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企业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的28个问题和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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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

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

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一、实施办法总则为保障企业职工合法权益,根据国家相关劳动法律法规,结合企业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本办法旨在规范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的管理与使用,确保员工享受合法权益,同时保障企业的正常运营。

二、年休假适用范围本实施办法适用于企业内所有符合条件的职工,包括全职、兼职、合同制及临时聘用员工。

三、年休假条件与资格职工在本企业连续工作满一年后,即具备享受带薪年休假的资格。

职工在当年内未出现严重违纪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为。

职工在当年内已完成规定的绩效考核,并达到合格标准。

四、年休假天数计算职工带薪年休假天数根据在本企业工作年限确定,具体为:满一年未满十年者,享受五天年休假;满十年未满二十年者,享受十天年休假;满二十年及以上者,享受十五天年休假。

年休假天数以公历年度为单位进行计算,不累加至下一年度。

五、年休假安排与调整企业应根据生产经营情况和职工意愿,合理安排年休假时间。

如有特殊情况,职工可申请调整年休假时间,经企业批准后实施。

企业因生产经营需要,经与职工协商一致,可安排职工在当年内集中休假或分段休假。

六、年休假工资待遇职工在享受年休假期间,企业应按照正常工资标准支付工资。

如企业因生产经营需要,经与职工协商一致,可安排职工在年休假期间工作,企业应支付相应的加班工资。

七、年休假监督与管理企业应建立健全年休假管理制度,明确各部门职责和操作流程。

企业应加强对年休假使用的监督检查,确保年休假管理的公正、公平和透明。

对于违反年休假管理规定的行为,企业应根据实际情况给予相应的处理。

八、实施办法附则本实施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如有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悖之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本实施办法由企业负责解释,如有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请广大职工严格遵守本办法,共同维护企业的和谐稳定。

同时,希望企业各级领导和相关部门切实履行管理职责,确保职工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关于《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有关问题的复函

关于《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有关问题的复函

关于《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有关问题的复函概述尊敬的XXX单位负责人:我们收到贵单位关于《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的函件,经过我们的仔细核查,回复如下:办法的适用对象《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适用于符合以下条件的企业:1.企业与员工签订的合同或协议规定每年享有带薪年休假的;2.企业在职员工人数不少于10人;3.企业经营时间在一年以上,连续经营时间不少于一年。

年休假的计算方法和假期的安排企业应当根据员工的服务年限和工作状态,合理制定年休假方案。

员工应当在工作满一年后,或者满一年以后的年度享有年休假。

年休假的天数与员工的工作年限有关。

职工连续工作一年以上不满十年的,享受带薪年休假5天;连续工作十年以上不满二十年的,享受带薪年休假10天;连续工作二十年及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15天。

企业应当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和员工的申请情况,合理安排员工的年休假时间。

员工应当在休假前提出休假申请,并经过企业同意后方可休假。

年休假与带薪休假的关系应当注意的是,员工在享受年休假期间,企业应当依然支付员工的工资和福利待遇,不得以休假为由解除劳动合同或者停止支付工资和福利待遇。

此外,企业应当鼓励员工合理使用带薪休假,以提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生活质量。

结论综上所述,我们建议贵单位按照《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的规定,制定合理的年休假方案,合理安排员工的年休假时间,并确保员工在休假期间享受应有的工资和福利待遇。

如有任何问题,欢迎随时与我们联系。

再次感谢贵单位对工作的支持和信任!此致敬礼!执行人:XXX日期:XXXX年XX月XX日启。

解读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问题

解读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问题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是为了维护职工休息休假权利,调动职工工作积极性,根据劳动法和公务员法制定。

以下是为大家带来的解读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问题,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2023年11月27日,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布了《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作为早先公布的《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配套条例,该实施办法于9月18日正式实施。

记者就读者关注的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问题,特邀相关专家进行了解读。

解读一:明确职工跳槽要累计工作时间据了解,早先发布的《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仅规定了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等单位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可享受带薪年休假。

其中,职工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该条例由于未谈及职工跳槽工作时间如何计算,存在着一些争议。

27日公布的《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对此进行了明确。

“办法的第四条规定了‘职工在同一或不同用人单位工作期间,以及依照法律、行某某某法规或某某某规定视同的工作期间,应当计为累计工作时间’。

”某某某举了个实例,如南昌小李在A单位工作了3年,后又跳槽到B单位工作了5年,那么小李的累计工作时间应为8年。

即小李在B单位年休假天数,按8年计算。

解读二:跳槽者当年年休假可折算根据《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五条规定,职工新进用人单位且工作已满12个月,当年度年休假天数,按照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折算确定,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享受年休假。

折算方法为:(当年度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365天)某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

假如南昌小张在A单位工作了5年,今年9月1日跳槽到B单位,那么小张今年在B单位剩余的“日历天数”为122天。

按规定,他的年休假天数应为5天。

那么今年小张的年休假天数应为(122÷365)某5天≈1.67天。

由于0.67天不足1整天,因此小张今年的年休假天数是1天。

关于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带薪年休假的相关问题的解释

关于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带薪年休假的相关问题的解释

关于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带薪年休假的相关问题的解释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带薪年休假是一种常见且重要的劳动制度,旨在为劳动者提供适当的休息时间,保障其身心健康,提高工作效率。

本文将从相关法律法规的角度,解释关于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带薪年休假的问题。

首先,根据我国劳动法和相关劳动法律法规,用人单位必须为劳动者提供带薪年休假。

具体休假天数可以根据劳动者在岗工作时间的长短和单位规定来确定。

根据《劳动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劳动者在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的单位工作期间,享有带薪年休假,休假天数可根据劳动者在岗工作时间长短,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单位规定予以确定。

其次,在具体的年休假安排上,用人单位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和程序。

首先,用人单位应与劳动者协商确定休假时间,应尽量考虑劳动者的意愿,避免给劳动者带来不便。

其次,用人单位应提前通知劳动者休假的具体日期,以便劳动者可以合理安排自己的休假计划。

最后,用人单位在安排劳动者带薪年休假时,需要考虑到单位的工作需要,确保工作的正常进行。

如果劳动者带薪年休假期间需要临时加班,用人单位应按照劳动法的规定支付相应的加班费。

值得一提的是,用人单位也需要关注特殊情况下的休假安排。

比如,对于劳动者因生育、哺乳或者患病需要休假的,用人单位应依法予以保护和照顾。

根据《劳动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女职工生育的,享受产假,其间工资福利待遇不变。

劳动者因法定病、非法定病需要休假的,用人单位也应提供相应的休假安排,保障劳动者的权益。

最后,用人单位在安排劳动者的年休假时,还需要关注一些其他的注意事项。

首先,年休假是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用人单位须严格依法落实。

若用人单位未按照法定要求安排劳动者的带薪年休假,劳动者有权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举报。

其次,用人单位应建立健全年休假记录制度,以确保休假的合法性和及时性。

最后,用人单位在年末时要留意未休年休假的劳动者,避免因工作繁忙等原因而产生的大量年休假滞留现象。

总之,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带薪年休假是保障劳动者权益、提高工作效率的重要举措。

《企业员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发布施行 全文

《企业员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发布施行 全文

《企业员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发布施行全文企业员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本实施办法旨在规范企业员工带薪年休假的实施程序和具体细则,确保员工合法享受带薪年休假权利,增强员工工作积极性和创造力。

第二章带薪年休假的条件第一条员工具备带薪年休假的基本条件如下:1. 员工已连续工作满一年;2. 员工已完成合同规定的工作时间;3. 员工无严重失职行为。

第二条其他特殊情况下,员工也可享受带薪年休假,具体条件由企业与员工协商确定。

第三章带薪年休假的计算和使用第一条带薪年休假的计算方式如下:1. 基本带薪年休假天数为员工在企业连续工作一年期间每月平均工作日数的乘积;2. 员工连续工作满一年后,每满一年增加带薪年休假天数一日,至最高带薪年休假天数为基本带薪年休假天数的两倍。

第二条员工可以将带薪年休假分割使用,但应事先向企业提出申请,并经过企业批准。

第三条员工休假期间,企业应按照员工正常工资的100%支付带薪年休假工资。

第四章带薪年休假的管理第一条企业应建立健全带薪年休假管理制度,明确带薪年休假的申请、审批和记录程序。

第二条企业应及时通知员工带薪年休假的相关政策和规定,并向员工提供带薪年休假申请表格。

第三条企业应合理安排员工带薪年休假的时间,避免集体休假可能导致业务运营的困扰。

第五章法律责任第一条违反本实施办法的,企业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对员工因此而遭受的损失给予补偿。

第二条员工提供虚假信息或滥用带薪年休假权利的,企业有权对其进行相应的纪律处分。

第六章附则第一条本实施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二条其他与本实施办法不一致的相关规定,以本实施办法为准。

第三条本实施办法的解释权归企业所有。

以上为《企业员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的全文。

企业年休假的相关规定及计算办法

企业年休假的相关规定及计算办法

年休假是指劳动者在每年工作期满后享受的休息时间,是保障劳动者合理休息的一项权益。

以下是企业年休假的相关规定及计算办法。

一、年休假的基本规定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劳动者在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的单位享有带薪年休假。

具体规定如下:1.年休假的天数根据国家规定,年满1年不满10年的劳动者享有带薪年休假5天;年满10年不满20年的劳动者享有带薪年休假10天;年满20年以上的劳动者享有带薪年休假15天。

2.年休假的取得时间年休假的取得时间由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执行。

一般情况下,劳动者在连续工作一年满后,可以开始享受年休假。

3.年休假的累计和使用年休假可以累计使用,但是在累计的过程中,每年最长累计不得超过2个年假的天数。

劳动者可以选择连续休假或者分段休假,但一般不得少于5个连续工作日。

4.年休假的工资待遇年休假期间,劳动者的工资待遇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基本工资不得低于当月最低工资标准。

二、年休假的计算办法1.按日计算年休假的天数是按照劳动者每年在用人单位连续工作的天数计算的。

具体计算方法为:按照劳动关系存续一年以上不满一年的,按满一年的日数计算;按照劳动关系存续一年不满一月的,不计算日数;按照劳动关系存续一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建立劳动关系当月的1/12计算。

2.例外情况的计算办法对于中断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和新参加工作的劳动者,年休假的计算方法有所不同。

具体情况如下:(1)中断劳动关系的劳动者中断劳动关系超过3个月的,重新建立劳动关系后重新计算年休假天数,以新建立劳动关系之日起连续工作一年的日数为准。

(2)新参加工作的劳动者新参加工作的劳动者,按照建立劳动关系当月的1/12计算该年享受的年休假天数。

三、其他注意事项1.年休假期间的福利待遇年休假期间,劳动者享受与劳动者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福利待遇,包括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

2.年休假的计划和安排用人单位应提前做好年休假计划,合理安排劳动者的休假时间,确保其合理休息和工作的连贯性。

关于〈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有关问题的复函》(人社厅函[2009]149号

关于〈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有关问题的复函》(人社厅函[2009]149号

一、关于带薪年休假的享受条件
《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三条中的“职工连续工作满
12个月以上”,既包括职工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2个月
以上的情形,也包括职工在不同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2个月
以上的情形。

二、关于累计工作时间的确定
《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四条中的“累计工作时间”,包括职工在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
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从事全日制工作期间,以及依法服
兵役和其它按照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规定可以计算为
工龄的期间(视同工作期间)。

职工的累计工作时间可以根据档
案记载、单位缴纳社保费记录、劳动合同或者其它具有法律效
力的证明材料确定。

三、《办法》第四条“累计工作时间”的计算应提供如下有效证明作依据:
(一)档案有记载的累计工作时间;
(二)单位职工缴纳养老保险费的年限;
(三)劳动合同书证明的有效工作年限;
(四)其它具有法律效力的材料证明的工作时间。

上述工作时间不得重复计算。

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

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

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
根据《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企业职工享有带薪年休假的权利。

以下是该条例的主要规定:
1. 年休假的计算方法:职工在用人单位工作满一年但不满十年的,享受带薪年休假5天;满十年但不满二十年的,享受带薪年休假10天;满二十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15天。

用人单位可以根据实际情况为职工增加年休假的天数。

2. 年休假的使用方式:职工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和用人单位的安排,将年休假分成两次或者多次使用;但其中一次使用期限不得低于5天。

职工应提前告知用人单位年休假的使用计划,并经用人单位批准。

3. 年休假的支付:用人单位应按照职工的正常工资标准支付年休假期间的工资。

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不得扣除工资,用人单位也不能要求职工在年休假期间工作。

4. 年休假的结算:用人单位应当每年对职工的年休假进行清算,并将未使用的年休假按照工资支付给职工。

未支付的年休假不得转让或者折算为工资。

5. 年休假的补偿:在职工离职时,用人单位应按照职工实际工作年限支付未休假的补偿金。

需要注意的是,以上只是对《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的简要概括,具体的条款和规定可以参考该条例的正文或向专业人士咨询。

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

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

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员工的休息休假管理,保证员工的身心健康,维护良好的工作秩序,根据国家、地方政府和上级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工程公司在编员工中的在岗员工。

人事代理(派遣)人员、技术合作(人才借调)人员可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二章工作时间第三条公司采用以下三种工时工作制1.标准工时工作制:员工每日工作不超过 8 小时,每周工作不超过 40 小时。

工程公司机关(含机关助勤人员)、机关服务中心与其他可实行日勤制的单位,实行标准工时工作制。

即每天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5天。

2.不定时工作制:没有固定的工作时间的限制,主要针对因生产特点、工作特殊需要或职责范围的情况,无法按照标准工作时间衡量或需要机动作业的员工。

工程公司负责人、实行年薪制的工程项目经理、党工委书记、总工程师,采购、营销、清欠人员,非生产性司机,部分值班和其他因工作需要而无法按标准工作时间计算工时的岗位员工,可以实行不定时工作制。

3.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针对因工作性质特殊,需连续作业或受季节与自然条件限制的部分员工,采用以周、月、季、年等为周期综合计算工作时间的工时制度。

工程公司直接从事施工生产的单位实行以年为周期的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第三章休假分类第四条休假分类1.法定公休日(周六、周日)2.法定节假日(元旦、春节、五一、十一、清明、端午、中秋)3.带薪年休假4.探亲假5.婚假6.丧假7.病假8.事假9.生育假10.育儿假11.工伤假12.其他假期第四章休假与薪金第五条法定公休日1.公休假日为:每周星期六、星期日。

2.实行标准工时工作制的员工,原则上不安排加班。

确因工作需要,由所在部门领导批准,可以在公休日加班,但加班时间每月不得超过 36 小时。

加班后,部门领导可以安排补休调休。

如遇上级部署的重要性、临时性、阶段性工作,且需投入较大人力、精力的,由牵头部门提出意见,经分管领导、分管机关领导、主管领导批准,可以支付加班工资。

关于《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有关问题的复函-人社厅函〔2009〕149号

关于《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有关问题的复函-人社厅函〔2009〕149号

关于《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有关问题的复函
人社厅函〔2009〕149号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你局《关于〈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若干问题的请示》(沪人社福字[2008]15号)收悉。

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一、关于带薪年休假的享受条件
《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三条中的“职工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既包括职工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的情形,也包括职工在不同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的情形。

二、关于累计工作时间的确定
《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四条中的“累计工作时间”,包括职工在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从事全日制工作期间,以及依法服兵役和其他按照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规定可以计算为工龄的期间(视同工作期间)。

职工的累计工作时间可以根据档案记载、单位缴纳社保费记录、劳动合同或者其他具有法律效力的证明材料确定。

二○○九年四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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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有关问题的复函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有关问题的复函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有关问题的复函
(人社厅函〔2009〕149号)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你局《关于〈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若干问题的请示》(沪人社福字[2008]15号)收悉。

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一、关于带薪年休假的享受条件《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三条中的“职工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既包括职工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的情形,也包括职工在不同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的情形。

二、关于累计工作时间的确定《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四条中的“累计工作时间”,包括职工在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从事全日制工作期间,以及依法服兵役和其他按照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规定可以计算为工龄的期间(视同工作期间)。

职工的累计工作时间可以根据档案记载、单位缴纳社保费记录、劳动合同或者其他具有法律效力的证明材料确定。

二○○九年四月十五日。

带薪年休假管理办法

带薪年休假管理办法

带薪年休假管理办法带薪年休假是指在员工积累一定的工作年限后,公司为员工提供的有薪休假权益。

这一制度的建立,旨在保护员工的休息权益,提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生产效率。

为了更好地管理和执行带薪年休假制度,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详细阐述带薪年休假管理办法。

一、带薪年休假的基本原则1. 公平公正原则:带薪年休假应遵循公平公正原则,不论员工的职务、年限、性别等因素,都应有相应的带薪年休假权益。

2. 累计积累原则:员工应该根据实际工作年限的长短来累计带薪年休假天数,以便员工能够有更多的休息时间。

3. 灵活安排原则:员工可以根据个人需要和公司的具体情况,合理安排带薪年休假的时间,以达到休息和工作的平衡。

二、带薪年休假的具体管理办法1. 累计计算方法:公司应该在员工入职时,根据公司所制定的带薪年休假政策,明确规定员工每年应获得的带薪年休假天数,并按照员工的工作年限逐年递增。

2. 休假申请程序:员工在享受带薪年休假前,需要提前向上级部门或人事部门递交休假申请,并说明休假的开始和结束时间,以方便公司做出相应的安排。

3. 休假期间薪酬待遇:带薪年休假期间,员工的基本工资、岗位津贴以及其他福利待遇应按照正常工作时间支付,不得因休假而减少员工的薪酬待遇。

4. 休假期间工作安排:为了保证公司的正常运营,如果员工在带薪年休假期间有急需参与的工作,需提前与员工进行沟通协商,以确保工作的顺利进行。

5. 休假记录和统计:公司应建立健全的带薪年休假记录系统,详细记录每位员工的休假情况,并定期进行统计和分析,以便为公司的人力资源规划提供参考依据。

三、员工权益保障1. 合法权益保障:公司应遵守劳动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保障员工的带薪年休假权益,不得侵犯员工的合法权益。

2. 休假时间变更和调整:员工在享受带薪年休假期间,如遇特殊情况需要调整休假时间,应提前与公司进行沟通协商,并经公司同意方可调整。

3. 存量年休假的处理:如果员工因工作原因无法使用已有的带薪年休假天数,公司应与员工协商一致,将其年度未使用的带薪年休假天数合理结转或补偿,以免损害员工的权益。

企业员工带薪年休假的实施办法

企业员工带薪年休假的实施办法

企业员工带薪年休假的实施办法带薪年休假是一个企业员工的正当权利,也是国家明文规定的假期,那企业的休假实施办法是什么呢?以下是店铺为你整理的企业带薪年休假的实施规定相关资料,希望大家喜欢!企业带薪年休假的实施规定一、享受年休假员工范围1、在我公司工作并与我公司有固定期限或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员工均能享受年休假待遇。

2、由劳务公司派遣我公司工作并且工作期限超过一年的,也可享受年休假待遇。

二、休假条件及假期1、员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年休假。

2、员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3、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三、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1、员工全年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未被扣发事假工资或者虽被扣发但以其他形式补偿的;2、累计工作满一年不满10年的员工,全年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3、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员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4、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员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第四条年休假的计划安排及审批程序公司安排年休假的总原则是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职工年休假。

员工有申请休假的权利,公司有批假的权力。

员工享受年休假必须事先经公司批准后才可享受。

未经批准擅自休假的按旷工论处。

因企业性质所决定公司员工全年各阶段工作任务是不均衡的,公司应尽量安排员工在空闲阶段或工作任务不饱和期享受年休假。

为避免员工休假期过于集中而影响公司工作的开展,公司应在年初对全公司员工年休假进行统筹计划安排。

公司所属各部室、各项目部应在征求所属员工本人意见的基础上,根据本部所承担的工作任务的具体情况编制年休假计划并上报公司人力资源部。

公司人力资源部根据各部门各项目部上报的计划进行汇总并进行调整后报主管领导审核批准,该计划即为公司员工年休假安排计划。

如无特殊情况,公司员工应在年休假计划期前填写《年休假申请表》并逐级审批。

《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

《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

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为了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劳动法律法规和政策,保障职工合法权益,提高职工的生产积极性和工作效率,经研究,我们制定了《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

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基本原则1.1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39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带薪年休假费用”。

本办法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

1.2 安排时间用人单位应当安排在职职工每年享受带薪年休假,时间不得少于天数法规定的规定。

1.3 支付费用在职职工带薪年休假期间,用人单位应当向其支付带薪年休假工资。

带薪年休假工资按照职工工资的累计支付方法计算。

1.4 保障权益用人单位不得影响职工享受带薪年休假和工资,并应当做好职工带薪年休假期间的各项保障工作。

二、申请与审批2.1 申请流程职工应当向所在的单位提出带薪年休假申请,明确时间,并与单位商定具体休假安排。

2.2 审批标准单位应当按照企业情况和职工申请情况,确定带薪年休假审批标准,建立带薪年休假申请、审批、备案等制度,并将有关信息进行公告或通知。

三、带薪年休假费用计算标准3.1 职工工资累计支付职工带薪年休假工资按照职工工资的累计支付方法计算。

3.2 年休假工资兑现职工带薪年休假期间,用人单位应当兑现职工年休假工资,不得减少或者克扣。

四、职工权益保障4.1 健康体检用人单位应当为职工安排健康体检,确保假期前职工身体健康。

4.2 社会保险用人单位应当为职工参加社会保险。

4.3 安全保障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对假期旅游、消费等行为的监管,确保职工带薪年休假期间的安全。

五、工资支付5.1 带薪年休假期间工资支付在职职工带薪年休假期间,用人单位应当向其支付带薪年休假工资。

5.2 其他工资支付职工在带薪年休假期间因公务需要参加工作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职工工资的累计支付方法支付工资。

六、监督检查6.1 监督机构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展开对本地区带薪年休假的监督检查。

6.2 措施有关部门应当将发现的问题及时处理,加强宣传教育,提高职工带薪年休假意识。

国企职工的带薪年休假条例

国企职工的带薪年休假条例

国企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作为国企职工,享有带薪年休假是我们工作生活的一大福利。

带薪年休假不仅能够缓解工作压力,提高工作效率,还能保障我们的身心健康。

为了更好地规范国企职工带薪年休假,提高工作环境和员工福利,特制定这份国企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

第一条:年休假的计算方式国企职工的年休假按照工作时长计算,具体计算规则如下:1. 从入职之日起满一年,享受5天带薪年休假。

2. 满二年至满五年,每年增加2天带薪年休假,最多累计至10天。

3. 五年以上,每满一年增加1天带薪年休假,最多不超过15天。

第二条:年休假的使用和申请1. 国企职工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适合的时间使用带薪年休假。

2. 年休假需要提前向部门主管或人事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必要时需提供合理的休假理由。

3. 部门主管或人事部门应在五个工作日内审批或驳回休假申请,并向职工书面通知结果。

第三条:年休假的福利待遇1. 带薪年休假期间,国企职工将按照正常工资待遇的90%发放工资。

2. 在年休假期间,国企职工仍然享受各项工作福利待遇,并计入工作年限。

第四条:年休假的延期和过期处理1. 因工作需要或其他特殊情况,社区企业可要求国企职工延期休假。

2. 若因工作原因,国企职工未能在规定年度内使用带薪年休假,可将剩余假期延期至下一年度进行补休。

3. 若延期后仍未使用,剩余年休假将按照平时加班工资发放,不计入休假天数。

第五条:年休假的禁止性规定1. 国企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不得进行与工作相关的任何活动。

2. 年休假期间,国企职工应遵守企业规章制度,不得违反公司纪律和行为准则。

第六条:违规行为的处理1. 如有职工未经批准擅自离岗或不按规定时间归岗,将按照企业纪律和规定处理。

2. 如有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从事与工作相关的活动,将取消该年度剩余年休假。

第七条:违规申请的处理1. 如有职工提出伪造或虚假的带薪年休假申请,将会受到相应工资制裁并纳入个人信用档案。

2. 如有职工违反申请程序或无故不参加工作,将无法享受带薪年休假的福利待遇。

2023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

2023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

2023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企业带薪年休假条例是为了维护职工休息的权利的,其是受法律保护的。

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欢迎学习,大家一起来看看吧!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一条为了维护职工休息休假权利,调动职工工作积极性,根据劳动法和公务员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休假)。

单位应当保证职工享受年休假。

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

第三条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第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1、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2、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3、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4、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5、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第五条单位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职工年休假。

年休假在1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

单位因生产、工作特点确有必要跨年度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可以跨1个年度安排。

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

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第六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人事部门、劳动保障部门应当依据职权对单位执行本条例的情况主动进行监督检查。

工会组织依法维护职工的年休假权利。

第七条单位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又不依照本条例规定给予年休假工资报酬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人事部门或者劳动保障部门依据职权责令限期改正;对逾期不改正的,除责令该单位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外,单位还应当按照年休假工资报酬的数额向职工加付赔偿金;对拒不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赔偿金的,属于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所在单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以及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属于其他单位的,由劳动保障部门、人事部门或者职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权威解读

《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权威解读

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一、制定背景为了提高职工休息制度和改善工作环境,国家出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并在此基础上制定了《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

该办法是在现行法律的基础上,规范企业职工的年休假制度,保障职工的权益。

二、适用范围该办法适用于在中国境内拥有独立法人资格、在境内依法注册并有劳动关系的各类企业的职工,包括全职和非全职劳动者。

但具体的年休假天数和计算方法则根据劳动合同、集体协商协议或者劳动规章制度等制度文件中予以规定。

三、年休假天数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规定,职工的带薪年休假天数应与职工的工作年限有关,按照法律规定计算出来。

年休假天数的计算公式为:职工累计工作满一年不满十年的,年休假天数为五天;职工累计工作满十年的,年休假天数为十天。

四、年休假的调整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还规定,职工的年休假天数可在劳动合同、集体协商协议或劳动规章制度中予以调整。

同时,如果职工请了带薪年休假之后,企业需要调整职务或者组织再安排工作的,应当给予适当补偿或者延长年休假时间。

五、年休假的支付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规定,职工带薪年休假期间,企业应当按照职工的工资或者劳动报酬的标准,支付职工应当享受的工资或者劳动报酬。

职工享受带薪年休假期间的工资或者劳动报酬,不得低于其本人最近一个工资支付周期日平均工资或者劳动报酬。

如果企业与职工双方约定法定标准以下的,则以法定标准为准。

六、取得年休假的条件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还规定,企业职工取得带薪年休假的条件是:1.在企业连续工作满一年以上的;2.有法定有效的劳动合同;3.年休假期间不受政府调拨、停产停业、破产清算、个人因自身原因无法工作等原因的影响。

七、补偿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还规定,如果企业在年休假期间解除了劳动合同或者终止了劳动关系的,应当按照法律规定,将未休年休假的工作日按照职工上一个工资支付周期日平均工资的200%支付给职工。

八、总结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的出台,是国家进一步促进职工休息制度和改善工作环境的重要举措。

企业职工带薪休年假应意的几个问题

企业职工带薪休年假应意的几个问题
意 以下 几 个 方 面 的 问题 :

年休假 。 四、 不休规定 。 已享 受当年年休假 , 年度 内又 出现 请事假 累计 2 0天 以上且不 扣工资的 :累计工 作满 1年不满 1 O年 , 请病假累计 2个月 以上 的: 1 满 O年不满 2 O年, 请病假 累计 3

职工 人人可享 受 。 按规 定, 关 、 机 团体 、 企事业单 位 、
人 文 关 怀 , 要 促 进 带 薪 休 假 更 好 地 落
工作 与娱 乐 , 适当享受 生活 , 是对 劳动 力 的解 脱和生命质 量的提 高。 在机关 、 事业单位 以及 国企等一些 落实 条件成 熟 的单位 ,领 导者本应 主动带 头贯彻
国家 政 策 ,但 现 在 很 多 领 导 者 休 假 意
正 常 工 作 期 间相 同 的 工 资 。
民办非企业单位 、 有雇工 的个体 工商户等单位职工 连续工作 1 以上享受年休假 , 年 并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 同工 资 ( 包括 劳务派遣单位职工符合 条件 享受年休假 的) 也 就是说 , 。 只要 建立劳动关系, 职工就可依法享受年休假 。 二、 休假 时问 。 职工连 续工作 累计满 1年不满 1 O年 的, 年休 假 5天 ; 已满 1 O年不满 2 的, O年 年休 假 l ; O天 已满 2 O
王会界委员把脉带薪攀休假
江 苏 省 无 锡 市 一 家 公 司从 事 销 售 工 作 的 李 炎 说 , 已 经 工 作 5年 了 , 她 但 实 , 首 先 作 为 员 工 要 清 楚 认 识 到 自 己 的权 利 ,尤 其 是 在 签 订 劳 动 合 同 时 就 识 淡 漠 , 这 就 可 能 直 接 影 响 到 下 属 职 工 , 随 之 产 生 的 , 是 旅 游 业 等 休 闲 而 就

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

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

企业职⼯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条为了实施《职⼯带薪年休假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条中华⼈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民办⾮企业单位、有雇⼯的个体⼯商户等单位(以下称⽤⼈单位)和与其建⽴劳动关系的职⼯,适⽤本办法。

第三条职⼯连续⼯作满12个⽉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休假)。

第四条年休假天数根据职⼯累计⼯作时间确定。

职⼯在同⼀或者不同⽤⼈单位⼯作期间,以及依照法律、⾏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规定视同⼯作期间,应当计为累计⼯作时间。

第五条职⼯新进⽤⼈单位且符合本办法第三条规定的,当年度年休假天数,按照在本单位剩余⽇历天数折算确定,折算后不⾜1整天的部分不享受年休假。

前款规定的折算⽅法为:(当年度在本单位剩余⽇历天数÷365天)×职⼯本⼈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

第六条职⼯依法享受的探亲假、婚丧假、产假等国家规定的假期以及因⼯伤停⼯留薪期间不计⼊年休假假期。

第七条职⼯享受寒暑假天数多于其年休假天数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确因⼯作需要,职⼯享受的寒暑假天数少于其年休假天数的,⽤⼈单位应当安排补⾜年休假天数。

第⼋条职⼯已享受当年的年休假,年度内⼜出现条例第四条第(⼆)、(三)、(四)、(五)项规定情形之⼀的,不享受下⼀年度的年休假。

第九条⽤⼈单位根据⽣产、⼯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本⼈意愿,统筹安排年休假。

⽤⼈单位确因⼯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年休假或者跨1个年度安排年休假的,应征得职⼯本⼈同意。

第⼗条⽤⼈单位经职⼯同意不安排年休假或者安排职⼯年休假天数少于应休年休假天数,应当在本年度内对职⼯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按照其⽇⼯资收⼊的300%⽀付未休年休假⼯资报酬,其中包含⽤⼈单位⽀付职⼯正常⼯作期间的⼯资收⼊。

⽤⼈单位安排职⼯休年休假,但是职⼯因本⼈原因且书⾯提出不休年休假的,⽤⼈单位可以只⽀付其正常⼯作期间的⼯资收⼊。

第⼗⼀条计算未休年休假⼯资报酬的⽇⼯资收⼊按照职⼯本⼈的⽉⼯资除以⽉计薪天数(21.75天)进⾏折算。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有关问题的复函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有关问题的复函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有关问题的复函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公布日期】2009.04.15
•【文号】人社厅函[2009]149号
•【施行日期】2009.04.15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人力资源综合规定
正文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
施办法》有关问题的复函
(人社厅函〔2009〕149号)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你局《关于〈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若干问题的请示》(沪人社福字[2008]15号)收悉。

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一、关于带薪年休假的享受条件《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三条中的“职工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既包括职工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的情形,也包括职工在不同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的情形。

二、关于累计工作时间的确定《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四条中的“累计工作时间”,包括职工在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从事全日制工作期间,以及依法服兵役和其他按照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规定可以计算为工龄的期间(视同工作期间)。

职工的累
计工作时间可以根据档案记载、单位缴纳社保费记录、劳动合同或者其他具有法律效力的证明材料确定。

二○○九年四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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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企业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的28个问题和回答
企业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施行后,关于带薪年休假的各种问题已经趋于明确。

企业在制定制度时的困惑已经很少了。

本文就上海地区带薪年休假的问题作了一个小小的总结,希望对上海地区的朋友有帮助。

有问题也可以探讨。

1、是不是只有机关、事业单位可以享受年休假?
不是。

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二条、《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二条、第十七条,除另有规定外,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都有权利享受年休假。

2、所有用工关系职工都享有带薪年休假吗?
不是。

根据《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二条规定,只有与用人单位建立了劳动关系的职工,才能享有带薪年休假。

如果是民事关系(如劳务协议、承揽合同等),则不享有带薪年休假,如单位不安排休假也不用支付因未休年休假给与的报酬。

3、特殊劳动关系享有带薪年休假吗?
没有明确规定。

《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特殊劳动关系有关问题的通知》中规定,特殊劳动关系需要执行的劳动标准:工作时间、劳动保护、最低工资。

其中并未提及同工同酬,可约定。

4、是不是只有在本单位连续工作12个月以上,才能享有带薪年休假?
不是。

根据《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三条规定,连续工作12个月不限于本单位。

员工从其他单位跳槽到企业、员工非本人原因从其他单位调任到本企业,都应计为连续工作。

5、年休假的天数是不是根据职工在本单位的累计工作时间确定的?
不是。

根据《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四条规定,累计工作时间不限于本单位。

6、如何判断职工的累计工作时间?
社保记录、劳动合同、原单位离职证明等均可。

7、如职工无法证明累计工作时间,企业怎么处理?
没有明确规定,可书面约定。

8、如果折算后职工的年休假不满一整天怎么办?
根据《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五条规定,折算后不足一整天的部分不享受年休假。

9、为了提高员工福利,可以将折算后不满一整天的职工年休假计为一天吗?
可以。

10、休了婚假还能休年休假吗?
可以。

根据《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六条规定,探亲假、婚丧假、产假、因工伤停工期间,不计入带薪年休假天数。

11、我想把年休假留在下一年的春节一起休可以吗?
需要双方协商。

双方同意即可。

用书面的请假单即可解决这一问题。

12、我是员工,我不想休年休假,可以吗?
可以。

但单位经职工同意不安排休假,和单位安排休假而员工书面提出不休假的,补偿方式不同。

因此用人单位有很大的操作空间。

13、300%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里包含职工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吗?
根据《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十条规定,包含。

因此实际支付未休年休假的工资报酬时,支付200%。

14、计算未休年休假日工资报酬时,月工资如何确定?
前12个月剔除加班费后的月平均工资。

15、员工离职时已经休完全部年休假,多于折算应休年休假的天数可以扣回吗?
根据《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十二条规定,不可以。

但是企业可以通过制定带薪事假的规定来进行操作。

16、用人单位规章制度规定年休假天数、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高于法定标准的可以吗?
可以。

但如果单位没有安排年休假,则应按照高于法定标准补偿职工未休年休假的工资。

17、我们公司有一批派遣人员,可以享受带薪年休假吗?
根据《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十四条规定,可以。

但是如果派遣人员在无工作期间(当年没有进入你们公司之前),派遣单位已经依法支付的报酬天数多于派遣人员全年应享受的年休假天数,不享受带薪年休假。

单位的操作空间可大。

18、如果单位不安排年休假又不支付未休年休假报酬的,我该怎么办?
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举报。

如离职时仍未安排年休假,也未支付未休年休假报酬的,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申请仲裁。

如以上方式均无效,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19、年休假安排按照公历,阴历,还是按照员工加入的时间计算比较合理?
按照公历计算即自然年计算(1月1日到12月31日)是最简单的,也是最合理的,也最容易单位统筹安排。

20、在带薪年休假中单位承担什么样的角色?
统筹安排。

单位有很大的自主权来安排员工的年休假。

应该从企业的实际情况出现,将员工的年休假控制在低风险的范围内,例如集体旅游、春节放假,均可以统一安排休年休假。

21、公司规定请事假时如有年休假,则必须先用带薪年休假,合法吗?
合法。

企业有权利统筹安排。

22、如企业安排我休年休假,但是我工作太忙,实在没空休,我可以获得3倍工资补偿吗?
如果你书面提出不休,就无法获得3倍工资。

根据《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但是职工因本人原因且书面提出不休年休假的,用人单位可以只支付其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


23、企业需要制定制度来规范企业年休假的实施吗?
需要,且很有必要。

可以和其他休假类型放在一起,统称为《休假制度》。

24、如果企业还没有带薪年休假的制度,可以不安排员工休年休假,也不给300%工资补偿吗?
不可以。

带薪年休假是法定的,无论企业有没有制度,员工均有权利享受。

25、企业高管的工作时间很灵活,休假自由度很高,可以不安排带薪年休假吗?
不可以。

26、食堂的阿姨、保安可以不安排年休假吗?
是否安排年休假和工作内容无关,只要建立劳动关系并满足相关条件,就应该安排年休假。

而且要避免对一些工作的歧视。

27、老板和劳动局关系很好,可以不安排年休假吗?
劳动局负责处理投诉和仲裁,如果投诉和仲裁处理不公平,员工可以到法院进行诉讼。

诉讼的时候可以将劳动局作为被告。

28、企业所在地执法不严,可以不安排年休假吗?
不可以。

除非员工本人书面申请放弃,否则不可以不安排年休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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