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级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隐患排查治理分级管控制度
隐患排查治理分级管控制度一,【目的】为了切实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隐患排查治理的长效机制,及时排查、消除事故隐患,有效防范和减少事故,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公司各级人员三,【职责】1主要负责人职责1.1应对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改负全面的领导责任,应负责组织建立健全公司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长效机制,保证安全资金的投入,逐步解决各类安全隐患,每季度至少组织并参加一次风险管控措施和管控方案的落实情况。
2主管安全高层领导职责2.1公司分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是安全生产工作综合管理的责任人,对安全生产负组织协调和综合管理领导责任。
3主管其他专业高层领导职责3.1在分管工作范围内的贯彻、落实,支持配合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负责人抓好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承担直接领导责任。
4车间主任、办公室主任职责4.1车间主任、办公室主任为本部门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本部门事故隐患的排查和整改负第一责任。
4.2车间每周至少组织一次隐患排查。
5班组长职责5.1各班组长对所辖范围的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负责。
5.2班组每天组织一次隐患排查。
6岗位职工职责6.1每个职工对本岗位的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改负责。
6.2每班不定时对岗位进行巡检,发现隐患及时联系整改和上报并做好记录。
四,【内容】本规定所致事故隐患(以下简称隐患),是指不符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或导致事故后果扩大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包括:(1)作业场所、设备设施、人的行为及安全管理等方面存在的不符合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相关规章制度规定的情况。
(2)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相关制度未做明确规定,但企业危害识别过程中识别出作业场所、设备设施、人的行为及安全管理等方面存在的缺陷。
一、隐患分级标准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各自行业的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将隐患等级确定为一般隐患和重大隐患。
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分级管理制度
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分级管理制度
是指根据隐患的性质、重要程度和紧迫度,将安全隐患进行分类分级管理,以便有针对性地进行排查治理。
该制度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1. 隐患分类:根据安全隐患的特点和类型进行分类,如火灾隐患、生产安全隐患、设备安全隐患等。
2. 隐患评估:对每个隐患进行评估,确定其存在的风险程度和危害程度。
评估可以根据隐患的可能性、严重程度、暴露人数等指标进行。
3. 隐患分级:将隐患按照评估结果进行分级,通常分为一级、二级、三级等。
一级隐患指的是存在重大安全风险和危害的隐患,需要立即治理;二级隐患指的是存在较大安全风险和危害的隐患,需定期治理;三级隐患指的是存在一定安全风险和危害的隐患,可适时治理。
4. 隐患排查:根据分级确定的优先级,有针对性地进行隐患排查。
对一级隐患进行全面排查,对二级、三级隐患进行定期排查。
5. 隐患治理:根据分级确定的优先级,制定相应的治理措施和计划,对隐患进行治理。
一级隐患要求及时整改,二级、三级隐患可以根据情况有计划地进行治理。
6. 隐患督导:建立隐患治理的督导机制,对治理工作进行督导和跟踪,确保隐患得到及时、有效地治理。
通过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分级管理制度,可以科学、有序地进行安全隐患的排查和治理工作,提高安全管理水平,防范和减少事故的发生。
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分级管理制度
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分级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为了规范安全管理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提高社会安全保障水平,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章范围本规定适用于本单位的所有工作场所和生产经营活动,包括但不限于生产场所、办公场所、会议场所等。
第三章安全隐患排查1.工作单位应当定期组织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检查设备设施、用火用电、化学品安全、危险作业、高处作业等方面。
2.安全隐患排查应当由专门的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定期报告排查情况,并及时整改。
3.对于发现的安全隐患,应当制定整改方案,并设定整改期限,确保隐患得到及时处置。
第四章治理措施1.对于重大安全隐患,应当立即停止相关作业,并立即通知相关负责人和部门。
2.对于一般安全隐患,应当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整改,并填写整改报告,报送上级主管部门。
3.对于无法立即整改的安全隐患,应当制定应急预案,并加强监测和管理,确保不发生事故。
第五章监督检查1.安全监督检查机构应当定期对本单位进行安全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通报,并督促整改。
2.安全监督检查结果应当报送上级主管部门,并对重大安全隐患直接通报上级主管部门。
3.对于安全隐患整改不到位的单位,安全监督检查机构有权进行处罚,直至责任人员追责。
第六章法律责任1.对于因安全隐患造成事故的单位,应当追究相关责任人员的法律责任,并赔偿受害人的损失。
2.对于因违反本规定造成事故的单位,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并加强安全管理工作。
3.对于故意隐瞒安全隐患或虚报整改情况的单位,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并加强安全监督。
第七章其他规定1.安全管理人员应当加强自身安全知识学习,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履行自己的职责。
2.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宣传教育制度,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
3.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生效。
以上为本单位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分级管理制度,如有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地方,请及时修改完善。
安全隐患排查分级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安全生产管理,预防事故发生,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安全生产活动,包括但不限于生产、储存、使用、运输等环节。
第三条本制度依据事故隐患的危害程度和整改难度,将安全隐患分为四个等级,并采取相应的排查、治理和监控措施。
第二章等级划分第四条事故隐患等级划分如下:(一)一级隐患(重大隐患):可能导致人员死亡、重伤、重大财产损失或严重环境污染的事故隐患。
(二)二级隐患(较大隐患):可能导致人员轻伤、财产损失或环境污染的事故隐患。
(三)三级隐患(一般隐患):可能导致轻微财产损失或环境污染的事故隐患。
(四)四级隐患(微小隐患):可能导致轻微财产损失或环境污染,但不影响正常生产、生活的事故隐患。
第三章排查与治理第五条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实行分级负责制,各级负责人应按照职责分工,组织开展隐患排查工作。
第六条一级隐患排查治理:1. 由主要负责人组织成立专项治理小组,全面负责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工作。
2. 制定详细治理方案,明确整改目标、措施、责任人和完成时限。
3. 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检查,确保整改措施落实到位。
第七条二级隐患排查治理:1. 由分管领导组织相关部门进行排查,确定整改责任人。
2. 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措施、责任人和完成时限。
3. 定期对整改情况进行检查,确保整改措施落实到位。
第八条三级隐患排查治理:1. 由部门负责人组织相关人员排查,确定整改责任人。
2. 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措施、责任人和完成时限。
3. 部门负责人定期检查整改情况,确保整改措施落实到位。
第九条四级隐患排查治理:1. 由现场管理人员进行排查,确定整改责任人。
2. 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措施、责任人和完成时限。
3. 现场管理人员定期检查整改情况,确保整改措施落实到位。
第四章监控与奖惩第十条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实行监控管理,确保整改措施落实到位。
煤矿隐患分级管理制度
煤矿隐患分级管理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煤矿安全生产管理,预防和减少煤矿事故,保障矿工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规定》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所有煤矿企业及其所属煤矿。
第三条煤矿隐患分级管理制度是对煤矿安全生产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各类隐患进行识别、评估、监控和治理的一项重要制度。
煤矿企业应当建立健全隐患分级管理制度,明确责任,确保安全生产。
二、隐患分级第四条煤矿隐患分为以下四个等级:(一)一级隐患:可能导致特别重大事故的隐患。
(二)二级隐患:可能导致重大事故的隐患。
(三)三级隐患:可能导致较大事故的隐患。
(四)四级隐患:可能导致一般事故的隐患。
第五条煤矿企业应当根据隐患的性质、可能造成的事故类型、影响范围和危害程度等因素,对隐患进行分级。
三、隐患排查第六条煤矿企业应当建立隐患排查制度,定期组织专业人员对煤矿安全生产进行全面排查。
(一)一级隐患排查:每年至少进行一次。
(二)二级隐患排查:每半年至少进行一次。
(三)三级隐患排查:每季度至少进行一次。
(四)四级隐患排查:每月至少进行一次。
第七条煤矿企业在隐患排查过程中,应当重点检查以下内容:(一)安全生产责任制、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的落实情况。
(二)安全设施、设备的使用和维护情况。
(三)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和技能考核情况。
(四)安全生产投入和安全生产费用使用情况。
(五)事故应急预案和应急处理能力。
(六)其他可能导致事故的隐患。
四、隐患评估第八条煤矿企业应当建立隐患评估制度,对排查出的隐患进行评估。
(一)一级隐患评估:由企业主要负责人组织评估。
(二)二级隐患评估:由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组织评估。
(三)三级隐患评估:由企业相关部门组织评估。
(四)四级隐患评估:由煤矿现场负责人组织评估。
第九条隐患评估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隐患的严重程度。
(二)隐患的治理难度。
(三)隐患的治理期限。
(四)隐患治理所需资金、人力、物力等资源。
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分级管理制度(4篇)
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分级管理制度一、背景及意义安全是企业发展的基石,也是员工生命财产的保障。
为了确保企业的正常运营和员工的安全,建立和完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分级管理制度是非常必要的。
安全隐患是指可能引发事故的各类潜在危险因素,既是安全问题的表现,也是安全事故的滋生源。
通过排查和治理安全隐患,可以有效预防和减少事故的发生,保障企业的安全生产和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
本制度的实施主要目的是建立一套科学合理、可操作性强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分级管理制度,明确各级管理部门和职责,确保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总则1. 本制度适用于企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
2. 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分级管理制度的制定和实施应与相关国家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相衔接。
3. 本制度要求科学、公正、公开的原则,并强调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及时性、可行性和有效性。
三、责任和职责1. 上级单位:(1) 制定和修订本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分级管理制度,并将上级的要求通知下级。
(2) 监督督促下级单位执行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并按照一定的频次进行检查和评估。
(3) 发现严重安全隐患,并及时向有关职能部门报告。
2. 下级单位:(1) 根据本级制度的要求制定本级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分级管理制度。
(2) 落实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责任和职责,并确保工作的落实。
(3) 按照要求对本单位的安全隐患进行排查和治理,并制定相应的整改措施。
3. 监督部门:(1) 负责对各级单位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
(2) 定期对隐患整改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估,并及时向上级单位汇报。
四、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程序1. 隐患排查(1) 制定隐患排查工作计划,明确排查的内容、范围和周期。
(2) 确定排查人员和责任,制定排查任务分工表,并组织人员进行培训。
(3) 制定排查细则和要求,明确排查的方法、步骤和标准。
(4) 进行隐患排查,按照排查细则和要求对各项安全方面进行检查和评估。
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实施细则
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实施细则一、引言安全风险的分级管控和隐患的排查治理是保障企业安全生产的重要措施。
本文将详细介绍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的实施细则,以确保企业的安全生产。
二、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为了针对不同的安全风险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我们将对安全风险进行分级管控。
1.一级风险一级风险属于最高风险级别,对企业和员工安全造成严重威胁。
我们将对一级风险采取以下措施:(1)制定详细的工作流程和作业规范,明确责任和权力;(2)配备专业的安全保障人员,进行全天候监控和巡查;(3)安装高效的安全设备,如消防设备、安保系统等;(4)开展紧急演练和培训,提高员工的应急处理能力。
2.二级风险二级风险相对一级风险较低,但依然存在潜在威胁。
我们将对二级风险采取以下措施:(1)明确风险源和可能造成的后果,制定相应的工作标准和操作规范;(2)增加安全值班人员和监测设备,确保安全状态的实时监控;(3)加强对相关人员的培训和纪律教育,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和责任心。
3.三级风险三级风险属于一般风险,对企业安全生产带来一定的影响。
我们将对三级风险采取以下措施:(1)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包括工作流程、报告机制等;(2)定期检查和维护安全设备,确保其正常运行;(3)加强员工培训,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4.四级风险四级风险属于较低风险,对企业安全生产影响较小。
我们将对四级风险采取以下措施:(1)建立简明的安全管理制度,明确责任和权限;(2)组织定期检查和维护工作,确保设备和环境的安全;(3)开展安全培训和宣传活动,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
三、隐患排查治理隐患排查治理是确保企业安全的重要环节,我们将严格按照以下步骤进行。
1.隐患排查(1)建立隐患排查制度,明确排查的时间、责任人和范围;(2)组织专业人员进行排查,包括设备安全、作业流程等方面;(3)记录和整理排查结果,明确排查到的隐患种类和级别。
2.隐患分级根据排查结果,我们将对隐患进行分级。
四级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江苏环泰建设有限公司四级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班组隐患排查管理制度为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使隐患排查与治理工作落到实处,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班组长要组织本班人员每周进行一次安全教育、思想教育、政治学习和操作技能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作到不违章指挥,不违章作业,遵守劳动纪律,拒绝他人违章指挥,杜绝人为不安全隐患发生。
第二条:班组长必须随班指挥,班前、班中、班后进行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严密监控生产中的每道工序,及时处理出现的安全隐患问题。
第三条:全员参与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当班班长和安全质量验收员要进行现场巡回检查,工作中员工必须严格按先检查后开工的程序作业,坚持安全隐患未排除不得开工的原则。
第四条:严格按《规程》,措施和规定进行隐患排查治理。
第五条:严格按下列程序排查治理安全隐患:1、查出的一般性隐患,由当班班长安排现场及时整改。
2、查出现场处理不了的隐患,当班班长要安排在安全的前提下采取临时控制措施,并及时报告调度室。
3、检查发现有重大险情时,班组长必须立即组织所有人员有序撤离现场到安全地点,并及时报告调度室。
4、进入工作现场后,首先安排治理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班组长还必须排查现场是否存在其它安全隐患,隐患排查必须覆盖所有工作地点。
5、坚持“边检查、边处理”的原则,对作业场所、安全生产设备及各系统进行定时、定点、定路线、定项目巡回检查,对查出的隐患实行分级管理,落实治理责任,隐患没有排除班组长不得组织生产。
6、对限期治理的事故隐患,要严格落实现场防范措施。
7、交接班前,班长必须将当班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和遗留问题填写在交接班记录本上,填写必须认真、准确、完整。
第六条:当班能整改的隐患,必须在当班处理完毕,不得留给下班处理;并作好隐患整改记录,及时上报安全科汇总。
第七条:本制度制定之日起执行。
项目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第一条为了建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事故隐患监督管理,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项目部职工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江苏省工程建设标准化管理指南》等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化管理文件及安全操作规程,结合本项目部实际,制定本制度。
四级排查制度
一、班组必须实行日排查制度,对查出的隐患进行自我闭合处理,认真填写班组隐患排查台账。
对不进行日排查或排查出隐患后整改不及时、不彻底、不填写隐患台账的,罚责任人每次200元,并把班组隐患排查台账记录纳入一体化考核。
二、科区实行周五隐患自查,并把自查结果和处理情况报送安监处。
机关职能科室管技人员在双休日、周一开展集体上岗行动,重点对区队隐患自查和整改情况进行监督落实,不进行稽查的罚责任人各100元。
责任单位不进行周五自查或排查避重就轻,排查出隐患后整改不及时、不彻底、弄虚作假、不报送安监处的,每次罚单位主要负责人200元。
三、各专业检查每周不少于一次,对查出的问题和隐患必须上网发布,不发布的,每少一次,罚负责人200元。
四、矿上每月组织开展一次隐患大排查活动,并组织职工代表上岗视察。
实行周一上岗视察和跟带班管理,对查出的问题,由工会和安监处、达标办负责上网发布,并监督落实。
检查中若出现重大安全隐患和专业否决项目的,罚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5000元。
安监处、职能科室认真开展动态稽查活动,对存在的问题,做到超前排查、超前防范、超前处理,消除一切不安全因素,确保四季度实现安全生产。
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
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1目的:为进一步实现安全生产的管理目标,依据国家安全生产方针及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上级公司规定,结合铝业公司实际,全面体现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思想,实现对风险的超前预控,持续排查和消除安全隐患,特制订本制度。
2诠释:安全隐患与安全风险的区别,本制度所称安全隐患,是指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的可能导致不安全事件或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如果不及时采取措施就会导致事故的发生;而安全风险是指某一事故发生的可能性及其可能造成的损失的组合,它是通过评估手段进行分级管控,使生产经营活动中风险降低到能容忍程度。
3程序3.1各车间要把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风险预控作为安全生产基础工作常抓不懈,建立健全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风险预控档案,逐级建立并落实从主要负责人到每位员工的隐患排查治理、风险预控和监控责任制。
3.2实施安全隐患和风险预控分级管理,定期排查、治理。
对安全隐患和风险要分类定级,制定措施,落实责任,落实到人,限时整改或预控,使隐患整改和风险预控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间、预案”五落实。
3.3实施安全隐患和风险管控闭环管理,建立完善的隐患排查治理和风险预控工作机制,落实隐患排查、建档、评估、提示、整改、验收销号闭环管理,对重大安全隐患实行挂牌督办、跟踪治理、逐项销项制度;落实危险源辩识、风险评估、分级、分责、监控、预警、预报制度。
3.4对于新开工工程、新工艺、新设备、新设施的投入或生产安全环境有变化时,未进行风险评估和隐患排查或未对风险、隐患采取有效管控措施的不得冒险作业和施工。
3.5安全隐患治理应坚持“及时有效、先急后缓、先重点后一般、先安全后生产”的原则,风险预控应做到使安全风险降低到能容忍程度的原则,做到不安全不生产,安全风险不掌握不生产。
四级安全检查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单位安全生产管理,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单位所有部门、岗位及全体员工。
第三条本制度以“预防为主,安全第一”为指导思想,实行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的安全检查。
第二章安全检查组织与职责第四条安全检查组织:1. 成立安全检查领导小组,负责全面领导和协调安全检查工作。
2. 设立安全检查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安全检查工作。
第五条安全检查职责:1. 安全检查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安全检查计划、方案,组织、协调、监督安全检查工作。
2. 安全检查办公室负责安全检查的具体实施,包括检查内容、时间、方法等。
3. 各部门负责人负责组织本部门的安全检查,确保检查工作落到实处。
4. 全体员工应积极参与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报告。
第三章安全检查内容与标准第六条安全检查内容:1. 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管理制度、操作规程的执行情况。
2. 人员安全教育培训情况。
3. 安全生产设备设施的安全状况。
4. 办公场所、生产场所的安全防护措施。
5. 消防设施、器材的配置与使用情况。
6. 防灾、减灾、应急救援预案的制定与实施情况。
7.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8. 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
9. 其他与安全生产相关的事项。
第七条安全检查标准:1.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操作规程齐全,执行到位。
2. 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到位,员工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
3. 生产经营设备设施安全可靠,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4. 办公场所、生产场所安全防护措施到位,无安全隐患。
5. 消防设施、器材配置齐全,使用正常。
6. 防灾、减灾、应急救援预案制定完善,并定期演练。
7.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及时,无重大安全隐患。
8. 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到位,责任到人。
9.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政策执行到位。
第四章安全检查实施与整改第八条安全检查实施:1. 定期开展全面安全检查,每月至少一次。
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分级管理制度
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分级管理制度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分级管理制度是指企事业单位建立和完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组织体系,根据安全隐患的严重程度和风险等级,将其进行分级管理,实现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和有序化。
下面我将为大家介绍一份关于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分级管理制度的内容。
一、总则(一)目的和依据:明确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的目标,依据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标准,实施分级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适用于企事业单位内部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二、安全隐患的分级管理(一)安全隐患划分:根据企事业单位的特点和实际情况,将安全隐患划分为一般、较大和重大隐患三个级别。
一般隐患是指可能造成轻微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的隐患;较大隐患是指可能造成较大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的隐患;重大隐患是指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的隐患。
(二)责任人的划分:根据企事业单位的职能和组织结构,划分相应的责任人,包括安全生产责任人、安全生产组织治理责任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责任人和隐患整改责任人等。
三、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的流程(一)隐患排查:由安全生产责任人指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责任人,负责组织和实施隐患排查工作。
包括对企事业单位的各个部门、区域或岗位进行隐患排查,使用专业的设备和工具进行检测和记录。
(二)隐患评估:将排查出的隐患按照严重程度和风险等级进行评估,确保评估结果准确、科学和客观。
(三)隐患整改:由隐患整改责任人负责组织和实施隐患整改工作。
根据隐患评估的结果,制定整改方案,并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要求进行整改,确保隐患得到及时有效的处理和消除。
(四)隐患验收:由安全生产责任人组织对隐患整改情况进行验收,确保整改措施的有效性和合规性。
对未整改的重大隐患,要及时上报安全监管部门,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四、分级管理的制度要求(一)信息化管理:通过建立和完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的信息化管理系统,实现对隐患的记录、跟踪和统计等工作的自动化和规范化。
(二)宣传培训:加强对责任人的安全培训,提高其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整改能力。
煤矿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范本(6篇)
煤矿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范本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及时消除事故隐患,防止事故的发生。
特制定矿井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制度一、建立健全矿、科室、区队、班组四级隐患排查整改制度。
二、职责1、矿长对隐患排查工作负全面责任,每月召集一次隐患排查会议。
2、安全副矿长负责监督检查隐患排查整改工作,总工程师和其他副矿长对矿长负责,负责好分管范围内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工作。
3、各业务科室负责实施本职能范围内的隐患排查整改工作,对严重隐患制定应急预案或整改措施。
4、采掘区队负责本单位范围内的隐患排查整改工作,对威胁安全生产的隐患及时____人员进行整改。
具体为:①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和隐患排查闭合管理台账;②及时排查消除违章作业、违章指挥和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③按时报告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5、采掘班组在作业前和作业过程中进行隐患排查整改工作,确保施工的安全进行。
①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台账;②落实交接班制度,重点交代清楚存在的隐患及整改情况,现场安全状况和注意的安全事项;③对照安全检查表对作业环境、安全设施、生产系统、措施落实和作业人员的情绪状态、健康情况等进行检查,及时排查处理作业现场动态事故隐患;④及时排查并消除违章作业、违章指挥和违反劳动纪律等行为;⑤及时报告事故隐患及其排查治理等情况。
6、作业人员及时消除身边威胁安全作业的隐患。
具体为。
①清楚本岗位作业过程中可能存在的事故隐患;②上岗前进行安全确认;③杜绝违章作业、违法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行为;④及时查找、消除并报告事故隐患和险情。
⑤身体欠佳或情绪异常及时向班组长报告;⑥掌握作业过程中出现问题时应当采取的措施,遇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停止作业或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现场并同时向有关负责人报告。
三、分级排查隐患1、按事故隐患严重程度可分为:重大、较大、一般隐患;2、按事故隐患的种类分。
“一通三防”、“水害”、“顶板”、电气、提升、运输、设备、消防、安全管理和其他隐患。
7.四级安全排查机制
盐城大丰悦诚纺织有限公司安全标准化材料四级隐患排查机制隐患排查工作报告安全隐患报告奖励制度盐城大丰悦诚纺织有限公司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方案为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市、镇专项排查治理活动,深入落实2019年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整改治理年”的各项要求,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全面提升企业安全管理水平,特制定2017年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方案。
一、工作目标在2019年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基础上,全面排查本行业领域的事故隐患,狠抓隐患整改工作,强化安全生产基础,提高生产管理水平,推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责任追究落实,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建立建全隐患排查治理及重大危险监控的长效机制,为本企业安全生产状况明显好转奠实基础。
二、工作要求1、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专项活动中,做到制定方案具体,排查隐患认真,整治落实坚决,公司成立事故排查治理领导班子。
由公司董事长负总责,建立分管生产,安全副总和车间主任,班长以上的安全生产责任制,使制度落实横向到边,纵向能到底。
认真开展本单位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落实整改资金和责任,制定隐患措施,限期整改到位并及时向当地安监部门和市安监局报告。
2、突出重点,全面排查治理各类隐患,特别是汛期第三、四季度等重点时段,加大工作力度,做到排查不留死角,整改不留后患。
3、加强宣传力度,要利用班会、黑板报,专题安全教育形式。
加大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宣传力度,以安全月“治理隐患,防范事故”为主题,使广大职工认真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懂得“隐患治理年”的重要性、必要性、紧迫性,要充分利用广大职工参与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中,全面细致认真排查各类隐患。
4、要切实加强隐患排查治理的信息统计报送有关工作,实现隐患登记,整改全过程的管理,使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能更上一个台阶。
三、排查时间厂部排查时间:一般定为每周六下午;参加排查人员为生产部、质技科、安保科。
车间排查时间:一般定为每天排查一次;由车间主任、值班长、机修工组织巡查。
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分级管理制度
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分级管理制度
是指为了确保组织内部安全管理的高效性和全面性,对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进行分级管理的制度。
该制度分为以下几个方面:
1. 分级责任:明确各级管理人员的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责任,建立层级制度。
高层管理人员负责整体安全管理,中层管理人员负责具体部门的安全管理,基层管理人员负责具体工作场所的安全管理。
2. 分级排查:按照安全风险和重要性的不同,将安全隐患进行分级排查。
根据隐患的严重程度、可能造成的损失以及补救措施的必要性,将隐患分为高、中、低三个级别,确定相应的排查措施和时限。
3. 分级治理:根据隐患分级结果,按照优先级制定治理计划,并分配对应的资源。
对高级别的隐患,需立即采取措施进行治理;对中低级别的隐患,可根据实际情况安排治理时间和资源。
4. 分级监督:建立监督机制,确保各级管理人员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高层管理人员对整体安全工作进行监督,中层管理人员对各部门的安全工作进行监督,基层管理人员对工作场所的安全工作进行监督。
5. 分级评估:定期对各级管理人员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行评估。
通过综合评估各级管理人员对隐患的排查、治理和预防工作的成效,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相应的改进措施。
通过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分级管理制度,可以确保隐患得到全面、及时、有效地排查和治理,提升组织内部的安全管理水平,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员工和财产安全。
安全隐患排查分四级(3篇)
第1篇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各类建筑、设施、设备不断增加,安全隐患问题日益突出。
为了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提高安全管理水平,我国制定了安全隐患排查分四级制度。
本文将详细阐述安全隐患排查分四级的具体内容和实施方法。
一、安全隐患排查分四级概述安全隐患排查分四级是指根据安全隐患的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将安全隐患划分为四个等级,分别为:一般隐患、较大隐患、重大隐患和特别重大隐患。
各级隐患的排查、治理和报告要求有所不同。
二、四级隐患划分标准1. 一般隐患一般隐患是指可能对人身、财产和环境造成轻微损害,且在短期内不会导致严重后果的安全隐患。
具体包括以下情况:(1)设施设备存在微小缺陷,不影响正常运行;(2)管理制度不完善,但尚未造成事故;(3)现场作业人员操作不规范,但未造成事故;(4)安全防护设施存在微小缺陷,但尚未造成事故。
2. 较大隐患较大隐患是指可能对人身、财产和环境造成较大损害,且在一定条件下可能引发事故的安全隐患。
具体包括以下情况:(1)设施设备存在严重缺陷,可能影响正常运行;(2)管理制度不完善,可能导致事故发生;(3)现场作业人员操作不规范,可能导致事故发生;(4)安全防护设施存在严重缺陷,可能导致事故发生。
3. 重大隐患重大隐患是指可能对人身、财产和环境造成严重损害,且在一定条件下可能引发重大事故的安全隐患。
具体包括以下情况:(1)设施设备存在严重缺陷,可能导致严重后果;(2)管理制度不完善,可能导致重大事故发生;(3)现场作业人员操作不规范,可能导致重大事故发生;(4)安全防护设施存在严重缺陷,可能导致重大事故发生。
4. 特别重大隐患特别重大隐患是指可能对人身、财产和环境造成特别严重损害,且在一定条件下可能引发特别重大事故的安全隐患。
具体包括以下情况:(1)设施设备存在严重缺陷,可能导致特别严重后果;(2)管理制度不完善,可能导致特别重大事故发生;(3)现场作业人员操作不规范,可能导致特别重大事故发生;(4)安全防护设施存在严重缺陷,可能导致特别重大事故发生。
隐患排查制度分级管理制度
隐患排查制度分级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企业隐患排查工作,确保生产安全,保障员工身体健康,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具备生产经营资质的企业。
第三条隐患排查工作应当以预防为主,及时发现,及时整改。
第四条企业应当建立科学的隐患排查管理体系,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进行管理。
第五条企业应当加强隐患排查工作,建立隐患排查责任制,各级管理人员要履行隐患排查管理职责,确保隐患排查工作的有效开展。
第二章隐患排查管理体系第六条企业应当建立隐患排查制度,并包括分级管理的原则,明确各级管理人员的责任。
第七条企业应当确定隐患排查工作目标,建立隐患排查工作规范,明确隐患排查工作的程序和要求。
第八条企业应当建立隐患排查工作档案,包括隐患排查记录、整改措施、整改进展等。
第九条企业应当建立隐患排查工作的威信制度,对于发现隐患的员工应当给予奖励,对于隐瞒隐患的员工应当进行惩罚。
第三章隐患排查分级管理制度第十条企业应当根据隐患的不同级别,分级管理隐患排查工作,分为一级隐患、二级隐患、三级隐患。
第十一条一级隐患为重大隐患,可能导致生产事故,企业应当立即停止相关生产活动,停止使用相关设备,采取紧急措施进行处理。
第十二条二级隐患为较大隐患,可能影响生产安全,企业应当立即整改,确保隐患得到消除。
第十三条三级隐患为一般隐患,可能对生产工作造成影响,企业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整改,确保隐患不会发展成为一级或二级隐患。
第十四条企业应当建立隐患排查的监督检查机制,定期对隐患排查工作进行检查评估,对于发现的问题要进行整改。
第四章应急预案第十五条企业应当建立应急预案,明确隐患发生时的应急处置措施,保障员工的安全。
第十六条企业应当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员工的应急处置能力和应变能力。
第五章处罚规定第十七条对于违反隐患排查制度的员工或者部门,企业应当给予相应处罚,严重的情况应当给予辞退。
第六章附则第十八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开始执行。
第十九条企业应当根据本制度要求,建立自己的隐患排查管理制度,确保隐患排查工作的有效开展。
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4篇)
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一、安监站是隐患排查治理管理的责任部门、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对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及时提出处理意见,跟踪事故隐患治理情况并记录在案。
二、制定具有依据的隐患排查工作方案,明确排查的目的、范围、方法和要求。
三、按照方案进行隐患排查工作,并进行汇总总结。
四、隐患排查的范围应包括所有与生产经营相关的场所、环境、人员、设备设施和活动。
五、采用综合检查、专业检查、季节性检查、节假日检查、日常检查和其他方式进行隐患排查。
六、根据隐患排查的结果,及时进行整改。
不能立即整改的,制定隐患治理方案,内容应包括目标和任务、方法和措施、经费和物资、机构和人员、时限和要求。
重大事故隐患在治理前应采取临时控制措施,并制定应急预案。
隐患治理措施应包括工程技术措施、管理措施、教育措施、防护措施、应急措施等。
七、在隐患治理完成后对治理情况进行验证和效果评估。
八、公司根据生产经营状况及隐患排查治理情况,采用技术手段、仪器仪表及管理方法等,建立安全预警指数系统。
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2)是为了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防止事故的发生和减少事故的损失,通过对潜在隐患的排查、治理和监督管理,确保安全生产工作的顺利进行,保障员工的安全和企业的稳定发展。
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的内容可以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隐患排查计划和责任分工:明确隐患排查的时间、频次和范围,明确各级责任人员的职责和权限,确保隐患排查工作的有序进行。
2. 隐患排查方法和工具:明确隐患排查的具体方法和使用的工具,包括现场巡查、隐患调查、安全检查表等。
3. 隐患评估和分类:将排查出的隐患进行评估,根据隐患的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进行分类,优先治理高风险的隐患。
4. 隐患整改措施和时限:制定隐患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责任人及协同单位,确保隐患得到及时、有效的整改。
5. 隐患排查结果的记录和报告:对隐患排查的结果进行详细记录,并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和企业领导层报告。
6. 监督检查和考核:建立监督检查机制,定期对排查治理工作进行检查和考核,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并提供有针对性的指导和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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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环泰建设有限公司四级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班组隐患排查管理制度为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使隐患排查与治理工作落到实处,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班组长要组织本班人员每周进行一次安全教育、思想教育、政治学习和操作技能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作到不违章指挥,不违章作业,遵守劳动纪律,拒绝他人违章指挥,杜绝人为不安全隐患发生。
第二条:班组长必须随班指挥,班前、班中、班后进行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严密监控生产中的每道工序,及时处理出现的安全隐患问题。
第三条:全员参与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当班班长和安全质量验收员要进行现场巡回检查,工作中员工必须严格按先检查后开工的程序作业,坚持安全隐患未排除不得开工的原则。
第四条:严格按《规程》,措施和规定进行隐患排查治理。
第五条:严格按下列程序排查治理安全隐患:1、查出的一般性隐患,由当班班长安排现场及时整改。
2、查出现场处理不了的隐患,当班班长要安排在安全的前提下采取临时控制措施,并及时报告调度室。
3、检查发现有重大险情时,班组长必须立即组织所有人员有序撤离现场到安全地点,并及时报告调度室。
4、进入工作现场后,首先安排治理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班组长还必须排查现场是否存在其它安全隐患,隐患排查必须覆盖所有工作地点。
5、坚持“边检查、边处理”的原则,对作业场所、安全生产设备及各系统进行定时、定点、定路线、定项目巡回检查,对查出的隐患实行分级管理,落实治理责任,隐患没有排除班组长不得组织生产。
6、对限期治理的事故隐患,要严格落实现场防范措施。
7、交接班前,班长必须将当班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和遗留问题填写在交接班记录本上,填写必须认真、准确、完整。
第六条:当班能整改的隐患,必须在当班处理完毕,不得留给下班处理;并作好隐患整改记录,及时上报安全科汇总。
第七条:本制度制定之日起执行。
项目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第一条为了建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事故隐患监督管理,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项目部职工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江苏省工程建设标准化管理指南》等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化管理文件及安全操作规程,结合本项目部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以下称事故隐患)是指违反安全生产法律、规章、标准、规程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施工生产过程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事故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
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
第三条项目部下属各施工队伍、班组、其他专业施工队伍均应认真执行本制度。
第四条任何个人发现施工队伍、班组、其他专业施工队伍存在事故隐患,均有权向本项目部安全领导小组举报。
第五条事故隐患的排查治理(一)项目部是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责任主体。
把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贯穿到施工生产活动全过程,明确排查地点、项目、目标、责任,将隐患排查治理日常化。
项目部应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档案台帐、结合每月施工现场安全检查,由项目经理、项目工长、专职安全员和其他施工队伍负责人组织进行施工现场事故隐患排查,及时发现并排除各项施工工艺不安全、安全防护不到位、临电设施不规范、有带病运行的机械设备、设施,施工人员存在的各类违章违纪行为、管理人员存在有违章指挥或监管不到位、及生产场所存在的其他各类事故隐患。
项目经理对本项目工地事故隐患治理工作全面负责。
(二)项目部每月定期组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排查施工现场的事故隐患,并逐级落实从主要负责人到每个施工人员的隐患排查治理的范围和责任,保证不留空挡,不留死角。
(三)项目部应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上级文件要求制订具体方案,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落实责任、安全管理组织体系、资金投入、人员培训、劳动纪律、现场管理、防控手段、事故查处以及安全生产基本条件、工艺系统、基础设施、技术装备、作业环境等方面组织自查。
各施工队伍每月也要定期排查一次事故隐患,并落实本单位各位管理人员、班组长,直到每一个职工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责任。
(四)项目部应加强对自然灾害的预防。
对于因自然灾害可能导致事故灾难的隐患,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本规定的要求排查治理,采取可靠的预防措施,制订应急预案。
在接到有关自然灾害预报时,应当及时向各施工作业队伍发出预警通知,发生自然灾害可能危及到施工人员安全的情况时,应采取撤离人员、停止作业、加强监测等安全措施,并及时向上级有关领导报告。
(五)对一般事故隐患,各施工队伍在接到项目部专职安全员下达的“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单”时,必须立即按整改措施,整改限期,指定具体责任人负责按期整改,整改完毕报项目安全员监督验收整改结果,进行消项。
(六)对项目存在的重大事故隐患,项目经理应按规定及时上报,做好监控措施,并由项目经理组织制定重大安全隐患整改方案。
重大安全隐患由上级管理人员发现,在下达“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单”后,由项目经理组织制定重大安全隐患整改方案。
整改方案应确定整改项目,整改目标、整改具体安全技术措施、整改时限、整改作业范围、从事整改的作业人员。
整改方案应落实整改责任人、整改期限、整改资金、监控措施、应急预案,做到按“五落实”要求进行整改。
项目重大安全隐患整改方案及整改情况应及时上报上级管理人员。
第六条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监管(一)项目部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规程的要求,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等各项制度,依预定要求积极进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发现存在难以解决的重大问题时,应及时报告上级管理部门有关领导。
(二)项目部对检查中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要及时登记,分类编号,建立隐患管理台帐,对项目制订的重大隐患整改方案,整改责任人等有关情况资料及时归档。
(三)项目部专职安全员应对本项目的一般事故隐患与重大事故隐患整改结果进行复查消项。
对不能积极按期进行重大事故隐患整改的施工队伍应请示项目经理下达责令停产指令。
(四)项目部每月初召开一次安全会议,总结、通报本月各单位安全生产情况,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况,研究解决安全管理、隐患排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安排下月安全管理、隐患排查治理阶段性工作。
(五)项目部专职安全员应做好日常施工现场安全监管工作,随时对整个施工现场、各施工队伍施工安全生产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安全隐患应及时依规查处与报告。
第七条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报告项目部应每月对本项目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及时将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况归档;及时向上级管理人员书面回复由上级管理管理人员下达的“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单”的整改情况。
第八条重大事故隐患的公示公告(一)项目部对本单位自查和上级管理部门检查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重大危险源要予以公示。
(二)项目部应主动接受上级各有关部门的监督,及时公开重大事故隐患的治理情况。
第九条重大事故隐患的跟踪督办和逐项销号(一)项目部对本项目工地重大事故隐患整改,要落实跟踪督办的责任人,督促分包单位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对本项目工地重大事故隐患的治理情况进行跟踪督办。
(二)督促整改的责任人及时跟踪检查有关防范和监控措施落实情况,及时掌握重大事故隐患整改进度,督促整改单位按整改方案对重大事故隐患进行治理,彻底消除重大事故隐患。
(三)上级管理部门提出的重大事故隐患整改结束后。
项目部应向上级管理部门提出验收申请。
接受上级管理部门进行现场核查。
(四)重大事故隐患在整改期限内彻底治理,经上级管理部门验收合格后,应及时销号,将有关档案或台帐整理后归档管理。
第十条项目部应当按照本项目的有关规定,对未定期排查事故隐患或未及时有效整改事故隐患的单位和个人,实施责任追究;对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中成效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
第十一条本制度制定之日起执行。
施工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一、治理目的通过建筑施工安全生产隐患排查专项治理,排查建筑施工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和安全管理中的薄弱环节,采取有效地针对性措施,消除施工安全事故隐患,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认真执行安全生产标准规范,切实提高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水平,坚决遏制建筑施工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组织领导成立建筑施工安全生产隐患排查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吴志达任组长,陈伟刚、毛文跃、张建华等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
三、专项治理重点1、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总监理工程师等关键管理人员到岗并履行职责情况。
2、施工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和是否符合规定要求情况。
3、现场使用的大型机械设备(包括塔吊、施工电梯等)进场备案、安拆方案编制审批审核、检查验收、安全检测检验和使用情况。
4、脚手架、高处作业、深基坑、高大模板支撑等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编制、专家论证、审批审核和实施落实情况。
5、施工人员居住工棚、生活场所存在隐患的排查,按照《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文件》的要求,临时活动房搭设及验收使用情况。
6、临时设施搭设、临时用电及验收使用情况;用电设施设备安全与管理情况;特别是施工作业人员居住工棚、生活场所存在的隐患排查的情况。
7、应急救援预案制订及演练情况;建立专职应急救援队伍、应急救援物资、设备配备及维护情况。
四、排查治理内容、方式和重点(一)排查治理内容1.建筑施工安全法规、标准规范和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
2.建设工程各方主体特别是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工程监理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和落实。
3.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和使用。
4.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方案的制定、论证和执行落实;5.安全教育培训,特别是“三类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和生产一线职工(包括农民工)的教育培训。
6.应急救援预案的制定、演练及有关物资、设备配备和维护。
7.建筑施工企业、项目部和班组的安全检查和整改落实。
8.事故报告和处理及对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追究等。
(二)排查治理方式1.坚持与建筑安全专项治理结合起来,解决影响建筑安全生产的突出矛盾和问题。
2.坚持与日常建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结合起来,加强安全生产许可、制度的动态监管,加大监督检查力度。
3.坚持与加强建筑企业安全管理和技术进步结合起来,提高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水平,加大安全投入,推进安全技术改造,夯实安全管理基础。
(三)排查治理重点以防范脚手架、建筑起重机械事故和规范安全防护用品的使用为重点,依据《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审查办法》、《建筑施工个人劳动保护用品使用管理暂行规定》和《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等相关法规和技术标准,围绕以下四方面为主要内容进行检查和整改。
1、《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规定的危险性性较大工程(施工用电、脚手架、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土方开挖工程、模板工程、起重吊装工程、在建工程在施工中涉及拆除、爆破的、其他)的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批、交底、验收及使用等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