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办理手续之银行保证人的董事会决议按揭贷款总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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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按揭贷款?

什么是按揭贷款?

什么是按揭贷款?来源:捷信和投资按揭贷款就是购房者以所购住房做抵押并由其所购买住房的房地产企业提供阶段性担保的个人住房贷款业务。

分类按揭可以分为现楼按揭贷款和楼花按揭贷款。

现楼按揭是指借款人借款购买现楼,而以购得现楼作抵押。

楼花按揭是金融机构对购买楼花(尚未完工前整栋、分层或分单元先预售的楼房)的置业者提供的以借款人依据购房合同具有权利为抵押的按揭贷款。

所需资料按揭贷款中人们最关心的是条件及程序,首先办理按揭贷款需要提供的资料:1、申请人和配偶的身份证、户口原件及复印件3份(如申请人与配偶不属于同一户口的需另附婚姻关系证明)。

2、购房协议书正本。

3、房价30%或以上预付款收据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4、申请人家庭收入证明材料和有关资产证明等,包括工资单、个人所得税纳税单、单位开具的收入证明、银行存单等。

5、开发商的收款帐号1份。

贷款手续及程序首先,请到银行了解相关情况。

并办理相关带齐以上的资料申请个人住房贷款。

然后接受银行对您的审查,并确定贷款额度。

接下来就可以办理借款合同,且由银行代办保险。

办理产权抵押登记和公证。

最后剩下的就是银行发放贷款,借贷人每月还款和还清本息后的注销登记。

经过以上手续及流程,您就可以通过按揭得到新房子了。

通过记者以上所述您应该按揭贷款对按揭有了更深的认识,并且了解了办理贷款的相关事宜,希望按揭这把钥匙打开更多的属于你、我、他的新房之门。

购房者如何办理按揭贷款楼宇按揭在美国、日本、新加坡、香港等地相当普遍,已成为发达国家和地区广为流行的一种融资购楼方式。

在国内,按揭近几年才在上海、北京、深圳等一些城市开始推行。

在房地产市场上提供按揭的楼盘其销售业绩明显优于其他楼盘。

购房者办理楼宇按揭的具体程序如下:(1)选择房产购房者如想获得楼宇按揭服务,在选择房产时应着重了解这方面的内容。

购房者在广告中或通过销售人员的介绍得按揭贷款知一些项目可以办理按揭贷款时,还应进一步确认发展商开发建设的房产是否获得银行的支持,以保证按揭贷款的顺利取得。

银行个人商用房按揭贷款管理办法

银行个人商用房按揭贷款管理办法

ⅩⅩ银行个人商用房按揭贷款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个人商用房按揭贷款业务操作与管理,有效防范和控制贷款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商业银行房地产贷款风险管理指引》和《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及我行有关规定,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个人商用房按揭贷款是指我行向借款人发放的用于购买商业用房的贷款(含一手房贷款和二手房贷款)。

商业用房包括商铺、住宅小区的商业配套房、办公用房(写字楼)、酒店和附属车位(库)。

第三条个人商用房按揭贷款仅限用于借款人购买符合我行要求的商业用房,不得用于其他用途或提取现金。

第二章准入条件第四条一手房开发商准入条件房地产开发商应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成立的企业法人,房地产开发经验丰富、市场品牌较好、资金实力较强、经营状况良好。

除直客式贷款外,在办理一手房按揭贷款业务前,有权审批机构须对新建房产项目进行准入审批,核定房产按揭贷款业务总额度。

第五条按揭房产准入条件(一)以本笔贷款所购房产设定抵押的,抵押房产须满足以下条件:1.与贷款经办行位于同一城市。

2.具有独立封闭的物理空间。

3.所占用土地使用权性质为出让,土地类型为住宅、商业、商住两用或综合用地。

4.房龄原则上不超过20年,对于建筑质量、区域位置特别优良的房产,房龄可适当放宽,但需降低抵押率。

5.不得采取售后返利、包租等方式销售。

6.须具有独立产权,售价合理且经营前景良好。

7.一手房项目按揭的,项目立项时应具备两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证);项目准入审批时应具备三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单笔个人商用房按揭贷款受理时应具备五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销(预)售许可证),且为已竣工验收的房屋。

8.二手房贷款的,售房人应持有房屋所有权证,并具有合法出卖权利;产权共有的,产权共有人须出具同意转让的声明;商用房未被政府列入拆迁公告或城市改造规划范围。

银行工作中的房地产贷款审批流程

银行工作中的房地产贷款审批流程

银行工作中的房地产贷款审批流程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速和人们对于居住环境的要求不断提高,房地产市场持续繁荣。

而在购房过程中,很多人需要依靠银行提供的贷款来实现自己的住房梦想。

而这背后,是银行工作中的房地产贷款审批流程。

一、贷款申请阶段在贷款申请阶段,借款人需要向银行提交相关的贷款申请材料。

一般来说,这些材料包括身份证明、收入证明、房产证明和购房合同等。

银行会根据这些材料对借款人的资质进行初步评估,包括借款人的信用状况、还款能力等。

二、评估阶段在评估阶段,银行会对借款人所购房产进行评估。

这一步骤是确保所购房产的价值与贷款金额相符的重要环节。

银行会派出专业的估价师对房产进行评估,评估结果将作为贷款审批的依据之一。

同时,在评估阶段,银行还会对借款人的还款能力进行评估。

这包括借款人的收入情况、负债情况以及其他还款能力相关的因素。

银行会根据这些评估结果来决定是否批准贷款申请,以及贷款的额度和利率等。

三、审批阶段在审批阶段,银行会根据评估结果对贷款申请进行审批。

这一步骤需要银行的信贷部门进行综合评估,并决定是否批准申请。

审批的过程中,银行会综合考虑借款人的信用状况、还款能力以及所购房产的价值等因素。

审批阶段还包括对借款人的信用记录进行查询。

银行会通过征信系统查询借款人的信用记录,以了解借款人的还款情况和信用状况。

这对于银行来说是非常重要的,因为它能够帮助银行判断借款人是否具备还款能力和还款意愿。

四、合同签订阶段在贷款申请获得批准后,银行会与借款人签订贷款合同。

合同中会明确贷款的利率、还款方式、还款期限等重要条款。

借款人需要仔细阅读合同,并确保自己对合同内容有充分的了解。

同时,借款人还需要向银行支付相应的手续费用。

五、放款阶段在贷款合同签订后,银行会按照合同约定将贷款金额划入借款人的账户。

借款人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将贷款用于购房、装修或其他相关用途。

同时,借款人需要按照合同约定的还款方式和还款期限进行还款。

总结起来,银行工作中的房地产贷款审批流程是一个严谨而复杂的过程。

住房开发贷款管理办法

住房开发贷款管理办法

-1-工银发〔2010〕102号关于印发《住房开发贷款管理办法(2010年版)》的通知各一级分行、直属分行,各直属学院,各直属机构,各内审分局:为规范贷款操作管理,促进住房开发贷款业务持续健康发展,总行制定了《住房开发贷款管理办法(2010年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住房开发贷款实行限额管理,各行年度内住房开发贷款新增总量不得超过总行核定的限额.房价、地价过高的地区住房开发贷款须严格审查,审慎发放.各行须积极落实住房开发贷款与个人住房贷款的联动营销机制,对不能提供个人住房按揭贷款业务资源的住房开发项目,要从严控制.二○一○年七月二十六日 商密二级☆长期(此件发至二级分行)住房开发贷款管理办法(2010年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住房开发贷款操作与管理,有效防范贷款风险,根据国务院、相关部门及我行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住房开发贷款系指贷款人向借款人发放的用于住房及其配套设施建设的贷款。

对住宅部分投资占总投资比例超过50%的综合性房地产项目,其贷款按住房开发贷款管理。

第三条发放住房开发贷款必须符合国家的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总行相关规定,坚持安全性、流动性和效益性的经营原则。

第二章贷款条件第四条借款人应具备以下条件:(一)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的企业法人。

(二)已纳入当年房地产开发企业准入名单。

(三)产权清晰、法人治理结构健全、经营管理规范、财务状况良好.(四)具有贷款卡,并在我行开立基本账户或一般账户.(五)我行评定的信用等级在A级(含)以上.(六)具备房地产开发三级(含)以上资质,实收资本1000万元-2-(含)以上,净资产3000万元(含)以上;借款人为项目公司的,应具备房地产开发资质,暂定资质应自初次批准最长不超过2年。

(七)借款人为外商投资企业的,资本金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八)借款人信用状况良好,无不良信用记录。

(九)贷款人规定的其他条件.第五条贷款项目应具备以下条件:(一)已纳入国家或地方建设开发计划,其立项或备案文件合法、完整、真实、有效,符合环评要求。

商业银行房地产贷款风险管理指引

商业银行房地产贷款风险管理指引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商业银行房地产贷款风险管理指引》的通知(银监发[2004]57号2004年8月30日)各银监局,各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现将《商业银行房地产贷款风险管理指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请各银监局将本通知转发至辖内各城市商业银行、城市信用社,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农村信用社县级联社,外资银行。

附件:商业银行房地产贷款风险管理指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提高商业银行房地产贷款的风险管理能力,根据有关银行监管法律法规和银行审慎监管要求,制定本指引。

第二条本指引所称房地产贷款是指与房产或地产的开发、经营、消费活动有关的贷款。

主要包括土地储备贷款、房地产开发贷款、个人住房贷款、商业用房贷款等。

本指引所称土地储备贷款是指向借款人发放的用于土地收购及土地前期开发、整理的贷款。

土地储备贷款的借款人仅限于负责土地一级开发的机构。

房地产开发贷款是指向借款人发放的用于开发、建造向市场销售、出租等用途的房地产项目的贷款。

个人住房贷款是指向借款人发放的用于购买、建造和大修理各类型住房的贷款。

商业用房贷款是指向借款人发放的用于购置、建造和大修理以商业为用途的各类型房产的贷款。

第二章风险控制第三条商业银行应建立房地产贷款的风险政策及其不同类型贷款的操作审核标准,明确不同类型贷款的审批标准、操作程序、风险控制、贷后管理以及中介机构的选择等内容。

商业银行办理房地产业务,要对房地产贷款市场风险、法律风险、操作风险等予以关注,建立相应的风险管理及内控制度。

第四条商业银行应建立相应的监控流程,确保工作人员遵守上述风险政策及不同类型贷款的操作审核标准。

第五条商业银行应根据房地产贷款的专业化分工,按照申请的受理、审核、审批、贷后管理等环节分别制定各自的职业道德标准和行为规范,明确相应的权责和考核标准。

第六条商业银行应对内部职能部门和分支机构房地产贷款进行年度专项稽核,并形成稽核报告。

稽核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一)内部职能部门和分支机构上年度发放贷款的整体情况;(二)稽核中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处理意见;(三)内部职能部门和分支机构对上次稽核报告中所提建议的整改情况。

住房置业担保管理试行办法(建住房〔2000〕108号,建设部 中国人民银行2000年5月11日)

住房置业担保管理试行办法(建住房〔2000〕108号,建设部 中国人民银行2000年5月11日)

住房置业担保管理试行办法建住房〔2000〕108号(建设部中国人民银行 2000年5月11日)各省、自治区建委(建设厅),直辖市房地局,中国人民银行各分行、营业管理部、各商业银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解放军总后营房部:现将《住房置业担保管理试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并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住房置业担保公司提供的住房置业担保,是担保方式的一种补充,担保公司不得强制要求商业银行接受住房置业担保,不得干预银行的正常信贷经营活动。

任何单位和个人也不得强制要求担保公司提供住房置业担保。

二、各地执行中如遇到问题,应及时向建设部、中国人民银行报告。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支持城镇个人住房消费,发展个人住房贷款业务,保障债权实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以及《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住房置业担保,是指依照本办法设立的住房置业担保公司(以下简称担保公司),在借款人无法满足贷款人要求提供担保的情况下,为借款人申请个人住房贷款而与贷款人签订保证合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行为。

第三条住房置业担保,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预贷款人及担保公司的正常经营活动。

第四条借款人向担保公司申请提供住房置业担保的,应当将其本人或者第三人的合法房屋依法向担保公司进行抵押反担保。

第五条贷款人与借款人依法签订的个人住房借款合同为主合同,担保公司、贷款人依法签订的保证合同是其从合同。

主合同无效,从合同无效。

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保证合同被依法确认无效后,担保公司、借款人和贷款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第六条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归口管理全国住房置业担保管理工作。

省、自治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归口管理本行政区域内住房置业担保管理工作。

直辖市、市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管理本行政区域内住房置业担保管理工作。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颁布《个人住房担保贷款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颁布《个人住房担保贷款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颁布《个人住房担保贷款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人民银行•【公布日期】1997.04.28•【文号】银发[1997]171号•【施行日期】1997.04.28•【效力等级】部门规章•【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银行业监督管理正文*注:本篇法规已被《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公布废止和需要修改的金融规章目录(第五批)的通知》(发布日期:1998年7月30日实施日期:1998年7月30日)废止中国人民银行关于颁布《个人住房担保贷款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银发[1997]171号)中国人民银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行、深圳经济特区分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交通银行、中信实业银行、光大银行、华夏银行、中国投资银行、中国民生银行、广东发展银行、深圳发展银行、招商银行、福建兴业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海南发展银行、烟台住房储蓄银行、蚌埠住房储蓄银行(城市合作银行由当地人民银行分行转发):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令(1997年1号),现将《个人住房担保贷款管理试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并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个人住房担保贷款业务仅限于在实施国家安居工程的城市办理(城市名单附后),其他城市不得开办此项业务。

二、发放的个人住房担保贷款,只能用于购买用住房公积金建设的自用普通住房,不得用于城市居民修、建自用住房,更不得用于购买豪华住房。

三、各家银行要认真组织学习《办法》,加强对此项业务的监督和管理。

附件:1.《个人住房担保贷款管理试行办法》2.实施国家安居工程城市名单一九九七年四月二十八日附件1个人住房担保贷款管理试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支持城镇居民购买用住房公积金建造的自用普通住房,规范个人住房信贷管理,维护借贷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和《贷款通则》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个人住房担保贷款(以下简称贷款)是指借款人或第三人以所购住房和其他具有所有权的财产作为抵押物或质物,或由第三人为其货款提供保证,并承担连带责任的贷款。

房屋抵押贷款担保的流程有哪些

房屋抵押贷款担保的流程有哪些

遇到债权债务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房屋抵押贷款担保的流程有哪些说到房屋抵押贷款,相信大家都不会陌生吧,在进行贷款的时候,是需要具备一定的条件的。

那么,在进行房屋抵押贷款担保的时候,流程有哪些呢?借款人须具备的条件有哪些?下面,小编会为大家带来相关的法律知识的介绍。

一、房屋抵押贷款担保的流程有哪些1、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借款人贷前咨询:填写居民住房抵押申请书,并提交银行下列证明材料:借示人所在单位出具的借款人固定经济收入证明;借款担保人的营业执照和法人证明等资信证明文件;借款人具有法律效力的身份证明;符合法律规定的有关住房所有权证件或本人有权支配住房的证明;抵押房产的估价报告书、鉴定书和保险单据;购建住房的合同、协议或其他证明文件;贷款银行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或材料。

银行对借款人的贷款申请、购房合同、协议及有关材料进行审查。

借款人将抵押房产的产权证书及保险单或有价证券交银行收押。

借贷双方担保人签订住房抵押贷款合同并进行公证。

贷款合同签订并经公证后,银行对借贷人的存款和贷款通过转帐方式划入购房合同或协议指定的售房单位或建房单位。

贷款结清,贷款结清包括正常结清和提前结清两种。

①正常结清:在贷款到期日(一次性还本付息类)或贷款最后一期(分期偿还类)结清贷款;②提前结清:在贷款到期日前,借款人如提前部分或全部结清贷款,须按借款合同约定,提前向银行提出申请,由银行审批后到指定会计柜台进行还款。

贷款结清后,借款人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银行出具的贷款结清凭证领回由银行收押的法律凭证和有关证明文件,并持贷款结清凭证到原抵押登记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注销手续。

2、向房产抵押网络借贷服务平台申请借款人除可以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之外,还可以向房产抵押网络借贷服务平台申请,向房产抵押网络借贷服务平台申请贷款,会比银行等金融机构快得多。

仟邦资都“宅优贷”的出现,为借款人提供了一个快捷融资的新渠道。

除同样要办理公证抵押之外,审核及最终放款都比银行快得多,最快当天就能获得所需资金,从而大大缓解了借款人“急用钱”的迫切需求。

商业银行房地产贷款风险管理指引

商业银行房地产贷款风险管理指引

商业银行房地产贷款风险管理指引
商业银行房地产贷款风险管理指引是以中国人民银行(以下简称“央行”)及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银监会”)关于房地产贷款的要求为基础,由各商业银行根据本行实际情况,制定的一套针对商业银行房地产贷款的综合性风险管理指引。

该指引旨在加强商业银行房地产贷款风险管理,提升贷款审批、信息收集、审查等各环节工作质量,规范贷款审批、发放、催收及拖欠处理等工作流程,降低房地产贷款风险,确保银行房地产贷款稳定发展。

该指引包括:
(1)贷款申请审查:对贷款申请进行审查,检查贷款申请人的资信状况及其拥有房地产的权属、使用权及其他权利的真实性、合法性。

(2)房地产评估:对个人、企业所申请贷款的房地产进行评估,确定其市场价值、抵押价值和担保价值。

(3)贷款发放:建立贷款发放管理制度,实施分层授信,实现贷款发放前、中、后的全流程管控。

(4)贷款管理:建立贷款管理制度,加强日常监管管理,实施定期检查,实施主动贷后管理,确保贷款安全、稳定运行。

(5)贷款催收:建立贷款催收制度,对逾期未归还的贷款采取及时有效的催收处理措施,确保贷款款项的及时回收。

中国银行贷款办房产证流程

中国银行贷款办房产证流程

中国银行贷款办房产证流程【中英文版】**Chinese Bank Loan and Property Registration Process**When it comes to obtaining a property title through a bank loan in China, there is a specific process that needs to be followed.This process may vary slightly depending on the bank and the specific circumstances of the loan.Here is a general overview of the steps involved: 首先,贷款人需要与银行进行接触并选择合适的贷款产品。

这通常涉及到提交一系列的申请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身份证明、收入证明、财务状况报告等。

银行会对这些材料进行审核,以确定贷款人的信用状况和还款能力。

Upon selecting a loan product, the borrower will need to submit an application along with various documents, such as identification, income proof, and a financial statement.The bank will review these materials to assess the borrower"s creditworthiness and ability to repay the loan.一旦贷款申请获得批准,借款人需要按照银行的要求进行房屋评估和价值评估。

此外,还需要支付一些相关的费用,如评估费和律师费等。

Once the loan application is approved, the borrower will need to have the property appraised and valued according to the bank"s requirements.Additionally, there may be fees associated with this process, such as appraisal fees and legal fees.接下来,借款人需要与银行合作完成贷款合同的签署。

贷款担保管理办法

贷款担保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2)第二章贷款保证担保 (4)第一节保证人的资格 (4)第二节保证人应提交的资料 (7)第三节保证担保的调查和审查 (10)第四节保证合同的订立 (12)第五节保证担保的管理 (14)第六节保证担保债权的实现 (16)第三章贷款抵押担保 (17)第一节抵押物的范围 (17)第二节抵押人应提交的材料 (20)第三节抵押担保的调查和审查 (23)第四节抵押合同的订立 (26)第五节抵押物登记与保险 (27)第六节抵押担保的管理 (29)第七节抵押权的实现 (33)第四章贷款质押担保 (35)第一节质物的范围 (35)第二节出质人应提交的材料 (37)第三节质押担保的调查和审查 (43)第四节质押合同的订立 (46)第五节质押物登记与保险 (48)第六节质押担保的管理 (50)第七节质权的实现 (54)第五章罚则 (55)第六章附则 (55)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贷款担保行为,加强贷款担保管理,正确运用担保手段防范贷款风险,根据《中国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贷款担保,是指在发放贷款时,要求借款人提供担保,以保障贷款债权实现的法律行为。

第三条贷款担保管理的任务是通过建立健全贷款担保管理制度,恰当选择担保方式,完善担保手续,规范担保合同内容,强化贷后管理,努力实现担保债权,以提高贷款的安全性、效益性和流动性。

第四条各级经营机构办理贷款担保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金融规章和我行有关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保障贷款担保具有合法性、有效性和可靠性.贷款担保的合法性主要是指贷款担保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贷款担保的有效性主要是指在合法性前提下贷款担保的各项手续完备;贷款担保的可靠性主要是指所设贷款担保确有代偿能力并易于实现。

第五条贷款担保的范围应根据实际情况在担保合同中约定,原则上应当包括借款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保管担保财产和实现担保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评估费等)和所有其他应付费用。

2019年法人商业用房按揭贷款管理规定

2019年法人商业用房按揭贷款管理规定

1 目的为规范丹东银行法人商业用房按揭贷款操作与管理,防范贷款风险,根据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商业银行房地产贷款风险管理指引》(银监发[2004]57号)规定和《住房开发贷款管理规定》,制定本规定。

2 范围2.1 本规定明确了法人商用房按揭贷的流程、管理等内容与要求。

2.2 本规定适用于各分支机构办理的法人商业用房按揭贷款业务的操作与管理。

3 术语与定义法人商业用房按揭贷款是指贷款人向借款人发放的购置自营商业用房和自用办公用房的贷款。

4 职责与权限前台业务部门承担法人商业用房按揭贷款业务的受理、调查和审批后提款与支付用途的审核以及贷后管理职责;授信管理部门承担商业用房开发贷款业务的审查、风险识别及其控制措施的提出职责;授权审批人承担贷款的审批职责;信贷审查委员会承担商业用房开发贷款业务的集体审议职责。

信贷评价与管理部承担放款核准与提款审核。

5 政策5.1 发放法人商业用房按揭贷款必须符合国家的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总行相关规定,坚持安全性、流动性和效益性的经营原则。

办理住房开发贷款应择优选择借款人和项目,审慎评价借款人综合偿债能力。

5.2 法人商业用房按揭贷款纳入统一授信管理,审批权限按照总行贷款业务授权规定执行。

6 流程图 法人商业用房按揭贷款流程图申请受理调查审查审批合同签订登记发放与支付贷后管理有权审批人会计人员信贷作业监督人员信贷审查人员客户经理借款人YY Y YN NN质押登记出账审核签订合同受理初审申请贷后管理贷款资金支付审查审批调查N资料归档7 风险控制要点详见风险库。

8 内容与要求8.1 基本规定8.1.1 贷款对象符合本规定贷款条件的法人单位。

8.1.2 贷款条件借款人及房产项目应具备以下条件:8.1.2.1 有营业执照或有权部门批准设立的证明文件,经营管理制度健全,财务状况良好;8.1.2.2 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并按规定办理年检手续的企(事)业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8.1.2.3 项目五证即《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房屋预售许可证》齐全;8.1.2.4 有贷款卡,并在本行开立基本存款账户或一般存款账户;8.1.2.5 借款人信用良好,具有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8.1.2.6 有贷款人认可的有效担保;8.1.2.7 所购商业用房已经竣工验收,有购买商业用房或办公用房的合同或协议;8.1.2.8 所购商业用房或办公用房价格基本符合贷款人或其委托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估的价格;8.1.2.9 借款人已向项目开发企业支付不低于所购法人商业用房总价款50%的首付款;8.1.2.10 在本行开立基本结算账户或一般结算账户,企业的生产经营过程符合环保要求;8.1.2.11 贷款人规定的其他条件。

关于印发商业银行房地产贷款风险管理指引的通知

关于印发商业银行房地产贷款风险管理指引的通知

关于印发商业银行房地产贷款风险管理指引的通知Document number:BGCG-0857-BTDO-0089-2022关于印发《商业银行房地产贷款风险管理指引》的通知银监发〔2004〕57号各银监局,各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现将《商业银行房地产贷款风险管理指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请各银监局将本通知转发至辖内各城市商业银行、城市信用社,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农村信用社县级联社,外资银行。

二○○四年八月三十日商业银行房地产贷款风险管理指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提高商业银行房地产贷款的风险管理能力,根据有关银行监管法律法规和银行审慎监管要求,制定本指引。

第二条本指引所称房地产贷款是指与房产或地产的开发、经营、消费活动有关的贷款。

主要包括土地储备贷款、房地产开发贷款、个人住房贷款、商业用房贷款等。

本指引所称土地储备贷款是指向借款人发放的用于土地收购及土地前期开发、整理的贷款。

土地储备贷款的借款人仅限于负责土地一级开发的机构。

房地产开发贷款是指向借款人发放的用于开发、建造向市场销售、出租等用途的房地产项目的贷款。

个人住房贷款是指向借款人发放的用于购买、建造和大修理各类型住房的贷款。

商业用房贷款是指向借款人发放的用于购置、建造和大修理以商业为用途的各类型房产的贷款。

第二章风险控制第三条商业银行应建立房地产贷款的风险政策及其不同类型贷款的操作审核标准,明确不同类型贷款的审批标准、操作程序、风险控制、贷后管理以及中介机构的选择等内容。

商业银行办理房地产业务,要对房地产贷款市场风险、法律风险、操作风险等予以关注,建立相应的风险管理及内控制度。

第四条商业银行应建立相应的监控流程,确保工作人员遵守上述风险政策及不同类型贷款的操作审核标准。

第五条商业银行应根据房地产贷款的专业化分工,按照申请的受理、审核、审批、贷后管理等环节分别制定各自的职业道德标准和行为规范,明确相应的权责和考核标准。

正规银行房屋抵押流程(房产证抵押银行的流程讲解)

正规银行房屋抵押流程(房产证抵押银行的流程讲解)

正规银行房屋抵押流程(房产证抵押银行的流程讲解)住房抵押贷款在这里也可以称做房产典当,是华夏典当行于2001年在行业内首先推出的、针对已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客户推出的个人融资业务。

借款人只须将自己名下的房产经过评估,到相应的房屋所在地机关办理抵押登记手续即可,特点是专业、方便、快捷。

随着典当行业及房地产行业的不断发展,住房抵押贷款已经行业典当行业内一个标准的经营业务。

抵押物范围个人、企业名下的已经取得房产证的住宅、经济适用房、成本价住宅(含央产房)、危改回迁房、商品房、别墅、写字间、商铺和经营性用房、厂房、土地等。

操作流程洽谈业务—了解客户需求、查验证件—确认权属、实地勘察—评估所评估、鉴定合同—办理公正、办理抵押登记放款—客户服务及续息—还款、注销抵押登记。

房屋抵押贷款具体流程1、买卖双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约定首付款、贷款和尾款的金额;2、购房人及配偶当面向银行申请贷款,售房人及配偶到场确认;3、银行对贷款申请进行调查、审批;4、购房人与银行签订借款及担保合同;5、售房人将房屋产权过户给购房人,售房人向购房人取得首付款;6、购房人与银行办理房产抵押登记(或由其他自然人、法人为购房人提供阶段性担保);7、银行向售房人账户发放贷款;8、买卖双方办理房屋物业结清,售房人向购房人取得尾款;9、购房人收房,按月还款(阶段性担保情况下,购房人与银行补办房产抵押登记)抵押贷款所需要的资料房产证(房屋抵押银行贷款中房产证、土地证是必须要给银行抵押的)权利人及配偶的户口本权利人的婚姻证明(结婚证或民政局开具的未婚证明)收入证明(这个证明对房屋抵押银行贷款的贷款成功情况以及,最高的额度有比较大的影响。

)如房产证权利人有未成年儿童,请提供出生证如房产内还有银行贷款,请提供原贷款合同及最后一期的银行对帐单为提高房子抵押贷款通过率,请尽量多的提供家庭其他财产证明(如另处房产证、股票、基金、现金存折、车辆行驶证等等)个人房产抵押所需要的资料1、房屋产权证、购房合同及发票原件;4、婚姻证明(结婚或未婚证明)公司房产抵押所需要的资料1、房屋产权证、国有土地使用权证、购房合同及发票原件3、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加盖公章)4、公司章程、股东会决议/董事会决议在建工程抵押所需要的资料1、土地使用证2、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3、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4、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5、营业执照6、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房屋抵押贷款具体操作步骤2、银行对借款人的贷款申请、购房合同、协议及有关材料进行审查。

《57号文》商业银行房地产贷款风险管理指引

《57号文》商业银行房地产贷款风险管理指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提高商业银行房地产贷款地风险管理能力,根据有关银行监管法律法规和银行审慎监管要求,制定本指引.第二条本指引所称房地产贷款是指与房产或地产地开发、经营、消费活动有关地贷款.主要包括土地储备贷款、房地产开发贷款、个人住房贷款、商业用房贷款等.本指引所称土地储备贷款是指向借款人发放地用于土地收购及土地前期开发、整理地贷款.土地储备贷款地借款人仅限于负责土地一级开发地机构.房地产开发贷款是指向借款人发放地用于开发、建造向市场销售、出租等用途地房地产项目地贷款.个人住房贷款是指向借款人发放地用于购买、建造和大修理各类型住房地贷款.商业用房贷款是指向借款人发放地用于购置、建造和大修理以商业为用途地各类型房产地贷款.第二章风险控制第三条商业银行应建立房地产贷款地风险政策及其不同类型贷款地操作审核标准,明确不同类型贷款地审批标准、操作程序、风险控制、贷后管理以及中介机构地选择等内容.商业银行办理房地产业务,要对房地产贷款市场风险、法律风险、操作风险等予以关注,建立相应地风险管理及内控制度.第四条商业银行应建立相应地监控流程,确保工作人员遵守上述风险政策及不同类型贷款地操作审核标准.第五条商业银行应根据房地产贷款地专业化分工,按照申请地受理、审核、审批、贷后管理等环节分别制定各自地职业道德标准和行为规范,明确相应地权责和考核标准.第六条商业银行应对内部职能部门和分支机构房地产贷款进行年度专项稽核,并形成稽核报告.稽核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一)内部职能部门和分支机构上年度发放贷款地整体情况;(二)稽核中发现地主要问题及处理意见;(三)内部职能部门和分支机构对上次稽核报告中所提建议地整改情况.第七条商业银行对于介入房地产贷款地中介机构地选择,应着重于其企业资质、业内声誉和业务操作程序等方面地考核,择优选用,并签订责任条款,对于因中介机构地原因造成地银行业务损失应有明确地赔偿措施.第八条商业银行应建立房地产行业风险预警和评估体系,对房地产行业市场风险予以关注.第九条商业银行应建立完善地房地产贷款统计分析平台,对所发放贷款地情况进行详细记录,并及时对相关信息进行整理分析,保证贷款信息地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以有效监控整体贷款状况.第十条商业银行应逐笔登记房地产贷款详细情况,以确保该信息可以准确录入银行监管部门及其他相关部门地统计或信贷登记咨询系统,以利于各商业银行之间、商业银行与社会征信机构之间地信息沟通,使各行充分了解借款人地整体情况.文档来自于网络搜索第三章土地储备贷款地风险管理第十一条商业银行对资本金没有到位或资本金严重不足、经营管理不规范地借款人不得发放土地储备贷款.第十二条商业银行发放土地储备贷款时,应对土地地整体情况调查分析,包括该土地地性质、权属关系、测绘情况、土地契约限制、在城市整体综合规划中地用途与预计开发计划是否相符等.第十三条商业银行应密切关注政府有关部门及相关机构对土地经济环境、土地市场发育状况、土地地未来用途及有关规划、计划等方面地政策和研究,实时掌握土地价值状况,避免由于土地价值虚增或其他情况而导致地贷款风险.第十四条商业银行应对发放地土地储备贷款设立土地储备机构资金专户,加强对土地经营收益地监控.文档来自于网络搜索第四章房地产开发贷款地风险管理第十五条商业银行对未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地项目不得发放任何形式地贷款.第十六条商业银行对申请贷款地房地产开发企业,应要求其开发项目资本金比例不低于%.第十七条商业银行在办理房地产开发贷款时,应建立严格地贷款项目审批机制,对该贷款项目进行尽职调查,以确保该项目符合国家房地产发展总体方向,有效满足当地城市规划和房地产市场地需求,确认该项目地合法性、合规性、可行性.第十八条商业银行应对申请贷款地房地产开发企业进行深入调查审核:包括企业地性质、股东构成、资质信用等级等基本背景,近三年地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以往地开发经验和开发项目情况,与关联企业地业务往来等.对资质较差或以往开发经验较差地房地产开发企业,贷款应审慎发放;对经营管理存在问题、不具备相应资金实力或有不良经营记录地,贷款发放应严格限制.对于依据项目而成立地房地产开发项目公司,应根据其自身特点对其业务范围、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以及股东及关联公司地上述情况以及彼此间地法律关系等进行深入调查审核.第十九条商业银行应严格落实房地产开发企业贷款地担保,确保担保真实、合法、有效.第二十条商业银行应建立完备地贷款发放、使用监控机制和风险防范机制.在房地产开发企业地自有资金得到落实后,可根据项目地进度和进展状况,分期发放贷款,并对其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控,防止贷款挪作他用.同时,积极采取措施应对项目开发过程中出现地项目自身地变化、房地产开发企业地变化、建筑施工企业地变化等,及时发现并制止违规使用贷款情况.第二十一条商业银行应严密监控建筑施工企业流动资金贷款使用情况,防止用流动资金贷款为房地产开发项目垫资.第二十二条商业银行应对有逾期未还款或有欠息现象地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款进行监控,在收回贷款本息之前,防止将销售款挪作他用.第二十三条商业银行应密切关注房地产开发企业地开发情况,确保对购买主体结构已封顶住房地个人发放个人住房贷款后,该房屋能够在合理期限内正式交付使用.第二十四条商业银行应密切关注建筑工程款优于抵押权受偿等潜在地法律风险.第二十五条商业银行应密切关注国家政策及市场地变化对房地产开发项目地影响,利用市场风险预警预报机制、区域市场分类地指标体系,建立针对市场风险程度和风险类型地阶段监测方案,并积极采取措施化解因此产生地各种风险.文档来自于网络搜索第五章个人住房贷款地风险管理第二十六条商业银行应严格遵照相关个人住房贷款政策规定,不得违反有关贷款年限和贷款与房产价值比率等方面地规定.第二十七条商业银行制定地个人住房贷款申请文件应包括借款人基本情况、借款人收支情况、借款人资产表、借款人现住房情况、借款人购房贷款资料、担保方式、借款人声明等要素(其中具体项目内容参见附件).第二十八条商业银行应确保贷款经办人员向借款人说明其所提供地个人信息(包括借款人所提交地所有文件资料和个人资产负债情况)将经过贷款审核人员地调查确认,并要求借款人据此签署书面声明.第二十九条商业银行应将经贷款审核人员确认后地所有相关信息以风险评估报告地形式记录存档.上述相关信息包括个人信息地确认、银行对申请人偿还能力、偿还意愿地风险审核及对抵押品地评估情况(具体内容参见附件).第三十条商业银行地贷款经办人员对借款人地借款申请初审同意后,应由贷款审核人员对借款人提交文件资料地完整性、真实性、准确性及合法性进行复审.第三十一条商业银行应通过借款人地年龄、学历、工作年限、职业、在职年限等信息判断借款人目前收入地合理性及未来行业发展对收入水平地影响;应通过借款人地收入水平、财务情况和负债情况判断其贷款偿付能力;应通过了解借款人目前居住情况及此次购房地首付支出判断其对于所购房产地目地及拥有意愿等因素,并据此对贷款申请做整体分析.第三十二条商业银行应对每一笔贷款申请做内部地信息调查,包括了解借款人在本行地贷款记录及存款情况.第三十三条商业银行应通过对包括借款人地聘用单位、税务部门、工商管理部门以及征信机构等独立地第三方进行调查,审核贷款申请地真实性及借款人地信用情况,以了解其本人及家庭地资产、负债情况、信用记录等.商业银行对自雇人士(即自行成立法人机构或其他经济组织,或在上述机构内持有超过%股份,或其个人收入地主要来源为上述机构地经营收入者)申请个人住房贷款进行审核时,不能仅凭个人开具地收入证明来判断其还款能力,应通过要求其提供有关资产证明、银行对帐单、财务报表、税单证明和实地调查等方式,了解其经营情况和真实财务状况,全面分析其还款能力.第三十四条对以个人身份申请地商业用房贷款,如借款人是自雇人士或公司地股东、董事,商业银行应要求借款人提供公司财务报表,业务资料并进行审核.第三十五条商业银行应根据各地市场情况地不同制定合理地贷款成数上限,但所有住房贷款地贷款成数不超过%.第三十六条商业银行应着重考核借款人还款能力.应将借款人住房贷款地月房产支出与收入比控制在以下(含),月所有债务支出与收入比控制在%以下(含).房产支出与收入比地计算公式为:(本次贷款地月还款额月物业管理费)月均收入所有债务与收入比地计算公式为:(本次贷款地月还款额月物业管理费其他债务月均偿付额)月均收入上述计算公式中提到地收入应该是指申请人自身地可支配收入,即单一申请为申请人本人可支配收入,共同申请为主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地可支配收入.但对于单一申请地贷款,如商业银行考虑将申请人配偶地收入计算在内,则应该先予以调查核实,同时对于已将配偶收入计算在内地贷款也应相应地把配偶地债务一并计入.第三十七条商业银行应通过调查非国内长期居住借款人在国外地工作和收入背景,了解其在华购房地目地,并在对各项信息调查核实地基础上评估借款人地偿还能力和偿还意愿.第三十八条商业银行应区别判断抵押物状况.抵押物价值地确定以该房产在该次买卖交易中地成交价或评估价地较低者为准.商业银行在发放个人住房贷款前应对新建房进行整体性评估,可根据各行实际情况选择内部评估,但要由具有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地专业人士出具意见书,或委托独立地具有房地产价格评估资质地评估机构进行评估;对于精装修楼盘以及售价明显高出周边地区售价地楼盘地评估要重点关注.对再交易房,应对每个用作贷款抵押地房屋进行独立评估.第三十九条商业银行在对贷款申请做出最终审批前,贷款经办人员须至少直接与借款人面谈一次,从而基本了解借款人地基本情况及其贷款用途.对于借款人递交地贷款申请表和贷款合同需有贷款经办人员地见证签署.商业银行应向房地产管理部门查询拟抵押房屋地权属状况,决定发放抵押贷款地,应在贷款合同签署后及时到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第四十条商业银行对未完全按照前述要求发放地贷款,应有专门地处理方法,除将发放原因和理由记录存档外,还应密切关注及监控该笔贷款地还款记录.第四十一条商业银行应建立逾期贷款地催收系统和催收程序.应将本行内相关地个人信用资料包括逾期客户名单等实行行内共享.文档来自于网络搜索第六章风险监管措施第四十二条银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定期对商业银行房地产贷款发放规模、资产质量、偿付状况及催收情况、风险管理和内部贷款审核控制进行综合评价,并确定监管重点.第四十三条银监会及其派出机构根据非现场监管情况,每年至少选择两家商业银行,对房地产贷款地下列事项进行全面或者专项检查:(一)贷款质量;(二)偿付状况及催收情况;(三)内部贷款审核控制;(四)贷后资产地风险管理;(五)遵守法律及相关规定;(六)需要进行检查地其他事项.第四十四条银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对现场检查中发现地房地产贷款管理存在严重问题地商业银行,将组织跟踪检查.第四十五条银监会及其派出机构或银行业自律组织对介入房地产贷款地中介机构,一旦发现其有违背行业规定和职业道德地行为,将及时予以通报.文档来自于网络搜索第七章附则第四十六条本指引由银监会负责解释.第四十七条本指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文档来自于网络搜索。

银行柜员考试:农行信贷业务知识题库一

银行柜员考试:农行信贷业务知识题库一

银行柜员考试:农行信贷业务知识题库一1、单选对向上级行提交风险监测信息和风险报告时出现迟报、漏报等情况的,要通报批评,造成贷款损失的给予相应();出现虚报、瞒报而造成重大损失的,要按有关规定追究有关机构、(江南博哥)部门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A、记过处罚B、积分处罚C、通报批评D、经济处罚正确答案:D2、单选借款人归还全部贷款本息后,经办行向借款人出具有关证明文件,配合借款人向登记部门办理注销手续。

按档案管理有关规定,将抵押或质押权利凭证原件交还()并做签收登记。

A、借款人B、抵押人C、质押人D、抵押或质押人正确答案:D3、单选法人客户信贷业务批复中,属于必备内容的是()。

A.信贷方案B.信用发放条件C.贷款使用条件D.合同约定内容正确答案:A4、单选结清业务档案从结清该客户最后一笔业务的次年1月1日起,保管10年,未结清业务档案()。

A、保管30年B、一直保管C、保管20年D、保管70年正确答案:B5、单选气球贷业务的借款人年龄不超过()岁。

A、60B、70C、55D、45正确答案:D6、单选客户发生可能影响信贷资产安全的投资活动、体制改革、债权债务纠纷、事故与赔偿等重大事项的,客户经理应()。

A.至少每月现场检查一次B.至少每季现场检查一次C.至少每半年现场检查一次D.立即现场检查正确答案:D7、多选根据《中国农业银行个人客户信用等级评定管理办法》,工薪供职类个人客户信用评价指标包括()等。

A、个人基本状况B、个人信用状况C、收入及还贷能力D、合作关系正确答案:A, B, C, D8、单选根据《中国农业银行个人客户信用等级评定管理办法》,对因客观原因导致部分评级指标无法取得的,该项指标不计分,按缺项计算,即:满分为100分扣除该项指标分值,实际得分换算为百分制后得到最终评级得分。

对指标缺项累计超过()(含)的个人客户,最高不得评为()(含)以上信用等级。

A、30分,AA+级B、20分,AA+级C、30分,AA级D、20分,AA级正确答案:A9、单选办理非交易转按贷款时,管户客户经理在CMS系统中录入信贷资料,在借款用途栏内录入()字段,并打印借据,按规定由借贷双方签名盖章后交由会计部门放款。

完整版)房地产备案按揭流程细节及各银行准入

完整版)房地产备案按揭流程细节及各银行准入

完整版)房地产备案按揭流程细节及各银行准入房地产备案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开始销售之前,需要将项目相关的信息提交给相关部门进行备案登记。

房地产备案的目的是为了监管房地产市场,保护购房者的权益,确保房地产项目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房地产备案流程主要包括以下几个环节:1.准备资料:房地产开发企业需要提供相关的证件和文件,包括企业营业执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项目规划许可证等。

此外,还需要提供房地产项目的详细信息,如项目名称、地理位置、用地面积、建筑规模、产品定位、销售策略等。

2.提交申请:开发企业需要将准备好的资料提交给房地产管理部门进行备案申请。

一般情况下,备案申请可以通过在线平台进行电子申报,也可以直接递交纸质申请。

3.审核备案:房地产管理部门会对提交的备案申请进行审核,包括对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核验,并对项目的合规性进行评估。

如果资料齐全且符合规定,备案申请会得到批准。

4.发放备案证书:一旦备案申请获得批准,房地产管理部门会发放备案证书给开发企业,证明该房地产项目已经通过备案登记,并具备合法销售的资格。

除了房地产备案,按揭是购房者在购房过程中常用的一种购房方式,即将购房款分期支付,银行为购房者提供贷款,购房者则按约定的还款方式向银行偿还贷款。

按揭流程的具体细节如下:1.选择银行:购房者需要根据自己的需求选择合适的银行进行按揭贷款申请。

关于选择银行,可以考虑贷款利率、还款方式、服务质量等因素。

3.审批贷款:银行会对贷款申请进行审批,包括对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核验,并对申请人的资质进行评估。

如果申请符合银行的贷款要求,银行会发放贷款批准通知书。

4.签订贷款合同:一旦贷款申请获得批准,购房者与银行会签订贷款合同,明确贷款金额、还款期限、利率、还款方式等。

购房者需要按合同约定提供相应的担保。

5.放款及购房:银行会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将贷款金额划入购房者的账户。

购房者可以凭借贷款购买房屋,然后按照合同约定的还款方式向银行偿还贷款。

2024年按揭贷款担保义务书

2024年按揭贷款担保义务书

20XX 专业合同封面COUNTRACT COVER甲方:XXX乙方:XXX2024年按揭贷款担保义务书本合同目录一览第一条定义与解释1.1 担保义务1.2 按揭贷款1.3 借款人1.4 贷款人1.5 担保人1.6 合同日期1.7 贷款期限1.8 贷款金额第二条担保人的义务2.1 担保范围2.2 担保方式2.3 担保期限2.4 担保责任第三条借款人的义务3.1 还款责任3.2 贷款用途3.3 贷款还款方式3.4 贷款还款期限第四条贷款人的权利4.1 贷款发放4.2 贷款回收4.3 贷款调整第五条担保人的权利5.1 监督权5.2 追偿权第六条借款人的权利6.1 贷款使用6.2 信息查询权第七条违约责任7.1 借款人违约7.2 贷款人违约7.3 担保人违约第八条争议解决8.1 协商解决8.2 调解解决8.3 仲裁解决8.4 法律途径第九条合同的变更与终止9.1 合同变更9.2 合同终止第十条合同的生效10.1 签署生效10.2 附加条件第十一条保密条款11.1 保密内容11.2 泄露责任第十二条第三方受益人12.1 第三方定义12.2 第三方权利第十三条强制性条款13.1 法律规定13.2 强制性规定第十四条其他条款14.1 附加条款14.2 附录文件第一部分:合同如下:第一条定义与解释1.1 担保义务担保义务是指担保人对于借款人在按揭贷款合同项下的还款义务提供担保,确保贷款人能够按时足额收回贷款本息。

1.2 按揭贷款按揭贷款是指贷款人向借款人提供的,以抵押物为担保的一种长期贷款方式。

1.3 借款人借款人是指向贷款人申请按揭贷款并承担还款义务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1.4 贷款人贷款人是指提供按揭贷款,并享有收回贷款本息权利的金融机构。

1.5 担保人担保人是指为借款人的按揭贷款提供担保,承担连带责任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

1.6 合同日期合同日期是指本担保义务书签署的日期。

1.7 贷款期限贷款期限是指贷款人根据借款人的申请和贷款政策,确定的贷款还款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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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办理手续之银行保证人的董事会决议按揭贷
款总担保
The Standardization Office was revised on the afternoon of December 13, 2020
董事会决议
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 2005 年 01 月日召开公司董事会会议。

会议就公司为购买项目的商品房的客户(下称借款人)向中国银行福建省分行(下称贷款银行)申办按揭贷款(或个人住房抵押贷款)提供还款总担保(保证)一事,作出如下决议:
一、董事会同意公司作为借款人的保证人,向贷款银行提供并履行保证。

该按揭贷款的期限、利率及其他条件和担保的其他条件等由公司和借款人与贷款银行协商确定。

二、上述保证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三、上述保证项下的按揭贷款的借款期限的延期、展期,该贷款周转使用、借新还旧等的条件和实施,由借款人与贷款银行协商确定。

四、董事会授权代表公司全权办理该贷款担保事宜,其所签署的保证合同、协议、保证书、承诺书和一切与按揭贷款、担保有关的文件,本公司概予承认,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和法律责任概由公司承担。

我等出席会议的董事证实,出席董事会本次会议的董事达到公司章程所规定的人数。

本决议的内容和作出的程序符合适用于本公司的一切法律、法规和本公司的章程、规章等,是真实的、完整的、合法有效的。

(出席会议董事签字)
二○○五年月日
此致
中国银行行
保证人:
二○○五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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