粉尘爆炸危险区域的范围划分(新版)
粉尘爆炸危险区域的范围划分
粉尘爆炸危险区域的范围划分前言粉尘爆炸是工业生产中一种常见的安全隐患。
许多生产加工过程都会产生粉尘,如果不加以有效地控制和处理,就容易形成粉尘堆积,进而引发粉尘爆炸事故,造成人员伤亡以及财产损失等严重后果。
为了避免这种情况的发生,需要对粉尘爆炸危险区域进行有效地划分和管理。
本文将介绍粉尘爆炸危险区域的范围划分方法和相关要求,帮助工业企业科学、合理地确定危险区域,提高安全性能和生产效率。
危险区域划分的重要性粉尘爆炸是一种类似于气体爆炸的一种燃烧现象,但其爆炸的危害性和范围却很大,不可小觑。
如果在生产加工过程中,工人对粉尘随意处理,将会造成严重的后果。
粉尘爆炸危险区域的划分是避免其爆炸的重要手段之一。
这种划分可以有效地预防爆炸事故,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同时,划分后的危险区域可以使工人更有意识地进行保护和维护工作,从而提高生产效率和粉尘处理效率。
危险区域划分的方法粉尘爆炸危险区域的划分方法主要有三种,分别是气体划分法、组合法和计算法。
以下将对这三种方法进行详细介绍:气体划分法气体划分法是一种较为简单的划分方法,其基本原理是认为粉尘的扩散范围相当于气体的扩散范围。
因此,只需要根据物质粉尘的密度和爆炸下限,通过测量空间体积等参数,可以很方便地划分危险区域。
具体的划分步骤如下:1.确定危险区域的长度、宽度和高度等参数;2.测量空间内物质粉尘的密度和爆炸下限;3.根据物质粉尘参数计算出危险区域的距离等参数;4.根据计算结果划分出气体危险区域;气体划分法的优点是简单、易操作,但其缺点也较明显。
首先,它只考虑了粉尘密度和爆炸下限等参数,没有考虑物质的其他特性和环境因素等影响。
另外,粉尘扩散性有时较差,可能会造成误判,使划分结果略显偏差。
组合法组合法是一种基于物质特性和空间因素相结合的划分方法,主要分为两种形式,即主导因素法和限制因素法。
主导因素法按照物质的敏感性和需求等特点进行划分,其优点在于划分结构较为合理,具备推广应用的优势。
爆炸危险区域的划分标准
爆炸危险区域的划分标准
爆炸危险区域的划分标准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根据爆炸性气体环境出现的频繁程度和持续时间来划分区域等级,二是根据爆炸性粉尘环境的特性来划分区域等级。
对于爆炸性气体环境,危险区域等级可以划分为0区、1区和2区。
0区是指在正常运行情况下,爆炸性气体混合物连续出现或长期出现的环境;1区是指在正常运行时可能出现爆炸性气体混合物的环境;2区是指在正常运行时不太可能出现爆炸性气体混合物的环境,或即使出现也仅是短时间存在的爆炸性气体混合物的环境。
对于爆炸性粉尘环境,危险区域等级可以划分为20区、21区和22区。
20区是指空气中的可燃性粉尘云持续地、长期地、频繁地出现于爆炸性环境中的区域;21区是指在正常运行时,空气中的可燃性粉尘云很可能偶尔出现于爆炸性环境中的区域;22区是指在正常运行时,空气中的可燃粉尘云一般不可能出现于爆炸性粉尘环境中,即使出现,持续时间也是短暂的。
此外,在实际划分防爆区域中,0区/20区所占所有危险区域的空间比例不到0.5%,1区/21区所占所有危险区域的空间比例约为4.5%,2区/22区所占所有危险区域的空间比例约为95%。
总之,爆炸危险区域的划分标准主要是根据爆炸性气体或粉尘环境的特性来确定的,不同的区域等级对应着不同的危险程度和防爆要求,以确保设备和人员的安全。
爆炸危险区域的划分
爆炸危险区域的划分1.爆炸危急区域的划分。
爆炸性气体环境依据爆炸性气体混合物消失的频繁程度和持续时间,按下列规定进行分区。
①0区:连续消失或长期消失爆炸性气体混合物的环境。
②1区:在正常运行时可能消失爆炸性气体混合物的环境。
③2区:在正常运行时不行能消失爆炸性气体混合物的环境,或即使消失也仅是短时存在爆炸性气体混合物的环境。
爆炸性粉尘环境依据爆炸性粉尘混合物消失的频繁程度和持续时间,按下列规定进行分区。
①10区:连续消失或长期消失爆炸性粉尘的环境。
②11区:有时会将积留下的粉尘扬起而偶然消失爆炸性粉尘混合物的环境。
2.火灾危急区域的划分。
火灾危急环境依据火灾事故发生的可能性和后果,以及危急程度和物质状态的不同,按下列规定进行分区。
①21区:具有闪点高于环境温度的可燃液体,在数量和配置上能引起火灾危急的环境。
②22区:具有悬浮状、积累状的可燃粉尘或可燃纤维,虽不行能形成爆炸性混合物,但在数量和配置上能引起火灾危急的环境。
③23区:具有固体状可燃物质,在数量和配置上能引起火灾危急的环境。
3.爆炸危急环境的区域范围。
在爆炸危急环境的区域范围内,应安装相应的防爆型电气设备;不在爆炸危急环境的区域范围内时,可安装非防爆型电气设备,但是不能以这个范围作为能否动用明火的依据。
4.爆炸危急环境区域范围的划分如下:①非放开的建筑物内部,一般以室为单位划定范围,对于1区建筑物通向露天的门、窗外3m以内的空间范围,可降低为2区;对于2区建筑物通向露天的门、窗外1m以内的空间范围,可不考虑防爆要求。
②对可燃气体、易燃液体和闪点低于或等于场所环境温度的可燃液体储罐,一般在离设备外壳3m以内的空间为有爆炸危急环境区域范围。
③对易燃液体注送站,一般以注送口外水平距离15m、垂直距离7. 5m以内的空间为有爆炸危急环境区域范围。
其他设施的爆炸危急环境区域范围的划分可参照有关专著。
粉尘涉爆区域划分标准
粉尘涉爆区域划分标准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粉尘的爆炸危险区域可分为2个区域:在工艺设施周围(闪点高于37.8℃的油类或密封空间内可以产生粉尘爆炸的区域)应划为爆炸性粉尘作业场所,在工艺设施内部,主要根据最高温度或浮游粉尘浓度来判定是否存在爆炸危险,浮游粉尘浓度(在通风良好情况下,当通风风速为5m/s时,用仪器测定某高度以下的粉尘浓度)超过1. 5~2. 5g/m3的封闭空间或局部可形成爆炸性混合物的高温地点应划为爆炸危险区域。
对于粉尘涉爆生产工艺及辅助生产车间,应根据生产工艺及作业环境的特点,依据上述标准进行防爆整改。
此外,在粉尘处理系统中,应设置粉尘爆炸抑制系统,当粉尘浓度过高时自动启动,抑制粉尘爆炸的形成。
对于存在爆炸危险源的设备,应采取防静电等措施进行防护,例如增加防静电设施,使用静电消除剂等。
同时,粉尘涉爆区域应设置防雷防静电设施,并定期进行检测维护。
进入存在爆炸危险场所时,作业人员应按照规定佩戴符合标准的隔绝式呼吸器等防护用品,防止出现可燃性气体、蒸汽或粉尘进入人体造成伤害。
总结来说,粉尘涉爆区域的划分标准涉及到生产工艺、作业环境、设备防护等多个方面。
确保这些标准的落实,可以有效地防止粉尘爆炸事故的发生。
爆炸性气体粉尘火灾危险区域划分
爆炸性气体粉尘火灾危险区域划分爆炸性气体环境危险区域划分应根据爆炸性气体混合物出现的频繁程度和持续时间按下列规定进行分区:一、0区连续出现或长期出现爆炸性气体混合物的环境二、1区在正常运行时可能出现爆炸性气体混合物的环境三、2区在正常运行时不可能出现爆炸性气体混合物的环境或即使出现也仅是短时存在的爆炸性气体混合物的环境爆炸性粉尘环境危险区域划分应根据爆炸性粉尘混合物出现的频繁程度和持续时间按下列规定进行分区:一、10区连续出现或长期出现爆炸性粉尘环境二、11区有时会将积留下的粉尘扬起而偶然出现爆炸性粉尘混合物的环境火灾危险区域划分根据火灾事故发生的可能性和后果以及危险程度及物质状态的不同按下列规定进行分区:一、21区具有闪点高于环境温度的可燃液体在数量和配置上能引起火灾危险的环境二、22区具有悬浮状堆积状的可燃粉尘或可燃纤维虽不可能形成爆炸混合物但在数量和配置上能引起火灾危险的环境三、23区具有固体状可燃物质在数量和配置上能引起火灾危险的环境爆炸性粉尘危险区域划分应根据爆炸性粉尘混合物出现的频繁程度和持续时间进行分区,原分为10区、11区。
现有标准.《可燃性粉尘环境用电气设备》等同IEC61241标准,将危险区域划分为20区、21区、22区,10区与20区对应,11区与21区、22区对应原则上是存在连续级释放源的区域可划为20区;存在一级释放源的区域可划为21区;存在二级释放源的区域可划为22区。
按以上规定划分区域等级后,再根据采取排气通风等措施调整区域划分。
20区:空气中的可燃性粉尘云持续地或长期地或频繁地出现于爆炸性环境中的区域。
可能产生20区的场所示例:――粉尘容器内部;――贮料槽,筒仓等,旋风除尘器和过滤器;――粉料传送系统等,但不包括皮带和链式输送机的某些部分;――搅拌机,研磨机,干燥机和装料设备等。
21区:在正常运行时,空气中的可燃粉尘云一般不可能出现于爆炸性粉尘环境中的区域,即使出现,持续时间也是短暂的。
爆炸和火灾危险区域划分(最新版)
( 安全技术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爆炸和火灾危险区域划分(最新版)Technical safety means that the pursuit of technology should also include ensuring that peoplemake mistakes爆炸和火灾危险区域划分(最新版)爆炸危险场所,是指生产、使用、储存易燃易爆物质,并能形成爆炸性混合物,且有爆炸危险的场所。
火灾危险场所,是指在生产过程中,产生、使用、加工、储存或转运闪点高于场所环境温度的可燃液体,或者有可燃粉尘、可燃纤维,或者有固体状可燃物质,并在可燃物质的数量上和配置上,能引起火灾危险的场所。
一、爆炸和火灾危险场所的分类和分级(一)爆炸危险场所的分类和分级1.爆炸危险场所的分类爆炸危险场所按爆炸性物质的物态,分为气体爆炸危险场所和粉尘爆炸危险场所。
2.爆炸危险场所的分级爆炸危险场所的分级原则是按爆炸性物质出现的频度、持续时间和危险程度而划分为不同危险等级的区域。
(1)气体爆炸危险场所的区域等级爆炸性气体、易燃或可燃液体的蒸汽与空气混合形成爆炸性气体混合物的场所,按其危险程度的大小分为三个区域等级。
①0级区域(简称0区),是指在正常情况下,爆炸性气体混合物,连续地、短时间频繁地出现或长时间存在的场所。
②1级区域(简称1区),是指在正常情况下,爆炸性气体混合物有可能出现的场所。
③2级区域(简称2区),是指在正常情况下,爆炸性气体混合物不能出现,仅在不正常情况下偶尔短时间出现的场所。
(2)粉尘爆炸危险场所的区域等级爆炸性粉尘和可燃纤维与空气混合形成爆炸性混合物的场所,按其危险程度的大小分为两个区域等级。
①10级区域(简称10区),是指在正常情况下,爆炸性粉尘或可燃纤维与空气的混合物可能连续地、短时间频繁地出现或长时间存在的场所。
粉尘爆炸危险区域的划分方法
粉尘爆炸危险区域的划分方法Final revision by standardization team on December 10, 2020.粉尘爆炸危险区域的划分方法1 粉尘爆炸危险区域划分的意义可燃性粉尘在具备一定浓度(超过爆炸下限)和足够引燃能量的条件下会发生爆炸。
可燃性粉尘的存在形成了一个潜在的爆炸环境,这些区域的危险性有高低之分,因此有必要对这些危险区域进行分类,以便按照危险区域的类型采取相应的防爆措施,将可燃性粉尘出现爆炸浓度的可能性,或任意点燃源出现的可能性,以及使二者同时出现的可能性尽可能减小,将粉尘爆炸的可能性降到最低程度。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在《安全验收评价守则》中明确规定,对于粉尘爆炸的危险环境,有无科学准确的区域划分是验收检验项目中的一项重要内容。
同时,科学地划分危险区域对于节约项目投资也有着重要意义。
粉尘防爆设备的价格是普通产品的2—3倍,只有科学地划分危险区域,才能合理地选用防爆电气设备,避免浪费。
2 粉尘爆炸危险区域划分的原则我国很早就制定了粉尘爆炸危险区域的划分原则,如《爆炸危险场所电气安全规程》(GBJ58—83)、《爆炸性粉尘环境电气设备:粉尘防爆电气设备》—2000) .( 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50085—92),(粮食加工、储运系统粉尘爆炸安全规程)(GB 17440—1998)等都有详细说明。
国际电工委员会(IEC )、美国电气规程(NEC)以及德、日等国对区域划分原则均有规定。
但随时间的推移和国情不同,划分原则不尽一致。
目前国内流行的是“二区”(爆炸危险区域和非爆炸危险区域)、“二级”(10区和11区),GB50085—92和GB17441)—1998均按此划分。
此划分方法正在被IEC1241—3和—2000“二区”(分级区域和非分级区域)、"3级”(20区、21区、22区)所代替,但两者均按爆炸性粉尘混合物出现的频繁程度和持续时间进行分区,见表1。
爆炸性气体粉尘火灾危险区域划分
爆炸性气体粉尘火灾危险区域划分IMB standardization office【IMB 5AB- IMBK 08- IMB 2C】爆炸性气体粉尘火灾危险区域划分爆炸性气体环境危险区域划分应根据爆炸性气体混合物出现的频繁程度和持续时间按下列规定进行分区:一、0区连续出现或长期出现爆炸性气体混合物的环境二、1区在正常运行时可能出现爆炸性气体混合物的环境三、2区在正常运行时不可能出现爆炸性气体混合物的环境或即使出现也仅是短时存在的爆炸性气体混合物的环境爆炸性粉尘环境危险区域划分应根据爆炸性粉尘混合物出现的频繁程度和持续时间按下列规定进行分区:一、10区连续出现或长期出现爆炸性粉尘环境二、11区有时会将积留下的粉尘扬起而偶然出现爆炸性粉尘混合物的环境火灾危险区域划分根据火灾事故发生的可能性和后果以及危险程度及物质状态的不同按下列规定进行分区:一、21区具有闪点高于环境温度的可燃液体在数量和配置上能引起火灾危险的环境二、22区具有悬浮状堆积状的可燃粉尘或可燃纤维虽不可能形成爆炸混合物但在数量和配置上能引起火灾危险的环境三、23区具有固体状可燃物质在数量和配置上能引起火灾危险的环境爆炸性粉尘危险区域划分应根据爆炸性粉尘混合物出现的频繁程度和持续时间进行分区,原分为10区、11区。
现有标准.《可燃性粉尘环境用电气设备》等同IEC61241标准,将危险区域划分为20区、21区、22区,10区与20区对应,11区与21区、22区对应原则上是存在连续级释放源的区域可划为20区;存在一级释放源的区域可划为21区;存在二级释放源的区域可划为22区。
按以上规定划分区域等级后,再根据采取排气通风等措施调整区域划分。
20区:空气中的可燃性粉尘云持续地或长期地或频繁地出现于爆炸性环境中的区域。
可能产生20区的场所示例:――粉尘容器内部;――贮料槽,筒仓等,旋风除尘器和过滤器;――粉料传送系统等,但不包括皮带和链式输送机的某些部分;――搅拌机,研磨机,干燥机和装料设备等。
爆炸危险场所划分
爆炸危险场所划分一、危险场所划分根据爆炸性环境的频率和持续的时间把危险场所划分为不同的区域。
气体场所划分为三个区域:0区,1区和2区;粉尘场所分为三个区域:20区,21区和22区。
可燃性气体,蒸汽和薄雾气体场所0区(红色部分)爆炸性环境中的爆炸性混合物以气体,蒸汽或薄雾形式连续出现或长时间存在的场所。
使用在0区的电气设备须按照EN50284和IEC60079-26中对д类,种类(气体)电气设备的有关规定进行设计,测试和标识。
1区(橙色部分)在正常运行时,爆炸性环境中可能会出现气体,蒸汽或薄雾形式的爆炸性混合物的场所。
1区是防爆电气设备的典型应用场所。
标准EN50014~EN50020,EN50039以及IEC60079-0,-1,-2.-7,-11,-18,-25对1区场所使用的电气设备做了规定。
2区(黄色部分)在正常运行时,爆炸性环境中不太可能出现气体,蒸汽或薄雾形式的爆炸性混合物,如果出现也只是偶尔发生并且短时间存在的场所。
通常情况下,”短时间”是指持续时间不多于2个小时。
标准EN50021和IEC60079-15对2区使用的电气设备做了相应的规定,同时也必须满足通用的绝缘电阻,冲击能量和耗散功率等要求。
粉尘场所20区EN50281-1-1标准对用于20区的电气设备壳体结构及设计做了相应规定。
IEC60241-11对在20区使用的电气设备做了补充要求,包括本质安全防爆等方面的内容。
20区应用种类1(粉尘)电气设备。
21区磨坊,煤炭,谷物仓库以及包装生产线及其周围是典型的21区场所。
在21区中,可能会发生因粉尘泄漏等原因而形成爆炸性粉尘混合物。
此外,电气设备表面粉尘堆积也是工厂安全生产的隐患,应引起足够的重视。
21区须使用种类2(粉尘)防爆电气设备。
22区在正常运行时,爆炸性粉尘混合物不太可能出现,只有在故障状态下才可能发生的场所。
22区须使用种类3(粉尘)防爆电气设备。
如果是爆炸性环境中的粉尘是导电性粉尘,须使用种类2(粉尘)防爆电气设备。
粉尘爆炸危险区域的范围划分
编号:SM-ZD-43837粉尘爆炸危险区域的范围划分Organize enterprise safety management planning, guidance, inspection and decision-making, ensure the safety status, and unify the overall plan objectives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_审核:____________________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本文档下载后可任意修改粉尘爆炸危险区域的范围划分简介:该安全管理资料适用于安全管理工作中组织实施企业安全管理规划、指导、检查和决策等事项,保证生产中的人、物、环境因素处于最佳安全状态,从而使整体计划目标统一,行动协调,过程有条不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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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爆炸性粉尘和可燃纤维应防止向周围扩散或飞扬,对其邻近厂房或场所的等级划分,应根据具体扩散或沉积情况确定。
要求采取措施防止二次爆炸。
2.非开敞式爆炸性粉尘或可燃纤维危险场所,以生产厂房为一个单位,不论共释放源的位置和厂房空间的大小,应划为同一级危险区域。
A10区范围以厂房为界。
在自然通风良好条件下,通向露天的门、窗外7.5米(通风不良时为15米),地面和屋顶上方3以内的空间可以降低一级为11区。
B11区的范围虽以厂房为界,但通向露天的门、窗外②R为油罐的半径。
③r为呼吸阀阀口的半径。
②有斜线的两个数字,分子为通风良好值,分母为通风不良值。
③括弧内数字是厂房内为11区时,厂房外11区的范围。
水平3米,地面以上3米、屋顶上方1米以内的空间也应划为11区,见下图。
3.开敞式或半开敞式厂房的区域范围划分A10区的范围以厂房边线为界。
自然通风良好时,开敞面以外水平距离7.5米(通风不良时为15米),地面和屋顶上方3米以内的空间为11区。
B11区的范围虽以厂房边线为界,但开敞面边界以外水平距离3米,地面以上3米、屋顶上方1米以内的空间也应划为11区。
粉尘环境危险区域的划分
爆炸性粉尘环境危险区域的划分:
根据可燃性粉尘/空气混合物出现的频率和持续时间及粉尘层的厚度进行分类,可分为20区、21区和22区。
- 20区:zone 20,在正常运行过程中可燃性粉尘连续出现或经常出现,其数量足以形成可燃性粉尘与空气混合物和/或可能形成无法控制和极厚的粉尘层的场所及容器内部。
EN50281-1-1标准对用于20区的电气设备壳体结构及设计做了相应规定。
IEC60241-11对在20区使用的电气设备做了补充要求,包括本质安全防爆等方面的内容。
20区应用种类1(粉尘)电气设备。
- 21区:zone 21,在正常运行过程中,可能出现粉尘数量足以形成可燃性粉尘与空气混合物但未划入20区的场所。
该区域包括与充入排放粉尘点直接相邻的场所、出现粉尘层和正常操作情况下可能产生可燃浓度的可燃性粉尘与空气混合物的场所。
磨坊,煤炭,谷物仓库以及包装生产线及其周围是典型的21区场所。
在21区中,可能会发生因粉尘泄漏等原因而形成爆炸性粉尘混合物。
- 22区:zone 22,在异常条件下,可燃性粉尘云偶尔出现并且只是短时间存在、或可燃性粉尘偶尔堆积或可能存在粉尘层并且产生可燃性粉尘空气混合物的场所。
如果不能保证排除可燃性粉尘堆积或粉尘层时,则应划分未21区。
22区须使用种类3(粉尘)防爆电气设备。
如果是爆炸性环境中的粉尘是导电性粉尘,则依据EN50281-1-2的规定,须使用种类2(粉尘)防爆电气设备。
爆炸性气体粉尘火灾危险区域划分(最新整理)
4 两座一、二级耐火等级的厂房,当相邻较低一面外墙为防火墙且较低一座厂房的屋顶耐火极限 不低于 1.00h, 或相邻较高一面外墙的门窗等开口部位设置甲级防火门窗或防火分隔水幕或按 本规范第 7.5.3 条的规定设置防火卷帘时,甲、乙类厂房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 6.0m; 丙、 丁、戊类厂房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 4.0m;
爆炸性气体粉尘火灾危险区域划分
爆炸性气体环境危险区域划分
应根据爆炸性气体混合物出现的频繁程度和持续时间按下列规定进行分区: 一、0 区连续出现或长期出现爆炸性气体混合物的环境 二、1 区在正常运行时可能出现爆炸性气体混合物的环境 三、2 区在正常运行时不可能出现爆炸性气体混合物的环境或即使出现也仅 是短时存在的爆炸性气体混合物的环境
一、21 区具有闪点高于环境温度的可燃液体在数量和配置上能引起火灾危 险的环境
二、22 区具有悬浮状堆积状的可燃粉尘或可燃纤维虽不可能形成爆炸混合 物但在数量和配置上能引起火灾危险的环境
三、23 区具有固体状可燃物质在数量和配置上能引起火灾危险的环境
爆炸性粉尘危险区域划分应根据爆炸性粉尘混合物出现的频繁程度和持续 时间进行分区,原分为 10 区、11 区。现有标准 GB12476.1.《可燃性粉尘环境用 电气设备》等同 IEC61241 标准,将危险区域划分为 20 区、21 区、22 区,10 区 与 20 区对应,11 区与 21 区、22 区对应
粉尘爆炸危险区域的范围划分
编订:__________________审核:__________________单位:__________________粉尘爆炸危险区域的范围划分Deploy The Objectives, Requirements And Methods To Make The Personnel In The Organization Operate According To The Established Standards And Reach The Expected Level.Word格式 / 完整 / 可编辑文件编号:KG-AO-5663-98 粉尘爆炸危险区域的范围划分使用备注:本文档可用在日常工作场景,通过对目的、要求、方式、方法、进度等进行具体的部署,从而使得组织内人员按照既定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使日常工作或活动达到预期的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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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爆炸性粉尘和可燃纤维应防止向周围扩散或飞扬,对其邻近厂房或场所的等级划分,应根据具体扩散或沉积情况确定。
要求采取措施防止二次爆炸。
2.非开敞式爆炸性粉尘或可燃纤维危险场所,以生产厂房为一个单位,不论共释放源的位置和厂房空间的大小,应划为同一级危险区域。
A10区范围以厂房为界。
在自然通风良好条件下,通向露天的门、窗外7.5米(通风不良时为15米),地面和屋顶上方3以内的空间可以降低一级为11区。
B11区的范围虽以厂房为界,但通向露天的门、窗外②R为油罐的半径。
③r为呼吸阀阀口的半径。
②有斜线的两个数字,分子为通风良好值,分母为通风不良值。
③括弧内数字是厂房内为11区时,厂房外11区的范围。
水平3米,地面以上3米、屋顶上方1米以内的空间也应划为11区,见下图。
3.开敞式或半开敞式厂房的区域范围划分A10区的范围以厂房边线为界。
自然通风良好时,开敞面以外水平距离7.5米(通风不良时为15米),地面和屋顶上方3米以内的空间为11区。
B11区的范围虽以厂房边线为界,但开敞面边界以外水平距离3米,地面以上3米、屋顶上方1米以内的空间也应划为11区。
粉尘爆炸危险区域的范围划分(新版)
(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粉尘爆炸危险区域的范围划分(新版)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粉尘爆炸危险区域的范围划分(新版)1.爆炸性粉尘和可燃纤维应防止向周围扩散或飞扬,对其邻近厂房或场所的等级划分,应根据具体扩散或沉积情况确定。
要求采取措施防止二次爆炸。
2.非开敞式爆炸性粉尘或可燃纤维危险场所,以生产厂房为一个单位,不论共释放源的位置和厂房空间的大小,应划为同一级危险区域。
A10区范围以厂房为界。
在自然通风良好条件下,通向露天的门、窗外7.5米(通风不良时为15米),地面和屋顶上方3以内的空间可以降低一级为11区。
B11区的范围虽以厂房为界,但通向露天的门、窗外②R为油罐的半径。
③r为呼吸阀阀口的半径。
②有斜线的两个数字,分子为通风良好值,分母为通风不良值。
③括弧内数字是厂房内为11区时,厂房外11区的范围。
水平3米,地面以上3米、屋顶上方1米以内的空间也应划为11区,见下图。
3.开敞式或半开敞式厂房的区域范围划分A10区的范围以厂房边线为界。
自然通风良好时,开敞面以外水平距离7.5米(通风不良时为15米),地面和屋顶上方3米以内的空间为11区。
B11区的范围虽以厂房边线为界,但开敞面边界以外水平距离3米,地面以上3米、屋顶上方1米以内的空间也应划为11区。
4.集中设置在露天中的设备和装置,应视为一个整体,其危险区域范围应根据扩散到空间的粉尘含量来确定。
A11区范围以装置群轮廓线以外水平距离3米,垂直高度3米以内的空间为界,轮廓线以外水平距离15米和垂直高度3米以内的空间应划分11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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粉尘爆炸危险区域的范围划分
(新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
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
粉尘爆炸危险区域的范围划分(新版)
1.爆炸性粉尘和可燃纤维应防止向周围扩散或飞扬,对其邻近厂房或场所的等级划分,应根据具体扩散或沉积情况确定。
要求采取措施防止二次爆炸。
2.非开敞式爆炸性粉尘或可燃纤维危险场所,以生产厂房为一个单位,不论共释放源的位置和厂房空间的大小,应划为同一级危险区域。
A10区范围以厂房为界。
在自然通风良好条件下,通向露天的门、窗外7.5米(通风不良时为15米),地面和屋顶上方3以内的空间可以降低一级为11区。
B11区的范围虽以厂房为界,但通向露天的门、窗外
②R为油罐的半径。
③r为呼吸阀阀口的半径。
②有斜线的两个数字,分子为通风良好值,分母为通风不良值。
③括弧内数字是厂房内为11区时,厂房外11区的范围。
水平3米,地面以上3米、屋顶上方1米以内的空间也应划为11区,见下图。
3.开敞式或半开敞式厂房的区域范围划分
A10区的范围以厂房边线为界。
自然通风良好时,开敞面以外水平距离7.5米(通风不良时为15米),地面和屋顶上方3米以内的空间为11区。
B11区的范围虽以厂房边线为界,但开敞面边界以外水平距离3米,地面以上3米、屋顶上方1米以内的空间也应划为11区。
4.集中设置在露天中的设备和装置,应视为一个整体,其危险区域范围应根据扩散到空间的粉尘含量来确定。
A11区范围以装置群轮廓线以外水平距离3米,垂直高度3米以内的空间为界,轮廓线以外水平距离15米和垂直高度3米以内的空间应划分11区。
B11区的范围以装置群轮廓线以外水平距离3米,垂直高度3米以内的空间为界。
5.易燃纤维危险场所区域范围暂按粉尘危险场所区域范围的划分方法进行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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