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公路日常养护内业管理办法
山东省公路日常养护内业管理办法
山东省公路日常养护内业资料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全省公路日常养护内业资料管理,根据《公路养护技术规范》(JIG H10-2009)、交通运输部有关规定,结合我省管理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日常养护内业资料(以下简称内业资料)是在养护日常生产与管理活动中形成的具有查阅、利用、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照片、影像等。
第三条养护内业资料管理应遵循“统一管理、分级负责、规范填写、及时归档”的原则。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山东省高速公路及普通国省干线公路。
第二章管理责任第五条各市公路局负责本辖区内公路养护内业资料的管理责任主体,负责内业资料整理的指导、监督与考核,对内业资料的内容格式及标准统一负责。
各级公路管理部门是本单位内业资料管理的责任主体,对本单位内业资料的真实、准确、齐全、完整负责;第六条内业资料的管理实行“一岗双责”制,各单位按照业务分工落实相应内业资料的管理责任。
第七条各级公路管理机构应保证养护岗位人员的相对稳定,定期组织业务培训,不断提高内业资料管理水平。
第八条各级公路管理机构应把养护内业资料管理纳入养护工作检查考核,落实奖惩措施,逐步推进内业资料管理的规范化、标准化。
第三章内容及标准第九条日常养护内业资料内容主要包括日常巡(检)查、路况调查及评定、日常管理、小修保养、登记台帐、安保工程、应急保通等。
第十条日常养护内业表格样式应尽量统一,对本办法要求强制使用表格请严格根据附件要求印制、填写,对非强制性表格,各市可根据管理实际进行适当调整或补充完善。
第十一条日常养护内业资料填写应符合现行养护规范,与相应的管理办法、制度相适应,能如实反映管理流程及生产活动的关键环节、关键工序。
第十二条各市公路局应针对内业表格编制填写说明,确保填写规范、齐全,数据真实、准确,内容及标准统一。
第四章整理及保存第十三条对涉及管理生产活动、需要责任人签字的表格均要以纸质材料填写并保存,对统计报表、台账类表格可只保存电子版。
山东省公路养护小修保养管理办法+山东省国省道养护工程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山东省公路养护小修保养管理办法+山东省国省道养护工程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山东省公路养护小修保养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公路养护小修保养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交通部《公路养护技术规范》、《公路养护工程管理办法》和《山东省公路养护工程管理实施办法》及有关规定,并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路小修保养工程是指对公路及其设施进行预防性保养和轻微损坏部分的修补,是公路养护的基础性工作。
公路小修保养工程的内容包括:路面、路基构造物、桥涵隧道、沿线设施、绿化及其它附属设施的预防性保养和修补其轻微损坏部分。
保养和小修具体工作范围依据《公路养护技术规范》进行界定。
第三条公路小修保养工程要结合GBM工程和文明样板路建设加强养护管理,不断提高养护质量。
第四条公路小修保养工程要坚持管理与生产分工、小修与保养分离的管理模式,并逐步实行招投标制度和工程监理制度。
第五条本办法适用于山东省国省干线公路的小修保养工程管理,县乡公路可参照执行。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六条市公路局是公路养护小修保养管理的业主,负责小修保养费用的筹集,招标文件编写,标底编制,招投标组织以及养护质量监督控制和考核等工作。
第七条县级公路局是市公路局授权的公路小修保养管理的业主代表,协助市公路局筹集资金和养护招投标工作,主要承担公路养护小修保养工程质量的监督、控制以及计量支付等工作。
第八条公路站是公路养护的基层生产单位,在道班合并的基础上组建而成。
第九条各级公路管理机构应积极组建企业建制的各级公路养护公司,充实人员、调整和配备机具、申办养护资质,参与养护市场竞争。
第三章计划管理第十条市公路局根据公路养护里程,依据公路养护小修保养定额及编制办法,结合两个系统(GPMS和CBMS)运行结果进行资金测算,制定年度小修保养投资建议计划,报送省厅公路局批准执行。
第十一条市公路局下达的年度计划要把保养和小修工程区分开,费用分别下达,实行计量支付。
第十二条县级公路局要在年底前对所辖公路编报分项小修保养建议计划,并报送市公路局核查。
公路工程内业管理制度
公路工程内业管理制度第一章绪论一、为了规范和提高公路工程内业管理工作水平,保证工程质量和工期进度,提高工程经济效益,特定立本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于公路工程内业管理工作。
公路工程内业管理包括施工管理、材料管理、机械管理、人员管理、安全生产管理等内容。
三、各地州公路局、公路工程管理单位、施工单位及相关单位和个人应严格遵守本制度。
第二章组织管理机构一、公路局内业管理机构采取事业部门与企业化的管理模式,直接向局长负责,成为公路局直属机构。
二、公路工程管理单位内业管理机构设置有统、材、机、安全生产和财务等部门。
三、施工单位内业管理机构设立有办公室、统筹部、材料部、机械部、人力资源部、安全生产办公室和财务部等。
四、内业管理机构负责制的原则和内业管理机构的权责和业务范围在企业中明确分工。
第三章内业管理规定一、施工单位应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制定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并按规定报公路局或公路工程管理单位备案。
二、施工单位应切实履行“三重负责”制度,配备齐全的管理人员。
三、施工单位的工地现场管理规定,包括施工组织、现场管理、质量管理等内容,应在施工前做好会议记录。
在施工中按制度要求进行管理。
四、施工单位应建立健全的动态施工管理档案,包括施工方案、施工日记、设备使用记录、施工进度计划等内容。
五、施工单位应按照公路行业标准和规范要求的材料管理制度进行材料的购置、验收、储备和运输工作。
六、施工单位应按照公路行业标准和规范要求的机械管理制度进行机械设备的购置、验收、使用和维护保养工作。
七、施工单位应严格遵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建立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定期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做好安全生产记录。
第四章内业管理人员一、内业管理机构应坚持素质优先原则,选派具有丰富实践经验和管理能力的骨干力量担任内业管理岗位。
二、施工单位应根据工程规模和人员配置标准,择优选派内业管理人员,建立健全内业管理人员队伍。
三、内业管理人员应持证上岗,不得荒废职守,严格遵守有关规章制度和工作程序。
高速公路养护施工作业安全管理办法
山东高速枣庄发展有限公司高速公路养护施工作业安全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山东高速枣庄发展有限公司所辖高速公路养护施工作业行为,加强养护施工作业管理,保障公路安全畅通,根据交通运输部《公路养护技术规范》、《公路养护安全作业规程》、《公路养护工程管理办法》和《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高速公路养护施工作业安全管理办法》,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路养护施工作业管理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防患未然、保障通行”的原则。
第三条在公司所辖高速公路路域范围内进行养护施工作业,均须遵守本办法。
缺陷责任期内的公路,在尾工或缺陷施工时应执行本办法。
第二章作业类型及程序第四条按养护施工作业内容,高速公路养护施工作业分为:(一)高速公路路面、桥梁检测、除雪防滑、应急维修等养护作业。
(二)高速公路养护小修保养、维修工程等施工作业。
第五条公路养护施工作业可分为长期养护作业、短期养护作业、临时养护作业和移动养护作业,应根据养护施工作业类型制订相应的安全保通方案。
(一)长期养护作业。
指定点作业时间大于 24 个小时的各类养护施工作业。
(二)短期养护作业。
定点作业时间大于 4 个小时且小于或等于24 个小时的各类养护施工作业。
(三)临时养护作业。
定点作业时间大于30 分钟且小于或等于 4 个小时的各类养护施工作业。
(四)移动养护作业。
连续移动或停留时间不超过30 分钟的动态养护施工作业。
移动养护作业分为机械移动养护作业和人工移动养护作业。
第六条养护施工作业前,施工单位向高速交警部门及路产管理部门办理涉路审批手续。
第三章施工作业管理第七条高速公路养护施工作业应当严格执行现行《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公路养护安全作业规程》和高速公路养护施工安全管理有关规定。
第八条管理单位应加强养护施工现场监管,督促施工单位严格遵守有关规定,保障施工作业现场安全有序;施工单位应当对施工作业安全管理情况实施监督检查,及时纠正违反安全作业规定和操作规程的行为。
公路养护工程管理相关制度
公路养护工程管理相关制度一、总则1. 为确保公路安全、畅通、舒适、美观,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结合本地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2. 本制度适用于本地区所有国道、省道及县道的养护管理工作。
3. 公路养护工作应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实行专业化、标准化、制度化管理。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1. 成立公路养护管理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公路养护工作的组织、指导、监督和考核。
2. 公路养护管理机构应配备专业技术人员,建立健全养护技术档案。
3. 各级交通主管部门应加强对公路养护工作的领导,提供必要的政策支持和资金保障。
三、养护内容与标准1. 公路养护内容包括日常巡查、定期检查、病害处理、清洁保洁、绿化美化等。
2. 根据公路等级和使用情况,制定相应的养护标准和作业指南。
3. 对于特殊地质条件或极端天气造成的公路损害,应及时采取应急措施,并纳入养护计划。
四、养护工程实施1. 养护工程应根据公路实际情况和养护周期,制定年度和季度养护计划。
2. 养护工程实施前,应对施工方案进行评审,确保施工安全和质量。
3. 施工过程中,应设置明显的施工标志和安全警示,保障过往车辆和行人的安全。
4. 养护工程完成后,应进行质量验收,确保达到预定的养护效果。
五、资金管理与使用1. 公路养护资金应专款专用,严禁挪用。
2. 根据养护工程的规模和复杂度,合理预算养护成本。
3. 加强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确保资金的有效利用。
六、监督考核与奖惩1. 建立公路养护工程质量监督体系,对养护工程实施全过程监管。
2. 定期对公路养护工作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相关人员绩效评价的依据。
3. 对于养护工程质量优良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于违反管理制度的行为,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七、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公路养护管理机构负责解释。
2. 随着公路技术的发展和管理经验的积累,本制度将不定期进行修订和完善。
山东省公路日常养护内业资料管理办法(定稿)
山东省公路日常养护内业资料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全省公路日常养护内业资料管理,根据《公路养护技术规范》(JIG H10-2009)、交通运输部有关规定,结合我省管理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日常养护内业资料(以下简称内业资料)是在养护日常生产与管理活动中形成的具有查阅、利用、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照片、影像等。
第三条养护内业资料管理应遵循“统一管理、分级负责、规范填写、及时归档”的原则。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山东省高速公路及普通国省干线公路。
第二章管理责任第五条各市公路局负责本辖区内公路养护内业资料的管理责任主体,负责内业资料整理的指导、监督与考核,对内业资料的内容格式及标准统一负责。
各级公路管理部门是本单位内业资料管理的责任主体,对本单位内业资料的真实、准确、齐全、完整负责;第六条内业资料的管理实行“一岗双责”制,各单位按照业务分工落实相应内业资料的管理责任。
第七条各级公路管理机构应保证养护岗位人员的相对稳定,定期组织业务培训,不断提高内业资料管理水平。
第八条各级公路管理机构应把养护内业资料管理纳入养护工作检查考核,落实奖惩措施,逐步推进内业资料管理的规范化、标准化。
第三章内容及标准第九条日常养护内业资料内容主要包括日常巡(检)查、路况调查及评定、日常管理、小修保养、登记台帐、安保工程、应急保通等。
第十条日常养护内业表格样式应尽量统一,对本办法要求强制使用表格请严格根据附件要求印制、填写,对非强制性表格,各市可根据管理实际进行适当调整或补充完善。
第十一条日常养护内业资料填写应符合现行养护规范,与相应的管理办法、制度相适应,能如实反映管理流程及生产活动的关键环节、关键工序。
第十二条各市公路局应针对内业表格编制填写说明,确保填写规范、齐全,数据真实、准确,内容及标准统一。
第四章整理及保存第十三条对涉及管理生产活动、需要责任人签字的表格均要以纸质材料填写并保存,对统计报表、台账类表格可只保存电子版。
山东省高速公路养护安全管理办法
山东省高速公路养护安全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安全责任第三章日常养护作业安全第四章大中修养护作业安全第五章桥隧养护作业安全第六章特殊条件下养护安全作业第七章养护机械设备安全管理第八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高速公路养护安全管理,保障高速公路养护从业人员安全,为高速公路用户提供安全行车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交通部《公路养护技术规范》、《山东省高速公路条例》等有关法规,结合山东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高速公路养护安全管理包括养护安全理念的确立、安全责任制落实、日常养护作业安全管理、大中修养护作业安全管理、桥隧养护安全管理、特殊条件下养护安全管理、养护机械设备安全管理、事故报告、应急管理以及与高速公路养护工作相关的用电、放火、防盗等内容。
第三条高速公路养护安全管理应坚持以人为本、用户至上的理念,践行“更好地为公众服务"和“更安全、更畅通、更高效、更和谐”的要求,加强精细化养护管理,维护公众利益,保证用户满意。
第四条高速公路养护安全管理要适应改革发展需要,养护单位应当逐步具备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规定的资质条件。
第五条本《办法》适用于山东省交通厅公路局所辖高速公路养护安全管理。
第二章安全责任第六条高速公路养护安全实行统一管理、分级负责的管理体制,层层建立责任制,贯彻落实“抓生产必须抓安全”的原则。
第七条省交通厅公路局在高速公路养护安全管理工作中应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养护安全工作的法规、办法,建立健全高速公路养护安全工作的规章制度、办法,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对市公路局养护安全工作的监督、检查、考核、奖惩,加强对市公路局养护人员的安全培训和宣传教育。
第八条市公路局应贯彻执行国家和省交通厅公路局有关高速公路养护安全工作的法规和办法,并结合各自实际情况制定实施细则,组织高速公路养护管理人员的安全培训、宣传教育和检查考核,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对高速公路管理处的养护安全工作进行定期检查、考核、奖惩。
山东省公路养护小修保养管理办法
山东省公路养护小修保养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公路养护小修保养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交通部《公路养护技术规范》、《公路养护工程管理办法》和《山东省公路养护工程管理实施办法》及有关规定,并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路小修保养工程是指对公路及其设施进行预防性保养和轻微损坏部分的修补,是公路养护的基础性工作。
公路小修保养工程的内容包括:路面、路基构造物、桥涵隧道、沿线设施、绿化及其它附属设施的预防性保养和修补其轻微损坏部分。
保养和小修具体工作范围依据《公路养护技术规范》进行界定。
第三条公路小修保养工程要结合GBM工程和文明样板路建设加强养护管理,不断提高养护质量。
第四条公路小修保养工程要坚持管理与生产分工、小修与保养分离的管理模式,并逐步实行招投标制度和工程监理制度。
第五条本办法适用于山东省国省干线公路的小修保养工程管理,县乡公路可参照执行。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六条市公路局是公路养护小修保养管理的业主,负责小修保养费用的筹集,招标文件编写,标底编制,招投标组织以及养护质量监督控制和考核等工作。
第七条县级公路局是市公路局授权的公路小修保养管理的业主代表,协助市公路局筹集资金和养护招投标工作,主要承担公路养护小修保养工程质量的监督、控制以及计量支付等工作。
第八条公路站是公路养护的基层生产单位,在道班合并的基础上组建而成。
第九条各级公路管理机构应积极组建企业建制的各级公路养护公司,充实人员、调整和配备机具、申办养护资质,参与养护市场竞争。
第三章计划管理第十条市公路局根据公路养护里程,依据公路养护小修保养定额及编制办法,结合两个系统(GPMS和CBMS)运行结果进行资金测算,制定年度小修保养投资建议计划,报送省厅公路局批准执行。
第十一条市公路局下达的年度计划要把保养和小修工程区分开,费用分别下达,实行计量支付。
第十二条县级公路局要在年底前对所辖公路编报分项小修保养建议计划,并报送市公路局核查。
路政内业管理制度
路政内业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路政内业管理,提高管理效率,规范管理行为,保护员工合法权益,促进路政内业健康发展,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路政内业所有员工,并对路政内业的各项管理活动进行规范和指导。
第三条路政内业管理坚持科学、民主、法治原则,依法、诚信、公开、公正的原则为指导思想,进行规范化管理。
第四条路政内业管理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透明原则,建立健全管理制度,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和工作秩序的稳定性。
第五条路政内业管理应当注重规范化、标准化,推动企业内部管理的现代化和规范化。
第六条路政内业管理应当努力提高工作效率,不断完善管理机制和方法,促进企业的健康发展。
第七条路政内业管理应坚持节约型、环保型的原则,推动企业可持续发展。
第二章员工管理第八条路政内业应当通过有效的方法,建立健全员工激励机制,激发员工工作动力和创造力。
第九条路政内业应当加强员工培训和技能提升,提高员工的综合素质和工作能力。
第十条路政内业应当根据员工的岗位特点和工作需要,制定合理的薪酬福利政策,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
第十一条路政内业应当建立健全员工考核制度,及时发现和解决员工在工作中的问题和困难。
第十二条路政内业应当保障员工的劳动权益,维护员工的合法权益。
第三章经营管理第十三条路政内业应当建立健全市场调研和预测机制,提高对市场的敏感性和洞察力。
第十四条路政内业应当加强对市场需求的分析和预测,制定合理的生产计划和销售策略。
第十五条路政内业应当强化供应链管理,保障原材料和产品的供应顺畅和稳定。
第十六条路政内业应当加强质量管理,提高产品的质量和竞争力。
第十七条路政内业应当加强成本管理,降低生产成本,提高盈利能力。
第十八条路政内业应当建立健全风险管理机制,及时发现和解决经营中的风险和问题。
第四章安全管理第十九条路政内业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保障员工的人身安全和生产设施的安全。
第二十条路政内业应当加强对生产设施和设备的维护和维修,确保设施和设备的正常运转。
山东省公路日常养护内业资料管理办法
山东省公路日常养护内业资料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全省公路日常养护内业资料管理,根据《公路养护技术规范》(JIG H10-2009)、交通运输部有关规定,结合我省管理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日常养护内业资料(以下简称内业资料)是在养护日常生产与管理活动中形成的具有查阅、利用、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照片、影像等。
第三条养护内业资料管理应遵循“统一管理、分级负责、规范填写、及时归档”的原则。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山东省高速公路及普通国省干线公路。
第二章管理责任第五条各市公路局负责本辖区内公路养护内业资料的管理责任主体,负责内业资料整理的指导、监督与考核,对内业资料的内容格式及标准统一负责。
各级公路管理部门是本单位内业资料管理的责任主体,对本单位内业资料的真实、准确、齐全、完整负责;第六条内业资料的管理实行“一岗双责”制,各单位按照业务分工落实相应内业资料的管理责任。
第七条各级公路管理机构应保证养护岗位人员的相对稳定,定期组织业务培训,不断提高内业资料管理水平。
第八条各级公路管理机构应把养护内业资料管理纳入养护工作检查考核,落实奖惩措施,逐步推进内业资料管理的规范化、标准化。
第三章内容及标准第九条日常养护内业资料内容主要包括日常巡(检)查、路况调查及评定、日常管理、小修保养、登记台帐、安保工程、应急保通等。
第十条日常养护内业表格样式应尽量统一,对本办法要求强制使用表格请严格根据附件要求印制、填写,对非强制性表格,各市可根据管理实际进行适当调整或补充完善。
第十一条日常养护内业资料填写应符合现行养护规范,与相应的管理办法、制度相适应,能如实反映管理流程及生产活动的关键环节、关键工序。
第十二条各市公路局应针对内业表格编制填写说明,确保填写规范、齐全,数据真实、准确,内容及标准统一。
第四章整理及保存第十三条对涉及管理生产活动、需要责任人签字的表格均要以纸质材料填写并保存,对统计报表、台账类表格可只保存电子版。
公路工程内业档案管理制度
公路工程内业档案管理制度一、总则1. 本制度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旨在规范公路工程内业档案的管理,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
2. 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参与公路工程建设、管理和维护的人员。
3. 内业档案管理工作应贯穿于工程项目的全过程,从项目策划、设计、施工到竣工验收各阶段都应有相应的档案资料予以支撑。
二、档案管理职责1. 项目法人单位负责建立和完善内业档案管理制度,明确各级管理人员的职责。
2. 项目经理负责组织实施内业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和保管工作。
3. 技术人员负责编制和审核工程技术文件,确保其真实性和准确性。
4. 质量监督部门负责监督检查内业档案的质量和完整性。
三、档案收集与整理1. 内业档案的收集应全面、及时,包括设计文件、施工记录、检验报告、会议纪要等各类文档。
2. 档案整理应分类明确、编号统一,便于检索和使用。
3. 对于重要或特殊的工程项目,应建立专项档案,并做好详细的记录和说明。
四、档案归档与保管1. 内业档案应在项目完成后及时归档,归档材料应齐全、格式统一。
2. 归档的档案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分类编号,建立索引,方便查询。
3. 档案保管应有专人负责,确保档案的安全、防潮、防火、防虫害等。
4. 对于电子档案,应定期备份,防止数据丢失。
五、档案利用与保密1. 内业档案应合理利用,为工程建设和管理提供依据和参考。
2. 对于涉密档案,应严格按照国家保密法规和单位保密制度执行,防止泄露。
3. 非相关人员不得随意查阅、复制档案资料,确需查阅的应办理相应手续。
六、档案更新与淘汰1. 随着工程项目的进展,应及时更新相关的内业档案,确保信息的时效性。
2. 对于过时或无用的档案,应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清理和淘汰,但须保留必要的历史记录。
七、监督与考核1. 法人单位应对内业档案管理工作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 对于在内业档案管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或集体,应给予表彰和奖励。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办法》的通知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东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6.02.05•【字号】•【施行日期】2006.02.0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公路正文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办法》的通知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山东省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办法》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二00六年二月五日山东省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保障农村公路完好畅通,促进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及国家、省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农村公路是指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按照国家规定的公路工程技术标准修建,经交通主管部门验收的县道、乡道和村道。
其中村道是指直接为行政村群众生产、生活服务,以及不属于乡道以上公路的村与村之间及村与外部连接的公路。
农村公路管理养护是指按照公路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为保持公路及其附属设施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而进行的经常性保养维修、灾害性损害的预防和修复,以及为提高使用质量和服务水平而进行的大中修等作业及管理活动。
第三条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遵循统筹规划、分级管理、保障投入、确保畅通的原则。
第四条各级人民政府必须采取有力措施,加强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并将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纳入各级人民政府年度工作考核目标。
市、县两级人民政府应根据农村公路养护的实际需要,采取措施,多渠道、多方式筹措资金,并鼓励、引导社会经济组织或个人投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
第五条省、市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负责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的监管和指导。
县(市、区)人民政府是本地区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的责任主体,其交通主管部门具体负责管理养护工作。
山东省公路养护小修保养管理办法
山东省公路养护小修保养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公路养护小修保养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交通部《公路养护技术规范》、《公路养护工程管理办法》和《山东省公路养护工程管理实施办法》及有关规定,并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路小修保养工程是指对公路及其设施进行预防性保养和轻微损坏部分的修补,是公路养护的基础性工作。
公路小修保养工程的内容包括:路面、路基构造物、桥涵隧道、沿线设施、绿化及其它附属设施的预防性保养和修补其轻微损坏部分。
保养和小修具体工作范围依据《公路养护技术规范》进行界定。
第三条公路小修保养工程要结合GBM工程和文明样板路建设加强养护管理,不断提高养护质量。
第四条公路小修保养工程要坚持管理与生产分工、小修与保养分离的管理模式,并逐步实行招投标制度和工程监理制度。
第五条本办法适用于山东省国省干线公路的小修保养工程管理,县乡公路可参照执行。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六条市公路局是公路养护小修保养管理的业主,负责小修保养费用的筹集,招标文件编写,标底编制,招投标组织以及养护质量监督控制和考核等工作。
第七条县级公路局是市公路局授权的公路小修保养管理的业主代表,协助市公路局筹集资金和养护招投标工作,主要承担公路养护小修保养工程质量的监督、控制以及计量支付等工作。
第八条公路站是公路养护的基层生产单位,在道班合并的基础上组建而成。
第九条各级公路管理机构应积极组建企业建制的各级公路养护公司,充实人员、调整和配备机具、申办养护资质,参与养护市场竞争。
第三章计划管理第十条市公路局根据公路养护里程,依据公路养护小修保养定额及编制办法,结合两个系统(GPMS和CBMS)运行结果进行资金测算,制定年度小修保养投资建议计划,报送省厅公路局批准执行。
第十一条市公路局下达的年度计划要把保养和小修工程区分开,费用分别下达,实行计量支付。
第十二条县级公路局要在年底前对所辖公路编报分项小修保养建议计划,并报送市公路局核查。
【精选资料】公路养护管理办法
公路养护管理办法为全面贯彻落实交通系统“公路标准化养护年”活动精神,提高公路养护管理水平和公路通行能力。
完善制度,杜塞漏洞,降低成本,全面完成养护生产任务,为社会提供快捷、安全、舒适的通行环境。
特制定本办法:一、养护计划管理1、各养护单位每月25日上报本月养护生产完成情况及下月计划,每月5日前处养护科下达当月养护生产计划。
2、各单位需按时上报计划并详细填写“养护资金计划明细表”,养护科对生产计划进行初审,经批准后下发执行。
3、遇突发事件应及时上报,单独申请养护生产计划应急问题。
4、各单位养护资金的使用必须严格按照计划执行,要求专款专用,如发现挪用或违纪现象,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二、日常养护工作管理(一)日常巡查工作管理。
1、要求各养护单位每天至少对所管辖路段巡查一次,认真做好巡查记录,节假日正常巡查。
2、日常巡查记录要求月末汇总,并填写“日常养护巡查记录汇总表”,各养护单位负责人签字后上报处养护科备案。
3、巡查过程中发现影响行车安全的重大事件或路况有重大变化时,要做好应急处理工作同时逐级上报。
4、要求各养护单位每月向保洁员下达养护生产任务,根据《养护管理办法》对保洁员按规章制度管理,做到奖惩分明。
5、处养护科不定期对保洁员工作情况进行抽查,如发现空岗、缺岗等现象,要做好记录,作为养护单位年终评定的扣分项目之一。
6、养护单位负责人在节假日期间要保证通讯畅通,因事离开当地应向主管领导请假。
(二)日常养护维修工作管理1、各养护单位要根据具体情况实施维修,任务分解上报,并按计划批复的项目及经费额度进行有计划的维修。
2、要求各养护单位工作人员在保证维修质量的情况下,节约使用经费。
3、维修工作完毕后,各养护单位负责人需做好验收工作,养护科对维修工作进行不定期检查。
(三)桥梁养护管理1、加强对桥梁的日常养护,防止伸缩缝、泄水孔堵塞,及时清理桥面、锥坡、护坡上的杂物。
2、对桥梁进行经常性检查每月开展一次,汛期应加大力度,增加检查次数。
山东省高速公路养护安全管理
[汇编]办法xx高速公路养护安全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安全责任第三章日常养护作业安全第四章大中修养护作业安全第五章桥隧养护作业安全第六章特殊条件下养护安全作业第七章养护机械设备安全管理第八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高速公路养护安全管理,保障高速公路养护从业人员安全,为高速公路用户提供安全行车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交通部《公路养护技术规范》、《山东省高速公路条例》等有关法规,结合山东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高速公路养护安全管理包括养护安全理念的确立、安全责任制落实、日常养护作业安全管理、大中修养护作业安全管理、桥隧养护安全管理、特殊条件下养护安全管理、养护机械设备安全管理、事故报告、应急管理以及与高速公路养护工作相关的用电、放火、防盗等内容。
第三条高速公路养护安全管理应坚持以人为本、用户至上的理念,践行“更好地为公众服务”和“更安全、更畅通、更高效、更和谐”的要求,加强精细化养护管理,维护公众利益,保证用户满意。
第四条高速公路养护安全管理要适应改革发展需要,养护单位应当逐步具备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规定的资质条件。
第五条本《办法》适用于山东省交通厅公路局所辖高速公路养护安全管理。
第二章安全责任第六条高速公路养护安全实行统一管理、分级负责的管理体制,层层建立责任制,贯彻落实“抓生产必须抓安全”的原则。
第七条省交通厅公路局在高速公路养护安全管理工作中应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养护安全工作的法规、办法,建立健全高速公路养护安全工作的规章制度、办法,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对市公路局养护安全工作的监督、检查、考核、奖惩,加强对市公路局养护人员的安全培训和宣传教育。
第八条市公路局应贯彻执行国家和省交通厅公路局有关高速公路养护安全工作的法规和办法,并结合各自实际情况制定实施细则,组织高速公路养护管理人员的安全培训、宣传教育和检查考核,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对高速公路管理处的养护安全工作进行定期检查、考核、奖惩。
山东省高速公路建设公路工程内业资料的整理和填写规范-37页文档资料
山东省高速公路建设公路工程内业资料是直接反映施工过程工程质量控制的重要载体,是日后公路通车运营管理的重要依据,加强和规范施工阶段的内业资料整理是当前公路工程施工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反映公路工程施工管理水平的主要方面。
公路工程施工中,内业资料的整理往往滞后于主体工程的进展,这主要原因:一是平时不重视内业资料的管理,普遍存在“重外业、轻内业”的现象,且对内业资料的整理阶段性的进行,只“整”不“理”,导致内业资料逻辑性、数据性错误“百出”;二是工程实施过程中,专业化的施工队伍调动频繁,如路基工程作业队伍,在进入路面铺筑时已撤离现场,造成路基资料缺失或出现不连贯错误,逻辑性较差;三是工程管理人员和档案管理人员对相互的业务不熟悉,工作责任心差,且工作岗位不固定,工作连续性差,前后脱节,导致内业资料整理中的重复返工现象经常出现。
内业资料的管理和工程外业的管理一样,都是工程施工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要真正提高内业管理水平,实现内、外业同步,做到内业资料边整理边归档的目的,就要针对工程内业资料的特点提高重视程度,提高内业管理人员的业务素质,切实做到在内业资料管理中的“全”、“准”、“严”。
“全”就是在内业资料齐全上下功夫,做到文件、资料项目齐全,不出现缺少文件和频率不足等现象。
“准”就是在内业资料整理上严把准确关,确保资料填写的内容和数据的准确性,经得起推敲和检查。
“严”就是在内业资料格式和组卷上,严把审查关,不合格的内业资料严禁进入工程档案室。
第二节内业资料的构成和分类一、内业资料构成1、合同文件施工合同协议书(含问题澄清)、投标书、招标文件(含补遗书)以及施工招标、施工合同有关资料。
2、日常资料分类(1)质量控制资料-检验、试验,以及有关质量文件。
(2)进度控制资料-总体进度计划、旬、月度计划及其完成情况,进度计划调整,以及有关计划的文件。
(3)费用控制资料-工程量统计、核定、计量与支付、工程费用变更资料,以及有关费用控制文件。
4-《山东省高速公路桥梁养护管理工作制度》
山东省高速公路桥梁养护管理工作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高速公路桥梁养护管理工作,保证高速公路畅通和桥梁运行安全,依据交通部《公路桥梁养护管理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山东省交通厅公路局(以下简称省厅公路局)管养高速公路的桥梁养护管理工作。
参(控)股公司参照执行。
第三条桥梁养护管理应贯彻“预防为主,安全至上”的工作方针,努力提高桥梁结构的耐久性和安全性。
第四条各级公路管理机构应高度重视桥梁养护管理工作,严格执行桥梁养护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采取科学有效的管理手段和技术措施,对所管养公路桥梁及时组织实施检查、检测和养护维修,确保公路畅通和桥梁安全。
第二章职责划分第五条高速公路桥梁养护管理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
各级公路管理机构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确定的职责,负责所管养公路桥梁的养护管理工作。
上级公路管理机构对下级公路管理机构具有监管职能。
第六条高速公路管理处对管养公路桥梁主要履行以下养护管理工作职责:1、负责桥梁日常巡查,及时处置桥梁突发事件,保障桥梁运营安全。
2、负责桥梁经常检查工作,及时上报桥梁受自然灾害和其他因素损坏的情况。
3、负责桥梁的小修保养工作。
上报桥梁养护工程建议计划。
4、负责桥梁技术档案的补充、完善和保密工作,以及桥梁养护管理信息数据的更新和维护工作。
5、负责桥梁养护人员的业务培训、考核工作。
第七条市公路管理局(以下简称市公路局)对辖区内桥梁主要履行以下养护管理工作职责:1、制定本辖区桥梁养护管理工作制度,监督、考核高速公路管理处桥梁养护管理工作。
2、负责桥梁突发应急事件的处置工作。
3、负责桥梁定期检查与技术状况评定工作。
组织实施桥梁特殊检查工作。
4、负责上报桥梁养护工程专项建议计划,组织实施桥梁中修、大修、改建工程。
5、负责超重车辆通过桥梁的有关工作。
6、负责桥梁技术档案的补充、完善和保密工作,以及桥梁养护管理信息数据的更新和维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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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上次检查日期
14.本次检查日期
15.气候
16.部件号
17.部件名称
18.评分(0-5)
19.特殊检查
20.维修范围
21.维修方式
22.维修时间
23.费用(元)
1
翼墙、耳墙
2
锥坡、护坡
3
桥台及基础
4
桥墩及基础
5
地基冲刷
6
支座
7
上部主要承重结构
8
上部一般承重结构
9
桥面铺装
10
桥头跳车
1
翼墙、耳墙
2
锥坡、护坡
3
桥台及基础
4
桥墩及基础
5
地基冲刷
6
支座
7
上部主要承重结构
8
上部一般承重结构
9
桥面铺装
10
桥头跳车
11
伸缩缝
12
人行道
13
栏杆、护栏
14
照明、标志
15
排水设施
16
调治构造物
17
其他
表1-7
___县(市、区)公路局、高管处___年___月桥梁经常检查情况汇总表
序号
路线编号及名称
公路站、高管处
○
○
长期
表2-3
路基损坏调查表*
公路站、高管处
○
○
长期
表2-4
桥隧构造物损坏调查表*
公路站、高管处
○
○
长期
表2-5
沿线设施损坏调查表*
公路站、高管处
○
○
长期
表2-6
公路技术状况评定明细表*
市局、高管处、
县(市、区)局
○
○
○
○
长期
表2-7
公路技术状况评定汇总表*
市局、高管处、
县(市、区)局
市局
○
表3-4
月份养护生产计划完成情况表
公路站、高管处
○
○
○
表3-5
国省干线公路养护工作情况月报*
市局、高管处、
县(市、区)局
○
○
○
表3-6
国省干线公路水毁及抢修情况旬(日)报表*
市局、高管处、
县(市、区)局
○
○
○
三
日
常
管
理
表3-7
绿化日常护管情况(月)统计表
高管处、
县(市、区)局
○
○
○
表3-8
养护检查考核整改通知单
第九条日常养护内业资料内容主要包括日常巡(检)查、路况调查及评定、日常管理、小修保养、登记台帐、安保工程、应急保通等。
第一十条日常养护内业表格样式应尽量统一,对本办法要求强制使用表格请严格根据附件要求印制、填写,对非强制性表格,各市可根据管理实际进行适当调整或补充完善。
第一十一条日常养护内业资料填写应符合现行养护规范,与相应的管理办法、制度相适应,能如实反映管理流程及生产活动的关键环节、关键工序。
第三条养护内业资料管理应遵循“统一管理、分级负责、规范填写、及时归档”的原则。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山东省高速公路及普通国省干线公路。
第二章 管理责任
第五条各市公路局负责本辖区内公路养护内业资料的管理责任主体,负责内业资料整理的指导、监督与考核,对内业资料的内容格式及标准统一负责。各级公路管理部门是本单位内业资料管理的责任主体,对本单位内业资料的真实、准确、齐全、完整负责;
第五章 附则
第一十八条本办法自二〇一〇年一月一日起施行。
第一十九条本办法由山东省交通厅公路局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各单位可根据本办法制定实施细则。
附件:山东省公路日常养护内业资料常用表格式样
山东省公路日常养护内业资料常用表格式样
类别
表格编号
表格名称
填写单位
保存单位
保存时限
高管处
公路站
县(市、区)局
市局
一
桩号
桥名
孔-跨
桥长\桥宽(m)
下、上部结构
设计荷载
修建年份
新发现病害情况
尚未进行处治原有病害发展情况
重要构(部)件缺损明显达到三、四、五类技术状况情况
养护维修建议措施/建议实施时间
桥梁日常小修保养评价
已设置的病险桥梁临时安全设施的管理使用状况
备注
填报人:填报日期:年月日
表1-8
___县(市、区)公路局、高管处___年第___周(日)三、四、五类桥梁动态监管报告表
第六条内业资料的管理实行“一岗双责”制,各单位按照业务分工落实相应内业资料的管理责任。
第七条各级公路管理机构应保证养护岗位人员的相对稳定,定期组织业务培训,不断提高内业资料管理水平。
第八条各级公路管理机构应把养护内业资料管理纳入养护工作检查考核,落实奖惩措施,逐步推进内业资料管理的规范化、标准化。
第三章内容及标准
县(市、区)局
○
○
长期
表1-6
桥梁定期检查记录表*
检测单位
○
○
○
长期
表1-7
__县(市、区)公路局、高管处__年__月桥梁经常检查情况汇总表*
高管处、
县(市、区)局
○
○
○
长期
表1-8
__县(市、区)公路局、高管处__年第__周(日)三、四、五类桥梁动态监管报告表*
高管处、
县(市、区)局
○
○
○
长期
表1-9
山东省公路日常养护内业资料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全省公路日常养护内业资料管理,根据《公路养护技术规范》(JIG H10-2009)、交通运输部有关规定,结合我省管理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日常养护内业资料(以下简称内业资料)是在养护日常生产与管理活动中形成的具有查阅、利用、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照片、影像等。
7、桥下是否整洁、无垃圾、无废弃物,有无堆放农作物秸秆、油料等可燃物品等。
8、桥梁养护技术员提出要重点监控的内容。
检查人员签名
填表说明见表格背面。检查发现其它情况或本表面填写空间不足时,填至背面表格。
填表说明:“检查情况”应针对存在问题的桥梁记录清楚桥梁名称,新发现的桥梁病害等情况,尚未进行处治的原有病害及其发展情况,现场已经采取的措施,以及建议需要进一步采取的措施等(不允许重复填写“病害情况同前”等字样);没有发现问题的项目填写“无”。桥梁检查人要用黑色墨水笔或油性笔签字。前表面填写空间不足以及存在问题的隧道、涵洞填至下面表格。
第一十五条各级养护管理单位应根据国家及省档案管理有关规定,积极做好养护内业资料整理及存档工作。
第一十六条各市应对档案盒样式、封面题名、卷脊题名、档号分类等制定统一标准,规范管理,集中存放,便于查阅。有条件的单位可建立专门档案室存放。
第一十七条内业资料保存期限按照本办法附件内容执行。超过保存期限需要销毁的应经各市公路局批准,并执行申请-核查-批复-销毁程序。
○
○
五年
表4-12
日常保养工程支付证书
县(市、区)局
○
○
五年
五
台
账
表5-1
养护场所建设情况台账
公路站
○
○
○
长期
表5-2
桥梁基本状况卡片*
公路站、高管处
○
○
○
○
长期
表5-3
桥(涵)基本数据及维修原始记录卡
公路站、高管处
○
○
○
○
长期
表5-4
公路绿化基本情况及日常护管台帐
公路站、高管处
○
○
表5-5
养护机具登记台帐
隧道经常检查记录表*
高管处、
县(市、区)局
○
○
长期
表1-10
隧道定期检查记录表*
检测单位
○
○
○
长期
表1-11
涵洞经常检查记录表*
高管处、
县(市、区)局
○
○
长期
表1-12
涵洞定期检查记录表*
高管处、
县(市、区)局
○
○
○
长期
二
路
况
调
查
及
评
定
表2-1
沥青路面损坏调查表*
公路站、高管处
○
○
长期
表2-2
水泥混凝土路面损坏调查表*
市局
县(市、区)局○○来自二年表3-9公路站日常养护工作日志
公路站
○
五年
四
小
修
保
养
工
程
表4-1
公路小修工程项目计划表*
县(市、区)局
○
○
五年
表4-2
公路小修工程开工报告*
承包单位
○
○
五年
表4-3
公路小修保养工程记录表
公路站
○
五年
表4-4
__月小修保养工程完成情况统计表*
县(市、区)局
○
○
○
五年
表4-5
公路小修工程验收证书*
2长期—与公路、桥梁使用寿命相同;
表1-1
公路养护巡查记录
公路站:
巡查时段
年 月 日 时 分至 时 分
天气:
巡查路段
巡查情况
处理情况
巡查人:公路站站长:
表1-2
公路养护巡查重要问题及处置情况日报表
单位:年月日
项 目
重要问题描述
应急措施
维修建议
处理结果
路面
路基
桥涵
绿化
沿线设施
站长:填表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