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我国新公司法中的公司僵局处理制度
公司法:如何破解公司僵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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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如何破解公司僵局公司法是指规范和管理商业公司活动的法律制度。
在商业公司的运营过程中,常常会遇到各种问题,其中表现最直接最常见的问题就是公司僵局。
那么,如何破解公司僵局呢?以下将从公司法的角度出发,探究解决公司僵局的方法。
一、重新派遣公司领导层公司僵局的一个根源问题就是领导层过于固执成规,不肯尝试新思路和新方案。
为了能够打破僵局,重新派遣领导层是必然选择之一。
在公司法中,关于公司董事和高管的任命和解职规定得非常明确。
如果公司处于僵局状态,可以通过发起股东大会、董事会或股东会决定更换现有的董事和高管。
新的领导层可以带来新的思路和管理方式,有效破解公司僵局。
二、对公司章程进行修改公司章程是公司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是公司运作的基本法律规范。
如果公司处于僵局状态,可以通过修改公司章程来解决问题。
例如,可以修改章程中确定公司管理结构和管理方式等规定,以提高管理效率。
此外,还可以通过修改章程,改变公司的业务范围或经营策略,以适应市场变化。
三、采取合理的收购和兼并计划公司合并或收购常常被视为是解决公司僵局的有效手段之一。
这种方法在公司法中得到了明确的法律规定。
通过收购或兼并,公司可以快速扩大规模,整合资产和资源,提高市场竞争力。
在执行收购和兼并计划时,需要遵守公司法相关规定,确保合法合规。
四、进行产权重组公司的经营活动离不开产权关系的维护和管理。
如果公司的产权关系出现问题,就容易导致公司僵局。
此时,进行产权重组就是一种有效的手段。
重组可以通过股权出售、资产明晰等方式来进行,目的是优化公司产权结构,提高公司管理效率。
综上所述,公司法为解决公司僵局提供了多种手段和法律依据。
在实际操作中,需要结合公司实际情况,采用相应的解决方法。
最后,强调一下,在任何情况下,都需要从法律角度出发,遵守公司法相关规定,确保公司行为的合法合规。
论公司僵局的非诉解决机制
![论公司僵局的非诉解决机制](https://img.taocdn.com/s3/m/9b9dec1f14791711cc79179d.png)
论公司僵局的非诉解决机制摘要:公司司法解散通常是公司僵局的解决措施,但由于其成本高、损害大、牵涉广,往往不能维护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本文从公司僵局的特点以及缺陷出发,论证非诉解决机制妥善处理公司僵局的必要性与可行性,探讨诉讼机制与费诉讼机制的相互关系与衔接,寻求能够妥善处理各方利益、节约社会资源与司法资源的机制,避免司法解散公司后出现的新”僵局”。
关键词:公司僵局;非诉解决机制一、公司僵局概述新《公司法》将公司司法解散,作为公司僵局的司法救济措施。
它又被称为法院勒令公司解散,是指公司的目的和行为违反法律、公共秩序和善良风俗的,可通过法院判决其解散;或者当公司经营出现显著困难、重大损害,或董事、股东之间出现僵局导致公司无法继续经营时,依据股东的申请裁判解散公司。
[1]法院将陷入僵局的公司强制解散是司法权介入商法领域,通过强制拆分的方式解决公司内部利益纠纷的终局性救济方式。
公司司法解散是法院运用公权力,从外部强制拆分公司实体,消灭公司人格,以外部意志取代公司机构的意思表示,解决由于无法形成有效决议而形成的公司僵局。
但这一诉讼程序涉及众多利害相关人的利益,需要有更具针对性的诉讼程序相协调配合。
二、公司僵局司法救济的弊端《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规定了公司司法解散,并为当事人启动司法解散程序规定了限制条件。
(一)利益相关人的保护在具体案件中,提起公司强制解散诉讼,往往会导致公司解散,不仅陷入僵局的各方利益受损,也会损害公司的利益相关人的权益。
如何协调各个利益主体之间的关系是现在《公司法》实践中的难题,一方面对于某些”无可救药”的公司僵局,只能通过公司司法解散才能化解矛盾,另一方面也要防止公司解散给债权人、社会带来的不利影响,同时保护中小股东利益。
在这两难局面中如何选择平衡点,如何分配利益,是当前所面临的突出问题。
(二)主体资格的界定《公司法》对提起公司解散诉讼的主体做出了明确限制,即”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
基于新《公司法》中破解“公司僵局”制度安排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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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新《公司法》中破解“公司僵局”制度安排的思考2中化学交建集团山东省公路设计咨询有限公司山东济南 250000摘要:新《公司法》对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健康运营发展问题做出了规定,是保证公司健康发展、市场稳定运行的重要法律基础。
公司僵局的出现背后是公司治理机制的不完善,新《公司法》中对公司僵局的具体情形进行了规定,对公司僵局的预防和打破方式做出了规范,公司方面可结合新《公司法》的规定安排相关动作。
本文从新《公司法》和公司僵局入手,分析探讨破解公司僵局的制度和方法,切实保障公司的长期健康发展,保障我国市场的繁荣和稳定。
关键词:新《公司法》;股东;公司僵局;破解引言:公司的生存和发展对决策层之间的相互信任、相互支持有较高的依赖性,毕竟公司中高层管理团队需要来自董事会、股东会的授权才能够维持公司的运转,解决公司遇到的问题。
当公司董事会、股东会之间存在矛盾,且已经激化到无法调和的程度时,中高层管理团队的运营动作难以得到来自决策层的支持,甚至受到来自矛盾双方的干扰影响。
1 “公司僵局”和新《公司法》概述1.1 “公司僵局”“公司僵局”是一种由于公司决策层之间矛盾激化到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程度,导致公司陷入困境的局面。
公司僵局局面通常出现在有限公司当中,这与有限公司的决策层组成结构有关。
可能造成局面出现的情况包括:①当决策层的大股东因为违法行为被司法机关采取强制措施时②董事会、股东会本应通过会议确定的决议迟迟未能被决定③董事会、股东会参与成员内部存在严重矛盾,且已经激化到无法调和的状态④董事会、股东会上大股东提出的决策影响到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被中小股东拒绝,且双方无法调和。
公司僵局的出现背后的深层原因是公司内部制度缺陷,股权结构导致中小股东缺乏正常获得合法权益的渠道,受到大股东的忽视,大股东与中小股东之间存在矛盾;股份掌握百分比相近的股东之间形成对抗,导致决策无法顺利通过会议被决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管理;董事会、股东会之外的监事会形同虚设,治理问题逐步因为利益问题演变成股东矛盾,最终形成僵局。
浅谈我国公司僵局制度的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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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完全解 决实践中所有 的公司僵局情形 。 在公司僵局的情况下, 如 果判决解 散公司,则解 散后零星出售公司资产 的价格肯定会大打折
扣 , 存 续 经 营 时 的价 值 ( 括 商 誉 、 营 性 资 产 的 组 合 价值 ) 无 法 其 包 经 将
新《 公司法》 规定了司法强制解散制度 , 该制度也成为破解公司僵
而造 成 公 司 僵 局 的 原 因 是多 种 多样 的 , 一方 法 这 根据我国的实践, 在我国公司僵局多发生在股东人数较少的有限 局 的唯 一 解 决途 径 。
责任公司 中。在股份有 限公司 中如果股东之 间或公司管理人员之 间 产生利益冲突和矛盾 , 他们可以很容易地通过将 自己的股份转让等方
按照我 国学者的观 点,公 司僵局是指公司在存续运行过程 中由 “ 于股 东或董事之间发生分歧或纠纷 ,且彼此不愿妥协而处于僵持状
况, 导致 公司不能按照法 定程序作 出决策 , 从而使公司陷入无法 正常 章程 时, 常为了效率 , 常 采取复制法律条文或按照公司登记机 关各置
运转 , 甚至瘫痪的事实状态” 也有人将其形象地 比喻为 电 。 脑死机 , 在 的章程格式和有关机关发布的章程指引的方法制定章程 , 忽视 自身的
局 制度 的立 法不足 , 出 了完善 我 国 司僵局 制度 的相 关 策略 。 提
关键词
公司僵局
不足
完善
文献 标识码 : A 文章编 号 :0 909(090.4 .2 10.522 0)60 50
在一定程度上弥补 了之前立法的缺漏 , 但仍存在需要完 善的地方 。 主
公司僵局的解决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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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僵局的解决机制公司僵局是指公司由于各种原因出现的困境,如经营不善、内部冲突、市场竞争激烈等导致公司发展受阻的情况。
如果不及时解决公司僵局,可能会导致公司破产倒闭或长期停滞不前。
因此,解决公司僵局是非常重要的,下面就介绍几种解决公司僵局的机制。
一、优化营销策略公司僵局可能是由于市场竞争激烈,导致销售量下滑的情况,这时可以通过优化营销策略来解决。
首先,可以进行市场调研,了解竞争对手的优势和劣势,找到自身的差异化竞争优势。
然后,制定合适的市场定位,确定目标客户群体,并制定相应的营销策略。
同时,可以考虑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品牌知名度,增加客户黏性。
通过优化营销策略,能够提高产品销售量,增加公司收入,帮助公司走出僵局。
二、改善内部管理公司僵局还可能是由于内部管理不善,导致员工积极性不高,各部门之间协作不畅的情况,这时需要采取措施改善内部管理。
可以制定明确的岗位职责和工作流程,明确员工的工作目标和权责。
同时,可以加强团队建设,提高团队协作能力,增强企业凝聚力。
此外,还可以开展培训和激励活动,提升员工的专业能力和工作积极性。
通过改善内部管理,可以提高工作效率,降低成本,提升公司的竞争力。
三、优化财务管理公司僵局还可能是由于财务管理不善,导致公司资金周转不灵活,无法满足运营需求的情况,这时需要优化财务管理。
首先,可以进行财务分析,找出财务问题的根源。
然后,制定合理的财务预算,合理规划资金的使用和流动。
同时,可以加强与合作伙伴的合作,争取更优惠的贷款利率和信贷条件。
此外,还可以加强企业的资金管理和风险控制,降低公司的财务风险。
通过优化财务管理,可改善公司的资金状况,保障公司的正常运营。
四、开展技术创新公司僵局还可能是由于技术滞后,无法满足市场需求的情况,这时可以通过技术创新来解决。
可以投资研发,开发新产品或改进现有产品,提高产品的竞争力。
同时,可以加强与科研机构和高校的合作,借助外部资源进行技术引进和合作研发。
公司法:如何破解公司僵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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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如何破解公司僵局俗话说:“任何未经过股权设计的投资行为都是耍流氓。
”很多企业家在遭遇纠纷之前,都无法意识到在公司章程或出资协议中作出风险防范设计的重要性。
作为律师,更是很难为企业家创设这种法律需求,没有途径用其法律的羽翼为企业家的经营行为提供庇护。
本文中,笔者将以典型案例作引,从公司僵局破解的角度出发,为企业家申明公司章程或股权设计的重要性,也为律师同仁面对公司僵局时,灵活地选择解决方案抛砖引玉。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关于公司法:如何破解公司僵局。
希望可以帮助大家。
一、最差股权结构-真功夫股权之争真功夫是我国著名餐饮连锁企业,股东蔡达标与潘宇海各占股50%,即使在引入新的资方后,二人占股也均为47%。
真功夫创办初期,蔡、潘二人为姐夫与小舅子关系。
潘宇海负责制作菜品,蔡达标负责对外运营,双方合作和谐愉快。
但这一切在真功夫引入能够快速烹饪菜品的制作机械后,都随之改变。
由于新机械的引入,真功夫获得了实施特许经营(发放加盟连锁)的能力,企业也从原始的小餐馆快速扩张,抢占了巨大的市场份额的同时,得到了大众认可。
而此时,真功夫品牌的菜品设计早已完成,在对外推广与商业运营方面作出更大贡献的蔡达标心中愤闷,认为自己对企业的贡献远大于彼,理应得到更大的分红比例。
由于公司原始股权的设置,蔡很难推动形成能够使其获取更多收益的股东决议。
故此,利用对公司的实际控制,蔡达标在经营过程中实施大量关联交易,将巨额利润流入由其私人实际控制的关联企业,真功夫利润明显下滑。
当潘宇海察觉到这一点后,立即发起股东知情权之诉,通过对会计账目的审计,获取了蔡达标通过关联交易,实施职务侵占等犯罪行为的线索,遂向警方报案。
蔡达标终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上述案例不仅知名,而且具有典型性。
由于公司初始股权结构的不合理,造成公司决策陷入实质僵局,最终导致股东锒铛入狱,真功夫品牌形象也大受影响。
任何企业初始设立时,都是你好我好,你侬我侬。
但谁能保证在经营过程中,“烹饪机器”不会从天而降,谁能保证股东在面对巨大经济利益时会不忘初心?此时,在章程或合作协议中预设公司僵局的解决机制便尤为重要。
我国公司僵局处理制度的完善与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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止股东 向外部人 转让股份 。公 司外部 由于 没 有公 共的、广泛的市场 ,封 闭公 司的股
东 转 让 股 份 在 现 实 中 受到 限制 , 具 有 象 难
诉 的前置程序 ,以及股东如何 证明这些程
序 已 经 完 成 ,在 实 践 中都 是 极 其 难 以操 作
无 法 满 足公 司解 散 诉 讼 的个 性 需 求 ,而 公
因没有顺畅的股份转让途径而得不到很快
解 决 ,导 致 公 司 陷入 僵 局 的状 态 。人 合 性 是 封 闭 公 司 的 重 要 属 性 ,强 调 股 东 问 的 相
司法本 身规定 的粗略必然导致实务操 作的
困难 。如 :公 司 以及 公 司 股 东 的 诉讼 地 位
是毕竟公司僵 局不能等 同于公司的解散 之
诉 。在 我 国 ,大 多数 学 者 认 为 公 司僵 局 只 是 公 司解 散 的原 因之 一 ,那 么 何 为 公 司僵 局 以及 公 司 僵 局 的 构 成要 件 为何 ?
《 司法 》 侣3 公 第 条解散公司的规定无
疑 是 破 解 公 司 僵 局 的 一 种 最彻 底 、最 严 厉
现 买意 义 。
的利益 因此 , 如何更好地完善 《 公司法 》
第 1 3条 确 立 的 解散 公 司 制 度 ,规 范股 东 8 合 理 适 用 司法 解 散 公 司 的 法 律 规定 ,就 更
显 必要 。
关 键词 :公 司 公 司僵 局 公 司解散
处 理 制 度
封 闭公 司 的封 闭性 是 以股 份 转 让 的 限
当 或 相 同 ,如 果 股 东 或 董 事 之 间 发 生 激 烈
新《公司法》中破解“公司僵局”制度安排的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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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 司僵 局理 论 发源 于英 美 法 系 , 但是 , 美法 系的 英
《 司法 》 未对 公 司僵 局下 一 个 明确 的定 义 。许 公 并
多英美 法学 者 与法 官 在学术 著 述与 判例 中对公 司
僵 局作 了外 延 比较 宽泛 的解 释 。美 国德克 萨斯 州
关 键 词 : 《 司 法 》公 司 僵 局 { 法 解 散 ; 度 安 排 新 公 ; 司 制
中 图分 类 号 : 4 19 文 献 标 识 码 : DF 1 . 1 A 文 章 编 号 :6 1 4 7 2 0 ) 3 0 0 —0 17 —6 7 (0 60 — 3 9 7
全 国人 大 常委 会 第 十届 第 十八 次 会 议 20 05 年1 O月 2 7日通 过 了修订 后 的《 司法 》 公 。新 法于 20 06年 1 1日起 开 始 实 施 。与 原 《 司法 》 月 公 相 比, 改后 的《 司法 》 修 公 引入 了许 多在 其他 国家 《 公 司法 》 比较 成熟 的制 度 。其 中 , 公 司法 》 中 在《 二次 审议 时草案 文本 中 出现 的“ 东 可 以请 求 法 院解 股
公 司无 法决 策 、 常经 营甚 至瘫 痪 的状 态 正
( ) 二 解决公 司 僵局 问题 的有关 理 论
《 尔廉 一韦 伯斯 特法律 词典 》 麦 则将 公 司僵 局
界定 为 , 由于股 东 投票 中 , 有 同等 权 力 的 一 些 “ 拥
股 东 之 间 或 股 东 派 别 之 间意 见 相 左 、 不 妥协 , 毫 而产 生 的公 司董事 不能行 使 职能 的停滞 状 态 ” E 。] 2
立 法 与 制 度 , 重 探 讨 了 我 国 实 践 中公 司僵 局 的 类 型 、 《 司 法 》 解 决 “ 司 僵 局 ” 制 度 安 排 , 法 着 新 公 中 公 的 立
试论公司僵局的出路
![试论公司僵局的出路](https://img.taocdn.com/s3/m/cf7d7df0941ea76e58fa0489.png)
制给公司极大的 自 主权 , 也符合市场经济的要求, 自治 但 原则少了强制性的规范, 难免会出现许多问题 , 比如公司 僵局就是这-N度的一个副产品。因此 , 面对公司出现 僵局时, 公司自治体制失灵, 必须要有外力的介入才能打
之间意见相左 , 毫不妥协 , 而产生的公司董事不能行使职 能的停滞状态。 ” 我国很多学者认为公司僵局是“ 公司在 存续运行 中由于股东或董事之间发生分歧或纠纷, 彼此 不愿妥协而处于僵持状况 , 导致股东会、 董事会等权力或 决策机关陷入权利对峙而不能按照法定程序作出决策 ,
相互妥协才使得公司正常的运转。但随着时间的推移 , 公司主体利益的差异化越来越明显 , 公司主体之间的利 益冲突越来越激烈 , 股东之间、 董事之间的权益斗争已经 到了不可妥协的地步 , 这时公司就会不可避免的陷入僵
为, 公司僵局 出现之初并不一定会导致公司经营管理发 生严重困难。笔者认为, 公司僵局出现时, 公司在大股东 或者执行董事的经营下仍能持续运转 , 但是长此以往中 小股东权益受到侵害 , 最终影Ⅱ公司持续发展。 向
公司僵局特征是我们判断公司是否出现僵局的依
董事会都是股东之间权益的博弈 , 由于股东、 董事之间的
东会僵局和董事会僵局; 按表决权行使情况 , ( 三) 可分为
表决权均等的僵局和否决权僵局。 ”
笔者认为, 最常见的划分标准是按表决权行使情况,
如在凯莱案中, 两个股东所 占的股份都是5 %在这种表 0, 决权均等的情况下, 两股东各持己见 , 股东会很难形成决 议。在后文我'  ̄- 论到公司僵局形成的原因, 中就 f i r . ] - , J 其 是因为资本多数决原则导致公司僵局形成。
论公司僵局救济之强制收购股权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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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公司僵局救济之强制收购股权制度论公司僵局救济之强制收购股权制度内容简介:这里是一篇论公司僵局救济之强制收购股权制度的介绍,强制收购股权制度是公司僵局的一种司法解决方式,其可以作为公司司法解释的补充,对合理化解公司僵局起到有效的作用,详细内容点击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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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强制收购股权制度是指在公司僵局发生时,由被收购方向法院提出要求公司或者其他股东强制收购其股权,或是由一方股东提出要求强制收购其他股东股权的救济方式。
它可以使得无心经营公司的股东退出公司,打破股东会或董事会僵持的局面从而化解公司僵局。
我国公司法并未对公司僵局下的强制收购股权制度进行规定,结合国内外立法及理论研究现状,对该制度进行了初步的构设。
关键词:公司僵局;强制收购股权;救济一、公司僵局的界定及成因实践中,在运营过程中的公司可能会发生各种问题,公司僵局就是严重影响公司正常运转的困顿。
对于公司僵局的界定,在学术界,赵旭东教授比较早地提出了:“所谓的公司僵局是与电脑死机颇为类似的一种现象。
电脑死机时,几乎所有的操作按键都完全失灵。
公司陷于僵局时,一切决策和管理机制都彻底瘫痪,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因对方的拒绝参会而无法有效召集,任何一方的提议都不被对方接受和认可,即使能够举行会议也无法通过任何议案”。
我国人大法工委编著的《公司法释义》给出的定义是:“因股东间或者公司管理人员的利益冲突和矛盾导致公司的有效运行失灵,股东会或董事会因对方接受和认可,即使能够举行会议也无法通过任何议案,公司的一切事物处于一种瘫痪状态。
”另外,《布莱克法律词典》等权威的法学词典,《日本商法典》、《法国民法典》中都有对公司僵局的界定,我国《公司法》第183条“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也被普遍认为是对公司僵局的规定。
公司僵局法律后果(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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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一、引言公司僵局是指在公司治理过程中,由于股东、董事、监事等主体之间因利益冲突、管理理念差异等原因,导致公司无法正常运营,陷入停滞不前的状态。
公司僵局不仅影响了公司的正常经营,还可能引发一系列法律后果。
本文将从公司僵局的法律后果及应对策略两个方面进行探讨。
二、公司僵局的法律后果1. 股东权益受损公司僵局导致公司无法正常运营,股东权益无法得到保障。
股东在公司僵局期间,无法按照公司章程规定行使权利,如分红权、表决权等,导致股东利益受损。
2. 公司信用受损公司僵局使得公司无法履行合同义务,导致公司信用受损。
银行、供应商等合作伙伴可能会对公司产生质疑,影响公司的商业信誉。
3. 公司资产流失公司僵局期间,公司可能因管理不善、经营不善等原因导致资产流失。
如应收账款无法收回、存货积压等,严重时可能导致公司破产。
4. 法律诉讼风险公司僵局可能引发股东之间、股东与公司之间的法律诉讼。
诉讼过程中,公司需要承担诉讼费用、律师费用等,增加了公司的负担。
5. 社会影响公司僵局可能导致员工流失、客户流失,进而影响公司的社会形象。
同时,公司僵局还可能引发社会不稳定因素,如股东抗议、员工罢工等。
三、应对策略1. 协商解决在发生公司僵局时,各方应保持沟通,寻求协商解决。
通过协商,可以达成一致意见,恢复公司正常运营。
协商过程中,可以寻求专业律师或调解机构协助。
2. 公司章程规定公司章程是公司治理的基本准则,应明确公司僵局的处理机制。
如章程中未规定,可参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3. 法律诉讼当协商无果时,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诉讼过程中,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必要措施,如指定临时董事、监事等,以恢复公司正常运营。
4. 公司重组在极端情况下,公司可能需要重组。
重组过程中,可以引入新的股东、管理层等,以改善公司治理结构,解决公司僵局。
5. 公司清算如果公司僵局无法解决,且公司已无法继续经营,可以考虑进行公司清算。
清算过程中,公司将依法处理债权债务,保护债权人利益。
论我国公司僵局救济体系的构建
![论我国公司僵局救济体系的构建](https://img.taocdn.com/s3/m/5b1adcd980eb6294dd886c17.png)
商 品质 量
21年7 干 0 0 月I
论我国公司僵局救济体系的构建
口滑 莹
( 四川 大学法学院 四川成都 6 06 ) 10 5
摘 要: 文章讨论了我 国现行法律制度在化解公司僵局方面的不足 , 进而给 出了构建我 国 司僵局救济体系的建议 , 系包括调解和仲裁 、 公 该体 股东 退 出制度 、 股东除名制度和公司解散制度 , 以及各种 制度使适用的优先性建议。
二、 国公司僵 局及立法 现状 我 我 国中小型有 限公司大量 存在 ,且随着经济 的发展 我 国公 司
僵 局的数量 与 日俱增 , 问题 已经 成为公 司立 法不容 回避 的 问题 。 该 但是 纵观我 国现 行 《 公司法》 只有 第 一百八十三条 规定 的公 司司 , 法解 散制度和第 七十五条规 定的异议 股东股份 回购制度 能够作为 公 司僵 局的救济 手段 。2由此可 以看 出我 国现行 《 司法》 于公 公 对 司僵局救 济立法 薄弱状况 : 我国现行 《 司法》 于公司僵局 的规 公 关 定 已经 明显落后 于法律实 践的需要 ,其规定 的公司僵 局的救 济措 施过于单 一 , 缺乏切 实可行 救济手段 和救济 体系 。同时, 国法 院 我 在实践 中对 公司僵 局的态度过 于保 守。法院 认为公司僵 局的形成 是 因为股东或 董事之 间对 公司 内部 事务产 生分歧从而影 响公 司的 产 生的僵局 , 属于公 司 自治的范 围, 这 同时 由于为缺乏 明确的法律
着法 律专 门赋 予公 司及 其他股东 除名权 以使其 能够 在不解 散公司 的前提 下 , 优先保 护 自身 以及公 司的利益 同时 , 定股东开 除出 将特 公 司, 以化解 公司僵局 。 东除名必 须遵循特 定 的程序 , 股 通常认 为, 股东 除名权 的行使需通 过股东大 会 的决议或法 院的判 决。虽然将 特 定股 东除名 需要一定 的成本 , 是公 司 以及 其他股 东在 评估其 但 成 本和收 益后 , 选择 将特定股 东除名 , 是在维护 公司利益 的基础上
我国公司僵局处理制度的缺陷及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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念, 例如《 国示 范公 司法 》 定 , 司僵 局是 指 美 规 公
在股东持股 比例相 等或相近的状态下 , 由于股 东 之间或董事之 间 的利益 冲 突所形 成股 东会 或 董
事 会 内部 的分 歧 , 使 公 司无 法 进 行 经 营 或 做 出 致
因来 看 . 司僵 局产 生 于 封 闭性公 司 自身 制 度 公
僵 局 机 制 , 设 强 制股 权 置 换 制 度 及 强 制 公 司分 立 制度 作 为 司 法 解散 公 司 的替 代 措 施 。 创
[ 键 词 】 司僵 局 ; 法 缺 陷 ; 法 建 议 关 公 立 立 [ 图分 类 号 ] 92 2 1 9 中 D 2 .9 . 1 [ 献标识码] 文 A
第 3 1卷
第 1 期 1
哈 尔 滨 学 院 学 报
J RNAL O RBI NI R I Y OU F HA N U VE S T
V0 . NO. 1 I 31 1 NO . 2 O V 0l
2 0年 1 01 1月
[ 文章 编 号 ]0 4 5 5 (0 0 1— 0 6 —0 10 - 86 2 1 ) 1 0 3 5
20 0 6年 实施 的 《 司 法 》 于 公 司僵 局处 公 关
理方法 的规定仅 有 第 13条 , 条规 定 : 公 司 8 该 “ 经营 管理 发 生严 重 困难 , 续存 续会 使 股 东利 继
[ 者 简 介 】 庆 川 ( 9 7一) 男 , 建 惠安 人 , 师 , 学硕 士 , 作 盛 17 , 福 讲 法 主要 从 事 民商 法 、 济 法研 究 。 经
6 4
哈 尔 滨 学 院 学 报
僵 局如 不 能正 确解 决 , 疑会 对 整个 社会 公 共 无 利益造 成严 重损害 。于是 如何处 理公 司僵局 就
论公司管理中关于公司僵局的破解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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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第2卷 第23期产业科技创新 2020,2(23):95~96Industrial Technology Innovation 论公司管理中关于公司僵局的破解路径秦昌璟(哈尔滨商业大学,黑龙江 哈尔滨 150028)摘要:经济的不断发展,市场自由度的逐步提升,伴随着很多公司都面临公司僵局问题的困扰。
面对公司僵局,我国主要的解决办法就是司法解散制度,其有着高成本、高破坏性的特征,并可能导致小公司强制解散、股东利益受损害等问题。
分析多种破解公司僵局的路径,对该制度进行分析研究,找出我国现阶段对于公司僵局破解的不足。
关键词:公司僵局;司法解散;股权转让中图分类号:F27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6-6164(2020)23-0095-02对于公司僵局这一概念,不同的环境会产生不同的看法。
但无论原因如何,是因为股东会僵持,董事会僵持,亦或表决权比例相近而对峙,最终公司都会因利益双方的冲突,致使公司无法做出有效决策,影响正常运行。
总结如下,公司僵局是指公司在运营过程中,由于股东和董事之间存在矛盾或者利益追求不同而陷入对峙局面,使得公司的董事会和股东会无法做出有效的运营决策,进一步使公司运营出现重大障碍,甚至瘫痪的状况。
1 公司僵局成因(1)有限责任公司人合性。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人数相对不多,并且股权结构过于简单,此种单一的股权结构很容易造成决议无法达到半数或者三分之二以致出现公司僵局。
股东人数较少,使得很多公司的股东也兼任董事,对公司进行日常管理。
一旦人合性丧失,股东之间的冲突也就是董事之间的冲突,使得无论股东会还是董事会都无法做出运营决议,公司僵局的局面便会出现。
(2)企业缺少对公司僵局的预防机制。
公司成立过程中,公司章程是股东意思达成一致的体现,并且事先可以对公司很多方面的事情做出预先规定。
一方面体现意思自治,一方面弥补法律的不足,因为计划没有变化的快,法律的规定也不会面面俱到,然而公司章程的制定问题,往往被忽视,股东们往往没有预见到未来可能出现的问题。
论我国新公司法中的公司僵局处理制度-文档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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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我国新公司法中的公司僵局处理制度一、公司僵局基本内容1.公司僵局的含义现代意义上的公司,都交织着非常纷繁复杂的社会关系。
公司已经不仅仅是商事工具而成为经济关系中的基本主体,甚至成为社会关系交织的中心。
现在,公司已成了大家所共同青睐的投资工具,然而,公司僵局的窘境让这些投资者望而却步,困惑不已。
公司僵局理论起源于英美法系,其概念最早是出现在美国的《标准商事公司法》中,根据《布莱克法律词典》所定义的公司僵局是指“在封闭持股公司中出现的由于公司的控制结构允许一个或多个不同意公司某些方面政策的股东派别阻止公司的正常运作所致的僵持状态。
”我国至今尚未明确公司僵局的概念。
我认为,公司僵局是指在公司存续期间,股东或董事之间发生分歧,且无法调和,并且这种僵局矛盾已经致使公司不能按照原本正常的流程形成有效的决策,使公司整体陷入一个瘫痪的状态并无法再继续存续的一种事实状态。
2.公司僵局的特征及其表现形式“基本上,自然是平等主体之间自治的一种产品,公司僵局的产生是股东权行使出了问题,要解决的是权力重分,结果无非是要么解散公司,或股东妥协以维持现状,民法僵局的主要运动之间的平等权的性质问题,应属于民事法律的范畴,可以归类为违约处理。
”①此种表达过于抽象,从其内涵分析可知,公司僵局具有下列法律特征:第一,公司僵局的矛盾主体之间具有严重的对抗性。
公司僵局中的存在完全对立的两方。
不存在所谓的中立方,因为中立就等同于反对,同样也会导致公司无法通过正常流程形成有效的决议,换句话说,公司就是一潭死水,形不成有效的决议就形同一个人没有了灵魂,自然就如行尸走肉。
第二,僵持状态具有严重性。
严重性是指公司因僵局而?o 法正常运营,这种情况已经严重影响到了公司的发展,其性质已达到极其严重并且无法调和的状态。
公司僵局表现形式各异,依据不同标准可划为:股东会僵局、董事会僵局、表决权僵局等。
以上形式的公司僵局均具有以上特点,僵持之下,最终只能通过司法救济途径来解决。
论公司僵局的法律救济——兼评新《公司法》183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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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因对方的拒绝参会而无法有效召集 , 不能通过决议的情形 。
2 从 引发僵局的原 因角度 ,公司 .
【 作者 简介. 军 (9 4 , ( 唐 17 一) 男 汉族 ) 任何一方 的提 议都不被 对方接受和 认 ,
四 川 简 阳人 , 四川 社 会 科 学院 法 学研 可 ,即使 能够举行会议 也无法通过任 僵局可分 为因意见分歧 陷人僵局和 因 究所 助 理 研 究 员、 济 法 学硕 士 , 要 何议案 。这种情况在 股东人数较 少的 纠纷陷 人的僵局 。因意 见分歧陷 人的 经 主 从 事 公 司法 、 证 券 法研 究 。
一
摘 要 :公 司僵局在我 国公 司实践 中
经 常发生,我 国2 0 年修订 的公 司法 05
,
什么是公 司僵局
形成公 司法和公 司章程所 要求的表决
公 司僵 局 ( POrate 多数 , CO r 决议的通过近乎不可 能, 司的 公
对 解 决 公 司僵 局 问 题 作 出 了原 则 性 的 d a lc ) e do k ,是指股东 间或公司管理 僵局状 态正是由此 形成。 规 定 , 随 着我 国新 公 司 法 的 实 施 , 但 公 人 员之间的利 益冲突和矛盾 ,使得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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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普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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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川社会科学院 ,四川 成都 8 0 7 ) 10 2
论公 司僵 局的法律 救济
— —
兼评新 《 公司法》1 : 8 条 3
司僵 局 问题 在 实践 中仍 有许 多盲 区, 司的运 行机制完全失灵 , 股东 ( ) 、 大 会 =,公司僵 局的种类及处理公 司 基于此 , 者运 用比较分析等方法 , 作 对 董事会 、包括监事会等权 利机构和 管 僵局的原剧
论公司僵局司法救济制度及其在我国的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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僵局 司法救 济制度 应是 利益衡 量 的结 果 。 比如英 美
法 系受商业 判断 规则 的影 响 , 司法 对 公 司解 散 诉 讼 就持 十分谨 慎 的态度 。分析我 国公 司僵局 司法救 济 的法 理及现行 相关 制 度 的 不足 , 于 完善 和 准 确 运 对 用公 司僵局 司法救 济制度 不无 裨益 。
第 3 7卷 第 4期
Vo . 7 No 4 13 .
河 南 师 范 大 学 学报 ( 学社 会 科 学版 ) 哲
JoURNAL 0F HENAN NORM AL UNI YERSI TY
21 0 0年 7月
J 12 1 u. 0 0
论 公 司僵 局 司法救 济 制度 及 其 在 我 国的完善
一
股东会 依持 有多数 股 份 的股 东 意 志作 出决 议 , 法律
将多数股 份股 东 的意 思视 为 公 司 股东 会 的决 议 , 这
是 因 为 股 东 的 风 险 与 投 资 数 额 成 正 比 , 东 的 表 决 股
、
公 司 僵 局 的 形 成 及 司 法 救 济 的 必 要 性
权也应 与投 资数 额 成正 比。为 了实现 资 本 民 主 , 这
关 键 词 : 司僵 局 ; 法救 济 ; 善 公 司 完 中 图 分 类 号 : 9 2 2 19 D 2.9.1 文献标识码 : A 文章 编 号 : 0 02 5 ( O O O — 1 0 0 1 0 — 3 9 2 1 ) 40 1 - 4
作者简介 : 张乐 ( 98 , , 南新 乡人 , 南 师 范 大学 法 学 院 讲 师 , 要 从 事 民商 法研 究 。 17 一) 女 河 河 主
于公 司的“ 资本多 数决 原则 ” 的局 限性 。
公司僵局的解决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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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僵局的解决机制公司僵局是指在组织中出现的困境或瓶颈,使公司无法正常运转或进一步发展。
这种情况可能是由于内外部环境的变化、管理失误、沟通问题或决策困难等因素造成的。
解决公司僵局需要综合考虑组织的各个层面,包括组织文化、领导力、沟通、决策制度以及员工参与等方面。
下面是一些可能的解决机制:1.识别问题:首先,需要对公司僵局进行准确的识别和分析。
通过收集和分析数据、观察和调查,找出造成僵局的具体原因和影响。
比如,公司的目标是否清晰明确?员工是否受到了适当的激励和支持?沟通是否顺畅?2.设定明确的目标:为了解决公司僵局,需要制定明确的目标和行动计划。
这些目标应该具体、量化和可衡量,能够引导员工的行为和决策。
同时,公司需要确保各个层面的目标相互协调,不会相互冲突。
3.建立团队:组织一支高效的解决僵局的团队,包括可信赖的领导和专业能力强的员工。
这个团队应该具备较强的决策能力、问题解决能力和沟通能力。
团队成员应该具有协作精神,并愿意为了公司整体利益而进行妥协和合作。
4.加强沟通:加强组织内外的沟通渠道,并确保信息的流通和传递。
员工需要获得公司的重要信息和决策,以便了解目标以及自己的角色和职责。
同时,公司也需要倾听员工的反馈和建议,以更好地了解他们的需求和问题。
5.改进决策制度:公司僵局常常与决策困难相关,因此,需要改进决策制度。
可以采用团队决策、参与式决策或共识决策等方法,让更多的人参与决策,充分发挥集体智慧。
此外,公司还可以通过培训和教育来提高员工的决策能力和自主性。
6.增加创新和改变:公司僵局可能是因为组织过于保守而导致的。
为了解决这个问题,公司需要鼓励创新和改变,并为员工提供创新的机会和资源。
这样可以帮助公司适应外部环境的变化,并通过创新来推动公司发展。
7.激励和奖励制度:为了激励员工积极参与公司的重建和发展,公司需要建立合理的激励和奖励制度。
这可以包括金钱奖励、晋升机会或其他福利待遇。
同时,公司也应该建立公平、透明和公正的考核和晋升制度,鼓励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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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我国新公司法中的公司僵局处理制度
自2006年公司法颁布以来,我国公司立法已经历经10多年的发展历程。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我国的新公司法于2014年
3月1日正式实施。
新的公司法对于我国的企业法制建设和企
业治理结构的实现都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
其中,新公司法中的公司僵局处理制度是其亮点之一。
什么是公司僵局?
公司僵局是指企业在经营过程中出现严重的管理混乱、股权分配不清、出现股东间的恶性纠纷,进而造成企业缺乏决策能力,从而导致企业陷入一种僵局状态。
这些纷争包括股东之间的权益纷争、董事会成员之间的利益冲突,以及企业经营管理层面存在的管理混乱和财务混乱等问题,会导致企业处于一种不稳定的状态,严重影响企业的发展和经营。
为什么会出现公司僵局?
公司僵局主要由于下述原因引起:
1. 股东结构不合理:基于资本的股东结构,使得公司中的一个股东个人或者股东的代表权力很大,导致企业决策力下降。
2. 董事会成员之间的利益冲突:企业董事会成员虽然都有着独立的个人意见,但是由于不同股东的不同利益,董事会成员之间也会出现意见分歧,会导致企业在关键时刻无法统一决策。
3. 管理混乱和财务混乱:企业的管理混乱和财务混乱,会导致企业处于一种混乱状态,从而给企业的发展带来极大的负面影响。
此外,税务、工商、海关等政府部门的监管和过重的负担也对企业经营管理带来了很大的影响。
新公司法对公司僵局处理的制度
为了防止企业陷入公司僵局,新公司法对公司治理做出了新的规定,提出了处理公司僵局的制度。
1. 全体股东公约
新公司法第一百六十三条规定,新公司法的注重开发股东代表权,全体股东可以订立一份公约,以确定一些经营决策和核心利益的处理方法,防止在公司中出现恶性竞争、股东之间的歧义和纷争发生。
全体股东公约可以制定一些权益、公司管理和其它重要的具体规定,以确保各方利益的平衡。
股东间签立的全体股东协议将会成为新公司法中处理公司僵局的一个途径。
全体股东协议可以规定股东会议的时间和程序,规定在公司新业务的投资中,各个股东之间应占有的投资份额等等。
对于为了保障公司的发展和利益,股东签订的全体股东协议将会很有利。
2. 诉讼的方式
在出现公司僵局的情况下,在某些情况下,根据新公司法规定,股东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向法院提出申请,请求法院变更公
司的管理权。
在一些较重要的事项上,比如股权的转让、合并、筹建分立、开展重要业务、新增重要投资等等,如果董事会不能达成一致的决定,新公司法规定股东可以通过股东大会占发起诉讼的权利。
3. 公司增值权分配
我国新公司法规定,公司增值权是公司所产生的增值的部分,单位为每股投资收益总额,减去股本总额和各种应付款项的总额得出。
公司增值权的分配以及公司的权益转移,可以在新公司法中使用的协商和有选择的权力转移中,防止企业陷入公司僵局。
4. 工商登记
新公司法让工商行政登记成立的公司在登记时对公司股东司法抓口进行实名制登记,如果方今股权平分的,公司可以依法调整,实现了股权平等,避免了由于股权纠纷引起的公司权利利益断层。
5. 定财阀
新公司法规定基于公司总部的完全股东和其中地域的边缘性质,可以实行多少主体股东的管理架构。
公司总部分布在最中心地带,一些边缘性质的股东则可以实行管理结构。
此类范围内可以产生在相当程度的价值创造,并且产权的持有者可以在自己的公司中开展相对自由的经营活动,因为它保证了在公司管理
权和资本分配等方面的绝对公平性,提高了股东对公司财政、管理方针的责任。
这种定财阀的制度可以避免较小股东的利益受到压制。
6. 增加外部存储器
新公司法增加外部存储器权利,使股东间的投资和决定不能阻碍公司办公办外事实施。
对于公司在重要领域的决定同时,也会制定强制性的外部存储器存储条款。
外部存储器可以利用空中和海外的互联网和比特币加密货币平台实行。
7. 拓宽治理与管理渠道
新公司法实施了一个新的管理形式,这个管理形式叫做“投诉
系统”。
所谓投诉系统,是一项新型管理工具,可让股东强制
性地参与到公司的管理和商业决策中去,对污染、带病品牌权利和损害时候的权利赔偿等重要的商业决策予以强制性监督。
总之,新公司法的公司僵局处理制度,为企业解决了许多问题,特别是在处理股权纠纷、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完善公司治理机制等方面提供了很多新的思路和方法。
企业在推动发展过程中,更多的关注公司的管理体制,合理结构各类决策机构和责任机制,并运用好新公司法中提供的有益制度,使企业具有更强的适应能力和更好的发展态势。
8. 独立董事
新公司法规定,公司应当设立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应当在董事会中占有相应比例,拥有独立行使职权的能力。
独立董事通过
其独立职能建立监管机制和公司内部控制机制,能够有效地防范和化解公司内部的职权和控制风险。
独立董事是指由股东会选举的,代表利益不属于公司、公司控制人或其它与公司关联方的个人。
他担任董事会的组成员,拥有独立职能,在公司治理中起到监管和建议的作用。
新公司法规定,设立独立董事是可以有效地防范公司内腐败、建立健全公司制度的重要手段之一。
9. 董事长和总经理的分离
新公司法规定,公司董事长和总经理的职务分离是公司治理的重要制度之一。
新公司法规定,“股份公司应当设立董事长,并在董事长和总经理之间实行分离管理的制度,确保董事长行使董事会职权,总经理行使日常管理职权”。
这个规定的目的是为了分离公司权力,避免公司领导相关决策之间产生利益冲突和权力过度集中。
董事长为董事会主席,负责权力的行使,总经理则是一位行政上的领导,检查并批准行政事务。
董事长主要负责公司治理,而总经理则主要负责公司运营,这样可以有效地避免公司的乱象。
10. '无声股东'利益保障
新公司法规定,'无声股东'有权对公司的决策进行监督。
这是为了保障股东利益,提高公司治理水平,防止出现'不说话但是有分红'的情况。
无声股东指的是那些持有公司股份但没有行使投票权、往往仅仅享受分红权或其他少数权利的股东。
这些股东不能参与公司的决策,却要共享公司的利益。
因此,他们需要具有一定的权益保护措施来保障自己的利益和权益。
11. 股权登记制度
新公司法强化了股权登记制度,并建立了股权清算制度。
股权登记是股份公司的核心公共制度和监管制度,股东的股权记录是股权行使和股权变更的依据。
股权登记系统可以防止虚假注册、充分披露公司的管理结构和股权结构等秘密信息,更好地维护股东利益。
股权清算制度是公司治理的一项重要举措,主要是为了处理夹杂在资产、负债中的股东权益变更。
12. 危机应对机制
新公司法规定,当公司处于危机时,应当采取适当的措施,得到政府和相关部门的支持和配合。
新公司法规定了公司应对危机的法律责任,保持公司的活力和稳定性,避免公司的经营陷入僵局。
13. 责任人经济
新公司法提出了严格的责任人经济制度。
“责任人经济”指在公司中,主要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负有重大责任的人员,对公司财务干预造成的后果负有从严追究和赔偿责任。
责任人
经济制度对管治制度、内部控制制度、审计制度等实行了全面的调整、加强和完善。
14. 强制信披
新公司法规定,公司应对公众和投资者公开相关信息,包括公司的生产、经营、财务等情况的披露。
这些信息应当以公告、报表、年报等形式公告,并通过公开披露,增加公司的透明度,提高公司的价值和信誉度。
结语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企业在经营过程中可能会遇到各种问题,其中公司僵局是其中之一。
为解决这一问题,新公司法提出了多项针对性政策和制度,为企业提供了多种途径和方式,可有效避免公司发生僵局。
通过完善企业的治理结构和规章制度,提高管理人员的素质和水平,不断创新和完善公司制度,企业可以更好地协调内部关系,提高企业的综合实力,实现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