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子公司重大事项审批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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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子公司分公司管理办法

公司子公司分公司管理办法

公司子公司分公司管理办法公司子公司分公司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对子公司、分公司的管理,维护公司的统一和整体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子公司、分公司是公司派出的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从属组织,独立承担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第三条子公司、分公司应当按照公司的业务发展需要、市场需要及国家产业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设立和管理。

第四条子公司、分公司的设立,应当遵守国家有关企业注册登记和行政审批的规定,并按照公司章程严格执行。

第五条子公司、分公司的经营行为,应当遵守公司的经营方针、发展战略和相关规定,不得违背公司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也不得超出注册登记和经营范围。

第六条公司对子公司、分公司实行统一领导和管理,统一制定发展规划、决策方案,对子公司、分公司的经营活动进行指导、监督和评估。

第二章子公司的设立与管理第七条子公司是公司的法人独立组织,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第八条公司设立子公司,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公司具有明确的发展战略和需求;(二)公司有足够的实力承担子公司的注册资本;(三)公司有经营子公司的合法资质和条件;(四)子公司设立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九条公司设立子公司,应当由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报请股东大会审议并决定,明确子公司的设立原因、目标和任务。

第十条公司设立子公司,应当根据子公司的经营范围、地域位置等,合理划分子公司的经营区域和业务范围。

第十一条公司对子公司进行管理,应当建立健全组织架构和管理体系,确保子公司的独立性和权责一致。

第十二条公司应当根据子公司的经营情况,制定子公司的经营目标和经营策略,对子公司的经营情况进行定期评估和总结。

第十三条公司对子公司的经营情况进行评估时,应当重点关注子公司的财务状况、市场竞争力和发展潜力,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措施进行解决。

第三章分公司的设立与管理第十四条分公司是公司的经营机构,不具有独立法人地位。

集团公司重大事项决策实施细则

集团公司重大事项决策实施细则

集团公司重大事项决策实施细则.为了进一步细化和完善集体决策机制,提高集团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质量和水平,明确责权,加强风险控制,提高运营效率,集团公司制定了《集团公司重大事项决策实施细则》。

重大事项决策必须遵循“会前充分酝酿、多方论证,会上集体讨论、集体研究、集体决策、集体决定”的原则。

重大决策的类别包括贯彻执行类、发展战略、规划、计划类、组织架构、规章制度类、组织人事类、财经类、重要、特殊经济行为类和保障监督类。

贯彻执行类包括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和重要会议精神、决议、决定的主要措施,以及贯彻执行上级政府和有关部门的主要措施、上级领导的指示、批示和讲话精神,以及集团公司党委会、董事会决定的主要措施、重要决议、及所议定的重大事项、重大决策、重大项目。

发展战略、规划、计划类包括发展战略、规划、年度综合计划、年度重点工作以及生产经营中的重大事项、体制改革、生产能力布局及其调整方案、管理创新和先进管理方法的应用与推广方案。

组织架构、规章制度类包括公司章程和重要规章制度的审定、管理的基本流程及其重大调整方案、公司组织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岗位设置及重大调整方案。

组织人事类包括派往所属各单位的出资人代表、董事、监事的任免、更换、考核、奖惩等的建议、公司薪酬福利及绩效考核、评价、奖惩方案、所属单位领导班子成员的薪酬、绩效考核、评价、奖惩方案、所属单位薪酬绩效管理方案及工资、人工成本总额控制方案。

财经类包括财务预、决算方案、利润分配方案、增减资本金方案、融资计划和方案、大额资金的支付和内部大额资金的调度、贷款担保、履约担保等重大担保事项、股权投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重要长期资产的出售、转让、划转、报废及核销资产减值准备等重大资产处置事项、重大债务重组、资产重组、合并、分立、并购等资本运作方案、会计政策的制定和变更事项、影响公司收益的其他重大财经事项。

重要、特殊经济行为类包括重大或法律关系复杂合同的审批、执行公司招投标程序的有关事项等。

子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子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子公司财务管理制度一、目的为加强子公司管理和控制,完善子公司的财务核算和管理工作,提高集团整体财务管理水平,防范内控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二、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的所有子公司,包括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

控股子公司范围包括公司股权占50%以上的及公司股权未达50%但派出董事占其董事会绝大多数席位(控制其董事会)的子公司。

三、职责1.子公司财务部接受集团财务管理部的指导与监督,对集团财务总监报告,对子公司财务会计工作的规范性负责,对子公司的经营活动进行监督并协助子公司总经理对经营数据及财务绩效进行分析。

2.子公司总经理须协助子公司财务部完善财务会计工作,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涉财务部的独立性及正常工作。

四、会计工作体制1..部门及岗位设置(1)子公司正式运作后,须规范地设置独立的财务部。

子公司财务部至少设置会计及出纳。

其中,会计不得兼任出纳,出纳不得从事会计工作。

公司将根据子公司管理需要,任命或派遣子公司财务负责人。

(2)子公司实行财务人员回避制度,总经理及副总经理的直系亲属不得担任辖内子公司的财务岗位工作。

2.任命与招聘子公司无权自行聘任财务负责人,子公司财务负责人由集团财务管理部派遣或面聘。

经集团财务管理部同意后,子公司财务负责人可与子公司人事部门共同招聘会计和出纳,或申请从总部派遣。

3.薪酬与考核(1)子公司财务负责人和主办会计的薪酬规划与绩效考核纳入集团财务管理部管理,子公司不得另行规划薪酬或考核绩效,但可以向集团财务管理部提出考核建议。

(2)对子公司财务人员的薪酬规划和绩效考核,执行子公司薪酬和绩效考核标准。

考核分为月度考核和年度考核,总体上依据被考核人的工作完成情况、子公司的业绩以及综合评估等项目进行考核。

考核结果与个人绩效奖金、评优及晋升挂钩。

4.内部控制子公司财务部运作后,须参考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子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

集团公司分级管理办法-集团对子公司管理办法

集团公司分级管理办法-集团对子公司管理办法

集团公司分级管理办法:集团对子公司管理办法桑德(天津)再生资源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子公司分级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明确桑德(天津)再生资源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桑德再生”)子公司级别划分标准,设定桑德再生对子公司重大事项管理权限,实现股东及其他相关方利益最大化,防范经营管理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规范性文件及其他有关规定,结合子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桑德再生管理的控股子公司(“子公司”)。

桑德再生管理的参股子公司可以参照执行。

第三条桑德再生作为子公司主要出资人,依法对子公司享有参与重大事项决策、资产收益等权利,有责任对子公司实施分级管理和重大事项管理。

第四条子公司按照规定建立高效合理的法人治理结构,根据自身经营领域和地域特点等不断完善经营决策机制和内部控制制度,自主履行正常的管理和经营职责。

第五条子公司根据核定的级别享有相应的管理权限。

子公司级别越高,自主管理权限越大。

第二章分级管理第一节分级标准第六条根据企业规模、经营成果、管理团队和企业文化等因素将子公司分为特级、一级、二级和三级。

第七条特级子公司具备规模优势,经营业绩突出,管理团队具有优秀的综合素质和实际管理水平、责任意识很强,发展前景良好,在桑德再生资源板块至关重要,年度综合评估超过90分以上。

第八条一级子公司颇具规模,经营业绩较好,管理团队综合素质和实际管理水平较高、责任意识较强,发展前景较好,市场竞争力较强,在桑德再生资源板块比较重要,年度综合评估达到75-90分。

第九条二级子公司经营规模和经营业绩一般,管理团队综合素质和实际管理水平正在不断提升、责任意识较强,有一定的市场竞争力和发展前景,年度综合评估达到60-75分。

第十条三级子公司规模较小,经营业绩较差甚至亏损,管理团队综合素质和实际管理水平需要大幅提升,市场竞争力较弱,发展前景黯淡,企业存在较多问题,年度综合评估60分以下。

第十一条子公司级别划分标准详见附件一。

2019年公司“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审批制度

2019年公司“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审批制度

2019年公司“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审批制度第一章总则 (2)第二章“三重一大”事项决策范围、方式和基本程序 (4)第三章监督检查与责任追究 (8)第四章“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执行情况报告 (10)第五章附则 (11)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的决策行为,提高决策水平,防范决策风险,避免经营失误,防止资产损失,根据《中国共产党党章》、《公司法》、《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关于进一步推进国有企业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意见》、《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以及《公司章程》和市国资委党委《关于建立市属企业“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执行情况报告制度的通知》等相关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三重一大”是指公司的重大决策事项、重要人事任免事项、重大项目安排事项及大额度资金运作事项。

(一)重大决策事项,指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制度规定,应当由党委会、股东大会、董事会、总经理办公会、职工(代表)大会决定的事项。

一般包括公司的发展方向、经营方针、中长期发展规划等重大战略管理事项;资产损失核销、重大资产处置、利润分配和弥补亏损、增加和减少注册资本;年度生产经营计划、年度工作报告、年度财务预算和决算,从事高风险经营以及内部机构设置、职能调整等重大生产经营管理事项;公司改制重组、兼并、破产、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国(境)外注册公司、投资参股、重大收购或购买上市公司股票;公司薪酬分配以及涉及职工重大切身利益等重大利益调配事项;需要提交党委(扩大)会、股东大会、董事会、职工(代表)大会审议决定的事项;有关公司全局性、方向性、战略性的其他重大事项。

(二)重要人事任免事项,一般包括对公司中层及以上经营管理人员(包括重大项目负责人和重要管理岗位人员)的选聘、任免;向控股(包括全资和控股子公司)、参股企业委派或更换股东代表(包括委派董事长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推荐董事会、监事会成员;后备人才的管理;涉及公司中层及以上经营管理人员的重要奖惩;其他人事任免相关的重要事项。

国有企业下属子公司管理办法

国有企业下属子公司管理办法

国有企业下属子公司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xxxxx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子公司的管理和控制,确保子公司业务符合集团公司的总体战略发展方向,有效控制经营风险,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xxx集团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子公司”系指集团公司的全资、控股子公司。

第三条子公司的组织管理架构设置最少为二级结构,机构设置必须完善,董事长(含副职)、总经理(含副职)、总监为高级管理人员,各部门负责人(含副职)为中级管理人员。

第四条集团公司委派至子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经营管理层,以及集团公司各职能部门需对本办法的有效执行负责,并按照本制度规定,有效地做好管理、指导、监督等工作。

第五条子公司在集团公司总体战略规划下,开展经营管理工作,合法有效地运作企业财产,同时必须执行集团公司对子公司的各项制度规定。

第六条由集团公司派出的高级管理人员在其被授权范围内行使职权,并承担相应的责任,对集团公司负责。

集团公司派出的高级管理人员负责集团公司经营计划在子公司的具体落实,同时将子公司经营、财务及其他情况及时向集团公司反馈。

第七条集团公司各职能部门根据集团公司内部控制的各项管理制度或办法,对子公司的经营、财务、重大投资及人力资源等方面进行指导、管理及监督。

第二章人事管理第一条子公司人事由集团公司综合办公室归口管理。

第二条子公司应严格执行国家《劳动法》及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并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制订劳动合同管理制度,本着合理合法原则,规范用工行为。

第三条非经集团公司委派的控股子公司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应报集团同意后由子公司任命,子公司应在其任命后的2个工作日内报集团公司备案。

第四条子公司应结合企业经济效益,根据集团公司薪酬管理办法,参照本地区、本行业的市场薪酬水平,制订有一定竞争性的薪酬激励制度,并报集团公司备案。

分(子)公司管理办法

分(子)公司管理办法

精选全文完整版(可编辑修改)分(子)公司管理办法发文日期:2022年9月15日制度版本修订台账目录第一章总则 (4)第二章分(子)公司的设立 (5)第三章部门职责 (5)第四章治理机制 (8)第五章分(子)公司经营管理 (9)第六章人力资源管理 (10)第七章财务管理 (10)第八章采购管理 (12)第九章资产管理 (12)第十章信息系统管理 (12)第十一章管理方式 (13)第十二章分(子)公司注销登记 (13)第十三章附则 (14)XX公司分(子)公司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XX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对分(子)公司的管控,确保分(子)公司规范运作促进分(子)公司健康发展,提高集团公司整体运营效果,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配套指引等规定,结合集团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子公司”是指根据集团公司总体发展战略、产业结构调整及业务发展需要依法设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公,包括全资和控股子公司。

(一)全资子公司,是指集团公司投资且在该子公司中持股比例为 100%。

(二)控股子公司,是指集团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比例50%以上但未达到 100%,或未达到50%但能够决定其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的组成,或者通过协议或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控制的公司。

本办法所称的“分公司”是指根据集团公司总体发展战略、产业结构调整及业务发展需要依法设立的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公司,分公司受其总公司的委托从事业务活动。

第三条根据集团公司发展阶段、子公司内部管理现状、业务类型、跨区域经营特点和人力资源状况,集团公司对子公司采取财务管控为主、战略管控为辅的集团管控模式。

集团公司主要从日常经营、人力资源、财务管理和重大事项的最终审批或报备等对子公司进行管理。

分公司的业务归属于集团公司,集团公司对分公司享有完全的控制权,未经集团公司授权,分公司不得独立对外开展业务。

第四条子公司应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管理制度的规定,结合自身特点,建立健全治理结构和内部管理制度,合法有效的运作法人资产。

总公司对子公司的管理制度范文(3篇)

总公司对子公司的管理制度范文(3篇)

总公司对子公司的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总公司对子公司的协调管理,帮助子公司建立和健全现代企业制度,指导子公司法人治理机构的规范运作,完善子公司管理制度,维护总公司(以下简称“总公司公司”)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总公司公司章程和规章制度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为原则性规定,仅规定各项事务管理的权限划分,各项事务管理的具体实施程序依照总公司公司其它规章制度以及各职能部门的具体管理细则。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子公司,是指公司持有其____%以上股份,或者持有其股份在____%以下但决定其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的组成,或者能通过协议或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控制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公司。

第四条子公司应遵循本制度规定,结合公司其他内部控制制度,根据自身经营特点和环境条件,制定具体实施细则,以保证本制度的贯彻和执行。

第二章管理模式第五条母公司对子公司的管理重点1.派驻董事(或执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制定子公司管理制度并监督执行;3.决定其战略和发展规划;4.决定其重大投资项目,并负责实施;5.注重风险控制,加强对投资项目的管理;6.协助其开展外部资源的整合及建立系统的管理和运营体系;7.提供任何必要的技能和资源支持,如项目开发、资金、政府关系等,并培育其建立核心竞争力;8.实施严格的财务监控。

第六条公司通过外派代表(如董事或执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的形式来保障对子公司的有效管理和监督。

董事或执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直接参与子公司经营管理的外派人员在做好子公司管理工作的同时,应切实保障公司利益不受损害。

第七条公司决策权集中于公司高层,包括董事会、董事长、总经理。

公司的投资部、财务部、人力资源部、纪检监察室等职能部门,承担公司对子公司的相关管理职能。

第八条下列事项,需由总公司公司决定,通过总公司公司审批同意后方可执行:1.决定外派人员名单及职责;2.决定子公司发展战略;3.审批子公司重大改革方案;4.审批子公司重大项目投资和退出方案;5.审批子公司利润分配和亏损弥补方案;6.审批子公司的增资或减资方案;7.审批子公司的年度经营计划与预算;8.决定子公司的薪酬、考核的基本政策和原则;9.决定对子公司的审计事项;10.决定子公司及参股公司的重大资金支出,重大资产处置,基建投资等重大经营决策;11.子公司固定资产的购置、调动和处置;12.子公司投资性支出;13.子公司重大合同;14.需报公司审批的其他事项。

重大事项报告请示制度

重大事项报告请示制度

重大事项报告请示制度一、概述为了确保企业决策的科学性、合理性、公正性,保障企业的稳步发展,制定本报告请示制度。

该制度是企业制度中涉及到的重要管理用具,是企业内部信息沟通和决策的重要形式和程序,适用于企业各部门及下属单位对重大事项上报并请示领导的情况。

本制度的实施,有利于全面掌握企业各项业务、及时发现问题和风险,提高管理水平和决策效率,推动企业创新、转型升级和生产经营的可持续发展。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企业内部所有部门,包括公司总部、全资子公司等。

三、报告请示内容报告请示的内容必须详细、准确、实际。

1.重大经济决策、重大资产投资等内容2.与公司经营战略直接相关的重大计划或项目3.重大资产、重要战略性产业的重大问题4.突发性事件或重大影响公司经营的问题5.对公司政策形成或完善具有重大意义的问题6.其他权责明确、需要报告请示的事项四、报告请示流程1.填写《重大事项报告请示表》,并将表格及相关资料送交上级单位。

2.上级单位收到报告请示后,审查、核实、分析报告请示所陈述的内容,并进行综合评价。

3.上级单位根据报告请示内容的重要性、紧迫性、对公司的影响,决定下一步审批程序和步骤。

4.上级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向报告请示者发出审核意见或批复文件。

如有不同意见,应当明确表达,并说明原因及理由。

五、报告请示表格报告请示表格应当包含以下内容:1.事件名称、时间、地点及范围;2.事件的概述和基本情况,必要时应提交书面材料;3.事件的目的和具体内容;4.事件的方案及建议,包括预测的风险和解决方案;5.事件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及可能存在的风险;6.事件中涉及的人员及相关部门;7.提交单位及提交人的姓名、职务和联系方式;8.上报单位及审批领导的姓名、职务和联系方式。

六、制度实施1.本制度的执行由企业领导直接管理,具体由企业内部各部门落实。

2.各部门在执行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本制度的要求,确保报告请示内容详实、准确。

3.企业领导必须认真审查每一份报告请示文件,对于不同意的情况要作出明确表态,并说明原因及理由,慎重对待重大事项的决策。

子公司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实施细则

子公司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实施细则

XX市XX投资集团子公司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第一条为规范子公司的管理,参照《XX市国有企业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及相关国有资产管理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子公司是指集团公司出资设立的全资、持有50%(含50%)以上股权或通过其他方式对其实施有效控制的公司。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重大事项是指生产经营的重大决策、重大项目安排、重要人事任免等有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

第四条重大事项分为报批事项和报备事项,报批事项需报集团公司批准后方可实施,报备事项应按时向集团公司备案。

第五条报批事项:(一)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股权比例变化、分立、解散、申请破产等;(二)发行债券等重大融资事项;(三)对外投资、参股、资产抵押、对外担保等;(四)利润分配方案;(五)公司固定资产转让、核销、报损等处置行为;10万元以上(含10万元)的重大资产的购置;(六)公司组织人事、财务部门、内部审计部门的主要负责人的任免(七)单笔1万元(含1万元),年累计5万元(含5万元)以上的捐赠和赞助;(八)领导人员兼任其他单位负责人或出国出境的;(九)其他对集团公司有重大影响的决策事项。

第六条报备事项:(一)发生重大法律诉讼、安全生产事故、企业重要工作人员涉嫌经济或刑事犯罪及其对国有资产出资人权益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事项;(二)公司领导人员及在职职工年度收入及住房补贴、购买各类商业保险等福利待遇。

(三)内部机构设置、除须报批的部门负责人以外的中层以上人事任免等;(四)新建制度或修订的规章制度;(五)经公司董事会批准的年度财务预算及调整方案。

第七条报批事项实行一事一报,应按要求提供相关资料。

报备事项应于董事会决议或事发后15日内以书面形式上报备案;属于年度重大事项由企业于每年度结束后15日内上报备案。

第八条对各子公司未按规定执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或故意漏报、瞒报、报告虚假重大事项的,责令改正,并予以通报批评;如造成国有资产流失或其他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直接责任人员责任。

集团公司重大事项决策实施细则

集团公司重大事项决策实施细则

集团公司重大事项决策实施细则为了更好地贯彻集团公司的决策制度,提高集体决策的质量和水平,明确责权,加强风险控制,提高运营效率,特制定了本《集团公司重大事项决策实施细则》。

重大事项的决策必须遵循“会前充分酝酿、多方论证,会上集体讨论、集体研究、集体决策、集体决定”的原则。

重大决策的类别包括:贯彻执行类、发展战略、规划、计划类、组织架构、规章制度类、组织人事类、财经类、重要、特殊经济行为类和保障监督类。

贯彻执行类包括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和重要会议精神、决议、决定的主要措施,以及贯彻执行上级政府和有关部门的主要措施、上级领导的指示、批示和讲话精神,以及集团公司党委会、董事会决定的主要措施、重要决议、及所议定的重大事项、重大决策、重大项目。

发展战略、规划、计划类包括发展战略、规划、年度综合计划、年度重点工作以及生产经营中的重大事项、体制改革、生产能力布局及其调整方案、管理创新和先进管理方法的应用与推广方案。

组织架构、规章制度类包括公司章程和重要规章制度的审定、管理的基本流程及其重大调整方案、公司组织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岗位设置及重大调整方案。

组织人事类包括派往所属各单位的出资人代表、董事、监事的任免、更换、考核、奖惩等的建议、公司薪酬福利及绩效考核、评价、奖惩方案、所属单位领导班子成员的薪酬、绩效考核、评价、奖惩方案、所属单位薪酬绩效管理方案及工资、人工成本总额控制方案。

财经类包括财务预、决算方案、利润分配方案、增减资本金方案、融资计划和方案、大额资金的支付和内部大额资金的调度、贷款担保、履约担保等重大担保事项、股权投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重要长期资产的出售、转让、划转、报废及核销资产减值准备等重大资产处置事项、重大债务重组,资产重组、合并、分立、并购等资本运作方案、会计政策的制定和变更事项、影响公司收益的其他重大财经事项。

重要、特殊经济行为类包括重大或法律关系复杂合同的审批、执行公司招投标程序的有关事项等。

XX金融控股公司辖属企业重大事项报批与报备管理办法

XX金融控股公司辖属企业重大事项报批与报备管理办法

XX金融控股公司辖属企业重大事项报批与报备管理办法XX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辖属企业重大事项报批与报备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维护出资人权益,落实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企业国有资产法》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结合XX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辖属一级全资及控股企业(以下简称企业)。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的重大事项是指企业在经营定位、发展战略规划、财务预决算、投融资和担保、产权变动、资产处置和评估、改制重组、收益分配、法律纠纷、薪酬管理、企业领导人员管理等方面涉及企业重大利益或影响出资人权益的行为和事项。

第四条重大事项分报批事项和报备事项。

报批事项须经集团公司审批同意后方可实施;报备事项为告知事项。

第五条本办法的报告责任人为企业负责人。

第二章报批事项第六条企业下列事项为报批事项:(一)企业的经营定位和发展战略规划;(二)企业章程的制定和修改;(三)企业新设子公司(企业)、分公司(企业);(四)企业改制、上市、重组、申请破产、解散及增减注册资本;(五)企业股权、债权的置换、划拨、转让等导致权属变化的事项;(六)单项价值2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固定资产及土地使用权等无形资产的投资及处置;(七)单项房产面积1500平方米以上及单项土地面积15000平方米以上的租赁;(八)单次出租期限6年以上的房产及土地的租赁;(九)年度财务预算及调整方案;(十)现金利润分配、以盈余公积或资本公积弥补亏损及转增资本;(十一)担保事项;(十二)发行股票、债券及其他金融产品;(十三)资产减值准备财务核销及其他权益的核销;(十四)对外2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单笔捐赠、赞助;(十五)企业领导班子成员(副职以上,下同)的任免;(十六)企业财务部门负责人的任免;(十七)企业年度薪酬总额及考核办法;(十八)企业人员编制;(十九)企业领导班子成员因公或因私出国(境);(二十)企业正职领导干部3天以上的外出及休假;(二十一)争议标的超过500万元人民币的诉讼、仲裁案件的应对方案;(二十二)其他需报批的事项。

子公司重大事项报告及对外披露制度

子公司重大事项报告及对外披露制度
第4章 对外披露程序
第14条 子公司将重大事项信息形成重大事项报告单提交至母公司后,由母公司董事会秘书协调和组织公司专门机构或人员,负责信息对外披露事宜。
第15条 重大事项的对外披露程序如下。
1.重大事项报告单或拟披露事项议案经母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批后,董事会秘书将符合条件的重议通过后,提交母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核。
4.母公司审核通过,相关事项进入执行、实施阶段。
5.母公司相关负责人需了解有关审批事项的执行情况和实施进展时,子公司相关人员应予以积极配合和协助,及时、准确、完整地进行回复,并根据要求提供相关资料。
第13条 子公司所有重大事项知情人员在信息对外披露前,负有保密义务。
第8条 子公司的经营方针、经营范围、名称、章程、注册资本及子公司股东、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发生变更。
第9条 其他重大事项。
第3章 内部报告程序
第10条 子公司总裁是子公司重大事项报告的第一责任人,委派董事有重大事项的知悉权且有汇报的义务。子公司还应指定联络人,负责向母公司董事会秘书、董事会办公室报告与报备。子公司所有重大事项报告负责人对重大事项信息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及时性负责。
子公司重大事项报告及对外披露制度
制度
名称
子公司重大事项报告及对外披露制度
受控
状态
文件
编号
执行
部门
监督
部门
考证
部门
第1章 总则
第1条 为加强对子公司的管理,控制子公司的经营风险,规范子公司重大事项的内部报告及对外披露程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特制定本制度。
第2条 子公司重大事项报告及对外披露负责人包括以下机构和人员。
2.董事会秘书提供有关编制信息披露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的要求,协调和组织公司专门机构或部门编写报告初稿。子公司提供信息披露和上报交易所所需的所有资料和文件。

公司各项审批流程及权限制度

公司各项审批流程及权限制度

公司各项审批流程及权限制度为了更好的管理企业的内部审批流程,确保审批权限的安全和合理,我们特此制定了《公司各项审批流程及权限制度》。

本制度旨在规范审批流程,合理分配审批权限,提高审批效率,使企业内部运行有序,实现有效沟通及详尽记录。

一、审批流程1、财务审批:所有财务类审批流程均由财务部门审批,具体流程应遵循财务部制定的规则及程序,并在审核完成后与相关部门协商确认。

2、风险审批:风险审批流程由风控部门负责,需要遵循风控部门制定的规则及程序。

3、行政审批:行政审批流程由行政部门负责,需要遵循行政部门制定的规则及程序。

4、技术审批:技术审批流程由技术部门负责,需要遵循技术部门制定的规则及程序。

5、招聘审批:招聘审批流程由人力资源部门负责,需要遵循人力资源部门制定的规则及程序。

6、其他审批:其他审批流程由相关部门负责,需要遵循各部门制定的规则及程序。

二、权限分配1、财务审批权限:财务部门主管对所属部门的所有财务审批流程具有审批权限,其他部门及个人均无权审批;2、风险审批权限:风控部门主管对所属部门的所有风险审批流程具有审批权限,其他部门及个人均无权审批;3、行政审批权限:行政部门主管对所属部门的所有行政审批流程具有审批权限,其他部门及个人均无权审批;4、技术审批权限:技术部门主管对所属部门的所有技术审批流程具有审批权限,其他部门及个人均无权审批;5、招聘审批权限:人力资源部门主管对所属部门的所有招聘审批流程具有审批权限,其他部门及个人均无权审批;6、其他审批权限:各部门主管对所属部门的所有其他审批流程具有审批权限,其他部门及个人均无权审批。

三、执行与监督各部门需要按照本制度的要求,认真执行审批流程,谨慎审查,确保审批通过的合法性和合理性。

审批完成后,应立即及时提交审批记录和审批文件,供公司监督检查。

四、违约责任任何部门或个人违反本制度,或者在审批时违反程序,一经发现,公司将依法追究违约责任。

以上就是本文《公司各项审批流程及权限制度》的全部内容,希望通过实施本制度,充分发挥各部门的作用,建立一套高效的审批管理机制,为企业的发展和管理提供有力支持。

公司的审批管理制度

公司的审批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内部审批流程,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公司各项决策的合法性、合规性,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各子公司及全体员工。

第三条公司审批制度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合规: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执行;(二)权责明确:明确各部门、各岗位的审批权限和责任;(三)程序规范:审批流程清晰、简洁、高效;(四)责任追究:对违反审批制度的行为,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第二章审批权限与责任第四条公司设立审批委员会,负责对公司重大事项进行审批。

第五条审批委员会由公司总经理、财务总监、法务总监、人力资源总监等组成。

第六条审批委员会职责:(一)审批公司年度工作计划、预算调整等重大事项;(二)审批公司对外投资、融资、担保等重大事项;(三)审批公司重大人事任免、薪酬调整等事项;(四)审批公司重大合同签订、合同变更等事项;(五)审批公司重大资产处置、收购、租赁等事项;(六)审批公司其他需要审批的重大事项。

第七条各部门、各子公司负责人对本部门、本子公司职责范围内的审批事项负总责。

第八条各部门、各子公司审批权限:(一)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审批事项负总责;(二)各子公司负责人对本子公司职责范围内的审批事项负总责;(三)其他审批事项,按照公司审批委员会的授权执行。

第三章审批流程第九条审批流程包括以下环节:(一)提出申请:各部门、各子公司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向审批委员会提出审批申请;(二)初步审核:审批委员会对申请事项进行初步审核,确定是否需要进一步审批;(三)审批决策:审批委员会召开会议,对需要审批的事项进行讨论、表决;(四)结果反馈:审批委员会将审批结果反馈给申请部门、子公司;(五)执行落实:申请部门、子公司根据审批结果执行相关工作。

第十条审批委员会对以下事项实行一事一议:(一)涉及公司重大利益的事项;(二)涉及公司重大风险的事项;(三)涉及公司重大投资、融资、担保等事项;(四)涉及公司重大人事任免、薪酬调整等事项;(五)其他需要一事一议的事项。

分子公司管理办法

分子公司管理办法

分子公司管理办法公司子公司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下属子公司的监督管理,有效指导子公司管理活动,促进子公司规范运作,防控经营风险,优化公司的资源配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公司章程》和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子公司指公司下属全资和控股公司。

其中控股子公司是指公司持股比例占50%及以上;持股比例虽未达到50%,但为实际控制人,即:公司所持股权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参控股企业股东会议决议产生重大影响;以及公司持股比例虽小,但通过投资关系、协议或其他安排,能够实际影响参控股企业决策的情形。

第三条公司依据对子公司资产控制和规范运作要求,通过向子公司委派管理人员和实施日常持续动态监管等两条途径行使股东权利,并负有对子公司指导、监督和相关服务的义务。

公司支持子公司依法自主经营,除履行控股股东权利和职责外,不干预企业的日常生产经营活动。

第四条子公司应遵循本办法,结合子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以保证本办法的贯彻和执行。

子公司同时控股其他公司的,应参照本办法的要求,逐层建立对其下属子公司的管控制度。

公司各职能部门应依照本办法及时、有效地对子公司做好管理、指导、监督等工作。

第五条子公司的人力资源、财务、经营决策、信息管理、检查与考核、激励约束制度的执行及包括对外投资、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事项等方面应报备公司,公司负责统筹管理和相关的审核工作。

第六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

参股公司参照执行本办法。

第二章子公司管理基本原则第七条公司作为出资人,依据法人治理结构的要求,以股东或控制人的身份行使对子公司的重大事项监督管理,对投资企业依法享有投资收益、重大事项决策的权力,子公司必须遵循公司的相关规定。

第八条公司对子公司建立有效的管理流程制度。

第九条子公司应依据公司的经营策略建立相应的经营计划。

第十条子公司应建立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和审议程序,及时将重大经营事项报公司相关会议审议。

2024年度子公司管理办法(多篇)

2024年度子公司管理办法(多篇)

子公司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子公司的管理,保障子公司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母公司对其子公司的管理活动。

第三条母公司应当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保障子公司的独立法人地位,不得干预子公司的正常经营活动。

第四条子公司应当依法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第二章子公司的设立第五条设立子公司,应当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

子公司的注册资本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母公司应当按照出资比例认缴出资。

第七条子公司的章程应当规定公司的名称、住所、经营范围、注册资本、股东姓名或者名称、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等事项。

第三章子公司的组织机构第八条子公司应当设立董事会,董事会是子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负责决定公司的重大事项。

第九条子公司的董事会由三名以上董事组成,董事会成员由母公司委派。

第十条子公司应当设立监事会,监事会负责监督董事会的工作,保障公司的合法权益。

子公司的监事会由三名以上监事组成,监事会成员由母公司委派。

第十二条子公司应当设立总经理,总经理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

第十三条子公司的总经理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

第四章子公司的经营管理第十四条子公司应当依法开展经营活动,母公司不得干预。

第十五条子公司应当建立财务会计制度,保证财务会计资料的真实、完整。

第十六条子公司应当向母公司报告经营情况,母公司应当对子公司的经营情况进行监督。

第五章法律责任母公司违反本办法的规定,干预子公司的正常经营,给子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八条子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本办法的规定,给子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六章附则第十九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二十条本办法的解释权归母公司所有。

2024带目录带附件详细版-子公司管理办法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子公司的设立第三章子公司的组织机构第四章子公司的经营管理第五章法律责任第六章附则附件一:子公司设立流程附件二:子公司组织机构设置方案附件三:子公司财务会计制度附件四:子公司经营情况报告模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子公司的管理,保障子公司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企业日常经营管理中的主要管理事项审批权限(正式稿)

企业日常经营管理中的主要管理事项审批权限(正式稿)

审批
9
审批
10 子公司(事业部)经营班子成员奖励年薪
审批
11 子公司(事业部)所属企业经营班子成员奖励年薪
制订并审核
审批
类 别 类别 序 号
权限 具体事项 项目公司 项目公司 经营班子 执行董事 制订并审 审核 核 子公司(事业 部)经营班子 审核 子公司执行董事 (董事会) 备注 华侨城股份 审批
8
审核
审核
审核
审核
审批
9 10 11 1 2 四 资产 管理 3 4 5
审核 审核 审核 审核 审核 审核 审核 审核
审核 审核 审核 审核 审核 审核 审核 审核
审核 审核 审核 审核 审核 审核 审核 审核
审核 审核 审核 审核 审核 审核 审核 审核
审批 审批 审批 审批 审批 审批 审批 审批
1 子公司(事业部)整体企业发展战略规划及调整 一 战略 管理 2 子公司(事业部)所属企业战略规划及调整 3 子公司(事业部)及所属企业重大战略决策事项 1
审核(未设执行 董事的,则履行 审批 审批权) 审核 审核 审核 审核
审批 审批 财务预算变动 ≥30%的,需报 华侨城股份审 批。
子公司(事业部)整体年度经营计划(财务预算) 审核 及调整
1 子公司(事业部)组织架构及人员编制 制订并审 审核 核
制订并审核
审核
审批
2 子公司(事业部)所属企业组织架构及人员编制
审核
审批
类 别 类别 序 号
权限 具体事项 项目公司 项目公司 经营班子 执行董事 子公司(事业 部)经营班子 制订并审核 子公司执行董事 (董事会) 备注 华侨城股份 审批
3 子公司(事业部)员工工资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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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程名称:经营子公司重大事项审批流程 流程编号:10.2 流程拥有者:多种经营管理部
多种经营管理 部
事业发展管理 副总经理
开始
重大事项报批申 请
组织相关部门进行审 核并提出初步意见
否 是
审核
总经理办公 会
讨论审核并报董事 会
讨论审核并最终决 定相关事项
组织实施
正式行文批复
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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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有时候读书是一种巧妙地避开思考 的方法 。20.9. 2920.9. 29Tues day, September 29, 2020
• 13、无论才能知识多么卓著,如果缺乏热情,则无异 纸上画饼充饥,无补于事。Tuesday, September 29, 2020
29-Sep-2020.9.29
• 14、我只是自己不放过自己而已,现在我不会再逼自 己眷恋了。20.9.2904:17:1229 September 202004:17

5、知人者智,自知者明。胜人者有力 ,自胜 者强。 20.9.29 20.9.29 04:17:1 204:17: 12Sept ember 29, 2020

6、意志坚强的人能把世界放在手中像 泥块一 样任意 揉捏。 2020年 9月29 日星期 二上午4 时17分 12秒04 :17:122 0.9.29

7、最具挑战性的挑战莫过于提升自我 。。20 20年9 月上午4 时17分 20.9.29 04:17S eptember 29, 2020

8、业余生活要有意义,不要越轨。20 20年9 月29日 星期二4 时17分 12秒04 :17:122 9 September 2020

9、一个人即使已登上顶峰,也仍要自 强不息 。上午 4时17 分12秒 上午4时 17分04 :17:122 0.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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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自己要先看得起自己,别人才会看得起你。9/29/2
谢 谢 大 家 020 4:17 AM9/29/2020 4:17 AM20.9.2920.9.29
• 12、这一秒不放弃,下一秒就会有希望。29-Sep-2029 S eptember 202020.9.29

2、阅读一切好书如同和过去最杰出的 人谈话 。04:1 7:1204: 17:1204 :179/2 9/2020 4:17:12 AM

3、越是没有本领的就越加自命不凡。 20.9.29 04:17:1 204:17 Sep-202 9-Sep-2 0

4、越是无能的人,越喜欢挑剔别人的 错儿。 04:17:1 204:17: 1204:1 7Tuesday, September 29, 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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