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务犯罪心理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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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犯罪心理分析

摘要:职务犯罪作为智能型犯罪的特殊类型,犯罪人在绝对权力欲、人格结构某些因素的偏离、自我评价系统的偏差、社会浮躁心理的助长等社会文化心理因素的相互作用中形成了职务犯罪

行为,发生的犯罪心理品质(变型的价值观念、明显而强烈的贪利性动机、极端的意志两极性特征、隐蔽性与深刻体验性的情绪情感、消极的职业人格特征等方面);职务犯罪心理的形成以其犯罪动机为核心经历旁观刺激、价值观念动摇、犯罪决意、强化等四阶段相应地进行职务犯罪。

关键词:职务犯罪心理特点生成机制

1.引言

所谓职务犯罪,是指具有国家管理职能、依法从事公务这种特定身份的个体所实施的危害社会的、触犯刑事法律、依刑律予以处罚的行为。职务犯罪的出现是基于公共权利只能掌握于特定的个体手中这样一种现实可能性,而掌握权力的人客观上滥用权力,因此公共权力便被转化、蜕变为个人的权利甚至是成为一种特权,直到其权力遇到有效限制为止。与其他犯罪相比,职务犯罪普遍具有更强烈的社会危害性。从现象上而言,目前我国的职务犯罪的基本态势表现为大案要案继续上升,且存在着较大的犯罪黑数,其社会危害性越来越严重;犯罪手段花样翻新,新的行为方式不断出现,其智能性的特征更为突出,侦破难度加大;犯罪集中分布于经济热点部门、党政司法部门及国有企业。

2.职务犯罪心理特点

任何犯罪都在特定心理支配下进行。从近年来检察机关查办的职务犯罪案件来看,少数公职人员之所以沦为罪犯,除了客观方面的原因外,不正常的心理状态无疑是驱使他们堕落的“催化剂”。公职人员实施职务犯罪的心理主要有以下几种:

2.1 按“劳”取“酬”的交易心理

有些公职人员为别人办了事,内心总希望得到回报。这种人利令智昏,把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当成自己的私有财产。

2.2 “见钱眼开”的贪婪心理

贪婪是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的共同心理,是一切贪利性犯罪的共有心态,是走向犯罪道路的思想基础。具有贪婪心理的人,为了钱财,可以不择手段,铤而走险,采取各种手段,甚至冒着生命的危险,肆意收受贿赂,挪用公款。

2.3 深感吃亏心理

一些公职人员在社会分配差距拉大的情况下,看到别人薪水比自己高,住房比自己好,于是产生不平衡的补偿心理。有些干部以为自己为党工作了多年,没功劳也有苦劳,过去收入少没占到便宜,现临近退休该捞一把,为晚年留条“后路”,也算是对过去的补偿。

2.4 享乐主义的虚荣心理

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市场经济的发展,拥有实权的某些公职人员爱慕虚荣,一心追求个人享乐,被金钱、人情和关系所包围,成为“糖衣炮弹”袭击的对象。

需要注意的是,国家公职人员职务犯罪的心理往往是复杂多变的,有些甚至是相互多样的。了解和掌握这些心理,有助于办案人员做好侦查、审讯预案,及时拘捕涉嫌进行职务犯罪的公职人员、突破其犯罪心理防线、搜集证据。

3.职务犯罪心理的生成机制

从职务犯罪心理形成、发展和变化的过程来看,职务犯罪心理的生成机制可分为三个小机制,即内化机制、外化机制和内外化机制。这三个小机制共同构成职务犯罪心理形成、发展和变化的整个过程,共同构成职务犯罪心理生成的整个机制。然而,每个小机制都有各自不同的运行方式和运行原理。

3.1 职务犯罪心理生成的内化机制

职务犯罪心理生成的内化机制是指通过影响国家公职人员心理的

各种主客观因素的相互作用,将人类社会的知识、经验、社会规范和价值体系,以及党和国家对公职人员的职业要求等这些东西转化为职务犯罪人的知识、经验、社会规范和价值观等过程。正是由于这一内化机制的作用,才使得职务犯罪人的心理与其他社会成员的心理区别开来。

首先,作为影响国家公职人员心理的客观因素(包括人类社会的知识、经验、社会规范和价值体系,以及党和国家对公职人员的职业要求等)成为国家公职人员的认知图式;然后,这些认知图式通过国家公职人员的认知机制对这些图式进行加工处理,使之成为职务犯罪人的知识、经验、社会规范和价值观等,再通过外化机制的

不断作用,最终使之成为职务犯罪心理。因此,在国家公职人员原有心理的基础上向职务犯罪心理转化过程中,其原有的世界观起了关键作用。因此,职务犯罪者的私心杂念与其他人的私心杂念有了明显的不同。

3.2 职务犯罪心理生成的外化机制

职务犯罪心理生成的外化机制是指通过内化机制作用而形成的职

务犯罪人的知识、经验、社会规范和价值观等转化为职务犯罪心理的过程。如前所述,经过内化后,除那些经受住考验的国家公职人员其“三观”没有发生质变外,其他未能经受住考验的国家公职人员原有的“三观”将会发生质变,由为“公”转为“私”。以“私”为中心的“三观”,只是深藏于人心的哲学观念。在致罪因素的不断作用下,这种内心观念在现实生活中就表现为具体口号和理念,有了这样的私念就会产生私欲,有了私欲就会产生各种需要;有了各种需要,在一定的外部条件和情境作用下,就会产生职务犯罪的动机;有了职务犯罪动机,行为人就会利用一定的手段和方式实施职务犯罪行为。一旦实施了职务犯罪行为,就表明职务犯罪者已走向党、国家和人民的反面,其犯罪人格最终形成。这就是职务犯罪心理的外化机制。因此,有必要重点探讨职务犯罪动机和职务犯罪人格的生成机制。

3.3 职务犯罪心理生成的内外化机制

行为人原有的不良心理(其核心是消极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与其他致罪因素,经过内化机制作用,首先形成与行为人职业道

德与职业规范不相符的、以“自私”为中心的违法心理(其核心是变了质的“三观”),这种违法心理在致罪因素的不断作用下,最后发展为以职务犯罪动机和职务犯罪人格为核心的职务犯罪心理,这就是职务犯罪心理生成的完整过程。然而,这并不意味着职务犯罪心理的发展到此结束,正如任何事物的发展是一个不断发展的过程一样,职务犯罪心理也是一个不断发展的过程。这个不断发展过程就是职务犯罪人的心理经过内化—外化—内化这样不断循环的过程。在这个不断循环的过程中,有各自不同的阶段,它们互相联系、互相依赖、互相渗透和互相制约,即内化中有外化(在内化过程中所包含的若干消极行为和活动即为不良心理的外化),外化中有内化(在外化过程中所生成的职务犯罪动机与目的即为违法心理的再一次内化)。这就是职务犯罪心理生成的内外化机制。在这种内外化机制的不断作用下,职务犯罪心理循环往复、周而复始,构成一个职务犯罪心理内化外化的整个机制,由此推动职务犯罪心理的形成、变化和发展。

职务犯罪心理内外化机制遵循质量互变规律,职务犯罪人从原有的不良心理发展到违法心理再发展到犯罪心理,是一步一步坠入犯罪深渊的。在日常生活中,职务犯罪心理这种逐渐变化过程主要有两种形式:显性的演化过程和隐性的演化过程。前者其外部表现形式较张扬,其职务犯罪心理内外化的行为和活动可以经常为人们所知道和了解。如原江西省泰和县委书记因受贿被判刑,曾经几次在县里的中层干部会议上讲:“只要公家赚了钱,个人赚点钱,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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