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档案管理制度
工程部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工程部档案管理工作,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和有效利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部门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工程部所有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和销毁等工作。
第三条工程部档案管理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管理原则;(二)集中统一原则;(三)真实准确原则;(四)安全保密原则;(五)便于利用原则。
第二章档案分类与编号第四条工程部档案分为以下类别:(一)项目档案;(二)设计档案;(三)施工档案;(四)监理档案;(五)验收档案;(六)其他档案。
第五条档案编号采用统一编码规则,分为档案类别代码、项目代码、年份代码和流水号。
第三章档案收集与整理第六条档案收集应遵循以下要求:(一)全面收集,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系统性;(二)及时收集,确保档案的时效性;(三)准确收集,确保档案的真实性;(四)规范收集,确保档案的标准化。
第七条档案整理应遵循以下要求:(一)分类整理,按照档案类别进行分类;(二)顺序整理,按照档案形成的时间顺序进行排列;(三)编目整理,对每份档案进行编号、登记;(四)装订整理,按照规定格式进行装订。
第四章档案保管与利用第八条档案保管应遵循以下要求:(一)按照档案类别、重要程度和保密程度进行分类存放;(二)保持档案室整洁、通风、防潮、防虫、防尘、防火、防盗;(三)定期检查档案,发现损坏、丢失等情况及时上报;(四)严格执行档案借阅制度,确保档案安全。
第九条档案利用应遵循以下要求:(一)严格按照档案借阅制度办理借阅手续;(二)确保档案的保密性,不得泄露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他人隐私;(三)利用档案应尊重档案的原始性,不得随意修改、删减;(四)妥善保管借阅的档案,确保档案安全。
第五章档案销毁第十条档案销毁应遵循以下要求:(一)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档案类别、密级、保存期限等要求进行销毁;(二)销毁档案前,应进行严格审查,确认无需继续保存;(三)销毁档案时,应由两名以上人员在场监督;(四)销毁档案后,应填写销毁记录,并报相关部门备案。
工程档案管理制度_为确保
为确保工程档案的齐全、完整、准确、系统,保障工程项目的顺利实施和后续维护管理,特制定本工程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工程档案是企业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工程项目开展和公司生产经营的重要依据。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各分子公司工程建设项目的新建、扩建、改建、技术改造及安装等项目的从立项至竣工验收过程中的文件编制、档案、收集、管理。
第三条工程档案应按照集中统一管理的原则,由项目部统一管理,重要及常用的文件移交档案室保管,确保工程档案的完整、准确和安全,便于使用。
第二章工程档案管理机构及职责第四条项目部是公司项目工程相关档案的统一管理者,负责组织相关部门和人员收集、整理项目从立项到最终验收交付的所有相关文件,并对工程项目进行统一整理造册。
第五条现场工作组是项目部的下属部门,在项目部的领导下负责收集现场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各类文件资料。
第六条档案室负责对工程项目档案进行归档、整理、保管和利用,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和保密。
第三章工程档案的编制与管理第七条工程档案编制应遵循以下原则:(一)真实性:档案内容必须真实反映工程项目的实际情况。
(二)完整性:档案内容应涵盖工程项目全过程的各类文件资料。
(三)准确性:档案内容应准确无误,符合相关规范要求。
(四)系统性:档案内容应具有系统性,便于查阅和使用。
第八条工程档案编制包括以下内容:(一)立项文件:包括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立项批复等。
(二)设计文件:包括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设计变更等。
(三)施工文件:包括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施工记录、施工日志等。
(四)监理文件:包括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监理日志、监理报告等。
(五)验收文件:包括竣工验收报告、质量评定报告、试运行报告等。
(六)其他文件:包括合同、协议、会议纪要、来往函件等。
第九条工程档案管理应遵循以下要求:(一)档案收集:项目部应组织相关部门和人员及时收集各类工程档案。
(二)档案整理:档案室应根据档案内容进行分类、编目、装订,确保档案的整齐、有序。
工程档案室管理制度
工程档案室管理制度第一条总则为加强工程档案的管理,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和安全,提高工程档案工作效率和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企业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工程档案的定义本制度所称的工程档案,是指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字、图表、声像、电子等各种形式的历史记录。
包括工程设计、施工、监理、验收、运行维护等各个阶段的文件资料。
第三条工程档案室职责1. 负责工程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利用和销毁等工作。
2. 负责制定和修订工程档案管理制度,并监督执行。
3. 负责工程档案的信息化建设,推动档案数字化、电子化。
4. 负责工程档案的安全保密工作,防止档案丢失、损坏、泄密。
5. 负责工程档案的统计和分析,为工程建设提供决策支持。
第四条工程档案室设置和管理1. 工程档案室应设置在安全、干燥、通风、防盗、防火、防潮、防尘、防高温、防强光等条件良好的场所。
2. 工程档案室应配备必要的设施设备,包括档案柜、消防器材、温湿度监测设备等。
3. 工程档案室应有专门的档案保管人员,负责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利用和销毁等工作。
4. 工程档案室应有专门的保密人员,负责档案的保密工作。
第五条工程档案的收集和整理1. 工程档案的收集应遵循全面、完整、真实、准确、及时的原则。
2. 工程档案的整理应遵循系统、规范、科学、实用的原则。
3. 工程档案应按照国家和行业的标准进行分类、编号、装订、归档。
4. 工程档案应逐级审核、签字,确保档案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第六条工程档案的利用和保管1. 工程档案室应建立健全档案查阅制度,明确查阅范围、时间、程序和权限。
2. 外来人员查阅档案,应办理相关手续,并由档案室工作人员陪同。
3. 工程档案室应定期对档案进行盘点、检查,确保档案的完整和安全。
4. 工程档案室应建立档案借阅制度,严格借阅手续,及时归还档案。
第七条工程档案的销毁1. 工程档案的销毁应遵循保密、合法、安全、环保的原则。
工程档案管理制度
工程档案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工程档案的管理,确保工程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和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工程项目档案的管理工作。
第三条工程档案管理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一)统一领导、分级管理;(二)归档及时、资料完整;(三)确保档案安全、便于利用;(四)遵循国家和地方档案管理规定。
第二章管理职责第四条公司设立专门的档案管理部门,负责公司工程档案的统一管理和监督指导。
第五条档案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一)制定和完善工程档案管理制度;(二)负责工程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和保管;(三)负责工程档案的鉴定、销毁和统计;(四)监督和指导各部门、各项目部的工程档案管理工作;(五)提供工程档案查询、借阅和复制服务。
第六条各部门、各项目部应设立兼职档案管理员,负责本部门、本项目部工程档案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
第三章档案收集与整理第七条工程档案的收集范围:(一)工程项目前期文件,包括立项、审批、招投标等文件;(二)设计文件,包括设计方案、施工图、变更单等;(三)施工文件,包括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施工记录、质量验收等;(四)监理文件,包括监理规划、监理通知、监理报告等;(五)设备、材料文件,包括设备合格证、材料检测报告等;(六)验收文件,包括竣工验收报告、质量评定报告等;(七)其他与工程项目有关的文件。
第八条工程档案的整理:(一)工程档案应按照国家和地方档案管理规定进行分类、编目;(二)档案文件应字迹清楚、图表整洁、签字手续完备;(三)档案文件应采用耐久性强的书写材料;(四)档案文件应保持原貌,不得随意涂改、损坏;(五)档案文件应统一装订,便于保管和查阅。
第四章档案归档与保管第九条工程档案的归档时间:(一)工程前期文件在工程开工前归档;(二)设计文件在施工图审查合格后归档;(三)施工文件在工程竣工验收前归档;(四)监理文件在监理工作结束后归档;(五)设备、材料文件在设备、材料验收合格后归档;(六)验收文件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归档。
工程档案的管理制度
工程档案的管理制度工程档案的管理制度篇一第一节行政档案管理制度一、文件档案工作用办公室总负责,各部门帮忙管理。
二、文件档案的处理(一)各类公文材料收文由办公室统一处理。
办公室由专人负责公文的签收、拆封、筛选、登记、拟办、呈阅、付阅、分办、催办、收集、立卷等工作。
(二)各类文件档案得整理、利用、统计、保护工作由办公室统一负责,以确保档案的完整及价值的发挥。
(三)政府部门下发的盖红章的文件正本必需交办公室存档。
(四)各部门每月月末前将紧要的、有价值的文件、合同等编号、分类登记造册,交办公室统一保管。
(五)各部门的各类专业档案,如工程技术档案、财务档案、人事档案等由各部门自行管理。
各部门应在立档后,将总目录及卷内目录交办公室一份,以便查阅、利用。
(六)各类文件档案要妥当保管,任何人不得擅自携带机要文件回家或去公共场所,避开泄露、丢失等不安全事故发生。
一、各部门上报的行文,要依照公司统一规定的格式执行,实在详见《关于行文程序的管理规定》。
二、各类公文办理程序(一)一般下级报上级部门的'请示类文件,应在三天之内回复,紧急文件应当天回复。
(二)上级对下级的指示类文件,应按指示精神在规定的期限内办理,处理结果适时向有关领导汇报。
第二节工程技术档案管理制度一、工程技术档案管理由工程档案管理小组负责实施。
二、管理机构及职能(一)组织机构:1、北京东丽温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成立以总工程师为首的工程档案管理小组,该管理小组由下列人员构成:组长:总工程师组员:开发部、经管部、工程部、材料设备部的经理及各部门指定的档案员。
2、参加本项工程的其它公司均要指定专人分管档案工作,并建立相应的档案机构和管理制度,配备能胜任的档案工作人员,以保证高质量地管理好本项工程的档案材料。
(二)职能1、总工程师负责整个工程的档案管理工作,组织订立本项工程的归档范围、管理制度、收集整理工程前期文件,组织审查、接收各单位编制的档案文件。
工程单位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本单位的档案管理工作,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提高档案利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工程项目的档案资料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利用和销毁等工作。
第三条档案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 真实性原则:档案资料必须真实反映工程项目的实际情况。
2. 完整性原则:档案资料应完整无缺,包括文字、图表、照片、录音、录像等。
3. 准确性原则:档案资料应准确无误,确保信息的可靠性。
4. 安全性原则: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档案资料的安全,防止丢失、损毁和泄密。
5. 高效利用原则:提高档案资料的利用率,为工程项目的决策、管理和研究提供依据。
第二章档案管理机构及职责第四条本单位设立档案管理部门,负责档案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
第五条档案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1. 制定档案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2. 组织开展档案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利用和销毁等工作。
3. 负责档案资料的数字化处理和数据库建设。
4. 对档案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确保档案管理的规范性和有效性。
5. 为工程项目的决策、管理和研究提供档案服务。
第六条各工程项目部应设立档案管理员,负责本工程项目的档案管理工作。
第七条档案管理员的主要职责:1. 负责本工程项目的档案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利用和销毁等工作。
2. 参与工程项目的设计、施工、验收等环节,确保档案资料的完整性。
3. 定期向档案管理部门汇报档案工作情况。
4. 对档案资料进行保密管理,防止泄露。
第三章档案资料的管理第八条档案资料的收集:1. 在工程项目的设计、施工、验收等环节,及时收集相关档案资料。
2. 收集的档案资料应真实、完整、准确。
第九条档案资料的整理:1. 按照档案分类标准,对档案资料进行分类、编目。
2. 编制档案目录,方便查阅。
第十条档案资料的归档:1. 工程项目竣工后,及时将档案资料归档。
2. 归档的档案资料应完整、准确、安全。
工程档案管理制度_工程档案管理制度规定(2)
工程档案管理制度_工程档案管理制度规定(2) 工程档案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工程档案管理,规范工程档案管理行为,确保工程档案的完整性和真实性,提高工作效率,保证建设工程的质量和安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全体建设单位的工程档案管理工作。
第三条工程档案是建设工程从立项到验收、使用、维护、修缮或改建等整个工程建设周期中留存下来的各种记录材料,包括全流程、全方位、全过程的实物资料、图纸、文字资料、数字化标准等。
第四条工程档案管理应在建设工程建设设计、施工和使用过程中全程跟踪和记录,并应及时汇总、整理和归档。
第五条工程档案应当遵循保密原则,确保机密或涉密商业秘密文件不被泄漏或丢失。
第六条工程档案管理应当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进行管理。
第二章工程档案的范围第七条工程档案应当包括:(一)工程建设项目的规划、可行性研究报告、设计文件、施工组织设计、招标文件、施工图、验收报告、技术规格、工程量清单、竣工图、验收报告、结算单等。
(二)工程建设项目施工过程中的施工日志、质量检验记录、安全检查记录、监理日志等。
(三)工程建设项目竣工验收、使用、维护和改建等过程中的相关材料、数据和记录。
(四)其他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要求应当纳入工程档案的相关文件、资料等。
第八条工程档案应当按照各个阶段的工作程序、业务系统进行管理,应当区分工程建设的类型和规模,按照相关档案管理标准进行文件编号、装订、封存、保管和利用。
第三章工程档案的管理第九条工程档案管理应当具有严格性、系统性、科学性、规范性和持续性。
第十条工程档案管理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保证档案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和准确性;(二)遵循保密原则,确保机密或涉密商业秘密文件不会泄露或丢失;(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工程档案进行分类、编号、归档和保管,并定期开展方法或工具升级;(四)加强文件装订和封存管理,保证档案不会遭到损坏或丢失;(五)在保管档案时,应当采取完善的保管措施,确保档案能够长时间保存,并开展灾害应急处置工作;(六)加强档案利用和服务,实现信息共享和交流,在此基础上为其他工作的开展提供支持。
工程档案整理归档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工程档案的管理,确保工程档案的完整性、准确性和安全性,提高工程档案的利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工程项目的档案整理、归档、保管和使用等工作。
第三条工程档案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 集中统一管理原则:工程档案应由档案管理部门统一管理,其他部门和个人不得擅自归档、借阅、复制或销毁。
2. 完整性原则:工程档案应包括工程项目从立项、设计、施工、验收等各个阶段形成的所有文件资料。
3. 真实性原则:工程档案应真实反映工程项目的实际情况,不得伪造、篡改或隐匿。
4. 保密性原则:工程档案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应采取保密措施。
第二章档案整理第四条档案整理应按照以下程序进行:1. 文件收集:在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相关部门应按照档案整理要求,及时收集整理各类文件资料。
2. 分类编目:根据工程项目的性质、阶段、类别等,对收集到的文件资料进行分类、编目。
3. 立卷归档:按照档案归档要求,将分类编目后的文件资料立卷归档。
4. 档案编号:对归档的档案进行编号,便于查阅和管理。
第三章档案归档第五条档案归档应遵循以下要求:1. 归档时间:工程项目建设结束后,应及时将档案整理完毕并归档。
2. 归档范围:工程档案应包括设计文件、施工图、合同、验收报告、变更记录等。
3. 归档手续:归档前,应填写《档案归档登记表》,经相关部门审核后,由档案管理部门接收归档。
第四章档案保管第六条档案保管应遵循以下要求:1. 存放环境:档案存放室应保持干燥、通风、防潮、防尘、防虫、防鼠等,确保档案安全。
2. 档案装具:档案装具应采用符合档案保管要求的专用档案柜、档案盒等。
3. 档案查阅:档案查阅应严格按照档案管理制度执行,未经批准,不得擅自查阅、复制或借阅档案。
第五章档案利用第七条档案利用应遵循以下要求:1. 查阅权限:查阅档案应经档案管理部门批准,未经批准,不得查阅。
工程档案管理制度
工程档案管理制度导读:规章制度工程档案管理制度【篇一:工程档案管理制度】目的对项目资料和竣工档案资料进行有效的管理和利用,确保公司在任何场合使用的工程图书资料为完整、系统的现行有效版本。
范围用于公司各部门、各项目所有工程档案资料的采集、归档、保管、借阅和销毁。
职责项目部的档案管理员负责对项目资料和竣工资料的采集、整理和管理,工程完工后,负责把项目资料和竣工资料移交总裁办统一管理。
项目经理负责对移交总裁办的档案进行审核。
内容4、1 项目资料的控制4、1、1 采集、进库和保管4、1、1、1 做好收文发文登记4、1、1、2 工程项目过程中,总裁办统一采集的所涉及该项目的上级批文、政府批文、土地合同、报建资料、工程合同以及各类证书在产生后,及时把复印件送至项目档案管理员保管,工程竣工前,再把相关资料的原件移交项目部,准备办理竣工验收。
4、1、1、3 工程项目竣工后,项目部应将施工过程中的重要文件、数据以及具有参考价值的资料和电子文档,归纳、整理、附上移交文件清单,经项目经理审批后,移交总裁办统一管理。
2 归档工程项目过程中,项目档案管理员对所接收的项目资料,应按不同专业和文件类别进行分类、编号、装盒标识,并分别存放。
4、1、2、1 公司所开辟的项目均有项目名称,且档案盒使用统一的标识。
4、1、2、2 文件类别: 1 土地合同类,包括上级批文、合作协议、土地合同等, 2 政府批文类,如计划批文,3 “五证”,包括用地许可证、规划许可证、投资许可证、预售许可证、开工许可证, 4 合同类,包括施工合同、设计合同、监理合同等, 5 项目发展类文件,包括项目进行过程中的各种中间报建报批文件等, 6 施工资料和监理资料,包括真实、准确地反映工程建设活动和工程实际状况的文件, 7 竣工验收类,包括专项验收 8 证, 8 图纸类,包括项目的各专业图纸及 CAD 电子文件、设计变更、签证、洽商等。
4、1、2、3 编号项目档案管理员对所接收的项目资料,在专业不同的基础上分类后按接收的先后顺序进行编号,并在首页打印出目录表。
工程档案管理制度
工程档案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工程档案的管理,保障工程档案的完整、准确和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新建、扩建、改建、技术改造及安装等工程项目的工程档案管理工作。
第三条工程档案是指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字、图表、声像等各种形式和载体的文件材料。
第四条工程档案管理应遵循集中统一、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及时归档的原则。
第五条公司应建立健全工程档案管理机构,负责工程档案的管理工作。
第二章工程档案管理机构与职责第六条公司设立工程档案管理机构,统一负责公司工程档案的管理工作。
第七条工程档案管理机构的职责:(一)组织制定工程档案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二)负责工程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利用和销毁工作;(三)负责工程档案的鉴定和统计工作;(四)对工程档案进行现代化管理,提高档案管理效率;(五)指导、监督和检查工程项目的档案管理工作;(六)定期向上级档案管理机构报告工程档案管理工作情况。
第八条工程项目部的职责:(一)负责工程项目全过程的档案管理工作;(二)组织项目人员及时收集、整理工程档案材料;(三)确保工程档案的完整、准确和安全;(四)定期向工程档案管理机构报送工程档案;(五)协助工程档案管理机构进行工程档案的利用和销毁工作。
第三章工程档案的收集与整理第九条工程档案的收集应贯穿于工程建设的全过程,工程项目部应指定专人负责工程档案的收集工作。
第十条工程档案的整理应按照国家和行业的有关规定进行,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和安全。
第十一条工程项目部应在工程竣工验收前,完成工程档案的整理工作,并向工程档案管理机构报送。
第四章工程档案的归档与保管第十二条工程档案的归档应按照公司规定的归档要求和期限进行,工程项目部应按时向工程档案管理机构归档。
第十三条工程档案管理机构应对归档的工程档案进行审核,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和安全。
工程档案管理制度_工程档案管理制度规定
工程档案管理制度_工程档案管理制度规定工程档案管理制度篇11.目的规范图纸资料收发、借阅、保管制度。
2.适用范围本程序适用于公司工程项目开发施工期间和竣工后的图纸资料管理。
3.引用文件无4.定义本程序所述“图纸资料”是指工程项目开发施工期间的各类设计图纸(含电子文件、效果图等)、设计变更通知及其它有关工程项目方面的文件资料。
5.职责5.1行政部负责审批机密图纸资料的借阅;5.2工程部经理负责签发施工图及变更通知,并对常规文件拟定发放清单。
5.3工程部负责图纸资料的收发、编号、登记、复印、盖章、归档保存和借阅管理,并负责定期清理工程档案,按要求及时移交公司总部档案室存档。
6.程序6.1图纸资料的发送、登记、归档6.1.1工程部调查地产窗口各部门所需图纸资料的数量,填写《图纸资料发放清单》,交工程部经理审核签字。
6.1.2工程部将图纸资料按审核后的《图纸资料发放清单》及规定的《工程设计变更图纸编号表》(由工程部人员制定)编号、盖出图章、复印后发放,同时填好《发文记录表》。
6.1.3凡是工程部发送的图纸资料,必须留一份连同《图纸资料发放清单》原件存档。
6.1.4工程部至少每六个月清理一次工程档案,对已竣工项目的工程档案,填写《文件移交单》)移交公司总部档案室档案员归档。
6.1.5工程部在进行图纸资料管理时,应按工程所在区域分类,如“书香桃苑一期”,再于同一地域的图纸资料中按建筑、结构、电气等专业分类集中保存。
6.1.6工程部对库存的有关资料进行编目,填写《工程资料一览表》,以便进行统一的归档管理。
6.1.7工程部所存资料以简单、易查为原则进行有关资料的标识登录,以方便查询资料达到快捷目的。
6.2图纸资料密级的确定6.2.1图纸资料密级由工程部经理确定,并在《图纸资料发放清单》中注明。
6.2.2密级分机密和非机密两类。
6.3图纸资料的借阅6.3.1相关部门借阅非机密图纸资料时,由工程部填写《图纸资料借阅登记表》,并须由借阅人签名。
工程档案管理制度
工程档案管理制度一、总则为加强、规范工程档案管理,保障档案安全、完整和可靠性,提高管理效率,便于查阅和利用,结合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档案管理规定(一)档案分类与归档1.所有工程档案按照工程类型、项目性质等进行分类,建立相应的档案目录。
2.对于每个工程项目,设立专门的档案室,进行统一管理。
3.工程档案的分类归档应按照规定的文件编号和文件命名规范进行,确保档案的有序性和整齐性。
(二)档案存储与保管1.工程档案必须存放在专门仓库中,仓库应保持通风、干燥、防火、防潮等条件。
2.工程档案的存储应按照文件编号和文件命名规范进行,严禁私自更改、丢失或销毁档案。
3.每个工程档案必须有专门的保管员负责,确保档案的安全性和完整性。
(三)档案查阅与利用1.工程档案的查阅必须在档案管理员的监督下进行,查阅者必须填写查阅登记表,并按照规定时间归还档案。
2.禁止私自拷贝、外借或转让工程档案,对于需要复印、提供或出借的情况,必须经过相关部门的审批。
(四)档案销毁与归档1.工程档案的销毁必须按照规定的时间和程序进行,严禁未经批准私自销毁档案。
2.工程档案归档后,必须做好档案整理和编号记录工作,方便后续查阅和管理。
三、安全管理与责任制(一)档案安全管理1.档案室必须设有防火、防水、防尘等设施,并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
2.档案室的出入口必须设置门禁和监控设备,防止未经授权人员进入。
3.档案室内禁止使用明火、吸烟或携带易燃物品,保持室内整洁卫生。
(二)责任制1.档案管理员必须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和技能,负责档案的管理和维护工作。
2.各部门应配备专门的档案管理人员,并做好档案使用和归档的指导工作。
3.公司物业部负责对工程档案管理的监督和指导,并负责解释本制度的具体内容。
四、附则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并由物业部负责解释和修订。
以上为《工程档案管理制度》的内容,旨在确保工程档案的安全、完整和可靠性,提高档案管理效率,方便文件的查阅和利用。
工程档案管理制度(五篇)
工程档案管理制度1、目的建设工程涉及大量的信息和档案,而且种类繁多,为便于工程建设信息的管理和交流,制定本办法。
2、适用范围适用于公司范围内的应用工程、管线工程、土建工程及其他建设工程。
3、职责3.1工程建设的现场代表负责工程信息的收集。
3.2工程建设的牵头部门应设专、兼职档案管理员,负责工程建设信息的整理、传递、分析。
3.3应建立工程建设档案登记和管理。
4、工程建设信息的分类(1)立项文件:项目建议书,项目建议书审批意见及前期工作通知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及附件,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意见;关于立项有关的____;专家建议文件,调查资料及项目评估研究等资料;公司计划财务部审核的实施申报表及工程编号。
(2)建设用地、征地、拆迁文件:选址申请及选址规划意见通知书;用地申请报告及建设用地批准书;拆迁安置意见、协议、方案;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其附件,划拨建设用地文件,国有土地使用证。
(3)勘察、测绘、设计文件:工程地质勘察报告;地形测量和拨地测量成果报告;申请的规划设计条件和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初步设计图纸说明;审定设计方案通知书和____意见,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文件;施工图及其说明;政府有关部门对施工图设计文件的审批意见。
(4)招投标及合同文件: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招投标文件;勘察设计、监理委托合同,施工承包合同;其他分类合同。
(5)开工审批文件:规划审批申报表及报送的文件和图纸;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其附件;建设工程开工____表;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工程质量监督手续。
(6)竣工资料:竣工图;建设工程移交资料;建设工程备案资料;(7)财务文件;工程投资估算;工程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工程预付款、进度款拨付资料;工程决算书;工程决算审计报告。
(8)建设、施工、监理机构及负责人工程部现场代表;工程项目监理及负责人____;工程施工项目经理部及负责人____。
5、流动信息(1)投资控制信息①设计变更;②工程量变化表(现场签证);③工程造价的市场变化情况;(2)质量控制信息①质量抽样检查数据;③质量事故记录和处理报告。
工程档案管理制度范文(三篇)
工程档案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工程项目档案的管理,确保工程项目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提高工程项目档案的利用效益,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工程项目的档案管理工作。
第三条工程项目档案管理的基本原则是科学、规范、公开、便捷、安全。
第四条工程项目档案管理的目标是建立有效的档案管理体系,提高档案利用效益,保护档案的完整性和安全性。
第二章档案管理主体第五条工程项目档案管理主体包括项目部、工程公司档案管理部、行政管理部门。
第六条项目部负责工程项目档案的建设、管理和使用工作。
第七条档案管理部门负责监督、指导项目部的档案管理工作,制定档案管理规定、制度和流程。
第八条行政管理部门负责组织档案管理培训、监督和检查,保证各项目部档案管理工作的规范运行。
第三章档案管理流程第九条工程项目档案的管理流程分为建设阶段、维护阶段和利用阶段。
第十条在建设阶段,项目部需按要求规范建立工程项目档案,包括项目筹备文件、设计文件、施工图纸、交接班记录等。
第十一条在维护阶段,项目部需按时更新和整理工程项目档案,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第十二条在利用阶段,项目部需按规定合理利用工程项目档案,提供给各相关方使用。
第四章档案管理措施第十三条工程项目档案管理应建立档案管理系统,包括文档分类、编号、存储、检索等。
第十四条工程项目档案管理应加强档案安全保密措施,防止档案的丢失、损坏或泄露。
第十五条工程项目档案管理应定期进行档案清理,剔除不必要的档案,确保档案的存储空间合理利用。
第十六条工程项目档案管理应加强人员教育和培训,提高档案管理人员的专业素质。
第五章档案管理责任第十七条项目部负责工程项目档案的建设、管理和利用工作,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十八条档案管理部门负责制定档案管理规定、制度和流程,并对项目部的档案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
第十九条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档案管理的监督和检查工作,对不符合要求的档案管理进行纠正和整改。
第六章附则第二十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项目部应及时组织实施。
工程档案管理规章制度(最新5篇)
工程档案管理规章制度(最新5篇)工程档案管理制度篇一第一节目的为了规范工程文件资料管理,明确工程中有关文件资料的范围、接收、分发、回收、存档的具体工作程序,划分各部门的职责,确保各有关方均能及时获得,顺利进行工作,以利工程建设和竣工移交,特制定本资料管理制度。
第二节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全过程(前期、中期、后期)。
第三节职责1、负责本部门文件资料和工程图纸资料的归档管理。
2、负责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环境控制措施等文件的初审、督促实施,以及相关文件的归档管理。
3、负责项目建设中工程文件资料的收集、积累和完整、准确地掌握工程施工的情况,以及竣工资料的收集、整理。
4、管理好领用的工程文件,回收、整理、移交文件。
5、负责施工单位、监理公司、质检单位等的相关工程文件,进行回复、收集、归档。
6、负责本公司总工办、施工单位等相关部门文件资料的收集、传递、回复、归档。
第四节管理内容及要求一、文件资料的接收、分发1、对施工方、监理方、总工办等相关单位或部门发送至我部门的文件资料进行整理、分类、归档。
2、将整理完毕的图纸资料,经有关主管领导批准后按规定的份数分发至相关单位,并做好发放记录。
二、标识、版本更新、设计变更1、设计及材料、设备文件均应在每张图上做明显状态标识,以确认是否为有效版本。
2、名称相同的改版文件,如是整卷册(整袋)改版的则在图纸袋上加注版次,如是对前版文件某一张(某几张、某一部分)进行改版的,要在文件袋上清楚的注明将前卷册文件哪一张(哪几张,哪一部分)作废更换。
3、对于发送至工程部的设计变更通知单,工程部将对设计变更通知单分类、编号、登记。
原件归档,同时按照有关要求发放给有关单位,并做好收发记录。
三、图纸资料的。
补遗和索赔1、图纸资料如遇交付清单不符或短缺,难以辩认等问题时,工程部应立即通知总工办,由总工办函告设计方限期补齐和更换。
2、如图纸资料末按合同日期提供,工程部应及时上报公司相关部门,督促落实。
工程档案管理制度(4篇)
工程档案管理制度(4篇)工程档案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1.1 工程项目档案是企业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工程项目的开展及公司的生产经营有着重要作用。
为加强工程项目档案的管理职责,规范档案管理,结合施工企业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1.2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各分子公司工程建设项目的新建、扩建、改建、技术改造及安装等项目的从立项至竣工验收过程中的文件编制、档案、收集、管理。
工程项目档案按照集中统一管理的原则,由项目部统一管理,重要及常用的文件移交档案室保管,以确保工程档案的完整、准确和安全,并便于使用。
项目部根据工程项目建立、建全档案的形成、收集、积累、整理、归档的工作体系。
第二章工程档案管理机构的职责项目部是公司项目工程相关档案的统一管理者,负责组织相关部门和人员收集、整理项目从立项到最终验收交付的所有相关文件,并对工程项目进行统一整理造册。
现场工作组是项目部的下属部门,受项目部的直接领导,在项目部的领导下负责收集现场施工、工程预算、工程更改、支付、结算、决算、验收等环节的相关资料的收集、整理;接收、审核施工、监理等相关方移交的资料,并对收到的资料进行统一整理。
档案室接收项目部移交的项目档案,并加以分类、整理、管理,并负责工程资料的收发、借阅等工作。
第三章项目工程档案管理流程3.1 工程项目档案是指导工程项目及日后的生产、建设活动的重要依据,是继承工程项目知识的重要手段,因此工程项目档案管理先明确责任;项目部根据工程特点,明确项目从立项到最终验收交付的过程中档案管理的相关人员及职责。
3.2 从项目开始立项,项目部制定工程项目档案负责人,工程项目施工前由项目部指定人员收集立项、选定工程合作单位、设计、预算等相关资料,从项目施工至竣工验收阶段由现场工作组负责档案的收集。
3.3 资料收集人在工程资料收集后根据项目工程的逻辑性,对工程项目资料进行分类整理,对缺少的资料应及时收集,使工程资料完整、逻辑条理清晰。
3.4 根据工程项目特性,现场工作人员在适当时候将工程资料移交项目部,由项目部统一整理、登记、编号、组卷。
工程管理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工程管理档案的管理工作,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安全,提高档案利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的各类工程管理档案,包括但不限于工程设计文件、施工图、施工记录、验收报告、竣工图纸、合同、协议、会议纪要等。
第三条工程管理档案是单位的重要资产,是单位决策、管理和生产活动的依据,必须实行集中统一管理。
第四条工程管理档案管理工作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管理,确保档案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和安全性;(二)分级管理,明确档案管理责任,落实管理措施;(三)规范操作,提高档案管理水平,确保档案质量;(四)服务为本,充分发挥档案在单位决策、管理和生产活动中的作用。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五条成立工程管理档案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单位工程管理档案工作的全面领导和协调。
第六条工程管理档案管理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一)制定工程管理档案管理制度;(二)监督、检查档案管理工作;(三)组织、协调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和利用工作;(四)处理档案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第七条设立工程管理档案室,负责具体实施档案管理工作。
第八条工程管理档案室的主要职责:(一)负责工程管理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和利用工作;(二)制定档案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三)负责档案的鉴定、销毁工作;(四)负责档案的数字化工作;(五)负责档案的保密工作。
第九条各部门、项目组应指定专人负责本部门、项目的工程管理档案管理工作,具体职责如下:(一)负责收集、整理本部门、项目的工程管理档案;(二)负责档案的归档、保管和利用工作;(三)参与档案的鉴定、销毁工作;(四)配合档案室做好档案的数字化工作。
第三章档案收集与整理第十条工程管理档案的收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全面性,确保收集的档案能够反映工程的全过程;(二)准确性,确保收集的档案内容真实、可靠;(三)及时性,确保收集的档案能够及时归档。
工程项目档案管理制度范文(4篇)
工程项目档案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工程项目档案管理工作,提高档案管理的科学性和有效性,保证工程项目档案的安全性和可靠性,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涉及工程项目的相关部门和人员。
第三条工程项目档案包括项目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和竣工验收阶段的所有相关文件和记录。
第四条工程项目档案管理的目标是保证档案的完整性、即时性、可靠性和便捷性。
第五条工程项目档案管理的原则是全面性、规范性、安全性和便捷性。
第二章档案管理责任第六条工程项目档案管理责任人应依法依规完成档案管理工作,并严格履行保密责任。
第七条工程项目档案管理责任人应健全档案管理制度,定期进行档案检查和整理工作,并确保档案保管环境的良好。
第八条工程项目档案管理责任人应保证档案材料的安全性和完整性,并且及时提供相关档案信息。
第三章档案收集与整理第九条工程项目档案的收集应包括项目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和竣工验收阶段的相关材料,并根据规定的分类和编码进行归档。
第十条工程项目档案的整理应根据相关标准和规范,对档案材料进行分类、目录编制和文件装订。
第十一条工程项目档案的载体包括电子文件和纸质文件。
电子文件应备份到可靠的存储设备,纸质文件应存放在专用档案室。
第四章档案保管与利用第十二条工程项目档案的保管应采取防火、防潮、防尘、防鼠害等措施,确保档案材料的安全。
第十三条工程项目档案的利用应遵循以下原则:便捷、实用、准确和合规。
第十四条工程项目档案的利用范围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审查、工程咨询、工程安全评审等。
第五章档案借阅与查询第十五条申请借阅工程项目档案应填写相关借阅申请表,并提供合法证明材料。
第十六条档案借阅应遵循领导审批、有关人员授权和审查记录的原则。
第十七条档案查询应提供准确的档案信息,并且及时回复查询人员。
第六章档案销毁与移交第十八条档案销毁应遵循档案管理规定,经过审批程序,并由专人负责销毁。
第十九条档案移交应根据档案管理制度的要求,进行相关手续和记录,并确保移交的档案材料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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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档案管理制度篇一:工程档案管理制度九、工程档案管理制度一、档案资料的归档分类及范围1.档案资料的归档分类工程建设档案主要有公文、工程建设技术资料、经济合同、工程建设财务、行政管理及图片等几类。
档案资料应按国家标准进行统一分类、立卷、归档和存放。
2.档案资料的归档范围(1)省、市政府的来往公文;(2)建管处的来往公文;(3)建管公司的来往公文;(4)有关技术问题的审查、咨询意见;(5)会议文件、记录等;(6)工程建设期间形成的工程技术材料:①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合同及协议;②设计图纸、施工组织设计;③工程开工报告、施工方案、施工技术措施、施工计划、报表等文件;④建筑材料和中间产品的合格证、试验报告,砼、砂浆等配合比的试验报告;⑤设计变更及索赔资料;⑥施工测量记录、地质勘探资料,基础处理、隐蔽工程施工记录等材料;⑦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及处理情况报告;⑧施工总结、技术总结、工程竣工图及竣工验收报告及质量评定等;⑨工程机械设备、仪器及引进的技术设备图纸等;(7)工程价款结算等资料。
二、工程文件收发及管理规定为加强工程文件收发管理,理顺传递关系,并按工程进度作好工程文件的提供利用,特制定本制度。
1. 工程文件接收(1)各单位提供给工程部的工程文件(工程技术文件、图纸资料、来文通知等)由档案资料员统一接收。
(2)工程部个人从外单位带回或通过其它途径收到的工程文件,一律移交档案资料组进行统一归档整理。
(3)档案资料组对接收的工程文件资料,必须进行数量和外观质量检查,发现问题应及时通知寄发单位补发。
(4)档案资料组对收发工程文件应及时建立工程文件收发登记帐(收文簿、发文簿)(5)登记完毕的工程文件,应及时予以处理,在保证归档份数后,及时报审工程部领导审定,并及时处理。
(6)对接收的密级文件资料,要严格按保密规定妥善收存,并认真执行密级文件资料的借阅规定。
(7)档案资料组对归档的工程文件资料实施整编作业,并建立档案分类登记帐2. 工程文件资料发放(1)分发外单位和部门的工程文件资料由档案资料组统一办理。
(2)呈送上级单位的工程文件由工程部领导确定发放单位和数量。
(3)分发的图纸资料应建立资料分发台帐,资料分发台帐应留存备查。
(4)为避免工程文件资料分发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错发现象,图纸、资料领取单位应指定领取人名单或部门,并及时通知档案资料组;档案资料组按指定名单发放工程文件资料。
3.设计修改通知单、工程联系单、传递及管理规定(1)设计修改通知单、工程联系单统一由档案资料组按设计修改通知单、工程联系单中所指定的部门及时传递并建立签收记录。
(2)设计修改通知单、工程联系单原件一律及时交档案资料组归档保存,工程结束后由档案资料组向设计院提供全部设计修改通知单、工程联系单的复印件供设计院编制竣工图。
三、工程项目各参与方档案部门职责参建单位(总承包、发包、建设、设计、施工、监理、承办单位)应按各自的职责,将负责承建、承办的项目文件材料进行收集、积累、整理,按照归档要求移交建设单位。
项目实行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负责对其总包项目的文件从形成到编制的全过程进行监督、检查与指导。
并负责组织、协调分包单位的归档工作。
按规定向建设单位提交全套完整、准确系统的符合档案规范标准的项目档案。
由建设单位分别向几个单位发包的,由各承包单位负责收集、积累、整理其承包项目的全部文件。
1.建设单位各机构:负责对形成或收到的有关建设项目的前期、设备技术、工艺、涉外、专利及商检索赔、竣工、试运行及验收等全部项目档案进行收集、组织及汇总整理。
2.设计单位:负责对形成的基础材料和项目设计等文件进行收集、积累、整理。
3.施工单位:整理现场的译文及安装、调试形成的非标准图、(竣工图)、设计变更、试运行及维护、工程事故处理文件。
4.监理单位:负责对各参建单位在工程建设中文件的形成及竣工档案的编制进行监督与审核,特别是对竣工图完整、准确、系统进行监督和审查。
负责收集、积累、整理、归档项目监理文件。
建设单位委托监理单位负责监督、检查项目文件的收集、积累和完整、准确、系统情况,并审核、签署。
同时向建设单位提交有关专项报告。
验证材料及其他监理文件。
四、声像档案管理办法1.建设工程声像档案主要是指在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活动中直接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照片、底片(包括反转片)、影片、录像带、光盘及磁性载体,以声像为主,辅以文字说明的历史记录。
2.建设单位应向城建档案管理机构报送的声像档案主要有:建设工程的照片档案、录像档案和相应的文字说明。
3.照片档案应符合以下要求:(1)主体明确、影像清晰、画面完整、未加修饰剪裁;(2)能体现工程竣工后的外观、设计特色、地理位置;(3)以传统感光材料为载体的照片需报送底片、正片(照片);(4)使用数码相机拍摄,其影像不能进行后期加工,光学分辨率不得小于400万有效像素(不允许插值)。
4.录像档案应符合以下要求:(1)主题明确、内容连贯简洁、影像清晰、镜头平稳;(2)需注明工程项目所在的地理位置、外观、周围环境、人防设施、消防设施、水电设施、保安设施、标准房、标准层、设计特色、建筑特色等;(3)报送第一代素材录像带,以及编辑后成品带或光盘(DVD或以上素质的格式)。
文字说明包括:工程名称、建设单位名称、设计单位、施工篇二:工程资料管理制度工程资料管理制度1目的1.1为了建立健全集团公司开发项目工程资料管理,完整、准确、系统地管理好工程资料档案,充分发挥工程资料档案在投资、开发工作中的重要作用,为公司提高工程管理和投资效益提供更好的服务。
1.2工程资料是指整个建设项目从前期、开工、施工、竣工及验收、备案全过程中形成的有归档保存价值的文件资料,包括在此过程中形成的文字材料、图纸、图表、声像材料和其它载体。
2工程资料的归档范围2.1对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活动、记载工程建设主要过程和现状、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载体的资料,均应收集齐全,整理立卷后归档。
2.2工程资料的具体归档范围应符合《建设工程文件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表》的要求。
3工程文件材料的质量要求3.1工程资料应字迹清楚、图样清晰、图表整洁、签字盖章手续完备(不能代签或打印)。
3.2复印、打印文件材料及照片的字迹、线条和影像的清晰及牢固度应符合规定的质量要求。
3.3工程资料应为原件,复印件必须注明原件的存放地,经办人并加盖原件存放单位的公章。
3.4工程资料的内容及其深度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方面的技术规范、标准和规程。
3.5工程资料的内容必须真实、准确,与工程实际相符合。
4工程施工过程中的资料检查:工程部资料员在工程施工过程中不定期检查(每月必检一次)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的质量验收和安全资料,及时检查资料是否按国家质量/安全验收规范、地方主管部门相关文件要求编制,与施工现场是否同步,原材料、试件等是否按规范留置、送检,发现有缺漏的,列出缺漏清单,督促施工、监理单位及时补齐。
必须检查的施工阶段:项目开工前;基础、主体等各分部工程验收前;竣工验收前二个月。
5工程资料的接收:5.1递件单位提供给工程部的工程资料(工程技术文件、来文、图纸、资料)由部门资料员统一接收,并应填写《工程资料接收记录》和《收文登记表》。
5.2工程部或其它部门从外单位带回或通过其它途径收到的工程文件,一律交资料员,并应登记。
5.3对接收的工程资料,必须进行数量和外观质量检查,发现问题应及时通知寄发单位补发。
5.4对接收的工程资料应及时建立工程资料接收总登记台账和分类台账(簿式台帐和电子台帐)。
5.5对各单位提供的不符合规定的档案资料文件,资料室有权退回归档单位,归档单位应按资料室的有关要求进行整改,直至提交符合规定要求的归档资料。
5.6凡因工程文件材料归档不完整,不符合有关归档规定者,不能进行工程决算、工程款支付,各项工程款的付款必须由资料室对竣工资料签收合格后支付。
5.7工程档案在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后一个半月内由施工单位向建设方提交完整、准确、并经各参建方有关负责人签章的工程技术档案资料。
5.8施工方要按合同约定的份数移交工程竣工资料到公司资料室,在取得资料室资料员接收资料的确认签字后,才能与公司成本部、财务部进行结算工作。
移交归档材料必须填好移交清单,一式两份,移交人和资料室接收人双方在移交清单上签字,各自保存一份,以备存查。
5.9凡归档的文件材料,如不符合有关规定和标准的,资料室有权不接收。
5.10凡不按归档范围、时间、要求归档的,资料室有权追查。
6工程资料的发放6.1分发外单位和部门的工程资料(工程技术文件、发文、图纸、资料)由部门资料员统一办理。
6.2呈送上级单位的工程资料由工程部(项目部)确定发放单位、部门及份数。
6.3工程部分发的图纸资料应编制《图纸资料分发清单》,分发的图纸资料至少预留一份,连同《图纸资料分发清单》原件存档。
6.4为避免工程资料分发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错发现象,图纸、资料领取单位应指定专人领取,并电话或书面通知部门资料员,剖门资料员填写《图纸资料发放领取登记表》。
7设计变更、工程联系单管理规定7.1设计变更、工程联系单统一由部门资料员按设计变更、工程联系单中所指定的部门及时分发并建立签收记录。
7.2设计变更、工程联系单原件一律及时归档保存。
8工程资料的保管8.1及时将收集的资料、图纸等,整理分类、编写目录,装订成册,在保管过程中,严格遵守档案接收、查阅、出借、归还的登记制度。
8.2归档的资料要完整、系统、准确。
8.3资料按类别存放,在相应的档案盒上贴上标签。
8.4做好资料的“防火、防盗、防潮、防尘”工作,档案柜必须加锁。
8.5保存的工程资料每半年清理核对一次,如有遗失、损毁,要查明原因,及时处理。
9声像资料管理办法9.1工程施工声像资料主要是指施工过程管理活动中直接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照片、影片、光盘及磁性载体,以声像为主,辅以文字说明的历史记录。
9.2公司应向城建档案管理机构报送的声像档案主要有:建设工程的照片档案、录像档案和相应的文字说明。
9.3照片档案要求9.3.1技术要求9.3.1.1建设工程声像档案归档内容是指整个工程建设过程,从原貌、施工到竣工验收等一系列活动中,用照片、录像等形式现场采集的有保持价值的工程声像素材以及后期整理成果。
9.3.1.2录制、拍摄的内容必须真实、准确、完整,与实际工程相符。
9.3.1.3应按照工程施工顺序进行拍摄,保持画面之间的有机联系。
工程项目如果为多个单位工程,各单位工程的名称必须标示清楚,各单位工程的内容应保持完整和连续。
工程照片必须是原版、原件,底片与正片相符,底片不得磨损、划伤、有污渍,胶卷、相纸应选择质地良好的产品。
(1)照片应当主题明确,画面清晰完整,色彩还原准确,无污染,被摄主体不能有明显失真变形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