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公用工程管理制度
公用工程安全管理制度
公用工程安全管理制度一、总则二、安全责任1.项目经理担负项目的安全管理责任,负责组织制定安全计划,并督促其执行。
2.项目经理应设立安全管理岗位,负责日常的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工作。
3.参与施工的每个人都有安全责任,应按照安全规定参与安全培训并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三、安全培训1.所有参与施工的人员必须参加安全培训,了解相关安全规定和操作要求。
2.安全培训应定期进行,包括安全教育、应急处理、危险识别等方面的内容。
四、施工现场管理1.施工现场应明确安全警示标识,指示人员有关安全事项。
2.施工现场应设立安全监控设备,进行24小时监控。
3.施工现场应设立安全岗位,负责现场消防、安全设备的维护和日常安全巡检。
五、安全检查1.安全检查应定期进行,包括日常安全巡查和专项安全检查。
2.安全检查应分级负责,进行现场控制和记录。
3.安全检查有问题应及时整改,并形成整改报告。
六、危险源防控1.施工现场应设置临时围栏和安全警示牌,禁止未经许可人员进入施工区域。
2.施工现场应做好材料堆放和机械设备的防护,防止发生意外伤害。
3.施工现场应设立逃生通道和安全通道。
七、应急处理1.施工现场应设立应急救援队伍,每个人员都应了解中毒、烧伤、跌落等意外情况的应急处理方法。
2.施工现场应设置安全备用通道和应急救援设备。
八、事故处理1.一旦发生事故,应立即组织救援,保障伤者的生命安全。
2.封锁现场,保留现场证据,并及时报告相关部门。
3.按照法律规定,进行事故调查,查明事故原因,并采取相应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九、安全奖惩1.对于安全责任人,加大安全培训力度,提高其安全管理水平。
2.对于违反安全规定的行为,进行纪律处罚,严肃处理。
本安全管理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并定期进行评估和更新,确保公用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管理水平和安全环境的持续改善。
公用工程的管理制度
公用工程的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用工程的管理,保障工程质量和安全,提高工程的效率和经济效益,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公用工程的计划、设计、施工、验收、运营等所有阶段的管理工作。
第三条公用工程管理应遵循“科学规划、精心设计、严格施工、质量验收、安全运营”的原则,确保工程的质量和安全。
第四条公用工程管理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加强监督管理,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第五条公用工程管理应注重科学技术的应用,创新管理模式,提高管理水平和效率。
第六条各级政府应加强对公用工程管理的监督和指导,确保工程建设的合规性和规范性。
第七条公用工程管理应强化责任意识,遵守法律法规,文明施工,绿色环保。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八条公用工程的管理机构应设立专门的组织机构,统一管理各项工作。
第九条公用工程的管理机构应设立总工程师、工程部门、质量监督部门、安全管理部门等职能部门,明确分工责任。
第十条公用工程的管理机构应加强内部沟通和协调,形成管理工作的合力。
第十一条公用工程的管理机构应设立督导岗位,定期进行工作检查,确保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三章质量管理第十二条公用工程的质量管理应遵循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确保工程质量达标。
第十三条公用工程的质量管理应加强设计、施工、监理等环节的监督和检查,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
第十四条公用工程的质量管理应树立“质量第一、用户至上”的理念,确保用户满意度。
第十五条公用工程的质量管理应建立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保证工程质量持续改进。
第四章安全管理第十六条公用工程的安全管理应遵循国家有关安全规范和标准,确保工程施工安全。
第十七条公用工程的安全管理应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方责任。
第十八条公用工程的安全管理应加强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施工人员安全意识。
第十九条公用工程的安全管理应建立健全的安全管理体系,定期组织安全检查和评估。
第五章验收管理第二十条公用工程的验收管理应遵循国家相关验收标准和程序,确保工程验收合格。
企业公用工程管理制度
企业公用工程管理制度一、总则(一)为了规范企业公用工程的管理,提高工程建设的质量和效益,保障企业的正常生产和运营,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于企业内所有公用工程的建设、改造、维护和管理。
(三)企业内所有相关人员都应当严格按照本制度进行工作,违反制度的行为将受到相应的纪律处分。
二、工程管理部门(一)企业应当设立专门的工程管理部门,负责统一管理和协调企业内所有公用工程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二)工程管理部门应当制定详细的工作流程和管理制度,确保工程的规范进行。
三、工程建设管理(一)任何公用工程的建设都必须遵守国家、行业和企业的相关规定和标准。
(二)工程建设前,必须进行设计方案评审和审批程序,确保方案符合实际需要和安全要求。
(三)工程施工时,必须按照施工计划和施工图纸进行,严禁违规施工行为。
(四)工程竣工后,必须进行验收和备案程序,确保工程质量符合规定要求,并能提供有效的维护和管理。
四、工程改造管理(一)对已建成的公用工程进行改造时,必须进行项目评估和审批程序,确保改造方案符合实际需要和安全要求。
(二)工程改造施工时,必须严格按照改造方案进行,不得随意更改。
(三)工程改造竣工后,必须进行验收和备案程序,确保改造质量符合规定要求,并能提供有效的维护和管理。
五、工程维护管理(一)公用工程的维护工作应当及时、规范地进行,确保工程的正常运行和使用。
(二)定期进行设备的检修和保养工作,及时消除设备故障和隐患。
(三)建立完善的维修记录和备件管理制度,确保维修质量和备件的及时供应。
(四)对于频繁出现故障的设备或系统,应当进行系统优化或更换设备,以提高工程的可靠性和稳定性。
六、工程安全管理(一)公用工程的建设、改造和维护必须符合国家和企业的安全规定和标准。
(二)工程施工现场必须进行安全管理,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保障工人的安全和生命财产的安全。
(三)定期进行工程设备和设施的安全检查和维护,消除安全隐患。
七、工程财务管理(一)工程建设和改造的资金必须按照财务规定和程序进行申请、审批和使用,不得违规挪用。
化工厂公用工程管理制度
化工厂公用工程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化工厂公用工程管理,规范公用工程建设和运行,保障生产安全和环境保护,提高工厂生产效率,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化工厂公用工程的建设、改造、运行、维护和管理等工作。
第三条化工厂公用工程包括但不限于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照明、通风、排水、消防等公用设施。
第四条化工厂公用工程管理应遵循科学、规范、安全、节能、环保的原则。
第五条工厂公用工程管理应当与工厂生产管理相衔接,确保工艺流程顺畅、生产安全可靠。
第二章公用工程建设管理第六条化工厂公用工程建设应当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要求。
第七条公用工程建设项目应编制项目建议书,经厂领导同意后才可以实施。
第八条公用工程建设应编制施工设计图,严格按照设计方案进行施工。
第九条公用工程建设项目应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确定施工过程中的安全措施,并向相关部门报备。
第十条公用工程建设项目应做好施工记录,及时纠正施工中的问题,确保施工质量。
第十一条公用工程建设竣工后,应组织验收,评定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第三章公用工程运行管理第十二条公用工程运行管理应有专门的运行管理人员,定期进行检查维护,并及时处理运行中出现的问题。
第十三条公用工程运行管理应建立完善的定期检测制度,对重要设备进行定期检测,确保设备安全可靠。
第十四条公用工程运行管理应编制设备运行记录,及时记录设备运行情况,便于分析问题、提高效率。
第十五条公用工程运行管理应建立完善的故障处理机制,一旦出现故障应立即处理,确保工厂正常生产。
第十六条公用工程运行管理应定期对设备进行保养,延长设备使用寿命,提高设备运行效率。
第十七条公用工程运行管理应加强安全管理,对设备操作人员实施培训,建立安全生产意识。
第四章公用工程维护管理第十八条公用工程维护管理应定期进行设备检修和保养,发现问题及时修复,确保设备性能稳定。
第十九条公用工程维护管理应建立设备维护清单,按照清单进行定期维修,保障设备长期稳定运行。
公用工程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公用工程的安全运行,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保障公司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提高公司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公用工程设施,包括但不限于电气、蒸汽、循环水、冷冻盐水、消防系统等。
第三条公用工程安全管理遵循“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的原则,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确保各项安全措施得到有效执行。
**第二章职责**第四条公司安全管理部门负责本制度的制定、实施和监督,对公用工程安全管理工作进行全面管理。
第五条各部门、车间负责本部门、车间的公用工程设施的安全管理工作,确保各项安全措施落实到位。
第六条专用设备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取得相应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操作。
**第三章安全管理内容**第七条公用工程设施布置1. 公用工程设施应当集中布置或分区集中布置,靠近负荷中心,便于各类主干管和线路的布置。
2. 排水设施布置要有利于敷设公司给排水管网,方便施工、运行、维修。
3. 配电室布置要便于外电网供电,严禁架空线路穿越易燃易爆区域,靠近负荷中心或主要用品,远离腐蚀性气体、水雾、粉尘环境,有利于施工、安装、维修,远离人员集中场所。
4. 循环冷却水塔应靠近主要用户,不应靠近热源体,避免粉尘和可溶于水的物质的影响,通风冷却塔与相邻建筑物、构筑物之间的距离应符合有关规定。
5. 压缩空气站的布置应符合《压缩空气站设计规范》的规定,并宜靠近负荷中心。
第八条公用工程安装1. 公用工程的安装应按照设计图纸进行施工,涉及行政许可的安装必须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安装施工,并由有资质的监理单位进行监理。
2. 安装结束后,要进行施工验收,确保安装质量符合安全要求。
第九条公用工程使用1. 制定岗位操作规程,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教育。
2. 涉及特种作业的岗位必须经过有关部门组织的特种作业教育培训合格,取得相关资格证书。
第十条公用工程安全管理1. 电气安全管理:动力车间负责公司高低压配电室的安全管理,电工负责公司应急发电机的应急发电工作,生产部负责用电高峰的安排,节约能源。
公用工程管理制度
公用工程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公用工程管理,保障生产、生活安全,提高公用工程效率,节约能源,实现动能合理使用,降低动能消耗,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属单位生产、生活提供的电、水、气、汽、风等公用工程。
第三条公用工程的管理坚持安全第一、统筹兼顾、服从大局的原则。
第四条公司各级部门应认真贯彻执行本制度,确保公用工程的正常运行和安全。
第二章组织与职责第五条公用工程管理部门是公用工程管理的归口管理部门,履行以下职责:1. 贯彻执行国家、集团公司、能源公司、利民公司公用工程管理制度。
2. 组织制定公用工程管理制度,并适时进行修订。
3. 负责组织定期、不定期对公用工程进行检查、考核、验收工作。
4. 负责公用工程的应急响应及处置工作。
5. 负责或协助上级主管部门和本公司业务部门做好公用工程的应急情况处置、事故追查工作。
第六条各生产单位是公用工程管理的责任单位,履行以下职责:1. 贯彻执行国家、集团公司、能源公司、利民公司公用工程管理制度。
2. 负责公用工程的安装、使用、运行、日常管理维护等工作。
3. 负责或协助上级主管部门和本公司业务部门做好公用工程的应急情况处置、事故追查工作。
第三章公用工程管理第七条公用工程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
第八条公用工程应建立健全设备管理制度,对设备进行定期检查、维修、保养,确保设备安全运行。
第九条公用工程应建立健全操作规程,明确操作流程、操作要求和安全注意事项,操作人员应严格按照规程操作。
第十条公用工程应建立健全应急预案,明确应急处理程序、应急资源配置和应急响应措施,确保在突发事件发生时能够迅速、有效地进行处置。
第十一条公用工程应加强能源管理,通过优化设备运行方式、提高设备效率等措施,降低能源消耗。
第四章监督检查第十二条公用工程管理部门应加强对公用工程管理的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化工企业公用工程管理制度
化工企业公用工程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化工企业公用工程的管理,确保设施的正常运行和安全稳定,提高企业生产效益,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化工企业的公用工程管理,包括但不限于供电、供水、供气等公用设施。
第三条公用工程是指为化工企业生产需要而建设的供电、供水、供气等基础设施。
第四条公用工程管理应遵循安全、节能、环保的原则,合理利用资源,提高设施的可靠性和运行效率。
第五条公用工程的维修、维护等工作应按照规定及时进行,确保设施的正常运行和安全稳定。
第六条公用工程的管理责任由企业的相关部门、人员共同承担,确保各项管理措施得以有效执行。
第七条公用工程应进行定期的巡检、维修、保养工作,确保设施的安全可靠。
第二章供电工程管理第八条供电工程是指为化工企业提供电力所建设的设施,包括配电站、电缆、开关设备等。
第九条供电工程的管理,应按照国家电力部门的相关规定执行,确保供电的安全稳定。
第十条供电工程应进行定期的巡检,检查配电设备的运行情况,及时发现和排除电力故障。
第十一条供电工程的维修、维护工作应由专业人员负责,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和安全使用。
第十二条供电工程应设置过载保护、短路保护等设备,确保设备和人员的安全。
第三章供水工程管理第十三条供水工程是指为化工企业提供水资源所建设的设施,包括供水管道、水泵设备等。
第十四条供水工程的管理,应按照国家水务部门的相关规定执行,确保供水的安全和可靠。
第十五条供水工程应进行定期的巡检,检查供水设备的运行情况,及时发现和排除故障。
第十六条供水工程的维修、维护工作应由专业人员负责,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和水源的安全。
第十七条供水工程应设置水泵过载保护、漏水报警等设备,确保设备和人员的安全。
第四章供气工程管理第十八条供气工程是指为化工企业提供气体资源所建设的设施,包括输气管道、气体储存设备等。
第十九条供气工程的管理,应按照国家能源部门的相关规定执行,确保供气的安全和可靠。
第二十条供气工程应进行定期的巡检,检查输气设备的运行情况,及时发现和排除故障。
公用工程安全管理制度(三篇)
公用工程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公用工程的安全管理,确保建设工程的安全施工,保障工人和社会公众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提高公用工程的质量和效益,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用工程是指由政府投资、企业投资或其他投资方共同承建的各类基础设施工程,包括但不限于道路、桥梁、隧道、管道、电力设施等。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参与公用工程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供应商等相关方。
第二章安全组织第四条公用工程建设单位应当根据工程性质和规模,设立专门的安全管理组织机构,明确安全管理职责,确保安全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第五条安全管理组织机构的职责包括但不限于:(一)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落实相关安全管理政策和法律法规;(二)组织安全培训和宣传,提高工作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技能;(三)制定应急预案,组织应急演练,确保在突发事件发生时能够及时做出反应;(四)监督工程现场的安全施工,确保施工过程中不发生安全事故;(五)对施工单位和供应商进行安全管理评估,确保合格的施工单位和供应商参与工程施工;(六)统计、分析和总结安全事故和隐患,提出改进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七)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工程的安全情况,接受安全监督和检查。
第六条施工单位应当配备专职或兼职的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工程现场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七条监理单位应当配备专职或兼职的安全监理人员,负责对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管理进行监督和检查。
第八条设计单位在编制工程设计时,应当充分考虑工程的安全性,确保设计方案满足安全要求。
第三章安全管理措施第九条公用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在工程前期进行必要的风险评估和安全论证,确定工程的安全目标和安全措施。
第十条施工单位应当在工程施工前编制详细的工程安全施工方案,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一)安全施工组织设计;(二)产生危险源的控制措施;(三)安全技术措施和应急救援措施;(四)施工现场的安全设施和安全标志;(五)施工现场的卫生和环境保护措施。
公用工程管理制度范文(3篇)
公用工程管理制度范文1目的:公用工程是保障安全生产的主要辅助工程,公用工程的安全直接影响到车间生产安全,为了使公司安全生产的顺利进行,节约水电,节约能源,制定本制度。
2引用标准:《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规范》(AQ3013-____)《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标准》3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部门和车间。
第一章职责第一条保证相关系统运行正常。
第二条安全科负责消防系统的正常工作。
第三条各部门车间负责本部门辖区内的消防系统的正常运行。
第二章内容第四条电气安全管理1、公司电工负责公司高低压配电室安全管理(日常维护、检修、巡检等)。
2、公司电工负责公司应急发电机的应急发电工作。
3、生产部门负责将用电高峰安排到夜间峰谷期间使用,节约能源。
4、其他电气的安全管理遵循公司《电气安全管理制度》(本制度第二十一章)。
第五条蒸汽安全管理1、集团公司锅炉房负责蒸汽分汽包的日常维护和检修,要对蒸汽主管道进行定期检查。
2、各车间负责本部门内部蒸汽管道的日常维护和检查,并在满足生产条件下节约用汽。
3、使用蒸汽的设备属于压力设备的必须办理压力容器登记证,并定期进行检测。
第六条循环水安全管理1、动力车间负责循环水泵和循环水凉水塔的日常维护和检修,对循环水主管道进行定期检查。
2、各车间负责本部门内部循环水管道的日常维护和检查,并在满足生产条件下节约用水。
3、使用循环水的设备属于压力设备的必须办理压力容器登记证,并定期进行检测。
4、公司各相关车间负责循环水温度满足生产工艺使用。
5、生产办公室负责车间与动力相关车间之间的协调工作。
第七条冷冻盐水安全管理1、各相关车间负责冰盐水循环泵的日常维护和检修,对循冷盐水主管道进行定期检查。
2、各车间负责本部门内部循冷盐水管道的日常维护和检查,并在满足生产条件下节约用水。
3、使用循环水的设备属于压力设备的必须办理压力容器登记证,并定期进行检测。
4、各相关车间负责冷冻盐水温度满足生产工艺使用。
化工厂的公用工程管理制度
化工厂的公用工程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化工厂公用工程的管理与运营,保障生产安全,提高整体效益,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化工厂公用工程包括电力、水源、供热、供气等基础设施及设备。
公用工程管理是对其进行规范化、科学化管理和运营的活动。
第三条全体员工必须遵守本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公用工程管理规定,做到安全、节约、环保。
第四条本管理制度的具体负责人是化工厂的工程部门,在生产运营管理部门的直接领导下组织实施。
第五条公用工程管理应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确保化工厂生产过程安全稳定运行。
第六条化工厂公用工程管理制度应当与国家规范、行业标准相衔接,不断完善和提高工程设施的管理水平。
第二章工程设施安全管理第七条化工厂公用工程设施安全管理应当严格执行相关法规标准,做到合法、合规。
第八条公用工程设施的设计、施工、使用、维护、检修等环节均应遵循科学、严谨的原则,确保设施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第九条工程设施安全管理应当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及时排除事故隐患,确保设施能够正常运行。
第十条化工厂公用工程设施的维护和检修应当由专业人员进行,不得擅自拆卸或更改设施结构。
第十一条在设施检修期间,应当制定详细的施工方案和安全措施,确保施工过程安全可控。
第十二条对于已经损坏或年久失修的设施,应当及时更换或修缮,以保证设施正常运行。
第三章资源节约利用第十三条化工厂公用工程资源节约利用应当遵循“绿色、低碳、循环”的原则,加强能源、水资源等资源的管理和利用效率。
第十四条在公用工程设计阶段,应当综合考虑资源利用与环保标准,选择节能、环保型设备和技术,降低资源消耗。
第十五条在公用工程运行管理过程中,应当加强对资源的监控和评估,统筹利用各类资源,避免资源浪费。
第十六条公用工程应当定期进行资源消耗与效率评估,及时调整管理措施,提高资源的利用效率。
第四章环境保护第十七条化工厂公用工程管理应当遵守国家环保法律法规,加强对环保工作的监督和管理。
第十八条在公用工程设计、建设、运行过程中,应当注意环保要求,确保设施不对周围环境造成污染。
企业公用工程管理制度
企业公用工程管理制度一、总则公用工程是企业为了满足员工日常工作和生活需求而建设和维护的设施设备,对于确保企业的正常运行和员工的安全和舒适具有重要的作用。
为了规范公用工程的管理,保证其正常运行和良好维护,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职责分工1.企业领导:负责制定和审批公用工程相关政策和规划,协调解决重要问题。
2.工程部门:负责公用工程的建设规划、设计、施工和验收管理。
3.设备管理部门:负责公用工程设备的购置、维护和更新。
4.运营部门:负责公用工程的日常运行和维护。
三、公用工程项目管理1.规划编制:工程部门根据企业的发展需求和员工需求,制定公用工程的规划和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
2.设计选择:工程部门根据公用工程项目的规划,选择合适的设计方案,并与设计单位进行深化设计。
3.施工安排:工程部门与施工单位进行协商,制定详细的施工计划和安全措施,并监督施工过程。
4.质量验收:工程部门负责对公用工程的施工质量进行验收,确保符合相关规范和标准。
四、设备购置与管理1.采购管理:设备管理部门根据企业的需求和预算,负责公用工程设备的采购工作,确保采购程序合法合规。
2.设备维护与保养:设备管理部门负责制定设备的维护保养计划,定期对设备进行检查维修,并建立设备档案。
3.设备更新与淘汰:设备管理部门根据设备的使用寿命和技术更新要求,及时进行设备的更新和淘汰,确保设备的性能和安全。
五、运行与维护管理1.运行管理:运营部门负责公用工程的日常运行管理,制定相关操作规程,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和使用。
2.安全管理:运营部门负责公用工程的安全管理工作,包括防火、防爆、防盗等措施的落实,定期组织安全培训。
3.维护管理:运营部门负责制定公用工程的维护计划和维修方案,及时排查故障并进行修复,确保设备的可靠性。
六、考核奖惩1.考核指标:企业可以根据公用工程的使用情况、设备维修情况等制定相应的考核指标。
2.考核结果:根据考核结果,对相关部门进行奖励或处罚,以激励良好绩效和改进工作不足。
石化公用工程管理制度
石化公用工程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石化企业公用工程管理,提高公用工程安全运行水平,确保生产正常进行,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石化企业的公用工程管理,包括电力、水力、蒸汽等公用工程的规划、建设、运营和维护等各个环节。
第三条石化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公用工程管理机构,明确各级人员的职责分工,制定适当的管理制度。
第四条石化企业应当加强对公用工程安全管理的监督检查,确保公用工程设施完好,运行稳定。
第二章公用工程规划第五条石化企业应当根据生产经营需求,制定公用工程建设规划,明确公用工程的类型、规模和投资等内容。
第六条公用工程建设规划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第七条石化企业应当对公用工程建设规划进行合理评估和调整,做好前期准备工作。
第八条公用工程建设规划的审核和批准应当按照相关程序和规定进行,确保合法合规。
第三章公用工程建设第九条石化企业应当进行公用工程建设前的必要研究和设计,确保公用工程设施符合生产经营需求。
第十条公用工程建设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进行,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第十一条公用工程建设过程中,石化企业应当加强施工监督和管理,确保工程进度和质量。
第十二条公用工程建设完成后应当进行验收,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第四章公用工程运行第十三条公用工程运行的管理应当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和标准进行,确保设施的正常运行。
第十四条公用工程设施的运行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技术水平和操作能力,确保设施的安全运行。
第十五条公用工程设施应当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设施的正常运行。
第十六条公用工程设施出现故障或异常情况时,应当及时采取措施进行修复或处理,确保设施的安全。
第五章公用工程安全第十七条石化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公用工程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各级人员的安全责任。
第十八条石化企业应当加强公用工程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紧急应对能力。
第十九条石化企业应当定期进行公用工程安全检查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公用工程管理制度
公用工程管理制度一、概述公用工程管理制度是为了规范公用工程的建设、运营和维护,保障公用工程的正常运作和服务社会发展的需要。
本制度旨在加强对公用工程建设的监督和管理,提高公用工程的质量和效益。
二、管理体制1. 设立公用工程管理委员会,负责制定公用工程建设的政策、规划和管理方案。
2. 设立公用工程管理处,负责具体的管理执行工作,包括项目的申报、审批、招投标等。
3. 成立公用工程监督机构,对公用工程的建设过程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三、项目申报和审批1. 申报材料包括项目概况、设计方案、预算等,并提供必要的技术交流和论证材料。
2. 审批程序包括初审、复审和最终审批。
审批结果将及时通知申报单位。
四、招投标1. 招标公告应当具体明确项目的需求和要求,并公开招标文件。
2. 投标人需提供资格证明和投标书,通过评标程序,选取最优投标人。
五、工程建设管理1. 工程建设应严格按照设计方案进行施工,不得随意更改。
2. 施工过程中需严格按照安全规范进行,确保工地安全。
3. 工程进度应按照计划进行,如遇异常情况需及时上报并采取措施。
六、竣工验收和移交1. 工程竣工后需按照规定进行竣工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移交。
2. 移交手续需按照规定办理,并及时办理相关手续。
七、工程维护和管理1. 工程竣工后需设立专门的维护管理机构,负责工程的日常维护和管理。
2. 对工程设备进行定期维护和检查,确保其正常运行。
3. 配备专业人员,提供技术支持和维修服务。
八、资金管理1. 公用工程建设所需经费应按照预算进行管理,确保资金的合理使用。
2. 经费使用需按照规定进行审批和核定,并及时报账。
九、考核评估1. 对公用工程建设过程进行考核评估,包括工程质量、工期进度等方面。
2. 对公用工程的运营和维护过程进行考核评估,包括设备维护、服务质量等方面。
3. 考核结果将作为工程管理的参考依据,并根据情况进行奖惩。
十、违规处罚对违反公用工程管理制度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罚,包括责令改正、罚款等措施。
公用工程管理制度(四篇)
公用工程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用工程管理行为,保障公用工程质量,加强对公用工程的监督和管理,提高社会公用设施建设和使用的效率,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工商户等在公用工程建设和使用过程中的各类行为。
第三条公用工程包括但不限于公路、铁路、桥梁、水利工程、电力工程、通信工程、城市照明工程等。
第四条公用工程管理应遵循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确保公用工程的正常运行和良好使用效果。
第二章公用工程建设管理第五条公用工程建设应遵循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先进技术和节约资源的原则。
第六条公用工程建设项目应经过科学论证、合理选择,并依法批准。
第七条公用工程建设应根据地质、气象等实际情况,采取合理的工程设计和施工方案。
第八条公用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标、采购和合同管理应遵循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确保公正竞争和公平交易。
第九条公用工程建设项目的施工过程应按照施工方案和技术规格要求进行,确保施工质量和安全。
第十条公用工程建设项目的监督和验收应由专业机构或部门进行,确保工程质量符合要求。
第三章公用工程使用管理第十一条公用工程使用应遵循合理、安全、高效的原则,确保公众的基本生活需求和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
第十二条公用工程使用方应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申请使用,并经相关部门的审核和批准。
第十三条公用工程使用方应按照规定的使用条件和要求进行管理,保护和维护工程设施的完好。
第十四条公用工程使用方应加强对设备设施的维保工作,确保设备设施的正常运行和使用寿命。
第十五条公用工程使用方应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确保安全生产和使用。
第十六条公用工程使用方应加强节能环保管理,推广使用清洁能源和环保技术,减少能源消耗和环境污染。
第四章公用工程监督管理第十七条公用工程监督管理应遵循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
第十八条公用工程监督管理应建立健全监督机制,加强对公用工程建设和使用过程的监督和检查。
公用工程管理制度
公用工程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公用工程管理,提高项目质量,保障工程安全,节约成本,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公用工程项目的设计、施工、监理、验收等全过程管理。
第三条公用工程管理应遵循“科学规划、合理设计、严格施工、精细管理”的原则。
第四条公用工程管理应遵循“安全第一、质量至上”的理念。
第五条各级工程管理部门应当根据本制度制定相应的管理细则,并组织实施。
第六条监理单位应当对公用工程施工实施监督检查,保障工程质量和安全。
第七条工程施工单位应当依法开展工程施工活动,并加强对施工现场的管理。
第八条工程设施设计单位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保证设计合理、安全、经济。
第二章工程前期工作管理第九条工程前期工作包括项目立项、工程勘察、设计等。
第十条项目立项须经相关主管部门审批,确保工程建设的合法性及合理性。
第十一条工程勘察应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勘察单位进行,取得相应报告和资料。
第十二条工程设计应符合国家相关设计规范和标准,确保设计的合理性和安全性。
第十三条工程前期工作完成后,应当进行项目可行性研究和评估,确保工程建设的可行性。
第三章工程施工管理第十四条工程施工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的施工许可证,并由具备相应资质的施工单位进行。
第十五条工程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保证施工活动的安全、高效。
第十六条工程施工现场应当进行严格的安全管理,保障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
第十七条工程施工过程中如遇施工图纸变更等情况,应当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
第十八条工程施工过程中如遇特殊情况,应当立即报告相关主管部门,采取措施处理。
第十九条工程施工单位应当严格按照设计要求施工,不得将工程质量降低。
第四章工程监理管理第二十条工程监理单位应按照相关规定对施工过程进行监督和检查。
第二十一条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施工过程中的问题和风险。
第二十二条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对工程质量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工程质量符合设计要求。
公用工程安全管理制度范本(三篇)
公用工程安全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公用工程的安全管理,防止事故的发生,保障工人的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从事公用工程施工的单位和个人,包括施工方、监理方、设计单位等。
第三条公用工程的安全管理应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依法进行。
第四条公用工程的安全管理应贯彻预防为主、综合治理、责任明确、安全优先的原则。
第五条所有从事公用工程施工的人员必须经过相关岗位培训、持证上岗,并定期进行安全知识的学习和培训。
第二章安全管理责任第六条公用工程施工单位应设立专门的安全管理机构,配备相应的安全管理人员。
第七条安全管理机构的主要职责包括:组织制定公司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管理规范,制定安全工作计划,开展安全教育培训,组织安全检查和事故隐患排查,制定应急预案等。
第八条安全管理人员应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经验,负责公司的安全管理工作,参与工程项目的安全组织设计和安全措施的制定。
第九条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承担安全管理的首要责任,对整个施工过程负全面领导责任。
第十条监理单位应参与工程的安全管理工作,负责施工过程的监督和检查,并及时发现和整改存在的安全隐患。
第三章安全生产管理第十一条施工单位应制定详细的安全生产管理方案,包括安全组织设计、施工环境管理、危险源控制等。
第十二条施工单位应对施工现场和相关设备进行安全检查,并及时排除存在的安全隐患。
第十三条施工单位应落实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对施工人员进行必要的安全培训,提高其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第十四条施工单位应建立完善的安全报告制度,发现安全事故或者安全隐患时,应及时向上级报告,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处理。
第四章施工设备和工具的安全使用第十五条施工单位应确保施工设备和工具的质量符合标准要求,保证其安全使用。
第十六条施工设备和工具的购置、验收、使用过程中必须按照安全操作规程进行,严禁违章操作。
第十七条施工设备和工具的使用人员必须经过岗位培训并持证上岗。
化工企业公用工程管理制度
化工企业公用工程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化工企业公用工程的管理,规范相关工作流程,提高企业的安全生产和经济效益,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化工企业公用工程指的是供多个生产车间或设备使用的设施,包括但不限于电力、水力、气力、蒸汽等。
各项公用工程的建设、维护和管理均应严格按照本管理制度进行。
第三条全体员工都有责任遵守本管理制度,维护公用工程的安全稳定运行。
第四条公用工程管理部门是公用工程运行的主要负责单位,有权对公用工程进行监督管理和维护,其他部门应积极配合。
第五条公用工程管理部门应当建立相关档案和台账,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工作,确保公用工程的正常运行。
第六条公用工程管理部门应当配备专业技术人员,确保公用工程的安全运行。
第七条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破坏公用工程设施,如有发现,应当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并追究责任。
第八条公用工程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应急预案,对于可能出现的事故进行预防和处置。
第九条对于公用工程相关设备的更换和维修工作应当提前计划,并严格按照工作流程执行。
第二章公用工程设备的安全管理第十条公用工程设备的安全管理是公用工程管理的重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一)设备运行状态的监测和检测;(二)定期维护和保养工作;(三)设备的年度检测和评估;(四)设备的报废处理。
第十一条各项公用工程设备的运行状态应当定期监测和检测,发现异常情况应当及时处理,必要时应当停止使用,以确保设备的安全运行。
第十二条公用工程设备的定期维护和保养工作应当按照制定的计划进行,包括但不限于清洁、润滑、检修等工作。
第十三条对于公用工程设备的年度检测和评估工作应当高度重视,由专业机构进行,评估结果应当及时报告和整改。
第十四条公用工程设备的报废处理应当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不能继续使用的设备应当及时下线,并进行处理。
第十五条公用工程设备的安全管理工作应当建立规范的档案和记录,方便查阅和管理。
第十六条对于违反公用工程设备安全管理制度的单位或个人应当给予相应的处罚和教育。
化工厂的公用工程管理制度
化工厂的公用工程管理制度一、总则1. 本制度适用于化工厂内所有公用工程的管理,包括但不限于水、电、气、热力等能源供应系统。
2. 公用工程管理应遵循安全、高效、经济、环保的原则,确保生产稳定和员工安全。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1. 成立公用工程管理小组,负责日常管理和维护工作。
2. 管理小组下设能源管理、设备维护、安全监督等职能岗位,明确各岗位职责。
三、能源管理1. 制定能源使用计划,合理分配能源资源,优化能源结构。
2. 定期对能源使用情况进行统计分析,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四、设备管理1. 建立设备档案,记录设备的技术参数、运行状态和维护记录。
2. 定期对设备进行巡检和维护,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状态。
五、安全管理1. 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定期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
2. 建立应急预案,对可能发生的安全事故进行模拟演练。
六、环境保护1. 加强对排放物的监控和管理,确保排放符合环保标准。
2. 推广使用清洁能源,减少污染物的排放。
七、成本控制1. 通过优化能源使用和设备维护,降低运营成本。
2. 定期进行成本分析,寻找成本节约的机会。
八、监督检查1. 定期对公用工程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 对违反制度的行为进行处罚,并及时纠正。
九、制度修订1. 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变化和工厂实际情况,定期对本制度进行修订。
2. 修订后的制度需经过相关部门审批后实施。
十、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由公用工程管理小组负责解释。
2. 对本制度的任何疑问,可向管理小组咨询。
公用工程管理制度
公用工程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用工程管理,确保公用工程的安全、稳定、高效运行,为公司的生产经营提供可靠的能源保障,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部门和厂(车间)的公用工程管理,包括电气、蒸汽、循环水、冷冻盐水、消防系统等。
第三条公用工程管理的目标是确保公用工程的安全、稳定、高效运行,节约能源,降低成本,提高公司的经济效益。
第四条公用工程管理应遵循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全员参与、持续改进的原则。
第二章职责第五条集团公司配电室、锅炉房负责电气、蒸汽的安全供给,保证相关系统运行正常。
第六条公司相关厂(车间)负责循环水、冷冻盐水的安全供给,保证相关系统运行正常。
第七条使用单位负责消防系统的正常工作。
第八条各部门、厂(车间)负责本单位辖区内的消防系统的正常运行。
第三章内容第九条电气安全管理1. 公司电工负责公司高低压配电室安全管理(日常维护、检修、巡检等)。
2. 公司电工负责公司应急发电机的应急发电工作。
3. 生产部门负责将用电高峰安排到夜间峰谷期间使用,以降低用电成本。
第十条蒸汽安全管理1. 锅炉房负责蒸汽系统的安全管理(日常维护、检修、巡检等)。
2. 生产部门负责将用汽高峰安排到夜间峰谷期间使用,以降低用汽成本。
第十一条循环水安全管理1. 循环水站负责循环水系统的安全管理(日常维护、检修、巡检等)。
2. 生产部门负责将用水高峰安排到夜间峰谷期间使用,以降低用水成本。
第十二条冷冻盐水安全管理1. 冷冻盐水站负责冷冻盐水系统的安全管理(日常维护、检修、巡检等)。
2. 生产部门负责将用冷高峰安排到夜间峰谷期间使用,以降低用冷成本。
第十三条消防系统安全管理1. 消防部门负责消防系统的安全管理(日常维护、检修、巡检等)。
2. 各部门、厂(车间)负责本单位辖区内的消防设施的维护和管理。
第四章措施第十四条建立健全公用工程管理制度,制定公用工程运行、维护、检修、安全等方面的规章制度。
公用工程日常管理制度
公用工程日常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公用工程日常管理工作的规范和有效管理,保障公用工程的安全运行和维护,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公用工程,包括但不限于供水、供电、供气、通讯、道路等。
第三条公用工程日常管理应坚持“预防为主、维修保障”的原则,积极采取预防性措施,做好定期维修和保养,确保公用工程设施的正常运行。
第四条所有从事公用工程日常管理工作的人员都应严格遵守本制度的规定,增强责任意识,提高工作效率。
第二章组织机构和职责分工第五条公用工程日常管理组织架构包括总经理、工程师、维修人员等。
他们的职责如下:1. 总经理:负责整个公用工程日常管理的领导工作,制定相关管理制度并监督执行。
2. 工程师:负责公用工程设施的维护、巡检、故障排除等工作,确保设施的正常运行。
3. 维修人员:负责具体的维护工作,按时按质完成日常维修和保养任务。
第六条各职责部门之间应密切配合,做好信息共享,及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第七条公用工程日常管理部门应建立健全的信息反馈机制,不定期组织例会,及时总结经验,改进工作方式。
第三章日常管理流程第八条公用工程日常管理流程包括巡检、维护、维修等环节。
具体流程如下:1. 巡检环节:定期对公用工程设施进行巡视,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保证设施安全。
2. 维护环节:定期对公用工程设施进行维护保养,防止设施老化和损坏。
3. 维修环节:发现设施故障,及时进行维修处理,确保设施正常运行。
第九条公用工程日常管理部门应编制详细的管理计划,做好每个环节的具体工作安排。
第四章日常管理要求第十条公用工程日常管理工作要求:1. 保证设施安全:对设施进行定期检查,合理安排维修工作,确保设施安全运行。
2. 提高服务水平:及时解决用户反馈的问题,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
3. 节约资源:合理使用水、电、气等资源,减少浪费。
4. 安全防护:工作人员要做好安全防护,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第十一条公用工程日常管理部门应定期进行考核评估,对工作绩效进行评定,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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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用工程管理制度
1 目的
公用工程是保障安全生产的主要辅助工程,公用工程的安全直接影响到车间生产安全,为了使公司安全生产的顺利进行,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为公司生产、生活提供基本保障的电、水、气、通讯、网络等公用工程。
3 职责
3.1 动力部门负责全公司供配电的管理,并保障供配电系统的运行正常。
3.2 动力部门负责全公司生产供水、生活供水的管理,并保障供水系统的运行正常。
3.3 各车间负责本车间循环水、工艺盐水的管理,并负责本车间供水的正常运行。
3.4 总经理办公室负责全公司排水设施的管理,并保障排水系统的运行正常。
3.5 动力部门锅炉组负责全公司蒸气的管理,并保障供气系统的正常运行。
3.6 总经理办公室负责全公司通讯、网络的管理,并保障通讯、网络的运行正常。
3.7 各部门、车间负责本辖区的公用工程设施的巡查,发现隐患立即上报公司,并协助公司有关部门进行整改。
3.8 所有公用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项目必须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完成,该工程负责部门对其负有全程监督的职责,工程完工后要对工程是否符合要求进行验收,并对验收结果负责。
4 有关规定
4.1 供配电系统安全管理
4.1.1 供配电系统包括变电装置、配电装置、应急发电装置等。
动力部门应针对相关设施或作业制定操作规程,并不断完善。
4.1.2 动力部门电工组应加强相关电工设施的日常检查和维护,特别是厂区公共场所的的供电线路、电气设施。
动力部门电工组应定期和不定期安排专人对供电线路、电气设施实施专项检查,并认真填写相关检查记录,确保其运行正常。
4.1.3 动力部门应加强与当地供电所的联系,并告知生产部门供电情况,便于用电高峰期间、供电紧张期间电的合理使用,停电期间的紧急处理。
4.1.4 各部门和车间负责本辖区内的电气设施的日常维护和检查,并在满足生产条件下节约用电。
4.1.5 其他电气的安全管理遵循公司《电气管理制度》。
4.2 供水系统安全管理
4.2.1 供水系统包括生产供水、消防供水和生活用水的相关设施。
动力部门应针对相关设施或作业制定操作规程,并不断完善。
4.2.2 动力部门应加强供水设施的日常检查及维护,特别是厂区总供水设施。
动力部门定期和不定期安排专人对供水管路、泵站及相关设施实施专项检查,并认真填写相关检查记录,确保其运行正常。
4.2.3 各部门和车间负责本辖区内的供水设施的日常维护和检查,并在满足生产条件下节约用水。
4.2.4 各车间负责本车间循环水、工艺盐水设施的日常维护和检查,认真填写相关检查记录,确保其运行正常。
4.3 排水系统安全管理
4.3.1 排水系统包括雨水、生产污水和生活污水的相关排水和污水处理设施。
总经理办公室应针对相关设施或作业制定操作规程,并不断完善。
4.3.2 总经理办公室应加强排水设施的日常检查及维护,特别是厂区主排水设施。
总经理办公室定期和不定期安排专人对雨污切换阀门、排水沟渠、排水管道、污水处理站的相关设施实施专项检查,并认真填写相关检查记录,确保其运行正常。
4.3.3 各部门和车间负责本辖区内的排水设施的日常维护和检查,生产污水不允许乱排。
4.4 供气系统安全管理
4.4.1 供气系统包括锅炉和蒸汽管道等。
动力部门锅炉组应针对相关设施或作业制定操作规程,并不断完善。
4.4.2 动力部门应加强与当地燃气公司的联系,并告知生产部门天然气供应情况。
4.4.3 动力部门锅炉组应加强对锅炉水处理装置、锅炉本体及其安全附件、蒸汽管道主管的日常检查和维护。
定期和不定期安排专人对水处理装置、锅炉本体及其安全附件、蒸汽管道实施专项检查,并认真填写相关检查记录,确保其运行正常。
4.4.4 各部门和车间负责本辖区内供气管道的日常维护和检查,并在满足生产条件下节约用气。
4.4.5 动力部门应随时与生产部门联系,确保蒸汽的合理使用。
4.5 通信和网络系统安全管理
4.5.1 通信系统包括公司办公场所和生产场所的固定电话及其管线。
网络系统是指公司办公场所的网络配套设施。
4.5.2 总经理办公室要加强对通信设施和网络设施的日常检查和维
护,特别是室外部分的线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