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奖学金评定细则
大学国家奖学金实施细则
大学国家奖学金实施细则一、背景大学国家奖学金是国家为了激励大学生们自主学习和积极提升自我素质而设立的一项奖励,旨在表彰在学业、科研、体育、文艺等方面取得优异成绩的学生,并激发更多大学生的学习热情和创新精神。
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国家奖学金的制度,制订一份全方位的实施细则是很有必要的。
二、实施对象大学国家奖学金实施对象:各高校本科生(含第二学士学位专业学生),不含援藏援疆定向培养计划类别的学生。
三、评定标准大学国家奖学金的评定标准应该是基于学业成绩和综合表现两个方面考核的,具体包括:1. 学业成绩方面:每年需要取得平均成绩85分及以上或者在专业中居于前5%的成绩。
2. 综合表现方面:每年在本科教育教学计划中选修科目,大学生可以根据自己的兴趣爱好和特长进行选择,具体项目如下:(1)科研:撰写优秀科研论文,参加国内外学术会议,专利申请等等。
(2)体育竞赛:参加校内外体育比赛并获得优异成绩。
(3)文艺竞赛:参加校内外文艺比赛并获得优异成绩。
(4)公益服务:参与或组织学校或社会公益活动并取得显著成绩。
(5)社会实践:在校外实践活动中获得优异成绩并取得相关证明。
四、评定程序1. 评选时间:每学年结束后进行。
2. 申报流程:(1)大学生自愿申报并提交所需材料(包括学习成绩单、荣誉证书、获奖证明等)。
(2)申报阶段各层次审核:院系、学校领导审核。
3. 评选程序:(1)初审:院系负责初审并公示。
(2)评审委员会评审:由学校指定的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
(3)公示:评选结果公示7天,公示期内学生可进行申诉。
(4)奖学金管理中心:学校设立奖学金管理中心进行奖金的发放和具体管理。
五、特别情况处理1. 大学生因特殊原因未能按规定时间提交申报材料,可以申请延迟提交,但最晚不能超过学期结束后的2周。
2. 对于因病、事变等特殊原因无法参加考试或完成任务的大学生,可申请有关部门确定处理措施。
但是,必须提交书面证明。
六、工作机制为保证国家奖学金制度的公正性、公平性,高校应该建立起完善的工作机制。
武汉科技大学奖学金评定细则
武汉科技大学奖学金评定细则武汉科技大学(WUST)致力于培养优秀学子,激励学生以追求卓越为目标,从而成就大学的发展。
为此,武汉科技大学为学生们建立了多种奖学金的评定细则,以奖励优秀的学生。
(一)奖学金的申请条件1、学习成绩优秀:学生参加武汉科技大学的学习,必须保持优异的学习成绩。
学生的学习成绩应该在该学期的统计范围内平均至少达到85分(平均分不低于85分)。
2、学业表现杰出:学生要求不仅要在学习上取得优异成绩,而且要在校园文化活动、文体比赛、社会实践活动、科研活动、社会服务等方面取得出色的综合表现,彰显自身的优秀品质。
3、有良好的道德观念:学生须具备良好的道德观念,严守学校规章制度,具有社会责任感,具有良好的个人素质和良好的学习习惯。
(二)申请奖学金的流程1、筛选合格者:学校每学年以学科成绩为基础,由教务处组织学校教师和部门负责人综合考察,推荐学术表现出色、学习努力、积极向上、具有良好道德品质的学生申请奖学金。
2、申请奖学金:被推荐的学生可以在学校官网上按照步骤完成奖学金申请,包括填写申请书、提交申请材料等。
3、评审环节:学校教务处收集奖学金申请材料后,组织学校教师、社会学术专家共同组成评审小组,对学生提交的材料进行评审,对符合申请要求的学生进行综合考核,并予以核定。
(三)奖学金的发放评审小组审核通过后,学校将按学期发放奖学金,并及时向学生发放奖学金。
同学们可以在“学生中心”栏目中查看奖学金发放情况,以便了解自身发放情况。
(四)奖学金的使用规定1、要求学生合理支配奖学金使用,用于学业学习和就业技能培训,以及本人生活保障和参与公益性活动。
2、奖学金只能作为学生支付学费和生活费的辅助支持,不能用于扩大消费和投资理财,切勿滥用,违者一律取消奖学金发放资格。
3、对于发放但未按照规定用途使用奖学金,学生必须进行追缴,一经查实,学校有权暂停学生参加学校活动、取消奖学金发放资格等处理。
以上就是武汉科技大学奖学金评定细则的总体介绍,希望同学们能够严格按照规定来申请奖学金,充分发挥奖学金的作用,努力实现自身的梦想。
大学奖学金评定标准(精选10篇)
大学奖学金评定标准大学奖学金是高校对优秀学生的一种褒奖和鼓励,同时对于获得奖学金的学生来说,也是一种荣誉和激励。
然而,在众多的优秀学生中,怎样评定大学奖学金需要一定的标准和依据。
本文将从学习成绩、综合素质和个人贡献等三个方面探讨大学奖学金评定的标准。
一、学习成绩学习成绩作为大学奖学金评定的最重要的标准之一,是学生能力和品质的直接体现。
可以通过以下三个方面来考核学习成绩。
1. 学分绩点或学年绩点学分绩点是指每个学科学分乘以成绩所对应的绩点,最后求和得到的数值。
学年绩点是指本学年所有学科学分绩点总和再除以学分总数。
这个标准能够全面体现学生的学习成绩和学习态度。
2. 期末考试成绩期末考试成绩是直接反映学生学习效果的数值。
可以通过设定最低分数线和优秀成绩线来评估学生的考试成绩。
通常,最低分数线是及格线,优秀成绩线可以根据学校实际情况进行设定。
3. 学科竞赛成绩学科竞赛成绩是学生学习成绩中的亮点,能够直接反映学生的学科特长和创新能力。
学生参加过全国及省市级的学科竞赛,表现突出者可以获得额外加分。
二、综合素质除了学习成绩外,大学奖学金评定还需要关注学生的综合素质。
综合素质包括思想道德素质、身体素质、心理素质、语言表达能力、人际交往能力、社会责任和创新能力等方面。
1. 思想道德素质和身体素质思想道德素质包括爱国主义、集体主义、诚信、自律、社会责任等,身体素质主要是体育成绩和健康状况。
这两方面的评估需要结合学校的评价标准和具体的情况综合考虑。
2. 心理素质和语言交流能力在大学生活中,良好的心理素质和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也是必不可少的。
心理素质评价可以通过学校的心理测评或辅导进行,语言交流能力评价可以通过口语课程的成绩或其他口语交流活动来反映。
3. 人际交往能力和社会责任人际交往能力和社会责任是学生社会交往中的重要素质。
学生需要具备团队合作和社会责任感,也需要在实践活动中表现出色以及做出积极贡献。
这两方面可以通过院系、社团、学生会等组织的推荐来评价。
大学奖学金评定细则
电力工程学院奖助学金评定细则为鼓励学生奋发向上,刻苦学习,促进德、智、体全面发展,提高综合素质,在参照<<XXXXXXXXX学院国家助学金管理办法》的基础上,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此实施细则。
一、申请奖助学金的基本条件1. 修完评奖年度内主修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2. 未休学或者停学(请假时间少于上课时间三分之一);3. 评奖助学金年度内未受到过校纪处分。
二、综合测评成绩的算法以班级为单位计算出每个学生学业平均成绩(不含选修课),在此基础上,累加该学年本人的附加分(加分详见附表),即为该生本学年度的综合测评成绩,并按分数高低排定名次。
综合测评成绩=学业平均成绩+附加分三、奖助学金及综合测评评定程序每年评定一次奖助学金.每年9月底评定结束。
1.在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的指导下,各班在开学第一周内成立由班长、团支书、普通学生代表(3人)等5人组成的班级奖助学金初评小组,负责本班学业成绩核算及综合测评加分审核事宜。
初评小组的普通学生由班级无记名投票选出。
评选小组成员上报学工办,由学工办统一公示。
2.评选小组在第一周内收集齐本班同学之加分申请及相关材料,并向本班同学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学工办。
逾期未向本班评选小组递交加分材料的,视为放弃加分。
3.学工办将在第二周内对加分情况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后,由每位同学签名确认。
加分一旦签名确认后,不得更改。
4.9月15日前各班将每学年的综合测评初评结果及排列名次制表上交学工办,并于上报之日起进行公示。
四、组织领导成立学院奖助学金评定小组,小组成员包括院长、总支书记、总支副书记、辅导员教师代表。
学院奖助学金评定小组负责对我院奖助学金评定初评结果进行审核,并将审核结果张榜公示,公示期为7天。
公示期结束后,评定结果报学生处。
五、本实施细则解释权归电力工程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附表一思想表现加分(上限6分)附表二学术科研加分(上限6分)附表三社会工作加分(上限2分)附表四学习竞赛加分(上限2分)附表五文娱体育加分(上限2分)电力工程学院2月26日附表一思想表现加分(上限6分)附表二学术科研加分(上限6分)附表三社会工作加分(上限2分)附表四学习竞赛加分(上限2分)附表五文娱体育加分(上限2分)备注:1.原则上得过助学金的学生不得重复参与助学金评定,特殊情况(特别贫困)个人提出申请,由班级奖助学金初评小组和辅导员审核通过后上报学院奖助学金评定小组审核评定。
大学奖学金的种类及要求_大学奖学金评定标准
大学奖学金的种类及要求_大学奖学金评定标准大学奖学金的种类及要求一、国家奖学金1、国家奖学金国家奖学金一年一评,获奖者奖励金额8000元。
能够获奖最主要的一个条件就是成绩要十分突出,单科成绩不能低于85分,平均分不能低于90分。
2、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一年一评,获奖者奖励金额5000元,申请者为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目前资助覆盖面达到全国高校在校生3%。
除满足基本条件外,学习成绩一般平均分至少要达到85分以上注意:同一学年里,获得国家奖学金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
二、学校、学院奖学金学校奖学金内容丰富,比如我们学校设置的校级一等奖学金1500元(学习成绩平均分90分以上),校级二等奖学金1000元(学习成绩平均分85分以上),校级三等奖学金500元(学习成绩平均分80分以上),这三个是校级奖学金的主奖,获奖难度要低一些,而且只要符合获奖条件,基本上都能通过。
除了这些主奖外,还有每年新生开学季的新生奖学金(不同学校奖励不同,我们学校对于录取分数前10名的学生奖励每人1000元,像北大能够最高奖50000元)。
其他还有优秀班长、优秀团支书、各类学科竞赛奖励等等,获奖可以得到几百块的奖励。
三、企业和个人奖学金一些有社会责任心的企业和个人会与高校合作,设置企业或者个人奖学金,对于高校中勤奋好学,品学兼优的学生给予奖励。
这一类奖学金在学校奖学金中比重也不小,而且通常学校排名位次越高,奖励越高,一般至少都有几千元的奖励。
大学奖学金评定标准1、奖学金一学年评一次,一般在新学年开始时评选。
2、评选时所能算入的成绩、加分活动,都必须是在“上一学年”时期内的。
3、奖学金分为三等,一般排名第一的还可申请“国家奖学金”,更高金额。
4、每个学校的三等奖学金金额不同。
但是都有“国家奖学金”可申请。
一般是“综合测评分数”排第一的人才有机会申请的。
5、成绩约占50%~60%的比例。
大学奖学金实施方案
大学奖学金实施方案一、背景介绍随着我国高等教育的普及和发展,大学生群体规模不断扩大,但是由于家庭经济状况等原因,一些优秀学生仍然面临着经济困难。
为了激励学生学习,提高其学业成绩,大学奖学金实施方案应运而生。
二、奖学金设置1.综合奖学金:针对学业成绩优秀、综合素质突出的学生,每学年设立若干名额,奖励金额为每人每年5000元。
2.专项奖学金:针对特殊学科或专业的学生,如艺术类、体育类等,每学年设立若干名额,奖励金额为每人每年3000元。
3.助学奖学金:针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每学年设立若干名额,奖励金额为每人每年2000元。
三、奖学金评定标准1.学业成绩:综合奖学金的评定主要依据学生的学业成绩,成绩排名前20%的学生可申请。
2.综合素质:综合奖学金的评定还将考虑学生的综合素质,包括学生的科研能力、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等。
3.家庭经济状况:助学奖学金的评定将主要考虑学生的家庭经济状况,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申请。
四、奖学金申请流程1.学生申请:学生在每学年的指定时间内,通过学校规定的途径提交申请材料,包括成绩单、综合素质评价表、家庭经济状况证明等。
2.学校评定:学校设立奖学金评定委员会,对学生的申请材料进行评定,按照评定标准确定获奖名单。
3.奖学金发放:学校将确定的获奖名单报送上级教育部门审核后,按照规定程序发放奖学金。
五、奖学金管理1.监督机制:建立奖学金管理监督机制,对奖学金评定、发放等环节进行监督,确保公平、公正。
2.激励机制:建立奖学金获得者的激励机制,鼓励他们在学业成绩、综合素质等方面继续发展。
3.宣传推广:通过校园媒体、校园网站等途径,宣传奖学金的设置标准、申请流程等,引导更多学生积极参与。
六、结语大学奖学金实施方案的制定和实施,旨在激励学生提高学业成绩,促进学生全面发展,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
希望学校能够严格按照方案要求执行,确保奖学金的公平、公正,为学生提供更多的成长机会。
大学学生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
XX大学学生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第一条为激励学生勤奋学习,立志成长,建立有效的奖优助学机制,学校设立综合奖学金、单项奖学金。
第二条综合奖学金的等级、金额标准:(一)特等综合奖学金每学年每人奖金4000元;(二)一等综合奖学金每学年每人奖金2500元;(三)二等综合奖学金每学年每人奖金1500元;(四)三等综合奖学金每学年每人奖金1000元。
第三条特等综合奖学金获得者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一)评选学年内,基础性素质和发展性素质均在全班学生前10%名次内,品德评定达到优秀等级;(二)评选学年内,学习成绩平均绩点≥3.70;(三)评选学年内,体育与健康课及《学生体质健康标准》(以下简称《标准》)成绩75分及以上(免修体育课者除外);(四)非外语专业的本科一年级学生的英语课程学年平均成绩须达85分及以上(艺术类学生和体育特招生的英语课程学年平均成绩须达80分及以上);二、三年级学生CET-4达到425分及以上(艺术类学生和体育特招生的英语课程学年平均成绩须达80分及以上或者CET-4达到425分及以上);(五)英语专业的本科三年级及以上学生须通过专业英语四级测试;其他外语专业参照相应等级标准执行。
第四条一等综合奖学金获得者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一)评选学年内,基础性素质和发展性素质均在全班学生前15%名次内,品德评定合格及以上;(二)评选学年内,学习成绩平均绩点>3.50;(三)评选学年内,体育与健康课及《标准》成绩75分及以上(免修体育课者除外);(四)非外语专业的本科一年级学生的英语课程学年平均成绩须达80分及以上(艺术类学生和体育特招生的英语课程学年平均成绩须达75分及以上);二、三年级学生CET-4达到425分及以上(艺术类学生和体育特招生的英语课程学年平均成绩须达75分及以上或者CET-4达到425分及以上);(五)英语专业的本科三年级及以上学生须通过专业英语四级测试;其他外语专业参照相应等级标准执行。
大学生奖学金评定标准
大学生奖学金评定标准
校级奖学金各学校规定要求不一,旦目前比较普遍的评定方法一般要求按照智育分(考试成绩和绩点)、德育分(操行分,有的学校不被扣分就是满分,差点的学校一般要求参与活动讲座,帮老师部系做事,参加学生会团学会等获得加分)和体育分(有的学校以体育课程得分计算,有的学校以当年体测得分计算)三个指标来进行评选。
综合成绩在专业前10%的同学一般是稳拿校级奖学金的,按照排名列为一二三等。
要拿奖学金,就是努力,不管是学习上,社交上,实践上都要努力。
每个学校的标准可能都不太一样,但是,我觉得还是有很多的相关性的,下面大致总结一下,你做个参考:
1、成绩一定要好,学习是第一位的,而且是最基础了,不能挂科并且要考到好的名次,这个和中学时的情况差不多我就不多说了~
2、校内活动、院内活动多参加,这样一方面可以丰富自己的生活,更重要的是要院内的老师、同学们记得你,让大家看到你比较积极的学习和生活的态度,也算是是人际关系的一种吧。
有机会的话一定要成为班级干部和进入学生会。
3、多为班级奉献,做好自己,相信“一分耕耘,一分收获”。
大学校内奖学金评定办法
大学校内奖学金评定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促进学生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同时把竞争、激励机制引入到学生教育和管理工作中,根据上级有关文件政策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校接受普通高等专科学历教育的学生。
第三条在同一学年内,参评校内综合奖学金的学生不能同时参评国家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
第二章奖学金种类及等级第四条校内奖学金分为综合奖学金和个人单项奖学金,综合奖学金和单项奖学金可以重复参评。
第五条综合奖学金的评奖比例、等级及金额:综合奖学金每学年评定发放一次,大二和大三的学生可以参评,获奖比例控制在参评学生总数的10%,共分三个等级:一等奖:每生每学年2000元,评奖人数占学生总数的1%;二等奖:每生每学年1200元,评奖人数占学生总数的2%;三等奖:每生每学年800元,评奖人数占学生总数的7%;第六条个人单项奖学金的评奖比例及奖励额度:个人单项奖学金评奖人数不超过学生总数的2%。
单项奖学金奖励额度=学生总数(人)×2%×200(元/人)第三章奖学金的评定条件第七条综合奖学金的评定条件1. 各书院根据学生个人综合测评考核成绩排序进行评定。
2、积极参加集体活动,表现突出,成绩显著。
第八条单项奖学金评定条件学习努力,遵守纪律,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学生,可参与评定单项奖学金:1.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和社会公益活动,在某方面,某领域做出重大贡献,或为学校、院系做出重大贡献、赢得荣誉的,可申请此项奖励。
2.在精神文明建设领域有突出贡献,品德高尚,舍己救人,见义勇为等方面表现突出,受到校级、市级以上单位表彰的,可申请此项奖励。
3、积极参加各级各类学术科技竞赛、体育艺术等比赛并获奖的,可申请此项奖励。
4、认真钻研,在国家(CN)正式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获得发明专利的,可申请此项奖励。
第九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该学年学生奖学金参评资格:1、因违纪受到纪律处分者(包括校、院通报批评)。
大学生奖学金评选办法(5则)
大学生奖学金评选办法(5则)大学生奖学金评选办法( 5 则)(篇一) **交通大学坚持以学生健康发展为中心,围绕“价值引领 +知识探究 +能力建设 +人格养成”四位一体的育人理念,以“充分发挥奖学金的引领作用,有效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和健康成长”作为奖学金工作目标,同时为保证奖学金评选工作在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下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管理办法适用于纳入全国招生计划的全日制非定向培养的中国籍本科生、研究生(包括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含全日制专业学位)。
如奖项的适用范围或有所不同,详见各奖项的具体细则。
留学生奖学金管理办法由留学生发展中心结合留学生情况另行制定。
第二条获奖学生一般应当满足本办法的评选条件 , 但项目细则或协议另有规定的,按照项目细则或协议执行。
第二章奖学金类别第三条国家奖学金包括本科生国家奖学金与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是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颁发给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与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研究生的奖学金。
其中,本科生国家奖学金是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国发〔 2007〕 13 号)文件精神,由中央财政出资设立,旨在激励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得到全面发展;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是根据《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财教〔 **〕 342 号)、《关于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的意见》(财教〔 **〕19 号)、《普通高等学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教财〔 **〕 1号)文件精神,由中央财政出资设立,旨在鼓励学习成绩优异,科研能力显著,发展潜力突出的研究生。
国家奖学金一般在秋季学期评审。
第四条 **市奖学金是由 **市政府根据《 **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实施意见》(沪府发〔 2007〕 35 号)精神出资设立,用于激励 **市所有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中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且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表现特别突出的在校本科生。
2024年奖学金实施细则
奖学金实施细则1
为了进一步激发学生的创新创业精神,提升学生的创新创业能力,弘扬创新创业文化,根据《关于设立华东政法大学王汝参大学生创新创业奖学金协议书》的有关内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一条评选对象
在校全日制本科生和研究生。
第二条评选条件
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在以下国家级或省(市)级创新创业类竞赛中获奖的'个人或集体(不含优秀奖或鼓励奖):
3获奖情况
1、荣获奖项:当年艺术节比赛(要求出示获奖证书原件、复印件)
区级市级省级国家级
一等奖
二等奖
三等奖
2、当年兰亭奖比赛(要求出示获奖证书原件、复印件)
区级市级省级
一等奖
二等奖
三等奖
3、其它校外获奖或作品发表由社团指导师审定依据实际情况酌情给予加分。
4、积极、认真参加学校组织的活动,社团导师视具体情况酌情给予加分。
⑤本学年度社团活动量化评价表及书画类荣誉证书复印件等。
附件:池墨小学书画社团量化评价表细则:
序号分类评价内容考评分自评分组评分审定分
1学习态度
学习态度积极认真,不迟到、不早退、不缺席;热衷社团学习、有进取心,有目标;积极探索个人风格,为自己制定长期发展计划。 10分
学习态度较积极,基本遵守社团纪律,基本不缺席、不早退;富有创新精神、进取意识较强,有长期发展的计划。 6分
第三条奖励名额、金额及形式
(一)名额根据当年申报情况确定;
(二)国家级竞赛获奖奖励5000元,市级(含国家级竞赛的市级选拔赛)获奖奖励3000元,同一竞赛作品,按最高奖项发放奖金;
(三)获奖者授予荣誉证书,集体获奖者,每位成员可授予获奖证书,奖金由集体获得。
第四条评选程序
大学本科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细则
大学本科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细则一、奖项设置大学本科优秀学生奖学金,是学校对于本科生培养过程中表现优异的学生予以奖励的一项荣誉称号,分为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和三等奖四个等次。
二、评选范围1. 参评人员:在校成绩合格,无违纪记录,良好的诚信品质和社会公德心。
已获得国家学业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的学生不得参加本次评选。
2. 参评年级:大学本科全日制正常学制在校学生。
三、评选标准1. 学业成绩:综合成绩需要达到优秀水平,学年综合评定成绩不低于85分。
2. 学业研究:在学科科研、竞赛中表现优异,具有一定的独立研究能力和创新思维能力。
3. 社会实践:在校外各种实践活动中,能够有效地发挥专业技能水平,表现出优秀的素质和才干。
4. 综合素质:参与学校举办的各类活动,取得显著成绩和精神风貌。
四、评选程序1. 系(院)推荐。
各系(院)在学年结束后在学生档案袋内添加评选表,并根据细则评选出该系(院)评选推荐名单,同时提交相应材料。
2. 综合评定。
各系(院)推荐名单经过学校综合评定小组初步筛选后,对符合条件的学生进行公示,在规定时间内,对公示结果反映情况进行审核。
3. 最终评定。
经过公示材料的最终审查、专家咨询、学校领导审批后,确定最终优秀学生名单,并根据学生获得荣誉的等次级别,进行颁发奖学金。
五、奖学金金额特等奖:每人获得3000元奖学金。
一等奖:每人获得2000元奖学金。
二等奖:每人获得1500元奖学金。
三等奖:每人获得1000元奖学金。
六、其他规定1. 获得本奖学金的学生视为毕业生先河,并获得校优秀学士学位证书的同等待遇。
2. 奖学金评选前,对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进行严格审核,对不良毕业生取消评选资格。
3. 本奖学金的发放不受其他奖项的限制,但获得该奖学金的学生须在本学年继续在校就读。
以上是大学本科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细则,该细则的制定是为了更好地鼓励和表彰优秀的本科生,在他们的学习和成长道路上起到一定的激励和推动作用,同时也更好地有利于本科生在自身综合素质方面的提升和发展。
大学本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定细则
为激励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根据《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高校国家奖学金评审与材料填报工作的通知》和《同济大学本科生奖学金管理办法》等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细则。
第一条奖励对象与奖励标准
1.本科生国家奖学金的奖励对象为我校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全日制本科生;本硕连读或本硕博连读的特殊学制学生,原则上从入学第6年开始不再具备国家奖学金申请资格;
2.国家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8000元;
3.同一评奖学年内,本科生国家奖学金与上海市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含校外冠名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民族班学生专项奖助学金不可兼得。
第二条基本申请条件
1.符合同济大学本科优秀学生奖学金的评奖基本条件;
2.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评奖学年学习成绩排名在评选范围内位于前10%。
实行综合排名的学院,学生综合排名也必须在评选范围内位于前10%;
3.对于学习成绩和综合考评成绩没有进入前10%,但达到前30%的学生,必须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文艺比赛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方可申请国家奖学金,并需提交详细的证明材料。
(具体规定详见教育部通知)
第三条评审委员会及评奖办法
1.本科生国家奖学金的评审机构为同济大学本科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
2.国家奖学金每学年评审一次,评定工作采取学生个人申请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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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
大学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为了鼓励广大高校学生提高自身综合素质,优胜劣汰,推动高等教育质量不断提高,根据群众反映,根据目前高校奖学金评审存在的不足,高校奖学金评审应进一步规范和科学化,特制定《大学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
一、评审对象大学国家奖学金评审对象为全国高等学校在校学生。
其中,博士生和硕士生只能评定和颁发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本科生和高职生才能评定和颁发大学国家奖学金。
二、评审标准1.综合素质:(1)学习成绩:对各个学年的学习成绩进行综合评定,以年级排名为重要考虑因素。
(2)科研成果:参与科研项目,获得成果或获得科研奖项。
(3)社会实践:参加社会实践、志愿服务或社会公益活动所取得的成效。
(4)文体竞赛:参加各项文体竞赛所取得的成绩和荣誉。
(5)各类能力:包括领导能力、组织能力、创新能力等。
2.品德表现:(1)学生的思想政治素质表现、学习态度、品学兼优等方面同时进行考虑。
(2)重点考虑学生的道德行为,如诚实、守纪守法、有爱心、有责任心、有集体观念等。
(3)优先考虑奖励在活动中表现突出的学生。
三、评审机制1.评审组织评审小组成员数量不得少于5人,其中1人由学校推荐,2人由评审组委员会推荐,1人由国家教育部推荐,1人由社会评审机构推荐。
2.评审流程(1)学校按照评审办法规定条件推荐学生,并向教育部提交推荐材料。
(2)教育部成立评审组,对推荐材料和学生自荐材料进行审核,并组织面试。
(3)评审组依据学生的推荐材料和面试材料,进一步核实和评定候选人的综合素质和品德表现。
(4)教育部颁发大学国家奖学金名单,并向学生或推荐单位颁发证书和奖金。
3.评审结果评审结果分为奖、优、良、中、差五个等次,其中“奖”为最高等次,“差”为最低等次。
奖学金数量为每年的总人数的5%以内。
所得奖学金资金由教育部统一拨付奖学金学校管理的专户,由学校依据规定进行颁发。
四、附则1.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施行,之前颁布的相关规定和通知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
[学校奖学金评定细则(六篇)]奖学金评定标准
[学校奖学金评定细则(六篇)]奖学金评定标准学校奖学金评定细则(六篇)(篇一)第一条 **大学为了更好地满足国家发展对基础学科的人才需要出发,为**大学培养一支高水平的基础学科人才队伍,鼓励和支持一批对基础学科有兴趣的优秀学生献身基础学科的学习和研究工作,特制订本细则。
第二条 **大学本科生专业奖学金的评奖对象为教育部在我校设立的八个基础学科人才培养基地(即汉语言文学、历史学、哲学、数学与应用数学、物理学、化学、基础医学、生物科学专业)在册在校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本科生。
大类招生专业学生三年级以上(含三年级)可评奖。
转出上述八个专业的学生不参评原专业奖学金。
第三条通过转专业、插班进入上述专业基地班的学生,进入该专业学习满一学年后可提出申请**大学本科生专业奖学金。
第四条 **大学本科生专业奖学金每年由学校按在册在校基础学科专业本科生人数的60%向各院系分配获奖学生名额。
第五条 **大学本科生专业奖学金每学年评选一次,学生可自行向所在院系提出申请,由院系按照学习成绩对申请者进行排名评选,奖金额为1200元(大类招生相关专业为1800元)第六条 **大学本科生专业奖学金最后一学年的评审中,凡已获直升本校本系(专业)研究生资格的八个基础学科专业的本科学生,奖金额为2400元(大类招生相关专业为3000元),其他学生奖金额为1200元(大类招生相关专业为1800元)。
第七条各院系将本科专业奖学金初审名单报送校党委学生工作部(处),经审核通过后,报校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终审,确定获奖学生名单。
第八条 **大学本科生专业奖学金可与**大学其他各类本科生奖学金兼得。
第九条本细则由校党委学生工作部(处)负责解释。
第十条本细则自**年10月18日起施行。
(篇二)为回馈社会,激发学生刻苦学习的精神,不断提高个人修养,成为品学兼优的专业人才,为石油工业人才培养贡献一份力量,**神开石油化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及董事长顾正先生在我校设立“神开德贵”奖学金。
大学本科生奖学金评定条例
大学本科生奖学金评定条例为了激励和表彰在学业、科技研究、社会实践、文化艺术等方面表现突出、成绩优异的本科生,根据教育部、学校有关奖学金评定管理文件的规定,制定本条例。
一、评奖范围设置学业奖、科技研究奖、社会实践奖、文化艺术奖四类奖项,评定对象为全日制本科在校生。
二、评奖原则评奖原则包括公平、公正、公开、竞争。
评奖过程中要贯彻奖学金评定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
评奖工作应实行民主中心主义,依据学术水平和道德品质来评定。
三、评奖标准1. 学业奖(1)一等奖:学分绩点排名在本专业/全院前10%的学生,且年度各科成绩均在80分以上者。
(2)二等奖:学分绩点排名在本专业/全院前20%的学生,且年度各科成绩均在75分以上者。
(3)三等奖:学分绩点排名在本专业/全院前30%的学生,且年度各科成绩均在70分以上者。
2. 科技研究奖(1)一等奖:在国家级及以上科研机构、企业、高校等单位完成的重要科研项目,并获得省级以上科技成果奖项,或在国际性期刊上发表的第一作者SCI论文数量不少于两篇的学生。
(2)二等奖:在国家级及以上科研机构、企业、高校等单位完成的科研项目,或在国际性期刊上发表的第一作者SCI论文数量不少于一篇的学生。
3. 社会实践奖(1)一等奖:担任学生会、社团、班级等组织职务,工作成绩突出,被评为优秀班干、学生干部等个人荣誉,或者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志愿者服务活动,累计服务时间不少于200小时的学生。
(2)二等奖: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志愿者服务活动,累计服务时间不少于100小时的学生。
4. 文化艺术奖(1)一等奖:在学校举办的大型文化艺术赛事中,获得学校及以上奖项,或在全省及以上级别的文艺大赛中获得一等奖。
(2)二等奖:在学校举办的中型文化艺术赛事中,获得学校及以上奖项,或在市级及以上级别的文艺大赛中获得一等奖。
四、评奖程序1. 收集资料各院系首先要对本校本科生进行全面调查,收集有关学生在学科、科研、实践、艺术等方面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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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工程学院奖助学金评定细则
为鼓励学生奋发向上,刻苦学习,促进德、智、体全面发展,提高综合素质,在参照<<XXXXXXXXX学院国家助学金管理办法》的基础上,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此实施细则。
一、申请奖助学金的基本条件
1. 修完评奖年度内主修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
2. 未休学或者停学(请假时间少于上课时间三分之一);
3. 评奖助学金年度内未受到过校纪处分。
二、综合测评成绩的算法
以班级为单位计算出每个学生学业平均成绩(不含选修课),在此基础上,累加该学年本人的附加分(加分标准详见附表),即为该生本学年度的综合测评成绩,并按分数高低排定名次。
综合测评成绩=学业平均成绩+附加分
三、奖助学金及综合测评评定程序
每年评定一次奖助学金.每年9月底评定结束。
1.在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的指导下,各班在开学第一周内成立由班长、团支书、普通学生代表(3人)等5人组成的班级奖助学金初评小组,负责本班学业成绩核算及综合测评加分审核事宜。
初评小组的普通学生由班级无记名投票选出。
评选小组成员名单上报学工办,由学工办统一公示。
2.评选小组在第一周内收集齐本班同学之加分申请及相关材料,并向本班同学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学工办。
逾期未向本班评选小组递交加分材料的,视为放弃加分。
3.学工办将在第二周内对加分情况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后,由每位同学签名确认。
加分一旦签名确认后,不得更改。
4.9月15日前各班将每学年的综合测评初评结果及排列名次制表上交学工办,并于上报之日起进行公示。
四、组织领导
成立学院奖助学金评定小组,小组成员包括院长、党总支书记、党总支副书记、辅导员教师代表。
学院奖助学金评定小组负责对我院奖助学金评定初评结果进行审核,并将审核结果张榜公示,公示期为7天。
公示期结束后,评定结果报学生处。
五、本实施细则解释权归电力工程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附表一思想表现加分标准(上限6分)
附表二学术科研加分标准(上限6分)
附表三社会工作加分标准(上限2分)
附表四学习竞赛加分标准(上限2分)
附表五文娱体育加分标准(上限2分)
电力工程学院
2014年2月26日
附表二学术科研加分标准(上限6分)
附表四学习竞赛加分标准(上限2分)
附表五文娱体育加分标准(上限2分)
备注:
1.原则上得过助学金的学生不得重复参与助学金评定,特殊情况(特别贫困)个人提出申请,由班级奖助学金初评小组和辅导员审核通过后上报学院奖助学金评定小组审核评定。
2. 为保障贫困学生能够在公平公正的前提下获得国家的资助,对确实贫困又缺少三级贫困证明的同学,个人提出申请,由班级奖助学金初评小组和辅导员审核通过后上报学院奖助学金评定小组审核评定。
3.为保障学习成绩优秀者,鼓励学生认真学习,成绩排名第一名的学生,原则上在评定励志奖学金时,不受综合测评排名的影响。
国家奖学金原则上给学院学习成绩第一名(同一专业内),而非综合测评第一名。
4. 各项活动中,学校明文发布的活动才可以算校级,社团协会活动算院级加分,团总支、学生会举办的各类活动均视为院级活动.
5. 以团体形式代表学院参加学校或学校以上级的各种竞赛未获奖者,或参加学校或学院组织的学术活动、义务劳动、公益活动或其他集体活动者,以及参
加校运动会未获奖者,每次加0.02分,累计不超过0.06分。
6 .市级活动获奖者,按校级各等级再加0.2计算。
7. 扣分制度:无故旷课、无故缺席会议、各种活动一次扣0.05分,迟到次数累计2次扣0.05分(每增加2次扣0.05分),晚归一次扣1分,二次取消评选资格。
8.作弊、酗酒、打架、旷宿、使用大功率电器等违纪按学籍管理规定处分的,取消评选资格。
9. 各种性质的志愿者活动不加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