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用教室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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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用教室管理制度汇编
一、理化生科学实验室
实验室、仪器室管理制度
实验教学是整个学校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实验室是师生进行教学和科学研究的专门场所。为有效管理实验室,仪器室,更好地服务于教学,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一、实验室、仪器室由专人管理,实行管理人员负责制。人员更换须上报主管部门,并办理移交手续。管理人员有权对违反规章制度的人和事进行批评和提出处理意见。
二、专用实验室不得进行与实验无关活动,仪器设备不得挪作他用。学校应及时补充,添置仪器设备,适应教学需要。
三、实验室应建立仪器总分类账和明细账,准确及时反映仪器增减结存情况。
四、仪器设备应按学科分室保管,存放仪器在符合科学性原则
前提下,做到取用方便、陈列美观。针对不同仪器特点,采取防尘、防震、防压、防磁、防晒等措施。
五、经常维护、定期保养,做好防锈、防腐、防形变等工作。保持仪器良好状态,减少损耗。
六、仪器设备的领用、借用一律通过管理人员,并办理以下手续:本校教师领用,必须提前填写《实验通知单》,用毕及时归还;外单位借用,须填写借用登记表,并经主管领导批准,按时归还。仪器收回时,管理人员应当面检查仪器完好情况。
七、仪器操作应严格遵守使用说明,损坏仪器要及时查明原因,区别情况分别予以报损或赔偿。
八、建立和健全仪器设备,实验教学档案制度。妥善保存好仪器说明书,使用登记册、实验情况记载表等有关资料。
九、严格按有关安全规则开展实验,做好安全用电,防火、防盗、防毒、防爆、防污染等安全防范工作。危险品必须专柜存放、严格取用制度,确保人员和仪器设备安全。
十、完成大纲规定的全部演示实验和学生实验,实验室要对全体师生开放,积极开展课外科技活动,充分发挥仪器设备使用效益。
实验人员工作职责
一、遵守学校作息制度,按时开放仪器室和实验室。
二、参与制订实验教学计划,及时准备实验,指导学生实验。
三、科学保管仪器设备,定期维护保养,保持仪器室实验室清洁。
四、根据教学需要,及时做好所需物品的请购、领取工作。
五、登记教学仪器总分类账和明细账,及时做好新仪器验收登记、破损仪器核销工作。
六、严格执行实验室、仪器室各项规章制度。监督实验教学计划执行,及时向分管领导汇报。
七、积极组织、开展实验教学研究、自制教具,及时向有关人员介绍新增仪器设备。
八、保管好实验室资料档案,及时准确地完成统计报表等各种表册登记。
九、切实做好实验室的安全工作。
十、离开实验员岗位时,做好移交工作。
学生实验守则
一、实验前,应认真预习,以明确实验的目的要求、方法、步骤和注意事项。
二、实验室应肃静、清洁,不得高声谈笑。不准在实验室内抽烟、用食、会客或举行非教学实验的活动。
三、学生应准时进实验室,编组就位。未经允许不得动用实验室器材、药品。
四、学生实验时,应按照教材和教师的指导认真进行操作,仔细观察,详细记录,积极思考,认真分
析实验结果,并填好实验报告。
五、应爱护实验器材、爱惜药品,有损坏、丢失,应用时报告,以便由实验教师按规定酌情处理。
六、实验过程中,如有发生故障或异常情况,应立即报告,以便处理,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七、实验完毕,应整理好实验器材,洗涤器皿,把器材药品归放原处,按规定处理好废物、废液,做好清洁卫生,并切断电源和水路。
危险品安全保管和使用制度
1、活动教学用化学危险药品必须贮藏在专用室、柜内,并按各自的危险特性,分类存放,不得和普通试剂混存或随意乱放。
2、化学危险药品室、柜,必须有专人管理。管理人员要有高度的责任感,懂得各种化学药品的危险特性,具有一定的防护知识,并实行“五双管理”即双人管理、双本帐目、双把门锁、双人领发、双人使用。
3、化学危险品室要配备相应的消防设施,如灭火器、消防桶、黄沙等,学校主管领导和专管人员要定期检查,节假日安排值班时,要把化学危险品室列为重点防范区。
4、定期对化学危险品的包装、标签、状态进行认真检查,并核对库存量,务使帐物一致。
5、使用危险试剂进行活动前,必须向学生提出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的要求。教师领用危险品时,必须提前计算用量,填写《危险试剂领用单》由专管人员和教师送取,不得让学生代替。
6、对活动中危险品的遗弃及废液、废渣要及时收集,妥善处理,不得在活动室存留,更不可随意倒入下水道。
7、危险试剂的管理和使用方面如出现问题,除采取措施迅速排除外,必须及时向学校领导如实报告不得隐瞒。
8、专管人员对化学危险品的保管和使用中的安全性负有全部责任。
二、图书馆(室)
图书馆管理人员职责
1、严格执行图书室、资料室、学生阅览室的各项规章制度。
2、及时提出添置图书资料的建议,充实书库。
3、新书到馆后,及时进行拆包、验证、盖章、贴条形码、进行分类、编目、上架,及时宣传、公布,尽快介绍流通。
4、及时做好文献资料、报刊、杂志的订阅工作,月底、年底做好报刊杂志的装订、保管工作。
5、注意做好对学生进行的爱护书籍的教育、努力修补损坏的书籍杂志。
6、经常打扫、保持图书室、资料室的整洁,霉雨季节要进行通风、翻动,防止书籍不蛀坏。
7、坚持借阅制度和赔偿制度。
8、有关书籍、报刊的购买,报销要经过馆长申报分管校长的批准。
9、坚持坐班制,按时上下班,要经常向馆长汇报图书室、阅览室、资料室的管理情况。
图书借阅制度
1、本馆对教职工实全开架借书。在校工作人员均可持借书证到本馆借阅规定允许外借的书刊资料。
2、读者的衣包、书刊、私人物品不得带入书库。
3、学校工作人员借书由馆员在规定时间内处理外借手续,书刊进行登记后,请仔细核对图书的现状、种、册与登记情况。
4、每人限借书刊10册,教学人员借阅本学科教学参考书以5册为限,借期为一学期。文艺小说以5册为限,借期为20天,不得超过期限,超过册数。超过期限和册数,计算机拒借。请读者给予配合。
5、本馆室的工具书、内部读物,无复本的贵重图书以及现期书刊,只限在本馆室阅读,一律不外借。如确因工作急需,须经分管校长同意,方可借出,借期不得超过二天。
6、读者要爱护书刊,不得在书刊文献上折页、勾画、圈点、描拓或撕割。如果丢失或严重污损,应赔偿原书,不能购到原书者,按有关书刊资料赔偿规定执行。
7、在本校离退休人员,享受与本校人员的借书权力。
8、教职工因工作调动,将所借书刊全部还清,方可办理调离手续。已调离学校的教职工,停止借书。
关于书刊资料遗失损坏赔偿办法的规定
为了保护学校图书馆馆藏的完整,更好地满足广大读者的阅读需要,特对遗失、损坏书刊资料的赔偿问题作如下规定:
1、本校馆藏是供本校教职员工、学生读者使用的公共财产,凡查阅或借出的书刊资料,如有遗失或损坏,借阅者必须负责赔偿。
2、对遗失书刊资料的,原则上要求赔偿原书。如无法赔偿原书。分别按下列规定赔款:
(1)赔偿内容相同、版本相同,价格低于原版本的书刊资料,应补交所差金额。
(2)一般单行本著作、文学书,按照原价的2-3倍赔款。科技书按照原价的2-4倍赔款。较贵重的书籍按照原书的6-10倍赔款。
(3)对二册以上多卷书,污损、遗失其中一本者,按照全套金额的1-3倍赔偿,其余卷册,不归读者。如污损、遗失全套者,按照全套金额的3-5倍赔款。
(4)期刊遗失一册,按照全年定价赔款;期刊合订本,按照期报全年定价的两倍赔款。
3、书刊资料如有损坏(包括批画、涂抹、撕割、严重折页、描拓、抽撤书刊附属印刷品、磁带、光盘等),视情节严重分别作如下处理:
(1)、损坏书刊资料的文本、插图或附表已无法修补者,按遗失书刊处理。
(2)、书刊资料虽有损坏,经修理可复原者,由损坏者负责修理。如由本馆室作为修理,费用由损坏者承担。
(3)、抽撤书刊附属印刷品,包括插图、插页、附录、增页磁带、光盘等,按损坏全书论处。
(4)、凡故意破坏、隐藏书刊资料或谎报遗失者,违反上述有关规定加倍罚款,从严处理。
(5)、由于书价上涨过快,应根据现行价格为底价。
4、本馆室读者,应自觉遵守本馆规定。
教师阅览室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