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定期检查制度.doc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安全生产定期检查制度
全生产定期检查制度
1、我司将每半个月进行一次安全检查,由公司管理安全的工地现场负责人组织,监理单位、各施工单位的相关人员参加;各单位每半个月定期检查制,检查按国家和地方标准,由分管生产的领导负责组织,项目部由项目经理组织项目技术、施工、安全、材设等人员应每半个月不少于一次的安全大检查,施工班组坚持班前班后检查制度。各单位检查情况应按规定要求上报我司。
2、机械设备应由相关人员验收认可,应悬示验收合格方能安装使用。安装、拆除按机械管理办法执行。
3、每个项目应配备工地安全喊话人员,对生产过程进行全方位安全扫描,对违章行为及时喊话制止,并做好喊话记录。
4、不论何级检查,所查出隐患,都应认真研究,拟定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人,限定整改时间,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监督实施。
认真开展各种安全检查,及时发现不安全因素,并定人定时措施落实整改,整改结束后要由隐患发出人员及时按规定要求进行整改效果验证,对整改不彻底或未整改者,要继续落实整改,彻底消除安全事故隐患。
5、我司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定期安全大检查,对检查中严重影响安全生产的不利因素向受检单位签发书面通知即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并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正确彻底进行整改,各单位整改完成后发出单位预算返回整改通知书,由检查人员进行整改效果现场验证。
6、各单位应按要求建立完整的隐患整改通知书台帐。
7、对发现隐患,不按规定要求整改或拒绝不整改者,我司将按有关规定给予经济处罚,构成犯罪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追
究其刑事责任。
对严重危及员工生命安全或连续两次检查出现相同严重隐患者,我司将勒令其停工。
安全生产定期检查制度
开展安全生产检查是放手发动广大职工搞好安全生产的有效措施。所有职工必须认真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安全管理,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对查出的不安全隐患,认真制定整改措施并努力使其条条落实,真正防患于未然。
一、日常安全检查:
1、运行人员要按照运行规程的要求,认真做好交接班检查、定期巡回检查、设备起停前后的检查。遇有设备异常运行的特殊情况,应增加检查次数和特殊检查项目;
2、检修中的设备,每天开工前工作负责人应对现场安全措施检查一次;
3、每天早晨负责生产的部门经理、专业主管等领导和管理、技术人员等,要有重点的巡视生产现场,查阅有关记录,了解安全生产情况;
4、每天早晨上班后,检修设备主人应对自己所管辖的设备进行一次检查,并查看运行设备缺陷记录簿,倾听运行人员的意见,及时消除设备缺陷并做好记录;
5、每周五上午,检修班长带领全班人员对所辖设备全面检查一次,并做好记录;
6、每月中旬,专业主管带领本专业技术人员对本专业所辖设备全面检查一次;
7、每季度第一个月中旬,热电部经理和各专业主管、有关技术人员、安全员等,对本部门主要设备、主要系统、关键部位进行一次检查;
8、要求行政部的消防人员,每月对热电部所有消防器材、设施进行一次检查,保证现场有足够、可靠的灭火器材。发生火警使用后应随时补充;
9、每逢元旦、春节、五一节、国庆节前,行政、安全及各专业,要组织进行一次防火(消防器材、火种)、防盗、防破坏的安全防范检查。
二、季节性安全大检查:
根据季节性特点和安全生产中的薄弱环节,突出重点,定期开展群众性的安全大检查。查思想、查领导、查制度、查纪律、查设备缺陷。坚持以防火、防爆、防主设备损坏、防人身伤亡、防人员误操作、防污闪、防系统事故为重点。各级安全第一责任人必须亲自抓,做到有布置、有检查、有总结、有评比。
1、每年四~五月份,结合安全月活动开展设备迎峰渡夏安全大检查,重点是防雷、防污闪、防暑降温、防汛等;
2、每年六、七月份检查防汛工作,重点防止水淹厂房,防止设备事故。做好零米层以下的堵漏工作。加强干煤棚等的检查维护工作;
3、每年十月份开展冬季安全大检查,重点是防寒、防冻、防火、防小动物事故、防人身事故。室外管道、阀门的防寒保温、露天的登高扶梯防滑跌等必须在十一月底前完成。
安全生产法规、制度执行情况检查管理办法
1
安全生产相关法规、制度执行情况检查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有效控制和监督生产过程严格执行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对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收集、适用性评价和更新以及对分公司、公司各职能部门、项目部执行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规章制度、操作规程情况的检查与整改。
第二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收集、适用性评价和更新第三条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的收集,由审计发展部主导;标准规范的收集,由工程管理部主导。安全管理部、机材中心等有关职能部门配合收集和进行适用性评价。
第四条收集的安全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每半年进行一次更新,以保证其有效性并能及时收集新颁布的安全法律法规、标准规范。
第五条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可由公司统一在网络平台上共享,公司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由公司统一分发,各分公司、部门和项目部自行保存。
第六条各部门、分公司和项目部应组织员工开展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规章制度的培训、学习和宣贯。
第三章执行情况检查
第七条公司组织安全生产检查时,应同时对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规章制度、操作规程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第八条安全检查前各职能部门应依据各自管理职责并针对
当前不同项目的施工特点拟定检查单。
第九条检查内容应包括以下:
1、公司各职能部门、分公司、项目部制定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管理措施、安全技术措施等是否符合相关安全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公司规章制度要求;
2、项目施工过程管理,是否按照相关安全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公司规章制度的要求组织施工和进行管理。
3、现场检查时观察作业工人操作是否按有关安全操作规程作业;
第十条检查过程中应依据检查单逐一展开检查,当发现实际情况与检查单不一致时应及时调整,当发现不符合要求时应深入检查。
第十一条检查完毕,应及时将检查情况向被检查单位反馈。不符合项提出整改意见。
第十二条被检查单位应针对发现的问题按照“定责任人、定时间、定措施、定资金”的原则进行整改。整改后应以文字、图片形式上报公司安全管理部。对未能按时整改的应说明原因,并重新制定整改方案。
第四章附则
第十三条本规定由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组织制定,由安全管理部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