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大学远程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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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生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

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生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

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生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第一条为规范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生学位授予工作,适应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改发展需要,根据《学位条例》、《学位委员会关于在学位授予工作中加强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建设的意见》,对原《XX学院成人高等教育本科生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进行修订,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学士学位按照学位委员会授权我校的学科门类授予。

第三条凡符合本细则规定授予条件的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生,均可按照要求提出学士学位授予申请。

第四条授予条件(一)拥护领导,拥护制度,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品德端正。

(二)较好地掌握本门学科的基础理论、专门知识和基本技能,具有从事专门技术工作的初步能力;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学习,各门课程成绩达到毕业要求,经审核准予毕业者。

(三)教学计划规定的二门专业学位课程每门课达75分(含75分)以上。

(四)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士学位外语水平考试成绩合格或具有相应的外语水平。

(五)毕业论文(设计)成绩达到良好(含良好)以上。

第五条凡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授予学士学位。

(一)有明显违反基本政治原则的言论和行为者;(二)违反法律受到刑事处罚者;(三)违反招生规定或在学位授予过程中,有作弊、剽窃、抄袭等弄虚作假或学术不端行为者;(四)修业期满,仍未达到毕业要求者;(五)学习期间(含休学、留级)累计有四门以上(不含四门)课程经补考后及格者;(六)受到严重警告及其以上处分者;(七)超过学位授予申请年限者。

(八)其他原因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决定不授予学位者。

第六条授予工作程序(一)凡符合条件的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生在毕业当年可以向继续教育学院提出授予学士学位的书面申请,提交毕业论文指导书和文本原件、学位评审费、本人近照等材料。

(二)继续教育学院对照条件进行形式审查后,向相应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提出初审合格者名单,同时提供其课程成绩表、毕业论文(设计)成绩及文本、学士学位外语水平考试合格证复印件等相关材料。

高校授予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工作细则

高校授予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工作细则

高校授予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工作细则1.本工作细则适用于高校对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授予学士学位的管理和实施。

其目的是确保学位授予工作的公平、公正和规范,促进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的综合素质提高和就业能力培养。

2.学位授予的时间和程序:每年学位授予时间为6月和12月。

学位授予程序包括学生申请、学校审定、学位评定和学位授予,各环节需按规定完成。

3.学生申请:学生按照学校规定的时间和方式,提交学位申请。

申请材料包括个人基本信息、学习成绩单、毕业论文、实习实践报告等。

4.学校审定:学校按照相关规定对学生的申请材料进行审定,审核学生是否符合学位授予的条件。

审定结果通知学生本人,并在一定期限内进行修改或补充材料。

5.学位评定:学位评定由学校组织相关专家进行。

评定内容包括学生的学习成绩、毕业论文成绩、实习实践报告、综合能力评估等。

评定结果通过绩点制度进行统一评定。

6.学位授予:学位授予由学校举行学位授予仪式进行。

学校颁发学位证书和学位证明,并将相关信息登记在学位证书库。

学位授予的情况会在学校官方网站和其他媒体进行公示。

7.学位授予的条件:学位授予的条件包括学生的学业成绩、毕业论文质量、实习实践经历等。

学生必须达到学校规定的学分要求,并在专业课程中取得一定的学业成绩。

毕业论文质量必须符合学校要求,并通过学院组织的评审。

另外,学校还要求学生进行一定的实习实践活动,并达到相应的要求。

8.学位的认证和使用:学位证书是对学生所获得学位的官方认证,具有法律效力。

学生应妥善保管学位证书,不得伪造、涂改或转让。

学位证书可以作为就业、升职、出国留学等方面的证明材料。

9.学校积极开展学位证书的查询和复核工作,为用人单位和个人提供学位认证服务。

用人单位可以通过学校官方网站和其他途径查询学生的学位信息。

10.学校还鼓励学生积极参加学位证书复核,确保学位授予的公平和准确性。

学位证书复核由学校组织专家进行,学生在一定时限内提出复核申请。

浙江大学学位授予工作细则

浙江大学学位授予工作细则

浙江大学学位授予工作细则第一篇:浙江大学学位授予工作细则浙江大学学位授予工作细则浙大发研[2004]37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及学校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浙江大学授予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管理学等11种学科门类的学士、硕士、博士学位;并授予法律硕士、教育硕士、工程硕士、建筑学学士和硕士、临床医学硕士和博士、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农业推广硕士、公共卫生硕士、口腔医学硕士等10种专业学位。

第二章学位委员会第三条浙江大学设立学校、学部、学科三级学位委员会。

第四条各级学位委员会根据《浙江大学学位委员会组织条例》(浙大发研[2001]109号)履行相应职责;其中学士学位审定工作由校学位委员会授权浙江大学学士学位审定委员会负责。

第五条各级学位委员会全体委员会议须有三分之二应到委员到会方为有效;以无记名投票方式形成决议,超过全体委员人数的二分之一同意方为通过。

第三章学位申请人资格审查第六条凡是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热爱祖国,积极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学术水平达到本细则第四章第十一条规定者,均可申请相应的学位。

但是申请人不得同时向另外一个学位授予单位提出学位申请。

第七条符合本细则第六条要求的本校本科毕业生,完成专业教学计划的各项要求,经审核表明确已符合本细则第十一条规定的,由学院向校学士学位审定委员会提名,经校学士学位审定委员会审核同意后,列入学士学位获得者名单,并报校学位委员会备案。

非学士学位授予单位应届大学本科毕业生向我校申请学士学位,由所在单位审核符合条件后,报我校教务部,经校学士学位审定委员会审核同意后,列入学士学位获得者名单,报校学位委员会备案。

第八条应届毕业研究生在申请学位时,应提交申请材料(包括申请书、成绩单、导师评语等)和学位论文。

浙江大学授予远程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暂行办法

浙江大学授予远程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暂行办法

浙江大学授予远程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暂行办法2002年08月09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有关规定,参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我校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授予学位的有关规定,为保证我校远程教育学分制的实施,保证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质量,学校对原有关规定进行修订,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完成教学计划的各项要求,经审查准予毕业的远程教育本科生,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及本校的有关规定者,由远程教育学院提名,经学校学士学位审定委员会审查通过,可授予学士学位。

第二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授予学士学位:1.考试作弊者。

2.受记过或记过以上处分者。

3.高中起点本科学生在课程学分有效期内各学期不及格课程累计超过25学分(含25学分)且重修及格者;大专起点本科三年制学生在课程学分有效期内各学期不及格课程累计超过15学分(含15学分)且重修及格者;4.非外语专业本科学生未通过学校学位英语统考者;外语专业本科学生未通过学校第二外语学位外语统考者。

5.三门学位课程(一门基础课、两门专业课)平均成绩未达70分(含70分)者。

6.毕业论文(设计)成绩未达良好(含良好)以上者。

第三条学校学位外语考试按以下规定组织:(一)远程教育本科学生原则上应到我校批准同意并指定的考点参加学校学位外语考试。

远程教育学位外语考试的报名、考试时间与我校远程教育的重考时间相同,每年二次(4月和11月)。

学校学位外语考试由学校学士学位审定委员会委托的校教务部负责组织命题、印卷和阅卷,远程教育学院负责协助组织具体考试工作。

(二)远程教育非外语专业本科学生入学后也可以通过集体报名,在我校批准同意并指定的当地考点参加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每年6月和12月进行);外语专业本科学生可以通过集体报名,在我校批准同意并指定的当地考点参加全国专业英语四级考试(每年5月进行)或全国大学日、德、法、俄语四级考试(每年6月进行),成绩合格的可以作为申请学位的学位外语合格成绩。

浙江大学远程教育学院本科生毕业论文管理办法

浙江大学远程教育学院本科生毕业论文管理办法

浙江大学远程教育学院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管理办法毕业论文(设计)是培养大学生的创新能力、实践能力和创新创业精神,实现人才培养目标的重要教学环节,是衡量教学水平,审核学生毕业与学位资格的重要依据。

为了进一步规范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的管理,不断提高毕业论文(设计)质量,参照《浙江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实施意见》,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毕业论文(设计)环节的要求(一)学分:毕业论文(设计)的学分一般为8—12学分。

(二)环节:毕业论文(设计)环节主要包括课题方向确定和题目拟定、开题报告、初稿、复稿、定稿上传、答辩等阶段。

(三)完成方式:根据远程教育的特点,毕业论文(设计)各个环节的过程应通过学院“毕业环节信息管理系统”在网上完成。

毕业论文答辩根据实际情况开展。

(四)学分资格:参加毕业论文(设计)的学生学分资格为已获学分达到最低毕业学分数的75%。

(五)能力要求:通过毕业论文(设计),要进一步培养学生以下方面的能力:1.对资料、信息的获取及独立分析的能力,本专业外文的基本阅读能力。

2.能较好地掌握本门学科的基础理论、专门知识和基本技能,方案论证的能力,提高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3.培养学生知识继承和创造的能力,加强学生的主观能动性与团队合作能力。

4.使用计算机(包括索取信息、计算机绘图、数据处理、多媒体软件应用等)的能力;5、毕业论文(设计)答辩时的思维和语言表达能力。

二、毕业论文(设计)格式的要求(一)非外语类1.要求查阅与毕业论文相关的文献10篇以上(其中外文文献不少于1篇)。

2.开题报告:包括文献综述、论文提纲、参考文献(不少于10篇),要求字数2000字以上。

文献综述(包括国内外现状、研究方向、进展情况、存在问题、参考依据),文献综述必须切题。

3.毕业论文的格式要求(1)封面、目录(2)正文标题:题目简要、明确,一般不宜过长。

(3)中文摘要及关键词:简要概括论文的主要内容和观点。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授予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暂行规定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授予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暂行规定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授予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暂行规定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教育委员会(已更名)•【公布日期】1988.11.07•【文号】•【施行日期】1988.11.07•【效力等级】部门规章•【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正文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授予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暂行规定(一九八八年十一月七日发布)第一条为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国务院批转的《教育部关于大力发展高等学校函授教育和夜大学的意见》和国务院发布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保证授予成人高等教育各种办学形式培养的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的质量,特制定本暂行规定。

第二条成人高等教育各种办学形式培养的本科毕业生,系指国家教育委员会批准、国家承认其学历的普通高等学校举办的函授、夜大学和大专起点的本科班,独立设置的成人高等学校(包括广播电视大学、职工高等学校、农民高等学校、管理干部学院、教育学院、独立函授学院等)培养以及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通过的本科毕业生。

第三条授予成人高等教育各种办学形式培养的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的标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第二条和第四条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第三条规定,达到下述学术水平者,可授予学士学位:(一)通过学习教学计划规定的政治理论课程、能够掌握马克思主义的基本理论,并具有运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和方法分析、认识问题的初步能力;(二)通过成人高等教育、经审核准予毕业,其课程学习(含外国语和教学实验)和毕业论文(毕业设计或其他毕业实践环节)达到本科教学计划应有的各项要求,成绩优良,表明确已较好地掌握本门学科的基础理论、专门知识和基本技能,并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或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初步能力。

第四条授予成人高等教育各种办学形式培养的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暂由经国务院或国务院学位委员会会同国家教育委员会批准有权授予学士学位的普通高等学校负责。

13授予学士学位条件的FAQ

13授予学士学位条件的FAQ

本科毕业生授予学士学位的FAQ我院从2007级秋季入学的本科学生开始施行《浙江大学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管理办法》,为了使学习中心老师和同学更好地了解授予学士学位的相关规定,我们就一些常见问题回答如下:●专科起点本科学生和高中起点本科学生申请学士学位要符合哪些条件?答:申请成人高等教育学士学位者,应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并符合以下条件:(一)完成学校规定的相应教学计划的各项要求,经审核准予本科毕业。

(二)三门学位课程(一门基础课、两门专业课)平均成绩达70分以上(含70分),或所有课程平均成绩达70分以上(含70分)。

(三)高中起点本科毕业生必修课首次考试不及格课程不超过五门次(含五门次);专科起点本科毕业生必修课首次考试不及格课程不超过三门次(含三门次)。

(四)学位外语考试成绩合格。

(五)毕业论文(毕业设计或其他毕业实践环节)成绩达中等以上(含中等)。

●学位课程有几门?答:学位课程有一门外国语、一门基础课和二门专业课。

外国语课程学校单独另行组织学位外语考试,学位外语考试通过,可作为申请学位的学位外语有效成绩。

●学位课程首次考试不及格,经重考后及格的,可以授予学位吗?答: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管理办法中对学位课程首次考试成绩没有要求,只要求三门学位课程(一门基础课、两门专业课)平均成绩必须达到70分(含70分)以上。

●三门学位课程(一门基础课、两门专业课)平均成绩达70分(含70分)怎样计算?答:学院允许学生在毕业之前对同一门课程参加多次考试,课程成绩按各次考试中的最高成绩来计算。

申请学士学位,三门学位课程(一门基础课、两门专业课)最高成绩的平均分必须达到70分以上(含70分)。

如专升本工商管理专业的学位课程为管理学、生产运营管理、财务管理,各次考试中的最高成绩管理学为80分,生产运营管理为60分,财务管理为70分,那么,三门学位课程的最高平均成绩为70分,达到学位课程的成绩要1求。

学士学位管理规定细则

学士学位管理规定细则

学士学位管理规定细则一、学士学位的授予条件学士学位的授予条件主要包括学习时间要求、学分要求、学业成绩要求和毕业要求等方面。

1.学习时间要求:学士学位通常需要在规定的学习年限内完成学业。

一般而言,本科生需要完成四年的学业。

2.学分要求:学士学位的授予需要满足一定的学分要求,这些学分通常包括专业课程、选修课程、实习实践等各类课程。

学生需要修满规定的学分才能获得学士学位资格。

3.学业成绩要求:学士学位的授予通常需要学生达到一定的学业成绩要求,包括绩点要求、必修课程成绩要求等。

一般而言,学士学位的授予需要学生成绩维持在一定的优良水平。

4.毕业要求:学士学位的授予还需要学生完成一定的毕业要求,包括论文撰写、实习报告等。

这是对学生在校期间所学知识和能力的全面检验。

二、学士学位的类型学士学位的类型包括学术学士学位和专业学士学位两种。

1.学术学士学位:学术学士学位是指基于学术课程的学习和研究,培养学生具备扎实的学术背景和研究能力。

该类型学位通常为理工科、文科等学术性专业所设立。

2.专业学士学位:专业学士学位是指以培养学生掌握一定职业技能和实际应用能力为目标的学位。

该类型学位通常为医学、工程、艺术等实用性强、含有较多实践环节的专业所设立。

三、学士学位的要求学士学位的要求包括基本课程要求、专业课程要求和培养目标要求等。

1.基本课程要求:学士学位的要求通常包括人文社科类、自然科学类、数学类等基础课程的学习,以确保学生具备一定的综合素养。

2.专业课程要求:学士学位的要求还包括专业课程的学习,学生需要修满规定的专业核心课程和选修课程。

这为学生后续的就业和专业发展提供了基础。

3.培养目标要求:学士学位的要求还包括对学生培养目标的要求,即通过培养学生的学术研究能力、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和社会责任感等,使学生成为复合型、创新型的人才。

四、学士学位的评定学士学位的评定一般包括学业成绩评定、论文评定和综合评定等。

1.学业成绩评定:学士学位的评定主要以学业成绩为依据,包括平时成绩、考试成绩、论文成绩、实践成绩等。

浙江大学远程教育学士学位

浙江大学远程教育学士学位

浙江大学远程教育学士学位英语考试大纲本大纲根据国务院学位办关于成人高等教育学士学位英语考试要求,参照教育部批转的“大学英语教学大纲”三级(CE—3)的要求编写,包括大纲下文、语法结构表、词汇表和考试样题。

一、考试对象浙江大学远程教育学院高升本学生修完三个学期(包括第三学期在学)的英语课程,专升本学生具有一定的英语基础者均可报名参加按本大纲要求组织的统一考试。

二、考试标准学士学位英语考试系标准化水平考试,考试标准相当于全日制大学英语教学大纲的三级要求。

试卷成绩采用百分制,60分为及格标准,85分为优秀标准。

三、考试要求1.词汇掌握3300个单词(包括中学掌握的1200个单词)以及由这些单词构成的常用词组。

对其中2000个左右的常用词要求能正确拼写,并掌握其主要词义和用法。

2.语法掌握基本语法规则、结构和句型;对其中常用的规则和结构要求能熟练应用。

3.阅读能力能比较顺利地阅读并正确理解语言难度为中等的文章。

在阅读生词不超过总词数3%的材料时,阅读速度达到每分钟40—50单词,理解准确率以70%为合格。

4.翻译能力能将语言难度为中等的文章译成汉语,理解基本正确,译文达意。

在翻译生词不超过总词数5%的材料时,笔译速度达到每小时250—300英语单词。

5.听力能听懂题材熟悉,基本上无生词的对话和短文。

语速为每分钟120词,对话听一遍,短文听两遍,理解准确率以70%为合格。

6.写作能力能应用所学的词汇、词组和语法结构写出或译出正确的英语句子。

四、考试内容和形式1本考试包括六个部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试卷分客观性试题和主观性试题两大类。

客观性试题采用多项选择法,要求考生从每题四个选择项中选出最佳答案。

主观性试题为英译中和中译英翻译题。

第一部分:听力理解(Part I Listening Comprehension)共20题,考试时间为25分钟。

这一部分包括两节:A节(Section A)和B节(Section B)。

关于延期毕业问题的有关说明

关于延期毕业问题的有关说明
(1)、登录/wizlong/学分制管理平台,在延期毕业栏里点击延期毕业选项(图1)。
(图1)
(2)、在申请原因栏里填写延期原因(如学位外语考试未通过、毕业论文成绩未达良好、学位课程平均分未达70分等情况),然后点击延期毕业按钮(图2)。
(图2)
3(3)、延期毕业申请成功后的界面(图3)。
(图4)
4(2)、点击取消延期申请按钮(图5)。
(图5)பைடு நூலகம்
(3)、取消延期毕业申请成功后的界面(图6)。
(图6)
6、关于延期毕业问题的咨询方式由于学院目前办公电话较忙,为方便学习中心老师和同学对延期毕业问题的咨询,建议发邮件至zhusl@信箱,一般在两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学历教务部2008年3月14日
(图3)
5、怎样撤消延期毕业?对已经申请了延期毕业的同学,如果达到了学位授予的条件,或虽然没有达到学位授予的条件但决定放弃申请学位想要毕业的,必须由学生自己在网上办理撤销延期毕业的申请。撤销延期毕业申请时间也必须在学院每次毕业审核开始前。对撤销延期毕业申请的同学,按学院最近的一次毕业审核给予毕业。撤销延期毕业申请具体操作流程如下:(1)、登录/wizlong/学分制管理平台,在延期毕业栏里点击延期毕业选项(图4)。
关于延期毕业问题的有关说明
各学习中心,全体同学:
每次学院毕业审核期间,都有学习中心老师或同学咨询关于延期毕业的问题,为了使大家更好地了解延期毕业的有关规定,学院教务部就一些常见问题回答如下:1、为什么要申请延期毕业?根据《浙江大学授予远程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暂行办法》(浙大发远程[2002]1号)的文件规定,2007级春季及以前的专升本、高升本、第二本科学生申请学位的有效期分别为5年、6年、4年,学生必须在毕业当期申请学位,超过学位授予的规定年限或学生毕业以后,均不受理学士学位申请。根据以上情况,对符合毕业条件但尚未达到学位授予条件又希望拿到学位的同学,在申请学位规定有效年限内达到学位授予条件的要求,可以采用申请延期毕业的方式。2、哪些同学需要申请延期毕业?对符合毕业条件但不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2007级春季及以前的学生,如学位外语考试未通过、毕业论文成绩未达良好、学位课程平均分未达70分等情况,或第二本科学生全部课程成绩加权平均分未达70分,可申请延期毕业。3、哪些同学不需要申请延期毕业?下列情况之一者,均不需要申请延期毕业:(1)未达到毕业条件,如未获得教学计划规定的毕业学分,尚有课程未通过,正在进行毕业论文环节尚未完成的;或统考未通过,正式学籍未达规定年限等;(2)必修课各学期首次考试不及格课程累计学分超过了学位授予要求的;(3)医学类学生参加校学位办单独组织的学位课程考试未一次性全部通过的;(4)考试作弊或受记过及以上处分的;(5)第二本科学生未取得第一学位的;(6)超过学位申请有效年限,或学生毕业以后。4、怎样申请延期毕业?2申请延期毕业时间必须在学院每次毕业审核开始前,由学生自己在网上办理(毕业审核期间会关闭延期毕业操作系统),为了维护毕业审核的严肃性,逾期一律不再进行延期毕业的申请与撤消。请需要申请延期毕业的同学,密切关注学院关于毕业审核和学位审核的有关通知。对符合毕业条件但不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同学,如果不申请延期毕业,则按正常情况毕业。申请延期毕业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2023年大学授予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及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学士学位实施细则

2023年大学授予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及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学士学位实施细则

大学授予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及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学士学位实施细则现如今,学历教育,实施细则,自学考试相关内容使用的频率越来越高,那么拟定学历教育,实施细则,自学考试真的很难吗?下面是我整理的高校授予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及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学士学位实施细则,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篇1:高校授予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及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学士学位实施细则高校授予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及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学士学位实施细则第一条为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授予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暂行规定》、《教育部关于做好2022年全国成人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和《z市一般高校授予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管理方法》(渝学位[2022]8号),保证授予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的学士学位质量,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其次条我校授予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及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工作,由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托付校学位办公室统一负责,由连续教育学院组织办理。

第三条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及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学士学位的授予应严格遵循择优授位的原则。

申请人须达到以下要求,方可授予学士学位:㈠、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喜爱社会主义祖国,遵纪守法,品德端正。

㈡、成人高等学历教育本科生,须完成本专业教学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的学习,且满意以下条件:1. 课程考核平均成果达到70分;2. 参与由连续教育学院组织的两门教考分别课程的考核,成果合格;3. 毕业设计(论文)成果达到良好;4. 同一地区同一专业授予学士学位人数一般不超过该地区该专业毕业同学总人数的30%,若符合授予学士学位条件的毕业生人数超过同一地区同一专业毕业生总人数的30%,则按平均成果由高到低择优确定。

㈢、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在参与自学考试期间,各门课程学习成果均达到本专业本科考试方案规定的各项要求,平均成果达到65分,毕业设计(论文)成果达到良好。

浙江大学远程教育学院

浙江大学远程教育学院

如今在杭州,远程教育变得越来越重要,是我国教育事业的有机组成部分,也是国家未来教育发展的方向。

在众多教育形式中,现代远程教育以其新颖、独特、不受时空限制的特点成为一种优选方式,为满足广大莘莘学子渴求知识的需要,更好的解决工学矛盾,使学员通过网络教育,利用业余时间就读,提升自身学历层次和专业水平,而杭州南孔教育学院有着专业的教师资源,为您飞黄腾达添砖加瓦。

本公司在报考对象上:1.网络教育采用的名师授课,共享名校教学资源适合有“名校情结”的学员由于可以利用业余时间学习非常适合一边工作一边自我提升的学员,同时学员需要很强的自制力和自主性,能自主计划和安排学习。

2.本公司在报考条件上:1.高起专层次:考生需要持有高中、中专、职高或以上毕业证书2.专升本层次:考生需要有国民教育系列专科或以上毕业证书。

3.本公司在入学时间上,因为南孔有着成人专升本、留学服务等多样化的教学商品,主要提供在职学历学位教育服务,包括:大专、本科、硕士、博士、职业经理人认证等教育培训,主要产品包括:亚洲城市大学在职工商管理硕士学位班,无需联考,面试入学,周末上课,轻松读研,聆听名师授课,结交精英人脉,授予硕士学位证书。

本公司在毕业证书、学位上:在学习期限内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经考核成绩合格,取得该专业全部学分者,准予毕业并颁发国家承认学历的高校毕业证书,报读本科的学生有需要学位的,要提前申报。

本科毕业符合规定者(考试成绩平均在70分以上、学位英语考试成绩合格、论文等级为良好、视院校具体要求而定),可授予本专业成人高等教育学士学位。

本公司在学习方式上:通过互联网远程教学,业余自主学习,学分制管理,集中考试、答辩。

学生可随时随地上网访问现代远程教育平台,进行课件学习、网上答疑、在线讨论、作业提交、在线测试、课程辅导、信息查询,获得学习支持服务,完成学习过程。

更多详情请拨打联系电话或登录杭州南孔教育官网咨询。

学籍管理办法

学籍管理办法

浙江大学远程教育学籍管理办法为贯彻国家高等教育方针,不断提高教育和教学质量,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依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21号)和学校有关规定,结合浙江大学远程教育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入学与注册第一条被浙江大学远程教育学院录取的新生,须凭录取通知书、身份证、缴费凭证,按规定时间到学校远程教育学院各学习中心办理报到手续。

因故不能按期报到者,须及时以书面形式并附有关证明向所在学习中心请假。

未请假或无故逾期两周不办理入学报到手续者,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条新生入学后,远程教育学院负责新生入学资格复核。

凡发现不符合入学条件和手续者,或提供假证件、假证明者,一经查实,即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

学生因弄虚作假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

新生入学时应上网核对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照片、前置学历等关键信息,确保核心信息的准确无误。

第三条高中起点专科、专科起点本科(含第二本科)的修业年限为2.5-5年(有效期限按新生第一次注册学期算起至有效年限截至为止)。

第四条学生在读期间,不论是否修读本学期课程,应按规定的时间在网上办理注册手续。

逾期未注册者,按自动退学处理。

第二章课程考核与成绩记载第五条学生必须参加本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各门课程和各类实践性教学环节的考核。

考核成绩合格获得相应学分,成绩记入学生成绩单,并归入本人学籍档案。

课程考核分考试和考查两种形式。

1.考试课程一般按百分制评定,可根据课程特点和要求采用闭卷考试、闭卷(带复习专用纸)考试、开卷考试、网上机考等方式,由远程教育学院统一命题,在学习中心集中考试;2.考查课程和实践性教学环节一般按二级制(合格、不合格)或百分制评定,可根据课程教学要求采用多种考查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完成;3.毕业论文(设计)按五级制(优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评定。

课程考核成绩由平时成绩和考试(或考查)成绩按比例综合评定。

平时成绩根据作业、实验实习、讨论、小论文等完成情况综合评定。

浙江大学网络教育学院1303批次毕业及学位工作通知

浙江大学网络教育学院1303批次毕业及学位工作通知

浙江大学网络教育学院1303批次毕业及学位工作通知各奥鹏学习中心、各位同学:为做好1303批次毕业及学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关键信息:1、毕业批次:13032、毕业对象:a)学籍批次为1009及之前的高起专、专升本学生b)学籍批次为0803及之前的高起本层次学生(高起本层次学生能否毕业以教育部毕业学历即时注册审核结果为准)3、毕业证书签发时间:2013年2月28日4、预计毕业证书发放时间:2013年5月中5、本次毕业与学位申请时间:2012年11月12日至12月30日6、本次信息核对时间:2012年11月12日至12月30日7、所有资料提交截止日期:2012年12月30日(以邮戳为准)二、关于毕业申请、学位申请与信息核对:本次毕业申请与信息核对通过平台进行,请学生于2012年11月12日至12月30日登录奥鹏平台进行操作。

学生平台操作说明详见:奥鹏主页→学历教育→我要学习→毕业生专区→学生平台毕业管理功能操作说明1、信息核对:请学生于以上时间段登录奥鹏平台进行个人信息核对,如关键信息有错请联系学习中心填写《信息修改申请表》并根据要求提供相关证明资料;信息修改资料提交要求详见《各高校信息修改政策一览表》,请学习中心到“红色通道—学务类资料”中下载2、毕业申请:根据浙江大学学生手册规定,学生须在毕业当期申请学位。

学生毕业后不允许申请学位,因此请学生按照以下提示进行毕业申请;✧不需要申请学位的学生,不管是否符合毕业条件,请学生“申请毕业”;✧需要申请学位的学生,已符合毕业和学位条件的,请“申请毕业与学位”;✧需要申请学位的学生,但暂不符合学位条件的,请“申请延期毕业”,待符合学位申请条件后就近批次申请毕业和学位;申请延期毕业的学生需填写延期毕业申请表,请学习中心将延期毕业申请表扫描件发送至学务邮箱。

0903及之前入学的专升本、0703及之前入学的高起本学生即将或已经超过学位申请年限,不允许申请延期毕业。

浙江大学远程教育学院2003年招生答考生问

浙江大学远程教育学院2003年招生答考生问

浙江大学远程教育学院2003年招生答考生问(业余专升本)问:远程教育的教学模式是怎样的?如何进行学习?答:我校远程教育是运用卫星、网络、计算机、多媒体等现代科学技术手段组织教学并实现教学管理。

根据在职人员特点,以业余学习为主,课堂集中授课为辅的教学模式。

集中授课时间均安排在业余时间。

平时学员可在任何时间、任何地点,通过互联网访问我院教学网站,获取有关学习资料(教学指导文件、辅导材料、成绩查询、文件通知等)和多媒体课件,并通过互联网进行网上答疑讨论、网上作业、课程辅导等。

问:在远程教育学习毕业后发何种学历文凭?国家是否承认?答:根据教育部教高厅[2000]10号文件规定:“对达到本、专科毕业要求的学生,颁发何种形式的毕业证书,由学校慎重研究后自行决定;学历证书由学校自行印制,并实行电子注册制度,国家予以承认。

”我院本科毕业生的学历文凭是由浙江大学颁发,照片上盖浙江大学的钢印,有浙江大学校长的签字章,毕业证书样式见。

我院目前已有98级工商管理专业(专升本)、98级计算机专业(高升本)、99级工商管理专业(专升本)的两届毕业生,他们同其他高等学校的毕业生一样,均在毕业时办理了电子注册手续,成为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毕业生。

问:是否授予学士学位?答:专升本学生完成教学计划的各项要求,经审查准予毕业的本科生,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及本校的有关规定者,由远程教育学院报学校学士学位审定委员会审查通过后,可授予成人高等教育学士学位。

问:授予学士学位有何条件?答:申请学士学位必须符合以下条件:⑴无考试作弊及受记过或记过以上处分者;⑵非医学类大专起点本科学生在毕业时各学期不及格课程累计不得超过12学分(含12学分),医学类大专起点本科学生在毕业时各学期不及格课程累计不得超过15学分(含15学分);⑶非外语专业本科学生需通过学校学位英语考试,或在我校批准同意并指定的当地考点参加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外语专业本科学生需通过学校第二外语学位外语统考;⑷三门学位课程(一门基础课、两门专业课)平均成绩应达70分(含70分);⑸毕业论文(设计)成绩达良好(含良好)以上。

浙大远程《远程学习入门》学习及作业要求

浙大远程《远程学习入门》学习及作业要求

浙大远程《远程学习入门》学习及作业要求浙大远程2010春季班学员:《远程学习入门》对新生是一门极其重要的课程。

可以帮助新生迅速进入学习状态,并将为学生今后的顺利学习打下坚实基础。

现将《远程学习入门》课程的有关课程学习、课件下载、作业及考核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课程学习内容:①视频课件学习。

课件下载途径为:登陆学院门户网站/)—“远程教育平台”—“进入学习平台”-“我的课程”-“远程学习入门”-“教学内容”-“视频资源下载”,然后下载视频课件。

(请设置浏览器允许弹出窗口。

安装Google 工具栏等软件,会阻止弹出窗口。

Csf格式的课件需要安装D类课件播放器才能正常播放。

播放器地址为:登陆学院门户网站/)—远程教育平台—进入学习平台-我的课程-远程学习入门-教学内容-常用工具下载—CSF课件播放器-ScenicPlayer,下载并安装后,即可观看课件。

②阅读学习指导手册。

查询地址:学院门户网站/)—“远程教育平台”—“进入学习平台”—“我的课程”—“远程学习入门”课程—“参考资源”—“参考资源(下载)”。

二、关于本课程作业本课程作业题分自测题一份、BBS讨论题2道、学习报告一份。

(一)自测题1、自测题可在本通知附件中下载。

自测题分两部分,第一部分全体学生必做,第二部分选做。

参考资料:新生需参考《远程学习入门》讲课课件及10春新版《学生手册》,方能顺利完成该课程自测题。

(二)BBS讨论题要求学生上网进入我院学习平台“远程学习入门”主题讨论栏目完成本作业。

进入方法:登陆学院门户网站/)—“远程教育平台”—“进入学习平台”-“我的课程”—“远程学习入门”—“主题讨论”。

1、第一次讨论作业题为必做题。

题目为:我对现代远程教育的理解与认识2、第二次讨论作业题为选做题。

题目为:新平台应怎样做得更好?上述讨论题请学员踊跃参加,发表自己的见解,并参与讨论。

(三)撰写学习报千1、学习报告题目:报告内容可结合本人的生活经历或工作学习实际,以21世纪社会特征、现代教育思想、教学环节、远程学习有何意义等心得体会为主。

浙江大学远程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办法

浙江大学远程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办法

浙江大学远程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办法(2010年9月修订)浙大发继教[2010]03号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我校远程教育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工作的管理,保证学士学位授予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和《浙江大学学位授予工作细则》(浙大发研〔2004〕37号)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远程教育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对象为我校在册的远程学历教育本科毕业生,2010年春季以前入学的本科学生可按原规定执行。

第三条学士学位授予条件:(一)完成学校规定的相应教学计划的各项要求,符合毕业条件;(二)全部课程平均成绩70分及以上;(三)毕业论文(毕业设计)成绩中等及以上;(四)护理学专业的学生须参加学校组织的学位课程综合考试,成绩合格;(五)外语水平须达到如下要求之一:1.在校期间参加学校组织的学位外语考试,成绩合格;2.英语专业的学生须参加学校组织的第二外语(日语)考试,成绩合格。

(六)应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在校期间未受记过及以上处分。

受记过及以上处分的本科毕业生申请授予学士学位,须提出书面申请,申明受处分的原因及申请学士学位的理由,报学校学士学位审定委员会审定是否授予学士学位。

第四条第二本科学历教育毕业生申请第二学士学位的,必须已获得第一学士学位,同时符合第三条中除第(五)点以外的所有条件。

第五条审核和授予学士学位的程序:(一)远程教育学院依据学位授予有关条件进行初审,提出推荐意见和推荐名单,填写《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授予成人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人员情况登记表》,并将有关证明、相关文件等报学校学士学位审定委员会;(二)学校学士学位审定委员会对初审材料进行全面评审,最终确定授予学士学位名单;未通过者的申请不再受理。

(三)学校在毕业当学期办理学位审核,学生毕业后提出的学位申请不再受理。

第六条学校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规定,统一制发成人高等教育学士学位证书,注明网络教育。

关于延期毕业问题的有关说明

关于延期毕业问题的有关说明
(1)、登录/wizlong/学分制管理平台,在延期毕业栏里点击延期毕业选项(图1)。
(图1)
(2)、在申请原因栏里填写延期原因(如学位外语考试未通过、毕业论文成绩未达良好、学位课程平均分未达70分等情况),然后点击延期毕业按钮(图2)。
(图2)
3(3)、延期毕业申请成功后的界面(图3)。
(图4)
4(2)、点击取消延期申请按钮(图5)。
(图5)
(3)、取消延期毕业申请成功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的界面(图6)。
(图6)
6、关于延期毕业问题的咨询方式由于学院目前办公电话较忙,为方便学习中心老师和同学对延期毕业问题的咨询,建议发邮件至zhusl@信箱,一般在两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学历教务部2008年3月14日
(图3)
5、怎样撤消延期毕业?对已经申请了延期毕业的同学,如果达到了学位授予的条件,或虽然没有达到学位授予的条件但决定放弃申请学位想要毕业的,必须由学生自己在网上办理撤销延期毕业的申请。撤销延期毕业申请时间也必须在学院每次毕业审核开始前。对撤销延期毕业申请的同学,按学院最近的一次毕业审核给予毕业。撤销延期毕业申请具体操作流程如下:(1)、登录/wizlong/学分制管理平台,在延期毕业栏里点击延期毕业选项(图4)。
根据浙江大学授予远程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暂行办法浙大发远程20021号的文件规定2007级春季及以前的专升本高升本第二本科学生申请学位的有效期分别为5年学生必须在毕业当期申请学位超过学位授予的规定年限或学生毕业以后均不受理学士学位申请
关于延期毕业问题的有关说明
各学习中心,全体同学:
每次学院毕业审核期间,都有学习中心老师或同学咨询关于延期毕业的问题,为了使大家更好地了解延期毕业的有关规定,学院教务部就一些常见问题回答如下:1、为什么要申请延期毕业?根据《浙江大学授予远程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暂行办法》(浙大发远程[2002]1号)的文件规定,2007级春季及以前的专升本、高升本、第二本科学生申请学位的有效期分别为5年、6年、4年,学生必须在毕业当期申请学位,超过学位授予的规定年限或学生毕业以后,均不受理学士学位申请。根据以上情况,对符合毕业条件但尚未达到学位授予条件又希望拿到学位的同学,在申请学位规定有效年限内达到学位授予条件的要求,可以采用申请延期毕业的方式。2、哪些同学需要申请延期毕业?对符合毕业条件但不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2007级春季及以前的学生,如学位外语考试未通过、毕业论文成绩未达良好、学位课程平均分未达70分等情况,或第二本科学生全部课程成绩加权平均分未达70分,可申请延期毕业。3、哪些同学不需要申请延期毕业?下列情况之一者,均不需要申请延期毕业:(1)未达到毕业条件,如未获得教学计划规定的毕业学分,尚有课程未通过,正在进行毕业论文环节尚未完成的;或统考未通过,正式学籍未达规定年限等;(2)必修课各学期首次考试不及格课程累计学分超过了学位授予要求的;(3)医学类学生参加校学位办单独组织的学位课程考试未一次性全部通过的;(4)考试作弊或受记过及以上处分的;(5)第二本科学生未取得第一学位的;(6)超过学位申请有效年限,或学生毕业以后。4、怎样申请延期毕业?2申请延期毕业时间必须在学院每次毕业审核开始前,由学生自己在网上办理(毕业审核期间会关闭延期毕业操作系统),为了维护毕业审核的严肃性,逾期一律不再进行延期毕业的申请与撤消。请需要申请延期毕业的同学,密切关注学院关于毕业审核和学位审核的有关通知。对符合毕业条件但不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同学,如果不申请延期毕业,则按正常情况毕业。申请延期毕业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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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大学远程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办法
(2010年9 月修订)
浙大发继教[2010]03 号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我校远程教育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工作的管理,保证学士学位授予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和《浙江大学学位授予工作细则》(浙大发研〔2004〕37 号)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远程教育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对象为我校在册的远程学历教育本科毕业生,2010 年春季以前入学的本科学生可按原规定执行。

第三条学士学位授予条件:
(一)完成学校规定的相应教学计划的各项要求,符合毕业条件;
(二)全部课程平均成绩70 分及以上;
(三)毕业论文(毕业设计)成绩中等及以上;
(四)护理学专业的学生须参加学校组织的学位课程综合考试,成绩合格;
(五)外语水平须达到如下要求之一:1.在校期间参加学校组织的学位外语考试,成绩合格;2.英语专业的学生须参加学校组织的第二外语(日语)考
试,成
绩合格。

(六)应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在校期间未受记过及以上处分。

受记过及以上处分的本科毕业生申请授予学士学位,须提出书面申请,申明受处分的原因及申请学士学位的理由,
报学校学士学位审定委员会审定是否授予学士学位。

第四条第二本科学历教育毕业生申请第二学士学位的,必须已获得第一学士学位,同时符合第三条中除第(五)点以外的所有条件。

第五条审核和授予学士学位的程序:
(一)远程教育学院依据学位授予有关条件进行初审,提出推荐意见和推荐名单,填写《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授予成人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人员情况登记表》,并将有关证明、相关文件等报学校学士学位审定委员会;
(二)学校学士学位审定委员会对初审材料进行全面评审,最终确定授予学士学位名单;未通过者的申请不再受理。

(三)学校在毕业当学期办理学位审核,学生毕业后提出的学位申请不再受理。

第六条学校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规定,统一制发成人高等教育学士学位证书,注明网络教育。

第七条如发现有弄虚作假等严重违反学位授予规定的行为,经学校有关部门查实,提请学校学士学位审定委员会进行复议,按规定撤销授予的学士学位,并追回已发放的学位证书。

第八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由学校继续教育管理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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