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检验基础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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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化学检验基础知识

一、药品标准概述,中国药典介绍…实验误差的来源和评估…滴定分析方法………、概述,分类,滴定方式标准溶液(滴定液),浓度表示标准溶液(滴定液),配制与标定,滴定分析的计、滴定分析应用与示例

五、紫外-可见分光光度法(定义、原理、应用)

六、药品的一般杂质检查(1、概述2、药品杂质来源3、杂质限量4、药品杂质分类

5、重金属检查法)

一、药品标准概述

药品:是用于预防、治疗、诊断人的疾病,有目的地调节人的生理机能并规定有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用法和用量的物质,包括中药材、中药饮片、中成药。化学原料药及其制剂、抗生素、生化药品、放射性药品、血清、疫苗、血液制品和诊断药品等。

药品标准:系根据药物来源、制药工艺等生产及贮存过程中的各个环节所制定的、用以检测药品质量是否达到用药要求并衡量其质量是否稳定均一的技术规定。

国家药品标准:是由国家政府制定并颁布的药品质量标准,系国家站在公众立场为保证药品质量而规定的药品所必须达到的最基本的技术要求。国家标准是强制性标准,不能达到国家药品标准要求的药品,即被视为不符合法定要求的药品,因而不得作为药品销售或使用。法定的国家药品标准有:

现版药典为2005年版,分一部、二部和三部。

其中一部收载药材及饮片、植物油脂和提取物、成方制剂和单味制剂等;

二部收载化学药品、抗生素、生化药品、放射性药品以及药用辅料等;

三部收载生物制品。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标准,简称局颁标准,包括编纂成册出版发行以及单一品种的标准,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布执行。

二、中国药典介绍

凡例中的有关规定同样具有法定的约束力;正文部分为所收载的药品或制剂的质量标准;附录包括制剂通则、通用检验方法和指导原则。

溶解度是药品的一种物理性质。

物理常数包括相对密度、馏程、熔点、比旋度等,测定结果不仅对药品具有鉴别意义,也反映药品的纯度,是评价药品质量的主要指标之一。

安全性与有效性的试验方法和限度均一性与纯度等制备工艺要求等内容;对于规定中的各种杂质检查项目,系指该药品在按既定工艺进行生产和正常贮藏过程中可能

含有或产生并需要控制的杂质;改变生产工艺时需要另考虑增修订有关项目。

有效成分的含量,一般可采用化学、仪器或生物测定方法。

“1ml:10mg”,系指1ml中含有主药10mg。

贮存与保管的基本要求。有名词术语表示,例如:密闭系指将容器密闭,以防止尘土及异物进入;

阴凉处系指不超过20℃;

凉暗处系指避光并不超过20℃;

常温系指10~30℃。

标准品系指用于生物检定、抗生素或生化药品中含量或效价测定的标准物质。

对照品除另有规定外,均按干燥品(或无水物)进行计算后使用。

(1)、滴定液和试液的浓度,以mol/L(摩尔/升)表示者,其浓度要求精密标定的滴定液用“XXX滴定液(YYYmol/L)表示;作其他用途不需要精密标定其浓度时,用“YYYmol/L XXX溶液”表示。

(2)、温度以摄氏度(℃)表示:

水浴温度除另有规定外,均指98~100℃

热水系指70~80℃

室温系指10~30℃

放冷系指放冷至室温

(3)、百分比

%(g/g)表示溶液100g中含有溶质若干克;

%(ml/ml)表示溶液100ml中含有溶质若干毫升;

%(ml/g)表示溶液100g中含有溶质若干毫升;

% (g/ml) 表示溶液100ml中含有溶质若干克。

(4)、液体的滴,系指在20℃

(5)、溶液后标示的(1→10)指水溶液。

(6)、乙醇未指明浓度时,均系指95%(ml/ml)的乙醇。

(1)试验中供试品与试药等“称重”或“量取”的量,均以阿拉伯数码表示,其精确度可根据数值的有效数位来确定:

(2)精密称定系指称取重量应准确至所取重量的千分之一;

称定系指称取重量应准确至所取重量的百分之一;

精密量取系指量取体积的准确度应符合国家标准中对该体积

移液管的精度要求;

量取系指可用量筒或按照量取体积的有效数位选用量具。

取用量为“约”若干时,系指取样量不得超过规定量的±10%。

(3)恒重除另有规定外,系指供试品连续两次干燥或炽灼后的重量差异在下的重量;

干燥至恒重的第二次及以后各次称重均应在规定条件下继续干燥1小时后进行;

炽灼至恒重的第二次称重应在继续炽灼30分钟后进行。

(4)试验中规定“按干燥品(或无水物、或无溶剂)计算”时,除另有规定外,应取未经干燥(或未去水、或未去溶剂)的供试品进行试验,并将计算中的取用量按检查项下测得的干燥失重(或水分、或溶剂)扣除。

(5)试验中的“空白试验”,系指在不加供试品或以等量的溶剂替代供试液的情况下,按同法操作所得的结果;

(6)含量测定中的“并将滴定的结果用空白试验校正”,系指按供试品所耗滴定液量(ml)与空白试验中所耗滴定液量(ml)之差进行计算。

(7)试验时的温度,未注明者,系指在室温下进行;

温度高低对试验结果有明显影响者,除另有规定为应以25±2℃为准。(8)试验用水,除另有规定外,均系指纯化水。

酸碱度检查所用的水,均系指新沸并放冷至室温的水。

(9)酸碱性试验时,如未指明用何种指示剂,均系指石蕊试纸。

三、实验误差的来源和评估

在药品检验工作中,尤其在含量测定中,经常提到误差,什么是误差,误差的分类以及误差产生的原因,如何消除和减少误差,使检验结果更加准确可靠,这些问题是分析工作者首先考虑的问题。

任何分析测量所得的结果,总是和已知的真实含量或多或少有些差别,这些差别在分析上叫误差。

根据误差的性质,可将误差分为三类:系统误差、偶然误差、过失误差。

系统误差又称可测误差。它是由某种固定的原因所造成的,一般有固定的方向(正或负)和大小,重复进行测定时重复出现。

产生原因:(1)仪器和试剂引起的误差,如容量瓶刻度不准,试剂不纯等;

(2)方法误差,所选方法不恰当引起;

(3)操作误差,操作不当引起的误差。

消除系统误差方法(1)校准仪器(2)对照试验(3)空白试验

偶然误差又称不可定误差。它是由一些不确定的偶然因素所引起的。如测定环境温度、湿度变化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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