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大学成人教育函授站教学支持服务手册
山东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学历继续教育免试规定
山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学历继续教育免试规定一、申请课程免试提供的成绩和相关证明必须是进入我院学习前获得的相关课程成绩,累计的免试课程的总学分不得超过本专业教学计划开设课程(不含毕业/设计、毕业实习/综述)的30%,原则上不超过6门。
二、学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本学期在学课程的免试申请,逾期不再办理。
三、免试课程终审通过后系统自动记70分。
四、符合上述条件,且具备以下情况者,给予学分认可,允许课程免试:1、公共课的免试:(1)已获得国民教育系列XX类高等学校专科、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参加我校网络教育相应学历第二专业学习者,可免试英语、计算机基础课程;(2)符合网考委专升本统考免考条件的可免试相应的英语、计算机基础课程;(3)全国统考英语、计算机应用基础成绩合格者,可免试相应教学计划规定的英语、计算机基础课程;(4)非计算机类专业的学生,获得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一级B或以上级别证书者可免试计算机基础课程;(5)非英语专业的高起专学生,入学时年龄满37周岁者可免试英语课程;本科入学时年龄满40周岁者可免试英语课程;(春季入学计算到3月底,秋季入学计算到9月底)(6)取得颁发的大学英语四级或以上级别合格证者;(7)参加后的大学四、六级考试,大学英语四级考试420分(含)以上或者六级考试300分(含)以上可免试我院本科层次的大学英语课程;大学英语四级考试400分(含)以上或者六级考试275分(含)以上可免试我院专科层次大学英语课程;(8)参加权威机构认证的留学生英语水平考试并获得合格成绩者:托福80分以上,雅思5.0分以上.2、专业课的免试:(1)学生通过以下几种形式获得的课程成绩,经我院确认为同层次、同专业的专业课,与我院本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学时数和内容相当,且考试成绩合格者,可以申请相应课程的免试:①全日制正规大学中修过的课程。
②中通过的课程.③批准的全国重点大学网络教育学院中修过的课程.(2)单科合格证持有者可免试相应课程;(3)XX行业内通过XX级考试认定的课程(如执业药师考试课程,会计师考试课程等)可申请免试与教学计划相对应的课程。
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高校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函授站(点)现代远程教育校外学习中心检查备案工作的通知
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高校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函授站(点)现代远程教育校外学习中心检查备案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东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22.01.18•【字号】•【施行日期】2022.01.1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正文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高校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函授站(点)现代远程教育校外学习中心检查备案工作的通知各市教育(教体)局,各有关高等学校: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驻鲁函授教育辅导站设置管理办法〉的通知》(鲁教民发〔2018〕1号,以下简称《函授站设置管理办法》),《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山东省现代远程教育校外学习中心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鲁教民发〔2018〕2号,以下简称《学习中心监督管理办法》)要求和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改革发展精神,经研究,决定对高校驻鲁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函授站(点)、现代远程教育校外学习中心(以下简称函授站(点)、学习中心)开展年度检查备案工作。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我厅公布的2021年函授站(点)、学习中心备案结果中合格、限期整改的函授站和学习中心,省内高校在驻地设立的教学点;教育部批准的现代远程教育公共服务体系经主办高校委托在鲁设置的学习中心;山东开放大学开放教育学习中心。
二、检查内容《函授站设置管理办法》《学习中心监督管理办法》中规定的职责落实情况,主要是高校履行办学主体地位和责任以及对所属函授站(点)、学习中心监管与指导。
函授站(点)、学习中心遵纪守法,政策制度执行,规范办学行为等情况。
三、检查安排(一)函授站(点)、学习中心自查。
函授站(点)、学习中心要认真做好自查自检工作,撰写自检报告,报告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函授站(点)、学习中心的基本情况,2021级(2020年参加成考)注册人数(分层次、专业)、现有在籍学生总数,上年度各项工作开展情况,工作改进与创新的具体措施及成效,存在的问题或差距(招生宣传、学生管理、学习支持服务、教学和考试组织、经费管理等方面),下一步改进措施等。
山东大学成人教育网络学习过程简介共25页文档
21、静念园林好,人间良可辞。 22、步步寻往迹,有处特依依。 23、望云惭高鸟,临木愧游鱼。 24、结庐在人境,而无车马喧;问君 何能尔 ?心远 地自偏 。 25、人生归有道,衣食固其端。
山东大学成人教育 网络学习过程简介
三、网络课程学习流程图
进入山大继续教育学院网站主页
3、“工具—>Internet选项—>安全—>Internet—>自定义级别”。 4、“重置自定义设置”里重置为“安全级——中—>重置—>是—>确定”。
5、在弹出的“安全设置”窗口中,确保“ActiveX控件和插件”的有关设置为: (1)对标记为可安全执行脚本的ActiveX控件执行脚本,设为“启用”; (2)对没有标记为可安全执行脚本的ActiveX控件进行初始化和脚本运行,设为“提
5、wmplayer9.0可能会导致无法播放光盘版课程视频和音频的情况。 四、弹出窗口干扰
解决方法:查找 IE 浏览器工具栏中的关键字“拦截”或”等相应软件中的此功能取消 即可。
五、IE的安全设置不符合要求(安全级别设置偏高) 解决方法: 1、开启Internet Explorer,点击“工具—>Internet选项”。 2、“工具—>Internet选项—> 安全—>默认级别—>确定”。
3、进入学生个人工作室:
系统公告:该模块可以查看管理员发给学生的通知,同时显示该通知的发布时间。 个人信息:该模块显示学生的个人信息,并可修改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 培养方案: 该模块提供学生查看在校期间需要修完的课程。 网络课堂: 学生在该模块可以进行课件学习,进行提问和讨论。 面授信息:查看学院或函授站的授课安排,包括课程、教师和时间等安排。 模拟题管理:查看本学期学院上传的模拟题,按照复习题的内容进行复习,准备考试。 学位申请:按照学校和教学学院的要求进行学位的申请和信息上传确认。 考试安排:查看本学期考试安排,包括考试时间、地点和课程安排。 成绩查看:查看以往所修课程成绩。 个人选项:可以修改登陆密码,但修改后请牢记,以便登陆平台进行学习。
学院成人高等教育函授站(教学点)暂行管理办法
学院成人高等教育函授站(教学点)暂行管理办法为加强学校成人高等教育函授站的建设和管理,提高函授教学质量,根据XX省《XX省成人高等教育函授站(教学点)设置与管理办法》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函授教育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函授站的设置第一条拟设站单位必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普通或成人高等学校、普通或成人中专学校、职业学校、企事业单位教育培训机构或经批准的民办高校。
第二条函授站所在地应生源较集中,交通较发达方便,具有连续或隔年报考的生源。
函授站应配备专职或专兼职结合的管理人员队伍,配备或聘请合格的辅导教师,提供符合教学要求的教学场所和其他教学条件,提供或筹集必要的办站经费。
第三条学校(建站方)和设站单位(设站方)经协商,应签订建立函授站的协议书。
协议书内容包括设站目的、培养目标、发展规模、招生范围、专业设置、设站地点、办学条件、机构设置、人员配备、经费来源以及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等。
协议书经双方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后,报上级主管部门和门批准、备案后方可生效。
第四条设站单位应根据函授教育事业发展规划,确定函授站的人员编制并配备站长及工作人员,函授站应设站长1人、副站长1-2人、相应的工作人员,函授站人员配备情况必须报学校备案,工作人员若有变动,应及时通报学校。
第五条函授站要严格履行备案、年检手续,凡未通过教育厅年检的函授站,一律不安排招生计划。
未经学校同意,函授站不得随意变更办学地址。
第二章函授站的管理第六条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函授站日常办学行为接受所在地市教育行政部门的管理与监督,教育教学业务接受学校的指导和管理。
第七条学校及时向所属函授站传达和省教育行政部门有关成人高等教育的方针、政策。
第八条学校负责制定函授站函授教育教学计划、课程教学大纲,指导函授站辅导教师的教学工作,学校监督、检查函授站协助开展学籍管理和招生等工作的执行情况。
第九条学校对函授站的教育质量及教学环节负责,定期对函授站工作进行检查评估,对函授站管理人员和辅导教师进行思想政治和业务培训,表彰工作成绩优异的函授站和工作人员,研究解决函授站在招生、教学、管理等方面的问题。
山东大学函授教育辅导站
山东大学函授教育辅导站管理工作规程函授教育辅导站(以下简称函授站)是学校对函授生进行教学辅导、思想政治教育和组织管理的基层机构。
为了加强函授站的建设和管理,充分发挥函授站在函授教育中的重要作用,根据国家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函授教育函授辅导站暂行规程》的规定和要求,特制定本规程。
一、函授站的设置第一条学校与设站单位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协商建立函授站。
第二条设置函授站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有连续或隔年报考的生源,录取新生应能够满足开班人数(50人以上);2、能配备专兼职相结合的管理队伍;3、能提供符合教学要求的教学场所、师生食宿及其他教学条件、实验条件;4、能按照学校的安排落实教学计划、教学进度所规定的面授学时;5、能就地聘请合格的辅导教师;6、能提供或筹集函授站经费。
第三条设立函授站时遵循下列规则:1、设站的单位必须是具有法人资格的业务主管部门。
学校不与不具有法人资格的组织或个人签定建站协议;2、学校根据系统、行业或地方的人才培养要求,统一、合理设置函授站;3、设置函授站的数量,应同学校的办学力量和管理能力相适应;4、函授站一般应建在函授生较集中,交通方便的地方;5、省内一个地市同一专业只设一个函授站,省外原则上一个专业设一个站。
第四条设置函授站的程序:1、由要求承担函授站工作的单位和办学院、部向学校提出申请,说明设站的目的及具备的条件;2、学校和办学院、部对要求设站单位的办学条件等进行实地考察和论证;3、学校与具备设站条件的单位进行协商,并签订建立函授站的协议。
建站协议应包括以下内容:①设站目的;②函授站的地点、名称;③开设专业名称、培养目标、层次(本、专科)、学制、招生对象、招生人数、招生范围、发展规模等;④学校(建站方)与设站单位(设站方)各自的职责、权利和义务;⑤函授站站长、副站长及工作人员;⑥函授站经费来源、开支范围及管理办法;⑦经双方协商同意的其他有关内容;⑧履行协议的期限;⑨变更协议及违反协议的处理办法。
山东大学学历继续教育学生学籍管理规定-山东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山东大学学历继续教育学生学籍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维护我校继续教育的教育教学秩序,规范学籍管理,不断提高教育和教学质量,保障学生合法权益,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1号)等法律法规和《山东大学章程》,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在山东大学接受学历继续教育的在籍学生。
第三条学生管理坚持以学生的成长发展为中心,尊重和保护学生的合法权利,教育和引导学生承担应尽的义务与责任,鼓励和支持学生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
第二章学生的权利与义务第四条学生在校期间依法享有下列权利:(一)参加学校教育教学计划安排的各项活动,使用学校提供的教育教学资源;(二)参加校外学习中心(函授站)组织的社会实践、志愿服务、文娱体育及科技文化创新等活动;(三)在思想品德、学业成绩等方面获得科学、公正评价,完成学校规定学业后获得相应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四)以适当方式参与学校管理和学生活动,对学校与学生权益相关事务享有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五)对学校给予的处理或者处分有异议,向学校、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诉;对学校、教职员工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行为,提出申诉或者依法提起诉讼;(六)法律、法规及学校章程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五条学生在校期间依法履行下列义务:(一)遵守宪法、法律和法规;(二)遵守学校章程和规章制度;(三)恪守学术道德,完成规定学业;(四)按规定缴纳学费及有关费用;(五)遵守学生行为规范,尊敬师长,养成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行为习惯;(六)法律、法规及学校章程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三章学制与学分第六条我校基本修业年限:高中起点专科(简称高起专)和专科起点本科(简称专升本)为2.5年。
最长学习年限:高起专为4年,专升本为5年。
第七条山东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实行学年学分制管理,高起专、专升本各专业总学分均不得低于80学分。
山东省成人高等教育函授站(学习中心)考试考务管理工作实施细则(试行)
山东省成人高等教育函授站(学习中心)考试考务管理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成人高等教育函授站(学习中心)考试(以下简称考试)是主办院校检验学生学习效果、规范函授站(学习中心)办学行为、确保教学质量的有力保障。
为健全考试考务工作制度,保障考试的正常实施,根据有关规定的精神,结合实际,制订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考试的基本原则是公平、公正、科学、规范。
第三条考务工作由主办院校负责管理,函授站(学习中心)组织实施。
第四条考务管理规范化,考试实施过程统一操作程序。
第二章考点的基本条件与要求第五条考试以设函授站(学习中心)单位为考点,考点成立考试领导小组,由函授站(学习中心)单位负责人任组长,负责领导、组织、管理考试实施及处理考试期间发生的重大问题。
第六条考点下设保密、考务、后勤保障等职能组,各组应分工明确、互相配合,在考试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协同开展工作,确保考试正常实施。
第七条考点应在考试开始前进行规范布置,张贴相应标识,标识包括《考点平面示意图》、《考场分布示意图》、《考试安排》、《考场规则》及其它须向考生告知的注意事项等。
第八条考点环境要保持安静、安全。
第三章考场基本要求第九条每个考场学生数为30人,配备2名监考员,学生座位须单人、单桌、单行排列,间距60厘米以上。
第十条考场入口处张贴考场标识,考场内应设置学生非考试物品暂放处。
考场内保持卫生、整洁。
第四章工作人员的选聘与培训第十一条考点要配备与考试考务工作相适应的考试工作人员,包括监考人员和考务人员。
第十二条考试工作人员须佩戴相应的标志。
第十三条考试工作人员由考试领导小组聘任。
第十四条考试工作人员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1、熟悉考试业务,工作认真负责,遵守保密工作规定。
2、身体健康能胜任所担负的工作。
3、接受过考前培训。
第十五条考点须对监考人员、考务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实行先培训、后上岗制度。
第五章试卷管理第十六条试卷的印刷与保管严格执行主办院校的有关规定。
山东大学成人高等教育教学平台用户手册
山东大学成人高等教育教学平台用户手册山东大学继续教育学院2007.5实用文档一、学生用户手册实用文档第一节用户登录与注销一、用户登录启动浏览器,输入如下地址:http://219.218.115.47/,打开如下登陆界面:点击身份一栏的下拉框,选择“学生”身份;在用户名一栏输入您的学号,并输入您的密码(初始密码是您的入学考试准考证号),点击登陆,进入学生工作室。
实用文档注意:登录进入系统后,可以点击【个人选项】→【修改密码】,来更改您的密码。
二、用户注销点击主界面右上角的【退出】按钮,可以注销本次登录。
您也可以通过点击【个人选项】→【注销】,来退出本次登录。
注销后会有如下提示:实用文档实用文档第二节系统公告您可以通过系统公告栏目来查看继续教育学院、各办学院部和各函授站发的系统公告信息一、系统公告菜单路径:【系统公告】→【公告列表】进入如下界面:点开可以查看详细内容。
第三节在线学习一、网络课堂在线学习是学生用户子系统最核心的模块,学生通过本模块点播课件,进行在吸纳学习。
菜单路径【在线学习】→【网络课堂】本处会列出本学期您需要学习的课程,点击每门课程后面的【学习】按钮,可以进入课件的选择界面。
通过下拉框选择课件版本后,点击“浏览课件”,可以进入本课程的学习界面。
如图:二、查看模拟题教学计划公布以后,考试之前,各办学院部会把各门课程的模拟题挂到系统中。
点击【模拟题管理】→【模拟题列表】,会看到本专业本学期所有的已经模拟题。
实用文档点击可以打开查看模拟题。
第四节已修成绩一、查看成绩对于已经修过的课程,在这里可以查看到取得的成绩。
菜单路径【成绩管理】→【已修成绩】。
第节个人选项一、系统公告点击【个人选项】→【个人选项】→【系统公告】→【添加系统公告】,可以向系统内添加系统公告信息。
实用文档输入标题和内容后,可以通过选择是否允许各个级别的用户查看,来限制读者对象。
点击【插入】,可以将系统信息保存入数据库。
对于已经添加的系统公告,可以在【系统公告】里面进行查看、修改和删除。
非实时辅导教师操作手册-山东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附件3 非实时辅导教师操作手册1、平台登陆输入进入山东大学网络教育学院主页。
在学院网站主页导航条中点击“教学平台”,进入教学平台登录界面,输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身份选择教师,即可进入教师工作室。
进入教师工作室后,可在个人信息模块中自行修改登陆密码。
进入我的课程页面2、进入交流园地在“我的课程”模块中点击“点击进入交流园地...”链接到达“交流园地”。
2.1 新公告点击“公告管理”,可以看到全部的公告,同时您可以修改或添加新的公告。
2.2教师答疑这是与学生进行非实时交互的功能模块。
1.点击“教师答疑”,可以看到所有学生提出的问题,点击问题的标题,系统会打开此问题:点击“回答”,输入您对问题的解答,点击发送按钮。
同时,您可以删除此问题,或将问题加入常用问题库,让所有的学生在常用问题栏目;里都可以浏览到此信息。
2.3下载园地“下载园地”是教师用来上载信息供给学生下载用的功能模块。
点击交流园地中的“下载”,可以看到所有的下载资源。
点击“标题”,可以看到本资源的详细内容。
点击“删除本文件”,可以删除无用的下载资源。
2.4讨论区“讨论区”是本课程的内部论坛,学生和老师都可以在此自由讨论问题。
讨论问题之前需要老师先开版。
开版方法:老师点击讨论区模块里面的“建立新版”,输入名称和描述信息,点击确定即可开设新版。
开设板块后师生可以发表文章和讨论问题。
2.5作业管理点击“作业”,进入作业的列表。
点击“新作业”,可以布置新的作业。
输入主题、内容(可以从word复制,也可在线排版),点击“发送”即可布置好新的作业。
对于已经布置的作业可以进行修改和批阅(点评)。
点击作业详细信息下面的“已交作业列表”,可以查看学生提交的作业。
您也可以对本作业进行点评指导。
2.6在线自测点击“在线自测”,到达试卷列表页面。
您可以添加新的试卷或修改删除原来的试卷。
1.添加新试卷:2.试卷的标题,到达试卷的详细页面。
2.有三种出题方式,根据您的需要选择一种方式,添加上题目即可。
山东大学综合平台学生使用手册
山东大学继续教育学院综合学习平台学生使用手册目录1. 登录系统 (4)2. 个人空间账号信息管理 (5)1) 空间设置 (5)2) 管理头像、密码 (5)3) 应用管理 (6)3. 个人学籍服务 (7)1) 学生信息 (7)2) 勘误信息 (9)3) 学籍异动 (10)学籍异动办理流程: (10)学籍异动申请入口 (10)4) 毕业信息 (11)5) 荣誉体系 (12)4. 选课 (13)1) 必修课确认 (13)2) 选修课确认 (14)3) 专业教学计划 (14)5. 毕业课程 (16)1) 毕业论文 (16)2) 答辩申请 (21)6. 学位管理 (22)1) 学位申请 (22)2) 学位外语考试报名 (23)3) 学位外语免试报名 (23)7. 学习空间 (24)1) 学习空间 (24)8. 课程学习 (26)4) 课件学习 (26)5) 统计 (28)6) 资料 (28)7) 通知 (28)8) 作业 (29)9) 讨论 (30)9. 考试服务 (30)1) 约考服务 (30)2) 考试成绩勘误 (31)3) 总评成绩查询 (31)4) 统考服务 (32)5) 打印准考证 (34)1.登录系统打开山大学网络教育平台,如图所示。
点击上方登录按钮,进入登录界面。
说明:A、用户名:通常是指学生的学号;B、密码:用户登录系统的密码,默认是您证件号码后六位若所输入的用户名或密码不正确,点击“登录”按钮后,系统会弹出如下图所示的提示框:若用户忘记密码,则点击忘记密码。
可填写绑定邮箱通过绑定邮箱自动找回,若没有设置绑定邮箱,可以联系管理员进行人工找回。
2.个人空间账号信息管理1)空间设置点击账号管理,可进入账号管理界面。
2)管理头像、密码同学们可通过我的头像上传、修改头像。
通过密码管理可完成密码的修改、设置3)应用管理点击应用管理,显示如图界面。
同学们可以按照个人意愿删除已有应用(系统应用无权限更改),也可添加新的应用。
山 东 大 学 继 续 教 育 学 院
山东大学继续教育学院设立校外函授站/学习中心申请表
申请单位: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传真:
E ---Mail:
申报时间:
填报说明
1、本表以电子格式用小四号宋体字填写,以A4纸打印后提交,
按页码顺序统一装订。
2、并附上以下材料:
①单位申请校外函授站/学习中心正式公函(打印格式采用本单位
红头文件打印);
②单位法人资格、办学资格的证明材料(办学许可证复印件、组
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单位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等);
③单位开展函授教育/远程教育的可行性论证报告(可行性论证报
告内容要求:单位办学情况的详细说明;单位开展函授教育/远程教育的基础条件;单位在开展函授教育/远程教育方面的办学成果和经验;所在地区生源情况的分析说明;如何开展教学等日常管理工作及保障措施;反映本单位办学水平和特色的其它事宜)。
④实施函授教育/现代远程教育教学的方案。
3、申报材料请在签字盖章后用邮政特快专递寄至山东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地址:济南市山大南路27号,收件人:即联系人,邮编:250100。
山东大学继续教育学院设立校外函授站/学习中心申请表
备注:此表一式两份,连同其他材料一同上报。
山东省成人高等教育、网络教育教学管理服务平台工作计划配档表(1)
主办高校
教学点
主办高校 主办高校
教学点
主办高校
教学点
主办高校 主办高校
教学点 教育厅
函授站、学习中心按有关规 定,认真做好自评,并于11 月15前通过"管理服务平台" 向主办高校提交自评报告及 教学点 函授站、学习中心年检表; 上报面授、考试时间安排 表;考试详细安排于期末考 试前两周上报。 主办高校、试点高校按照年 检工作要求,对本校函授站 、学习中心进行年度检查,并 主办高校 逐一作出等次评定,并通过“ 管理服务平台”将年检结果 于11月30日前提交给市教育 局。 市教育局按照年检工作要 求,组织专门人员,于2013 年12月25日前对本市函授站 市教育局 、学习中心进行年度检查,并 逐一作出等次评定,撰写年检 工作总结报告,于12月31日 前上报省教育厅。 主办高校派专人到考试现 教育厅 场,协助巡考人员完成考试 检查工作。 主办高校派专人到考试现 教育厅 场,协助巡考人员完成考试 检查工作。 主办高校、学习中心共同准 备材料,由主办高校通过平 台上报。分别按申报函授站 和学习中心的不同要求,准 备相应资料,资料可以是影 印的图片格式,也可以是 主办高校、教学点 WORD文本格式,最后打包压 缩上传;纸质文件只需要将 主办高校给教育厅的申请函 和依托建设单位的申办报告 分别上报给教育厅和有关教 育局。 市教育局对上报材料进行审 市教育局 核,并到现场考察,最后将 结论通过平台提交。 对市教育局审核结果进行复 教育厅 查,组织专家现场论证。 教育厅 在教育厅网站发文公布
11月15日
教学点提交年检报告
教学点年检 3 11月30日前
主办高校审核本校教学点年 检报告,做出结论后提交给 市教育局。
4
12月31日前
山东大学成人教育函授站,教学点一览表
城市
函授站、教学点
电话
地址
济南
山东大学平阴县职业教育中心函授站
(0531)
平阴县府前街54号成教科
山东大学济南市卫生学校函授站
(0531)
济南市槐荫区张庄路345-1号
山东大学章丘卫生职工中专函授站
(0531)
章丘唐王山路中段
青岛
山东大学青岛卫生学校函授站
(0532)
天津
山东大学天津市财贸管理干部学院函授站
(022)
天津市河东区六纬路82号
开封
山东大学河南省医药学校函授站
(0378)2877885
河南省开封市体育路14号
昌吉
山东大学新疆昌吉职业技术学院函授站
(0994)2351920
新疆昌吉市延安南路83号
云南
山东大学云南省综合技工学校函授站
(0871)5211122
德州市天衢路666号(天衢购物中心对面农校2楼)
山东大学德州卫生学校函授站
(0534)2639002
德州市共青团路67号
聊城
山东大学聊城职业技术学院函授站
(0635)8334350
聊城市花园北路133号
临沂
山东大学临沂卫生学校函授站
(0539)8184209
临沂市解放路东段卫校巷15号
山东大学临沂市高级技工学校函授站
青岛福州路66号
淄博
山东大学淄博华文教育培训学校函授站
(0533)2831567
淄博市商场西路72号2楼203室
山东大学淄博科技职业学院函授站
(0533)2573049 2573052
淄博张店区商场西街76号
山东大学
山东大学成人高等教育学生手册山东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山东大学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学生守则1.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努力用科学的立场、观点和方法观察、分析和处理问题。
2.热爱祖国,维护国家利益,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立志为社会主义事业服务,为人民服务。
3.不参与任何有损祖国尊严和荣誉、违背四项基本原则、危害社会秩序的活动。
4.遵守宪法和国家的各项法律、规定。
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
5.加强道德修养,讲究文明礼貌。
遵守社会公德。
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关心集体,勇于同不良现象作斗争。
6.正确处理好工学矛盾,努力做好本职工作,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
7.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努力掌握基础理论、专业知识与基本技能。
8.维护教学秩序。
遵守公共场所的有关规定,遵守学习纪律,考试不作弊。
山东大学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学生学籍管理规定为了加强对我校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学生的学籍管理,保证学校正常的教育秩序,努力提高教学质量,根据国家教育部、山东省教育厅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入学及注册第一条我校按照国家成人高等学校招生录取的有关规定录取新生。
第二条新生须持《录取通知书》、准考证、个人身份证和学校规定的其他证件,按规定时间到指定的地点办理入学注册手续。
第三条新生报到注册时,须交同一底版近期正面免冠半身一寸黑白照片三张(分别贴于“学籍表”、“成人高等教育学生证”),并由学生本人填写“山东大学成人高等教育学生学籍表”和“山东大学成人高等教育学生证”。
第四条新生因故不能按期入学报到者,须凭相关证明向有关院(部)或所属函授站请假,假期不得超过两周。
无故不按期或请假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
录取的新生因病或其他特殊原因不能入学参加学习者,可凭《录取通知书》、准考证、本人申请、所在单位证明等有关证件,于开学后两周内向有关院(部)提出保留入学资格的申请,有关院(部)审核,经继续教育学院批准同意后,可保留入学资格一年。
高等教育函授站管理制度
高等教育函授站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和加强高等教育函授站的管理,提高教育质量,保障教育教学的正常进行,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组织机构高等教育函授站设站长、教学管理、行政管理等岗位,具体设置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1. 站长:负责全面领导和管理高等教育函授站的各项工作,对教育教学、行政管理负责。
2. 教学管理:负责学生招生、教学计划的制定和调整、教学资料的准备、教学质量的管理等工作。
3. 行政管理:负责站点的日常行政管理、资产管理、财务管理等工作。
三、招生与培养1. 招生工作(1)制定招生计划:根据函授站的实际情况,制定每个学年的招生计划,确保学生招生工作的合理安排和实施。
(2)宣传工作:及时发布招生信息,进行学生宣传工作,引导学生了解和报名函授站的招生情况。
(3)招生资格:对学生的招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核,确保符合入学条件的学生能够顺利入学。
2. 培养管理(1)教学计划:制定每个学年的教学计划,确保教学任务的合理分配和执行。
(2)教材配发:及时向学生发放教学材料,保证学生按时完成学习任务。
(3)学习导向:开展各种形式的学习指导活动,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学习观念和方法,提高学习积极性。
(4)考试管理:组织教学考试,确保学生在考试中按规定完成考试,并保证考试结果的真实性和可靠性。
四、教学管理1. 教师队伍(1)招聘:根据教学任务招聘资深教师,并进行严格的选拔和考核。
(2)培训:对新任教师进行必要的培训,确保教师具备较高的教学水平和管理能力。
(3)管理:建立健全的教师管理制度,确保教师的教学质量和教学态度。
2. 教学质量(1)监管:建立学科教学质量监管体系,对教学进程进行有效监督和评价。
(2)评估:定期对教学质量进行评估和调研,及时发现并解决教学过程中的问题和矛盾。
3. 教学资源(1)教学资料:及时准备和提供教学资源,保证教学资料的丰富和及时性。
(2)实验条件:确保学生能够获得必要的实验条件和设备,保证实验教学的有效开展。
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关于函授站和函授教学点收缴费管理规定
XX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关于函授站和函授教学点收缴费管理规定
为进一步加强对各函授站、函授教学点的财务管理,遵守财经纪律,完善财务制度,规范财务流程,根据学校财务处和继续教育学院XX年XX月XX日会议纪要,特制定XX大学函授站和函授教学点收缴费管理规定。
第一条函授学生的学费和教材费由各函授站和函授教学点代为收取。
收取学费和教材费时,函授站和函授教学点应向学生开具加盖站、点公章的缴费证明(格式由学校统一制定)。
第二条各函授站和函授教学点按双方协议规定的学费分成比例将应缴我校的部分费用汇缴学校,并附学生缴款清单(格式由学校统一制定)和学费留成部分的发票。
教材费按收费标准汇缴。
第三条学校根据收到的款项和学生缴款清单,核准无误后,按照XX市教委审批的学费收费标准,给每位学生开具学费和教材费的正式发票,交函授站和函授教学点发给学生。
第四条学校给函授学生开具的发票金额不得超出XX市教委审批的学费收费标准。
实际学费高于XX市标准的函授站和函授教学点,其学费超出XX市标准的部分由函授站和函授教学点向学生出具正式发票。
第五条各函授站和函授教学点应向学校开具学费留成部分的
正式发票。
实际学费高于XX市标准的函授站和函授教学点,向学校开具发票的金额应为学费留成减去超出标准之后的数额,即发票金额=协议留成部分一超出XX市学费标准的金额。
第六条无法向学校提供留成部分正式发票的函授站和函授教学点,应向学校提出书面说明,报经主管校领导审批。
第七条本规定由XX大学继续教育学院负责解释。
第八条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函授站正式授权书模板
尊敬的[函授站名称]:兹有[授权单位名称],为提高我国教育水平,推动函授教育事业发展,经我国教育部批准,特委托贵函授站负责开展[授权教育项目名称]的函授教育工作。
为确保函授教育质量,现将有关事项授权如下:一、授权范围1. 贵函授站有权代表[授权单位名称],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授权教育项目名称]的函授教育工作。
2. 贵函授站有权根据我国教育部的相关规定,制定[授权教育项目名称]的函授教学计划、课程设置、教学大纲等。
3. 贵函授站有权根据我国教育部的相关规定,对参加[授权教育项目名称]函授学习的学员进行招生、报名、注册、考试、毕业等工作。
4. 贵函授站有权根据我国教育部的相关规定,对参加[授权教育项目名称]函授学习的学员进行学籍管理、学分认定、学历证书颁发等工作。
二、授权期限本授权书自签署之日起,授权期限为[授权期限],自授权期限届满之日起,本授权书自动失效。
三、授权单位责任1. [授权单位名称]将对贵函授站开展[授权教育项目名称]函授教育工作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协助。
2. [授权单位名称]将按照我国教育部的相关规定,对贵函授站开展[授权教育项目名称]函授教育工作进行监督管理。
3. [授权单位名称]将确保贵函授站开展[授权教育项目名称]函授教育工作的合法性、合规性。
四、贵函授站责任1. 贵函授站应严格按照我国教育部的相关规定,开展[授权教育项目名称]函授教育工作。
2. 贵函授站应确保[授权教育项目名称]函授教育质量,为学员提供优质的教育资源和服务。
3. 贵函授站应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确保[授权教育项目名称]函授教育工作的规范运行。
4. 贵函授站应定期向[授权单位名称]报告[授权教育项目名称]函授教育工作的进展情况。
五、其他事项1. 本授权书一式两份,[授权单位名称]和贵函授站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本授权书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3. 本授权书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
特此授权!授权单位名称:授权单位盖章:授权单位负责人签字:授权日期:函授站名称:函授站盖章:函授站负责人签字:授权日期:备注:1. 本授权书内容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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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大学成人教育函授站教学支持服务手册
第一部分教学组织运行
一、请各函授站10月31日前完成监管平台面授、考试数据上报工作,为避免教育厅要求时间变化影响工作流程,请各函授站具体根据省教育厅的通知进行相关工作安排。
二、对不足20人的专业,建议函授站可以组织网络教育相同专业的学生参与面授。
未组织面授的函授站必须为学生提供必要的答疑辅导渠道(教学档案)。
对于专业人数达到20人(含20人)以上的,必须组织面授,特别是护理、药学、临床医学、医学检验、预防医学、口腔医学等专业,要安排足够的面授学时(不少于10天)。
三、我院预10、11月份组织实时辅导或直播课堂,请各函授站督促学生积极参加,对于未能及时参加的学生,可通过实时辅导的回放功能进行观看。
四、2017年下学期我院将对部分函授站进行抽查,函授站必须在面授前两周上报本学期面授安排。
未组织面授的必须提供答疑辅导教师姓名、联系方式、辅导科目、职务、工作单位。
第二部分在线学习任务
一、网上学习任务
综合学习平台网络课程开通时间为9月5日,请函授站做好学习组织和指导工作。
函授站及时转发教学通知和管理群信息到班级群,不断督促学生完成课程学习进度和后续的相关教学活动,建议学生每天利用1-2小时学习课件视频及辅导资料。
二、有关教学与支持服务的要求
(一)教学日历和每月工作重点
课程学习过程中的主要教学安排,包括学习进度安排、课程在线辅导/答疑时间、考试时间等内容。
请查看教学通知—教学日历。
(二)新生管理与组织
1、函授站应将学生按专业、年级划分班级,每个班级有班主任负责服务于学生学习。
班主任要建立学生联系通讯录、建立班级群,选出群内积极热心的同学(班长)协助班主任做好服务。
每门课程可以安排一名有热情和精力的同学担任课代表。
2、班干部应每天上网查看网络学院发布的有关教务通知、课程学习公告、参与主题讨论,提出有关学习问题,并及时将老师提出的在线学习任务和要求转发到班级群或邮件通知每位同学。
函授站要将班干部信息上报网络学院。
(三)通知学生完成在线学习的任务
1、通知学生完成在线学习任务,每周在线学习不少于10小时。
2、通知学生参与主题讨论,后期会根据主题讨论情况安排在线课堂。
3、通知学生参与线上作业,并强调截止时间,请学生及时完成并获得成绩。
4、通知学生参与答疑,答疑会贯穿整个学期。
(四)通知学生参加网上在线课堂和答疑
根据教学安排,每学期会安排2-3次网上在线课堂和答疑。
要求学生按时登录在线课堂、参与学习,利用视频、音频或文字等方式与教师实时交流沟通。
具体安排发布在网站主页“教务通知”和学生工作室通知中。
在线课堂及辅导内容将同期录制并存储到服务器中,学生可查看回放。
第三部分考试组织
全面推行平台约考(仅限我院统一考试的专业以及公共课,函授站自己组织考试的专业不用进行约考)。
约考开放期间,学生可以在课程空间内进行约考。
只有约考成功的课程,学生才能参加期末考试。
考查课程不设置(没有)约考环节。
一、课程考试
(一)课程期末考试安排
期末考试(纸质考试)一般定在6月和12月。
有关考试安排以正式通知在考试管理群(群号559477131)和学院网站发布。
(二)课程考核方式说明
目前学院课程考核方式如下:
对于期末考试线上考试课程,请各函授站认真学习线上考试流程并根据考试安排督促学生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考试。
对于期末纸质考试课程,需要函授站进行考试组织,完成考前平台内教室准备(考场安排)、监考安排、打印考场安排表等工作;通知学生准时前往中心参加期末考试。
对于非纸质考试课程,请学生仔细查看个人平台内的“课程”,了解每门课程的考核方式,按要求如期完成课程考核。
并请学生关注每一次学习任务(如作业提交)的截止时间。
网上作业提交时间一旦截止,无法延期或开放,会影响期末综合测评成绩。
部分课程采用线上考试形式,届时考试管理群和学院网站会发布相关信息。
(三)考试人数统计
线下作业、线上作业和线上考试目前不设置(网上)约考,只有期末纸质考试课程需要约考。
约考进行期间,函授站可以登陆平台随时查看学生的约考情况。
对于当学期的正考课程,可以由函授站中心统一约考。
对于重考课程,由学生自行约考。
约考结束后,平
台系统自动统计课程的约考人数。
(四)课程重考安排
考试未通过的课程不用重新选课,曾经选过的课程,允许多次参与学习、完成作业(参
照课程安排和要求完成)。
对于期末(纸质)考试课程,应在约考期间重新参加课程约考,
期末集中考试。
对于非纸质考核课程(考查课程)的重考,不用重新约考,可直接参与课程
学习和作业提交。
(五)停开课程考试安排
对于停开课程,学院不再单独安排清考。
学生如有考试需求,请函授站直接与考试服务中心联系。
停开课程不设置阶段作业,期末考试成绩即为课程总评成绩。
第四部分毕业论文和答辩服务
一、总体安排
自成人2016级开始,成人教育学生(不包含表一中函授站自行考试专业学生)毕业课程将统一采用网上审核的方式进行。
2016级毕业的本科学生需根据专业要求提交毕业论文,专科学生需根据专业要求提交毕业综述,本专科部分学生需根据专业要求提交毕业设计或毕业实习报表,学期末组织本科申请学位学生进行毕业论文答辩。
其中:
1、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各专业统一按照规定时间,在线上进行选题、开题、初稿、终稿四个环节。
2、专科毕业设计根据给定题目和框架撰写,与专科毕业综述统一在线上提交。
3、《毕业生实习表》按要求时间统一上报。
二、毕业论文(设计)
1、确定论文题目
论文指导教师提供可供选择的毕业论文题目;或提供毕业论文选题方法,让学生结合个人工作实际和专业知识自拟题目题。
指导教师对题目通过学生给出具体论文写作指导意见,并提供一些和工作相结合的引导思路,帮助学生顺利完成后续毕业论文(设计)写作。
2、论文线上评阅
在平台内学生提交开题报告,待教师审核通过后,正式进入初稿写作阶段,未提交论文初稿则视为默认放弃本次论文写作;初稿提交后,指导教师对其进行评阅,对予以通过学生可将其论文下载后增加修改意见再上传发送给学生,未通过学生需重新进行初稿写作,重新提交,指导教师再次进行审核;学生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论文终稿,最后由指导教师对论文终稿进行评阅,在平台填写评阅意见并给出成绩。
三、毕业综述(设计)
1、根据教学计划,督促专科各专业在规定时间内撰写毕业综述,或根据提供的题目和框架进行毕业设计。
2、督促学生在规定的时间内上传毕业综述或毕业设计。
三、毕业实践
1、根据教学计划,督促本专科护理专业、专科药学类学生进行毕业实践
2、督促学生在规定的时间内上传毕业实习报表。
3、各函授站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毕业实践成绩表。
若提交不及时将影响学生正常毕业。
四、论文线上答辩
为进一步加强毕业论文(设计)的科学化、规范化管理,论文(设计)写作及审核工作结束后,我院将安排全部预申请学位的学生进行网上答辩。
指导教师会在平台设定答辩时间,学生根据指导教师设定的时间进行申请,教学服务办公室会协调指导教师、学生等多方面因素,统一安排在线答辩时间,请协助答辩人员在答辩开始之前做好测试,在答辩当天提前半小时登录网络答辩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