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银行的银行卡会计核算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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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银行银行卡会计核算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商业银行银行卡(借记卡)(下称银行卡)业务核算工作,根据《银联卡业务运作规章》、《银行卡业务管理办法》、《商业银行会计核算基本办法》等有关规定,并结合本行业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银行卡是商业银行(下称本行)面向社会发行的符合银联标准的人民币磁条借记卡。

第三条本行各营业机构及与银行卡业务有关的会计核算单位,应按现行制度的有关规定,正确、合理地设置会计核算岗位,其会计核算业务应纳入全行统一的会计核算管理。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经办银行卡会计核算业务的所有营业机构和结算部门。

第二章银行卡会计核算基本规定

第五条银行卡业务会计记账方法按复式记账原理,采用借贷记账法;表外科目采用收付单式记账法。

第六条银行卡业务通过存款类会计科目进行核算。

第七条银行卡可办理存取现金(单位卡除外)、转账结算等业务。

第八条银行卡会计核算除遵循《商业银行会计核算基本办法》外,还应遵守如下会计制度:

(一)办理现金出纳业务,严格遵守《商业银行现金及出纳业务管理办法》。

(二)银行卡卡片的管理,严格遵守《商业银行空白重要凭证管理办法》、《商业银行银行卡业务管理办法》以及《商业银行卡业务风险管理办法》。

第六条银行卡每日取现次数和金额必须遵守监管部门有关限额的规定。

第七条个人卡存款和单位卡存款结息日为每季末月份的20日。

第八条借记卡内各类存款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相应利率

计息。

第三章会计科目和账簿

第九条银行卡会计核算使用下列总行规定的会计科目

(一)表内科目

1、资产类

101现金

增设“ATM”尾箱,用于核算ATM的库存现金。

139其他应收款

下设子科目,用于核算银行卡跨行取现本代他应收本金及手续费。

2、负债类

211 活期储蓄存款

按持卡人增设账户,核算个人存入其银行卡账户的活期存款。持卡人存入款项时记贷方,支取款项时记借方。

215定期储蓄存款

按持卡人增设账户,核算个人存入其银行卡账户的定期存款。持卡人存入款项时记贷方,支取款项时记借方。

262其他应付款

下设子科目,用于核算银行卡跨行取现他代本应付本金及手续费。

3、损益类

511手续费收入

按银行卡业务手续费种类增设账户,核算银行卡业务发生的各项手续费收入。收取手续费时记贷方。

521 利息支出

按现行制度规定使用该科目。对个人卡存款利息支出在“储蓄存款利息支出户”核算,单位卡存款利息支出在“企业存款利息支出户”核算。

527手续费支出

按银行卡业务手续费种类增设账户,核算银行卡业务支付的各项手续费。支付手续费时记借方。

(二)表外科目

702重要空白凭证

用于核算空白卡的购入、领用、下发、使用及作废情况。按凭证种类设分户进行明细核算。

第十条银行卡业务同本行其他存款业务一样生成各类账簿,并纳入总账核算,包括:交易流水账、分户账、总账。

第十一条银行卡会计核算使用的登记簿包括:

(一)本行会计核算制度规定的,与银行卡会计核算与管理有关的登记簿:《重要物品交接登记簿》、《重要空白凭证保管领用登记簿》、《重要空白凭证使用销号登记簿》等。

(二)根据银行卡会计核算的特点应增设以下登记簿:《制卡登记簿》、《自助设备没收卡登记簿》、《ATM加清钞登记簿》、《ATM差错登记簿》、《ATM工作日志》等。

第四章会计凭证和报表

第十二条根据业务需要,银行卡会计核算除使用本行所规定的有关会计凭证外,根据银行卡业务特点应增加以下专用凭证:银行卡存款单、银行卡取款单、银行卡签购单、ATM取现凭证。

第十三条各支行要根据总行的要求报送相关会计报表,会计报表的编制方法,按银行卡管理部门的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银行卡会计分析的内容、方法指标除按现行制度规定以外,可根据银行卡业务的特点及业务管理的要求,对银行卡的交易情况,资金变化、使用情况等进行分析。

第五章会计交接与会计档案

第十五条会计交接和监交应严格遵守《商业银行会计核算基本办法》。

第十六条银行卡业务会计档案装订、保管应严格遵守《商业银行会计档案管理办法》。

第六章银行卡柜面业务会计核算处理

第十七条银行卡下设的存款种类及业务核算

(一)银行卡储蓄柜台业务核算

1、活期储蓄存款及核算手续

(1)开卡:

银行卡开卡时,必须先开立个人结算账户,由储户填写“个人业务申请书”,连同现金、有效身份证件一并交经办柜员,同时口述存款金额,经办柜员清点现金,审查“个人业务申请书”各要素填写是否齐全、申请书填写内容与开卡证件是否相符,正确无误后,在综合业务系统内录入各要素,由储户自行输入密码,打印开卡处理单、收费凭证、“储蓄存款凭条”,并交与储户,储户审查各项目正确无误后签字确认,经办柜员加盖名章和业务清讫章,将银行卡和身份证件以及回执交与储户。

会计分录:

借:现金

贷:活期储蓄存款----××户

缴纳工本费和手续费会计分录:(如不收工本费和手续费时,不作此分录,下同)

借:现金

借:营业费用---印刷工本费(红字)

贷:手续费收入---- 银行卡手续费收入

(2)续存:

储户续存时,将现金及银行卡交经办柜员,同时口述存款金额,经办柜员清点现金无误后,划卡并在综合业务系统内录入各要素,经办柜员确认各项要素正确无误后,打印“储蓄存款凭条”,并交与储户,储户审查各项目正确无误后签字确认,经办柜员在“储蓄存款凭条”

加盖名章和业务清讫章,将银行卡与回执交与储户。会计分录:借:现金

贷:活期储蓄存款----××户

(3)支取:

储户支取时,将银行卡交经办柜员,同时口述取款金额,经办柜员划卡并在综合业务系统内录入各要素,由储户输入密码,经办柜员确认各项要素正确无误后,打印“储蓄取款凭条”,并交与储户,储户审查各项目正确无误后签字确认,经办柜员在“储蓄取款凭条”加盖名章和业务清讫章,将现金和银行卡以及回执交与储户。会计分录:借:活期储蓄存款----××户

贷:现金

(4)销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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