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特种设备操作证项目及种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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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特种设备注册、使用、登记管理制度

2023年特种设备注册、使用、登记管理制度

2023年特种设备注册、使用、登记管理制度将会实施,该制度的核心目标是确保特种设备的安全可靠运行,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本文将围绕特种设备的注册、使用、登记三个方面进行详细介绍。

一、特种设备的注册管理特种设备的注册管理是指对特种设备进行统一登记注册,确保其符合相关标准和技术要求。

具体实施细则如下:1. 设备供应商登记:所有特种设备的供应商必须进行登记,包括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注册资金、生产经营范围等信息。

供应商需要提交产品技术资料和质量检测报告,确保所供特种设备符合国家标准。

2. 设备注册登记: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必须对所使用的特种设备进行注册登记,提交设备的技术资料、检测报告和使用证明。

注册登记后,特种设备将被赋予唯一的设备编号,并颁发相应的注册证书。

3. 设备使用监管:注册登记后的特种设备需要经过定期检验和维修,设备使用单位需要定期向相关部门报送使用情况,并负责设备的维护、保养和安全管理。

二、特种设备的使用管理特种设备的使用管理是指对特种设备的日常使用进行监管和管理,确保设备的安全操作和运行。

具体实施细则如下:1. 设备操作人员资质要求:特种设备的操作人员需要经过相关培训和考核,获得相应的操作资格证书,并按照规定定期进行继续教育和培训。

2. 设备安全操作规程:特种设备使用单位需要制定特种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并向操作人员进行培训和宣传。

规程应包括设备操作流程、安全注意事项、事故应急处理等内容。

3. 设备安全监测:特种设备使用单位需要建立设备使用记录和事故隐患排查制度,定期对设备进行安全监测和隐患排查。

发现问题需要及时报告并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处理。

三、特种设备的登记管理特种设备的登记管理是指对特种设备进行全面登记和档案管理,实现信息的全面共享和归档保存。

具体实施细则如下:1. 信息采集和整理:特种设备登记管理部门负责对特种设备的信息进行采集和整理,包括运行情况、维修记录、事故情况等。

2. 档案管理和共享:特种设备登记管理部门建立特种设备信息档案库,实现信息的全面归档保存。

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023年河北省特种设备安全状况的通告

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023年河北省特种设备安全状况的通告

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023年河北省特种设备安全状况的通告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日期】2024.03.28•【字号】2024年第9号•【施行日期】2024.03.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市场规范管理正文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023年河北省特种设备安全状况的通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规定,现将2023年河北省特种设备安全状况通告如下。

一、特种设备基本情况(一)特种设备登记数量情况。

截至2023年底(下同),全省在册特种设备1002404台,比2022年底增加86205台,增长9.41%。

其中,电梯478200台、压力容器258012台、起重机械180598台、锅炉17428台、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67008台、大型游乐设施1034台、客运索道124条。

另有:压力管道76061.69千米,气瓶6679683只。

(见图1)图1 2023年特种设备数量分类比例图(二)特种设备生产和充装单位及作业人员情况。

省本级发证有效期内特种设备生产(含设计、制造、安装、改造、修理)和充装单位许可证4175张。

其中:设计许可证103张,制造许可证697张,安装改造修理许可证1607张,移动式压力容器及气瓶充装许可证1768张。

(见图2)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持证586372张。

图2 2023年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分类比例图(三)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和检验检测机构情况。

全省共设立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193个,其中省级1个,市级14个,县级178个。

全省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人员共3977人。

全省共有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298家,持证308个。

其中,特种设备综合性检验机构13个(市场监管系统内检验机构1个,社会检验机构和企业自检机构12个),型式试验机构2个,无损检测机构51个,气瓶检验机构106个,安全阀校验机构120个,房屋建筑工地和市政工程工地起重机械检验机构7个,电梯检测机构9个。

2023特种设备定期检验周期表及违法清单

2023特种设备定期检验周期表及违法清单

2023特种设备定期检验周期表及违法清单目录1.特种设备检验周期一览表 (1)2.特种设备定义 (4)3.纳入我国安全监察的特种设备有8种 (4)4.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的必要性 (5)5.定期检验相关规定 (5)6.特种设备违法行为及处罚依据汇总 (5)7.什么是特种设备?............................................................ I O8.特种设备检验周期 (11)8.1.锅炉 (11)8.2.气瓶 (11)8.3.压力管道 (11)8.3.1.长输管道 (11)8.3.2.公用管道 (11)8.3.3.工业管道 (12)8.4.起重机 (12)9.特种设备解惑20问 (12)10.如何做好特种设备安全管理 (14)10.1.思想上高度重视 (14)10.2.定期维护检查 (14)10.3.建档立案 (15)10∙4.设置专职人员 (15)10.5.重视安全教育和培训 (15)1.特种设备检验周期一览表2.特种设备定义本法所称特种设备,是指对人身和财产安全有较大危险性的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适用本法的其他特种设备。

国家对特种设备实行目录管理。

特种设备具有潜在危险性,关系生产安全和公共安全,一旦发生事故,会造成严重人身伤亡及重大财产损失,甚至严重影响社会生产和生活秩序。

3.纳入我国安全监察的特种设备有8种▲承压类设备3种,即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机电类的5种,即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游乐设施、场(厂)内机动车辆。

其中,电梯,是指动力驱动,利用沿刚性导轨运行的箱体或者沿固定线路运行的梯级(踏步),进行升降或者平行运送人、货物的机电设备,包括载人(货)电梯、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等。

客运索道,是指动力驱动,利用柔性绳索牵引箱体等运载工具运送人员的机电设备,包括客运架空索道、客运缆车、客运拖牵索道等。

2023年国家职业资格目录

2023年国家职业资格目录

2023年国家职业资格目录一、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1] (共计58项。

其中准入类35项,水平评价类23项)序号职业资格名称实施部门(单位)资格类别设定依据备注1 教师资格教育部准入类《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国务院令第188号)《〈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教育部令2000年第10号)2 注册消防工程师公安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准入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注册消防工程师制度暂行规定》(人社部发〔2012〕56号)3 法律职业资格司法部准入类《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4 中国委托公证人资格(香港、澳门)司法部准入类《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5 注册会计师财政部准入类《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6 民用核安全设备无损检验人员资格环境保护部准入类《民用核安全设备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00号)7 民用核设施操纵人员资格环境保护部、国家能源局准入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核设施安全监督管理条例》8 注册核安全工程师环境保护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准入类《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注册核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2002〕106号)9 注册建筑师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及省级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准入类《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建筑师条例》(国务院令第184号)《关于建立注册建筑师制度及有关工作的通知》(建设〔1994〕第598号)《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62号)10 监理工程师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准入类《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注册监理工程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2006年第147号)《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5年第4号)11 房地产估价师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土资源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准入类《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建房〔1995〕147号)12 造价工程师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准入类《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1996〕77号)13 注册城乡规划师住房城乡建设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国城市规划协会准入类《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人社部规〔2017〕6号)14 建造师住房城乡建设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准入类《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2006年第153号)《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2002〕111号)15 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结构工程师住房城乡建设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准入类《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62号)《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2005年第137号)《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建设〔1997〕222号)注册土木工程师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62号)《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2005年第137号)《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2002〕35号)《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制度暂行规定》(国人部发〔2005〕58号)《注册土木工程师(港口与航道工程)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2003〕27号)《勘察设计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制度暂行规定》(国人部发〔2007〕18号)注册化工工程师住房城乡建设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62号)《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2005年第137号)《注册化工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2003〕26号)注册电气工程师《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62号)《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2005年第137号)《注册电气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2003〕25号)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62号)《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2005年第137号)《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2003〕24号)注册环保工程师住房城乡建设部、环境保护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62号)《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2005年第137号)《注册环保工程师制度暂行规定》(国人部发〔2005〕56号)注册石油天然气工程师住房城乡建设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62号)《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2005年第137号)《勘察设计注册石油天然气工程师制度暂行规定》(国人部发〔2005〕84号)15 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冶金工程师住房城乡建设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准入类《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62号)《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2005年第137号)《勘察设计注册冶金工程师制度暂行规定》(国人部发〔2005〕85号)注册采矿/矿物工程师《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62号)《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2005年第137号)《勘察设计注册采矿/矿物工程师制度暂行规定>》(国人部发〔2005〕86号)注册机械工程师《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62号)《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2005年第137号)《勘察设计注册机械工程师制度暂行规定》(国人部发〔2005〕87号)16 注册验船师交通运输部、农业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准入类《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和海上设施检验条例》(国务院令第109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舶检验条例》(国务院令第383号)《注册验船师制度暂行规定》(国人部发〔2006〕8号)17 船员资格(含船员、渔业船员)交通运输部、农业部准入类《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条例》(国务院令第494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55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渔港水域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8号)18 兽医资格执业兽医农业部准入类《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乡村兽医《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乡村兽医管理办法》(农业部令2008年第17号)19 拍卖师中国拍卖行业协会准入类《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20 演出经纪人员资格文化部准入类《国务院关于修改<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528号)《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文化部令2009年第47号)21 医生资格医师国家卫生计生委准入类《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乡村医生《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86号)人体器官移植医师《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人体器官移植条例》(国务院令第491号)《关于对人体器官移植技术临床应用规划及拟批准开展人体器官移植医疗机构和医师开展审定工作的通知》(卫办医发〔2007〕38号)《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4〕27号)22 护士执业资格国家卫生计生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准入类《护士条例》(国务院令第517号)《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办法》(卫生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2010年第74号)23 母婴保健技术服务人员资格国家卫生计生委准入类《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24 出入境检疫处理人员资格海关总署准入类《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206号)25 注册设备监理师海关总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准入类《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注册设备监理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国人部发〔2003〕40号)26 注册计量师海关总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准入类《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注册计量师制度暂行规定》(国人部发〔2006〕40号)27 广播电视播音员、主持人资格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准入类《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28 新闻记者职业资格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准入类《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新闻记者证管理办法》(新闻出版总署令2009年第44号)29 注册安全工程师安全监管总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准入类《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应急〔2019〕8号《注册安全工程师分类管理办法》(安监总人事(2017)118号)30 执业药师食品药品监管总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准入类《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360号)《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2016年第28号)《执业药师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1999〕34号)31 专利代理师国家知识产权局准入类《专利代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6号)32 导游资格国家旅游局准入类《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导游人员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63号)33 注册测绘师国家测绘地信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准入类《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注册测绘师制度暂行规定》(国人部发〔2007〕14号)34 航空人员资格空勤人员、地面人员中国民航局准入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民用航空器外国驾驶员、领航员、飞行机械员、飞行通信员《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航空安全员《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民用航空电信人员、航行情报人员、气象人员《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35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资格认定海关总署准入类《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36 工程咨询(投资)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国家发展改革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国工程咨询协会水平评价类《工程咨询(投资)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社部发〔2015〕64号)37 通信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工业和信息化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水平评价类《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国务院令第291号)《通信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评价暂行规定》(国人部发〔2006〕10号)38 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工业和信息化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水平评价类《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暂行规定》(国人部发〔2003〕39号)39 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民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水平评价类《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中发〔2010〕6号)《关于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中组发〔2011〕25号)《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评价暂行规定》(国人部发〔2006〕71号)40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水平评价类《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专业职务试行条例》(职改字〔1986〕第55号)《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财会〔2000〕11号)41 资产评估师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国资产评估协会水平评价类《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资产评估师职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社部规〔2017〕7号)42 经济专业技术资格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水平评价类《经济专业人员职务试行条例》(职改字〔1986〕第74号)《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人职发〔1993〕1号)43 土地登记代理专业人员职业资格国土资源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国土地估价师与土地登记代理人协会水平评价类《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656号)《土地登记代理专业人员职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社部发〔2015〕66号)44 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环境保护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水平评价类《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53号)《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国人部发〔2004〕13号)45 房地产经纪专业人员职业资格住房城乡建设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国房地产估价师与房地产经纪人学会水平评价类《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房地产经纪专业人员职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社部发〔2015〕47号)46 机动车检测维修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交通运输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水平评价类《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国务院令第406号)《机动车检测维修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评价暂行规定》(国人部发〔2006〕51号)47 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交通运输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水平评价类《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制度规定》(人社部发〔2015〕59号)48 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员资格水利部、中国水利工程协会水平评价类《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水利工程质量检测管理规定》(水利部令2008年第36号)49 卫生专业技术资格国家卫生计生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水平评价类《卫生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职改字〔1986〕第20号)《关于加强卫生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的通知》(人发〔2000〕114号)《临床医学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卫人发〔2000〕462号)《预防医学、全科医学、药学、护理、其他卫生技术等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卫人发〔2001〕164号)50 审计专业技术资格审计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水平评价类《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571号)《审计专业技术初、中级资格考试规定》(审人发〔2003〕4号)《高级审计师评价办法(试行)》(人发〔2002〕58号)51 税务师税务总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水平评价类《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税务师职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社部发〔2015〕90号)52 认证人员职业资格海关总署水平评价类《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国务院令第390号)53 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新闻出版广电总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水平评价类《国务院关于修改<出版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594号)《国务院关于修改<音像制品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595号)《出版专业人员职务试行条例》(职改字〔1986〕第41号)《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暂行规定》(人发〔2001〕86号)54 统计专业技术资格国家统计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水平评价类《统计专业职务试行条例》(职改字〔1986〕第57号)《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国统字〔1995〕46号)《关于印发高级统计师资格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90号)55 银行业专业人员职业资格银监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国银行业协会水平评价类《银行业专业人员职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社部发〔2013〕101号)56 证券期货业从业人员资格证监会水平评价类《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期货交易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89号)57 文物保护工程从业资格国家文物局水平评价类《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377号)《文物保护工程管理办法》(文化部令2003年第26号)《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办法(试行)》《文物保护工程施工资质管理办法(试行)》《文物保护工程监理资质管理办法(试行)》(文物保发〔2014〕13号)58 翻译专业资格中国外文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水平评价类《翻译专业职务试行条例》(职改字〔1986〕第54号)《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暂行规定》(人发〔2003〕21号)技能人员类。

中国特种设备检验协会2023年pa2级考试

中国特种设备检验协会2023年pa2级考试

中国特种设备检验协会在2023年举办了多项考试活动。

其中包括了压力管道检验师(GDS)资格取证和高级检验师资格取证考试等。

根据发布的《2023年全国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资格考试计划》,该协会在2023年计划开展的总局委托的考试项目共计27项,其中检验人员13项,无损检测人员14项。

具体的考试时间安排和内容可以参考该资格考试计划。

此外,对于即将申请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资格取证的人员以及已经持有相关证书的人员,也可以关注相关的考试通知。

2023年特种设备作业安全管理人员证考试题库(通用版)

2023年特种设备作业安全管理人员证考试题库(通用版)

2023年特种设备作业安全管理人员证考试题库(通用版)一.单选题1.在维保过程中,发现事故隐患及时告知电梯使用单位;发现(),及时向当地特种设备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A、严重事故隐患B、一般事故隐患C、较大事故隐患D、事故隐患正确答案:A2.《特种设备安全法》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向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和有关部门举报涉及特种设备安全的(),接到举报的部门应当及时处理。

A、违法行为B、错误行为C、不当行为正确答案:A3.《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所称的县级以上地方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在现行体制下是指()。

A、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B、市场监督管理部门C、交通部门D、劳动部门正确答案:B4.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的基本技术参数不包括()。

A、额定载重量B、额定速度C、层站门数D、油缸数量正确答案:D5.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

A、改装气瓶B、将报废气瓶重新后使用C、改装气瓶或将报废气瓶重新后使用正确答案:C6.所谓“岗位定员”就是根据工作岗位的多少来计算定员数。

()A、正确;B、错误。

正确答案:A7.某单位的压力管道泄漏,发生火灾,造成1人死亡、11人重伤、300万元直接经济损失,该事故属于()。

A、特别重大事故B、重大事故C、较大事故D、一般事故正确答案:C8.《特种设备安全法》规定,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特种设备安全和()责任制度。

A、质量B、节能C、管理正确答案:B9.场(厂)车改造后应当进行(),合格并变更使用登记后方可投入使用。

A、首次检验B、改造施工检验C、验收检验D、监督检验正确答案:A10.安装和修理单位在施工作业前,应当按照()的要求,编制施工作业方案(包括质量计划、作业文件等)及其相应的设计文件、工作见证。

A、质量保证体系B、销售合同C、安装主管D、使用维护说明书正确答案:A11.()不属于锅炉内部检验的内容。

A、膨胀情况的抽查B、锅炉密封、绝热情况的抽查C、水(介)质处理情况的抽查。

2023年特种设备检验员报考条件

2023年特种设备检验员报考条件

2023年特种设备检验员报考条件在特种设备领域,特种设备检验员是一种重要的职业类型。

这些专业人员负责对各种特种设备进行安全检查和评估,以确保其符合相关的安全标准和法规。

虽然特种设备检验员的职责和要求各有不同,但通常需要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并通过相关的资格认证考试才能从事这项工作。

在我国,特种设备检验员的资格认证由国家相关部门进行统一管理,报考条件也相对严格。

2023年,想要成为特种设备检验员的人员需要满足以下条件:1. 学历要求成为特种设备检验员通常需要具备相应的学历背景。

一般来说,报考者需要拥有工科相关专业的大学本科学历,有些更高级别的特种设备检验员职位可能要求硕士学历及以上。

2. 工作经验除了学历要求,报考条件中通常还会包括特种设备检验员的工作经验要求。

通常来说,申请特种设备检验员资格的人员需要有一定年限的相关工作经验,一般要求为3年或以上。

这些工作经验通常需要在相关行业内积累,例如在特种设备设计、制造、安装、使用、维护等方面的工作经验。

3. 培训要求除了学历和工作经验之外,报考特种设备检验员还需要接受相关的培训。

这些培训通常包括特种设备检验员的职业技能培训和安全标准培训,在培训结束后需要参加相应的考试并取得合格成绩。

4. 考试要求报考特种设备检验员的人员还需要通过相应的资格认证考试。

这些考试通常由国家相关部门或者专业机构组织,考试内容包括对特种设备安全标准、相关法规法律、技术知识等方面的考核,考试合格后才能取得特种设备检验员的资格证书。

成为一名特种设备检验员是一项综合能力要求较高的职业。

报考条件的严格性旨在保障特种设备检验员的专业素质和职业能力,从而更好地确保特种设备的安全性能和使用效果。

对于那些满足报考条件的人员来说,通过资格认证考试后,将有更多的机会在特种设备领域中展现自己的专业能力并获得更好的职业发展机会。

成为一名合格的特种设备检验员,并不仅仅意味着具有丰富的专业知识和技能,还需要具备一定的责任心和使命感。

2023年特种设备检验员报考条件

2023年特种设备检验员报考条件

2023年特种设备检验员报考条件特种设备检验员是指在特种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改造、维修、维护和使用过程中,负责特种设备检验检测工作的人员。

他们的主要职责是检验特种设备的安全性、功能性和符合性,确保特种设备的正常运行和使用安全。

要成为一名合格的特种设备检验员,需要具备以下条件和资格要求:1. 学历要求首先,报考特种设备检验员需要具备相关的学历背景。

通常要求报考者具备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如机械工程、电气工程、材料工程等相关专业。

拥有相关学历的报考者更容易理解和掌握特种设备的相关知识和技能。

2. 年龄要求年龄要求是报考特种设备检验员的重要条件之一。

通常要求报考者年满18周岁以上,年龄上限一般没有限制,但需要考虑个人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年龄要求的目的是确保报考者具备一定的工作经验和成熟的思维能力,能够胜任特种设备检验员的工作。

3. 工作经验要求特种设备检验员需要具备一定的工作经验。

通常要求报考者在相关领域工作满2年以上,拥有一定的实际操作和工作经验。

这样可以确保特种设备检验员具备一定的实际工作能力和实践经验,能够更好地进行特种设备的检验和评估工作。

4. 资格证书要求报考特种设备检验员需要具备相应的资格证书。

通常要求报考者持有国家承认的特种设备检验员资格证书,该证书是经过相关考试和评估机构认可的,具备一定的权威性和专业性。

特种设备检验员的资格证书是其从事特种设备检验工作的合法凭证,证明其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5. 专业知识和技能要求特种设备检验员需要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他们需要熟悉特种设备的相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操作规程,了解特种设备的设计原理和安全要求。

此外,他们还需要具备一定的检验和评估技能,能够进行特种设备的检验和评估工作,发现和解决问题。

综上所述,成为一名合格的特种设备检验员需要具备相关的学历背景、年龄要求、工作经验、资格证书和专业知识技能。

只有具备这些条件和要求,才能胜任特种设备检验员的工作,确保特种设备的安全和正常运行。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种类与项目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种类与项目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种类与项目特种设备指的是在生产、使用、修理、维护等方面存在一定危险性的设备,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指的是在特种设备操作、维护、监控等方面从事相关工作的人员。

为了保证特种设备的安全运行,我国规定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证书和培训。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种类与项目如下:1.压力容器操作证压力容器操作证是从事压力容器操作、维护、保养、检查等工作的必备证书。

具体项目包括压力容器压力试验、防止爆裂安全措施、安全装置、压力表校验等。

2.锅炉操作证锅炉操作证是从事锅炉操作、检修、维护等工作的必备证书。

具体项目包括锅炉安全阀校验、锅炉蒸汽放散、锅炉水位控制等。

3.压力管道操作证压力管道操作证是从事压力管道安装、维护、检查等工作的必备证书。

具体项目包括压力管道检验、压力管道安全措施、防爆措施等。

4.起重机械操作证起重机械操作证是从事起重机械操作、检修、保养等工作的必备证书。

具体项目包括起重机械安全操作、维修等。

5.客运索道操作证客运索道操作证是从事客运索道操作、检修、保养等工作的必备证书。

具体项目包括客运索道运营管理、检修等。

6.游乐设施操作证游乐设施操作证是从事游乐设施操作、检修、保养等工作的必备证书。

具体项目包括游乐设施操作及安全措施等。

根据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的种类和项目,我们可以看出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对于保障特种设备的安全运行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

为了保证特种设备的安全,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持证上岗从事特种设备相关工作。

同时,在持证作业的同时,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严格遵守相关的运营规定和安全措施,确保特种设备的安全运行。

只有这样,我们才能保证特种设备的安全可靠运行,为生产和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保驾护航。

2023年最新特种设备管理规范

2023年最新特种设备管理规范

2023年最新特种设备管理规范
特种设备是指在使用过程中可能对人身和财产安全产生重大危害的设备。

为了确保特种设备的安全运行,2023年最新特种设备管理规范将如下要点列入考虑:
1. 设备注册与备案
- 所有特种设备必须在使用前进行注册和备案,以确保设备的合法性和安全性。

- 设备备案信息应包括设备型号、规格、制造商、使用单位等基本信息。

2. 设备检验与维护
- 特种设备应按照规定的时间间隔进行定期检验,以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 设备的维护工作应由专业人员进行,维护记录应及时完整。

如发现设备存在故障或隐患,应及时修复或报废设备。

3. 设备操作与管理
- 特种设备的操作应由合格的操作人员进行,操作人员应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并持有合格的操作证书。

- 设备使用单位应建立健全的管理制度,包括设备使用记录、事故报告等。

- 设备使用单位应定期组织操作人员的培训和考核,以提升操作人员的技术水平。

4. 设备处置与报废
- 特种设备在达到使用寿命或无法修复时应及时进行处置和报废,以避免潜在的安全风险。

- 设备报废应符合环境保护和资源利用的相关规定,不能随意丢弃或私自转让。

以上是2023年最新特种设备管理规范的基本要点,使用单位应严格遵守规范的各项要求,确保特种设备的安全运行,保护人身和财产的安全。

特种设备操作证项目及种类

特种设备操作证项目及种类

特种设备操作证项目及种类特种设备操作证是指在特种设备领域从事相关操作工作的人员必须持有的法定证件。

特种设备操作证项目及种类丰富多样,涵盖了各个特种设备领域的操作工作。

本文将介绍特种设备操作证的项目及种类,并对每个项目进行详细的描述。

一、起重机械操作证起重机械操作证是从事起重机械操作工作的人员必须持有的证件。

起重机械操作证的项目包括塔式起重机、桥式起重机、门座起重机、汽车起重机等。

持有起重机械操作证的人员经过专业培训和考试,具备了操作起重机械的技能和知识,能够安全、准确地进行起重作业。

二、压力容器操作证压力容器操作证是从事压力容器操作工作的人员必须持有的证件。

压力容器操作证的项目包括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

持有压力容器操作证的人员具备了操作和维护压力容器的技能和知识,能够保证压力容器的安全运行和正常使用。

三、电梯操作证电梯操作证是从事电梯操作工作的人员必须持有的证件。

电梯操作证的项目包括电梯安装、维修、保养等。

持有电梯操作证的人员经过专业培训和考试,具备了操作和维护电梯的技能和知识,能够确保电梯的安全运行和正常使用。

四、起重装卸机械操作证起重装卸机械操作证是从事起重装卸机械操作工作的人员必须持有的证件。

起重装卸机械操作证的项目包括起重装卸机、起重运输机械等。

持有起重装卸机械操作证的人员经过专业培训和考试,具备了操作起重装卸机械的技能和知识,能够安全、高效地进行起重装卸作业。

五、锅炉操作证锅炉操作证是从事锅炉操作工作的人员必须持有的证件。

锅炉操作证的项目包括蒸汽锅炉、热水锅炉等。

持有锅炉操作证的人员经过专业培训和考试,具备了操作锅炉的技能和知识,能够安全、稳定地进行锅炉运行和维护。

六、压力管道操作证压力管道操作证是从事压力管道操作工作的人员必须持有的证件。

压力管道操作证的项目包括石油、化工、天然气等领域的压力管道操作。

持有压力管道操作证的人员经过专业培训和考试,具备了操作压力管道的技能和知识,能够确保压力管道的安全运行和正常使用。

最新版特种设备研发单位许可目录2023版

最新版特种设备研发单位许可目录2023版

最新版特种设备研发单位许可目录2023

1. 许可目录介绍
- 特种设备研发单位许可目录是经国家相关部门审核批准的研发单位名单,具备从事特种设备研发工作的资格和能力。

- 本目录是2023年最新版,列出了所有获得许可的特种设备研发单位名称和相关信息。

2. 许可目录内容
- 许可目录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特种设备研发领域:
- 电气设备
- 锅炉设备
- 压力设备
- 起重设备
- 危险化学品设备
- 设备
- 升降机械设备
- 运输工具设备
- 其他特种设备
3. 目录更新和调整
- 本目录将按照一定的周期进行更新和调整,以保持其对特种设备研发单位的及时约束力和准确性。

- 新单位如需申请许可,应按照相关程序提交申请,经审核合格后方可纳入目录。

4. 使用许可目录的目的
- 许可目录主要用于保障特种设备研发单位的合法权益,加强对特种设备研发工作的管理和监督,促进特种设备研发技术的进步和创新。

- 各相关部门、政府机构和企事业单位应按照目录提供的单位名单,进行特种设备研发工作的合作与交流。

5. 目录的公示和查询
- 许可目录将通过国家特种设备研发管理机构进行公示,并向社会公开查询。

- 目录的查询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官方网站、在线查询系统等,以方便各方了解和使用。

请注意:本文档所述目录内容仅供参考,具体以最新版本官方公示为准。

2023年最新特种设备管理措施

2023年最新特种设备管理措施

2023年最新特种设备管理措施简介本文档旨在介绍2023年最新的特种设备管理措施,以确保特种设备的安全运行和有效管理。

设备分类与监管要求特种设备根据其功能和特性可分为多个类别,每个类别都有相应的监管要求。

以下是几个常见的特种设备类别及其监管要求:1. 压力:对于压力,必须按照相关标准进行定期检验和维护,并保持设备的良好状态。

所有安全隐患必须及时排除。

2. 锅炉:锅炉的安全监管要求非常严格。

必须按照规定的周期进行例行检查和维护,确保锅炉的安全运行。

3. 压力管道:压力管道必须经过严格的设计、材料选择和施工,并按照规定的周期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

对于存在泄漏或其他危险情况的管道,必须立即采取措施予以修复。

4. 起重机械:起重机械的操作必须由持证人员进行,并按照规定的标准操作和维护。

起重机械在使用过程中存在安全隐患的情况,必须立即停止使用并进行维修。

安全管理与人员培训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非常重要,必须确保设备操作人员具备必要的技能和知识。

以下是一些关键安全管理要点:1. 管理制度:在企业中建立特种设备管理制度,明确相关责任和流程。

制度应包括设备的安全维护、操作规范、事故应急处理等内容。

2. 安全培训:对特种设备操作人员进行必要的安全培训,包括设备操作技能、安全意识培养、事故防范等方面的培训。

3. 定期检查:定期对特种设备进行检查和维护,及时排除隐患。

检查结果应记录在册并进行备案。

事故应急处理与记录特种设备事故发生时,必须采取及时有效的应急措施,并进行事故记录。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事故应急处理事项:1. 报警与疏散:发生特种设备事故时,及时报警并组织人员疏散至安全区域,确保人员安全。

2. 切断电源:如果特种设备与电源相关,应及时切断电源以避免进一步的危险。

3. 摸排事故原因:及时进行事故原因的摸排与分析,找出事故根源,以避免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结论2023年的最新特种设备管理措施旨在确保特种设备的安全运行和有效管理。

特种设备许可证管理制度(2023版)

特种设备许可证管理制度(2023版)

特种设备许可证管理制度特种设备许可证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特种设备的许可证管理,保障特种设备的安全运行,本制度依据《特种设备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特种设备的许可证管理工作。

第三条特种设备管理部门是特种设备的许可证管理机构,负责特种设备许可证的申请和审批工作。

第四条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是特种设备的许可证持有人,有权使用特种设备并承担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责任。

第二章许可证的种类及申请第五条特种设备许可证分为以下几种:⒈ A类特种设备许可证:用于大型特种设备的许可,包括但不限于锅炉、压力容器等。

⒉ B类特种设备许可证:用于中型特种设备的许可,包括但不限于起重机械、电梯、汽车修理设备等。

⒊ C类特种设备许可证:用于小型特种设备的许可,包括但不限于餐饮设备、消防设备等。

第六条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申请许可证时,应提供以下材料:⒈申请表格。

⒉设备的技术资料和产品质量证明材料。

⒊使用单位的安全管理制度和技术标准。

第三章许可证的审批程序第七条申请特种设备许可证的使用单位应向特种设备管理部门提交申请材料。

第八条特种设备管理部门应在接到申请材料后,按照以下程序进行审批:⒈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若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要求,应通知使用单位进行补正。

⒉对补正后的申请材料进行细致审核。

⒊根据审核结果,决定是否发放许可证。

第四章许可证的有效期及管理第九条特种设备许可证的有效期为五年,到期应当重新申请。

第十条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妥善保管许可证,并按照许可证要求进行特种设备的使用和维护。

第五章许可证的变更和撤销第十一条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如需变更许可证相关信息,应向特种设备管理部门提出变更申请。

第十二条特种设备管理部门有权随时对特种设备及其使用单位进行检查,发现安全隐患时有权暂停或撤销许可证。

第六章附件本文档涉及附件详见附件一。

附件一:特种设备许可证申请表格第七章法律名词及注释⒈《特种设备安全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

2023年最新的特种作业目录2023

2023年最新的特种作业目录2023

2023年最新的特种作业目录2023特种作业目录1 电工作业指对电气设备进行运行、维护、安装、检修、改造、施工、调试等作业(不含电力系统进网作业)。

1.1 高压电工作业指对1千伏(kV)及以上的高压电气设备进行运行、维护、安装、检修、改造、施工、调试、试验及绝缘工、器具进行试验的作业。

1.2 低压电工作业指对1千伏(kV)以下的低压电器设备进行安装、调试、运行操作、维护、检修、改造施工和试验的作业。

1.3 防爆电气作业指对各种防爆电气设备进行安装、检修、维护的作业。

适用于除煤矿井下以外的防爆电气作业。

2 焊接与热切割作业指运用焊接或者热切割方法对材料进行加工的作业(不含《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规定的有关作业)。

2.1 熔化焊接与热切割作业指使用局部加热的方法将连接处的金属或其他材料加热至熔化状态而完成焊接与切割的作业。

适用于气焊与气割、焊条电弧焊与碳弧气刨、埋弧焊、气体保护焊、等离子弧焊、电渣焊、电子束焊、激光焊、氧熔剂切割、激光切割、等离子切割等作业。

2.2 压力焊作业指利用焊接时施加一定压力而完成的焊接作业。

适用于电阻焊、气压焊、爆炸焊、摩擦焊、冷压焊、超声波焊、锻焊等作业。

2.3 钎焊作业指使用比母材熔点低的材料作钎料,将焊件和钎料加热到高于钎料熔点,但低于母材熔点的温度,利用液态钎料润湿母材,填充接头间隙并与母材相互扩散而实现连接焊件的作业。

适用于火焰钎焊作业、电阻钎焊作业、感应钎焊作业、浸渍钎焊作业、炉中钎焊作业,不包括烙铁钎焊作业。

3 高处作业指专门或经常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米及以上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

3.1 登高架设作业指在高处从事脚手架、跨越架架设或拆除的作业。

3.2 高处安装、维护、拆除作业指在高处从事安装、维护、拆除的作业。

适用于利用专用设备进行建筑物内外装饰、清洁、装修,电力、电信等线路架设,高处管道架设,小型空调高处安装、维修,各种设备设施与户外广告设施的安装、检修、维护以及在高处从事建筑物、设备设施拆除作业。

特种设备作业证种类

特种设备作业证种类
新版特种设备作业人员作业种类与项目
序 号
种类
作业项目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负责人
特种设备质量管理负责人
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安全管理
01
特种设备相 电梯安全管理 关管理 起重机械安全管理
客运索道安全管理
大型游乐设施安全管理
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安全管理
一级锅炉司炉
二级锅炉司炉
02
锅炉作业
三级锅炉司炉 一级锅炉水质处理
二级锅炉水质处理
锅炉能效作业
03
压力容器作 业
固定式压力容器操作 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 氧舱维护保养
永久气体气瓶充装
液化气体气瓶充装
04 气瓶作业 溶解乙炔气瓶充装
液化石油气瓶充装
车用气瓶充装
05
压力管道作 业
压力管道巡检维护 带压封堵
带压密封
电梯机械安装维修
06 电梯作业 电梯电气安装维修
电梯司机
07
起重机械作 起重机械机械安装维修

起重机械电气安装维修

项目代 号
A1 A2 A3 A4 A5 A6 A7 A8 G1 G2 G3 G4 G5 G6 R1 R2 R3 P1 P2 P3 P4 P5 D1 D2 D3 T1 T2 T3 Q1 Q2
序 号
种类
作业项目
起重机械指挥
桥门式起重机司机
塔式起重机司机
作业
内燃观光车司机
蓄电池观光车司机
11
安全附件维 安全阀校验 修作业 安全阀维修
12
特种设备焊 金属焊接操作 接作业 非金属焊接操作
项目代 号
Q3 Q4 Q5 Q6 Q7 Q8 Q9 Q10 S1 S2 S3 S4 Y1 Y2 Y3 Y4 N1 N2 N3 N4 N5 F1 F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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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种设备操作证项目及种类
1、安监局特种作业操作证(代复审):电工、焊工、叉车、铲车、挖掘机、装载机、吊车、塔吊、起重机、行车、制冷空调设备与安装。

2、质监局特种设备作业(代复审):锅炉作业人员、压力容器作业人员、起重机械作业人员、电梯作业人员。

3、劳动部职业资格证:电工、焊工、机修钳工、车床工、汽车维修工、人力资源师、物流师、心理咨询师、网络管理师、营销师、电子商务师、物业管理师。

4、交通部驾驶员从业资格证:货运、客运、危险品、押运证、驾驶证年审、补证、换证。

特种作业人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年满18周岁,且不超过国家法定退休年龄;
(二)经社区或者县级以上医疗机构体检健康合格,并无妨碍从事相应特种作业的器质性心脏病、癫痫病、美尼尔氏症、眩晕症、癔病、震颤麻痹症、精神病、痴呆症以及其他疾病和生理缺陷;
(三)具有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四)具备必要的安全技术知识与技能;
(五)相应特种作业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危险化学品特种作业人员除符合前款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和第(五)项规定的条件外,应当具备高中或者相当于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报名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1)《特种作业芹祥操作证申请表》1 份(含近期免冠正面2寸彩色照片1张);
(2)社区或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健康证明;
(3)本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
(4)初中或以上学历证书复印件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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