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资搬运作业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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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资搬运作业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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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目的及适用范围
1.1为了规范搬运作业过程的控制及保证作业过程中的人身安全,加强转运人员对转运工具的使用管理,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1.2适用于厂内物资(指原材料,外购外协件、散件、半成品、成品等)在堆码、转运、装运等搬运过程及转运工具的使用管理。
2.0术语和定义
无。
3.0职责
3.1仓库负责物资在出入库过程中的搬运管理及转运工具的使用、维护和保管。
3.2生产车间负责生产过程中物资的搬运管理及转运工具的使用、维护。
3.3生产部负责监督本办法的实施。
4.0管理流程
4.1各类转运工具的使用、维护及保管
4.1.1电瓶叉车的使用、维护
4.1.1.1电瓶叉车使用人必须是经过事业部组织培训且持有叉车操作证的人。
4.1.1.2在取货过程中,叉车应正面进入区域,在离地面适当的距离处,小心地将货叉插入托盘。在作业过程中,货物处于高处时,货叉不能倾斜行驶。
4.1.1.3无论是空载还是满载,货叉都要保持标准运行状态(离地面15-30cm)行驶。负载运行时,门架后倾,并尽量降低货物高度。
4.1.1.4叉车停车时,货叉应降至地面,叉车运行时,严禁载人行驶。
4.1.1.5随时检查机件变形、松动等情况。在检查叉车有关部件时,应关机进行,不得带电操作。
4.1.1.6操作前后,要分别预热和冷却叉车约5分钟。
4.1.1.7充电时,要按要求一次性将电充满,不能将电未充满就停止充电,防止缩短电瓶的使用寿命。
4.1.1.8随时保持叉车外观清洁度良好,并定期报设备室进行维修,以延长叉车的使用期限。
4.1.2手动叉车的使用、维护
4.1.2.1手动叉车在取货过程中,应正面进入货区叉货。货叉插入托盘后,无论托盘是满载还是空载,都应将货叉升至离地面10-15cm高度,以保证转运过程中运行省力。
4.1.2.2手动叉车在空载或静止时,货叉应降至离地面最低处。
4.1.2.3随时检查手动叉车车轮螺钉是否牢固,车柄手刹是否灵活,随时对叉车的车轮部位加润滑油,以保持车轮的转向灵活。
4.1.2.4定期对手动叉车进行维修,以保持手动叉车使用性能的良好性。
4.1.3托盘的使用和维护
托盘在使用过程中,严禁用力摔地,装运过程中,严禁用叉车用力推挤,以避免造成托盘变形。
4.1.4转运台车的使用
4.1.4.1台车在转运物资过程中,操作人要双手扶在台车的把柄上,避免单手操作给转运过程带来不稳定因素。
4.1.4.2随时检查台车的车轮是否灵活,车轮的螺钉是否牢固,并随时对车轮部位进行润滑。
4.1.4.3台车在转运物资的过程中,应尽量采用推的方式,且推台车时要注意精力集中,双眼目视前方。避免拉台车压伤身体。
4.1.5各类转运工具的保管
4.1.
5.1物流部资料员对整个部门的电瓶叉车、手动叉车、按事业部固定资产管理要求编号后进行统一管理,并落实管理责任人。
4.1.
5.2物流部搬运班长要对托盘及台车每月进行盘点清查,并建立转运工具的台帐。
4.2转运过程的控制
4.2.1对物资在转运过程的要求
4.2.1.1物资的搬运必须轻拿轻放,严禁摔、挤、压、踏等。
4.2.1.2超过40公斤的物资必须至少两人搬运或用转运工具转运。
4.2.1.3专用零部件的搬运必须使用专用转运工具如台车、叉车等,且被搬运的零部件应堆放整齐。4.2.1.4物资在转运过程中除包装材料泡沫外,转运高度不得超过2米。转运带包装的发动机立机最高层数不超过3层、卧机最高层数不超过5层;转运带包装的成车最高层数不超过3层,同时应检查各层边缘部份物资是否安全。
4.2.2对转运工具在转运过程中的要求
4.2.2.1作业过程中使用托盘、柴油或电瓶叉车、手动叉车时,应保证平稳放臵,不得在有斜坡、凹地上下货。
4.2.2.2使用搬运工具转运物料应保持平稳运行,保证物品安全。单行通道只能单向行驶,双行通道行驶应靠右行,不抢道、超道。主通道上不得存放任何物资(包括暂存品)及车辆。
4.3物资堆码
4.3.1物资堆码应保持横、竖整齐,不歪斜、不倒臵、不超定臵线,各种不同物资之间应有区分缝隙。
4.3.2物资在堆码最后一排时,堆码货物以定臵线内侧为准,所有的物资堆码不超占定臵线。
4.3.3搬运人员在搬运物资时,应按包装箱上的标识进行作业,所堆码的物资不倾斜、不倒臵、不野蛮装卸。
4.3.4搬运人员在堆码物资时,各物资应分批次、订单号、型号、规格、状态进行堆码,各堆码之间应保持5-10cm以上的间隙以示区分。
4.3.5物资堆码高度的要求
4.3.
5.1配件:重型物(铸铁类零件)不超过1.5m;中型类(铝质类零件)堆码高度不超过2.0m;轻型类(泡沫、纸箱类)堆码型不超过4.0m,采用隔板、裸露的堆码最高层数不超过15层(静止层数)。
4.3.
5.2成品:用纸箱贮存发动机立机系列堆码不超过4层,卧机系列堆码不超过7层;用仓笼贮存发动机仓笼堆码不超过3层,每个苍笼立机系列贮存不超过8台,卧机系列贮存不超过12台;用台车贮存发动机最大限度不得超过12台,且要求每个发运机之间应保持5厘米间距。用纸箱贮存摩托车堆码不超过4层。注意堆码同类的成品高度应保持一致。
4.4物资装卸
4.4.1物资卸货
4.4.1.1搬运人员卸货时,应对照清单上的名称和数量进行分类下货,并对箱内数量进行抽查。
4.4.1.2卸货过程中,发现外包装清洁度较差、外包装破损以及抽查到箱内物资差缺数量时,应拒绝下货。
4.4.1.3卸完货后,按物资堆码要求将物资整齐堆放在库房指定的区域内。
4.4.1.4搬运人员卸货时,应注意轻拿轻放,不得使用抛甩的方式卸货,若是较重的物资,必须两人以上或借助于叉车辅助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