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8版
[完整版]最新版工程建设规范目录(201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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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房建类)报建文件编制技术规定
深圳市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房建类)报建文件编制技术规定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市海洋局)2018年12月目次1总则 (1)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 (2)2.1一般规定 (2)2.2图纸要求 (2)2.3设计说明 (4)2.4总平面图 (5)2.5建筑平面图 (7)2.6建筑立面图 (9)2.7建筑剖面图 (9)2.8专篇 (10)3临时建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 (13)3.1图纸要求 (13)3.2设计说明 (14)3.3总平面图 (14)3.4建筑平面图 (15)3.5建筑立面图 (16)3.6建筑剖面图 (16)4附则 (17)1总则1.1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的通知》(国办发[2018]33号)、《深圳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施工许可管理规定》(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310号)、《深圳市社会投资建设项目报建登记实施办法》(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311号),进一步提升建设工程审批办理服务水平和办理效率,明确建设项目办理的相关技术要求,指导和规范建设项目申报技术文件和图纸编制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深圳市城市规划条例》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1.2本技术规定以国家、广东省、深圳市的有关规范及标准为基础依据,结合深圳市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管理要求和实际情况制定。
1.3在深圳市行政区域内新建、改建和扩建的建设项目申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适用本技术规定。
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2.1一般规定2.1.1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报建文件应符合选址意见书、用地预审意见、用地规划许可证(规划设计要点),以及相关城市规划和标准的要求。
2.1.2编制单位应具备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资质并由注册建筑师主持设计。
2.1.3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报建图纸深度应满足《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有关方案设计阶段的要求,同时应满足本技术规定的要求。
2.1.4经核准的总平面图、建筑专业的各层平面图、各向立面图、各主要剖面图和核增建筑面积专篇的图纸为《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附图。
设计常用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更新至2019.4.1)
设计常用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更新至2019.4.1)1.常用编制文件深度要求《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6年版建质函[2016]247号《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3年版)》《化工工艺设计施工图内容和深度统一规定》 HG/T 20519-2009 2.常用的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31号(根据2018年10月26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等十五部法律的决定》第二次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9号(2014年4月2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修订,2015年1月1日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7号(根据2018年10月26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等十五部法律的决定》第二次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13号(2014年8月3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决定,2014年12月1日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号(2008年10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修订,2009年5月1日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号(2013年3月29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2014年1月1日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8号(2018年12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七部法律的决定》第二次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87号(2017年6月27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修正,2018年1月1日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81号(2018年12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七部法律的决定》第二次修正)《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49号《国务院关于修改〈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决定》经2009年1月14日国务院第46次常务会议通过,2009年5月1日实施)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93号《城镇燃气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3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66号《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对该条例进行了修改)《国务院关于促进天然气协调稳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8〕31号《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总局令第15号《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国务院令第708号)(2019年4月1日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88号《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6号(2015年以77号令修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号《危险化学品名录(2015年版)》《公路安全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93号《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97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名录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1)95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目录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09)116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安全措施和应急处置原则的通知》安监总厅管三(2011)142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计管理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3)76号《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44号(《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经2013年12月4日国务院第32次常务会议通过,2013年12月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45号公布)《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编制导则》安监总厅管三[2013]39号《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号)《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5号(2012年4月1日施行)《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0号(根据 2015年 5月 27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79号修正)《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第二批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名录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3)12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第二批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目录和调整首批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中部分典型工艺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3)3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燃气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和〈燃气经营企业从业人员专业培训考核管理办法〉的通知》建城[2014]167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修改燃气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的通知》建城规〔2019〕2号《陕西省安全生产条例》(2017年9月29日陕西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七次会议修订,2018年1月1日实施)《陕西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监督管理办法》陕西省人民政府令第125号《陕西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制规定》陕西省人民政府令第156号《陕西省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陕西省人民政府令第146号《陕西省燃气管理条例》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73号《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特种设备安全工作的意见》陕政办发[2015]6号3、燃气常用标准《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 50156-2012(2014年版) 《液化石油气供应工程设计规范》GB 51142-2015《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 50028-2006《城镇燃气规划规范》GB/T 51098-2015《城镇燃气技术规范》GB 50494-2009《压缩天然气供应站设计规范》 GB 51102-2016《液化天然气(LNG)生产、储存和装运》GB/T 20368-2012《液化天然气(LNG)车辆燃料加注系统规范》GB/T 26980-2011 《车用压缩天然气》GB 18047-20174.输气管道依据的主要标准《输气管道工程设计规范》GB 50251-2015《油气输送管道穿越工程设计规范》GB 50423-2013《油气输送管道跨越工程设计标准》GB 50459-2009《油气长输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369-2014《油气输送管道工程水平定向钻穿越设计规范》SY/T 6968-2013 《油气输送管道穿越工程施工规范》GB 50424-2015《油气输送管道跨越工程施工规范》GB 50460-2015《油气输送管道线路工程水工保护施工规范》SY/T 4126-2013《油气输送专用钢制热感应弯管》SY/T5257-2012《埋地钢质管道阴极保护技术规范》GB/T 21448-2017《石油天然气工业管线输送系统用钢管》GB/T 9711-2017《油气输送管道线路工程抗震设计规范》GB/T 50470-2017《油气输送管道工程测量规范》GB/T 50539-2017《石油天然气站场管道及设备外防腐层技术规范》SY/T 7036-2016 《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站内工艺管道工程》SY 4203-20165.中压管道依据的主要标准《聚乙烯燃气管道工程技术标准》CJJ 63-2018《城镇燃气设施运行、维护和抢修安全技术规程》CJJ/T 51-2016《城镇燃气分类和基本特性》GB/T 13611-2018《燃气输送用金属阀门》CJ/T 514-2018《城镇燃气输配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 33-2005《城镇燃气报警控制系统技术规程》CJJ/T 146-2011《城镇燃气防雷技术规范》QX/T 109-2009《燃气系统运行安全评价标准》GB/T 50811-2012《城镇燃气加臭技术规程》CJJ/T 148-2010《城镇燃气管网泄漏检测技术规程》CJJ/T 215-2014《城镇燃气管道穿跨越工程技术规程》CJJ/T 250-2016《燃气用埋地聚乙烯(PE)管道系统第1部分:管材》GB 15558.1-2015《燃气用埋地聚乙烯(PE)管道系统第2部分:管件》GB 15558.2-2005《燃气用埋地聚乙烯(PE)管道系统第3部分:阀门》GB 15558.3-2008《城镇燃气标志标准》CJJ/T 153-2010《城镇燃气经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T/CGAS 002-2017 《城镇燃气自动化系统技术规范》CJJ/T 259-2016《城镇燃气工程基本术语标准》GB/T 50680-2012《城镇燃气埋地钢质管道腐蚀控制技术规程》CJJ 95-2013 《城镇燃气工程智能化技术规范》CJJ/T 268-2017《城镇燃气设备材料分类与编码》CJ/T 513-20186.天然气液化工厂依据的主要标准《石油天然气工程设计防火规范》GB50183-2004《石油天然气工程总图设计规范》 SY/T0048-2016《石油化工可燃性气体排放系统设计规范》SH 3009-20137.总图专业依据的主要标准《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GB 50187-2012《燃气工程制图标准》CJJ/T 130-20098.工艺专业依据的主要标准《流体输送用不锈钢无缝钢管》GB/T 14976-2012《高压化肥设备用无缝钢管》GB 6479-2013《输送流体用无缝钢管》GB/T 8163-2018《高压锅炉用无缝钢管》GB/T 5310-2017《焊接钢管尺寸及单位长度重量》GB/T 21835-2008《低压流体输送用焊接钢管》GB/T 3091-2015《钢质管道外腐蚀控制规范》 GB/T 21447-2018《储罐区防火堤设计规范》GB 50351-2014《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设计许可规则》TSG R1001-2008《石油化工有毒、可燃介质钢制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SH 3501-2011《压力管道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工业管道》TSGD0001-2009《压力容器》GB/T 150-2011《压力容器定期检验规则》TSG R7001-2013《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TSG 21-2016《安全阀安全技术监察规程》TSG ZF001-2006《液化天然气低温管道设计规范》GB/T 51257-2017《钢质管道聚烯烃胶粘带防腐层技术标准》SY/T 0414-2017《工业金属管道设计规范》GB 50316-2000(2008年版)《钢制管法兰、垫片、紧固件》HG/T 20592~20635-2009《固定式真空绝热深冷压力容器》GB/T 18442-2017《低温介质用紧急切断阀》GB/T 24918-2010《低温阀门技术条件》GB/T 24925-2010《压力管道规范工业管道》GB/T 20801-2006《压接式碳钢连接管材及管件》CJ/T 433-2013《钢制对焊管件类型与参数》GB/T 12459-2017《钢制对焊管件技术规范》GB/T 13401-2017《特种设备检验人员考核规则》TSG Z8002-2013《工业设备及管道绝热工程设计规范》GB 50264-2013《工业自动化仪表气源压力范围和质量》 GB/T 4830-2015 《设备及管道绝热设计导则》GB/T 8175-2008《油气回收装置通用技术条件》GB/T 35579-2017《油气回收系统防爆技术要求》GB/T 34661-20179.建筑、结构专业依据的主要标准《房屋建筑制图统一标准》GB/ 50001-2017《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 50016-2014(2018年版)《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 50011-2010(2016年版)《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GB 50223-2008《建筑结构可靠性设计统一标准》GB50068-2018《构筑物抗震设计规范》GB 50191-2012《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 50010-2010(2015年版)《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4-2015《砌体结构设计规范》GB 50003-2011《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 50007-2011《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 50009-2012《钢结构设计标准》GB 50017-2017《民用建筑设计通则》GB 50352-2005《湿陷性黄土地区建筑规范》GB 50025-2004《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 50222-2017《建筑钢结构防火技术规范》GB51249-2017《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标准》GB 50210-2018《数据中心设计规范》 GB 50174-2017《综合布线系统工程设计规范》GB 50311-2016《地下结构抗震设计标准》GB/T 51336-201810.暖通专业依据的主要标准《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42-2002 《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43-2016《民用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 50736-2012《锅炉房设计规范》GB 50041-2008《城镇供热直埋热水管道技术规程》CJJ/T 81-201311.给排水专业依据的主要标准《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5749-2006《室外给水设计规范》GB 50013-2006《室外排水设计规范》GB 50014-2006(2016年版)《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 50015-2003(2009年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室外给水排水和燃气热力工程抗震设计规范》GB 50032-2003 12.电气专业依据的主要标准《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GB 50052-2009《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 50054-2011《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 50057-2010《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 50034-2013《通用用电设备配电设计规范》GB 50055-2011《电力工程电缆设计标准》GB 50217-2018《爆炸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 50058-2014《危险场所电气防爆安全规范》AQ 3009-2007《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技术规范》GB 50343-2012《化工企业静电接地设计规程》HG/T 20675-1990《电力装置的继电保护和自动装置设计规范》GB/T 50062-2008 《控制室设计规范》 HG/T 20508-2014《石油化工控制室设计规范》SH/T 3006-201213.自控专业依据的主要标准《自动化仪表工程施工及质量验收规范》GB 50093-2013《石油化工仪表安装设计规范》SH/T 3104-2013《石油化工仪表接地设计规范》SH/T 3081-2003《石油化工仪表供电设计规范》SH/T 3082-2003《石油化工自动化仪表选型设计规范》SH 3005-2016《石油化工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设计规范》GB 50493-2009《仪表配管配线设计规范》HG/T 20512-2014《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工程设计规范》GB 50395-2007《加油加气站视频安防监控系统技术要求》AQ/T 3050-2013《信号报警及联锁系统设计规范》HG/T 20511-2014《自动化仪表选型设计规范》HG/T 20507-201414.环境保护依据的主要标准《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2012《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 16297-1996《水土保持综合治理技术规范》GB/T 16453.1~16453.6-2008《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工业企业噪声控制设计规范》GB/T 50087-2013《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523-201115.节能依据的主要标准《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 50411-2007《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 GB 50189-2015《综合能耗计算通则》GB/T 2589-2008《石油化工设计能耗计算标准》GB/T 50441-201616.劳动安全与工业卫生依据的主要标准《职业性接触毒物危害程度分级》GBZ 230-2010《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 1-2010《石油化工企业职业安全卫生设计规范》SH 3047-1993《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 18218-201817.消防专业依据的主要标准《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 50140-2005《干粉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 50347-2004《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 50116-2013《水喷雾灭火系统技术规范》GB 50219-2014《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 50084-2017《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GB 50974-201418.其它《城镇燃气行业反恐怖防范工作标准》(建城〔2016〕203号)《天然气》GB17820-2012《安全色》GB 2893-2008《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GB/T 29639-2013《危险化学品储罐区作业安全通则》AQ 3018-2008《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GB 2894-2008《防止静电事故通用导则》GB 12158-2006《生产过程安全卫生要求总则》GB/T 12801-2008《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 1-2010《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GB 6441-1986《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GBZ 2.1-2007《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2部分:物理因素》GBZ 2.2-2007《化学品分类和危险性公示通则》GB 13690-2009《工业管道的基本识别色、识别符号和安全标识》GB 7231-2003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部噪声作业分级》LD 80-1995《生产过程危险和有害因素分类与代码》GB/T 13861-2009《危险化学品生产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培训大纲及考核标准》AQ/T 3029-2010《危险化学品生产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培训大纲及考核标准》AQ/T 3030-2010《安全防范工程技术标准》GB50348-2018《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标准》GB 50160-2008(2018年版)《石油化工设备管道钢结构表面色和标志规定》SH/T 3043-2014 《钢质石油储罐防腐蚀工程技术标准》GB/T 50393-2017《加臭剂浓度监测仪》CJ/T 524-2018《电磁式燃气紧急切断阀》CJ/T 394-2018《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标准》GB 51251-2017《船舶液化天然气加注站设计标准》GBT 51312-2018《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 50353-2013《承压设备无损检测》NB/T 47013.1~47013.6-2015《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169-2016 《天然气净化厂设计规范》GB/T 51248-2017《气瓶充装站安全技术条件》GB 27550-2011《人工制气厂站设计规范》GB 51208-2016《电动汽车充电站初步设计内容深度规定》NB/T 33022-2015《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规划导则》NB/T 33023-2015《燃气分布式供能站设计规范》DL/T 5508-2015《燃气冷热电三联供工程技术规程》CJJ 145-2010《普通柴油》GB 252-2011《车用汽油》GB 17930-2013《石油库设计规范》GB 50074-2014《电动汽车充电站设计规范》GB 50966-2014《燃气工程设计手册》2009年版《钢围堰工程技术标准》GB/T 51295-2018《承插式管接头》CJ/T110-2018《建筑排水用高密度聚乙烯管材及管件》CJ/T 250-2018《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技术标准》GB 51309-2018《城市建设各行业编制定员试行标准》(1985年1月10日[1985]城劳字第5号)。
《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技术文件办理指南2018》宣贯培训材料
周围的现状建筑,还应反映规划已经确定的建筑,并应标出各建筑的性质、高度、层数等;
7.清晰表示拟建、拆除及保留建筑、拟建建筑之间及与现状建筑间距、拟建建筑退让相邻用地距离、拟建
建筑
与周边规划控制线距离、拟建建筑与高压线(标注功率及与边导线)、地物(加油站)、名木古
树、轨道
交通外轨边线等的距离;
8. 拟建建筑使用性质、名称、层数、高度、外墙皮角点坐标,外包尺寸等;
3. 文件规格及签章要求
4. 图示
1.1.1总平面图专项要求——图纸要求
➢ 《指南》针对审批环节中重点核查的内容,通过下划线的形式,提示参考者加以重视
设计方案总平面图应满足《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6年11月)的基本要求,并应同时
满足以下要求:
1. 图纸为蓝图,不得使用任何彩色线条和色块; 2. 标明图纸要素,如图名、指北针、比例尺、图例、图标、图签等;
置。地下建筑(构筑物)等范围用虚线或色块填充等易于区别的线型图例形式表示;
12. 标出配套公共服务设施和基础设施项目(包括雨水调蓄池)在建筑物和用地内的具体位置、楼层、建筑面
1.1.2总平面图专项要求——经济技术指标要求
用地指标表 • 标明总用地面积、建设用地面积、代征绿地面积、代征道路面积及代征其他公共
注:居住项目需提供,应按照《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北京市居住公共服务设施配置指标》和《北京市 居住公共服务设施配置指标实施意见》的通知》(京政发[2015]7号)文的标准执行,根据项目规模列表说 明申报项目不同用房的名称、性质、用地面积、建筑面积及具体设置位置。
1.1.2总平面图专项要求——经济技术指标表1
1.1.2总平面图专项要求——经济技术指标表2
厦门市建设局关于进一步简化施工图审查要求的通知-厦建勘设〔2018〕5号
厦门市建设局关于进一步简化施工图审查要求的通知正文:----------------------------------------------------------------------------------------------------------------------------------------------------厦门市建设局关于进一步简化施工图审查要求的通知厦建勘设〔2018〕5号各相关单位: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市关于“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工作要求,经我局研究,提出如下简化施工图审查要求的具体措施:一、简化施工图设计文件送审材料要求(一)工程勘察文件送审免于提交用地红线批文、用地规划许可、对于工程勘察分级标准大型以上工程的各工作环节质量控制记录等3项材料。
(二)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送审免于提交用地红线批文、用地规划许可、房产测绘单位出具的《房产预算成果》、政府职能部门专项批复(绿色建筑、消防、人防、市政园林、气象、安防)等4项材料。
(三)市政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送审免于提交用地红线批文、用地规划许可、初步设计批复、政府职能部门专项批复(绿色建筑、消防、人防、市政园林、气象、安防)等4项材料。
(四)基坑与边坡支护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送审免于提交立项批复文件或项目报建表、用地规划许可等2项材料。
(五)幕墙和装饰钢构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送审免于提交立项批复文件或项目报建表、用地规划许可等2项材料。
(六)旧工业建筑改造与加固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送审免于提交房产测绘单位出具的《房产预算成果》、建设工程施工图符合规划许可承诺书、政府职能部门专项批复(绿色建筑、消防、人防、市政园林、气象、安防)等3项材料。
(七)既有建筑改扩建与加固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送审免于提交房产测绘单位出具的《房产预算成果》、建设工程施工图符合规划许可承诺书、政府职能部门专项批复(绿色建筑、消防、人防、市政园林、气象、安防)等3项材料。
建办质〔2018〕31号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实施《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实施《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有关问题的通知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北京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天津市城乡建设委、上海市住房城乡建设管委、重庆市城乡建设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城乡建设局:为贯彻实施《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37号),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中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以下简称危大工程)安全管理,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关于危大工程范围危大工程范围详见附件1。
超过一定规模的危大工程范围详见附件2。
二、关于专项施工方案内容危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的主要内容应当包括:(一)工程概况:危大工程概况和特点、施工平面布置、施工要求和技术保证条件;(二)编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标准、规范及施工图设计文件、施工组织设计等;(三)施工计划:包括施工进度计划、材料与设备计划;(四)施工工艺技术:技术参数、工艺流程、施工方法、操作要求、检查要求等;(五)施工安全保证措施:组织保障措施、技术措施、监测监控措施等;(六)施工管理及作业人员配备和分工:施工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其他作业人员等;(七)验收要求:验收标准、验收程序、验收内容、验收人员等;(八)应急处置措施;(九)计算书及相关施工图纸。
三、关于专家论证会参会人员超过一定规模的危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专家论证会的参会人员应当包括:(一)专家;(二)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三)有关勘察、设计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及相关人员;(四)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技术负责人或授权委派的专业技术人员、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专项施工方案编制人员、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五)监理单位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及专业监理工程师。
四、关于专家论证内容对于超过一定规模的危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专家论证的主要内容应当包括:(一)专项施工方案内容是否完整、可行;(二)专项施工方案计算书和验算依据、施工图是否符合有关标准规范;(三)专项施工方案是否满足现场实际情况,并能够确保施工安全。
建办质(2018)31号文件
建办质〔2018〕31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实施《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有关问题的通知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北京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天津市城乡建设委、上海市住房城乡建设管委、重庆市城乡建设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城乡建设局:为贯彻实施《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37号),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中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以下简称危大工程)安全管理,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关于危大工程范围危大工程范围详见附件1.超过一定规模的危大工程范围详见附件2.二、关于专项施工方案内容危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的主要内容应当包括:(一)工程概况:危大工程概况和特点、施工平面布置、施工要求和技术保证条件;(二)编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标准、规范及施工图设计文件、施工组织设计等;(三)施工计划:包括施工进度计划、材料与设备计划;(四)施工工艺技术:技术参数、工艺流程、施工方法、操作要求、检查要求等;(五)施工安全保证措施:组织保障措施、技术措施、监测监控措施等;(六)施工管理及作业人员配备和分工:施工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其他作业人员等;(七)验收要求:验收标准、验收程序、验收内容、验收人员等;(八)应急处置措施;(九)计算书及相关施工图纸。
三、关于专家论证会参会人员超过一定规模的危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专家论证会的参会人员应当包括:(一)专家;(二)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三)有关勘察、设计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及相关人员;(四)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技术负责人或授权委派的专业技术人员、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专项施工方案编制人员、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五)监理单位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及专业监理工程师。
四、关于专家论证内容对于超过一定规模的危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专家论证的主要内容应当包括:(一)专项施工方案内容是否完整、可行;(二)专项施工方案计算书和验算依据、施工图是否符合有关标准规范;(三)专项施工方案是否满足现场实际情况,并能够确保施工安全。
住建部 : 2018年1月1日起《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规范》实施GBT50358-2017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办法
住建部: 2018年1月1日起《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规范》实施GB/T50358-2017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意义)为促进本市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等各阶段的深度融合,有效控制项目投资、提高工程建设效率,进一步推进和规范本市工程总承包的实施和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定义)本办法所称工程总承包,是指从事工程总承包的企业(以下简称工程总承包企业)按照与建设单位签订的合同,对工程项目的勘察、设计、采购、施工等实行全过程的承包,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和造价等全面负责的承包方式。
工程总承包一般采用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或者设计—施工总承包模式。
建设单位也可以根据项目特点和实际需要,按照风险合理分担原则和承包工作内容采用其他工程总承包模式。
第三条(适用范围)经市建设行政管理部门或者试点区建设行政管理部门确定的试点项目,采用工程总承包组织建设和监督管理的,适用本办法。
政府投资项目、采用装配式或者 BIM 建造技术的项目应当积极采用工程总承包模式。
国家部委对于专业工程的工程总承包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四条(管理部门)市建设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本市工程总承包活动的监督管理;区建设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其职责权限,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工程总承包活动的监督管理。
第二章承发包管理第五条(发包阶段)工程总承包发包可以采用以下方式实施:(一)项目审批、核准或者备案手续完成;其中政府投资项目的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已获得批准,进行工程总承包发包;(二)初步设计文件获得批准或者总体设计文件通过审查, 并已完成依法必须进行的勘察和设计招标,进行工程总承包发包。
第六条(发包条件)采用工程总承包方式招标的,应具备下列条件:(一)按照国家及本市有关规定,已完成项目审批、核准或者备案手续;(二)建设资金来源已经落实;(三)有招标所需的基础资料;(四)满足法律、法规及本市其他相关规定。
建办质〔2018〕31号_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实施《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实施《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办质〔2018〕31号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北京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天津市城乡建设委、上海市住房城乡建设管委、重庆市城乡建设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城乡建设局:为贯彻实施《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37号),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中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以下简称危大工程)安全管理,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关于危大工程范围危大工程范围详见附件1。
超过一定规模的危大工程范围详见附件2。
二、关于专项施工方案内容危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的主要内容应当包括:(一)工程概况:危大工程概况和特点、施工平面布置、施工要求和技术保证条件;(二)编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标准、规范及施工图设计文件、施工组织设计等;(三)施工计划:包括施工进度计划、材料与设备计划;(四)施工工艺技术:技术参数、工艺流程、施工方法、操作要求、检查要求等;(五)施工安全保证措施:组织保障措施、技术措施、监测监控措施等;(六)施工管理及作业人员配备和分工:施工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其他作业人员等;(七)验收要求:验收标准、验收程序、验收内容、验收人员等;(八)应急处置措施;(九)计算书及相关施工图纸。
三、关于专家论证会参会人员超过一定规模的危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专家论证会的参会人员应当包括:(一)专家;(二)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三)有关勘察、设计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及相关人员;(四)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技术负责人或授权委派的专业技术人员、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专项施工方案编制人员、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五)监理单位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及专业监理工程师。
四、关于专家论证内容对于超过一定规模的危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专家论证的主要内容应当包括:(一)专项施工方案内容是否完整、可行;(二)专项施工方案计算书和验算依据、施工图是否符合有关标准规范;(三)专项施工方案是否满足现场实际情况,并能够确保施工安全。
济南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工程勘察设计质量管理工作的通知-济建发〔2018〕6号
济南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工程勘察设计质量管理工作的通知正文:----------------------------------------------------------------------------------------------------------------------------------------------------济南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工程勘察设计质量管理工作的通知济建发〔2018〕6号各有关单位:为进一步规范工程勘察设计质量行为,强化工程勘察设计质量意识,落实工程勘察设计质量责任,全面提升工程勘察设计质量水平,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现就进一步加强我市工程勘察设计质量管理工作通知如下:一、各类工程建设必须严格执行先勘察、后设计、再施工的基本建设程序,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确保勘察设计质量。
二、凡是在我市承揽工程勘察、设计业务的单位,应在《勘察、设计合同》签订后,登录济南市勘察设计诚信平台系统进行信息录入,并将《勘察合同》、勘察纲要和现场勘察作业工作计划一并报送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三、在我市承揽项目的工程勘察单位,可自行在我市设立符合条件的土工试验室,试验人员、试验设备等应符合资质等级标准的要求。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工程勘察企业质量管理程序的实施、试验室是否符合标准等情况进行检查,并定期向社会公布检查和处理结果,也可委托我市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试验及测试。
四、勘察单位应按照有关建设工程质量的法律法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勘察合同进行勘察工作,组织有关人员做好现场踏勘、调查,按照要求编写《勘察纲要》。
现场勘察作业应严格按照《勘察纲要》及有关操作规程的要求开展,并留下印证记录。
勘察原始记录应在勘察过程中及时整理、核对,确保取样、记录的真实和准确,并对勘察质量负责。
1】深圳市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房建类)报建文件编制技术规定
深圳市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房建类)报建文件编制技术规定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市海洋局)2018年12月目次1总则 (1)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 (2)2.1一般规定 (2)2.2图纸要求 (2)2.3设计说明 (4)2.4总平面图 (5)2.5建筑平面图 (7)2.6建筑立面图 (9)2.7建筑剖面图 (9)2.8专篇 (10)3临时建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 (13)3.1图纸要求 (13)3.2设计说明 (14)3.3总平面图 (14)3.4建筑平面图 (15)3.5建筑立面图 (16)3.6建筑剖面图 (16)4附则 (17)1总则1.1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的通知》(国办发[2018]33号)、《深圳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施工许可管理规定》(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310号)、《深圳市社会投资建设项目报建登记实施办法》(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311号),进一步提升建设工程审批办理服务水平和办理效率,明确建设项目办理的相关技术要求,指导和规范建设项目申报技术文件和图纸编制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深圳市城市规划条例》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1.2本技术规定以国家、广东省、深圳市的有关规范及标准为基础依据,结合深圳市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管理要求和实际情况制定。
1.3在深圳市行政区域内新建、改建和扩建的建设项目申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适用本技术规定。
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2.1一般规定2.1.1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报建文件应符合选址意见书、用地预审意见、用地规划许可证(规划设计要点),以及相关城市规划和标准的要求。
2.1.2编制单位应具备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资质并由注册建筑师主持设计。
2.1.3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报建图纸深度应满足《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有关方案设计阶段的要求,同时应满足本技术规定的要求。
2.1.4经核准的总平面图、建筑专业的各层平面图、各向立面图、各主要剖面图和核增建筑面积专篇的图纸为《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附图。
2024年一级注册建筑师-建筑经济、施工与设计业务管理考试历年真题摘选附带答案版
2024年一级注册建筑师-建筑经济、施工与设计业务管理考试历年真题摘选附带答案题目一二三四五六总分得分第1卷一.全考点押密题库(共100题)1.(单项选择题)(每题 1.00 分) 混凝土用的粗骨料最大颗粒粒径,下列哪条不符合规范规定?(2004,34)A. 不超过构件截面最小尺寸的1/4B. 不超过钢筋最小净间距的3/4C. 不超过实心板厚度的1/2且不超过50mmD. 最大颗粒粒径是以长径尺寸计2.(单项选择题)(每题 1.00 分) 实木地板面层铺设时,与墙之间应留多大的空隙?( )A. 3—10mmB. 5—10mmC. 6—10mmD. 8—12mm3.(单项选择题)(每题 1.00 分)根据《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民用建筑工程方案设计文件编制深度应满足: 2020-064A. 满足编制初步设计文件和控制概算的需要B. 满足建设工程规划、选址、设计、岩土治理和施工的需要C. 满足编制施工招标文件、主要设备材料订货和编制施工图设计文件的需要D. 满足设备材料采购、非标准设备制作和施工的需要4.(单项选择题)(每题 1.00 分)价值工程的评价程序正确的是:1功能分析,2功能评价,3计算功能评价系数,4计算成本系数,5 计算价值系数A. 1,3,4,5,2B. 1,2,3,4,5C. 1,5,2,4,3D. 3,2,1,4,55.(单项选择题)(每题 1.00 分) 抹灰层出现脱层、空鼓、裂缝和开裂等缺陷,将会降低墙体的哪个性能?A. 强度B. 整体性C. 抗渗性D. 保护作用和装饰效果6.(单项选择题)(每题 1.00 分) 单块玻璃的面积大于下列()数值时,就应使用安全玻璃。
A. 1.0m2B. 1.5m2C. 2.0m2D. 2.5m27.(单项选择题)(每题 1.00 分)关于设计单位应承担的消防设计的责任和义务,下列说法正确的是()2021-73A. 应该对消防设计质量承担首要责任B. 应负责申请消防审查C. 挑选满足防火要求的建筑产品、材料、配件、和设备并检验其质量D. 参加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并对消防设计实施情况盖章确认。
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最新)
《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03 年版)第四章施工图设计施工图设计4.1 一般要求4.1.1 施工图设计文件1 合同要求所涉及的所有专业的设计图纸(含图纸目录、说明和必要的设备、材料表,见4.2-4.8 节)以及图纸总封面。
2 合同要求的工程预算书。
注:对于方案设计后直接进入施工图设计的项目,若合同未要求编制工程预算书,施工图设计文件应包括工程概算书。
4.1.2 总封面应标明以下内容:1 项目名称;2 编制单位名称;3 项目的设计编号;4 设计阶段;5 编制单位法定代表人、技术总负责人和项目总负责人的姓名及其签字或授权盖章;6 编制年月(即出图年、月)。
4.2 总平面4.2.1 在施工图设计阶段,总平面专业设计文件应包括图纸目录、设计说明、设计图纸、计算书。
4.2.2 图纸目录应先列新绘制的图纸,后列选用的标准图和重复利用图。
4.2.3 设计说明一般工程分别写在有关的图纸上。
如重复利用某工程的施工图图纸及其说明时,应详细注明其编制单位、工程名称、设计编号和编制日期;列出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表(表 3.3.2 ,此表也可列在总平面图上)。
4.2.4 总平面图1 保留的地形和地物。
2 测量坐标网、坐标值。
3 场地四界的测量坐标(或定位尺寸),道路红线和建筑红线或用地界线的位置。
4 场地四邻原有及规划道路的位置(主要坐标值或定位尺寸),以及主要建筑物和构筑物的位置、名称、层数。
5 建筑物。
构筑物(人防工程、地下车库、油库、贮水池等隐蔽工程以虚线表示)的名称或编号、层数、定位(坐标或相互关系尺寸)。
6 广场、停车场、运动场地、道路、无障碍设施、排水沟、挡土墙。
护坡的定位(坐标或相互关系)尺寸。
7 指北针或风玫瑰图。
8 建筑物、构筑物使用编号时,应列出" 建筑物和构筑物名称编号表" 。
9 注明施工图设计的依据、尺寸单位、比例、坐标及高程系统(如为场地建筑坐标网时,应注明与测量坐标网的相互关系)。
住建部2018第31号文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实施《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办质〔2018〕31号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北京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天津市城乡建设委、上海市住房城乡建设管委、重庆市城乡建设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城乡建设局:为贯彻实施《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37号),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中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以下简称危大工程)安全管理,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关于危大工程范围危大工程范围详见附件1。
超过一定规模的危大工程范围详见附件2。
二、关于专项施工方案内容危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的主要内容应当包括:(一)工程概况:危大工程概况和特点、施工平面布置、施工要求和技术保证条件;(二)编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标准、规范及施工图设计文件、施工组织设计等;(三)施工计划:包括施工进度计划、材料与设备计划;(四)施工工艺技术:技术参数、工艺流程、施工方法、操作要求、检查要求等;(五)施工安全保证措施:组织保障措施、技术措施、监测监控措施等;(六)施工管理及作业人员配备和分工:施工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其他作业人员等;(七)验收要求:验收标准、验收程序、验收内容、验收人员等;(八)应急处置措施;(九)计算书及相关施工图纸。
三、关于专家论证会参会人员超过一定规模的危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专家论证会的参会人员应当包括:(一)专家;(二)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三)有关勘察、设计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及相关人员;(四)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技术负责人或授权委派的专业技术人员、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专项施工方案编制人员、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五)监理单位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及专业监理工程师。
四、关于专家论证内容对于超过一定规模的危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专家论证的主要内容应当包括:(一)专项施工方案内容是否完整、可行;(二)专项施工方案计算书和验算依据、施工图是否符合有关标准规范;(三)专项施工方案是否满足现场实际情况,并能够确保施工安全。
建办质(2018)31号文件
建办质〔2018〕31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实施《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有关问题的通知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北京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天津市城乡建设委、上海市住房城乡建设管委、重庆市城乡建设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城乡建设局:为贯彻实施《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37号),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中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以下简称危大工程)安全管理,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关于危大工程范围危大工程范围详见附件1.超过一定规模的危大工程范围详见附件2.二、关于专项施工方案内容危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的主要内容应当包括:(一)工程概况:危大工程概况和特点、施工平面布置、施工要求和技术保证条件;(二)编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标准、规范及施工图设计文件、施工组织设计等;(三)施工计划:包括施工进度计划、材料与设备计划;(四)施工工艺技术:技术参数、工艺流程、施工方法、操作要求、检查要求等;(五)施工安全保证措施:组织保障措施、技术措施、监测监控措施等;(六)施工管理及作业人员配备和分工:施工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其他作业人员等;(七)验收要求:验收标准、验收程序、验收内容、验收人员等;(八)应急处置措施;(九)计算书及相关施工图纸。
三、关于专家论证会参会人员超过一定规模的危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专家论证会的参会人员应当包括:(一)专家;(二)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三)有关勘察、设计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及相关人员;(四)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技术负责人或授权委派的专业技术人员、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专项施工方案编制人员、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五)监理单位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及专业监理工程师。
四、关于专家论证内容对于超过一定规模的危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专家论证的主要内容应当包括:(一)专项施工方案内容是否完整、可行;(二)专项施工方案计算书和验算依据、施工图是否符合有关标准规范;(三)专项施工方案是否满足现场实际情况,并能够确保施工安全。
设计常用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更新至2019.4.1)
设计常用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更新至2019.4.1)1.常用编制文件深度要求《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6年版建质函[2016]247号《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3年版)》《化工工艺设计施工图容和深度统一规定》 HG/T 20519-2009 2.常用的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中华人民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国主席令第31号(根据2018年10月26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等十五部法律的决定》第二次修正)《中华人民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国主席令第9号(2014年4月2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修订,2015年1月1日实施)《中华人民国节约能源法》中华人民国主席令第77号(根据2018年10月26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等十五部法律的决定》第二次修正)《中华人民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国主席令第13号(2014年8月3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全生产法》的决定,2014年12月1日实施)《中华人民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国主席令第6号(2008年10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修订,2009年5月1日实施)《中华人民国特种设备安全法》中华人民国主席令第4号(2013年3月29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2014年1月1日实施)《中华人民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国主席令第28号(2018年12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国劳动法〉等七部法律的决定》第二次修正)《中华人民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国主席令第87号(2017年6月27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修正,2018年1月1日实施)《中华人民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国主席令第81号(2018年12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国劳动法〉等七部法律的决定》第二次修正)《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中华人民国国务院令第549号《国务院关于修改〈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决定》经2009年1月14日国务院第46次常务会议通过,2009年5月1日实施)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国国务院令第393号《城镇燃气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国国务院令第583号(中华人民国国务院令第666号《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对该条例进行了修改)《国务院关于促进天然气协调稳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8〕31号《安全生产行为行政处罚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总局令第15号《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国务院令第708号)(2019年4月1日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88号《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6号(2015年以77号令修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号《危险化学品名录(2015年版)》《公路安全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国国务院令第593号《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中华人民国国务院令第397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名录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1)95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目录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09)116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安全措施和应急处置原则的通知》安监总厅管三(2011)142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计管理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3)76号《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国国务院令第344号(《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经2013年12月4日国务院第32次常务会议通过,2013年12月7日中华人民国国务院令第645号公布)《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编制导则》安监总厅管三[2013]39号《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号)《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5号(2012年4月1日施行)《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0号(根据 2015年 5月 27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79号修正)《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第二批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名录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3)12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第二批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目录和调整首批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中部分典型工艺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3)3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燃气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和〈燃气经营企业从业人员专业培训考核管理办法〉的通知》建城[2014]167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修改燃气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的通知》建城规〔2019〕2号《省安全生产条例》(2017年9月29日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七次会议修订,2018年1月1日实施)《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监督管理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125号《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制规定》省人民政府令第156号《省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省人民政府令第146号《省燃气管理条例》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73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特种设备安全工作的意见》陕政办发[2015]6号3、燃气常用标准《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GB 50156-2012(2014年版) 《液化石油气供应工程设计规》GB 51142-2015《城镇燃气设计规》GB 50028-2006《城镇燃气规划规》GB/T 51098-2015《城镇燃气技术规》GB 50494-2009《压缩天然气供应站设计规》 GB 51102-2016《液化天然气(LNG)生产、储存和装运》GB/T 20368-2012《液化天然气(LNG)车辆燃料加注系统规》GB/T 26980-2011《车用压缩天然气》GB 18047-20174.输气管道依据的主要标准《输气管道工程设计规》GB 50251-2015《油气输送管道穿越工程设计规》GB 50423-2013《油气输送管道跨越工程设计标准》GB 50459-2009《油气长输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GB 50369-2014《油气输送管道工程水平定向钻穿越设计规》SY/T 6968-2013《油气输送管道穿越工程施工规》GB 50424-2015《油气输送管道跨越工程施工规》GB 50460-2015《油气输送管道线路工程水工保护施工规》SY/T 4126-2013《油气输送专用钢制热感应弯管》SY/T5257-2012《埋地钢质管道阴极保护技术规》GB/T 21448-2017《石油天然气工业管线输送系统用钢管》GB/T 9711-2017《油气输送管道线路工程抗震设计规》GB/T 50470-2017《油气输送管道工程测量规》GB/T 50539-2017《石油天然气站场管道及设备外防腐层技术规》SY/T 7036-2016 《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站工艺管道工程》SY 4203-20165.中压管道依据的主要标准《聚乙烯燃气管道工程技术标准》CJJ 63-2018《城镇燃气设施运行、维护和抢修安全技术规程》CJJ/T 51-2016《城镇燃气分类和基本特性》GB/T 13611-2018《燃气输送用金属阀门》CJ/T 514-2018《城镇燃气输配工程施工及验收规》CJJ 33-2005《城镇燃气报警控制系统技术规程》CJJ/T 146-2011《城镇燃气防雷技术规》QX/T 109-2009《燃气系统运行安全评价标准》GB/T 50811-2012《城镇燃气加臭技术规程》CJJ/T 148-2010《城镇燃气管网泄漏检测技术规程》CJJ/T 215-2014《城镇燃气管道穿跨越工程技术规程》CJJ/T 250-2016《燃气用埋地聚乙烯(PE)管道系统第1部分:管材》GB 15558.1-2015《燃气用埋地聚乙烯(PE)管道系统第2部分:管件》GB 15558.2-2005《燃气用埋地聚乙烯(PE)管道系统第3部分:阀门》GB 15558.3-2008《城镇燃气标志标准》CJJ/T 153-2010《城镇燃气经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规》T/CGAS 002-2017 《城镇燃气自动化系统技术规》CJJ/T 259-2016《城镇燃气工程基本术语标准》GB/T 50680-2012《城镇燃气埋地钢质管道腐蚀控制技术规程》CJJ 95-2013 《城镇燃气工程智能化技术规》CJJ/T 268-2017《城镇燃气设备材料分类与编码》CJ/T 513-20186.天然气液化工厂依据的主要标准《石油天然气工程设计防火规》GB50183-2004《石油天然气工程总图设计规》 SY/T0048-2016《石油化工可燃性气体排放系统设计规》SH 3009-2013 7.总图专业依据的主要标准《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GB 50187-2012《燃气工程制图标准》CJJ/T 130-20098.工艺专业依据的主要标准《流体输送用不锈钢无缝钢管》GB/T 14976-2012《高压化肥设备用无缝钢管》GB 6479-2013《输送流体用无缝钢管》GB/T 8163-2018《高压锅炉用无缝钢管》GB/T 5310-2017《焊接钢管尺寸及单位长度重量》GB/T 21835-2008《低压流体输送用焊接钢管》GB/T 3091-2015《钢质管道外腐蚀控制规》 GB/T 21447-2018《储罐区防火堤设计规》GB 50351-2014《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设计许可规则》TSG R1001-2008《石油化工有毒、可燃介质钢制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SH 3501-2011《压力管道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工业管道》TSGD0001-2009 《压力容器》GB/T 150-2011《压力容器定期检验规则》TSG R7001-2013《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TSG 21-2016《安全阀安全技术监察规程》TSG ZF001-2006《液化天然气低温管道设计规》GB/T 51257-2017《钢质管道聚烯烃胶粘带防腐层技术标准》SY/T 0414-2017 《工业金属管道设计规》GB 50316-2000(2008年版)《钢制管法兰、垫片、紧固件》HG/T 20592~20635-2009《固定式真空绝热深冷压力容器》GB/T 18442-2017《低温介质用紧急切断阀》GB/T 24918-2010《低温阀门技术条件》GB/T 24925-2010《压力管道规工业管道》GB/T 20801-2006《压接式碳钢连接管材及管件》CJ/T 433-2013《钢制对焊管件类型与参数》GB/T 12459-2017《钢制对焊管件技术规》GB/T 13401-2017《特种设备检验人员考核规则》TSG Z8002-2013《工业设备及管道绝热工程设计规》GB 50264-2013《工业自动化仪表气源压力围和质量》 GB/T 4830-2015 《设备及管道绝热设计导则》GB/T 8175-2008《油气回收装置通用技术条件》GB/T 35579-2017《油气回收系统防爆技术要求》GB/T 34661-20179.建筑、结构专业依据的主要标准《房屋建筑制图统一标准》GB/ 50001-2017《建筑设计防火规》 GB 50016-2014(2018年版)《建筑抗震设计规》GB 50011-2010(2016年版)《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GB 50223-2008《建筑结构可靠性设计统一标准》GB50068-2018《构筑物抗震设计规》GB 50191-2012《混凝土结构设计规》GB 50010-2010(2015年版)《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GB 50204-2015《砌体结构设计规》GB 50003-2011《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GB 50007-2011《建筑结构荷载规》GB 50009-2012《钢结构设计标准》GB 50017-2017《民用建筑设计通则》GB 50352-2005《湿陷性黄土地区建筑规》GB 50025-2004《建筑部装修设计防火规》GB 50222-2017《建筑钢结构防火技术规》GB51249-2017《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标准》GB 50210-2018《数据中心设计规》 GB 50174-2017《综合布线系统工程设计规》GB 50311-2016《地下结构抗震设计标准》GB/T 51336-201810.暖通专业依据的主要标准《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GB 50242-2002 《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GB 50243-2016《民用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GB 50736-2012《锅炉房设计规》GB 50041-2008《城镇供热直埋热水管道技术规程》CJJ/T 81-201311.给排水专业依据的主要标准《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5749-2006《室外给水设计规》GB 50013-2006《室外排水设计规》GB 50014-2006(2016年版)《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GB 50015-2003(2009年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室外给水排水和燃气热力工程抗震设计规》GB 50032-2003 12.电气专业依据的主要标准《供配电系统设计规》GB 50052-2009《低压配电设计规》GB 50054-2011《建筑物防雷设计规》GB 50057-2010《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 50034-2013《通用用电设备配电设计规》GB 50055-2011《电力工程电缆设计标准》GB 50217-2018《爆炸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GB 50058-2014《危险场所电气防爆安全规》AQ 3009-2007《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技术规》GB 50343-2012《化工企业静电接地设计规程》HG/T 20675-1990《电力装置的继电保护和自动装置设计规》GB/T 50062-2008《控制室设计规》 HG/T 20508-2014《石油化工控制室设计规》SH/T 3006-201213.自控专业依据的主要标准《自动化仪表工程施工及质量验收规》GB 50093-2013《石油化工仪表安装设计规》SH/T 3104-2013《石油化工仪表接地设计规》SH/T 3081-2003《石油化工仪表供电设计规》SH/T 3082-2003《石油化工自动化仪表选型设计规》SH 3005-2016《石油化工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设计规》GB 50493-2009《仪表配管配线设计规》HG/T 20512-2014《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工程设计规》GB 50395-2007《加油加气站视频安防监控系统技术要求》AQ/T 3050-2013《信号报警及联锁系统设计规》HG/T 20511-2014《自动化仪表选型设计规》HG/T 20507-201414.环境保护依据的主要标准《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2012《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 16297-1996《水土保持综合治理技术规》GB/T 16453.1~16453.6-2008《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工业企业噪声控制设计规》GB/T 50087-2013《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523-201115.节能依据的主要标准《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 GB 50411-2007《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 GB 50189-2015《综合能耗计算通则》GB/T 2589-2008《石油化工设计能耗计算标准》GB/T 50441-201616.劳动安全与工业卫生依据的主要标准《职业性接触毒物危害程度分级》GBZ 230-2010《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 1-2010《石油化工企业职业安全卫生设计规》SH 3047-1993《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 18218-201817.消防专业依据的主要标准《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GB 50140-2005《干粉灭火系统设计规》GB 50347-2004《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GB 50116-2013《水喷雾灭火系统技术规》GB 50219-2014《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GB 50084-2017《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GB 50974-201418.其它《城镇燃气行业反恐怖防工作标准》(建城〔2016〕203号)《天然气》GB17820-2012《安全色》GB 2893-2008《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GB/T 29639-2013《危险化学品储罐区作业安全通则》AQ 3018-2008《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GB 2894-2008《防止静电事故通用导则》GB 12158-2006《生产过程安全卫生要求总则》GB/T 12801-2008《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 1-2010《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GB 6441-1986《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GBZ 2.1-2007《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2部分:物理因素》GBZ 2.2-2007《化学品分类和危险性公示通则》GB 13690-2009《工业管道的基本识别色、识别符号和安全标识》GB 7231-2003 《中华人民国劳动部噪声作业分级》LD 80-1995《生产过程危险和有害因素分类与代码》GB/T 13861-2009《危险化学品生产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培训大纲及考核标准》AQ/T 3029-2010《危险化学品生产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培训大纲及考核标准》AQ/T 3030-2010《安全防工程技术标准》GB50348-2018《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标准》GB 50160-2008(2018年版)《石油化工设备管道钢结构表面色和标志规定》SH/T 3043-2014 《钢质石油储罐防腐蚀工程技术标准》GB/T 50393-2017《加臭剂浓度监测仪》CJ/T 524-2018《电磁式燃气紧急切断阀》CJ/T 394-2018《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标准》GB 51251-2017《船舶液化天然气加注站设计标准》GBT 51312-2018《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GB/T 50353-2013《承压设备无损检测》NB/T 47013.1~47013.6-2015《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GB 50169-2016 《天然气净化厂设计规》GB/T 51248-2017《气瓶充装站安全技术条件》GB 27550-2011《人工制气厂站设计规》GB 51208-2016《电动汽车充电站初步设计容深度规定》NB/T 33022-2015《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规划导则》NB/T 33023-2015《燃气分布式供能站设计规》DL/T 5508-2015《燃气冷热电三联供工程技术规程》CJJ 145-2010《普通柴油》GB 252-2011《车用汽油》GB 17930-2013《石油库设计规》GB 50074-2014《电动汽车充电站设计规》GB 50966-2014《燃气工程设计手册》2009年版《钢围堰工程技术标准》GB/T 51295-2018《承插式管接头》CJ/T110-2018《建筑排水用高密度聚乙烯管材及管件》CJ/T 250-2018《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技术标准》GB 51309-2018《城市建设各行业编制定员试行标准》(1985年1月10日[1985]城劳字第5号)。
成都市结建防空地下室人防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要点
成都市结建防空地下室人防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要点第一章总则1.0.1为贯彻国办发【2018】33号文的要求,进一步规范我市防空地下室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工作,提高我市防空地下室的设计质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人民防空工程战术技术要求》,以及国家、四川省、成都市《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管理规定》、《成都市防空地下室设计审查暂行规定》等有关法规、标准和文件制定本要点。
1.0.2本要点适用于成都市行政辖区内的新建或改建项目的防空地下室施工图设计文件技术性审查。
1.0.3 本要点适用于国家标准《人民防空地下室设计规范》GB 50038-2005规定范围内的防空地下室设计的基本技术审查。
本要点不含人防指挥工程、地下空间兼顾人防工程、地铁人防工程、综合管廊人防工程。
战时功能为医疗救护工程、防空专业队工程、一等人员掩蔽工程、区域电站、区域供水站、食品站、核生化监测中心、生产车间、警报站等的防空地下室还需结合相关标准进行审查。
1.0.4建设单位申报防空地下室施工图设计文件技术性审查的资料应包含以下内容:1、《建设项目人防工程建设告知书》。
2、防空地下室专项设计文件(全套):1)人防各专业施工图设计图纸;2)人防结构计算书;3)应建人防面积指标明细表;4)核算人防应建面积简框图(用PL线框出人防建筑面积并填充);5)防空地下室专项施工图设计文件电子版(以上4项内容均应列入,其中人防图纸需要DWG/PDF两种格式);6)如有特殊情况,需附情况说明及当地人防办批示文件。
1.0.5 防空地下室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的主要内容如下:1.施工图设计文件是否齐全,施工图是否达到规定的编制深度,图面表达是否符合相应制图标准的规定;2.施工图设计文件是否符合人防主管部门批准文件的要求;3.防空地下室的结构抗力、密闭防毒和辐射防护等方面的设计是否满足战时人防防护和防化要求;4.建筑、暖通、给排水和电气专业方面的设计能否满足战时人员的使用和基本生存条件;5.设计中采用的防护功能平战转换措施能否保证战时的防护防化安全;平战转换标准是否满足人防主管部门的要求。
浅谈概算审核的必要性和重要性
浅谈概算审核的必要性和重要性作者:李存生来源:《科学与技术》2018年第15期摘要:设计概算是在初步设计和扩大初步设计阶段,由设计单位根据初步投资估算、设计要求及初步设计图纸或扩大初步设计图纸,依据概算定额或概算指标、各项费用定额或取费标准、建设地区自然、技术经济条件和设备、材料预算价格等资料,或参照类似工程预(决)算文件,编制和确定的建设项目由筹建至竣工交付使用的全部建设费用的经济文件。
经审核批准后的设计概算既是编制建设项目投资计划、确定和控制建设项目投资的依据,又是控制施工图设计和施工图预算的依据,也是签订建设工程合同的重要依据,同时又是衡量设计方案技术经济合理性和选择最佳设计方案的依据,考核建设项目投资效果的依据。
可以说,概算是在整个工程建设造价控制过程中重中之重的一环。
下面结合本人从事上海水利工程概算审核的体会,谈谈设计概算编制现状,概算审核之必要性和重要性,及怎样提高概算审核的水平。
关键词:概算审核;必要性;重要性前言水利工程项目建设中,概算作为初步设计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充分开展初步设计、概算方案的比选、优化,满足建设项目全过程管理的要求,概算审核是概算编制和校核工作结束后不可忽视的环节,它对控制整个工程造价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加强概算工作的审核,能为国家节约资金,对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落实科学发展观具有重要作用。
1.设计概算编制现状(1)认识上的不足a.建设单位在认识上存在不足够设计概算是设计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关系到施工组织设计、工程占地和动拆迁、工程投资、经济分析、社会稳定等众多因素,然而一些人对建设工程设计概算在认识上存在不足。
设计单位在工程造价方面的力量有所不足,设计单位往往看重设计人员,造价人员往往不多,编制的设计概算随意性较大,常常出现缺项等情况。
再加上部分建设单位未充分重视设计概算,而是把控制工程投资的眼光放在施工阶段的施工图预算上,以至部分项目至后期要动用预备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