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盐进货检查验收制度
进货验收制度、食品索证索票制度
进货验收制度、食品索证索票制度引言概述:进货验收制度和食品索证索票制度是现代企业管理中非常重要的两个环节。
进货验收制度确保企业从供应商处购买到的商品符合质量要求,而食品索证索票制度则是为了保证食品的安全和追溯。
本文将分别从进货验收制度和食品索证索票制度两个方面进行详细阐述。
一、进货验收制度:1.1 严格的进货验收流程:进货验收制度的第一步是建立一个严格的进货验收流程。
这个流程应包括验收前的准备工作,如准备验收标准和验收表格,并明确验收人员的职责和权限。
同时,还需要制定进货验收的时间和地点,确保验收过程的规范性和一致性。
1.2 检查商品的外观和包装:进货验收的第二步是检查商品的外观和包装。
验收人员应仔细检查商品的包装是否完好无损,是否有任何破损或变形的迹象。
同时,还要检查商品的标签和标识是否清晰可见,以确保商品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1.3 进行质量检验:进货验收的最后一步是进行质量检验。
验收人员应根据事先制定的验收标准对商品进行检验,包括外观、尺寸、重量、颜色等方面。
如果发现商品存在质量问题,应及时与供应商联系并采取相应的措施,如退货或协商解决。
二、食品索证索票制度:2.1 建立食品索证索票的档案系统:食品索证索票制度的第一步是建立一个完善的档案系统。
这个系统应包括供应商的合格证明、食品的生产和加工记录、食品的质量检验报告等信息。
通过建立这样的档案系统,可以追溯食品的来源和生产过程,确保食品的安全和合法性。
2.2 索证索票的实施过程:食品索证索票的实施过程应包括索证和索票两个环节。
索证是指要求供应商提供相关的合格证明和检验报告,以证明其所供应的食品符合质量和安全要求。
索票是指要求供应商提供食品的出厂日期、批次号、生产许可证等信息,以便进行追溯和溯源。
2.3 食品索证索票的管理和监督:食品索证索票制度的有效实施需要有一套完善的管理和监督机制。
企业应建立专门的部门或岗位负责索证索票的管理工作,包括审核供应商提供的证明和报告,跟踪食品的来源和流向等。
食盐进货管理制度
食盐进货管理制度一、食盐进货管理制度的重要性1. 保障食品安全。
食盐是生活中不可或缺的日常用品,因此其质量安全至关重要。
建立完善的食盐进货管理制度,可以有效保障产品的质量和安全,确保消费者的健康。
2. 控制成本。
食盐生产商在购买原材料时,如果没有一套科学合理的进货管理制度,很容易因为过多的库存等原因导致成本增加。
通过优化进货管理制度,可以有效控制生产成本,提升企业竞争力。
3. 提高企业运营效率。
有了明确的进货管理制度,企业可以更加有序地管理库存、控制采购成本,进而提高企业的运营效率。
二、食盐进货管理制度的内容1. 采购部门职责。
明确采购部门的职责,包括负责食盐的采购、库存管理、供应商管理等工作,并建立相应的责任制度。
2. 供应商评估与选择。
建立供应商评估与选择制度,根据供应商的信誉、产品质量、价格等方面进行评估,选择合格的供应商。
3. 采购计划制定。
根据市场需求和企业生产计划,制定相应的食盐采购计划,避免因为采购不足或者采购过量导致的成本增加或者库存积压问题。
4. 采购流程。
建立完整的采购流程,包括需求提报、询价比价、合同签订、货物验收等环节,确保采购流程的规范和透明。
5. 采购合同管理。
与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明确双方的责任和权利,建立相关的合同管理制度,保障合同执行的顺利进行。
6. 采购成本控制。
建立采购成本控制制度,为企业节约成本提供保障,同时保证食盐质量的同时,降低生产成本。
7. 库存管理。
建立科学的库存管理制度,包括安全库存、定时盘点、库存周转速度等方面的规定,防止库存积压和产品变质等问题。
8. 损耗管理。
建立食盐损耗管理制度,监控食盐的损耗情况,对于过多的损耗及时采取措施,减少浪费。
9. 质量管理。
建立食盐质量管理体系,确保进货的食盐符合国家标准和企业规定的质量标准,保证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
10. 监督检查。
建立监督检查机制,定期对采购及库存情况进行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制定整改措施。
三、食盐进货管理制度的执行1. 建立标准操作流程。
食盐批发企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食盐批发企业的食品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企业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食品安全管理制度1. 进货查验制度(1)采购食盐时,必须向供货商索取合法的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等相关证明文件,并建立进货台账。
(2)对供货商的食盐产品进行抽样检验,检验合格后方可入库。
(3)严禁采购无合法资质、无生产日期、无保质期、无生产厂家、无生产批号的食盐产品。
2. 出库管理制度(1)出库前,必须对食盐产品进行质量检查,确保产品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
(2)出库时,应严格按照订单要求进行,不得混装、错发。
(3)出库产品应提供相关质量证明文件,包括产品合格证、检验报告等。
3. 食盐储存管理制度(1)食盐应储存在干燥、通风、阴凉、防潮、防虫蛀、防鼠害的仓库内。
(2)储存食盐的仓库应设有温湿度计,定期检查仓库温湿度,确保食盐储存环境符合要求。
(3)仓库内不得存放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等危险品。
4. 销售管理制度(1)销售食盐时,应向消费者提供产品合格证、检验报告等质量证明文件。
(2)不得销售过期、变质、掺假、掺质的食盐产品。
(3)建立健全销售台账,如实记录销售食盐的品种、规格、数量、生产日期、保质期、销售日期等信息。
5. 员工培训制度(1)定期对员工进行食品安全法律法规、食品安全知识、操作规程等方面的培训。
(2)员工应熟悉本企业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并严格按照制度执行。
(3)对违反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的员工,给予相应的处罚。
三、食品安全责任1. 企业负责人对本企业的食品安全负总责。
2. 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的食品安全负直接责任。
3. 员工对自身工作范围内的食品安全负直接责任。
四、监督与检查1. 企业应定期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进行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本企业的食品安全进行监督检查,企业应积极配合。
五、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进货验收工作制度和要求
进货验收工作制度(一)进货检查流程1、资质证件检查——2、商品单证检查——3、标签检查——4、重量检查——5、日期批次检查——6、商品外观和质量检查——7、异常处理——8、记录(二)各项检查基本要求1.资质证件核对:对于第一次配货的供应商需要进行资质证件核对。
2.商品单证检查:每批到货都需要进行单证核对。
3.标签检查:标签无错误、无瑕疵,日期格式正确、双日期;不允许出现标签缺失、双标、无标、修改、字体模糊等现象。
4.重量检查:平均重量不低于标签标识重量。
5.日期批次检:到货批次不超过1/3保质期。
6.商品外观和质量检查:包装无破损、无涨气涨包、无发霉、无商品之外异味和异物、无化冻、色泽组织形态正常等;箱规和订单要求一致。
(三)各项检查操作指引➢1、资质证件对1、食用农产品(①农村专业合作社②农产品企业或个体工商户③自产农民④进口)1.1从农村专业合作社采购1.1.1非家畜禽(①农村专业合作社的营业执照)1.1.2家畜禽(①营业执照②动物检疫条件合格证③定点屠宰证)2.1从农产品企业或个体工商户处采购(①生产②销售)2.1.1农产品生产企业或个体工商户2.1.1.1非家畜禽(①农产品生产企业或个体工商户的营业执照)2.1.1.2家畜禽(①营业执照②动物检疫条件合格证③定点屠宰证)2.1.2农产品销售企业或个体工商户(①营业执照)3.1从自产农民处采购(①自产农民身份证)4.1进口食用农产品(①营业执照②海关报关单位备案③具体产品进口手续)2、食品(①工厂②经销商③进口)2.1工厂直采2.1.1营业执照2.1.2生产许可证及产品明细表2.2经销商供货2.2.1营业执照2.2.2食品经营许可证(食品添加剂不需经营许可)2.2.3生产工厂生产许可证及产品明细表2.3国外或地区进口2.3.1进口商供货(①营业执照②食品经营许可证③海关报关单位备案)2.3.2直接进口(①海关报关单位备案②国外工厂注册③具体产品进口手续)➢2、商品单证检查(①食用农产品、②食品)1、食用农产品(①非家畜禽②家畜禽③进口食用农产品)1.1非家畜禽①进货凭证②检验合格证明(第三方、批发市场快检、自检)2.1家畜禽①进货凭证②动物检疫合格证③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3.1进口食用农产品3.1.1非家畜禽①进货凭证②海关报关单③进出口产品检疫检验合格证④中文标签)3.1.1.2家畜禽①进货凭证②海关报关单③进出口产品检疫检验合格证④中文标签⑤注册工厂号2、食品2.1国产(①出厂检验合格报告②型式检验合格报告)2.2进口(①海关报关单②进出口产品检疫检验合格证明③中文标签)➢3、标签检查3.1根据送货清单核对商品包装名称和规格,3.2检查小包装标签内容是否合规:➢4、重量检查平均重量不小于标签标识重量,抽样的实际含量允许偏差量:➢5、日期批次5.1日期格式正确(年四位、月两位、日两位),日期不超过1/3的保质期,5.2不得超过两个批次,批次之间日期不得超过一个月。
食品公司原辅材料包装材料质量检验验收制度
食品公司原辅材料包装材料质量检验验收制度为加强对各种原辅材料包装材料的质量验收,把好原辅材料包装材料进厂质量关,确保产品质量符合产品标准的要求,制定《原辅材料包装材料质量验收制度》。
1、各种原辅材料包装材料进厂后,必须进行质量验收。
未经质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原辅材料包装材料,一律不准入库,更不能用于生产。
2、原辅材料包装材料的质量验收工作由质量部门负责,供应部门协助。
3、公司使用的原辅材料包装材料主要有:面粉、食盐、包装袋、纸箱等。
4、验收依据:严格按照国家标准及供应商提供的产品证明材料或企业标准的规定进行验收。
5、原辅材料包装材料质量验收一般采用外观检查和质量证明验收合格的方式进行,必要时送化验室或当地质检部门进行质量检验。
6、外观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为:包装质量是否完好、标识内容与要求的质量要求是否一致、产品是否出现异常情况等。
质量证明验收的主要内容为:产品出厂的检验合格证、标签、有效检验报告及其他有效质量证明。
7、原辅材料包装材料质量验收情况由质量验收人员及时分别填写《原辅材料包装材料质量验收记录》。
8、《原辅材料包装材料质量验收记录》内容至少要包括:物品名称、生产厂家、型号规格、执行标准、生产日期、进货日期、进货数量、索证情况、合格数量、验收人员姓名、验收日期等。
9、《原辅材料包装材料质量验收记录》由质量监督员保管。
负责人要经常对验收记录的完整性、及时性和正确性进行检查。
保管员凭《原辅材料包装材料质量验收记录》办理物品入库手续。
10、原辅材料包装材料质量证明资料由质量监督员妥善保管。
11、需要送质量检验部门检验的样品,由质量监督员负责抽样、送样和检验。
12、质量验收不合格的原辅材料包装材料,由供应公司负责作出退货的决定,并负责实施。
食盐销售食品安全制度范本
食盐销售食品安全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食盐销售食品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盐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从事食盐销售活动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
第三条食盐销售者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本制度的要求,加强食盐质量安全管理,保障食盐质量安全。
第二章食盐采购与储存第四条食盐销售者应当从具有食盐批发资质的企业采购食盐,并留存供货商的相关资质证明文件备查。
第五条食盐销售者应当建立健全食盐进货查验制度,如实记录食盐的名称、规格、数量、供货商信息等内容,并保存相关凭证。
第六条食盐销售者应当保证食盐储存条件符合国家有关要求,食盐应当存放在干燥、通风、避光的场所,防止食盐受潮、污染。
第七条食盐销售者发现食盐有质量问题或者过期变质的,应当立即停止销售,并采取措施予以处理,防止食盐流入市场。
第三章食盐销售与售后服务第八条食盐销售者应当在其经营场所显著位置明示食盐的质量安全信息,包括食盐的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厂家等内容。
第九条食盐销售者应当提供合格的食盐产品,并按照消费者的要求提供相应的售后服务。
第十条食盐销售者应当建立健全食盐销售记录制度,记录食盐的销售日期、数量、销售对象等信息,并保存相关凭证。
第四章食品安全管理人员与培训第十一条食盐销售者应当配备专职或兼职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明确食品安全管理责任,落实岗位责任制。
第十二条食盐销售者应当对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进行培训和考核,经考核不具备食品安全管理能力的,不得上岗。
第十三条食盐销售者应当定期组织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食品安全意识和素质。
第五章监督管理与责任追究第十四条食盐销售者应当接受各级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如实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
第十五条食盐销售者违反本制度的,由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依法予以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六条食盐销售者对消费者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食用盐验收标准
项目
要求
检验方法
检验方式
感官指标
色泽
白色结晶状
取适量样品置于洁净、干燥的白色盘(瓷盘或同类容器)中,在自然光线下,观察其色泽和状态,闻其气味,品其滋味
入厂检验
组织状态
颗粒均匀一致(要求细粉颗粒),松散、无受潮化开、成团结块现象
入厂检验
滋/气味
味咸,无其他异味
入厂检验
杂质
无肉眼可见杂质
入厂检验
理化指标
二、食用盐验收标准
1、目的:确保原物料质量符合国家标准及成品加工质量需求
2、范围:适用食用盐采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验收
3、职责:原物料检验员负责按标准进行验收检验
原料名称
食用盐
产地
不限定
等级
/
抽样频率
每批次必检
抽样方法
感官抽样量为:1-5件3袋,6-50抽检3袋,50件以上抽检4袋;
参考国标
GB 27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用盐GB/T5461食用盐
水分%
≤0.5
GB/T 13025.3
入厂检验
白度,度
≥75
GB/T 13025.2
入厂检验
氯化钠,%
≥98.5
GB 5009.42
型式检验
水不溶物,%
≤0.1
GB/T 13025.4
型式检验
碘,(mg/kg)
14-39
GB/T 13025.7
型式检验
亚铁氰化钾,(mg/kg)
≤10.0
GB/T 13025.10
型式检验
食品安全指标
总砷,(mg/kg)
≤0.5
GB/T 5009.11
型式检验
原辅料检验验收管理制度
原辅料检验验收管理制度*****************限公司文件编号:QS/BZ-ZD05原辅料检验验收制度1.1原辅材料验收1.1.1原辅料必须选择合格供应商供应。
合格供应商必须持有产品准产证或卫生许可证。
1.1.2原辅材料必须附有产品质量标准、产品说明书、产品合格证、产品准产证或卫生许可证复印件、发证产品必须有食品生产许可证的复印件、。
1.1.3原辅材料入库由仓库负责人核对采购计划~当面检查数量~-9- 规格、型号与计划相符者予以验收~附有质量保证书者应随同验收。
1.1.4由文字的印刷品如标签、包装材料等~应按GB7718-2004《包装食品标签通则》及本厂规定的质量要求~逐字逐步检查验收。
1.1.5在原辅料验收过程中发现的质量问题~及时向主管领导反映。
1.1.6保管员对入库原辅材料的验收负全面责任~未经验收合格的原辅料一律不准动用。
2.2原辅材料检验。
2.2.1原料为鲜、冻肉:2.2.1.1选用的原料肉要选用政府定点屠宰企业生产的猪肉~并应有卫生检验、检疫合格证明~不得使用非正常死亡的畜禽肉。
A、根据产品选用符合要求的原料肉,4号肉,~不符合要求的原料肉不得使用。
- 1 -*****************限公司B、原料肉为肉块~其肉与脂肪的比例为120:12。
C、原料肉必须无淤血、杂质等。
D、肉原料标准要求检验鲜肉冻肉检验方法项目肌肉色泽鲜红或深红,肌肉有光泽,色鲜红;脂肪呈色泽目测有光泽乳白,无霉点组织状指压后的凹陷立即恢复肉质紧密,有坚实感目测、手触态外表微干或微湿润~不粘度外表及切面湿润~不粘手手触粘手具有鲜猪肉固有的气气味具有冻猪肉正常气味味~无异味嗅觉检验 2.2.2辅料的质量-10-所需的辅料有食盐、味精、淀粉、白砂糖、香辛料、亚硝酸盐等。
验收标准如下:名称感官理化指标抽样标准备注白色、味咸、粗盐水分?无可见的外来6.4%食盐杂物、无苦涩精盐水分?每批进货随机样品全部合格味、无异味 0.8%抽取3个样品则为合格品,无色至白色结每批进货随机否则为不合格晶或粉末~无抽取3个样品品味精明显杂质~具水分<0.5% 有特殊的鲜味~无异味- 2 -*****************限公司不酸、不粘、淀粉无异味、无杂水分?14% 质晶粒应均匀、干燥松散、颜色洁白、无带白砂糖色糖粒,糖块水溶液味甜、纯正、无异味、异物白色、无可见亚硝酸盐的外来杂物2.2.3水源的检验。
2024年食品进货检查验收制度(三篇)
2024年食品进货检查验收制度第一条为了加强本经营单位食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确保本经营单位按照法定条件、要求从事食品经营活动,销售符合法定要求的食品,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凡进入本经营单位的食品都应当实行进货检查验收,审验供货方的经营资格,验明食品合格证明和食品标识,索取相关票证。
应当检验检疫的,还应当向供货方按照产品生产批次索要符合法定条件的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或者由供货方签字或者盖章的检验报告复印件。
第三条经营包装食品的,本经营单位的经营者要对食品包装标识进行查验核对,内容包括:(一)中文标明的商品名称、生产厂名和厂址;(二)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三)商标、性能、用途、生产批号、产品标准号、定量包装商品的净含量及其标准方式;(四)根据商品的特点和使用要求,需要标明的规格、等级、所含主要成分和含量;(五)限期使用商品的生产日期、安全使用期(保质期、保鲜期、保存期)和失效日期;(六)对使用不当、容易造成商品损坏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商品的警示标志或中文警示语。
第四条法律、法规规定必须检验或者检疫的农产品及其他食品,经营者必须查验其有效检验检疫证明,未经检验检疫的,不得上市销售。
法律、法规没有明确规定的,应经有关产品质量检测机构或市场设立的检测点检测合格才能上市销售。
第五条本经营单位的经营者应经常检查食品的外观质量,对包装不严实或不符合卫生要求的,应及时予以处理,对过期、腐烂变质的食品,应立即停止销售,并进行无害化处理。
第六条本经营单位的经营者按照食品广告指引购进食品时,要注意查验是否有虚假和误导宣传的内容。
第七条本经营单位管理人员要指导场内经营者做好食品进货查验工作,检查督促经营者落实进货查验工作,对重要食品的相关票证,应统一保管,集中备案,接受行政执法部门的检查。
第八条本经营单位的经营者在进货时,对查验不合格和无合法来源的食品,应拒绝进货。
发现有假冒伪劣食品时,应及时报告当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
调味品类检验标准
调味品类检验标准一、取样方法:以同种类,同等级,同批次为一个检验单位,每2吨抽取2袋,每增加2吨多抽2袋,不足2吨也抽取2袋,散装料按菜类取样方法进行。
二、检验方法:⑴、将样品放入同样的容器或白纸上进行感官检验;⑵、不同批次的产品进行对比试验;⑶、必要时进行微生物或理化试验;三、检验标准:3.1、糖类检验标准:品名:绵白糖;等级:优级;品质要求:晶粒均匀,干燥松散,颜色洁白,无色糖粒、糖块、绵白糖质地柔软,糖的晶体或水溶液味甜纯正,无异臭、异味、异物;重量要求:标明重量±2%;包装要求:内塑料袋,外编织袋或牛皮纸袋,字迹清晰,外袋清洁无批、破损,无污染;3.2、食盐检验标准:品种:精盐。
品质要求:白色味咸,无可见外来杂质,无苦味、涩味、无异臭;水溶后无沉淀物;重量要求:标明重量的±2%;包装要求:内塑料袋,外编织袋或牛皮纸,字迹清晰,外袋清洁无破损,无污染;3.3、味精检验标准:品质要求:具有正常味精滋味,不得有异味。
水溶后无沉淀物;重量要求:标明重量的±2%;包装要求:内塑料袋,外编织袋或牛皮纸,字迹清晰,外袋清洁无破损,无污染;3.4、酱油检验标准;品质要求;具有正常酿造酱油的色泽,气味和滋味无不良气味,不得有酸、苦涩等异味和霉味,不浑浊,无沉淀;包装要求:桶装或瓶装;重量要求:标准重量的±2%;3.5、米醋检验标准:品质要求:具有正常酿造米醋的色泽,气味和滋味无不良气味,不得有苦涩等异味和霉味,不浑浊,无沉淀,必须带有生产厂家名称、具体的生产日期及赏味日期;包装要求:桶装或瓶装;重量要求:标准重量的±2%;3.6、本味啉检验标准:品质要求:具有本品固有的气味,口感发甜,无不良气味,不得有苦涩等异味不浑浊,无沉淀,必须带有生产厂家名称、具体的生产日期及赏味日期;包装要求:桶装;重量要求:标准重量的±2%;3.7、调味料检验标准:品质要求:液体,呈半透明状态,流量均匀,口感发甜,无异味,无沉淀,无杂质;包装要求:桶装或瓶装;重量要求:标准重量的±2%;3.8、胡椒粉检验标准:品质要求:色泽正常,颗粒均匀无杂质,干燥松散无结块,具有本品固有的气味;包装要求:外包装牛皮纸箱,包装完整无破损;3.9、鸡肉精粉检验标准:品质要求:米黄色颗粒,色泽正常,颗粒均匀无杂质,干燥松散无结块,具有本品固有的气味;包装要求:内为独立包装袋,外为牛皮纸箱,包装完整,无破损;重量要求:标准重量的±2%;3.10、胡萝卜素检验标准:品质要求:液体,具有本品固有的气味,流量均匀,无异味;包装要求:外包装为牛皮纸箱,内为塑料桶;重量要求:标准重量的±2%;3.11、辣椒粉检验标准:品质要求:固体粉状,具有本品固有的气味,无异味,无杂质;包装要求:内为塑料袋外包装为牛皮纸箱;重量要求:标准重量的±2%;3.12、面包乳化剂K检验标准:品质要求:白色粉末,无异物,无杂质;包装要求:箱装;重量要求:标准重量的±2%;3.13、维生素E检验标准:品质要求:液体,具有本品固有的气味,无异物,无杂质;包装要求:箱装;重量要求:标准重量的±2%;3.14、食品消泡剂检验标准:品质要求:固体,米黄色粉末,无异味,无杂质;包装要求:内为白色塑料袋外包装为牛皮纸箱;重量要求:标准重量的±2%;3.15、鲣鱼粉检验标准:品质要求:米黄色颗粒,色泽正常,颗粒均匀,无杂质,干燥松散无结块,具有本品固有的气味;包装要求:内为独立包装袋,外为牛皮纸箱;重量要求:标准重量的±2%;3.16、海带汁检验标准:品质要求:液体呈半透明状态,流量均匀,无异味,无沉淀杂质;包装要求:箱装;重量要求:标准重量的±2%;3.17、鸡蛋白粉检验标准:品质要求:固体米黄色粉末,无异物,无杂质;包装要求:箱装;重量要求:标准重量的±2%;3.18、海藻糖检验标准:品质要求:白色颗粒,洁白有光泽,无异物,无杂质;包装要求:内塑料袋外牛皮纸袋,字迹清晰,外袋清晰无破损,无污染;重量要求:标准重量的±2%;3.19、保水剂检验标准:品质要求:白色粉末,无杂质,无异物;包装要求:内塑料袋外牛皮纸袋,字迹清晰,外袋清晰无破损,无污染;3.20、乳油检验标准:品质要求:灰黄色粉末,溶入水后呈粘稠状,无杂质,无异物;包装要求:内塑料袋外牛皮纸袋,字迹清晰,外袋清晰无破损,无污染;重量要求:标准重量的±2%;3.21、脂肪酸检验标准:品质要求:白色微小颗粒,溶入水后呈粘稠状,无杂质,无异物;包装要求:内塑料袋外牛皮纸袋,字迹清晰,外袋清晰无破损,无污染;重量要求:标准重量的±2%;3.22、玉米液糖检验标准:品质要求:粘稠状液体,白色呈半透明状态,流量均匀,无异味,无沉淀及杂质;包装要求:白色塑料桶,无污染;重量要求:标准重量的±2%;3.23、小苏打检验标准:品质要求:白色粉末,无杂质,无异物;包装要求:袋装;重量要求:标准重量的±2%;3.34、黄原胶检验标准:品质要求:淡黄色粉状,溶水后颗粒状小球,无异物,无杂质;包装要求:袋装;重量要求:标准重量的±2%。
食盐出入库管理制度
食盐出入库管理制度一、总则为加强对食盐出入库的管理,规范食盐仓库的运作,保证食盐的质量和安全,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管理责任1、食盐仓库由专人负责管理,需要专人负责监督检查。
2、食盐出入库的管理责任由食盐仓库管理员和监督人员共同承担,任何违规操作和管理不良行为会受到相应的处罚。
3、食盐出入库管理制度由食盐仓库管理人员牵头制定,并严格执行。
三、食盐入库管理1、食盐的入库必须经过质检合格,并且有相关手续的食盐才能被接受入库。
2、入库时,需填写入库登记表,包括食盐的来源、数量、质量等信息,由仓库管理员和监督人员签字确认后方可入库。
3、入库后,对食盐进行分类存放,并做好标注,以便后续管理和取用。
4、食盐入库后需及时进行验收,发现问题需立即通知相关部门进行处理。
四、食盐出库管理1、食盐出库必须经过管理人员的批准,出库时需填写出库通知单,包括出库数量、用途等信息。
2、出库时需进行物料核对,确保出库的食盐与通知单上的信息一致。
3、出库的食盐需在指定的出库区域进行包装,做好包装标识,以便区分不同用途的食盐。
4、出库后需及时更新食盐库存信息,确保盘点信息准确无误。
五、食盐质量管理1、对食盐的质量进行抽检,确保食盐符合国家标准,不得出现次品或问题食盐入库等情况。
2、对存放在仓库内的食盐定期进行检查,保证食盐的品质。
3、对存放时间较长的食盐进行处理,经过专业人员鉴定后再进行处理,确保食盐的质量。
六、食盐安全管理1、食盐仓库内严禁存放易燃易爆和腐蚀性较大的物品,严格遵守仓库管理规范。
2、食盐仓库内应设置专门的防火设施和安全出口,确保仓库内的安全。
3、食盐仓库内严禁吸烟、明火等行为,确保仓库内的安全环境。
4、食盐出入库时需做好防潮和防尘工作,保证食盐的干净和质量。
七、附则1、食盐出入库管理制度需定期进行评估和完善,确保该制度的有效性。
2、对于违反食盐出入库管理制度的行为,需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罚,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追究。
3、本管理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施行,如有需要改动,需经过相关部门审批。
食盐检验操作规程
食盐检验操作规程1 目的:建立食盐检验操作规程。
2 适用范围:适用于食盐的检验操作。
3 职责:检验人员对本规程的实施负责。
4 规程:4.1 编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T 5009.42—2003。
4.2 质量指标:见《食盐质量标准》。
4.3 仪器与用具:称量瓶、乳钵、分光光度计、烘箱、电子天平。
4.4 试药与试液:铬酸钾、氯化钡、硝酸银滴定液、硫酸盐标准溶液、紫尿酸铵、铬黑T、乙二胺四乙酸二钠标准溶液、氢氧化钡、钡标准溶液。
4.5 操作方法4.5.1 感观检查4.5.1.1将样品撒在一张白纸上,观察其颜色,应为白色,或白色带淡灰色或淡黄色,加有抗结剂铁氰化钾的为淡蓝色,因其来源而异,不应含有肉眼可见的外来机械杂质。
4.5.1.2 约取20g样品于瓷乳钵中研碎后,立即检查,不应有气味。
4.5.1.3 约取5g样品,用100mL温水溶解,其水溶液应具有纯净的咸味,无其他异味。
4.5.2 理化检验4.5.2.1 水不溶物4.5.2.1.1 分析步骤4.5.2.1.1.1 预先取Φ12.5cm(或9cm)新华快速定量滤纸,折叠后置高型称量瓶中,滤纸连同称量瓶在100±5℃烘至恒量。
4.5.2.1.1.2 称取25.00g样品,置于400mL烧杯中,加约200mL水,置沸水浴上加热,时刻用玻璃棒搅拌,使全部溶解。
4.5.2.1.1.3 将4.5.1.1.1.2溶液通过恒量滤纸过滤,滤液收集于500 mL容量瓶中,用热水反复冲洗沉淀及滤纸至无氯离子反应为止(加1滴硝酸银溶液(50g/L)检查不发现白色混浊为止)。
加水至刻度,混匀,此液留作其他项目测定用。
4.5.2.1.1.4 将沉淀及滤纸置已干燥至恒重的高型称量瓶中,在100℃±5℃干燥至恒量,首次干燥1h,以后每次为0.5h。
取出放干燥器中0.5h,称量,至两次所称质量之差不超过0.0010g。
4.5.2.2 食盐(以氯化钠计)4.5.2.2.1 分析步骤4.5.2.2.1.1原理:用硝酸银标准溶液滴定样品中的氯化钠,生成氯化银沉淀,待全部氯化银沉淀后,多滴加的硝酸银与铬酸钾指示剂生成铬酸银使溶液呈桔红色即为终点。
食盐批发企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食盐批发企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一、总则1.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从事食盐批发的企业,旨在确保食盐的质量和安全,保障消费者健康。
2. 企业应遵守国家有关食品安全的法律法规,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体系。
二、组织管理1. 成立食品安全管理小组,负责制定和执行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2. 定期对员工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和操作规范的培训。
三、采购管理1. 严格筛选供应商,确保其具备合法资质。
2. 采购的食盐应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有完整的产品合格证明和追溯信息。
四、仓储管理1. 食盐应存放在干燥、通风、防潮、防污染的仓库内。
2. 实行先进先出的原则,定期检查库存食盐的质量和保质期。
五、销售管理1. 销售的食盐必须有完整的标签信息,包括产品名称、规格、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批号等。
2. 建立销售记录,确保产品可追溯。
六、不合格品处理1. 发现不合格食盐应立即停止销售,进行隔离,并按照规定进行处理。
2. 对不合格品的原因进行分析,采取预防措施,防止再次发生。
七、卫生管理1. 定期对仓库、运输工具等进行清洁消毒。
2. 员工应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八、信息记录与追溯1. 建立食品安全信息档案,记录采购、销售、不合格品处理等信息。
2. 实施电子化管理,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可追溯性。
九、应急处理1. 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包括事故报告、应急响应、事故处理等。
2. 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员工的应急处理能力。
十、监督检查1. 定期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自查。
2. 接受并配合政府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
十一、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企业食品安全管理小组负责解释。
2. 本制度如与国家新颁布的法律法规相抵触,按国家法律法规执行。
注:本模板仅供参考,具体制度应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和当地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制定和调整。
进货检查验收制度范本
进货检查验收制度范本一、目的和原则为确保本企业经营的产品质量安全,保护消费者权益,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企业的进货检查验收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产品的进货检查验收工作,确保所有进货产品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和企业要求。
二、验收组织1. 设立专门的验收部门,负责产品的检查、验收工作。
2. 验收部门应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不得少于2人。
3. 验收部门负责人应具备相关管理经验,负责组织、协调和监督验收工作。
三、验收程序1. 供应商选择:选择具有合法经营资格、信誉良好的供应商。
2. 合同签订:与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明确产品质量要求、交货时间等内容。
3. 货品接收:验收人员对到达的货物进行初步检查,确认数量、包装等是否与合同相符。
4. 验收资料:查验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合格证明、检验报告等相关资料。
5. 实物验收:对产品进行外观、包装、标签、生产日期、有效期等项目的检查。
6. 抽样检测:对部分产品进行抽样检测,检验产品是否符合国家标准和合同要求。
7. 验收记录:详细记录验收过程、检查结果和抽检结果,由验收人员签字确认。
8. 不合格处理:对验收不合格的产品,及时通知供应商并进行处理,不得擅自放行。
9. 合格入库:对验收合格的产品,办理入库手续,确保产品储存条件符合要求。
四、验收标准1. 产品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和企业要求。
2. 产品包装应完好无损,标签清晰、准确,易于识别。
3. 产品数量应与合同相符,不得有短少、破损等情况。
4. 产品质量应符合国家标准和合同要求,不得有质量问题。
5. 产品生产日期、有效期等标识应清晰可见,不得有过期产品。
五、培训和考核1. 对验收人员进行相关法律法规、业务知识和技能的培训。
2. 定期对验收人员进行考核,确保其具备相应的业务能力和素质。
3. 对验收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总结和分析,不断完善验收制度。
六、记录和归档1. 验收记录应真实、完整、准确,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两年。
食盐定点生产企业质量体系验收细则
食盐定点生产企业质量体系验收细则说明
一、食用盐生产企业质量体系检查内容及要求包括8个部分20条61款
(一)技术文件(2条3款)
(二)生产设备、检测机构及测量检验(5条22款)
(三)质量管理(3条10款)
(四)采购质量控制(2条5款)
(五)生产过程质量控制(1条7款)
(六)生产环境与安全生产(1条6款)
(七)产品标识、不合格品控制、搬迁贮存、售后服务(4条10款)
(八)人员(2条7款)
二、本质量体系检查细则是在1987年公布实施的《精制盐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的基础上,结合当前食用盐生产企业的现状,参考GB/T19000-IS09000系列标准修订。
三、质量体系评定标准分符合、基本符合、不符合三个等级。
四、工厂审查合格标准
(1)有“※”的条款不得低于“基本符合”标准
(2)其他款项70%达到“基本符合”标准。
销售食盐管理制度
销售食盐管理制度一、总则为健康与安全考虑,食盐的销售管理至关重要。
本制度旨在规范食盐销售行为,确保食盐的品质与安全,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提高市场竞争力。
二、食盐的分类及标准1. 食盐按照颗粒粒度可分为粗盐、细盐、岩盐等不同类型。
2. 食盐的成分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不得添加任何有害物质。
三、销售食盐流程1. 采购阶段:需选择有产地认证、资质合格的食盐供应商进行采购,并确保供应商提供合格证明。
2. 入库检验:进货后需进行食盐的检验,检验内容包括外观、成分、质量等,确保食盐符合质量标准,方可入库。
3. 储存管理:储存食盐的仓库需保持干燥、通风,并进行定期清洁和消毒,以防止食盐受潮或受污染。
4. 销售环节:销售食盐需要明码标价、规范包装,并及时更新食盐的生产日期和保质期。
四、食盐销售人员管理1. 食盐销售人员需接受相关培训,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和食盐质量标准,具备良好的销售技能和服务意识。
2. 销售人员需定期健康体检,确保身体健康,避免传染疾病感染食盐。
五、食盐销售监督检查1. 食盐销售过程中,需接受相关政府部门的监督检查,确保销售行为合法合规。
2. 食盐销售商如发现食盐质量有问题,需立即下架并向相关部门报告,配合处理。
六、食盐售后服务1. 食盐销售商需建立健全的售后服务体系,配合消费者退货、换货等服务要求。
2. 食盐销售商还需做好售后跟踪服务,收集消费者对食盐的意见和建议,及时改进服务质量。
七、食盐销售管理责任1. 食盐销售商需明确销售人员的岗位职责,建立健全销售管理制度。
2. 食盐销售商需严格执行销售管理制度,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食盐销售质量。
八、食盐销售管理制度的宣传1. 食盐销售商需定期向员工进行销售管理制度宣传教育,提高员工对销售管理制度的认识和执行力度。
2. 食盐销售商还需通过宣传手段向消费者传递销售管理制度的相关信息,增强消费者对食盐销售质量的信心。
以上为食盐销售管理制度相关内容,食盐是人们日常生活中必不可少的调味品,相关管理制度的实施有助于提高食盐销售质量,促进食盐健康安全消费。
食用盐检验规程
食用盐检验规程
1、定义
精制盐是指以卤水或原盐为原料,用真空制盐工艺或粉碎、洗涤、干燥工艺制得的食盐。
2、参考标准
GB 5461-2000《食用盐》
3、感官指标
5、理化指标
6、标签、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6.1标签
6.1.1标签应符合GB7718的规定,须有下列内容:产品名称、净含量、制造包装或经销单位依法登记注册的名称和地址、产品标准号、生产日期、保质期。
6.1.2若使用的是转基因原料,须在标签上注明产品为转基。
6.2运输和贮存
6.2.1每批食用油出厂时,由生产商附产品出厂检验报告。
6.2.2运载工具和贮存仓必须清洁、干燥、严禁与有毒、有害、有异味和其他易污染物品混运、混贮。
7、其他要求:每批产品必须附有出厂检验报告(应包含3、4、5表格出厂中带“√”的项目),同批送货的生产日期不得超过三个,到厂生产日期不得超过保质期的三分之一时间;每年提供一次有效期内的第三方检测报告(应包含3、4、5表格第三方带“√”的项目)。
原料验收标准-食用盐SOP
4 生及储 运
5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
卫生情况 标签
包装干净卫生、无浮尘、无污渍
完整,清晰,符合GB7718 要求(低钠盐产品标签标注 还应符合GB 2721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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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储运
车辆干净卫生,储运条件符合产品储运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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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8 产品 指标
9
10 11 三、验收判定
感官
白色粉末或颗粒
取适量试样置于洁净的瓷 盘,在自然光下观察色泽 和状态。嗅其气味,用温 开水漱口,品尝滋味。
氯化钠(以干 基计)
/(g/100g)≥
97.00(不适用于低钠盐)
氯化钾(以干 基计)
/(g/100g)
碘(以I 计)/mg/kg < 钡(以Ba计)
≤
10~35(仅适用于低钠盐) 5(强化碘的食用盐碘含量应符合 GB 26878的规定)
15
查看来货报告或检测(检 测方法依据GB 5009.42进
原料名称:食用盐 一、原料图示
原料验收标准(SOP) 规格:
版次:0/A
外包
内包装
状态
二、物料验收项目及要求
序号 类别
项目
要求
检测方法
1
资质
公司资质齐全,且在有效期内(营业执照、生产许可 证、食品经营许可证(非生产商)、外检报告)
2 资质、
3 包装卫
报告 包装形式
有产品出厂检验报告(COA);进口货物有商检报告 (CQC)
行)
1 合格 产品符合以上要求,做合格判定
2 不合格 有一项不符合以上要求,视作不合格,做退货处理
四、职责
品控部负责来货物料的验收、判定,并做好记录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食盐进货检查验收制度
一、为确保食盐质量安全,严格按照《产品质量法》、《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等法律法规,制定并执行食盐进货检查验收制度。
二、食盐到货后,由保管(质检)员进行检查验收,并对验收入库的食盐质量安全负责。
三、索取和审验供货单位的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生产(批发)许可证等行政许可证明文件,验明食盐供货单位的主体资格。
四、对到货食盐进行抽查,验明产品合格证。
无合格证食盐不得入库。
五、验明产品标识。
检查品名、配料表、主要配料含量、净含量、规格、等级、生产者名称地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产品标准号等强制性标识内容是否真实、全面,符合《T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要求。
产品标识内容不全、不实以及不符合《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要求的食盐一律不得验收入库。
六、向供货单位按照食盐生产批次索要检验报告或者由供货单位签字或者盖章的检验报告复印件。
不能提供检验报告或者检验报告复印件的食盐,不得购进和销售。
七、抽查食盐进行感官检验和碘含量检测,检查食盐质量是否合格。
必要时提请省盐业质量检测中心进行全项检测。
八、保管(质检)员将检查验收中发现的不符合食盐质量标准、
不符合《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强制性标识内容的要求、无产品合格证、不能提供质量检验报告(或复印件)的不符合法定要求的食盐详细造册登记、并按照规定做退货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