有小孩,每次罚款500元,施工现场停留与工作无关人员,又没有佩戴安全帽每次罚款200元。
1.13:施工安全负责人无记录,管理人违章指挥,作业员违章操作,根据情节轻重罚款300-500元/次。
1.14:施工现场无安全警示标志(施工入口处,施工起重机械,临时用电设施,出入通道口,孔洞口,桥涵口,基坑边及有害气体和液体存放处等危险部位,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堆放无序且有影响安全的因素存在,每处罚款100元。
项目部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处罚规定
项目部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处罚规定第一条为了规范项目部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保障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安全、文明,保护参与施工的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保护环境,维护社会秩序,根据《建筑法》、《建筑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项目部应制定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规章制度,每年向主管部门备案,并告知相关施工人员。
不得擅自更改规章制度内容,否则将会受到相应的处罚。
第三条项目部应配备专职安全员,负责项目部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工作。
安全员应取得相关资格证书,并按要求参加各类培训考试,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第四条项目部应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层级的安全生产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明确各职责并规范管理流程。
第五条项目部应组织安全培训和教育,加强安全意识的提高,确保施工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知识和技能,并定期进行安全知识考试。
第六条项目部应对施工人员进行岗前培训,确保施工人员了解本项目的特殊施工要求和安全措施,掌握必要的操作技能和防护措施。
第七条项目部应配备必要的施工设备和防护用具,保证施工作业的安全进行。
禁止使用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设备和工具,必须配备完整的安全防护装备。
第八条项目部应建立健全施工现场的安全检查制度,定期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记录检查情况和处理结果。
第九条对于违反安全管理规定的行为,项目部应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
具体处罚措施如下:1. 发现施工人员违规操作,危害安全的,项目部应先口头警告,并进行记录。
若同一施工人员再次违规,项目部应视情况给予暂停工作或停职处理,直到重新接受培训和考试合格方可恢复工作。
2. 发现施工人员未配备或未使用必要的安全防护装备,项目部应要求其立即配备并使用,并先口头警告,并进行记录。
若同一施工人员再次未配备或未使用必要的安全防护装备,项目部应视情况给予暂停工作或停职处理,直到重新接受培训和考试合格方可恢复工作。
3. 发现施工现场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项目部应立即停工整改,并按照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规定,报告相关主管部门,接受相应的处罚。
工地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处罚实施细则范本
工地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处罚实施细则范本一、概述本处罚实施细则旨在加强工地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的管理,规范施工单位的行为,切实保障职工的安全和群众利益。
依法对违反工地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相关法律法规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处罚,促进施工单位依法规范施工,提高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水平。
二、违规行为及相应处罚1.施工单位未按规定备齐资料、证照及文件报送材料的,处以警告,并责令限期整改。
2.施工单位未按规定设立工地安全文明管理机构或岗位的,处以罚款5000元,并责令限期整改。
3.违反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导致一般事故发生的,处以罚款1万元,并责令限期整改。
4.违反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导致较重事故发生的,处以罚款3万元,并责令限期整改。
5.违反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导致重大事故发生的,处以罚款10万元,并责令限期整改,吊销行政许可证。
6.施工单位未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进行每日安全例会,且通报不及时的,处以罚款2000元,并责令限期整改。
7.施工单位未按规定建立安全教育培训制度或未按规定进行安全教育培训的,处以罚款5000元,并责令限期整改。
8.施工单位未按照安全技术规范和标准进行施工的,处以罚款3000元,并责令限期整改。
9.建筑设备未按规定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的,处以罚款2000元,并责令限期整改。
10.施工单位未履行劳动保护义务,造成职工伤亡事故的,处以罚款5万元,并责令限期整改。
11.施工单位未按照相关规定对施工现场进行噪声、扬尘等的治理的,处以罚款3000元,并责令限期整改。
12.施工单位未按照相关规定对施工现场进行环境保护的,处以罚款5000元,并责令限期整改。
13.在禁止施工日期或特定时段进行施工,且未经审批的,处以罚款5000元,并责令限期整改。
14.施工单位未按规定采取安全防护措施的,处以罚款2000元,并责令限期整改。
15.施工单位未对职工进行体检或未按照规定的周期进行体检的,处以罚款3000元,并责令限期整改。
2024年项目部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处罚规定(2篇)
2024年项目部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处罚规定为了加强工程项目的管理,提高项目管理人员的管理水平,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保证本工程项目顺利实施,特制定如下管理处理规定。
一、在建项目,经公司质安部检查,下列项目不符合要求,根据其情况进行通报批评,并处项目部罚款500-5000元。
(1)、安全生产责任制,(2)、图牌及标牌,(3)、安全教育,(4)、三上岗活动及安全资料,(5)、现场防护、防火,(6)用电规范JGJ46-xx,(7)、中小型机具,(8)、材料,(9)、场容场貌,(10)、生活区卫生及其它。
二、无专项安全技术方案、管理人员职责不明确、管理混乱,罚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500-1000元。
三、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罚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200元。
四、施工现场有五人以上不正确佩戴和使用个人劳动保护用品(不戴安全帽、高处作业不系安全带等)或无防护措施,罚项目经理、安全员各200元。
五、各类机电、重直运输设备、起重机械安全装置、限位、保险、钢丝绳等不灵敏可靠、不符合规定标准,罚机操班长100元。
六、脚手架搭设不符合规范要求,罚施工员200元。
七、临边洞口、交叉通道等无防护设施、警示标牌或防护设施、警示标牌不到位,罚施工员、安全员200元。
八、材料乱堆乱放,浪费材料,罚材料员200元。
九、施工不执行专项施工方案、规范标准,罚技术员、施工员200元。
十、现场用电不规范、无检查维修记录、擅自使用大功率电器取暖,罚临电班长200元。
十一、其它未提出的条文,根据公司质安部检查的情况,按《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处罚条例》中有关规定处罚。
十二、凡经公司质安部,对工地开出的质量、安全违章罚款通知单,由质安部通知财务部直接扣除。
2024年项目部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处罚规定(2)是针对项目部在施工过程中违反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规定而进行处罚的具体细则。
本文将从三个方面进行详细介绍,包括安全管理、文明施工管理和处罚措施。
文明施工管理处罚实施细则(4篇)
文明施工管理处罚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城市建设的文明施工管理,规范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的行为,净化建设市场环境,提高建设工程质量,保护市容市貌,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城市建设领域内的施工活动,包括建筑工程、道路桥梁工程、市政公用设施工程等。
第三条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应当遵守本细则的规定,维护文明施工秩序,确保建设工程的安全、质量、进度,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四条城市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细则的监督和管理工作,市级以上的市政府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对本细则进行修改。
第五条城市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的宣传教育工作,推动文明施工理念的普及和推广。
第二章文明施工行为第六条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应当立即依法为工程设立文明施工标志,明示施工区域和施工期限。
第七条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应当要求工程现场所有人员佩戴施工证件,证件上应有姓名、单位名称等必要信息。
第八条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应当确保施工现场安全,严禁违规作业,做好防护措施工作。
第九条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应当妥善处理施工废弃物,严禁乱堆乱放,按要求进行分类处置。
第十条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应当保持施工现场的清洁,及时清理大块垃圾、杂物,并进行沥青渣清理。
第十一条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应当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管理,严禁施工现场吸烟、乱丢烟蒂等行为。
第十二条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应当妥善保护施工周边的道路、绿化等公共设施,确保施工不影响周边环境。
第十三条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应当密切配合相关部门进行交通疏导工作,确保施工期间交通行车畅通。
第三章处罚措施第十四条如果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违反本细则的规定,城市建设主管部门可以采取以下处罚措施:(一)口头警告;(二)书面警告;(三)罚款;(四)责令停工整改;(五)吊销建设单位或施工单位的相关资质;(六)追究法律责任。
第十五条对于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的违法行为,城市建设主管部门应当依法进行调查核实,并在3个工作日内进行处理决定。
安全生产管理及文明施工处罚实施细则
安全生产管理及文明施工处罚实施细则为了加强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各分包单位管理人员的安全责任,保证施工人员的生命和财产安全,保证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正常进行,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特制订本处罚条例。
一般安全纪律规定:1、进入施工现场不戴安全帽罚款100元每人次,不扣安全帽带的罚款50元每人次。
管理人员违反上述要求将加倍处罚2、2米以上高处或临边悬空施工作业未系安全带的罚款200元每人次.3、衣服不整、赤膊上岗的罚款50元每人次。
4、穿高跟鞋、裙子、短裤、拖鞋、光脚上班的罚款50元每人次.5、施工现场随地大小便的:大便罚款100元每人次、小便罚款50元每人次。
6、施工部位的文明施工管理混乱、各类设备不悬挂、破坏安全标语、标志的罚款100元每次。
7、登高作业时往上或往下乱抛材料、工具等物件的罚款100元每人次。
8、酒后上岗作业的一般工种罚款100元,特殊工种罚款200元每人次.9、特殊工种无证上岗、无证操作、违章指挥、操作的罚款100元每人次。
10、安全警告标志不得拆除、破坏或随意移动,未经同意拆除、移动的罚款200元每人次.11、不参加安全会议、无书面班组安全活动记录的罚款500元每次。
12、不听、不服从甲方、上级管理人员指挥的罚款200元每人次,辱骂、威胁甲方或上级管理人员的罚款500元每人次。
13、分包单位管理人员在现场对违章现象视而不见者,每人每次罚款100元.14、各分包单位管理人员在现场未对违章作业人员进行纠正的,罚款100元。
15、管理人员有违章指挥行为的,每次罚款500元.安全防护管理:1、电梯井口防护门未按照要求及时安装防护门的,每个井口罚款200元。
2、未及时做好电梯井筒内的水平防护的,每次罚款200元。
3、电梯井内水平兜网内及井道内的杂物未及时清理的每次罚款100元。
4、顶板上预留洞口未及时做好防护盖板及防护盖板未固定地每层罚款200元。
5、顶板上大于1。
5*1。
5m的洞口未搭设防护栏杆及设置水平安全网的每个罚款100元。
2024年工地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处罚实施细则(2篇)
2024年工地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处罚实施细则第一条总则为了加强工地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工作,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提升施工质量和环境保护水平,根据《建筑法》、《建筑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在充分调研和参考已有实践基础上,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工地质量安全文明施工责任施工单位应当明确质量安全文明施工责任,建立健全相应的管理制度,加强组织协调和内部监督,确保施工过程中的质量安全和文明施工。
第三条施工地点准备1.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前对施工地点进行全面检查,确保施工地点的安全和便利性。
2.如发现地质灾害、地下管线等安全隐患,施工单位应当立即采取措施进行处理,并向相关部门报告。
第四条施工现场安全1.施工单位应当设立专门的安全管控人员,并配备相应的安全设备和器材。
2.施工单位应当落实工地安全教育和培训制度,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操作能力。
3.施工单位应当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和防护设施,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
第五条施工现场卫生1.施工单位应当对施工现场进行定期清理和卫生消毒,保持环境清洁。
2.施工单位应当合理设置垃圾桶和污水收集设备,并进行分类处理。
第六条施工质量控制1.施工单位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和施工图纸,组织施工作业,保证施工质量的合格。
2.施工单位应当建立施工质量检查制度,定期进行施工质量检查并记录,确保施工质量的稳定。
第七条施工材料选择1.施工单位应当选择符合相关标准和规定的施工材料,确保施工质量的可靠性。
2.施工单位应当对进场施工材料进行检验和验收,杜绝不合格材料的使用。
第八条违规行为处理1.施工单位如存在不按照规定施工、质量不合格、隐瞒事实等违规行为,一经发现,将依法进行处罚。
2.对于不严格按照施工标准和程序施工的,将给予警告、罚款等相应处罚。
3.对于严重违规行为,如造成人员伤亡、重大财产损失等,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九条法律监督和投诉举报1.相关部门应当加强对工地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的法律监督,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及时处理。
项目部对违规违纪人员的处罚细则
项目部对违规违纪人员的处罚细则一、对经理部人员处罚规定1、进入施工现场不戴安全帽罚款100元、不系帽带者罚款50元。
2、架子队成员,安全员在现场不带袖标,发现一次罚款50元。
3、现场安全员和领工等相关管理人员,对于现场违章作业现象熟视无睹,发现一次罚款100元。
4、对于安全防护人员私自脱离岗位,不负责任,发生安全质量问题不及时向领导汇报者,每一项发现后罚款100元。
二、对施工队伍相关人员的处罚规定(-)安全生产违规处罚条例1、进入施工现场不戴安全帽罚款100元、不系帽带者罚款50元。
2、进入施工现场衣着不整,每发现一次罚款100元。
3、酒后上岗作业罚款200元并立即驱逐出现场。
4、特殊工种上岗作业应持有操作证,无证操作一次罚款100元。
5、从事特殊工种作业,不正确佩戴劳动保护用品罚款100元。
电工、电焊工、桩工、钢筋工、机械工、架子工、起重工等不按照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安全技术交底进行操作罚款WO元。
6、施工用电不符合“三级配电两级保护”要求;没有按照三相五线制布线标准布线罚款200元。
7、非电工人员接线,每发现一次罚款200元。
8、电缆线横穿便道,随意拖拉不采取任何保护措施,每发现一次罚款100元。
9、施工现场发现使用碘鸨灯,每发现一处罚款100元。
10、配电箱接线不规范,无重复接地保护措施每发现一处罚款100o11、乱接电源、乱动电气设备罚款100--300元。
12、高空作业不系安全带或不按标准系安全带罚款200元。
13、危险性高空作业无平台无防护措施罚款300--500元。
14、高空抛物,发现一次罚款200-—500元。
15、高空进行气割、焊接作业,下方有易燃物未清除,地面无防护人员罚款200-—500元。
16、脚手架搭设,地基处理不平、立杆有悬空现象,发现一次罚款100元;木跳板未满铺发现一次罚款100元;密目网未按照要求满挂,缺一片罚款100元。
17、氧气、乙快瓶未达到5米安全距离,或乙快瓶倒放罚款300 7θo18、电焊条未烘干使用,保温桶不盖、倒地,焊条丢在外边使用发现一次罚款200元。
工程施工违规惩罚条例
工程施工违规惩罚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工程施工行为,维护施工秩序,加强对施工违规行为的惩罚力度,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工程施工违规指在进行施工过程中,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建设工程质量标准和相关规范,影响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的行为。
第三条工程施工违规惩罚应当依法依规,公正公平,既要维护施工人员的合法权益,也要维护社会公共利益。
第四条工程施工违规惩罚适用于各类建设工程施工单位、施工人员及相关监管部门。
第二章违规行为及处罚第五条工程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存在以下违规行为,将受到相应处罚:(一)未经审批擅自施工的,责令停工整改,并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拆除。
(二)施工现场无安全警示标识,未设置安全防护措施的,责令限期整改,并处以罚款。
(三)施工单位未按规定进行质量检验,造成工程质量问题的,责令整改,追究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四)施工单位未遵守交底制度,未向相关员工交底施工内容及安全注意事项的,责令补交底,通报批评。
(五)施工单位存在违规违法招工现象,涉嫌非法用工的,责令停工整改,依法处理。
第六条施工人员在施工现场存在以下违规行为,将受到相应处罚:(一)不按规定佩戴安全防护用具的,责令整改,警告并罚款。
(二)违反作业规程,操作不慎造成事故的,要追究刑事责任。
(三)在施工现场大声喧哗,影响其他人员工作秩序的,责令口头警告。
(四)在施工现场擅自抽烟、打火等违禁行为的,责令立即停止并罚款。
(五)在施工现场私自大喝酒影响工作秩序的,责令停工整顿,通报批评。
第七条监管部门在施工现场发现违规行为,将依法对施工单位、施工人员进行处罚:(一)逾期不整改的,责令停工,并罚款。
(二)拖延工期、迟交工程资料等行为的,责令加快进度,否则处以罚款。
(三)违反规定进行监管的,停职停薪处理。
(四)涉嫌贪污受贿等违法行为的,将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第三章处罚程序第八条对工程施工违规行为的处罚,应当经过事实调查,听取当事人意见,依法依规作出处理决定。
工地安全质量文明施工处罚条例
1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工程质量管理实施细则为贯彻落实企业精神,逐步提高项目工程的管理,提高全员的综合素质,实现公司制定的把所有施工项目建设成为精品工程、和谐工程的管理目标。
项目部针对项目各分包(班组)的特点,为加强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工程质量管理,确保工程按期、保质顺利的完成,经现场项目部研究决定特制订项目部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工程质量管理实施细则。
一、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管理第1条、凡进入施工场地和施工人员不戴安全帽、穿拖鞋、未规范穿戴警示衣及着装不符合施工要求、随意乱扔垃圾物料者,处罚本班组20元/次,第二次100元/次,第三次起以2倍递推。
情节严重者将停工教育。
第2条、运输车辆随车装卸的人员未戴安全帽进入施工现场作业,按每人20元对班组进行罚款。
第3条、高处作业不戴安全带或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带罚款本班组50元,第二次100元/次,第三次起以2倍递推。
情节严重者将停工教育。
第4条、高处作业的施工现场,专业分包人应专人进行管理监控,无监控人员对专业分包人罚款50元,监控人员脱岗的按无人监控处理,每次罚款本班组50元。
第5条、对禁止烟火的保管室和木工房发现有人抽烟或有烟头的,对保管员或专业分包人按每个烟头20元对本班组进行罚款,造成后果的承担一切责任。
第6条、高处作业必须搭设操作平台。
无操作平台的对专业分包人按每处罚款1000元。
第7条、搅拌机、卷扬机、木工机械、钢筋机械、配电箱等设备各班组应落实防雨措施,未按技术要求设置防护棚的,按每台罚班组20元/次。
第8条、酒后不准进入施工现场,发现一次处罚涉事班组200元/次。
第9条、高处随意抛掷料件者处罚涉事班组500元/次。
第10条、施工人员闹事打架,处罚涉事班组500元/次。
第11条、其他(违规操作多次要求整改未整改者)涉事班组300元/次。
第12条、施工现场严禁动用明火,发现私自动明火处罚涉事班组100元/次,如因装饰须要,必须上报项目负责人同意后,方可施工。
工地安全文明施工处罚条例
工地安全文明施工处罚条例
1、项目人员不戴安全帽、穿拖鞋者,处罚班组100元/人次。
2、酒后不准进入施工现场,发现一人处罚班组200元 /次。
3、施工班组之间闹事打架,处罚双方班组各1000元/人次。
4、未按规定乱拉乱接电源,处罚班组100元/人次;施工机具使用不符合规定的电线,处罚班组100元/人次。
5、施工现场禁止吸烟,如有发现,处罚班组50元/人次。
6、随地大小便者,处罚班组100元/人次。
7、施工班组不及时清理施工垃圾的,处罚班组长200元/人次。
9、施工现场严禁动用明火,发现私自烤火的,处罚班组5000元 /人次。
10、施工现场不准随意破坏消防设备(包括宣传标语),如发现破坏的,处罚班组200元/人次。
11、施工班组涉及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无证上岗的,处罚班组200元/人次。
12 、本工程未设置生活区,施工现场严禁住人,如有违反,处罚班组1000/人次
备注:1、上述罚款均由项目部对班组发放的生活费中扣除,具体针对当事人的处罚,由班组自行决定。
2、以上各项规章制度适用每个班组及成员。
3、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希望大家共同遵守。
XX有限公司
XX项目部 XX年XX月XX日。
安全施工处罚条例
项目部安全文明施工处罚条例为了强化施工现场的管理,实现文明施工,,保障施工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为增强企业的竞争力,促进企业文化建设水平的不断提高;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项目部实际制定本条例。
(1)、施工现场不带安全帽者,罚款100元/次.不系帽带者罚款20元. (2)、施工现场上班穿拖鞋、高跟鞋及赤膊者,罚款50元/次。
(3)、严禁酒后进入施工现场,对酒后施工者罚款500元/次,班组长负连带责任,罚款200/次,全部退场.(4)、工地范围内乱丢垃圾、乱倒剩饭、菜渣者,罚款50元/次。
(5)、施工现场随地大便者,罚款500元/次,举报者奖励100元/次。
(6)、施工现场的所有机械设备无安全防护装置的每处罚款200元/次。
(7)、破坏消防、安全设施设备,破坏施工现场公用设施者,赔赏设施费用并罚款200/次.(8)、施工现场严禁私自乱拉乱接电线、使用花线及碘钨灯违者罚款200元/次.(9)、凡是打架斗殴、结伙打群架者,不论什么原因,双方每人500元及其以上,并根据情节及后果情况决定是否报请公安机关处理.(10)、高空、井口、临边处,向下向外投抛物料、工具者,承担发生事故的经济和法律责任,并罚款500/次。
(11)、凡是无证人员操作机械设备(塔吊、施工电梯等)罚款200元/次. (12)、使用塔吊运转材料,超载、材料堆放不整齐、长短混吊及不按规定锁紧钢丝绳、卸料时不按规定抽钢丝绳者,罚款200元/次。
(13)、结构施工模板加固时支撑在外脚手架上连接者,罚款500元,并责令其停工整改。
(14)、楼层内、外墙施工高空落物者,罚款500元,并责令其停工整改。
(15)、搭乘物料吊笼上楼者(塔吊),罚款500元/次,并责令其停工整改。
(16)、施工用剩的材料不按规定堆放整齐,影响文明施工的,罚款200元/次。
(17)、擅自使用油炉、电饭煲、电炒锅、大功率电器者,没收器具并罚款500元/次。
(18)、擅自携带家属、小孩在工地留宿,收容外来人员者,对相关班组200元/次。
文明施工管理处罚实施细则
文明施工管理处罚实施细则根据《施工管理条例》和相关法规,文明施工管理处罚实施细则规定了文明施工管理中违规行为的处罚措施。
该细则的主要内容如下:1. 违规行为:- 未按规定进行施工前的备案手续;- 未设置施工现场标识和警示标识;- 在施工现场乱堆乱放建筑材料和作业用具;- 施工现场未进行垃圾分类和垃圾清理;- 施工现场人员未按要求佩戴安全帽和护目镜等个人防护用品;- 未按规定限制扬尘和噪音污染;- 未按要求进行施工期间的交通组织和安全防护;- 发生事故后未及时报告和采取应急措施。
2. 处罚措施:根据违规行为的严重程度和影响大小,可以采取以下处罚措施:- 警告:口头或书面警告,告诫施工方限期整改;- 罚款:根据规定标准,对施工方进行罚款;- 停工整顿:对严重违规行为的施工单位,在一定时间内停止施工,整顿违规问题;- 取消备案:对重大违规行为的施工单位,取消其施工备案资格;- 撤销资质:对严重违规行为的施工单位,撤销其施工资质。
3. 违规行为的认定:- 现场监督:由相关部门派遣人员到施工现场进行监督,发现违规行为及时认定并采取处罚措施;- 现场检查记录:记录违规行为的时间、地点、主要违规事实和证据;- 证人证言:如有证人,可以提供其证言证实违规行为。
4. 处罚程序:- 立案调查:对违规行为进行调查并立案;- 通知听证:通知违规方参加听证,听取其申辩意见,并当场出具听证笔录;- 处罚决定:根据调查和听证结果,作出处罚决定,并书面通知违规方;- 强制执行:如违规方不接受处罚决定,可以强制执行。
以上是文明施工管理处罚实施细则的主要内容,具体执行细则可能因地区而异,施工单位在进行施工时应遵守当地相关规定。
安全文明施工处罚条例
7
擅自拆除安全防护
1000元/次
8
酒后上班操作
1000元/人
9
所有设备必须定机、定人、持证上岗,非定机人员操作
800元/人
10
电工、焊工、架子工无持证上岗
1000元/人
11
电工,电、气焊工违章操作
500元/次
12
物料提升机乘坐人员、人货梯超载
500元/次
13
现场施工违章指挥
500元/次
14
塔吊、施工电梯、物料提升机
未完善检测或验收手续投入使用的
800~1000元/宗
特种作业人员无持证上岗的
施工电梯无联络信号或信号不准确的
物料提升机无设置监控器、连络信号的
物料提升机乘坐人员、人货梯超载
五、施工现场管理
序号
项目
检查标准
违约金标准
1
施工现场
进入施工现场不随身携带平安卡的
200~1000元/
无有效安全措施的
500~1000元/处
临边防护不符合要求的
未按规定设置警示标志的
低于800mm的窗台等竖向洞口,侧边落差大于2m
且侧面防护措施的
8
基坑防护
基坑深度超过5m无专项支护设计的
500~5000元/项
深度超过2m的基坑施工无临边防护措施或防护
措施不符规范要求的
支护设施已产生局部变形又未采取措施调整的
基坑施工未设置有效排水措施,或降排水措施对
临边建筑造成较大的变形的
人员上下无专用通道或通道不合要求的
基坑边堆放余泥超载的
未按规定进行基坑支护、毗邻建筑物、重要管线
和道路进行变形观测的
三、施工用电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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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XX 建设项目
施工安全文明违规处罚细则
一、 施工安全文明
1.
对上级管理及安全部门发出的整改通知不及时响应整改回复,每次处罚 1000 元。
2.
进场不按规定提供各种资质文件的,在通知单下发一周内未完成,每次处罚 1000 元。
3.
未给工人提供意外伤害险并未报安全管理部门,每次处罚 1000 元。
4. 不听从现场管理人员管理并辱骂、殴打管理人员,不服从管理者立即驱逐出场、并赔偿全部医疗费用,罚款 10000 元
5. 施工单位质量、安全保证体系不健全岗位虚设、施工过程中脱节,在通知后一周内未按要求完成,罚款 1000 元
6. 未制定专项施工方案擅自施工,或不审批的方案执行。
需立即整改且每次罚款 2000 元。
7. 未经验收,擅自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需立即停工整改且每次罚款 2000 元。
8. 不按图纸施工,擅自更改工程设计。
需立即停工整改且每次罚款 5000 元。
9. 施工单位未经自检合格即报送监理工序验收。
需立即停工整改且每次罚款 2000 元。
10. 施工单位施工过程中野蛮施工、粗制滥造、偷工减料。
需立即停工整改且每次罚款 5000 元。
11. 对出现的质量、安全问题(隐患)屡教不改或拒绝整改。
需立即停工整改且每次罚款 5000 元。
12. 不服从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质量、安全整改指令的行为。
需立即停工整改且每次罚款 10000 元。
13. 重大危险源施工期间, 承包商项目经理不带班,专职安全员不在岗。
相关人员到场后经建设方、 监理方同意方可继续施 工。
每次罚款 2000 元。
14. 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不参加安全会议、安全检查。
每次罚款 2000 元。
15. 不按时参加监理例会。
每次罚款 2000 元。
16. 工序报验资料与工程进度不同步。
每次罚款 1000 元。
17. 入场工人未进行安全三级教育,每人次罚款 500 元。
18. 入场工人未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每人次罚款 500 元。
19. 进入施工现场未按规定戴安全帽,每人次罚款 500 元。
20. 未按规定配备专职安全员,每次罚款 2000 元.
21. 明令禁烟场所吸烟,每次罚款 2000 元。
22. 施工现场穿高跟鞋、拖鞋、赤身、穿短裤工作、饮酒后作业,每人次罚款 500 元 23. 高空及临边作业不系安全带,高处作业平台未设安全围护,每次罚款 1000 元。
24. 特种作业未持有效证件操作、特种作业人员人、证不合,每次罚款 500 元。
25. 各种施工机械未达到安全要求,每次罚款 500 元。
26. 带电操作机械设备时不佩带绝源安全防护设备者,每次罚款 500 元
27. 施工厂地内打架(情节严重,送当地公安机关处理)者、施工厂地内赌博者,每人次罚款 2000 元
29. 作业现场照明不符合安全要求、临时用电不符合规范要求,每次罚款 1000 元。
30. 配电箱、未采取三级保护,一机、一闸、一箱、一漏、一接地,每次罚款 1000 元。
31. 电源线三相五线制、不得大于两处接头、长距离架空绝缘固定,每次罚款 1000 元。
32. 使用一类手持电动工具未使用绝缘劳保用品、手持电动工具的线缆采用胶质线,每次罚款 1000 元 33. 机械设备使用后不关电源者、私接乱拉电线、电器者,每次罚款 1000 元。
34. 氧气瓶和乙炔瓶未达到应有的安全距离、氧气瓶和乙炔瓶不符合安全要求,每次罚款 1000 元。
35. 电焊机不符合安全要求、电焊机不按规定接地或接零,每次罚款 1000 元。
36. 商砼浇筑过程中私自加水,每次罚款 2000 元。
37. 动火场地无消防设施、动火场地无人值守、未办理动火作业证进行动火作业,每次罚款 2000 元。
38. 通道口、阳台口、楼梯口、各种预留洞口、采光井、电梯井口、阳台、窗台临边未按要求设置合格的防护28. 盗窃工地或他人财物 (情节严重送当地公安机关处理) 行双倍处罚)。
者,每次罚款 5000 元(物品价值高于 2500 元时根据物品金额进
栏、标示,每罚款500 元。
39. 在施工中造成扬尘等环境污染、高空散物等,每次罚款2000 元。
40. 乱倒生活垃圾者、宿舍内私立小食堂、用水后不关水龙头者、离开宿舍未切断电源,每次罚款500 元。
41. 宿舍、厕所等生活区的卫生情况差,每次罚款500 元。
42. 冬季使用碘钨灯取暖者宿舍内严禁使用电炉、热得快、电磁炉等,每次罚款1000 元。
43. 未定期清理施工、生活垃圾外运至指定地点,生产生活污水未组织排放,每次罚款500 元。
二、施工设备、材料、器具
1. 施工设备安装过程无安全防护、现场无安全员监控作业,每次罚款1000 元。
2. 现场施工设备未提供装拆单位及人员的资质材料,每次罚款1000 元。
3. 租用的起重设备进场前未做检查投入使用,每次罚款500 元
4. 起重设备保险装置不符合规定,每次罚款1000 元。
5. 施工设备未通过验收就投入使用、施工设备安装附着铁件未达到规范要求,每次罚款1000 元。
、
6. 非机械操作人员擅自操作机械者,损坏或未经许可擅自拆安全设备者、损坏公物者,每次罚款1000 元。
7. 进场材料、构配件、设备不按规定报验擅自使用,每次罚款5000 元。
8. 材料堆放应不符合总平面图,阻碍正常生产和安全通道畅通,每次罚款2000 元。
9. 现场施工中未经允许擅自更换材料等约定品牌,每次罚款5000 元。
三、施工质量
1. 施工过程中模板支撑未按照专项方案施工,每次罚款5000 元。
2. 施工过程中,未经考评私自随便切割主筋和烘烤钢筋,每次罚款5000 元。
3. 检查中所提出的质量问题、安全问题,未按期整改达到质量要求、安全要求,每次罚款5000 元。
4. 施工过程中排,未通过验收就转序或隐蔽的,每次罚款5000 元。
5. 施工过程中发现未按图纸及规范要求施工,每次罚款5000 元。
四、施工计划
1. 未按施工周计划节点完成施工,(每周监理例会汇报本周工作内容及上报下周工作计划),每次罚款3000 元
2. 未按施工月计划节点完成施工,(每月3号前必须上报本月工作计划),每次罚款5000 元。
3. 每月3号前未能按标准上报本月工作计划,超期每天罚款500 元。
上述安全文明施工违章处罚办法,各施工单位入场后按办法执行,若有违反上述违章,一经查出、整改罚款, 未尽事项,后续增加。
注:经多次整改无效、停工整顿,人员安全教育培训,现场管理人员不具备管理能力的要求更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