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安全技术措施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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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安全技术措施
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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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技术措施
一、煤电钻打眼
1、电钻打眼工必须经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操作。
2、打眼工必须严格按本规程中爆破说明书中的炮眼布置方式打眼装药,对凹凸不平的煤壁要根据情况减小或加大眼深,保证放炮后煤壁平直。
3、打眼前要对电钻进行检查并符合要求,即电钻的机体无裂纹破损;螺丝;螺帽;销子等齐全牢固;开关灵敏可靠;防爆插销严密;如发现有火花痕迹,不准使用;钻杆要平直,钻头要锋利;试转方向要正确,声音要正常;电缆无鸡爪子,无羊尾巴,无明接头,不漏电。
4、必须使用设有检漏、短路、过负荷及远距离启动和停止电钻的综合保护设施。
5、打眼前必须严格对工作地点及附近的顶板、煤壁及支护情况进行认真的检查,发现问题必须先处理好后方可打眼,打眼前要认真执行敲帮问顶和找掉工作。
6、钻头与钻杆必须用铁丝绑扎好,严禁出现松动现象。
7、打眼时严禁戴手套,袖口要扎紧,衣扣扣好,毛巾必须系在上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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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毛巾和衣服的线头不得外露。
8、打眼时两人操作一台电钻,一人在电钻一侧领钎定眼,一人在另一侧紧握电钻手把操作。
9、打眼前应有一名班长携带手镐负责找掉工作,确认无问题后方可开始打眼。
10、打眼时要设专人观山,推进要均匀,每隔一段要来回拉动钻杆,排除煤粉。
11、有下列情况之一时,要立即停止打眼:
1)、工作面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时;
2)、发现煤层内有连续煤炮声或有大量瓦斯涌出,炮眼内温度骤高骤低,有煤和瓦斯突出预兆时;
3)、发现煤层变潮、煤质松软、挂红挂汗、出现雾气、水叫、顶板淋水加大、水色发浑有臭鸡蛋味、空气变冷等透水预兆时;
4)、打眼时突遇压力水从钻孔流出时;
5)、工作面局部顶板来压,片帮严重;
6)、控顶距超过作业规程的规定;
7)、支护不齐全、不牢固或倒棚(柱)未扶起时;
8)、最小抵抗线小于0.6米时;
9)、电钻声音不正常,外壳超温(60度以上或烫手)或有烧焦味;
10)、钻杆严重震动,电钻外壳带电。
12、打眼时严禁加深残眼,遇有瞎炮时:先用木棒或竹杆挖出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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炮泥,并插入炮棍以确定瞎炮方向,在距瞎炮至少0.3米处打平行新炮眼,其深度略大于瞎炮深度,眼打完后要作出明显的标记。13、打完眼后应及时切断电源,不准用电缆拖拉电钻,更不准带电拖拉电钻。
14、眼打完后,应将电钻、电缆放在指定地点,若有淋水应遮盖电钻,以防漏电伤人。
二、装药
1、装药时必须严格按爆破说明书中的规定进行装填炸药、雷管、水炮泥、和黄泥。
2、从药库领取爆破材料后,必须由放炮员和熟悉爆破材料性能的人员配合运送,电雷管只能由放炮员亲自运送,严禁将药、管混装,严禁中途逗留。
3、爆破材料运到井下工作地点,必须放在顶板完整、支架完好,避开导电体和机电设备的安全地点。
4、从成束的电雷管中抽取单个电雷管时,不得手拉脚线硬拽管体,也不得手拉管体硬拽脚线,应将成束的电雷管顺好,拉住前端脚线将电雷管抽出,抽出单个电雷管后,必须将其脚线末端扭接。
5、装配引药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在底板完整、支架完好、避开电气设备和导电体的放炮地点附近进行。电雷管只许由药卷的顶部装入,不得用电雷管代替竹、木棍扎眼,电雷管必须全部插在药卷内,严禁将电雷管斜插在药卷的中部或捆在药卷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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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装药时,先把眼内的煤(岩)粉清除干净,保证药卷能有效地推至眼底,然后用木质炮棍将药卷轻轻推入,不得冲撞或捣实,炮眼内的各药卷之间要彼此密接,装药后,必须把电雷管脚线悬空,严禁电雷管脚线同运输设备、电气设备等导电体相接触。
7、炮眼封泥要使用不燃性的砂、粘土,禁止使用块状材料或可燃性材料。
8、装药时必须有专人观山,随时注意作业地点及附近的煤壁、顶板及支护情况,发现问题必须先处理好后才能继续作业。
9、有下列情况之一时不准装药:
装药地点20米范围内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时;
B、工作面风量不足或风流方向不稳定时;
C、装药地点20米范围内煤尘堆积飞扬;
D、有片帮冒顶危险;
E、炮眼内有异状,压力水,瓦斯突然增大,眼内塌陷出现裂缝,温度骤高骤低等;
F、眼深小于0.6米。
10、只能采用正向装药,严禁反向装药。
三、联线放炮
1、放炮员必须由经过专门培训、考试合格并取得合格证的人员担任,其它人员严禁从事放炮工作。
2、放炮母线长度直巷不小于75米,拐弯巷不小于45米,联线必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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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下列要求:
1)、放炮母线应采用铜芯绝缘线,严禁使用裸线和铝芯线;2)、放炮母线、连接线和电雷管脚线必须相互扭紧并悬挂,不得同轨道、金属等导电体箱接触,放炮母线同电缆、电线、信号线应分别挂在巷道的两侧,如果必须挂在同一侧时,应挂在电缆的下方,并保持0.3米以上的悬挂距离;3)、只准采用绝缘母线单回路放炮,严禁用轨道、金属管、水或大地等当作回路。
3、联线工作只能由放炮元一人进行,联线时应有一名班长负责找掉和观山,联好线后,放炮员必须最后离开放炮地点。放炮工接到放炮命令后,必须先发出放炮警号,至少再等5秒后,方可放炮。
4、作业地点只准有一台放炮器,每台放炮器只能配一把钥匙,并由联线的放炮员随身携带,严禁转交她人。不到放炮通电时,放炮工不得将钥匙插入放炮器内。放完炮后,放炮工必须将放炮母线从放炮器接线柱上摘下,并扭结成短路。放炮母线必须在地面导通后方可入井,严禁在井下用发爆器导通放炮母线。
5、放炮后,待迎头炮烟吹散后,放炮工、班组长、瓦检员必须巡视放炮地点,检查通风、瓦斯(煤尘)、顶板、支护、残爆等情况,如果有危险情况,必须立即处理,确认无问题后,其它人员方可进入迎头作业。
6、只有经三人联锁验炮,确认不再响炮后,方可撤除警戒,警戒撤除后若需再次响炮时,必须重新设岗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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