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 IFLA 亚太区大学生设计竞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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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2 IFLA 亚太区大学生设计竞赛的通知

景园学字[2012]第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市风景园林学(协)会,

学会各专业委员会、分会,有关高校:

为配合将于2012年10月在中国上海召开的IFLA亚太区会议,由国际风景园林师联合会(IFLA)亚太区和中国风景园林学会(CHSLA)共同指导和举办大学生设计竞赛。举办此次竞赛的目的是对风景园林专业学生完成的优秀的环境设计作品给予认可。此次会议将鼓励在亚太区内开展高质量的风景园林教育。

一、竞赛主题

风景园林让生活更美好(Better Landscape,Better Life)。参赛作品必须关注参赛学生所学习或生活国家的城市景观的保护和创造,表现出设计项目中的综合的方法和思考,并在满足当代社会需求的同时对场所的地方精神加以探索。

二、奖项设置一等奖 1名,奖金1500美元和获奖证书

二等奖 2名,奖金1000美元和获奖证书

三等奖 3名,奖金500美元和获奖证书

评委奖 10名,获奖证书

三、参赛资格

风景园林专业或相关专业(限尚未开设正式风景园林专业的学校或国家)大学生均可参赛。可以个人或设计小组的形式参赛提交作品,但每位学生或设计小组只可提交一份作品。欢迎组成多学科的设计小组参赛。设计小组的组员数量不应超过5位。评委的专业性合作者、公司职员和三代以内近亲属不能参赛。

四、评审

评委会将由IFLA亚太区理事组成。作品评审依据包括:1)有效地诠释竞赛主题;2)采用最好的方法,以提升风景园林的标准和实践;3)对环境、文化、历史和其他相关问题作出了合理地回应;4)综合风景园林的实践和美学方面。

五、竞赛规则

参赛者被认为无条件接受以下竞赛规则:

1、所有参赛作品的所有权归IFLA亚太区和中国风景园林学会共同所有。所寄作品将不退还作者本人。

2、获奖作品将在IFLA亚太区会议期间进行展出。在

IFLA/CHSLA认可的情况下,也可能在其他地方进行展览。

3、IFLA亚太区和中国风景园林学会保留对提交作品的任何部分或全部进行复制或出版的权利,除须声明作品的著作者外,无须事先征得参赛者的同意。

4、晚于接收作品截止日期到达的作品将视为无效,与邮寄时间无关。

5、所有邮寄费用均由参赛者承担。IFLA亚太区和中国风景园林学会不承担海关或相关费用。不接受货到付费的邮寄方式。

6、在评委会宣布最后评审结果前,严禁参赛者事先以任何方式出版提交的作品。

7、评委会将主持整个竞赛过程,并且是各阶段唯一的裁决者,直至最后颁奖。评委会的所有决定是最终的。

8、有关竞赛的争议,若评委会不能解决,将由IFLA亚太区执委会指定一个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解决。

9、禁止参赛者向评委会成员询问有关任何竞赛信息。

六、作品提交要求

提交的作品必须符合以下要求,否则将取消参赛资格:

1、作品应采用4个PDF(便携文件格式)文件的形式,且当100%打印时,其大小达45 cm X 90 cm。所有PDF文件应采用光盘(CD-ROM)邮寄。四个PDF文件中不能包含作者姓名、

指导教师姓名、所在学校等信息。请将一份完整的参赛资格声明,制作为一个PDF文件,然后存放在邮寄的光盘中。请同时在邮寄的光盘表面贴上标签,标明作品姓名、所在学校和作品名称。

2、必须对PDF文件进行命名,且标明文件的数码序号,以便发生混乱时进行识别。

3、PDF文件内必须包含作品的全部信息,包括必要的文字说明,用英文书写。文字量应尽可能少,但需对作品的设计意图、专门的问题或认识,采用的方法,以及理念等给予简洁和精炼的描述。

4、打印或者三维模型将视为不合格。

5、图例、标题和其他相关文字均应用英文书写。

6、当收到作品时,将分配给一个序列号,在整个评审过程中,将通过该序列号对作品进行识别,以达到匿名评审的目的。

7、接收作品以到达日期为准。凡是晚于接收作品截止日期到达的作品均作无效处理,与其邮寄日期无关。

8、作品光盘请邮寄至:中国北京三里河路9号,中国风景园林学会,付彦荣收,邮编:100835,电话/传真:

+86-10-58933918。

七、其他

有关竞赛的任何问题,请联系竞赛负责人:刘晓明教授

电子邮箱:iflaapr2012_js@

八、重要日期

2012年8月31日组委会接收作品的截止日期

2012年10月19日评审活动,通知获胜小组或个人

2012年10月20-22日在2012IFLA亚太区会议期间对入选竞赛作品进行展览

2012年10月21日在IFLA亚太区会议的闭幕式上进行颁奖

附件:《竞赛声明表》

中国风景园林学会

二○一二年二月十五日

关于举办2012国际风景园林师联合会(IFLA)亚太区

会议并征集会议论文摘要的通知

景园学字[2012]第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市风景园林学(协)会,

各专业委员会、分会,各单位会员:

受国际风景园林师联合会(IFLA)亚太区委托,并经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批准,中国风景园林学会将与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于2012年10月20~22日在上海市举办2012国际风景园林师联合会(IFLA)亚太区会议。中国风景园林学会2012年会也将与此次会议同期举行。现将会议有关情况通知如下,并向广大会员和风景园林工作者征集会议论文。

一、会议主题

风景园林让生活更美好(Better Landscape,Better Life)

二、会议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2年10月22~24日

地点:上海国际会议中心(上海浦东滨江大道2727号)10月21日报到。会议现场注册和报到地点:上海虹桥酒店

三、会议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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