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大学法医学期末考试重点总结
法医学期末重点
法医研究领域、对象、工作内容:研究领域:法医病理学、法医物证学、临床法医学,法医毒理学、法医毒物分析、司法精神病学。
研究对象:尸体、生物性检材、活体、人体、人体生物性检材和相关物品、活体工作内容:现场勘验、活体检验、尸体剖检、物证检验、书证检验假死(apparent death):人的循环、呼吸、脑的功能高度抑制,生命活动极其微弱。
用一般临床检查方法查不出生命指针,外表看起来已经死亡,实际上没有死亡。
误认为死亡,这种状态即为假死。
应做检查:线扎指头、微弱呼吸检查、心电图检查、X线透视、眼部检查:瞳孔变形,荧光素钠点眼超生反应:躯体死亡后,构成人体的组织、细胞和某些器官仍可保持一定的生理功能,对刺激能发生一定的反应。
早晚期尸体现象:早期:尸冷、尸僵、尸斑、肌肉松弛、皮革样化、角膜混浊、尸体痉挛、自溶和自家消化晚期:分为毁坏型:尸体腐败、霉尸、白骨化。
保存型:干尸、尸蜡、泥炭鞣尸、浸软。
尸斑分期、影响因素、意义:分期:沉降期,<12h,指压褪色,<6h尸斑转移,>6h两侧性尸斑。
扩散期:12—24h,改变体位不消失,形成新斑。
浸润期:>24h,指压不褪色。
影响因素:尸体内在因素:种族、死因、死亡时间和临死时的姿势等。
外界环境因素:体表压迫,水中尸体不易形成,停尸表面。
意义:尸斑是最早的死亡征象之一、根据尸斑的发展规律可以推测死亡时间、根据尸斑的颜色和程度可以推测死亡原因、根据尸斑的位置和变动可以推测死亡姿势和有无移动、提示停尸环境对尸体的影响、尸斑易于皮下出血混淆,应该进行鉴别。
尸僵的表现、影响因素、意义:表现:小肌群(1-3h)一全身(4-6h)一关节僵硬(12-15h)一缓解(3-7天)顺序:①上行型:下肢一头面部②下行型:下颌和颈部关节周围的小肌群开始至全身影响因素:①个体因素②死亡原因③环境因素。
法医学意义:①尸僵是死亡的确证;②尸僵出现的顺序时间范围的强度可帮助推测死亡的原因;③根据尸僵固定下来的形态有助于分析死亡时的状态和尸体有无被移动以判断是自杀还是他杀。
法医学重点
1.法医学是应用医学、生物学及其他自然科学的理论技术,研究并解决法律实践中有关医学问题的一门医学科学。
2.法医学的研究对象:1.现场 2.尸体3.活体4.物证5.文证3.法医学的学习方法:1.注重基础知识的学习,奠定宽泛的专业基础 2.注重专业知识的横向联系,提高综合分析能力 3.注重实验课内容的学习,提高解决问题的能力4.注重法律知识的学习,提高自身综合素质。
4.医学史研究人类生命活动和外界环境的相互关系,人类疾病的发生、发展及其防治的一门科学体系,分为基础医学、临床医学、预防医学与卫生学以及保罗法医学在内的特种医学四部分。
5.发科学是随法律需要而发生、发展、运用自然科学理论与技术为法律工作服务的系列学科的总称。
6.法医学常用英文名称:legal medicine forensic medicine7.《洗冤集录》是一部广泛总结法医学尸体外表检查经验的书籍,对于尸体现象、窒息、损伤、现场和尸体检查等方面,作了大量的科学观察和归纳。
8.宋元检验三录《平冤录》,《无冤录》,《洗冤录》。
9.我国现代法医学的点击人----林几教授。
10.洛阳医专业设立法医学专业。
11.近现代法医学重要的学术刊物:《法医月刊》、《刑事技术》、《法医学杂志》、《中国法医学杂志》、《证据科学》、《中国司法鉴定》。
12.国外发型的法医学专业及相关学科的杂志:《国际法庭科学杂志》、《美国法医学及与法医病理学杂志》、《国际法医学杂志》、《法科学杂志》、《法医学》。
13.英国法医体制 1,验尸官制度. 2,检察官制度.14.美国法医体制 1,验尸官制度. 2,法医学鉴定人制度.15.法医学包括法医病理学、法医毒理学、法医化学、法医物证学(包括法医血清学,法医人类学及法医牙科学)法医临床学及法医精神病学。
16.法医病理学是研究与法律有关的人身伤亡的发生发展规律的一门医学科学。
17.死亡原因:是导致死亡的原因(简称死因),如疾病,暴力,或生理因素。
安徽大学本科生法医学期末考试复习题
法医复习题判断题1*10急死又称猝死,是常见的暴力性死亡。
(×)是非暴力性死亡单选题1*101.死亡过程三个阶段属于不可逆的是生物学死亡期。
2.早期尸体现象发生于死后24小时内。
3.典型性(前位)缢死的颜面颜色为苍白色。
4. 扩散期尸斑,死后大约经过12~24小时。
坠积期2~12小时,浸润期24~36小时.5.棍棒打击人体可形成中空性皮下出血。
6.有机磷杀虫剂中毒:蒜臭味、神经毒、瞳孔缩小杀鼠剂:电石气臭味、口渴、大量饮水巴尔妥类:神志为主酚类:酚尿、特殊芳香气味乙醇:芳香气味、兴奋期、共济失调期、昏睡期甲醇:失明、酸中毒砷:急性胃肠型、急性麻痹型汞:汞线氰化物:苦杏仁味CO:樱桃红色7.婴幼儿猝死通常以呼吸系统疾病为多见。
成人猝死通常以心血管系统疾病为多见。
8.亲子鉴定主要依据孟德尔遗传规律。
9. 颈部的扼痕是扼死最重要的外部征象。
10.扼死是他杀死、暴力死。
11.中毒后出现流诞,震颤,瞳孔缩小等征象,毒物可能是有机磷杀虫剂。
多选题2*51.病死属于非暴力死、自然死、病理性死亡2.属于晚期尸体现象的有:木乃伊、腐败、白骨化、尸蜡。
3. 根据腐败是否中断,分保存型和毁坏性。
保存型有木乃伊、尸蜡。
4.缢死的死亡机制为呼吸道闭塞、颈部血管受压脑供血障碍、颈部神经的压迫反射性心跳停止、脊椎和脊髓的损伤。
5.勒死的死亡机制为呼吸道闭塞、颈部血管受压脑供血障碍、颈部神经的压迫反射性心跳停止。
6.缢死时典型缢沟呈:斜行向后上、下深上浅、马蹄形或鸭梨形、提空“八字不交”形。
7.勒死时典型勒沟呈:环形闭琐、近乎水平方向、深浅均匀。
8.影响电流损伤的因素:电流性质、电压、电流强度、身体阻力、电流通路、作用时间、机体接触电源情况、机体状态、环境状况。
9.电击死的尸体征象主要有:电流斑、皮肤金属化、电烧伤。
10.全身性损伤病鉴定的目的:阐明、判定损伤与疾病的因果关系。
11.诈病的特点:过分夸大症状、症状混乱而矛盾、不正常的病程、突然的恢复。
法医学考试内容
法医学考试内容考试题型:1、名词解释30分一题三分8~~~10题2、填空一空0.5分20分3、是非判断10分4、单多项选择20分5、问答题20分2~~~4题考试内容与重点第一章:医生与法医学1、法医学的概念,学习法医学的目的及意义2、法医学的任务、研究范围及对象。
3、鉴定的种类第二章:法庭与法医学(了解)第三章:死亡1、死亡的概念、原因及其分析2、脑死亡的标准以及与植物状态的区别3、假死的区别与鉴定。
4、自然死亡与非自然死亡的种类与形式。
第四章:尸体变化1、尸体变化的早晚期特点2、尸斑的形成过程及其表现特征。
3、尸体腐败的变现:尸臭、尸绿等第五章:机械性损伤1、表皮脱落、挫伤、创的类型。
2、锐器伤的种类。
3、各种钝器伤的特点。
4、如何判断枪弹伤的前后,距离不同对枪弹伤的影响。
5、颅内出血的种类。
第六章:机械性损伤的法医学鉴定1、生前伤与死后伤的鉴别。
2、死亡方式的判断:他杀、自杀等。
第七章:交通事故损伤1、交通事故损伤的方式与形态学特点。
第八章:高低温及电流伤1、高低温及电流伤尸斑的区别2、名词解释:热呼吸道综合征、维斯涅夫斯基斑、电流斑。
第九章:机械性窒息1、机械性窒息的类型概念,尸斑特点。
2、勒死与扼死的区别。
3、窒息死亡的面部变化等。
第十章:溺死1、溺死的特征2、生前溺死和死后溺死的判断。
第十一章:中毒1、中毒的相关概念:毒物、半数致死量等2、致死性毒物的水解过程。
3、代表性毒物的表现及特征。
第十二章:猝死1、猝死的概念。
2、成人猝死与婴儿猝死常见的疾病及其变现特征。
第十三章:法医临床学1、基本概念2、怎样判断伤残的轻重,如轻伤、重伤等。
3、伤残赔偿的转化和计算。
第十五章:性暴力1、强奸的定义、分类、概念。
2、常见处女膜的形态。
第十六章:精神疾病的司法鉴定1、精神司法鉴定的要求。
2、两种能力:刑事能力和民事能力的概念。
3、常见精神疾病的举例。
第十七章:医疗纠纷1、区别什么是医疗纠纷什么不是医疗纠纷。
法医学试卷重点
法医学试卷重点一.名词解释(每题5分,共15分)1.法医学(Forensic legal medicine):应用医学、生物学及其他自然科学的理论与技术,研究并解决司法实践中有关医学问题的一门医学科学。
2.亲权鉴定(Identification in disputed paternity):指应用医学、遗传学、人类学及其他自然科学的理论和技术,主要通过人类遗传标记的检测与分析,对被检者之间是否存在生物学亲缘关系所作的科学判定。
3.医疗纠纷(Medical tangle):指医患双方由于对诊疗护理过程中发生的不良医疗后果及其原因认识不一致而发生的纠纷,并且要求追究责任或(和)给以民事赔偿,二项卫生行政部门提请行政处理或向法院提起诉讼的案件。
4.猝死(Sudden and unexpected death):指貌似健康者,因内在疾病发作或恶化而发生的急骤死亡。
5.竹打中空:若棍棒打击在躯干、肢体等皮下组织较厚的部位,常形成中间苍白、两边平行的条状镶边形挫伤带,俗称“竹打中空”。
6.脑死亡(Brain death):指大脑、小脑和脑干等全脑功能不可逆转的永久性丧失。
7.机械性窒息(Mechanical asphyxia):由机械性暴力作用所引起的呼吸障碍,如压迫颈部或胸腹部,阻塞呼吸道等,妨碍了呼吸,而发生的窒息。
二.单项选择(每题一分,共40分)1.扩散期尸斑,死后大约经过()A.2—12小时B.24—48小时 C.3—4天 D.12—24小时 E.1—2小时2.在下述的MTDNA特点中,除外(B)A.是母系遗传B.是父系遗传3.在暗室喷洒到血痕检材上发强荧光的试剂是(A)A.联苯胺4.下列损伤中哪一种不是擦伤()A.表皮剥脱B.C. 真皮渗血E.冲撞轮5.有机磷农药中毒主要是抑制了()A.磷酸酯酶的活性 B胆碱酯酶活性 C..细胞色素氧化酶活性 D.乌头酸酶活性 E.乳酸脱氢酶活性6.冻死尸体较有价值的征象()A.TARDIE’U斑B.PALTAUF’S斑 C.树枝状纹 D.玫瑰齿E.维斯涅夫斯基氏斑7.脑死亡的诊断标准应除外()A.深度昏迷B.E.用1﹪荧光素钠点眼,结膜当即黄染8.急性CO中毒尸体尸斑是()A.紫色B.鲜红色C.灰褐色D.樱红色E.紫红色9.尸体痉挛是一种特殊的()现象A.尸僵B.生物C.干燥D.E.生理10.晚期尸体现象应除外()A.皮革性样变B.尸绿C.巨人观 D.泥炭鞣尸 E.尸蜡11.输精管结扎者或精子缺乏症者的精斑的确证试验,只能采取()A.精子检验B.肉眼观察C.乳酸脱氢酶检验 D.免疫学检验 E.P30实验12.腐败的影响因素()A.周围环境B.个体差异C.死因 D.以上都是 E.以上都不是13.保存型尸体现象除外()A.木乃伊B.尸蜡C.尸绿D.软尸E.14.尸斑呈鲜红色考虑到致死原因()A.酒精中毒B.有机磷中毒C.氰化物中毒D.缢死E.青壮年猝死综合症17.脑死亡概念首先产生于()A.美国B.法国C.芬兰D.荷兰 E.埃及18.世界上第一个制定脑死亡标准的()A.美国B.法国C.芬兰D.荷兰 E.埃及19.可抵抗去污剂(SDS)、蛋白酶K的水解作用,但在还原剂DTT的作用下,将-S-S- 还原成-SH,方消化核蛋白释放DNA()A.血细胞B.精子细胞C.平滑肌细胞 D.卵细胞 E骨细胞20.典型枪弹创射出口形态学特点()A.射出口一般大于射入口B.C.射出口等同于射入口D.射出口皮肤为圆形缺损21.典型枪弹创射入口形态学改变不包括()A.入口呈星状B.挫伤轮C.D.火药烟晕 E.擦拭圈22.锐器伤的形态特征不包括()A.开放性伤口B.创口哆开C.创缘光滑D.创缘间有组织间桥E.常伤及深部组织和器官23.“竹打中空”常见于()A.徒手伤B.咬伤C.棍棒伤D.砖石伤E.砍伤24.只见于他杀的机械性窒息()A.缢死B.勒死C.扼死D. E.25.TARDIEU氏斑常见于()A.缢死尸体B.烧死尸体C.D.E.青壮年猝死综合症26.机械性窒息尸体征象除外()A.颜面肿胀,发绀B.玫瑰齿C.尸斑暗紫红色D.尸体缓慢E.维湿涅夫斯基斑27.联苯胺实验用于()A.血痕检验B.精斑检验C.唾液检验D.E.尿液检验28.电击伤的形态学改变应除外()A.电流斑B.电镀现象C.电机纹D.骨珍珠E.休克肺29.电击死的机制应除外()A.室缠B.脑干呼吸中枢麻痹C.呼吸肌强直性痉挛D.并发脂肪栓塞E.心肌梗死30.死产和活产的鉴别常用的实验为()A.联苯胺蓝实验B.磷酸苯二钠实验C.肺浮扬实验D.吸收实验E.鲁米诺实验41.中国古代法医学发展昌盛时期是()A.先秦时期B.两宋时期C.隋唐时代D.明清时代E.三国时期42.我国高等医学院校正式招收法医学专业是()A.1980年B.1985年C.1979年D.1986年E.1988年43.<<洗冤集录>>是宋慈所著,发表于()A.1435年B.1242年C.1247年D.1250年E.1249年61.尸斑出现的位置应该在尸体的()A.后背部B.胸腹部C.四肢D.低下部位E.上面部位62.泡沫脏器常见于()A.早期尸体B.中期尸体 C.腐败尸体D.活体E.干尸63.尸体痉挛可见于()A.溺死B.服安定死C.中风D.心肌梗塞E.车祸外伤死亡64.人体死亡有一定的发展过程,但不包括()A.濒死期B.临床死亡期 C.生物死亡期D.老死E.以上都不是65.自溶和下列哪项有关系()A.细菌 B.消化液 C.寄生虫D.细胞内酶E.病毒66.对被强奸致死的女性尸体,下列哪项不必检查()A.阴道试纸涂片B.口腔试纸图片 C.肛门试纸图片D.血细胞图片E.宫腔图片67.法医检验无名女性尸体时应查处女膜,其形状多样,但不包括()A.伞状B.锯齿状C.筛状D.唇状E.环状68.损伤的外因各异,据此我们把其分为三大类,但除外()A.物理性B.精神性C.化学性D.生物性E.以上都不对69.雷击纹形状各异,但最为常见的是()A.树皮状B.燕尾状C.鱼尾状D.不规则状E.点状70.挥鞭样损伤见于()A.抽打B.勒死C.吊死D.车祸E.扼死71.死亡的概念是()A.呼吸停止B.心跳停止 C.意识丧失D.机体整体功能的永久性停止 E.机体部分功能永久性丧失72.脑死亡与持续植物状态的根本区别是()A. B. C.D. E.73.下列症状体征符合临床死亡期,但除()外A.呼吸停止B.心跳停止 C.各种反射消失D.瞳孔变小E.瞳孔散大74.下列检查有助于确定是否假死,但除()外A.头部核磁共振B.X线胸透 C.心脏听诊D.心电图E.心脏彩超75.尸体现象不包括()A.尸冷B.尸僵C.石斑D.尸体创口哆开E.尸霉76.尸斑与皮下出血的区别是()A.前者组织内有凝血B.后者组织内有凝血C.前者可发生于任何部位D.E.77.缢死又称()A.勒死B.扼死C.窒息死D.吊死E.掐死78.猝死是指()A.暴力性死亡B.超过24小时暴力性死亡C.24小时内的非暴力性死亡D.出于意外的暴力死E.自杀79.腐败最早发生的器官是()A.肺B.心脏C.大小肠D.胰E.肝脏80.以下发生自溶最快的组织器官是()A.胰B.肺C.肝D.肾E.小肠三.多选题(每题2分,共20分)1.法医学的分支学科有()A.法医临床学B.法医犯罪学C.法医精神病学D.法医物证学E.法医审判学2.法医学的任务是()A.为侵权纠纷处理提供依据B.为交通事故处理提供依据C.为烈性传染病提供预防依据D.为保险赔偿提供依据E.为法庭审理案件提供证据3.现场勘验的主要任务是()A.绘制现场图B.收集物证C.发现痕迹D.检验尸体E.拍照4.法医学物证是指()A.血液B.指纹C.分泌液D.排泄物E.足迹5.下列对于“皮肤金属化”的描述哪些是正确的()A.B.C.是电击的主要证据D.能判断电极导体的种类 E.其程度与作用时间成反比6.溺死尸体常表现为()A.颜面青紫肿胀B.颈静脉怒张显著 C.尸斑出现早.色暗D.口鼻孔有蕈状泡沫E.手掌中常有水中异物7.他伤与自伤的主要鉴别点在于()A.损伤零乱,方向不一B.轻伤多,重伤少C.常有犹豫创D.8.近距离射击的可靠依据是()A.黑色火药烟晕B.未燃烧完的火药颗粒 C.烧伤痕迹D.擦拭创E.挫伤创9.哪些指症对生前烧死的认定没有意义()A.“斗拳式”姿势B.皮肤裂创 C.燃烧血肿D.I.II度体表烧伤E.心腔血一氧化碳含量增多10.某夫妻ABO、MN血型分别为(A、MXO、MN)下列各型中有哪些属于子女可能出现的血型?()A. A、M型B. B、M型C. O、MN型D. AB、MN型E. O、N型11.尸体表现为颜面青紫肿胀,常见的有()A.典型缢死B.非典型缢死 C.勒死D.扼死E.衰老死12.缢死和勒死的主要鉴别点在于()A.索沟的位置B.索沟的方向 C.索沟的深度D.绳索的性质E.是否打结13.影响毒物作用的因素主要有()A.毒物的服入量B.毒物的吸收 C.毒物的输入途径D. E.14.急死的诱因有哪些?()A.心肌肥厚B.情绪激动 C.过度疲劳D.暴饮暴食E.冠状动脉硬化15.下列哪些对“电流斑”的描述是正确的()A.多出现于电流入口处B.多出现于电流出口处C.多在手足D.火山口状 E.湿润红肿16.溺死尸体出现尸斑有如下特征()A.时间早、程度深B.时间晚,程度弱 C.颜色暗紫D.颜色淡红E.部位不稳定17.自伤的特点常表现为()A.排列整齐,方向一致B.重伤多,轻伤少C.轻伤多,重伤少D.常有抵抗伤 E.常有犹豫伤18.接触射击常有的改变是()A.射入口小于射出口B.入口常呈星芒状撕裂C.有时留有枪口印痕D.射入口形状很不规则,创缘外翻E.常有大量火药烟灰19.对于“中空性皮下出血”,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A.凶器常为木质或竹制棍棒B.为二次打击所形成C.中空区宽度小于或等于凶器直径D.部位多见于头面部E.凶器可为金属棍棒20.生前烧死主要常常出现下列征象()A.体表的2度烧伤B.体表4度烧伤C.蕈状泡沫D.呼吸道内的烟灰碳沫E.心脏内血液一氧化碳含量增多五.分析题:(每题10分,共10分)(案例一)某男,21岁,因为与他人打架被公安机关拘留了7天后释放,7天前曾有左下肢软组织严重挫伤史,死者从拘留所出来后,直接就进了酒店,在和一帮小兄弟喝酒时,突然间面色苍白、手捂胸口,一声尖叫后倒地死亡。
法医学考试重点
第一章绪论1. 法医学,又称为法庭医学(Forensic Medicine)裁判医学(Medical Jurisprudence)、法律医学(Legal medicine),是应用医学、生物学及其它自然科学的理论与技术,研究并解决司法实践中有关医学问题的一门医学学科。
2.法医病理学研究目的一般:①确定死亡原因②判断死亡方式③推断死亡时间④推断致伤物⑤个人识别特殊:医疗事故鉴定第二章死亡与死后变化1.假死:处于濒死期者,有时生命功能极度微弱,临床的常规检查方法难以察觉生命指征的存的状态。
假死者若经及时救治可复活,有时亦可自然复苏。
2. 发生假死的常见原因机械性窒息、镇静安眠药中毒、CO中毒、电击、高低温损伤、脑震荡、癫痫、严重脱水、尿毒症、糖尿病昏迷、严重营养不良和强烈精神刺激等多种疾病或损伤,早产儿更易发生假死。
3. 脑死亡是指包括大脑、小脑和脑干在内的全脑功能不可逆转的完全丧失,也称全脑死亡。
4. 植物人是指脑高级中枢,尤其大脑皮层功能的丧失的状态。
即意识、情感、思维等功能的丧失,但生命植物中枢(脑干、延髓生命中枢)的功能依然存在的状态。
5.超生反应:生物学死亡期开始后,在一定时间内,组织细胞仍保持着生命功能和对外界刺激发生的低级原始性反应的现象。
6.安乐死:患不治之症的病人在垂危状态下,由于精神和躯体的极端痛苦,在病人和其亲友的要求下,经医生认可,用人道方法使病人在无痛苦状态中结束生命过程。
7.早期尸体现象(early postmortem phenomena):指在死后24小时内尸体所出现的特有征象(超生现象、肌肉弛缓、尸冷、尸斑、尸僵、尸体痉挛、皮革样化、角膜混浊、自溶和自身消化等)。
8.尸僵:人死后肌群先发生松弛,后发生僵硬,进而使尸体呈僵硬状态。
9. 死亡发生的瞬间,肌肉未经过松弛阶段直接进入硬状态,保持着死亡时刻的姿势和动作,称为尸体痉挛(cadaveric spasm)。
尸体痉挛是一种特殊的尸僵现象。
法医学重点总结 超全
研究与法律有关的①死亡的发生发展过程、表现脑功能不可逆的条件。
③不同原因死亡时病理组织学变化的特征,各种生物学活性物质表达的特点。
④死后尸体物理性与化学性变化的规律及法医学意义。
⑤死亡与①确定死亡原因(鉴别暴力死或非暴力物。
⑤个人识别。
⑥医疗事故鉴定。
㈡法医物证学(science of medicolegal evedince)→就涉及法律问题的生物性检材进行检验,解决个人识别和亲①法医人类学(骨骼、毛发的形态学检(以牙齿为检测对象)。
㈢法医临床学(clinical forensic medicine)→应用临床医学和法医学的理论和技术,研究并解决与法律有关的人体伤、残及其它生理病理状态等问题的法医学分支学研究与法律有关研究研究与法律有活体。
①怀疑被告有精神病,需鉴定作案时的精神状无精神异常,决定刑罚的减免或保外就医。
③确定被害和技术,通过对相关人体及成分或其它材料进行检查、检验、分析,做出客观、科学的鉴定报告或结论,为澄清事实或揭露犯罪提供线索,为刑事及民事案件的审判候,应当指派、聘请有专门知识的人进行鉴定”。
所谓有专门知识的人,除了专业法医学工作者外,临床医生发生犯罪、事发现与案件相关的线索、察明案件的性质、证实并揭露犯罪行为而在现场实施的一系列侦查行为。
⑴发生犯罪、事故、发现尸体或遗留犯罪痕迹的地点通称为”现场”。
⑵杀人处称为”第一现场或原始现场”,遗尸或分尸处称为”第二现场”。
⑶确定第一现场对于认定犯罪事实,揭露犯罪手段尤为重要。
㈡活体检查→主要是对受检人的生理及(或)病理状态、损伤情况、某些特征等进行检查。
㈢尸体解剖→为法医学鉴定最重要的内容。
”对于死因不明的尸体,公安机关有决定解剖,并且通知死者家属到场”。
”凡符合下列条件者应进行法医解剖:①涉及刑事案,需经尸体解剖始能判明死因的尸体和无名尸体;②猝死或突然死亡,有他杀或自杀嫌疑者;③因公、农业中毒或烈性传染病死亡及涉及法律问题的尸体”。
法医重要知识点总结大全
法医重要知识点总结大全一、法医学的基本概念:1. 法医学的概念:法医学是通过科学方法对死者和病人进行检验,鉴定死亡原因和判定伤情的学科。
2. 法医学的任务:主要是对疑似的刑事案件、伤亡事故、职业病、灾难伤亡等进行鉴定和检验。
3. 法医学的特点:法医学具有科学性、客观性、准确性和公正性等特点。
二、法医鉴定的基本原则:1. 法医鉴定的客观性和独立性:法医鉴定应该以事实为依据,客观公正地进行鉴定,不受他人干扰和影响。
2. 法医鉴定的准确性:法医鉴定应该严谨、科学地进行,确保鉴定结论的准确性。
3. 法医鉴定的可靠性:法医鉴定应该以科学的方法和技术进行,确保鉴定结论的可靠性和科学性。
4. 法医鉴定的公正性:法医鉴定应该对待每一项鉴定案件都应该公正、秉公进行鉴定,不偏袒任何一方。
三、法医学的基本知识:1. 尸体的保存与检验:法医学要对尸体进行保存与检验,掌握正确的技术方法和操作流程。
2. 尸体的解剖与鉴定:法医学要对尸体进行解剖与鉴定,从而确定死因和伤情。
3. 尸体的辨认与鉴定:法医学要对尸体进行辨认与鉴定,确定尸体的身份。
4. 尸体的病理学检验:法医学要对尸体的病理学检验,用以鉴定疾病和致死原因。
四、法医学的主要内容:1. 法医病理学:法医病理学是对死亡的患者的尸体进行解剖、检验和研究,从而确定死因和病变。
2. 法医临床学:法医临床学是对法医临床医学领域的研究和鉴定。
3. 法医鉴定学:法医鉴定学是对刑事案件、伤亡事故、职业病、灾难伤亡等进行鉴定和检验。
4. 法医科学:法医科学是法医学的一门重要分支学科,主要研究法医学的科学原理和技术方法。
五、法医学的主要技术方法:1. 尸体解剖技术:通过解剖尸体来研究死因和死亡原因。
2. 尸体检验技术:通过检验尸体来确定身份、病变和伤情等。
3. 组织切片技术:通过制作和观察组织切片来确定病变和病理情况。
4. 法医检验技术:通过各种检验技术来确定毒物、病原微生物和其他致伤因素。
法医学考试重点
法医学重点法医学 (forensic medicine, legal medicine )是一门医学科学 ,是研究并解决司法实践中涉及医学专门问题的学科。
法医学的任务: 1.为治安、刑事和民事案件提供科学证据2.为处理医疗纠纷和非法行医提供科学证据3.为抚恤、保险提供科学依据4.发现传染病、职业病或食物中毒5.为国家立法提供技术咨询6.促进医学科学的全面发展物证:是指对案件的真实情况有证明作用的物品和痕迹。
鉴定人:被指派、聘请、委托进行检验和鉴定的专门人员。
暴力死:是指非自然方式,蓄意的过失或意外的施加与人体的各种因素引起的死亡,中毒也是暴力死。
非暴力死:又称自然死,主要是一些外貌似乎健康的人,出人意外的发生急速死亡,即所谓的猝死,被怀疑暴力死而需要进行法医学尸体检验。
安乐死:既不是暴力死亡又不是自然死亡的特殊类型的死亡。
角膜混油:人死后角膜透明度逐渐降低,浑浊呈灰白色,最后不能透视瞳孔。
尸冷:死后人体产热基本停止,而体表散热仍在继续,因此,尸体温度随死亡世间的推移逐渐下降,直至与周围环境的温度一致。
自溶:死后组织细胞失去生活功能,受细胞本身酶的作用而溶解,使组织变软和液化。
腐败:死后机体组织蛋白质因腐败细菌的作用而分解的过程。
尸臭:人死后,肠道内的细菌使蛋白质分解产生以硫化氢和氨为主的腐败气体,并从口、鼻、肛门排出,具有尸体的特殊腐败气味。
木乃伊:尸体因水分快速蒸发而发生腐败,以干枯状态保存下来,有称干尸。
尸蜡:尸体长期浸在空气不足的水中或在空气不足的湿土中,腐败进行很慢而停止,尸体的脂肪组织因皂化或氧化作用,形成污黄白色的蜡样物质,使部分或全部尸体得以保存。
尸绿:腐败气体硫化氢和血白蛋白结合成硫化血红蛋白,透过皮肤呈绿色。
浸软:指 8 周以上的胎儿,在子宫内死亡后,不能被完全溶解吸收,浸泡于无菌的羊水中发生自溶改变,或称浸软儿。
骨折:由机械性暴力造成骨组织解剖结构的完整性和连续性的破坏。
神经源性休克:是指机体某些部位的神经末梢对机械性暴力的作用非常敏感,受到打击时,可引起严重的反射性自主神经功能紊乱,出现休克并可迅速死亡。
法医考试知识点总结
法医考试知识点总结法医学作为一门综合性的学科,涉及到解剖学、生理学、病理学、法医毒理学、法医心理学、法医科学鉴定等多个学科。
而法医学又是法律的一部分,是刑事司法实践的必备学科之一。
法医学专业人才不仅要有较强的医学知识和技能,还需要具备较强的法律素养、思维能力和调查研究的能力。
因此,法医考试的考查内容一般包括医学实务能力、法律基础知识、实际案例分析等多个方面。
为了帮助考生更好地准备法医考试,以下将详细介绍法医考试的知识点总结。
一、基础知识1.解剖学(1)人体器官的结构和功能(2)人体各系统的解剖结构(3)器官组织的形态与生理特征2.生理学(1)细胞生理学(2)神经生理学(3)器官生理学(4)全身生理学3.病理学(1)基本病理改变(2)器官病理学(3)组织学与细胞学基本知识4.法医毒理学(1)毒物的分类与特征(2)毒物作用的生物学基础(3)毒物对器官组织的损害与病理生理变化(4)毒物的检测与鉴定5.法医学实验(1)法医解剖实验(2)法医病理学实验(3)法医毒理学实验(4)法医检验学实验二、实务能力1.刑事侦查理论(1)刑事诉讼制度(2)刑事侦查程序(3)刑事科学侦查方法2.法医临床实务(1)伤害鉴定(2)性侵害鉴定(3)经济损失鉴定(4)残疾鉴定(5)尸体检验3.法医学知识鉴定(1)鉴定标准和程序(2)鉴定方法与技术(3)鉴定结论与意见书的撰写4.法医学鉴定实践(1)具体案例鉴定(2)法医学鉴定仲裁(3)鉴定人行为规范三、法律基础知识1.刑法(1)杀人、伤害、强奸等罪名的构成与刑法规定(2)盗窃、抢劫、诈骗等财产犯罪的构成与刑法规定2.民法(1)婚姻、继承、仲裁等民事法律规定(2)合同、侵权责任、物权等民事法律责任规定3.刑诉法(1)刑事诉讼程序的基本程序和规定(2)证据的收集、保全、审查和鉴定4.民诉法(1)民事诉讼程序的基本程序和规定(2)证据的收集、保全、审查和鉴定四、实际案例分析1.经典案例分析(1)杀人案的法医学鉴定(2)性侵害案件的法医学鉴定(3)交通事故的法医学鉴定(4)火灾、爆炸事故的法医学鉴定2.问题病例讨论(1)开放性损伤的鉴定(2)骨折鉴定(3)性侵害伤害鉴定(4)中毒鉴定3.综合案例分析(1)科学技术在刑事司法中的应用(2)法医学在民事诉讼中的作用(3)法医学知识在交通事故中的应用(4)法医学在医疗事故中的应用通过以上对法医考试知识点的总结,我们可以清晰地看到,法医考试的涉及的知识面非常广,不仅需要具备坚实的医学基础知识,还需要熟悉法律基础知识和具备一定的实务能力。
法医学考试重点
法医学考试重点1法医学(forensic medicine)概念:应用医学及相关学科的理论知识和技术,研究和解决与法律有关的医学问题的一门学科。
意义:为侦察提供线索,为审判提供证据(医学证据)。
1、研究的对象:尸体、活体、生物源物证、现场勘验、文证审查2、法医学分支学科:法医病理学、法医临床学、法医物证学、法医毒理学、法医毒物分析、法医人类学、法医精神病学3《洗冤集录》出版于南宋(公元1247年)伟大的法医学家宋慈所撰写1、损伤(injury):机体受到外界因素作用引起人体组织结构破坏和/或功能障碍2、机械性损伤(mechanical injury)分为钝器伤、锐器伤、射击伤、爆炸伤、交通损伤。
损伤的基本形态学改变:形态学变化为主的损伤(擦伤挫伤创内脏创伤骨折肢体断碎)功能改变为主的损伤(震荡伤神经源性休克)组织间桥(tissue bridge):(钝器创所特有)创壁之间未完全断裂的血管、神经和结缔组织。
、竹打中空:若棍棒打击在躯干、肢体等皮下组织较厚的部位,常形成中间苍白,两边平行的条状镶边的挫伤带。
国外称为铁轨样挫伤(railway line bruise )5、高坠伤(falling injury):躯体从高处坠落撞击地面或者其它物体上造成的损伤。
坠落伤的严重程度与坠落高度、体重、人体着地姿势、空中有无物体阻隔及地面情况等有关。
特点:(1).广泛而严重,多种损伤并成;(2.)体表损伤相对较轻,而内脏损伤重; (3).损伤多集中在躯体的一侧,各种损伤均可一次性暴力所为。
(4).损伤分布有一定的特征,如身体的某一侧、头顶或腰骶部损伤。
(5).四肢长骨骨折处或肝脾破裂出血较少,易被怀疑为为死后形成。
6、射击伤分为:贯通枪弹创、盲管枪弹创、沟状枪弹创、回旋枪弹创。
典型的枪弹创由射入口(组织缺损、擦伤轮、污垢轮、火药烟晕、枪口印痕)射创管、射出口组成。
7、钝器创与锐器创的鉴别创口不规则,无定形规则,有一定的形态特征创缘锯齿状,伴擦伤和挫伤平直,擦伤和挫伤不明显创角无规则,多个,呈撕裂状较锐,与凶器刃缘相应创腔浅而宽,有组织间桥深而窄,无组织间桥,出血少出血多创壁粗糙,不易对合平整,对合良好创底不平,较浅,多止于浅筋膜平整,可深达骨组织或内脏8.、切创、砍创、刺创的鉴别部位多见于大血管多见于头部及上肢多见于躯干创口长梭形窄条形或窄三角形态与凶器截面相似创角尖细,有划痕钝或一钝一锐与凶器刃缘相似创腔细而浅,呈舟形短而深,多达骨组织小,很深,多达内脏其他外出血多,无骨折有外出血,可伴骨折内出血多,常伤及内脏1、弥漫性轴索损伤(diffuse axonal injury DAI)亦称弥漫性白质损伤。
法医学期末重点
10名解7简答基因座locus:在一对同源染色体上特定区域一段基因序列的位置亲子鉴定:也称亲权鉴定,是指应用医学、人类学等自然科学的方法,主要通过人类遗传标记的检测,并根据遗传学理论分析其检测结果,从而对有争议的父母与子女之间是否存在生物学亲缘关系所作的科学判定。
生物性检材:生物学检材是经历了环境条件作用的人体组织与器官或人体体液、分泌物、排泄物及由它们形成的生物性斑迹。
溺死:大量液体吸入呼吸道引起的窒息死亡,俗称淹死尸斑:尸体血液因重力而坠积于低下部位未受压迫的皮肤血管内,并在该处皮肤呈现出有色瘢痕尸僵:人死后各肌群发生僵硬将关节固定而使尸体呈强直状态颅相重合:是将颅骨用X线拍片,将失踪人的照片放大至同样大小,再以颅骨照片与生前照片重叠在一起,观察外形轮廓与眼、耳、口、鼻是否吻合,并按一定的标志点和审定线进行重合,观察审定线是否全部重合一致,判断两者是否同一。
毒物:是指在一定条件下以较小剂量给予时可与生物体相互作用,引起生物体功能性或器质性损害的化学物质。
中毒:是指生物体受到毒物作用引起功能性或器质性改变后出现的疾病状态法医鉴定人:具有法医学知识或经验并受司法机关指派、委托和聘请,就所为人的事项进行检验、研究和认定,并出具具有法律效力的法医学鉴定结论性鉴定的人保险杠损伤:是指车辆保险杠撞击人体时,在距地面50~60cm高处的人体下肢形成横带状表皮剥脱、皮下出血和骨折,胫骨骨折呈楔状,尖端示车轮行驶方向。
中毒血浓度:能引起中毒反应的这种毒物在中毒者血中的最低浓度机械性窒息:是指由机械性暴力作用所引起的呼吸障碍,如压迫颈部或胸腹部、阻塞呼吸道等,妨碍了呼吸而发生的窒息PCR:聚合酶链式反应是一种用于放大扩增特定的DNA片段的分子生物学技术猝死:貌似健康者因内在疾病发作或恶化而发生的急骤死亡法医学:应用医学、生物学及其他自然科学的理论与技术、研究并解决司法实践中有关医学问题的一门医学科学。
青壮年猝死综合征:是一种多见于青壮年,至今原因不明的猝死,特点:1死于睡眠中 2多为青壮年 3绝大多数为男性 4死者生前多身体健康、发育正常、营养良好 5死亡迅速 6尸体剖验多无明显致死性病变,共同性改变为急性心力衰竭致死血浓度:引起中毒死亡的这种毒物在中毒者血中的最低浓度机械性损伤:由机械性暴力造成的机体损伤称为机械性损伤刑事责任能力:是犯罪构成案件中犯罪主体的必要条件之一,是指一个人辨认和控制自身行为的能力,亦即一个人辨认自己行为的性质、意义及后果并自觉地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
法医学期末考试知识要点资料
填空:1.呼吸、心跳、脑功能的停止时人体死亡的标志, 并按照呼吸、心跳、脑功能的停止的先后顺序分为呼吸性死亡、心脏性死亡和脑死亡。
2.早期死后变化(死后24小时以内尸体发生的变化)主要包括超生现象、尸冷、尸僵尸斑、肌肉松弛、皮革样化、角膜混浊、尸体痉挛、自溶和自家消化等。
3.尸斑的颜色有时可提示某些死亡原因。
可推测死亡时间。
4.晚期后变化(24小时以后发生的尸体变化. A.毁坏型晚期死后尸体变化: 尸体腐败、霉尸、白骨化。
B.保存型尸体变化: 木乃伊、尸蜡、泥炭鞣尸、浸软。
5.死亡方式通常有: 自杀死、他杀死(非法他杀死、合法他杀死、过失伤害死)、意外死。
6.缢死的位置为颈部。
7.缢死可在悬位或立、蹲、跪、坐、卧等任何体位姿态下发生。
8.缢型:前位缢型、侧位缢型、后位缢型。
缢死分为自缢和他缢。
9.溺死的尸体征象:外表征象:尸斑浅淡、口鼻部泡沫、鸡皮样疙疙瘩、手中抓有异物、皮肤膨胀、皱缩、脱落、尸体的浮沉和腐败;内部征象:上呼吸道肺部所见、心血管改变、消化道溺液及异物、气管中有浮游生物、颞骨椎体内出血、肌肉出血、颅脑颜面部淤血、器官内溺液外渗。
10.溺死的死亡机制为窒息。
11.损伤形成的三要素: 致伤物、作用力、人体组织12.机械损伤的分类: (1)、按致伤物的性状: 钝器伤、锐器伤、火器伤(2)、特殊类型损伤: 交通损伤、坠落伤、颅脑损伤(3)、按损伤性质: 自杀伤、他杀伤、意外或灾害伤(4)、按损伤形态: 表皮剥脱、挫伤、创、骨折、内脏破裂和肢体断离13.擦伤的分类: 按致伤物运动方向及其作用机制分为抓痕、擦痕、撞痕、压擦痕14.挫伤可伴有不同程度的表皮剥脱、局部肿胀和炎症反应15.致伤物形成的创皆由创口、创缘、创角、创壁、创底和创腔(创道)六个部分组成16.法医学中最常见的是颅骨骨折, 其次为肋骨骨折、四肢骨骨折、脊椎骨骨折和盆骨骨折17.敏感区:也称触发区, 是指人体的太阳神经从、喉返神经分布区、颈动脉窦区、外阴部和肛门直肠部等18.震荡伤包括: 脑震荡、脊髓震荡、心脏震荡和肺震荡20.钝器伤包括: 徒手伤、咬伤、棍棒伤、砖石伤、挤压伤、坠落伤21.锐器伤包括: 切创、砍创、刺创、剪创23.切创多见于自杀, 他杀较少见24.砍创常呈梭形哆开, 创壁平滑, 无组织间桥, 创底较平, 有时出血较多。
法医复习总结
法医复习总结法医学复习总结法医学是一门研究法律、医学、科学相结合的学科,旨在通过科学的手段解决法律问题。
法医学涉及诸多领域,包括法医解剖学、法医临床医学、法医鉴定学等等。
在复习法医学时,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总结。
一、法医解剖学法医解剖学是法医学的基础科学,主要研究法医解剖的原理和方法。
复习法医解剖学时,需要重点掌握以下知识:1. 死亡的定义和判定死亡的定义是指人体的生命功能完全丧失,无法复苏。
死亡的判定可以通过心脑功能的丧失、颜面、指甲床、灰白色斑、肌肉僵直等症状来判断。
2. 病理变化的判定病理变化的判断需要依据病理学的原理和方法,如组织病理学、血液病理学、尸体解剖学等。
常见的病理变化有破碎、出血、淤血、变色、溃烂等。
3. 尸体的解剖处理尸体的解剖处理需要根据尸块、组织、脏器的特征来进行。
解剖处理分为外科解剖和内脏解剖两部分,外科解剖主要包括头、颈、胸、腹、盆腔和四肢的解剖,内脏解剖主要包括脑、心、肺、肝、肾、胰脏等内脏的解剖。
二、法医临床医学法医临床医学主要研究法医学在法医临床中的应用。
复习法医临床医学时,需要重点掌握以下知识:1. 急诊法医学急诊法医学主要指法医对发生在现场的突发、重大、诱致行为的医学问题进行诊断、收集证据和作出结论。
急诊法医学包括勘察、尸体解剖、病理学检查等。
2. 伤害学伤害学研究外伤的类型、外伤机制、外伤鉴定和处理。
复习时需要掌握创伤的分类、外伤的变色及变化规律、各种死亡方式的特点等。
3. 中毒学中毒学研究各种有害物质(毒物)对人体的危害及其反应机制。
复习时需要了解各种常见中毒的症状、处理方法以及各种药物中毒的诊断和处理。
三、法医鉴定学法医鉴定学是法医学的核心科目,主要研究法医学在法律诉讼中的应用。
复习法医鉴定学时,需要重点掌握以下知识:1. 法医学鉴定的原则和方法法医学鉴定的原则主要包括科学性、客观性、公正性和权威性等。
法医学鉴定的方法主要包括尸体解剖、组织病理学、生物化学分析、物理方法、显微镜检查等。
法医复习重点
第一章绪论1、法医学:是应用医学、生物学及其他自然科学的理论与技术,研究并解决司法实践中有关医学问题的一门医学科学。
2、法医病理学:是研究与法律有关的人身伤亡的发生发展规律的法医学分支学科。
3、法医病理学研究检验目的是:1、确定死亡原因2、判断死亡方式3、推断死亡时间4、推定致伤物5、个人识别6、医疗事故的鉴定4、个人识别:指经过检测判定被检生物学检材属于哪个个体。
5、临床法医学:是应用临床医学和法医学的理论和技术,研究并解决与法律有关的人体伤、残及其他生理病理状态等问题的法医学分支学科。
6、法医学的基本任务是遵循相应的法律程序,接受委托,应用自然科学的理论和技术,通过对相关人体及成分或其他材料进行检查、检验、分析,作出客观、科学的鉴定报告或结论,为澄清事实或揭露犯罪提供线索,为刑事及民事案件的审判等提供证据。
7、医学生学习法医学的意义:1、合格地从事司法鉴定工作2、准确地提供书证与证言3、“精确”地诊断疾病4、规范合理的疾病治疗5、有效地预防医疗纠纷与医疗事故8、现场勘验一般是由侦查员、法医、痕迹员等合作完成的。
9、尸体剖验: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应进行法医解剖:①涉及刑事案②猝死或突然死亡③因工、农业中毒或烈性传染病死亡涉及法律问题的尸体10、★法医学鉴定的原则(填空或简答):1、依法鉴定的原则2、鉴定的客观性原则3、鉴定的独立性原则4、鉴定的时限原则5、鉴定的保密原则11、《封诊式》中有关检验的记载包括活体检验、首级检验、尸体检验、现场检验和法兽医学检验等。
12、★《唐律疏议》是我国现存最完整、最早的一部封建法典。
13、★现存最早的系统古代法医学著作是《洗冤录集》,为中国古代伟大的法医学家宋慈所撰。
14、元代对法医学的重要贡献是“检尸法式”第二章死亡与死后变化1、在死亡过程中,心跳停止先于呼吸停止者称为心脏性死亡。
2、呼吸性死亡是指呼吸停止先于心跳停止的死亡。
3、★脑死亡(与脑震荡考其中一个):是指大脑、小脑和脑干等全脑功能不可逆转的永久性丧失。
安徽大学法医学期末考试重点总结
安徽大学法医学期末考试重点总结本篇仅用于学习考试交流,不得用于商业目的,否则追究相关法律责任1.法医学概念:利用医学,生物学和其他自然科学的理论和方法,研究尸体,活体以及人体组织,体液斑等,以解决法律实践中医学问题,是联结医学和法学的一门交叉学科!2.研究对象:尸体,活体,物证检查,文证,现场3.基本方法:现场勘验,尸体检验,活体检验,物证检验,文证审查(书证审查)4.法医学鉴定:法医学鉴定人受司法机关的指派或委托,运用法医科学的理论和方法,对尸体,人身,物证,现场以及其他有关材料进行检验后,对委托鉴定的有关问题进行客观的实事求是的分析,如实作出结论的过程。
5.补充鉴定:司法工作人员对鉴定结论进行分析研究,认为所作出的结论理由不足或鉴定不全面,或发现了与案件有关的新资料,可将这些材料交给原鉴定人进行补充或复验作补充鉴定。
6.重新鉴定:如果政法机关或者当事人,辩护人对原鉴定的结论不满意或几个鉴定人的意见不一致,可将原案材料再委派或聘请别的专家进行鉴定,称重新鉴定。
7.法医学鉴定人:具有法医学知识和技能的人,受到司法机关的指派或聘请,进行检验鉴定,作出结论的人。
8.法医学的鉴定程序:受理,检验,鉴定9.法医学鉴定书内容:绪言,文件摘录,检验所见,分析说明,鉴定结论,结尾(日期,签名,盖章)10.死亡的概念:心跳停止和呼吸停止包括心脏死(体循环,肺循环和冠脉循环),呼吸死(低氧血症,高碳酸血症,酸碱平衡紊乱,颜面紫绀),脑死亡。
11.脑死亡概念:包括大脑,小脑脑干在内的全脑功能的完全的,不可逆停止。
脑死亡判断标准:无反应性(深度昏迷),无自主呼吸,无反射,平线脑电图,脑电波消失。
死亡的过程:濒死期(可逆阶段),临床死亡期(可逆阶段),生物学死亡期(不可逆阶段)12.超生反应:人作为整个的机体已经死亡,但某些细胞,组织以及器官仍在一定时期内保持部分或全部生活功能,这些功能表现出来,称超生反应。
13.假死:指人体的生命功能(如心跳,呼吸等)处于极度微弱状态时,从外表观察已经死亡,甚至呼吸,心跳用一般方法未能察觉,但如能积极救治,能暂时或永久的复苏,这种状态,称假死。
法医学重点知识(完整版)汇总附答案
一、名词解释(6个)1、竹打中空:当使用圆形棍棒、竹竿或塑料管打击肩、背等处皮肤时,致伤物打击的瞬间可使被打击部位的血管突然闭合,造成局部缺血,两侧的血管内压骤然升高并在剪切力的作用下发生破裂出血,形成两条平行排列的皮下出血带,中间呈灰白色。
2、.医疗损害概念:是指诊疗护理过程中的医疗过错(故意或过失)行为对患者所产生的不利事实。
3、腐败静脉网腐败静脉网:死后体腔内脏血管中血液受腐败气体的压迫,流向体表,使皮下静脉扩张,充满腐败血液,在体表呈现暗红色或青绿色树枝状血管网,死后2至4日出现。
4、猝死:指貌似健康者因内在疾病发作或恶化而发生的急骤死亡5、挥鞭样损伤:多见于高速行驶车辆因突然刹车,或撞击到相对静止的车辆尾部使其突然减速,车上的乘客因惯性作用,头部在很短的时间内向前和向后剧烈晃动,使颈椎和颈髓发生的损伤。
6、残疾指由于各种疾病、损伤、发育缺陷或者精神因素等所造成人的机体、精神不同程度的永久性功能障碍,从而使患者不能正常生活、学习和工作的一种状态。
7、超生反应指机体死亡后组织器官细胞仍保持生命机能,对刺激仍有一定反应,如死后数小时内仍有骨骼肌在机械性刺激下收缩、瞳孔或缩瞳反应、肠蠕动及精子活动能力。
其在法医学上可用来推断死亡时间。
8、亲子鉴定:也称亲权鉴定,是指应用医学、人类学等自然科学的方法,主要通过人类遗传标记的检测,并根据遗传学理论分析其检测结果,从而对有争议的父母与子女之间是否存在生物学亲缘关系所做的科学判定。
9、尸斑:尸体血液因重力而坠积于低下部位未受压迫的皮肤血管内,并在该处皮肤呈现出有色斑痕(多为暗紫红色)称为尸斑。
10、遗传特征:遗传特征是受遗传基因控制的一种遗传性状,是亲子鉴定最主要的依据。
遗传性状是生物体表现的一切形态特征、生理特征和代谢类型的统称,其中可检测的、由遗传决定的特征,并能够按预期的方式从一代遗传给下一代的性状,在遗传学上称为单位性状。
二、填空(10个)1、创的结构:由创口、创缘、创角、创周、创壁、创底和创腔7部分组成2、头皮损伤包括:①头皮擦伤②头皮挫伤③头皮裂创④头皮撕脱3、DNA多态性分类:DNA序列多态性、DNA长度多态性4、机械损伤分类:①钝器伤②锐器伤③火器伤5、PCR基本反应由三个步骤组成:高温变性、低温退火、适温延伸6、颅内出血包括:硬脑膜外出血、硬脑膜下出血、蛛网膜下腔出血以及闹实质出血7、甲醛的固定液纯度为4%8、死亡的分期:濒死期、临床死亡期、生物学死亡期9、死亡的方式;自杀死、他杀死、意外死10、法医病理解剖的手术方式包括:T字、Y字、倒Y11、血痕检验程序①肉眼观察②预实验③确证试验④种属鉴定⑤个人识别⑥其他检验12、角膜混浊:透明度减低,不能透视瞳孔,呈灰白色13、交通事故引起的行人损伤类型:撞击伤、碾压伤、摔跌伤、伸展创三、解答(5个)1、擦伤、挫伤的特征:擦伤:是指表面粗糙的致伤物与体表摩擦致表层皮或表层皮与部分真皮剥脱和缺损,又称表皮剥脱。
法医学重点
法医学重点法医学重点整理一、名解1、脑死亡:指大脑、小脑和脑干等全脑功能的不可逆的永久性丧失以及机体作为一个整体功能的永久性停止。
2、假死:人体生命功能处于极其微弱的状态,以致被误认为死亡。
其原因可能是电击、窒息等。
3、巨人观:尸体腐败扩展到全身时,尸体软组织内充满腐败气体使整个尸体膨胀,体积变大,面目全非,称为腐败巨人观。
4、泡沫器官:肝、肾等实质器官因产生腐败气体而形成大小不等的海绵样空泡,称之为泡沫器官。
二、分析死亡原因死亡原因有六种:损伤、窒息、中毒、烧冻、电击、疾病。
要根据不同案例具体分析。
三、简答1、尸斑分为哪几个时期?尸斑分为坠积期、扩散期、浸润期三个时期。
在不同的时期,尸斑呈现出不同的特点,可以用来推测死亡时间、死亡原因等信息。
2、早期尸体现象的类型和意义。
早期尸体现象是指死后24小时内,由于化学、物理、生物因素的影响出现的死后改变。
这些现象包括肌肉松弛、皮革样化、角膜混浊、尸冷、尸斑、尸僵、尸体痉挛、自溶和自家消化等。
这些现象可以用来确定是否死亡、推断死亡时间、推断死亡原因及方式、推断致伤物和现场重建。
3、腐败表现形式。
腐败表现形式包括尸臭、尸绿、腐败气泡、水泡、泡沫器官、腐败静脉网、巨人观、死后呕吐、死后分娩等。
这些表现形式可以用来推断死亡时间和死亡原因。
4、什么是死亡时间?如何推断?死亡时间在法医学上指死后经历时间或称死后间隔时间,即发现、检查尸体时距死亡发生时的时间间隔。
推断死亡时间的方法包括根据尸体现象、超生反应、胃内容物、蝇蛆的生长、组织化学和尸体化学及酶组织化学等。
1.在确定案件性质时,受伤部位可以提供有用的信息,例如扼颈、强奸案。
2.通过表皮翻卷方向可以推断暴力作用方向。
3.汽车车轮压痕可以推测致伤物。
4.颜色可以用来推断伤后经过的时间。
2.挫伤是指致伤物作用于体表,引起皮肤、皮下血管破裂,造成闭合性损伤。
其法医学意义包括:1.可以确定暴力作用处。
2.尤其是竹打中空现象可以反映致伤物。
法医学考试重点
机械性窒息
第一节概述
一窒息的概念 窒息(asphyxia):凡是呼吸受到阻碍O2进入人体缓慢 或停止,CO2排除困难而储留增多,引起组织细胞的 代谢紊乱和功能障碍的现象。 二过程 1.窒息前期2.吸气性呼吸困难期3.呼气性呼吸困难 期4.呼吸暂停期(假死期)5.呼吸终末期6.呼吸停止 期
三分类(原因) 1.机械性窒息2.中毒性窒息3.病理性窒息4.电性窒息 5.乏氧性窒息6.新生儿窒息 四一般表现 (一)外部 1.面部青紫肿胀2.尸斑显著,暗紫色,出现早3.尸冷 缓慢4.大小便失禁,排精 (二)内部 1.血液不凝固,暗紫色2.内脏淤血3.浆膜和黏膜下可 见点状出血4.肺水肿和肺气肿
法医病理学是研究与法律有关的暴力死和非暴力死 的发生发展规律的一门科学。 (二)临床法医学 (三)法医物证学 (四)法医精神病学 (五)法医毒理学 (六)法医毒物分析 三、法医学的任务
(一)为揭露犯罪事实提供科学根据 (二)为正确处理民事纠纷提供科学证据 (三) 促进医学发展 (四)完善法制建设
四、法医学的工作内容 (一)现场勘验
(1)尸体现象可以判断:索沟绳结打得紧且重复打结, 越打越紧,索沟内有异物,可以发现搏斗抵抗伤、指 甲内异物。 (2)现场凌乱,有打斗痕迹,有其他人员可疑的足迹、 指纹及证物。 (3)蔵尸动机或行为,销毁罪证之行为 2、自杀勒死:
(1)尸体多为仰卧位,衣着较整齐。
(2)绳结多为单结,如果有重复打结现象,则第二 结较松。绳结多位于颈前,难见于颈后。
第四节 尸体现象
尸体现象(postmortem phenomena)人死后,各器 官和组织的机能活动逐渐停止,尸体在物理、化 学、生物学因素的作用下发生一系列变化,并使 尸体呈现特有的征象。 根据尸体现象出现的时间 顺序,将其分为早期尸体现象和晚期尸体现象两 大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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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大学法医学期末考试重点总结本篇仅用于学习考试交流,不得用于商业目的,否则追究相关法律责任1.法医学概念:利用医学,生物学和其他自然科学的理论和方法,研究尸体,活体以及人体组织,体液斑等,以解决法律实践中医学问题,是联结医学和法学的一门交叉学科!2.研究对象:尸体,活体,物证检查,文证,现场3.基本方法:现场勘验,尸体检验,活体检验,物证检验,文证审查(书证审查)4.法医学鉴定:法医学鉴定人受司法机关的指派或委托,运用法医科学的理论和方法,对尸体,人身,物证,现场以及其他有关材料进行检验后,对委托鉴定的有关问题进行客观的实事求是的分析,如实作出结论的过程。
5.补充鉴定:司法工作人员对鉴定结论进行分析研究,认为所作出的结论理由不足或鉴定不全面,或发现了与案件有关的新资料,可将这些材料交给原鉴定人进行补充或复验作补充鉴定。
6.重新鉴定:如果政法机关或者当事人,辩护人对原鉴定的结论不满意或几个鉴定人的意见不一致,可将原案材料再委派或聘请别的专家进行鉴定,称重新鉴定。
7.法医学鉴定人:具有法医学知识和技能的人,受到司法机关的指派或聘请,进行检验鉴定,作出结论的人。
8.法医学的鉴定程序:受理,检验,鉴定9.法医学鉴定书内容:绪言,文件摘录,检验所见,分析说明,鉴定结论,结尾(日期,签名,盖章)10.死亡的概念:心跳停止和呼吸停止包括心脏死(体循环,肺循环和冠脉循环),呼吸死(低氧血症,高碳酸血症,酸碱平衡紊乱,颜面紫绀),脑死亡。
11.脑死亡概念:包括大脑,小脑脑干在内的全脑功能的完全的,不可逆停止。
脑死亡判断标准:无反应性(深度昏迷),无自主呼吸,无反射,平线脑电图,脑电波消失。
死亡的过程:濒死期(可逆阶段),临床死亡期(可逆阶段),生物学死亡期(不可逆阶段)12.超生反应:人作为整个的机体已经死亡,但某些细胞,组织以及器官仍在一定时期内保持部分或全部生活功能,这些功能表现出来,称超生反应。
13.假死:指人体的生命功能(如心跳,呼吸等)处于极度微弱状态时,从外表观察已经死亡,甚至呼吸,心跳用一般方法未能察觉,但如能积极救治,能暂时或永久的复苏,这种状态,称假死。
14.死亡分类:1)自杀死,他杀死,意外死;2)暴力死,非暴力死(衰老死(生理性死亡),病死(病理性死亡))15.尸体现象:人死后,在体内外物理,化学和生物学因素的作用下,尸体本身发生的一系列有相对规律性的死后变化,这些变化使尸体呈现特有的征象。
1)早期尸体现象:(24小时内)肌肉松弛,皮革样化,尸冷,尸斑,尸僵,尸体痉挛,角膜混浊,自溶。
2)晚期尸体现象:(24小时后)腐败,白骨化,干尸(木乃伊),尸蜡16.腐败的分类:(过程是否中断)保存型:木乃伊,尸蜡,泥炭鞣尸等毁坏型:腐败,白骨化(未中断)17.早期尸体现象的意义:(与尸斑的法医学意义相联系)1)确证死亡;2)提示尸体曾否被移动;3)推断死亡时间;4)反映死亡当时躯体的位置和状态;5)推断死亡原因。
18.尸冷:死后新陈代谢停止,机体还不断散热,导致尸体温度逐渐下降至外界温度相当或略低。
尸冷意义:确证死亡;推断死亡时间。
19.尸斑:死后血液循环停止,尸体血液依靠自身重力的作用,流向尸体低下部位,坠积于尸体低下部位未受压迫的血管中,从而在皮肤上显现出边缘不清,红色或暗红色的斑块。
尸斑发展的三期及其特点:1)坠积期尸斑(12小时内):手指按压尸斑完全褪色;死后6小时左右改变体位,则原尸斑可逐渐消失,新的低下部位重新出现尸斑(尸斑的转移);切开尸斑处皮肤,血管断端有血滴流出,易用纱布擦去。
2)扩散期尸斑(12h—24h):按压仅稍微褪色;改变体位(翻转尸体),原尸斑不消失,时间长可在新低下部位出现新尸斑,但颜色较淡(尸斑的部分转移);切开有血滴,组织染成红色,不易擦去。
3)浸润期尸斑(24小时后):尸斑完全固定,无论直接压迫或翻转尸体,尸斑不再消失,新尸斑不再产生;切开呈紫红色或暗紫红色,无血滴。
20.影响尸斑发展的因素:外力压迫,血液的状态,皮肤色泽21.尸斑颜色:一般死亡:暗红色CO中毒:樱桃红氰化物中毒:鲜红冻死,冷库冰雪水中的尸体:鲜红亚硝酸盐中毒,氯酸钾中毒:暗褐或灰褐色腐败的尸体:污绿22.尸体痉挛:一种少见的特殊肌肉僵直现象,人死后没有经过肌肉松弛阶段,在死亡的瞬间,全身或局部的肌肉立即僵硬,把临死时的姿势和表情固定下来,直至尸检。
23.腐败:机体死亡后腐败细菌在尸体内大量繁殖使蛋白质等化合物分解组织器官遭到破坏,最终只留下骨骼,这种现象称之为腐败。
腐败的发展过程:尸臭,尸绿(最早出现右下腹部),腐败静脉网,腐败气泡和水疱,巨人观,白骨化。
24.木乃伊(干尸):尸体处于干燥或通风良好的环境中,尸体水分急剧减少,致使腐败过程中断,尸体重量减轻,内脏和软组织干燥,缩小,皮肤干燥呈深褐黄色或黑褐色皮革样化,形成干尸。
形成条件:通风,干燥,较高的环境温度25.死亡的推断依据:根据尸体现象推测;根据胃肠内容物推测;根据蝇蛆生长发育状况推测;根据死后尸体化学变化推测;其他,如动物对尸体的破坏。
26.机械性窒息:因机械性暴力的作用,致使鼻腔,口腔堵塞,呼吸道压闭,胸腹部受压导致全身缺氧和二氧化碳滞留。
分类:压迫所致的窒息:压迫口鼻,压迫颈部,压迫胸腹部,胸腹腔内气体或液体压迫所致的窒息。
堵塞所致的窒息:堵塞呼吸道口所致窒息,呼吸道内阻塞所致的窒息,液体吸入呼吸道所致的窒息。
27.窒息死的尸体征象:1)尸表征象:颜面青紫、肿胀;淤点性出血,眼结合膜出血(最重要的尸表征象);尸斑暗红色,显著,出现早;尸冷缓慢;玫瑰齿;其他。
2)尸体内部征象:血液暗红色,流动性;内脏淤血,脾贫血;浆膜及粘膜下有点状出血,塔雕氏斑(最重要的内部征象,特征性尸体征象);肺气肿和肺水肿。
28.缢死:利用全部或部分的自身体重,使绳索或其他物体压迫颈项部而引起窒息性死亡。
缢死的缢型:典型缢死(前位缢型)侧位缢型后位缢型缢死的机制:呼吸道闭塞(15kg);颈部血管受压导致脑血供障碍;颈部神经受压引起反射性心跳停止;脊椎和脊髓的损伤。
29.缢死的尸体征象:一)缢沟(特征性)二)缢死的其他尸体征象1)颜面:前位缢型苍白色;后位和侧位缢型是青紫色;2)尸斑和尸僵:尸斑暗红,悬空(芭蕾舞脚);3)内部改变:内脏淤血,脾贫血,浆膜和粘膜下有点状出血,肺气肿和肺水肿。
4)其他:口鼻经常有分泌物流出;舌尖微露;体表及手足损伤。
30.勒死:以绳索缠绕颈项部,在绳索交叉处的两端,用自身体重以外的其他力量或用某种机械的作用,使绳索绞勒颈项部,导致窒息而死亡。
勒死的机制:压迫呼吸道致气道闭塞;压迫颈部血管致脑血供障碍;压迫颈部神经致反射性心跳停止。
31.勒死的尸体征象:一)勒沟(特征性),颈中部,环形,近乎水平方向,闭锁的索沟,表皮剥脱,皮下出血,皮革样化褐黄色。
二)其他窒息征象:颜面青紫肿胀明显;内脏的窒息征象比缢死的尸体明显。
三)体表及手足损伤。
32.勒死与缢死的区别:索沟的位置,方向,闭锁情况,深度,皮下出血以及肌肉出血情况,颈动脉断裂情况,骨折状况,窒息征象,颜面改变。
33.扼死:用手压迫受害人颈部而发生的窒息性死亡。
扼死的机制:压迫气管引起窒息;压迫颈部血管引起脑血供障碍;压迫迷走神经和颈动脉窦引起反射性心跳停止。
34.扼死的尸体征象:1)扼痕:新月状指甲印,手指印;2)深部损伤:颈内部的损伤,喉头及整个颈部组织出血,挫伤,喉骨舌骨骨折;3)窒息征象:颜面青紫肿胀,窒息征象明显,眼球,眼结合膜下出血明显;4)手足及体表损伤。
35.溺死:由于大量液体吸入并堵塞呼吸道,引起呼吸障碍而发生窒息性死亡者,称溺死。
溺死的机制:窒息;电解质紊乱;其他因素:(迟发性死亡)干性溺死。
36.溺死的尸体征象:新鲜尸体具有一般窒息死亡的特征,特有征象:一)尸表征象:1)口鼻部蕈状泡沫;2)手中抓有异物;3)尸温较低;4)尸斑浅淡,出现慢;5)皮肤呈鸡皮样改变;6)皮肤膨胀,皱缩,脱落;7)尸体的浮沉和膨大;8)其他变化。
二)尸体内部征象:1)呼吸道内有溺液和异物;2)肺的改变:水性肺气肿,溺死斑等;3)心血管改变:左右心血浓度不同;4)胃肠道内有溺液和异物;5)内脏器官中检出硅藻;6)其他37.生前溺死和死后抛尸入水的区别:1)手:生前溺死可抓有异物(水草,泥沙等)。
死后抛尸入水无;2)口鼻孔:生前溺死有蕈状泡沫(白色或红色)。
死后抛尸入水无;3)呼吸道:生前溺死各级支气管和肺泡内可有溺液,泡沫和异物。
死后抛尸入水仅上呼吸道有少量液体,异物,若水压较大可达下呼吸道,但无泡沫;4)肺:生前溺死水性肺气肿,肺表面有肋骨压痕,溺死斑,切面有溺液流出。
死后抛尸入水无。
5)心:生前溺死左心血比右心血稀薄,各成分减少,并有异物(淡水溺死)。
死后抛尸入水左右心血浓度相同;6)胃肠:生前溺死均可有溺液,水草,泥沙等异物。
死后抛尸入水仅胃内可能有少量溺液,一般不进入小肠;7)硅藻检查:生前溺死肺,肝,脾,肾等内脏及骨髓,牙齿中可检出相当数量的硅藻。
死后抛尸入水无或仅有少量(平时吸入或污染)。
38.性窒息:由性心理变态者,以奇特的方式,造成一定的缺氧状态,刺激其性欲,由于实施过程中的措施失误或过度,意外地导致窒息死亡。
39.机械性损伤:物体以机械运动的方式作用于人体,使正常组织结构破坏和功能障碍称为机械性损伤。
形成的三个基本因素:机械力,致伤物,人体。
40.致伤物的分类:锐器,钝器,火器。
41.创的结构:创口,创角,创缘,创壁,创腔,创底。
42.创的分类:锐器创:切创,砍创,刺创,剪创;钝器创:挫裂创,撕裂创;火器创:枪弹创,爆炸创。
43.切创(割创):使用锐器的刃部沿刃的方向牵拉和下压,切割皮肤和皮下组织形成的损伤称为切创。
44.切创的性状:创口——长梭形,一般比刃缘长,常伴有拖刀划痕(尾状划痕);创角——尖锐;创缘——整齐;创壁——光滑;创腔——无组织间桥;创底——平整干净,可伤及骨质,形成骨切痕。
45.切创的部位:自杀切颈:腕部,颈部,腹股沟部。
46.试切创(犹豫创):自杀者常有多次试切割的现象,主要由于自杀开始时心理矛盾和疼痛感,常常开始切的浅表,逐渐加重,故可发现数条与主创口平行的浅表切痕,有时可在创缘发现小的瓣状创,这种形态的创称为试切创。
47.砍伤:挥动具有一定重量的锐器,以刃面砍击人体致软组织断离的损伤,称为砍创。
48.砍创的性状:创口——短梭形,哆开明显;创角——可锐可钝,有时呈三角形;创缘——一般整齐,有时可见表皮剥脱和皮下出血;创腔——深;创底——多伤及骨质,在骨骼上形成骨砍痕或骨折。
49.切创与砍创的鉴别:1)概念:切创是使用锐器的刃部沿刃的方向牵拉和下压,切割皮肤和皮下组织形成的损伤。
砍伤是挥动具有一定重量的锐器,以刃面砍击人体致软组织的的损伤;2)部位:切创多在颈部,腕部,腹股沟(腹部,面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