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做好民族宗教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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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民族宗教工作的个人体会

做好民族宗教工作的个人体会

做好民族宗教工作的个人体会
做好民族宗教工作是一项重要而复杂的任务,需要综合考虑政治、宗教、文化和社会等多个方面的因素。

个人体会方面,我认为首先需要尊重和理解各民族的宗教信仰和文化传统,尊重宗教信仰自由,保障宗教活动的正常进行。

其次,要加强对民族宗教工作的学习和研究,了解各民族宗教的特点和需求,制定针对性的政策和措施。

同时,要加强对宗教人士的培训和引导,提高他们的宗教知识水平和社会责任感,引导他们积极参与社会建设和发展。

此外,要加强对宗教场所的管理和监督,保障宗教活动的安全和秩序。

最后,要加强宗教文化的传承和交流,促进不同民族宗教之间的交流与融合,增进民族团结和社会和谐。

综上所述,做好民族宗教工作需要全面考虑各方面因素,尊重宗教信仰自由,加强学习和研究,加强对宗教人士的培训和引导,加强宗教场所的管理和监督,促进宗教文化的传承和交流,从而实现民族团结和社会和谐的目标。

关于做好新阶段新形势下基层民族宗教工作的几点思考

关于做好新阶段新形势下基层民族宗教工作的几点思考

关于做好新形势下基层民族宗教工作的几点思考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把做好民族宗教工作能力列为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抓好发展、履行好维护稳定这个第一责任的重要能力之一,充分体现了我们党对民族宗教工作的高度重视和对各级领导干部的殷切希望,对加强党的民族宗教工作,促进民族团结,维护宗教和睦,实现社会和谐,有着重大的现实意义和重要的指导作用。

如何做好新阶段新形势下的民族宗教工作,为县域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服务,我认为要着重做好以下几点:一、树立创新理念,寻找民族宗教工作的金钥匙一是树立“交朋友、办实事、抓引导”三位一体的理念,与少数民族代表和宗教界人士保持良性互动关系。

积极推荐少数民族代表和宗教界人士担任各级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建立与少数民族代表、宗教界人士定期谈话和交流制度,经常倾听他们的心声,了解他们的困难,真心实意地为他们办实事、办好事。

节日组织慰问少数民族代表和宗教界上层人士活动,把教育引导工作溶入融洽的情感交流之中。

通过交朋友、办实事,使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在少数民族群众和信教群众中入耳、入脑,切实改变纠纷产生后,才临时抱“佛脚”找民族宗教界人士做工作;不稳定事件发生后,才重视与民族宗教界人士加强联系的被动局面,努力形成少数民族和信教群众积极主动协助党和政府处理民族宗教问题的良性互动关系。

二是树立以积极心态看待宗教的理念,推动宗教界发挥积极作用。

宗教同其他社会文化形态一样,有消极的一面,也有积极的一面。

如果我们用消极的眼光去看待它,或许它就会一直朝着消极的方面发展,并产生消极的作用;如果我们用积极的眼光去看待它,就会推动它朝着积极而有益的方向发展,产生积极的社会作用。

因此,要扬弃过去消极看待宗教社会作用的片面思维,运用马克思主义宗教观辩证地看待其社会作用的“两重性”,正确地把握社会主义条件下宗教与信教群众之间的关系,支持宗教界对宗教教义作出符合社会进步要求的阐释,帮助他们用宗教伦理道德中的积极成份去促进社会主义道德建设,用宗教文化的精华去服务社会主义文化事业,发挥宗教特有优势,开展社会公益事业,为社会作出更多的好事、善事。

在民族宗教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在民族宗教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在民族宗教工作会议上的讲话在民族宗教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一、认真践行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提高驾驭民族宗教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当今世界与过去相比发生了很多深刻的变化,民族宗教工作遇到了许多前所未有的新情况、新问题。

同时,民族宗教问题所固有的普遍性、长期性、复杂性、国际性等特征仍然存在,它们与这些新情况交织在一起,会变得更加复杂,不断产生一些新的矛盾。

面对这种形势,我们必须深入学习和认真践行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切实转变工作作风,从实际情况出发,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提出,标志着我国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第三次思想解放高潮的到来。

它蕴含着丰富的理论内涵,为解决新时期的各种新问题提供了指南。

我们一定要深入学习,并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统领民族宗教工作的全局。

第一,树立创新意识,不断解放思想,推动民族宗教工作与时俱进。

当今时代,是创新的时代。

解放思想、求真务实、不断创新是一个国家和民族发展的不竭动力,是江泽民同志对全党的殷切希望。

我们只有勇于创新,善于创新,才能使民族宗教工作保持勃勃生机。

在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事业中,我党肩负着理论创新和实践创新的双重任务。

我们所进行的事业是前无古人的,没有任何先例可循。

所以必须从理论和实践两方面不断探索,在已有工作成绩的基础上不断推陈出新。

一方面,要在工作思路上创新,主动适应形势的变化,审慎地研究民族宗教领域的新趋势,不断接受新事物、新观念,抛弃一切不合时宜的旧思想、旧观念,从计划经济意识、小农意识、官本位意识的束缚中解放出来,努力成为解放思想的实践者。

另一方面,要在工作作风上创新,按照十五届六中全会的要求,加强并保持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关心群众,真抓实干,开拓进取,知难而进,树立起良好的工作作风。

从事民族宗教工作的同志,要努力提高自身素质,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学会并善于研究民族宗教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为党和政府当好参谋助手。

防范宗教渗透工作制度

防范宗教渗透工作制度

防范宗教渗透工作制度一、总则为了维护国家安全、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防范宗教渗透,保障宗教工作的正常开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宗教事务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二、工作原则1. 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挥各级党委(党组)的核心作用,加强对宗教工作的领导。

2. 坚持政府负责,各级政府要认真履行宗教工作职责,加强宗教事务管理。

3. 坚持社会协同,发挥各部门、各民族团结协作,共同做好宗教渗透防范工作。

4. 坚持法治保障,依法打击宗教渗透活动,维护宗教领域正常秩序。

三、工作目标1. 防止外部宗教势力借机渗透、干涉我国宗教事务。

2. 防止宗教极端思想滋生、蔓延,影响社会稳定。

3. 防止宗教因素引发民族矛盾、地区矛盾,影响民族团结。

4. 保障宗教信仰自由,维护宗教领域和谐稳定。

四、工作措施1. 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全社会对宗教渗透的认识和防范意识。

通过各种渠道和形式,宣传宗教政策法规,普及宗教知识,使广大干部群众充分认识到宗教渗透的危害,增强防范意识。

2. 加强宗教事务管理,规范宗教活动。

依法审批宗教活动场所,加强对宗教活动的监管,确保宗教活动合法、有序进行。

3. 加强民族团结,促进各民族和睦相处。

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加强各民族交流交往交融,增进各民族之间的了解和信任。

4. 加强国际合作,共同防范宗教渗透。

加强与其他国家和地区宗教团体的交流与合作,共同应对宗教极端势力威胁。

5. 建立健全宗教工作协调机制,形成工作合力。

各级党委(党组)要建立健全宗教工作协调机制,明确责任分工,加强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6. 建立健全宗教工作监测预警机制,及时发现和处置宗教渗透风险。

各级宗教工作部门要建立健全宗教工作监测预警机制,加强对宗教领域的监测分析,及时发现和处置宗教渗透风险。

7. 建立健全宗教工作应急处置机制,快速稳妥应对宗教突发事件。

各级宗教工作部门要建立健全宗教工作应急处置机制,制定应急预案,提高应对宗教突发事件的能力。

民族宗教工作制度

民族宗教工作制度

民族宗教工作制度1 、做好党和国家民族宗教政策、法律和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各级领导干部对做好民族宗教工作重要性的认识;2 、掌握少数民族教工、学生和信教群众的基本情况,加强与少数民族和信教群众代表性人物的联系,每年对民族宗教工作情况进行一次检查总结;3 、维护少数民族和信教群众的合法权益,依据政策和法律,妥善处理涉及民族宗教方面的问题;4 、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主动关心少数民族教工、学生的学习、工作和生活,协助有关部门帮助解决他们的实际困难;5 、依法处理民族宗教事务,教育和引导信教群众遵纪守法;坚决反对和抵制邪教及境外利用宗教势力的渗透;6 、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教工、学生的来信来访工作;7 、充分认识新形势下民族宗教工作的新情况、新特点,深入实际,了解情况,发现不良现象和苗头及时处理;矛盾纠纷排查制度一、坚持经常性排查、集中排查相结合的方式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重大节假日和重大活动期间重点开展排查;二、矛盾纠纷排查要坚持抓早、抓小、抓苗头,及时发现问题,全面掌握本地区矛盾纠纷的具体情况;在排查中做到实事求是,不弄虚作假,对排查出的问题不夸大、不缩小,尤其对可能引发重大治安问题和群体性事件的苗头高度警惕,如实上报;三、建立乡、村、村民小组、中心户四级排查网络,健全矛盾纠纷信息员,实行分级排查,村民小组、中心户随时排查,村委会每周排查一次,乡半月排查一次,各单位每个月分析排查一次;根据上级部署安排,针对重大节假日和敏感特殊时期及时组织排查;四、建立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信息报告和预警制度,对排查出的各类矛盾纠纷,每月底前逐级填报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情况统计表;对排查出的可能发生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矛盾纠纷要及时上报;五、健全排查调处机制,对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要按照纠纷性质、大小和调处权限进行分类梳理,对需要上级协调解决的重大矛盾纠纷,要详细填写重大矛盾纠纷隐患排查情况登记表,同时随附请求说明,载明纠纷当事人情况、发生原因,矛盾焦点等基本情况;六、思想麻痹,玩忽职守,对矛盾排查工作不负责,漏报、隐报、瞒报矛盾纠纷事实,导致矛盾纠纷不能及时调处,造成矛盾激化,引起严重后果的,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宗教场所宗教活动管理制度1、各宗教场所要按本教的教规、教仪,开展正常的宗教活动,活动次数由场所负责人决定;2、组织本宗教活动场所外的教职人员到本场所举行的宗教活动,必须报经县民宗局批准;3、宗教活动场所内,禁止搞封建迷信活动;4、一切宗教浩动,必须由本地本宗教场所的教职人员主持;信众可以到开放的宗教场所内过宗教生活,但不得散发宗教宣传品和主持宗教仪式;5、宗教场所的殿堂、教堂,是教徒、信众进行宗教活动的庄严场所,一切宗教活动必须维护国家和民族的利益;宗教场所教职人员管理制度l、宗教教职人员身份由宗教团体根据本教章程、教规的规定和程序认定,并报县民宗局备案;2、教职人员应当遵守法律、法规,遵守本教教规、教仪和所在场所的各项规章制度,因病或因事外出均应请假;3、教职人员不能胜任宗教职务或违反有关规定的,由认定其身份的宗教组织解除其职务,并报县民宗局备案;4、经认定并备案的宗教教职人员按本教的教规、教仪履行职责,可以在宗教活动场所内主持宗教活动,办理教务和参与民主管理;5、本县宗教教职人员应邀到县外或县外宗教教职人员应邀到本县主持宗教活动,按规定报批,经批准后,方能主持宗教活动;宗教场所民主决策制度l、宗教活动场所实行以法人代表为主的民主管理制度,场所实行法人负责制,对县民宗局负责;2、重要事项由法定代表人组织管理小组成员,按宗教场所管理的有关规定研究后形成报告、请示,报县民宗局审定后组织实施;3、在决策议事内部事务前,法定代表人必须进行调查研究,实事求是,发扬民主,广纳良言,科学决策;4、实行寺务公开,接受教职人员、信众的监督,广泛听取意见,不断总结经验,改进工作,把宗教场所管理建设好;宗教场所教职人员学习制度1、学习负责人:宗教场所法定代表人;2、学习对象:场所管理小组全体成员;3、学习时间:每季度或半年学习一次;4、学习方法:集中学习与个人学习相结合,并采取召开座谈会、交流学习体会、演讲等形式,提高学习效果;5、学习内容:法规、时事政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法律;6、学习要求:建立学习记录制度和学习考勤制度,列入年检考核,学习少于二次的,给以延期登记;宗教场所财务制度l、全县各宗教活动场设置会计、出纳、保管人员,各司其职,一切收支,均须凭证记帐,严格手续;2、场所实行民主理财,凡上千元的大宗开支,必须经由管理小组成员会议集体讨论决定;3、帐目做到日清月结,每季度公布帐目一次,接受宗教部门和信众监督;4、各项开支励行节约,反对浪费;5、资金使用实行一支笔审批,由宗教场所负责人负总责;单据由经手人和负责人签名,会计方可入帐;宗教场所安全卫生制度1、宗教场所应在所辖范围内搞好美化绿化,使场所成为清洁幽静、环境优美的地方;2、信众、游客要保护场所内文物古迹和注意环境卫生;不得在场所范围内乱刻乱画,乱丢果皮、纸屑等;3、宗教场所内的食堂、厨房要做好卫生工作,食物、炊具、餐具、厨房设施应保持清洁,严防陈腐食品入口,自觉接受卫生部门的检查指导;4、宗教场所内的环境卫生要经常打扫,保持清洁;殿堂、客房、洗手间等环境卫生要设专人负责,场所保持庄严整洁;5、宗教场所内设定治安管理人员,负责治安工作;宗教场所消防安全制度1、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云南省群防群治条例和其它有关消防法规及安全消防规约;2、场所内的消防安全工作由场所义务消防小组负责;3、坚守岗位,建立值班制度,做到发现问题及时处理;4、加强义务消防队员培训,使其能掌握使用消防器材;5、各宗教场所每月对消防器材进行检查一次,做到有漏必补;6、服从上级主管部门的领导和有关消防安全部门的业务指导,并积极完成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各项消防安全任务;民族宗教工作分管领导的主要职责一、加强对本镇民族宗教工作的领导,依法管理民族宗教事务,坚持分级责任、属地管理的原则;二、贯彻落实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及上级关于民族宗教工作的文件和会议精神,宣传执行国家民族宗教法规;三、定期分析研究本镇民族宗教方面的热点、难点,提出解决问题的对策和方法;部署、指导、检查本镇的民族宗教工作;四、及时协调镇有关部门和村做好民族宗教方面矛盾的化解、突发事件的处置、大型宗教活动的安全和抵御渗透等工作;五、落实镇级民族宗教工作责任制和任务,督促检查村级民族宗教工作责任制和任务的落实;六、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事宜;民宗助理民族宗教工作的主要责任职责一、协助镇党委、政府分管领导开展民族宗教方面的各项工作,负责与上级主管部门保持联系;二、积极宣传和贯彻党和国家有关民族宗教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提高全镇干部和广大群众对做好民族宗教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监督检查对民族宗教方面的政策、法规执行情况;三、依法维护少数民族合法权益,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教育活动,及时妥善处理由民族方面引发的突发性事件,协调民族关系,确保社会稳定;四、调查少数民族生产、生活情况,及时提出符合实际的处理意见,协助解决具体困难,促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五、依法保护公民宗教信仰自由,保护宗教活动场所的合法权益,推动宗教界人士进行爱国主义、社会主义、拥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的自我教育,巩固和发展同宗教界的爱国统一战线,团结和动员广大信教群众为改革开放、社会稳定和经济建设服务;六、加强宗教活动场所的管理,确保宗教活动在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的范围内进行,确保宗教活动场所安全顺利;会同有关部门制止非法宗教活动,及时妥善的处理有宗教问题引起的突发事件,制止利用宗教进行的违法犯罪活动,抵御境外势力利用宗教进行渗透活动;七、依照宗教法规开展行政执法工作,协助上级主管部门依法对非法、违法宗教活动做好调查取证工作;八、负责宗教场所班子建设和宗教教职人员的培训、选派和管理工作;九、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落实民族宗教工作责任制;切实加强对村民族宗教事务的管理,及时上报信息,确保基层民族宗教工作的正常开展;十、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

做好新时代民族宗教工作培训工作

做好新时代民族宗教工作培训工作

做好新时代民族宗教工作培训工作在新时代,做好民族宗教工作培训工作具有重要意义。

民族宗教工作是指有关宗教信仰的工作,包括对于民族宗教人员的培训、教育和管理。

如何做好新时代的民族宗教工作培训工作,既需要传承好传统文化,又需要适应当代社会发展的需求,下面我将从不同的角度来探讨这一主题。

一、传承与创新相结合,提高培训质量在做好民族宗教工作培训工作时,首先需要传承好优秀的传统文化,如儒家思想、道教、佛教等。

这些传统文化是我国民族宗教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培训工作具有重要意义。

然而,仅仅传承是远远不够的,还需要与时俱进,进行创新,符合当代社会的发展需求。

培训工作需要结合当下的社会风气、宗教信仰变迁和信息化的趋势,提高培训质量,让培训内容更贴合实际需求,更具有实效性。

对于宗教人员的培训更要精准,从而提高社会稳定性和宗教和谐。

通过了解宗教需求、信仰深度,进行个性化的培训和辅导,能够更好地满足新时代宗教人员对于信仰和宗教事务的需求,减少宗教矛盾,增强社会和谐。

二、全面评估,深入探讨培训内容在进行培训工作时,需要对培训内容进行全面评估,并且根据不同宗教信仰的特点,进行深入探讨。

针对佛教、道教、伊斯兰教等不同宗教信仰的培训,需要根据各自的特点进行深入了解,并制定相应的培训方案。

这样,才能更好地进行培训工作,并且更好地满足人们对于宗教的需求。

三、总结回顾,提升自我理解在完成培训工作后,需要对所学知识进行总结回顾,以提升自我理解。

通过总结回顾,可以加深对宗教工作培训工作的理解,进一步提高自己的能力和水平。

总结回顾还能够帮助我们更好地将知识应用到实际工作中,从而更好地推动宗教信仰的传播和发展。

四、个人观点和理解对于新时代民族宗教工作培训工作,我认为需要全面评估,深入探讨培训内容,传承与创新相结合,提高培训质量,并进行总结回顾,提升自我理解。

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满足人们对于宗教的需求,推动宗教信仰的传播与发展,确保宗教和谐和社会稳定。

民族宗教工作实施计划

民族宗教工作实施计划

民族宗教工作实施计划(一)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切实增强做好民族宗教工作责任感和自觉性各级民族宗教工作部门要在地方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紧密联系民族宗教工作实际,深入学习领会科学发展观的科学内涵、精神实质和根本要求,进一步增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要通过开展学习实践活动,进一步理清以科学发展观统领民族宗教工作的基本思路,着力解决民族宗教领域的突出问题,不断完善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和体制机制,创新工作举措,推动民族宗教工作深入开展。

(二)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民族政策,促进少数民族和民族聚居地区经济社会发展1.加大宣传教育力度,不断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

去年,胡锦涛总书记作出重要批示:“民族团结是国家长治久安、兴旺发达的保证。

促进民族团结、实现共同进步是民族工作的根本任务。

无论在什么情况下,都要坚定不移地维护民族团结。

大力宣传民族团结的先进典型,进一步构建平等、团结、进步、和谐的民族关系。

”我们要深入学习,深刻领会,加大宣传力度,坚决贯彻执行。

要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和表彰活动。

继续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大力推进“和谐民族乡、村”、“和谐民族社区”创建活动,加强民族团结教育基地建设,会同教育部门在中小学广泛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

以庆祝新中国成立周年为契机,进一步展示民族团结进步成果,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

适时表彰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做出突出贡献的模范集体和个人,在全社会营造维护民族团结的良好氛围。

要大张旗鼓地开展民族理论、民族政策、民族法律法规以及民族知识的宣传教育。

进一步推动国办发〔〕33号文件、政办〔〕40号、合政办〔〕77号文件精神的全面贯彻落实。

会同有关部门大力宣传《党和国家民族政策宣传教育提纲》,切实增强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2.积极应对金融危机,确保少数民族和民族乡村经济社会较快发展。

要深入贯彻党的全会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的决定,完善少数民族发展项目库,提高少数民族发展资金的使用效率,积极探索资金使用的新方式,争取效果最大化。

做好新形势下的宗教工作

做好新形势下的宗教工作

做好新形势下的宗教工作1. 引言1.1 新形势下宗教工作的重要性在当今社会,新形势下宗教工作的重要性日益凸显。

宗教是人类精神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广泛的群众基础和深厚的历史渊源。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变迁,宗教在社会生活中的地位和作用也在不断演变。

而我国宗教工作在新时代面临着新的挑战和机遇。

新形势下宗教工作的重要性体现在维护社会稳定和谐的方面。

宗教作为民众信仰和精神支柱,对于保持社会的和谐稳定至关重要。

宗教活动的正常开展不仅能够满足信教群众的精神需求,还能够促进社会的和谐发展。

新形势下宗教工作的重要性还表现在促进民族团结和社会凝聚力方面。

我国是一个多民族国家,宗教在不同民族文化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

加强宗教工作,不仅可以促进各民族之间的相互理解和团结,还能够增强国家的文化软实力和凝聚力。

新形势下宗教工作的重要性不可忽视。

只有充分认识到这一点,加强宗教工作,完善管理机制,推动宗教与社会的和谐发展,才能更好地适应时代的要求,实现宗教与社会的良性互动。

1.2 面临的挑战和机遇在当前新形势下,宗教工作不仅面临着挑战,也蕴含着机遇。

一方面,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人们思想观念的多元化,宗教信仰受到冲击和挑战,传统宗教团体面临着人员流失和信仰减少的现象。

一些极端宗教势力的存在也给社会稳定和宗教和谐带来了影响和威胁。

随着宗教自由的倡导和社会信仰的多样化,宗教工作也有了更多展示和交流的机会。

政府对于宗教工作的重视和支持也为宗教界提供了更多的发展空间和资源。

如何在面对挑战的同时抓住机遇,成为当前宗教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

只有充分认识到挑战和机遇的双重性,制定出科学合理的宗教政策和措施,才能更好地推动宗教事业的发展,实现宗教和社会的和谐共处。

2. 正文2.1 加强法制建设,确保宗教活动合法合规加强法制建设,确保宗教活动合法合规是新形势下宗教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

在我国,宗教活动必须依法进行,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

为了确保宗教活动的合法合规,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强法制建设。

宗教工作要点、任务、职责

宗教工作要点、任务、职责

民族宗教工作制度1 、做好党和国家民族宗教政策、法律和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各级领导干部及工作人员对做好民族宗教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2 、掌握少数民族教工、学生和信教群众的基本情况,加强与少数民族和信教群众代表性人物的联系,每年对民族宗教工作情况进行一次检查总结。

3 、维护少数民族和信教群众的合法权益,依据政策和法律,妥善处理涉及民族宗教方面的问题。

4 、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主动关心少数民族教工、学生的学习、工作和生活,协助有关部门帮助解决他们的实际困难。

5 、依法处理民族宗教事务,教育和引导信教群众遵纪守法。

坚决反对和抵制邪教及境外利用宗教势力的渗透。

6 、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教工、学生的来信来访工作。

7 、充分认识新形势下民族宗教工作的新情况、新特点,深入实际,了解情况,发现不良现象和苗头及时处理。

民族宗教工作分管领导的主要职责一、加强对本辖区民族宗教工作的领导,依法管理民族宗教事务,坚持分级责任、属地管理的原则。

二、贯彻落实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及上级关于民族宗教工作的文件和会议精神,宣传执行国家民族宗教法规。

三、定期分析研究本辖区民族宗教方面的热点、难点,提出解决问题的对策和方法。

部署、指导、检查本镇的民族宗教工作。

四、及时协调有关部门和社区做好民族宗教方面矛盾的化解、突发事件的处置、大型宗教活动的安全和抵御渗透等工作。

五、落实街道民族宗教工作责任制和任务,督促检查村级民族宗教工作责任制和任务的落实。

六、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事宜。

民族宗教工作职责一、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民族宗教政策,积极开展民族宗教方面的政策、法律宣传。

二、在党工委、办事处的直接领导下,在宗教管理部门的业务指导下,负责管理本辖区内的宗教事务。

三、依法加强宗教活动场所管理,指导、督促、建立健全管理组织和制订各项制度,严格控制场所建设规模,协调宗教事务管理工作,配合宗教事务等部门对宗教活动场所的监督检查。

四、制止非法宗教活动,做好反渗透工作,配合宗教事务等部门开展行政执法。

民族宗教工作制度

民族宗教工作制度

民族宗教工作制度1 、做好党和国家民族宗教政策、法律和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各级领导干部对做好民族宗教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2 、掌握少数民族教工、学生和信教群众的基本情况,加强与少数民族和信教群众代表性人物的联系,每年对民族宗教工作情况进行一次检查总结。

3 、维护少数民族和信教群众的合法权益,依据政策和法律,妥善处理涉及民族宗教方面的问题。

4 、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主动关心少数民族教工、学生的学习、工作和生活,协助有关部门帮助解决他们的实际困难。

5 、依法处理民族宗教事务,教育和引导信教群众遵纪守法。

坚决反对和抵制邪教及境外利用宗教势力的渗透。

6 、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教工、学生的来信来访工作。

7 、充分认识新形势下民族宗教工作的新情况、新特点,深入实际,了解情况,发现不良现象和苗头及时处理。

矛盾纠纷排查制度一、坚持经常性排查、集中排查相结合的方式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重大节假日和重大活动期间重点开展排查。

二、矛盾纠纷排查要坚持抓早、抓小、抓苗头,及时发现问题,全面掌握本地区矛盾纠纷的具体情况。

在排查中做到实事求是,不弄虚作假,对排查出的问题不夸大、不缩小,尤其对可能引发重大治安问题和群体性事件的苗头高度警惕,如实上报。

三、建立乡、村、村民小组、中心户四级排查网络,健全矛盾纠纷信息员,实行分级排查,村民小组、中心户随时排查,村委会每周排查一次,乡半月排查一次,各单位每个月分析排查一次。

根据上级部署安排,针对重大节假日和敏感特殊时期及时组织排查。

四、建立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信息报告和预警制度,对排查出的各类矛盾纠纷,每月底前逐级填报《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情况统计表》。

对排查出的可能发生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矛盾纠纷要及时上报。

五、健全排查调处机制,对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要按照纠纷性质、大小和调处权限进行分类梳理,对需要上级协调解决的重大矛盾纠纷,要详细填写《重大矛盾纠纷隐患排查情况登记表》,同时随附请求说明,载明纠纷当事人情况、发生原因,矛盾焦点等基本情况。

民族宗教工作总结

民族宗教工作总结

民族宗教工作总结我市民族宗教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加快科学发展、建设美丽泉城”的中心任务,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学习、宣传和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民族宗教政策和法律法规,着力在“抓发展、促团结,抓管理、促和谐,抓基础、促规范”上下功夫、求实效,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有力维护了我市民族宗教领域的和谐稳定。

年内,被省民委(宗教局)表彰为“2012年度全省民族宗教安全年”先进单位;机关继续保持了市级文明单位称号。

一、努力促进少数民族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一)加大资金扶持力度。

(二)大力促进少数民族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

(三)抓好惠民政策的落实。

二、深入开展民族团结宣传教育和创建活动(一)大力开展民族团结宣传教育。

(二)扎实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

(三)进一步加强督导检查。

三、进一步加强城市民族工作(一)加强民族联谊组织建设。

(二)推进社区民族工作和城市民族工作示范窗口建设。

(三)做好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服务和管理工作。

四、切实做好宗教事务的依法管理工作(一)抓好宗教政策法规的学习宣传。

(二)指导宗教团体加强自身建设。

(三)加强基层宗教工作干部和宗教教职人员队伍培训。

(四)着力推动重点难点问题的解决。

五、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一)继续深入开展和谐宗教活动场所创建活动(二)成功举办了“宗教慈善周”活动。

(三)指导宗教界加强思想文化建设。

(四)妥善解决宗教教职人员社会保障问题。

六、加强机关自身建设(一)在全市民族宗教系统扎实开展了“基础建设年”活动。

(二)以学习党的十八大精神为动力,推进机关党建工作和学习型机关建设。

(三)切实做好机关日常工作。

过去的一年,局系统广大干部职工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坚持以人为本的规划行动纲领,开拓创新,真抓实干,规划工作出现了新的亮点,取得了明显成效,赢得了各级领导和社会各界的充分肯定。

——理念体系初步形成。

做好民族宗教工作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

做好民族宗教工作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

做好民族宗教工作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注重培训教育提高少数民族和信教群众的综合素质近年来,我们坚持以人为本,在全社会深入开展民族宗教工作理论政策和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活动,采取有重点、有针对性的方法和措施,把民族宗教理论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由干部拓宽到各族群众和信教群众,由乡村干部拓宽到阿訇、乡佬和场所负责人,由成人拓宽到青少年,并将学习政策法律法规与开展教育活动相结合,在全社会形成了一个学习民族宗教政策法律法规的良好氛围。

一是把民族宗教工作内容列入县委党校定期举办的科级干部培训班教学课程。

每年举办一至两次全县乡(镇)、村民族宗教干部培训班,使基层干部全面掌握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学会处理涉及民族宗教的矛盾和纠纷。

二是协助县伊协连续20年每年举办一期全县清真寺阿訇、寺管会主任培训班。

邀请县、乡(镇)民族宗教工作领导小组成员、有关部门领导或专职人员讲解有关法律法规及当前形势政策;基督教、佛道教则采取定期培训或以会代训的方式,引导教育本教骨干信徒学习宗教方针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相互交流思想,沟通情况,求同存异,达成共识。

基督教每年定期召开全县传道员学习培训班,佛、道教每双月召开一次场所负责人和教务主持人培训例会。

强化制度建设健全完善民族宗教工作的长效机制我们始终把民族宗教工作制度化建设作为一件大事常抓不懈,形成了一套比较完整的民族宗教工作制度。

如对民族宗教上层人士的培训制度、不安定因素排查制度、突发事件应急机制、县领导与民族宗教上层人士交友联系制度、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选拔制度、宗教活动场所负责人例会等10多项工作制度。

从20XX年起,叶县实行了民族宗教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每年县政府都与各乡(镇)签订“民族宗教工作目标责任书”,把民族宗教工作任务具体到各个乡(镇),明确属地管理责任。

20XX年,叶县又进一步把民族宗教工作列入“20XX 年度社会事业及社会稳定目标”;始终把稳定工作放在重要位置来抓,建立了不稳定因素排查制度和突发性事件应急机制,坚持周排查和月汇报制度,发现问题,及时召开会议,研究解决问题的方法和措施,深入现场做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妥善处理各类不同性质的矛盾。

如何加强少数民族和宗教工作2篇

如何加强少数民族和宗教工作2篇

如何加强少数民族和宗教工作2篇第一篇:如何加强少数民族和宗教工作随着我国多元文化的不断发展和社会进步,少数民族和宗教工作的重要性也越来越凸显出来。

为了加强我国的多元文化建设,我们需要加强对少数民族和宗教工作的管理和推进。

因此,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探讨如何加强我国的少数民族和宗教工作。

一、加强少数民族群体的权益保护我国有着56个少数民族,每个少数民族的文化和传统都有着独特的价值。

我们应该尊重和保护少数民族群体的文化传承、语言、宗教信仰等方面的权益。

加大对少数民族文化的研究和保护力度,增加文化遗产保护和传承的资金投入,建立少数民族文化博物馆,不断提高各地区少数民族文化的传承和发展水平。

同时,我们还应该关注少数民族群体的教育问题。

少数民族的元素教育,可以让少数民族群体获得更好的数理知识,更好地融入现代社会。

加大对少数民族教育资源的投入,改善少数民族地区的教育环境,打造更加优质的教育资源,为少数民族儿童和年轻人提供更好的发展机会。

二、建立健全的少数民族工作机制在少数民族和宗教工作中,政府在组织、引导、协调、监管、服务等方面起到关键作用。

建立健全的少数民族工作机制是加强少数民族和宗教工作的重要保障。

应当完善少数民族群众代表机制,加强少数民族自治区、自治县和自治乡镇的建设和管理,建立健全自治机构职能,保障民族自治权利得到有效、有力的保护。

同时,政府应该积极引导少数民族人才的培养和使用,调动少数民族人才的积极性,支持少数民族科技创新和产业发展,促进国家发展和少数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良性循环。

三、加强宗教管理力度宗教信仰是人民群众自由的基本权利之一,但同时也具有一定的管治风险。

因此,政府需要加强对宗教管理的重视,确保宗教活动的正常开展,防止各种极端宗教行为的发生。

要按照有关规定,加强对宗教团体和活动场所的监管,防止宗教极端思想的传播和滋生。

同时,还应该着力推动宗教和现代化的融合,以实现宗教与社会主义现代化进程的和谐共存。

关于民族宗教的工作汇报

关于民族宗教的工作汇报

关于民族宗教的工作汇报尊敬的领导:我是某地区的民族宗教工作负责人,本次向领导做一份关于民族宗教的工作汇报。

在我所负责的地区,有着众多的民族信仰,这些信仰既有传统的自然崇拜,也有佛教、伊斯兰教、基督教等宗教信仰。

因此,民族宗教工作显得尤为重要。

一、民族宗教工作的现状对于民族宗教工作,我们所负责的地区在近年来已经做出了很多的措施。

我们设立了宗教管理机构,制定了一系列宗教管理条例,建设了许多寺庙、清真寺和教堂。

同时,我们与全国性宗教组织建立了良好的沟通渠道,在确保宗教活动正常开展的同时,也保障了维护国家的统一和稳定。

与此同时,我们也注重宗教的传承和传播,促进了地方文化和民族文化的发展。

我们将传承民族宗教和文化纳入到了教育的范畴中,鼓励学生学习和接受本地区的文化和宗教信仰。

二、民族宗教工作存在的问题但目前我们做的还不够,我们在民族宗教工作中还存在很多问题,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1、管理不规范。

虽然我们已经设立了宗教管理机构,但是对于不少地方的寺庙、清真寺、教堂的管理还不够规范,以致于出现了一些不良现象,对于整个地区的宗教管理工作带来了一定的安全隐患。

2、统计不全面。

我们工作中发现,有一部分地区对于该地区的宗教信徒数据统计不完整,导致我们难以更好地了解到他们的信仰现状和发展趋势。

3、宗教与传统文化相冲突。

尽管我们注重宗教和文化的传承和发展,但在实际工作中,我们发现有时民族宗教信仰与当地的传统文化相冲突,有时会导致一些宗教活动与地方社会的习俗不相符,因此我们需要研究制定更加科学的管理策略。

4、部分宗教极端化。

在有些场合下,我们还发现一些宗教信仰者过于极端,存在一定的危险性。

我们需要建立一个完善的机制以应对这种情况的出现。

三、今后民族宗教工作的发展方向针对以上存在的问题,我们需要按照以下的方向展开工作:1、加强管理,确保宗教活动的安全。

我们工作中需要更加规范寺庙、清真寺和教堂的管理,加强对于重点地区的安保工作。

县委书记在全县民族宗教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县委书记在全县民族宗教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同志们:今天,我们召开全县民族宗教工作会议,主要任务是深入学习贯彻全国民族宗教工作会议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省、市民族宗教工作会议精神,科学分析我县民族宗教工作新形势新问题,研究部署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县民族宗教工作,全面提高民族宗教工作水平,更好地组织和凝聚广大信教群众同全县人民一道,为加快建设……县而努力奋斗。

下面,我就深入学习贯彻全国、省、市会议精神,做好新形势下全县民族宗教工作,讲三点意见:一、提高认识、认清形势,切实增强做好民族宗教工作的责任感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民族宗教问题始终是我们党治国理政必须处理好的重大问题,民族宗教工作在党和国家工作全局中具有特殊重要性,关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发展,关系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关系社会和谐、民族团结,关系国家安全和祖国统一。

我们要深刻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站在党和国家工作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新形势下民族宗教工作的重大意义,以高度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做好全县民族宗教工作。

一要充分认识民族宗教工作的特殊重要性。

民族宗教问题从来都不是孤立存在的,自古以来就同人类社会经济政治进程紧紧联系在一起,对社会的发展和国家的内政外交产生重大影响。

从历史看,佛教、伊斯兰教、基督教三大世界性民族宗教,都有过长期作为一些国家国教、政教合一的历史,在古代,国与国之间的战争、地区与地区之间的冲突往往都有民族宗教的因素;在现代,基督教、伊斯兰教在很多国家仍有着举足轻重的政治影响力。

从国际看,民族宗教因素在国际政治事务中的影响凸显,西方国家往往把民族宗教作为维护其强权、干涉他国内政的重要工具,中东长期乱局和2010年后西亚北非爆发的“阿拉伯之春”,虽然与当地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历史等原因有关,但其中民族宗教的影响不可低估。

从国内看,境外利用民族宗教对我国进行的渗透活动从未停止,西方敌对势力出于其利益考量和意识形态偏见,把民族宗教作为对我国西化、分化战略的一个重要突破口,企图实施“颜色革命”,推翻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他们利用民族宗教在我国境内建立非法组织、发展信徒、培养代理人,支持对抗党和政府的非法组织,大肆炒作歪曲热点事件,企图使中国“文化基督化”“政治多元化”。

社区年民族宗教工作计划

社区年民族宗教工作计划

社区年民族宗教工作计划社区年民族宗教工作计划篇一:民族宗教工作计划民族宗教工作计划按照区委,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民族统战工作的要求,不断巩固和壮大基层民族统战工作的基础,实现我辖区经济又好又快的发展提供坚强的支持,现将我黑甲山后街社区开展民族宗教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一、成立组织领导为加强领导,特成立民族宗教领导小组。

组长:二、主要任务(一)、宣传政策,联谊交友。

围绕党的民族政策开展形式多样的活动,帮助社区居民提高认识,经常走访民族人士,广交不同民族,不同信仰,不同资历,不同职业,不同年龄的代表人士,不断增进与他们的联系和感情。

(二)、发挥优势,建言献策。

根据社区建设发展情况,吸收有参政议政能力的民族人士参加社区居民代表大会,社区居民委员会等组织,充分发挥民族=代表的优势,围绕社区建设和管理重大重大问题,组织相关民族代表进行调查研究,积极献策献计,扶贫帮困,共同推进社区各项事业的长足进步。

(三)、掌握动态,抵御渗透。

要全面宣传和贯彻党的民族政策,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和谐社会主义民族关系,社区要牢牢把握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主题,坚持不懈的向社区居民开展党的民族政策和民族团结宣传教育,使“三个离不开”和“四个认同”的思想深入人心,在社区广泛开展各民族相互学习,加强交流,共同进步,促进各民族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不断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

同时依法加强对宗教事务的管理,处理好信教群众与不信教群众,信仰不同宗教群众之间的关系,预防和抵御境内外敌对分子利用宗教在社区群众中进行渗透。

坚持和完善领导干部包联宗教活动场所和宗教人士谈话制度。

开展“有组织、有计划”的朝觐政策的宣传,完善制止零散朝觐工作机制和责任追究制。

最后要落实民族宗教信息反馈机制,建立健全覆盖巷道、院落、单元的民族宗教信息,及时准确的为上级部门提供真实的第一手材料。

(四)、预防矛盾,化解纠纷,维护稳定。

新时代如何做好民族宗教政策的工作

新时代如何做好民族宗教政策的工作

172学习版目前,面对新时代的快速发展,我国越来越重视民族宗教的工作。

由于民族和宗教工作是一项政策性、敏感性都十分强的工作。

做好新时期的民族宗教工作,是对我们民族宗教工作干部的能力素质的一种考验,它就尤为的重要。

根据自身多年工作经验,下面我就如何做好新时代民族宗教政策工作,简单谈谈自己的点滴看法和体会:一、坚持办实事,是抓好民族宗教政策工作的关键。

目前,我们做好民族宗教政策工作,不能局限于“不出事”而消极地去当“灭火队”。

我们必须树立“发展是第一要务”的正确导向,找准工作抓手,把少数民族和信教群众的注意力集中到抓经济促发展上来,切实帮助他们理清发展思路,帮助他们解决发展中遇到的实际困难,通过办实事、办好事,凝聚民心民力,取得人民的大力支持和理解。

一是帮助制定经济发展规划。

结合“十三五”规划,帮助少数民族和信教群众认真做好经济发展的短、中、长期规划,将规划具体到项目,具体到农户,做到科学谋划、统筹部署,有计划按步骤地分步实施。

同时,把民族经济发展纳入到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定期研究、分析,及时解决发展中的突出问题,扶持民族经济更快更好地发展。

二是积极争取把民族经济纳入扶贫开发范围,帮助论证、筛选适应镇情、村情经济发展的项目,在民族政策上予以倾斜,在资金上重点扶持,为民族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条件。

三是认真落实民族经济社会发展扶持政策。

统筹协调各相关部门在技术、人才、信息、资金等方面给予其重点扶持,要积极鼓励、引导和帮助少数民族企业和信教群众民营经济发展。

二、注意巩固民族宗教政策队伍,加强宣传力度,全面提高民族宗教政策工作水平和能力。

我们一要着力加强民族宗教政策工作队伍的建设。

一是抓好民族宗教政策领导干部队伍建设,切实提高民族宗教政策领导干部的政策水平和依法管理水平。

二是抓好基层民族宗教政策干部队伍建设,切实解决民族宗教政策部门“有人办事、有钱办事”的问题,保证民族宗教政策事务执法工作的正常开展。

三是抓好民族宗教界代表人士队伍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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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做好民族宗教工作?
做好民族宗教工作,对于巩固和壮大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增进民族团结,维护祖国统一,促进现代化建设事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都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政府工作报告》对进一步做好民族宗教工作做出了明确部署,各地区、各部门要认真学习领会,全面贯彻落实。

一、全面贯彻党的民族政策,做好民族工作
一是不断提高做好民族工作的认识和能力。

要深入学习贯彻十七大报告关于民族工作的新论述,认真总结民族工作方面的新经验,正确认识和处理各民族特别是汉族和少数民族的关系,牢牢把握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主题。

要在全社会开展党和国家的民族理论、民族政策、民族法律法规和民族基本知识的教育,积极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向前发展。

二是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民族区域自治,作为我们党解决我国民族问题的一条基本经验不容置疑,作为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不容动摇,作为我国社会主义的一大政治优势不容削弱,必须长期坚持,并根据民族自治地方不断变化的实际情况,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进一步完善。

民族区域自治法是国家保障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各项权利的基本法律,是我国民族工作走向法制化、规范化轨道的重要保障。

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就必须全面贯彻民族区域自治法,认真执行《国务院关于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若干规定》,切实保障少数民族和民族自治地区的合法权益。

三是加快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

这是民族工作的主要任务和解决我国民族问题的根本途径,也是少数民族干部群众的共同愿望。

要始终把发展作为民族工作的第一要务,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民族工作加快少
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决定》,组织实施《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规划》、《少数民族事业“十一五”规划》和《兴边富民“十一五”规划》,抓紧落实中央制定的各项政策措施,促进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四是大力培养少数民族干部和各方面人才。

不断壮大民族地区干部和人才队伍,提高少数民族干部和人才的综合素质,充分发挥其做好民族工作的特殊优势和作用,是民族地区各项事业发展的组织保证。

应把少数民族干部队伍建设作为一件管根本、管长远的大事,制定周密规划,明确目标任务,完善政策机制,认真组织实施,持之以恒地抓下去。

要全面提高少数民族干部素质,改善民族干部队伍结构,加强民族地区各级领导班子和后备干部队伍建设。

积极帮助民族地区培养更多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和专业技术人才。

发展民族教育,普及义务教育,大力培养民族地区建设事业需要的初级和中级实用人才。

五是加强和维护民族团结。

广泛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活动,加强民族团结的宣传教育,大力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中华民族精神,使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少数民族离不开汉族、各少数民族之间也相互离不开的思想深入人心,进一步巩固全国各族人民的大团结。

同时,坚决防范和打击境内外敌对势力利用民族问题进行的各种分裂、渗透、破坏活动,维护各族人民和睦相处、和谐发展的良好局面。

二、全面贯彻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做好宗教工作
一是认真贯彻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

既尊重群众信仰宗教的自由,又尊重群众不信仰宗教的自由,是党的一项长期的基本政策,是宪法赋予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

坚持权利与义务的统一,加强对信教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深入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开展法制教育和公民道德建设,普及科
学文化知识,特别是现代科学知识,使信教群众更好地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贡献力量,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而奋斗。

二是坚持依法管理宗教事务。

这是我们党依法执政和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必然要求。

要遵守宪法和法律,认真落实宗教事务条例,保护合法,制止非法,抵御渗透,打击犯罪,确保宗教活动规范有序进行,更好地维护团结稳定和谐的良好局面。

三是坚持独立自主自办的原则。

这是我国信教群众的自主选择,是我国宗教团体和宗教事务不受外国势力支配和控制的重要保障。

鼓励和支持我国各宗教团体自觉坚持这个原则,帮助和支持它们结合各自宗教特点加强自身建设。

四是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

这是我们党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一基本国情出发,总结新中国成立以来宗教工作的成功经验作出的科学论断。

鼓励和支持宗教界发扬爱国爱教、团结进步、服务社会的优良传统,支持他们为民族团结、经济发展、社会进步、祖国统一多做贡献,支持他们反对和抵制利用宗教进行危害社会主义祖国和人民利益的非法活动,发挥宗教在促进社会和谐方面的积极作用。

五是发挥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

鼓励信教群众积极投身全面小康社会建设,进一步拓展海峡两岸宗教文化交流渠道,不断扩大和深化宗教领域的对外友好交往,推动宗教界在促进祖国和平统一,服务国家外交大局,维护世界和平等方面发挥更大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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