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卫星主站运行维护
天网运维工作计划书范文
天网运维工作计划书范文一、背景介绍天网是指由公安部于2005年启动的视频监控项目,旨在通过安装摄像头、传感器等设备,构建一个全国范围内的公共安全视频监控系统。
天网项目已经在全国范围内得到广泛应用,为维护社会治安和公共秩序发挥了重要作用。
然而,随着天网系统的不断扩大和升级,运维工作也变得日益复杂和重要。
二、目标和目的天网运维工作的目标是保障天网系统的正常运行和稳定性,确保视频监控设备的正常工作,提高系统的可用性和安全性。
通过制定详细的运维工作计划,加强设备的维护和巡检,及时处理故障和问题,提高故障处理的效率和质量。
三、工作内容和时间安排1. 设备维护和巡检a. 定期对天网系统的摄像头、传感器等设备进行维护和巡检,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b. 每季度对所有设备进行一次全面巡检,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c. 每月对设备进行一次例行维护,包括清洁、检查电源和网络连接等。
2. 故障处理a. 建立故障处理的快速响应机制,设立专门的故障处理团队。
b. 对故障进行分类和优先级划分,及时响应和处理高优先级的故障。
c. 定期组织故障处理经验总结会议,提高故障处理的效率和质量。
3. 系统升级和优化a. 定期对天网系统进行升级和优化,确保系统能够应对新的安全威胁和技术挑战。
b. 根据用户需求和反馈,优化系统的功能和性能,提高用户体验。
4. 数据备份和恢复a. 定期对天网系统的数据进行备份,确保数据安全和完整性。
b. 建立数据恢复的紧急响应机制,确保在系统故障或数据丢失时能够及时恢复。
四、预算和资源需求1. 人力资源:指定专门的运维团队,包括系统维护人员、故障处理人员和系统优化人员。
2. 资金预算:根据工作内容和时间安排,合理编制运维工作的资金预算,包括设备维护费用、故障处理费用等。
五、风险和风险应对措施1. 设备故障风险:建立设备备件库,及时采购和更换设备。
2. 人员流失风险:建立人员培训和知识共享机制,确保团队的稳定和技术能力的提升。
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应急管理部关于印发《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管理规范》的通知(2023年修订)
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应急管理部关于印发《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管理规范》的通知(2023年修订)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应急管理部•【公布日期】2023.11.11•【文号】交运规〔2023〕4号•【施行日期】2023.11.1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公路正文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应急管理部关于印发《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管理规范》的通知交运规〔2023〕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运输厅(局、委)、公安厅(局)、应急管理厅(局):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进一步规范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应急管理部修订了《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管理规范》。
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应急管理部2023年11月11日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管理规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提高企业安全管理水平,全面落实客运企业安全主体责任,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适用于从事道路旅客运输经营的企业(以下简称客运企业)。
第三条客运企业是道路旅客运输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应当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把保护人民生命安全摆在首位,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严格遵守安全生产、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完善安全生产条件,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加强客运车辆技术管理和客运驾驶员等从业人员管理,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健全风险防范化解机制,提高安全生产水平,保障道路旅客运输安全。
卫星通信系统基础知识及设备操作使用与维护管理
卫星通信系统基础知识及设备操作使用与维护管理卫星通信系统是利用卫星作为中间传输媒介的通信方式。
卫星通信通过将信号传输到地球上的接收站,实现了全球范围内的通信。
它具有全天候、全天时、全球覆盖、无距离限制等优点,被广泛应用于军事、民用、航空、航天等领域。
1.设备操作使用:-在操作卫星通信系统设备之前,需要仔细阅读设备的使用说明书和操作手册,了解设备的工作原理、操作流程以及安全注意事项。
-进行设备操作时,需要按照操作流程的指导进行操作,遵循正确的操作步骤,避免操作错误导致设备损坏或故障。
-在设备操作过程中,应注意设备的状态和指示灯的变化,及时处理设备异常情况,避免出现故障。
2.设备使用:-卫星通信设备通常需要安装在固定的位置上,以保证信号传输的稳定性。
因此,在安装设备时,需要选择合适的位置,并按照设备说明书进行正确的安装和固定。
-设备使用过程中,需要注意设备的环境要求,如温度、湿度、电源供应等。
避免设备在恶劣的环境条件下工作,导致设备故障或损坏。
-使用设备时,应遵循设备的操作规程,合理调节设备参数,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
3.设备维护管理:-定期检查卫星通信设备的硬件和软件状态,检测设备是否正常工作,并及时处理设备异常情况。
例如,设备的散热情况、电源供应是否正常等。
-对设备进行定期的清洁和维护,保持设备的良好状态。
同时,定期对设备进行保养,如更换电池、更新软件等。
-设备的安全保护措施也是重要的一环。
例如,设备需要定期备份数据,以防止数据丢失或损坏。
同时,设备的接入口需要设置密码保护,避免未经授权的人员操作设备。
总结起来,卫星通信系统的设备操作使用与维护管理需要关注设备的正确操作、合理使用和定期维护。
通过正确操作和及时维护,可以确保卫星通信系统的稳定运行,提高通信的可靠性和效率。
导航卫星地面监测站的运行与维护
导航卫星地面监测站的运行与维护导航卫星地面监测站扮演着导航卫星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
作为一个关键设施,它的运行和维护对于确保导航系统的顺利运行至关重要。
在本文中,我们将探讨导航卫星地面监测站的运行和维护要点。
首先,导航卫星地面监测站的运行需要保证良好的设备和网络连接。
这些设备包括接收器、天线、计算机和相关软件等。
地面监测站必须保证这些设备的正常运行,并定期进行设备维护和升级,以确保其性能和可靠性。
此外,为了确保与卫星的良好通信,地面监测站必须具备稳定可靠的网络连接,以传输和接收导航数据。
其次,地面监测站的维护工作非常重要。
维护包括设备的日常巡检、故障排除和修复,以及定期的预防维护工作。
日常巡检应包括设备的外观检查、连接线路检查、天线方位校准等。
故障排除和修复包括对设备问题的诊断和解决,包括硬件故障和软件故障。
定期的预防维护工作包括设备清洁、设备校准和相关软件的更新等。
只有通过有效的维护工作,地面监测站才能保持高效稳定的运行状态。
对于地面监测站的运维人员来说,专业的培训和技能也是至关重要的。
运维人员需要具备一定的导航卫星系统的知识和技术技能,以便能够熟练操作设备,并能及时应对各种可能出现的故障情况。
在现代技术不断发展的背景下,运维人员还需要不断学习和更新知识,以适应新技术和新设备的使用。
同时,运维人员还应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以便与其他部门和团队进行有效的协作和信息交流。
除了设备和维护外,地面监测站的安全也是需要重视的。
安全保护包括物理安全和网络安全。
在物理安全方面,地面监测站应有足够的安全措施,如视频监控、门禁系统等,以保护设备不受盗窃或损坏。
在网络安全方面,地面监测站应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如防火墙、入侵检测系统等,以保护与卫星的通信和数据传输不受未授权的访问和攻击。
最后,导航卫星地面监测站的数据管理也是一个关键要点。
地面监测站应制定并执行严格的数据管理规范,包括数据收集、存储、备份和保护等方面。
车载终端安装使用及维护制度
车载终端安装,使用维护制度为确保GPS车载终端的信息传输畅通,实现GPS车辆监控平台对车辆的实时监管,根据根据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2014年第5号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关于在道路运输行业深入开展驾驶员安全承诺和安全教育工作的通知安监总管201557号特制定本制度:一、公司职责1、教育职工树立“安全第一”思想,使驾乘人员认识道路运输GPS监控管理对于运输安全生产的重要性,自觉接受企业的管控.2、认真执行GPS安全监控各项规章制度、监管职责,建立健全GPS道路运输监控,做好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3、使用道路运输车辆上安装的卫星定位装置符合以下标准要求:一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车载终端技术要求JT/T794;二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终端通讯协议及数据格式JT/T808;三汽车行驶记录仪GB/T19056.4、定期对本企业的道路运输GPS监控情况组织检查,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总结经验,寻找差距,对违反GPS管理的,要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5、车载GPS终端出现故障时及时汇总登记,联系GPS运营商进行更换或维修,确保车辆监控的畅通.二、驾驶员职责1、确保GPS车载终端处于开机状态,严禁人为破坏车载终端,严禁私自拆除、改变或改装车载终端结构.车载终端不能正常工作时应及时向公司反映,进行更换或维护.2、严禁恶意手动报警,扰乱平台正常工作,保持终端信息畅通.3、严禁恶意屏蔽或干扰车载GPS终端信号,致使车辆无法监控.4、严禁车辆终端不在线时,营运车辆.待车载终端工作正常后方可恢复营运.5、遵守各项行车安全制度和运营规定,对监控平台提醒的违章行为应及时予以纠正.三、维护人员职责1、对新入户车辆安装规定要求的GPS车载终端设备和回收报废车辆的GPS车载终端设备2、定期对车载GPS终端设备进行巡回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3、严格按照有关规程的要求进行计划检修和处理日常故障,力求使所修设备尽快恢复原有功能,并确保检修工作的质量和安全.4、认真详细地做好维修记录.5、爱惜检修工具、设备、仪器仪表,不浪费检修消耗性物料.6、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岗位,上班时间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7、努力学习理论知识,刻苦钻研维修技能,熟悉设备结构、性能及系统情况,注意总结实际经验,不断提高维修水平.8、尊重领导,服从调度和工作安排,完成上级领导交代的其他临时性工作.。
南京控维通信科技有限公司_企业报告(供应商版)
本报告于 2023 年 02 月 13 日 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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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2 重点项目
重点项目 TOP1 TOP2 TOP3 TOP4 TOP5 TOP6 TOP7 TOP8 TOP9 TOP10
项目名称
招标单位
江西晟卓信息咨询有限公司关于南 昌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卫星地面站升 级改造项目结果公示
南昌市人民防空办公 室
1.2 业绩趋势
近 3 月(2022-12~2023-02):
近 1 年(2022-03~202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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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 3 年(2020-03~2023-02):
1.3 项目规模
1.3.1 规模结构 近 1 年南京控维通信科技有限公司的中标项目规模主要分布于小于 10 万元区间,占总中标数量的 33.3%。500 万以上大额项目 1 个。 近 1 年(2022-02~2023-02):
9.5 \
公告时间 2022-11-23 2022-07-25 2022-08-29 2022-07-28 2023-01-31 2022-11-22 2022-11-22 2022-07-18 2022-11-10 2022-0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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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金额排序,最多展示前 10 记录。
1.4 地区分布
近 1 年南京控维通信科技有限公司中标项目主要分布于江西、湖北、江苏等省份,项目数量分布为 5 个、2 个、2 个,占比企业近 1 年项目总数的 75%。从中标金额来看,江西、江苏、云南的中标总金 额较高,表现出较高的地区集中度。
分地区主要项目
(1)江西(5)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安部、国家保密局关于加强国家电子政务工程建设项目信息安全风险评估工作的通知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安部、国家保密局关于加强国家电子政务工程建设项目信息安全风险评估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安部,国家保密局•【公布日期】2008.08.06•【文号】发改高技[2008]2071号•【施行日期】2008.08.06•【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基础研究与科研基地正文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安部、国家保密局关于加强国家电子政务工程建设项目信息安全风险评估工作的通知(发改高技[2008]2071号)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国务院各直属机构、办事机构、事业单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公安厅、保密局:为了贯彻落实《国家信息化领导小组关于加强信息安全保障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03]27号),加强基础信息网络和重要信息系统安全保障,按照《国家电子政务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2007]第55号)的有关规定,加强和规范国家电子政务工程建设项目信息安全风险评估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国家的电子政务网络、重点业务信息系统、基础信息库以及相关支撑体系等国家电子政务工程建设项目(以下简称电子政务项目),应开展信息安全风险评估工作。
二、电子政务项目信息安全风险评估的主要内容包括:分析信息系统资产的重要程度,评估信息系统面临的安全威胁、存在的脆弱性、已有的安全措施和残余风险的影响等。
三、电子政务项目信息安全风险评估工作按照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系统(以下简称涉密信息系统)和非涉密信息系统两部分组织开展。
四、涉密信息系统的信息安全风险评估应按照《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系统分级保护管理办法》、《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系统审批管理规定》、《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系统分级保护测评指南》等国家有关保密规定和标准,进行系统测评并履行审批手续。
五、非涉密信息系统的信息安全风险评估应按照《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管理办法》、《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定级指南》、《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实施指南》和《信息安全风险评估规范》等有关要求,可委托同一专业测评机构完成等级测评和风险评估工作,并形成等级测评报告和风险评估报告。
卫星定位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一、总则1.1 编制目的为应对卫星定位系统突发事件,保障国家安全、公共安全、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提高应急处理能力,制定本预案。
1.2 编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卫星导航条例》、《卫星导航与位置服务产业“十三五”发展规划》等。
1.3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我国境内发生的卫星定位系统突发事件,包括但不限于系统故障、设备损坏、人为破坏、自然灾害等因素导致的通信中断、定位失效等情况。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2.1 成立卫星定位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应急指挥部由相关部门、单位组成,负责卫星定位系统突发事件的应急指挥、协调和决策。
2.2 各部门职责(1)卫星定位主管部门:负责卫星定位系统突发事件的监测、预警、应急处理等工作。
(2)通信管理部门:负责协调通信运营商,保障通信网络畅通,确保应急通信需求。
(3)公安部门:负责维护现场秩序,协助应急处置工作。
(4)交通运输部门:负责协调交通运输保障,确保救援物资和人员运输。
(5)气象部门:负责提供气象信息,为应急处置提供支持。
(6)其他相关部门:根据职责分工,配合应急指挥部开展工作。
三、监测与预警3.1 监测(1)卫星定位主管部门负责对卫星定位系统进行实时监测,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
(2)通信运营商负责对通信网络进行监测,确保网络畅通。
3.2 预警(1)卫星定位主管部门根据监测情况,及时发布预警信息。
(2)应急指挥部根据预警信息,启动应急预案。
四、应急处置4.1 紧急处置措施(1)应急指挥部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相关部门、单位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2)卫星定位主管部门迅速查明事件原因,采取措施恢复系统运行。
(3)通信运营商协调通信网络,确保应急通信需求。
(4)公安部门维护现场秩序,保障救援人员安全。
(5)交通运输部门协调交通运输保障,确保救援物资和人员运输。
4.2 事件处理(1)卫星定位主管部门对事件原因进行深入分析,提出整改措施。
(2)应急指挥部组织相关部门、单位对整改措施进行落实。
车辆GPS整改报告
海阳市徐家店交运有限责任公司整改报告海阳市交通运输管理处安全科:根据2014年10月30日对我公司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生产检查中我公司gps记录不规范填写不完整,做出了如下整改;一、整改内容要求公司gps监控人员严格实时24小时监控。
严格实施我公司gps管理制度,对gps 记录进行排查,完善!二、整改小组组长:于兴杰副组长:于兴宏组员:陈孟琴宋彬姗三、整改措施1、日常工作:加强公司gps监控平台对已安装gps车载终端的车辆正常运作实行24小时不间断监控,收集数据信息,建立健全驾驶员安全管理台帐、车辆安全管理台帐,车辆运行监控记录,gps车辆终端安装维护登记表,gps车辆监控数据月表。
2、安全管理:加强营运车辆gps监控平台安全管理,结合上级部门对于gps监控平台安全管理规定,特制订如下安全管理办法:(1)指派专人负责gps的各项管理,并安排人员值班,负责对已安装gps车载终端的营运车辆实行监控,提醒驾驶员注意行车安全(2)监查设备运作情况,发现故障时及时组织维修,保证设备完好,工作正常;(3)每天检查记录数据,确认违规行为,并对违规行为作出相应处罚,及时堵塞管理漏洞;(4)将违规信息记录及处理结果汇总存档备案;(5)每月将上月营运车辆违规情况进行整理、核实,做好报表,并将处理结果一并上报单位领导。
3、保持畅通:公司监控人员必须确保营运车辆gps监控系统通讯畅通,以便及时联系。
对不能保持通讯畅通的车辆,应及时与相关车辆驾驶员或押运员取得联系,在恢复通讯畅通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
我司工作的疏忽领导们带来的不便,在此表示深深的歉意。
同时也万分感谢各位领导为我司的发展提出了如此宝贵的意见,也希望在今后的日子中,给予我们更多的支持与指导,谢谢!海阳市徐家店交运有限责任公司篇二:关于对我县gps监控平台存在整改情况的报告关于落实市政府安全督查组提出的我县gps监控平台存在问题落实情况的报告2010年9月29日市政府安全督察组来我县督查道路交通专项整治情况,发现我县gps 监控平台已无法正常运行,主要存在的问题是大显示器无法打开,危运车辆监控失控,安全监管制度不齐全。
信息网络安全资料
信息网络安全资料信息网络安全主要内容u基础概述u风险威胁u建设应用u安全管理第一部分信息网络基础概述虚拟世界虚拟世界:高科技的网络信息时代,把意识形态中的社会结构以数字化形式展示出来。
虚拟世界:数字空间、网络空间、信息空间。
现实世界与虚拟世界的不同:交往方式不同,?(面对面,视距;点对点,?非视距)生存基础不同???(自然,科技)实体形态不同????(原子,比特)自由空间不同????(心灵空间,网络空间)科技是第七种生命形态人类已定义的生命形态仅包括植物、动物、原生生物、真菌、原细菌、真细菌,人造物表现得越来越像生命体;生命变得越来越工程化。
失控――全人类的最终命运和结局信息的及时传输和处理技术变成当代社会的生产力、竞争力和发展成功的关键。
一、基本概念信息定义1:信息是事物现象及其属性标识的集合。
定义2:以适合于通信、存储或处理的形式来表示的知识或消息。
信息构成是由:(1)信息源(2)内容(3)载体(4)传输(5)接受者信息一般有4种形态:①数据②文本③声音④图像人类信息活动经历:1、语言的获得2、文字的创造人类四大古文字体系:①古埃及圣书文字②苏美尔楔形文字(伊拉克东南部幼发拉底河和底格里斯河下游)③印地安人玛雅文字④中国甲古文3、印刷术的发明唐朝有印刷;宋代毕升创造活字印刷术;元代王祯创造木活字,又发明转轮排字盘;明代铜活字出现;再到油印,发展到现在利用磁的性质来复印。
4、摩尔斯电报技术的应用5、计算机网络的应用网络一、概念定义1:由具有无结构性质的节点与相互作用关系构成的体系。
定义2:在物理上或/和逻辑上,按一定拓扑结构连接在一起的多个节点和链路的集合。
★计算机信息系统指由计算机及其相关的和配套的设备、设施(含网络)构成的,按照一定的应用目标和规则对信息进行采集、加工、存储、传输、检索等处理的人机系统。
(94年国务院147号令)信息网络是一个人机系统。
基本组成:网络实体、信息和人。
★信息网络安全保护计算机信息系统免遭拒绝服务,未授权(意外或有意)泄露、修改和数据破坏的措施和控制。
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认真贯彻落实《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
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认真贯彻落实《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已撤销) •【公布日期】2014.06.10•【文号】交运发[2014]117号•【施行日期】2014.06.10•【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公路正文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认真贯彻落实《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交运发〔2014〕117号)《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2014年第5号令,以下简称《办法》)已于2014年1月28日公布,自2014年7月1日起施行。
为认真贯彻《办法》,确保《办法》各项规定落到实处,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充分认识《办法》的重要意义近年来,交通运输、公安、安全监管部门大力推进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管工作,各地道路运输企业积极运用动态监控系统,加强对所属车辆和驾驶员的动态管理,进一步提高企业安全管理水平,不仅在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而且有力地促进了道路运输管理方式和发展方式的转变。
《办法》在总结近年来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控工作经验基础上,全面系统地规范了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管工作,为做好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管工作提供了基本制度保障,是指导动态监管工作的纲领性文件。
当前,做好《办法》的贯彻落实工作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一是督促企业完善监控管理制度,规范企业监控行为,有利于进一步提高企业安全管理水平,促进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二是通过进一步明确各部门监管责任,强化监管手段,加大执法处罚力度,有利于政府各监管部门形成监管合力;三是通过规范卫星定位装置和系统平台的安装和使用行为,保持车辆运行实时在线,有利于更好地发挥动态监控系统对车辆运营过程的监督作用,有效防范车辆超速行驶和驾驶员疲劳驾驶等违法行为,进一步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
公安卫星通讯运用实施方案
公安卫星通讯运用实施方案一、背景介绍。
随着科技的不断发展,公安工作也在不断向前发展。
而卫星通讯作为一种先进的通讯技术,对于公安工作具有重要的意义。
为了更好地推动公安卫星通讯的运用,制定一套科学合理的实施方案显得尤为重要。
二、目标和意义。
1. 目标,制定公安卫星通讯运用实施方案,推动卫星通讯技术在公安工作中的应用,提高公安工作的效率和水平。
2. 意义,公安卫星通讯技术的运用可以实现全天候、全天时、全天域的通讯覆盖,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加强对重大突发事件的监控和处理,对于维护社会稳定和保障人民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三、实施方案。
1. 技术支持,建立专门的技术支持团队,负责卫星通讯设备的选型、配置和维护工作,确保通讯设备的正常运行。
2. 设备配备,根据实际需求,配备符合要求的卫星通讯设备,包括卫星电话、卫星传真机、卫星调度台等,以满足不同工作场景的通讯需求。
3. 人员培训,对公安人员进行卫星通讯设备的操作和维护培训,提高他们的技术水平和应急处理能力。
4. 应用推广,在公安工作中推广卫星通讯技术的应用,探索建立卫星通讯与其他通讯手段的协同工作机制,提高通讯保障能力。
5. 安全保障,建立卫星通讯设备的安全管理制度,加强设备的保密防护,防止信息泄露和设备被非法篡改。
四、实施步骤。
1. 制定计划,明确公安卫星通讯技术的应用范围和目标,制定详细的实施计划和时间表。
2. 设备采购,根据实施计划,进行卫星通讯设备的采购和配置工作,确保设备的质量和性能符合要求。
3. 人员培训,组织公安人员进行卫星通讯设备的操作培训和技术培训,提高他们的应急处理能力。
4. 应用推广,在实际工作中推广卫星通讯技术的应用,不断总结经验,完善工作机制。
5. 监督检查,建立健全的监督检查机制,定期对卫星通讯设备的运行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五、风险控制。
1. 技术风险,加强技术支持团队的建设,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和维护。
2. 安全风险,建立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加强设备的保密防护,防止信息泄露和设备被非法篡改。
卫星通信网络的建设与维护
卫星通信网络的建设与维护随着科技的不断发展,卫星通信网络的建设与维护已经成为了全球关注的热点话题。
在现代化的社会中,人们越来越需要高效的通信方式来满足他们的生活和工作需求,而卫星通信网络作为一种新兴的通信方式,其重要性也越来越凸显出来。
一、卫星通信网络的建设卫星通信网络建设是一个复杂而庞大的工程,需要各种技术手段和设备的支持,比如通信卫星、地面接收设备等。
对于建设单位而言,需要有完善的规划和设计方案,以及强大的资金和技术支持。
首先要考虑的是卫星的选择,不同类型的卫星可以提供不同的功能,如通话、短信、数据传输等,因此需要根据实际需求选择适合的卫星。
然后要确定卫星的轨道和位置,这是建设卫星通信网络的关键之一。
最后是地面站和接收设备的建设,这些设备需要安装在合适的地点,以确保可以顺利接收卫星信号。
随着卫星通信网络的不断发展和完善,网络的建设成本也越来越高。
因此,建设单位需要寻求各种经费来源和融资渠道,比如政府拨款、企业投资等。
在建设过程中,还需要考虑到环保和社会责任等因素,以避免对环境造成损害,同时也要为当地民众创造就业机会和社会效益。
二、卫星通信网络的维护卫星通信网络的维护同样是一个重要的工作,它涉及到卫星、地面站、接收设备等多个方面,需要长期的维护和管理。
卫星的维护需要进行定期的巡逻和检修,以确保卫星的正常运转。
在卫星出现故障时,需要及时进行维护和修复,以减少故障对网络的影响。
同时,还需要定期对卫星进行强化保护,以免受到恶意攻击和干扰。
地面站和接收设备的维护同样也十分重要。
这些设备设置在户外,容易受到天气的影响,可能会受到水、雨、雪等天气条件的影响。
因此,需要定期检测设备的运行情况,并及时清理维护设备,以确保设备的正常工作。
此外,卫星通信网络的维护还需要进行数据备份和恢复以保证数据的完整性和安全性。
维护单位还应及时跟进技术发展和更新,更新设备和系统,以及加强个人和单位的信息安全意识,以防止数据泄漏和网络攻击等问题。
公安信息通信网运行管理规定
《公安信息通信网运行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安信息通信网运行管理工作,增强信息通信民警的全局意识、服务意识和责任意识,保证为公安工作提供优质、高效、安全的信息通信保障和服务,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联入公安信息通信网的各警种信息通信运行管理部门。
第三条公安信息通信网是由公安有线通信、计算机通信、卫星通信、移动通信系统共同构成的公安机关信息通信专用网络。
公安有线通信、计算机通信是以公安部为中心,联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简称一级网),通至各市(地、州、盟)公安局(简称二级网),再通至各县(市、旗)公安局(简称三级网)的三级主干网络。
公安机关基层所、队以接入网形式联入主干网。
其中,一级网采用星型加环型网络拓扑结构,二级网可以采用星型或者星型加环型网络拓扑结构,三级网主要采用星型网络拓扑结构。
公安卫星通信是由公安部主站和各地方地球站共同组成的,以卫星转发方式进行通信的网络,以公安部主站为中介,联通公安有线通信网和计算机通信网。
公安移动通信是采用超短波、短波、微波等无线通信技术组成的警用移动通信网,一般以各地方区域性使用为主,可以进行网络互联。
第四条公安信息通信网运行管理应当根据实际需要设置相应的岗位,同时规---------------------------------------------------------精品文档定各岗位人员的职责。
各岗位人员应当具有计算机、通信或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经过岗位专业培训,通过岗位资格考试,持证上岗。
第五条公安信息通信网运行管理岗位应设专职管理人员,岗位职责可以兼任,但同一人不得负责3个以上岗位。
重点岗位全天(24小时)应当有专人在岗,并有其他人员备岗。
岗位设置及职责划分可以根据技术或业务发展进行调整。
第六条公安信息通信网运行管理实行一日工作制、故障申告首问责任制和网上公示制。
一日工作制,是根据岗位职责,明确各岗位人员在一个工作日内必须完成的基本工作任务的制度。
卫星地面站设备采购
卫星地面站设备采购采购公告经办人:签发领导:甘孜州政府采购中心2013年11月14日卫星地面站技术规格和配置要求及数量1、概述1.1总体需求卫星地面站是以公安部建设的公安卫星通信专网为基础,把卫星及其他各种通信手段结合在一起,互相补充、互相结合,构成多手段、多路由、多业务的通信网络;充分利用卫星通信、微波通信等通信设施和手段组成移动通信系统平台,为处置突发事件、自然灾害事故等各种现场提供图像、话音、传真、数据等多种通信业务服务。
为领导提供实时、准确的现场实况,为正确决策和指挥一线工作提供直观、可靠的第一手资料,提高公安机关快速反应、统一指挥、协同作战能力。
地面卫星通信站:实现与卫星通信车的图像、话音、数据的双向实时传输。
1.2技术要求卫星通信设备满足公安部颁发的《公安车载应急通信系统技术规范GA-T 528-2005》要求。
具体如下:●本项目卫星通信系统工作频段的射频部分为Ku频段、中频部分为L频段。
通信卫星使用公安部租用的亚洲四号卫星转发器,同时能够支持包括亚洲3S、鑫诺五号、亚太Ⅵ号在内的多颗Ku频段通信卫星转发器;●满足低速、中速、高速业务,具备动态组网及按需动态分配带宽功能;●静中通移动卫星通信站具有双向均为4M的传输能力,能以透明信道方式实现语音、数据、图像的传输;能传输不低于1080/50I的高清图像,并能向下兼容标清格式;●卫星系统可用度达到%,误码率小于10-7;雨衰模型按照ITU-R(FarEast)标准参考设计;●地面卫星站要具备同时收发各1路综合业务数据的能力,发射和接收速率每比特可调;●每路数据为64kbps-2Mbps,每路话音传输速率为8kbps-32Kbps,每路图像传输速率为768kbps至4096Kbps;每路综合业务数据至少包含4路话音、1路图像和2路数据。
●采用基于IP协议的通信标准和FDMA /dSCPC卫星通信技术体制;●支持任何符合TCP/IP、UDP协议的数据,支持QoS协议及TCP协议加速;●系统支持BPSK、QPSK、8PSK等多种调制方式和TPC 1/2、3/4、7/8编码方式;●中频接口采用L波段,L波段功分器;●卫星通信设备通过或IP接口与图像编解码设备、计算机网络设备、通信设备等相连。
公安机房维护方案
公安机房维护方案概述本文档旨在提供一种维护公安机房安全和稳定运行的方案。
公安机房是公安部门重要的信息化基础设施之一,需要具备高可用、安全可控等特点。
因此,维护公安机房的安全性和稳定性尤为重要。
基本原则在维护公安机房过程中,应遵循以下原则:安全第一公安机房是公安部门的重要信息化基础设施,维护公安机房的安全性是最基本的要求。
在维护过程中,一定要注意保障公安机房的安全性,防止敏感信息泄露和攻击事件发生。
高可用公安机房应具备高可用性和稳定性,确保能够实时响应各类紧急事件。
维护公安机房需要确保其系统、设备等能够高度可靠、高可用。
管理可控维护公安机房也需要确保其管理可控,确保安全措施可行、监控能力有效、风险可控等。
维护方案物理环境维护公安机房物理环境应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机房内的设备良好运行。
维护人员应注意以下方面:•机房安全性,保证机房门锁、监控设备、报警系统正常运行。
•环境安全性,保证机房稳定通风、温度适宜等。
•设备安全性,保证设备工作正常、稳定。
网络安全维护公安机房网络安全维护是维护公安机房的核心任务之一。
维护人员应在每天工作前检查网络安全性,并采取以下措施:•安装网络安全系统;•对网络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对网络设备和终端进行漏洞扫描和漏洞修复;•对网络设备和终端进行安全加固。
应用安全维护公安机房应用安全维护也是维护的重要任务之一。
在维护应用过程中,需要注意以下方面:•对应用进行加固和防护,防止应用被黑客攻击和数据泄露;•对应用进行监控、日志分析,及时发现异常情况;•对应用进行定期更新和修复,确保应用稳定性。
数据备份与恢复公安机房的数据备份和恢复也是维护的重要任务之一。
在数据备份和恢复过程中,需要考虑以下方面:•定期对数据进行备份,确保数据安全性;•定期对数据进行恢复测试,确保数据恢复的准确性;•对数据进行加密,确保数据安全性;•对数据进行分级管理,确保敏感信息安全。
总结本文档根据维护公安机房安全和稳定运行的需求,提出了一些维护公安机房的方法和原则。
监控平台建设、维护及管理制度三篇
监控平台建设、维护及管理制度三篇篇一:监控平台建设、维护及管理制度为有效实施对车辆监控,消除安全隐患,杜绝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一、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监督,防止和减少交通事故,保障他人和自己的生命、财产安全,强化保障措施,公司配备了GPS监控平台。
二、使用的车辆卫星定位系统平台符合以下标准要求:(一)《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平台技术要求》(JT/T 796);(二)《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终端通讯协议及数据格式》(JT/T 808);(三)《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平台数据交换》(JT/T 809)。
三、公司配备专职人员负责实时监控车辆行驶动态,记录分析处理动态信息,及时提醒、提示违规行为。
对违法驾驶信息及处理情况要留存在案,违法驾驶信息及处理情况至少保存3年。
四、公司按照法律规定设置的道路通行最高车速限值以及车辆行驶道路的实际情况,合理设置相应路段的车辆行驶速度限速标准。
对异常停车、超速行驶、疲劳驾驶、逆向行驶、不按规定线路行驶等违法、违规行为及时给予警告和纠正,并将实情详细记录报公司。
依据违规实情按公司相关规定,给予处罚。
五、为确保卫星定位装置正常使用,所有车辆必须运行时必须保持在线。
公司对故意遮挡车载卫星定位装置信号、破坏车载卫星定位装置的驾驶人员,以及不严格监控车辆行驶动态的值守人员给予处罚。
六、监控岗位的工作人员,应积极的和平台服务商沟通,学习,加深对平台的了解;如发现平台出现异常,应及时向领导和服务商沟通。
七、公司运用动态监控手段做好营运车辆的组织调度,并及时发送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通报、安全提示、预警信息。
篇二:监控平台建设、维护及管理制度1 目的为贯彻落实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20xx年第5号令)要求,结合公司安全生产的实际情况,为有效实施对车辆监控,消除安全隐患,杜绝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动态监控系统平台的建设、维护及管理工作。
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安全监管总局联合5号令
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道路运输车辆安装、使用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卫星定位装置(以下简称卫星定位装置)以及相关安全监督管理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道路运输车辆,包括用于公路营运的载客汽车、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半挂牵引车以及重型载货汽车(总质量为12吨及以上的普通货运车辆)。
第四条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应当遵循企业监控、政府监管、联网联控的原则。
第五条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安全监管部门依据法定职责,对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控工作实施联合监督管理。
第二章系统建设第六条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平台应当符合以下标准要求:(一)《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平台技术要求》(JT/T 796);(二)《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终端通讯协议及数据格式》(JT/T 808);(三)《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平台数据交换》(JT/T 809)。
第七条在道路运输车辆上安装的卫星定位装置应符合以下标准要求:(一)《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车载终端技术要求》(JT/T 794);(二)《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终端通讯协议及数据格式》(JT/T 808);(三)《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7258);(四)《汽车行驶记录仪》(GB/T 19056)。
第八条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平台和车载终端应当通过有关专业机构的标准符合性技术审查。
对通过标准符合性技术审查的系统平台和车载终端,由交通运输部发布公告。
第九条道路旅客运输企业、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和拥有50辆及以上重型载货汽车或者牵引车的道路货物运输企业应当按照标准建设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控平台,或者使用符合条件的社会化卫星定位系统监控平台(以下统称监控平台),对所属道路运输车辆和驾驶员运行过程进行实时监控和管理。
卫星电视地面接收设施管理规定实施细则(四篇)
卫星电视地面接收设施管理规定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卫星电视地面接收设施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的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所称卫星电视地面接收设施管理,是指对卫星电视地面接收设施的建设、安装、维护、监督管理等活动进行规划、组织、指导、监督的行为。
第三条地方广播电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卫星电视地面接收设施管理的具体工作。
第四条卫星电视运营商、设计单位、安装单位、运维单位、用户等相关单位和个人,有义务遵守本规定和本实施细则。
第二章建设管理第五条卫星电视地面接收设施的建设应符合相关规划和设计要求,确保接收信号的质量和可靠性。
第六条卫星电视地面接收设施的建设应采取合理的布局,合理分配设备和资源。
第七条地方广播电视行政管理部门应加强对卫星电视地面接收设施的建设管理,指导并协助相关单位进行规划、设计、建设等工作。
第八条卫星电视地面接收设施建设单位应按照相关规定申请建设许可,获得许可后方可进行建设。
第九条卫星电视地面接收设施设计单位应具备相应的设计能力,按照相关技术标准和规范进行设计。
第十条卫星电视地面接收设施建设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的要求。
第三章安装管理第十一条卫星电视地面接收设施的安装应由专业的安装单位进行,具备相关资质和技术能力。
第十二条卫星电视地面接收设施的安装应按照相关规定和施工标准进行,确保设施的稳定性和安全性。
第十三条卫星电视地面接收设施的安装单位应对施工过程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施工质量。
第十四条地方广播电视行政管理部门应对卫星电视地面接收设施的安装进行监督和检查,及时发现并纠正存在的问题。
第十五条卫星电视地面接收设施安装完成后,由安装单位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第四章运维管理第十六条卫星电视地面接收设施的运维工作应由具备相关资质和技术能力的运维单位负责。
第十七条卫星电视地面接收设施的运维单位应定期对设施进行巡检和维护,确保设施的正常运行。
第十八条卫星电视地面接收设施的运维单位应建立完善的设备档案和故障记录,及时处理设备故障和维修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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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度公安部卫星主站运行维护服务项目目录目录.................................................................................................................................. - 2 -一、项目概述...................................................................................................................... - 3 -二、运行维护服务目标及原则.......................................................................................... - 3 -三、运行维护服务要求...................................................................................................... - 4 -(一)主要内容.......................................................................................................... - 4 -(二)维修维护服务要求.......................................................................................... - 4 -(三)技术支持服务要求.......................................................................................... - 6 -四、投标要求.................................................................................................................... - 11 -(一)投标公司资质要求........................................................................................ - 11 -(二)投标文件应答要求........................................................................................ - 11 -一、项目概述本项目所需运行维护主要是指2015年度对公安部卫星主站提供运行维护服务工作,服务周期为一年。
投标方需根据甲方维修维护要求,提供详细可行的维修维护保障方案和技术服务承诺。
投标方提供包干的系统、设备保修服务,包括甲方提出的对备品备件的储备,修复过程中备用设备的提供等,以确保系统设备得到及时可靠的维修维护保障,不再提出任何额外的费用要求。
二、运行维护服务目标及原则运行维护服务总体目标是保证公安部卫星主站安全、稳定、可靠的运行,保证设备处于最佳运行状态,随时能够满足用户工作上正常使用要求。
公安部卫星主站全年可通率要达到99.8%,即1至12月份12个月中累计中断时间小于17.52小时。
投标方应满足以下原则:1、可靠性原则。
在保证使用要求和技术可行性的前提下,选择易于操作、管理、实用有效的维护方式。
2、安全保密原则。
应保证运行维护的各个环节安全保密,且方便操作,易于掌握。
三、运行维护服务要求(一)主要内容1、日常巡检和维护;2、定期预防性检测和调整;3、软硬件的故障维修维护;4、卫星网管系统功能升级、扩充以及系统性能分析;5、对卫星频谱建立监测、记录和分析制度;6、为卫星通信系统设备更新提供测试环境和平台;7、建立并提交电子值班日志及运行维护技术档案;8、制定运行维护方案及应急预案;9、出具月、季度、半年、年运行维护服务报告;10、负责卫星天线场阵环境绿化及美化。
(二)维修维护服务要求1、硬件保修范围投标方对公安部卫星主站系统以及相关设备进行保修。
设备主要包括:卫星天线、功放等射频设备,卫星调制解调器、光端机、路由器、编解码器等基带、传输、业务设备,卫星网管系统,卫星定位系统等。
2、修理维护期限:一年3、修复时限要求:投标人必须为用户提供限时服务承诺,对于用户的设备或系统故障,必须在下表规定的时限内修复。
故障级别故障级别定义到达现场时间从故障申告起到排除故障的时限1级在线运行的核心设备已停机,系统中断。
1小时2小时2级系统性能已经严重下降,对用户的业务造成了重大的影响;部分关键设备因故障而停机。
1小时4小时3级系统、设备的操作性能受损,功能已经削弱,但大部分业务运作仍可正常进行(系统的默认级别)2小时8小时备注:如系统关键部件采用双机热备份或双板卡热备份配置,则应保证系统运行不出现中断。
4、备品备件要求(1)备品备件储备甲方根据系统设备运行状况,为确保故障系统设备的及时修复,提出关键设备的备品备件储备方案,中标方必须在合同签订后15天内提供备品备件清单上所列的全部备品备件,存放在甲方指定库房,随时供维修时使用。
(2)投标方自主备品备件准备投标方需根据设备类别、设备工作状况和上述故障修复时限要求,制定详细的维修方案和切实可行的备件保障计划,准备必要的备品备件,并在投标时列出相应备品备件清单,明确备品备件存放地点和更换所需时间,如由与投标方合作的第三方提供备件支援的,须提供第三方具有相应备件的证明及第三方同意按上述时间要求提供备件的书面承诺,由于不能履行合同引起的任何违约责任,中标方不得推卸给第三方而拒绝承担。
对无法现场修复或无法修复的故障设备,应采用备品备件进行替换,所采用备品备件数量应完全满足甲方工作需要,且性能指标不得低于原设备性能指标。
送出维修的故障设备应在20天(国内可修复设备)或2个月(需送往国外修复的设备)内修复送回使用单位。
5、电话支持。
投标方必须为用户提供7*24小时技术支持热线服务,随时接受用户的技术咨询,提供远程的技术支持,帮助用户迅速解决较容易和非现场的技术问题。
(三)技术支持服务要求1、技术支持范围:中标公司仅对公安部卫星主站提供运行维护技术支持,对全国公安卫星通信网内其他卫星地面站提供咨询服务。
2、技术支持要求:接受公安部卫星主站的领导并按相关文件、指令和工作任务进行维护。
有关的运行维护档案、故障维修报告等要由专门负责人签字盖章后提交给公安部卫星主站。
中标公司应建立完整的运维工作流程,包括:预防性检修流程、预防性检修申请流程、主备倒换操作流程、主站故障处理流程、小站业务修改流程、小站故障报告流程、应急处理流程等。
具体技术支持要求如下:(1)定期巡检。
中标方必须每月(每月10日前完成)进行一次设备现场巡检,并提交设备巡检报告。
巡检服务包括对设备的清理除尘(含机柜),常规功能的测试检查、调试,板卡、线缆接头连接情况检查等,以便及时发现故障和故障隐患,确保各系统、设备始终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
同时通过检查,对各系统设备的整体状况和水平进行评估,提出合理的优化改进方案,提供甲方参考。
预防性维护工作,对硬件、软件各种参数调整维护、系统优化、软件升级等,并提供维护记录。
根据系统设备运行情况,及时提出性能调整、系统优化建议,确保系统的良好运行。
每季度需对各设备机房进行一次清洁除尘。
(2)运行状况评估。
中标方必须每月、季度、半年、年提供设备运行状况评估服务。
包括对设备的使用环境状况、设备运行开销情况、设备损耗情况等进行评估,并提出评估意见供用户参考。
(3)现场维护服务。
中标方须提供技术人员常驻现场服务,按照甲方日常工作时间和特殊时段值班、备勤等级要求配备人员,提供系统维护服务和重要任务技术保障。
必须提供7*24的热线供用户进行故障申告,接到用户申告后,在要求服务时限内到现场提供维护服务。
用户所报故障不限于设备故障,还包括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参数或设备参数变更、新系统上线技术支持、线路或其他原因引起的系统设备中断等故障排查协助等。
(4)现场值守保障。
在用户进行重要保障任务、网络割接、系统升级等情况下,中标方必须根据用户要求,提供技术维护人员的现场值守保障,以确保各通信系统及设备的正常运转。
(5)技术资料整理。
中标方需对用户各系统的设备清单、连接关系、参数配置、操作说明、维修记录、日常维护记录等技术资料进行整理,形成电子文件,并按用户要求进行存档。
(6)卫星主站网管系统维护及升级。
中标公司应分析公安卫星通信网实际应用情况,在网管系统软件二次开发的基础上,优化公安卫星通信系统,提高卫星网管科学、自动化管理程度,与甲方现有值班相关系统对接。
3、运行维护小组要求:投标方应组成专门的运行维护小组,由至少1名项目经理、1名系统工程师、1名设备工程师、2名专职值班工程师和1名软件工程师组成。
(1)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应由具有管理能力的资深工程师担任,应熟悉常用的卫星通信系统,获得Vipersat系统认证工程师证书,具有良好沟通能力,可以及时调配有关设备,并在需要时调用有关技术支持人员。
项目经理还应负责与用户沟通联系,签署并提交系统运行报告,审查故障及维修报告等。
项目执行期间,如项目经理离京,需临时指定项目负责人并及时通知甲方。
(2)系统工程师系统工程师应由熟悉Vipersat系统并经过Comtech公司培训认证的工程师担任,主要职责是解决运行中出现的问题,协助进行系统升级,协助并指导判断modem等设备故障。
(3)设备工程师设备工程师应由熟悉卫星地球站等相关设备工程师担任。
设备工程师应获得中信卫星/亚洲卫星通信工程师资格证书,熟悉卫星固定站和卫星车载站,对数据业务和IP/异步协议有着深入的了解,熟悉计算机网络知识。
主要职责是解决运行中出现的问题, 协助并指导判断卫星站故障,协助进行该系统的主站升级。
(4)值班工程师值班工程师负责日常维护及第一时间故障处理,由熟悉甲方卫星主站系统设备操作工程师担任。
值班工程师应熟悉Vipersat网管系统、天线控制、功放、变频器、基带等卫星设备设置及操作。
能熟练使用频谱仪、误码仪等常用仪器。
值班工程师负责监控主站运行状态,负责监控小站运行状态,通过巡检制度负责及时发现和处理主站各系统出现的告警。
负责维护主站设备,通过维护制度(年维护、半年维护、月维护、日维护)来负责保养和维修主站各系统设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