射线作业管理程序(正式)
射线作业管理程序
射线作业管理程序
一个简单的射线作业管理程序可以包含如下功能:
1. 添加作业:用户输入作业的名称、类型(射线作业)、提交日期等信息,并将作业添加到系统中。
2. 查看作业:显示系统中所有射线作业的列表,包括作业的名称、提交日期等信息。
3. 删除作业:用户输入要删除的作业的名称,并将其从系统中删除。
4. 修改作业:用户输入要修改的作业的名称,并可以修改作业的信息,如类型、提交日期等。
5. 统计作业数量:显示系统中射线作业的总数。
6. 提醒作业截止日期:检查系统中的射线作业,如果有作业的截止日期已过,则提醒用户。
7. 退出程序:结束程序的运行。
该程序可以采用面向对象的设计方法,创建一个作业类来表示每一个射线作业,包含作业的名称、类型、提交日期等属性,并在管理程序中使用列表来保存所有的射线作业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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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射线作业管理程序(三篇)
2024年射线作业管理程序第一条为规范射线作业管理,确保射线作业安全,特制定本程序。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总厂所属各单位。
第三条以下术语适用于本规定。
辐射安全许可证及其他有关证件:是指国家有关部门颁发的关于辐射工作的许可证。
射线作业人员:是指由政府机构许可操作使用放射性同位素体的人员。
安全防护区域(控制区/管理区/安全区)1、控制区是指由辐射源至辐射剂量当量40微希伏特的点为半径的圆球体以内区域,该区域为绝对禁入区。
2、管理区是指由辐射源至辐射剂量当量2.5微希伏特的点为半径的圆球体区域以内,但在控制区以外,该区域只能由射线作业人员作业时进入。
3、管理区以外的区域为安全区,该区域为公众可进入的区域。
4、γ型放射性同位素、x型单向、周向射线装置的防护管理方式相同。
第二章职责第四条部门职责质量安全环保科负责对射线作业进行监督检查,发现不符合安全要求的有权取消工作许可证;负责本程序维护更新第五条属地主管职责1、审批《辐射作业安全许可证》,监督检查现场作业,发现不符合安全管理要求的,有权取消作业许可证2、负责书面告知射线作业时受影响区域所有相关人员。
跨属地进行射线作业时,由射线作业主要影响区域属地主管负责告知受影响区域相关单位,并协调相关单位签字。
3、负责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作业安全与防护措施落实4、负责施工单位《辐射安全许可证》及其他有关证件、作业人员资格的审查工作。
5、监督检查作业单位放射源管理。
1)组织本属地范围内辐射事故/事件的调查。
2)监督检查施工单位辐射事故应急预案的编制、演练情况。
3)工程施工作业中,有监理单位的,可由监理单位执行1到8,并将相应结果报告项目部。
第六条施工单位职责1、对本单位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及射线作业的安全和防护工作负责,并依法对其造成的放射性危害承担责任。
2、确保本单位依法取得《辐射安全许可证》及其他有关证件、射线作业人员依法取得有效资格证书,并按规定从事射线作业。
3、负责制定落实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运输、使用、储存及射线作业的各项安全和防护措施。
γ射线作业安全操作规程(正式)
γ射线作业安全操作规程(正
式)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Mechanism To Make The Personnel In The Organization Operate According To The Established Standards And Reach The Expected Level.
使用备注:本文档可用在日常工作场景,通过对管理机制、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进行设置固定的规范,从而使得组织内人员按照既定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使日常工作或活动达到预期的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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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工作前必须打开抽风机,并检查作业场
所及源库防护设施是否良好。
2.操作时必须严格注意安全防护,一定保
证在安全条件下才能进行工作。
每天不能超过
安全计量0.05伦琴,每天工作6小时。
3.在离基本保护罩1米外安放底片时,不
能久停,动作要迅速,放好后马上离开。
4.一切准备工作结束后,可按工作按钮,
此时操作盘红色信号灯亮,任何人都不能靠近工件探头,否则有生命危险。
5.工作完将储存按钮打开,此时操作盘绿色信号灯亮。
接近工件探头时,首先用辐射计量笔进行检查,看源是否回到基本保护罩内。
如果回到基本保护罩内才能靠近。
6.房间应经常打扫干净,防止潮湿。
工作场所禁止存放无关物品,工作结束后,应切断电源。
——摘自《机械工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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射线探伤作业安全管理细则范文(三篇)
射线探伤作业安全管理细则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射线探伤作业的安全和健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细则。
第二条本管理细则适用于所有进行射线探伤作业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射线探伤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并取得合格后始可从事相关作业。
第四条射线探伤作业必须符合国家和地方的相关安全管理规定。
第五条射线探伤作业应当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进行,确保人员和设备的安全。
第六条射线探伤作业必须委派专人负责安全管理工作。
第七条单位应当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排除安全隐患。
第八条单位和射线探伤人员有权拒绝违反安全规定的工作,以保护自身的安全。
第二章射线探伤人员安全管理第九条射线探伤人员必须遵守国家和地方的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本单位的安全管理规定。
第十条射线探伤人员必须经过严格的安全培训和考核,取得相关证书方可从事工作。
第十一条射线探伤人员必须佩戴个人防护装备,包括铅衣、护目镜、手套等,确保自身安全。
第十二条射线探伤人员工作时,应当注意尽量远离辐射源,以减少辐射的接触。
第十三条射线探伤人员应当经常接受健康检查,确保身体健康。
第十四条射线探伤人员在作业中发现隐患或危险情况时,应当立即上报,停止作业。
第十五条射线探伤人员禁止将射线探伤设备和相关工具私自外借、转让或改变使用目的。
第十六条射线探伤人员应当积极参与安全培训和交流活动,不断提升安全意识和技能。
第十七条射线探伤人员应当严禁酗酒、吸烟等不良生活习惯,保持良好的身体状况。
第十八条射线探伤人员应当妥善保管个人防护装备,定期检查和更换损坏的装备。
第三章射线探伤作业安全管理第十九条射线探伤作业应当在特定射线探伤区域内进行,禁止将射线探伤设备和源头带入人员密集区或非工作区。
第二十条射线探伤作业应当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提示周围人员注意高辐射区域。
第二十一条射线探伤作业前应进行现场布置,并制定详细的探伤方案和工作程序。
第二十二条射线探伤作业时,应当保证相关设备的运行稳定,并及时检修和保养。
2024年射线探伤作业安全管理细则(2篇)
2024年射线探伤作业安全管理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射线探伤作业的安全和人员的健康,依法正确执行射线探伤作业,特制订本细则。
第二条射线探伤作业安全管理细则(以下简称“细则”),适用于一切射线探伤作业活动的安全管理。
第三条射线探伤作业安全管理的原则是: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科学管理、综合治理。
第四条射线探伤作业安全管理的目标是:建立健全射线探伤作业安全管理体系,减少事故发生,降低事故风险,保障人员的安全健康。
第二章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第五条射线探伤作业人员必须按规定参加相关的安全教育培训,掌握射线探伤作业的基本知识和操作技能。
第六条射线探伤作业人员应当定期进行安全培训,学习并了解最新的安全管理规范和操作规程。
第七条射线探伤作业人员在经过培训后,应经过综合考核合格方可上岗作业。
第八条射线探伤作业人员作业证书有效期为三年,过期需经过再培训考核方可继续作业。
第三章作业场所的安全管理第九条射线探伤作业场所必须按照国家相关的辐射防护法规进行规划和建设,并符合相关的安全要求。
第十条射线探伤作业场所应设立辐射防护区域,按照标准设置辐射信号标识,保证工作人员和其他人员的安全。
第十一条射线探伤作业场所必须配备适当的辐射防护设备和个人防护用品,并进行定期检测和维护。
第十二条射线探伤作业场所应设立专门的施工安全管理人员,并具备相关的安全管理知识和经验。
第四章作业设备的安全管理第十三条射线探伤作业设备必须符合国家相关的技术标准和安全要求,经过定期检测和维修。
第十四条射线探伤作业设备操作人员必须具备相关的资质证书和操作技能,并按照标准操作,确保射线探伤作业的安全。
第十五条射线探伤作业设备必须设有相应的安全警告标识和防护装置,保证工作人员和其他人员的安全。
第十六条射线探伤作业设备的运输、储存和使用必须按照相关的规定进行,严禁私自擅自操作。
第五章事故应急处理和事故调查第十七条射线探伤作业单位必须建立健全事故应急处理和事故调查制度,及时进行事故预案演练和事故调查工作。
射线探伤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射线探伤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一、目的
为加强射线探伤管理,防止射线对人员的伤害.
二、适用范围
本规程适用于公司范围内的各种探伤作业.
三、职责
1.监造部负责射线探伤作业的管理;
2.生产管理部负责射线探伤作业的时间和场地的安排;
3.安全环保部负责射线探伤作业的审查和监督;
4.作业单位负责作业人员的培训取证;
四、一般要求
1.作业单位持有探伤作业的资质;作业人员持证上岗;
2.射线机符合国家相应标准,由适用合格证;
五、作业前要求
1.射线作业前有作业单位(或质量部)提前一天办理《作业许可申请表》,经生产部、安环部审批后方可进行探伤作业。
2.作业前作业人员必须与周围现场相关方做好沟通,对现场及周围施工人员进行清场;
3.作业人员必须勘察好施工现场地形,正确设置好警戒线或护栏,至少在作业区域的四个角设置警戒灯(频闪灯);并设置(射线作业中)警示牌。
4.在路口设置看护人员对现场进行监护,放置人员误入作业区。
5.作业过程有高空作业、受限空间作业等应办理相应的作业许可
手续,并落实好各项安全措施。
六、作业中要求
1.作业人员必须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并佩戴个人剂量仪,作业人员必须有至少两名射线人员进行。
2.射线探伤工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熟悉仪器设备的性能、结构、操作方法和有关注意事项。
3.在雨天或潮湿地带作业应穿戴防雨及绝缘器具,夜间作业应有充足的照明。
4.在射线装置、设备使用过程中,如有射线装置、设备交接必须做好交接记录。
七、作业后要求
1.作业后关闭射线机,拆除电源,清理现场卫生。
2.撤除警戒线或护栏集警示灯。
射线作业管理规定
射线作业管理规定1 范围适用于公司范围内从事射线探伤作业的单位和个人的管理。
2 职责工程技术管理部负责射线作业的监督检查,协助办理相关许可证事宜,并负责与卫生监督部门联系,并参与重大放射性事故的调查处理。
行政管理部负责与公安部门联系,办理放射源运输许可证及押送放射源。
计量检测中心负责放射源和探伤设备的订购、采购、使用与保管,具体同地方相关部门办理作业许可手续;具体负责放射源和探伤设备的安全。
项目部负责安排射线作业的时间、地点,通知防护区域内其他人员撤离,具体实施项目区域内的管理和监督。
项目保卫和安全管理人员协助计检中心做好放射源在现场的安全保卫工作。
3管理内容3.1许可登记3.1.1探伤设备使用单位必须取得地方环境保护部门颁发的《放射工作安全许可证》,才能进行射线探伤作业。
3.1.2《放射性同位素工作许可证》、《放射性同位素工作登记证》每年一次年检,每五年一次换证;《射线装置工作许可证》每年一次年检,每三年一次换证。
3.2防护管理3.2.1人员管理a)对从事放射性同位素工作的人员,要进行上岗前体检、在岗定期体检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严格控制职业禁忌症,预防职业病危害;b)对从事放射性工作的人员,必须接受放射卫生防护知识培训,并经考核合格,持《放射工作人员证》后方可从事射线作业;c)射线操作人员工作时必须穿防护服,佩戴剂量牌和剂量报警仪;d)操作人员接受的剂量不得超过国家标准规定:(正常情况下不超过 50mSv/年);e)工作时佩戴的个人剂量牌,定期交回计量检测中心安全部门,并及时送到南京市疾控中心监测;3.2.2设施管理a)γ射线探伤机:每天工作结束后,必须将装有放射源的主机送回源库存放,现场临时存放必须存放在专用储源箱内,并派专人负责保管;b)废源不得自行处理,必须送回原生产厂处理;c)使用γ射线探伤机作业时,必须使用个人剂量报警仪,对整个工作过程进行不间断监测;d)剂量仪按规定定期送有关部门进行计量校准,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射线检验作业指导书正式
目录1 工程概况及适用范围 (1)2 编制依据 (1)3 作业条件和施工准备 (2)4 作业程序和工艺措施 (4)5 强制性条文 (13)6 质量标准及质量控制要点 (14)7 职业健康安全和环境保护措施 (16)8 绿色施工管理措施 (18)9 应急处置预案 (19)附录一:射线检测流程图 (21)附录二:危害辨识、风险评价与控制措施 (22)1 工程概况及适用范围本项目为生物质热电联产工程,属清洁、可再生能源及资源综合利用项目。
根据集聚区工业蒸汽用户热负荷发展情况,本工程建设规模:1×130t/h高温超高压再热生物质循环流化床锅炉+1×30MW高温超高压再热抽凝式汽轮机发电机组及配套上料、除灰、除渣、消防、脱硫脱硝、烟囱、冷水塔、化水系统、办公楼、料棚等。
锅炉:1×130t/h(额定蒸发量130t/h,最大蒸发量140t/h)高温超高压再热燃秸秆循环流化床锅炉(70%灰杆+30%黄杆)。
汽轮发电机组:1×30MW(额定出力30MW,最大出力40MW)抽凝式高温超高压再热汽轮发电机组(常规转速或高转速,预留低真空循环水供热能力)。
本作业指导书规定了射线检测中对人员、设备器材、检测方法和程序、数据记录、结果评定等项内容,适用于承压设备对接焊接接头的射线检测。
2 编制依据2.1 《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国务院令第449号2.2 《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TSG G0001-20122.3 《金属熔化焊焊接接头射线照相》GB/T 3323-20052.4 《承压设备无损检测》NB/T 47013.2-20152.5 《火力发电厂焊接技术规程》DL/T 869-20122.6 《火力发电厂金属技术监督规程》DL/T 438-20162.7 《钢制承压管道对接焊接接头射线检验技术规程》DL/T 821-20172.8 《电站锅炉压力容器检验规程》DL 647-20042.9 《电力工业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规程》DL 612-20172.10 《电力建设施工质量验收规程(第2部分:锅炉机组)》DL/T 5210.2-20182.11 《电力建设施工质量验收规程(第3部分:汽轮发电机组)》DL/T 5210.3-2018 2.12 《电力建设施工质量验收规程(第5部分:焊接)》DL/T 5210.5-20182.13 《电力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规定》([2003]168号)2.14 《工业γ射线探伤放射防护标准》GBZ132-20082.15 《工业X射线探伤放射防护要求》GBZ117-20152.16 《γ射线探伤机》GB/T 14058-20082.17 《工业X射线探伤机性能测试方法》GB/T 96592-20112.18 《工业射线照相底片观片灯》GB/T 19802-20052.19 《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第1部分火力发电厂 DL 5009.1-20142.20 《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电力工程部分(2016年版)2.21 《标准对数视力表》 GB11533-20113 作业条件和施工准备3.1 作业前的条件3.1.1 工作场所3.1.1.1 暗室、评片室的设施和条件,要满足射线检测工作的需要。
射线作业安全管理规定模版
射线作业安全管理规定模版一、总则1.1 目的本规定的目的是确保射线作业过程中的安全,保护工作人员和环境的健康与安全。
1.2 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所有从事射线作业的工作人员,包括射线设备的操作、维护、检修等环节。
二、安全责任2.1 企业安全管理部门企业应设立专门的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射线作业的安全监管与管理。
2.2 射线作业负责人每个射线作业现场都应指定一名射线作业负责人,负责指挥、监督和安全管理射线作业。
2.3 工作人员安全责任所有从事射线作业的工作人员应当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确保自己和他人的安全。
三、射线设备的安全管理3.1 设备维护保养射线设备的维护保养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
3.2 设备操作规程射线设备的操作应按照规定的操作规程进行,不得擅自修改或忽略操作规程。
3.3 设备安全检测射线设备应定期进行安全检测,确保设备的安全性能符合要求。
四、射线作业场所的安全管理4.1 射线作业区域划定射线作业场所应划定明确的作业区域,确保射线不会泄露到未授权的区域。
4.2 射线防护设施射线作业区域应设置必要的射线防护设施,如防护墙壁、防护门、防护帘等。
4.3 人员防护措施所有从事射线作业的工作人员应佩戴符合标准的防护服装、防护眼镜等个人防护装备。
五、射线作业过程的安全管理5.1 射线作业计划射线作业前应编制详细的作业计划,并由射线作业负责人审核批准。
5.2 人员培训与资质要求从事射线作业的工作人员应接受合格的射线安全培训,并持有相应的射线工作资质证书。
5.3 标志标识射线作业现场应设置明确的标志标识,以提醒人员注意射线辐射的存在。
六、应急情况管理6.1 应急预案射线作业现场应制定应急预案,明确各类意外情况的处理措施和责任人。
6.2 应急演练定期进行应急演练,以检验应急预案的有效性,并提高工作人员的应急处理能力。
七、违规处理7.1 违规行为处理任何违反射线安全管理规定的行为都将受到相应的纪律处分,严重者将追究法律责任。
射线探伤作业安全管理细则(正式)
编订:__________________单位:__________________时间:__________________射线探伤作业安全管理细则(正式)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Mechanism To Make The Personnel In The Organization Operate According To The Established Standards And Reach The Expected Level.Word格式 / 完整 / 可编辑文件编号:KG-AO-4053-93 射线探伤作业安全管理细则(正式)使用备注:本文档可用在日常工作场景,通过对管理机制、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进行设置固定的规范,从而使得组织内人员按照既定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使日常工作或活动达到预期的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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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目的加强公司所属各单位射线探伤作业管理,明确管理职责,保证人员安全。
2 适用范围本细则适用于公司所辖区域内所有的射线探伤作业,新建项目参照执行。
3 编制依据3.1 GBZ117-2006 《工业X射线探伤放射卫生防护标准》3.2 GBZ132-2008 《工业γ射线探伤放射防护标准》3.2 国务院第449号令《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3.3 GB18871-2002 《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3.4 HSE-01-04-26 《危险作业许可管理细则》3 释义4.1 放射性同位素:放射性同位素是指不包括作为核燃料、核原料、核材料的其他放射性物质。
包括探伤放射源和密封(放射)源。
4.2 放射源:是指除研究堆和动力堆核燃料循环范畴的材料以外,永久密封在容器中或者有严密包层并呈固态的放射性材料。
4.3 射线装置:是指X射线机、γ射线机、加速器及中子发生器以及含放射源的装置。
4.4 射线探伤:是指用射线进行的探伤作业,包括X射线,γ射线探伤,高能射线探伤和中子射线探伤。
射线检测作业规程
中国船级社实业公司射线检测作业程序文件编号:版号:生效日期:分发号:编制:日期:审核:日期:批准:日期:射线检测作业规程1概述及适用范围为保证客户产品的质量,维护共同的利益,本着科学、公正的原则,为了准确检出焊逢及邻近母材中的各种缺陷,以及对缺陷大小、性质的质量等级评定而编制。
1.1 编制依据的标准:1.1.1 JB 4730-94《压力容器无损检测》1.1.2 GB/T-12605-90 《钢管环缝熔化焊对接接头射线透照工艺和质量分级》1.1.3 GB3323-87〈钢熔化焊对接接头射线照相和质量分级〉1.1.4 《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1.2 透照质量等级透照质量等照相范围和焊缝的质量等级应按产品技术条件和有关的规定,也可以由设计、制造和使用单位根据产品的具体使用情况决定。
1.3 透照范围:适用于厚度为2-250mm碳素钢、低合金钢、不锈钢、铝及铝合金(≤80mm)、钛及钛合金(<50mm)材料制造的锅炉压力容器对接焊缝、结构对接焊缝及管道对接焊缝的射线检测。
2检测人员的要求2.1 射线操作人员资格从事射线照相检验的人员必须持有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并与其工作相适应的资格证书。
2.2 评定审核人员资格底片评定、审核及签发结果报告的人员应具有II级或II级以上射线探伤资格证书,且矫正视力不低于1.0。
2.3 检测防护培训从事射线检测的人员,必须经国家卫生防护有关部门进行射线安全操作培训并获得此资格证书。
3对工件的要求3.1 工序对于16MnR、CrMo等合金钢、特殊钢对接焊缝应在焊接24小时后进行探伤,其它焊后探伤时间按有关技术文件规定或由供需双方商定。
3.2 表面状态如工件表面有明显划痕、凹坑及其它异物等,应先进行修补打磨,待外观检查合格后方可进行探伤。
3.3 如工艺规程或合同无特殊规定,焊缝射线照相一般在焊件热处理和矫形后进行。
4设备、器材4.1 射线源和能量的选泽应根据工件的厚度和形状及施工现场的条件,以及业主的施工要求进行选择。
射线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射线作业安全管理规定一、前言射线作业是一种具有较高危险性的工作,对操作人员的身体健康、设备质量和环境保护等方面都有很高的要求。
为了保障射线作业的安全性,本公司制定了本规定。
本规定的制定旨在建立科学的安全管理制度,规范射线作业过程,保证作业过程、设备、人员等方面的安全,为公司的发展和人员身体健康提供有力的保障。
二、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本公司从事射线作业的全体人员。
三、安全管理制度(一)责任制度1.公司领导层要高度重视射线作业的安全管理,建立并落实相应的安全责任制度,切实保证作业过程的安全。
2.射线作业的项目经理是该项目各项安全管理工作的责任人,负责设备的选型、设备布局、操作程序的制定、人员的培训、考核等一系列工作的组织实施和具体管理工作。
项目经理要严格履行各项管理职责,确保作业的安全性。
3.执行射线作业任务的人员,有责任参与制订和完善安全管理制度,严格遵守各项规定和操作程序,确保射线作业的安全性。
(二)设备选型1.根据不同的射线作业项目,选择适当的设备和材料,从而保证设备的安全、操作便捷、数据可靠、保障生产。
2.选购设备时,应从技术性能、质量以及厂家的维护和服务等综合考虑,选择有品牌、质量可靠的设备,并定期做好设备的检修、保养工作,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三)环境安全治理1.射线作业场所应具备较好的性质,不应影响周围环境和居民的安全及健康,同时应制定防护措施。
2.射线工作环境应严格控制周围人员进入,并在场所保护范围周围设立标志,提示是否有射线作业进行。
3.应在射线作业场所周边及测量区内安装受辐射情况实时监测装置,定期对环境进行监测、记录和评估。
(四)人员培训要求1.执行射线作业任务的人员应具备一定的专业技能,进行相关培训,取得岗位安全操作资格证书并定期进行考核和复审。
2.员工进行射线作业前,应经过安全培训,了解射线源的特点、安全操作程序、事故的应急处理措施、个防护措施等相关知识和规定。
3.组织安全技术培训与质量、安全、环保等其它方面教育培训相结合,不断提高员工整体素质。
射线作业安全管理规定正式样本
文件编号:TP-AR-L3357There Are Certain Management Mechanisms And Methods In The Management Of Organizations, And The Provisions Are Binding On The Personnel Within The Jurisdiction, Which Should Be Observed By Each Party.(示范文本)编制:_______________审核:_______________单位:_______________射线作业安全管理规定正式样本射线作业安全管理规定正式样本使用注意:该管理制度资料可用在组织/机构/单位管理上,形成一定的管理机制和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设置的规范,条款对管辖范围内人员具有约束力需各自遵守。
材料内容可根据实际情况作相应修改,请在使用时认真阅读。
1、目的加强射线作业管理,完善公司管理制度,规范施工操作行为。
2、范围公司施工所涉及的射线作业。
3、职责3.1 安全管理科、项目部负责组织实施。
3.2 各部门配合执行。
4、实施4.1 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业技术、安全技术、防火知识的培训,考试合格,持证才能操作作业。
4.2 在操作前,必须将电焊机放置在阴凉的高处,下部应垫板高20cm,并须有防雨设施,作业人员必须穿戴白色工作服、工作帽,穿绝缘鞋、手套、面罩等。
4.3 焊接前,必须采用蒸汽清洗,再用苏达水或酸洗干净,必要时应留足够的通风孔或增排风设备,方可操作。
4.4 严禁焊接装有油类、易燃、易爆及有压力的设备。
4.5 进行技术复杂的高处作业和带有危险性的构件焊接,必须制定安全措施,并经交底后方可作业。
4.6 操作前,应先清除现场和高处作业下方的易燃、易爆物品,如遇特殊情况必须采取有效的隔离措施;离开作业现场前,应切断电源,锁好开关箱,并须检查周围无余水,确认安全可靠后,方准离开。
2023年射线作业管理程序
2023年射线作业管理程序射线作业管理是一项重要的安全措施,用于防止人们在工作中受到射线辐射的危害。
随着科技的不断进步,我们预计到2023年将会出现一种更先进的射线作业管理程序,以进一步保护工作人员的安全。
首先,2023年的射线作业管理程序将实现全自动化。
目前,射线作业管理需要人工操作,如测量射线辐射强度、指导工作人员佩戴防护设备等。
然而,通过引入先进的传感技术和机器学习算法,2023年的射线作业管理程序将能够实时监测和测量射线辐射强度,并自动发送警报,以便工作人员能够及时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
其次,2023年的射线作业管理程序将具备高度的智能化和自适应能力。
传统的射线作业管理程序通常需要人们手动调整参数和设置,以适应不同的工作环境。
然而,随着技术的进步,2023年的射线作业管理程序将能够根据不同的工作条件自动调整参数和设置,并提供实时的建议和指导。
这将大大提高工作人员的效率和安全性。
此外,2023年的射线作业管理程序还将实现无缝集成和数据共享。
传统的射线作业管理程序通常是独立的系统,与其他工作流程和数据无法实现有效的沟通和共享。
但是,通过引入云计算和物联网技术,2023年的射线作业管理程序将能够与其他系统和设备实现无缝集成,并实现实时的数据共享。
这将大大提高整个作业流程的协调性和效率。
最后,2023年的射线作业管理程序将注重人员培训和意识提升。
尽管射线作业管理程序的自动化和智能化能够提高工作人员的安全性,但人类因素仍然是安全管理的关键。
因此,2023年的射线作业管理程序将注重培训工作人员的意识和技能,使他们能够正确理解和使用射线作业管理程序,并及时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
总之,2023年的射线作业管理程序将是一种更先进、更智能、更高效的系统。
通过自动化、智能化和数据共享等技术的引入,它将能够提供更安全、更便捷的射线作业管理服务,保护工作人员的身体健康和安全。
然而,尽管技术的发展给射线作业管理带来了新的可能性,人类因素仍然是保证安全的关键,因此,培训和意识提升仍然是必不可少的工作。
射线作业管理程序
射线作业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射线作业管理,确保射线作业安全,特制定本程序。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总厂所属各单位。
第三条以下术语适用于本规定。
辐射安全许可证及其他有关证件:是指国家有关部门颁发的关于辐射工作的许可证。
射线作业人员:是指由政府机构许可操作使用放射性同位素体的人员。
安全防护区域(控制区/管理区/安全区)1、控制区是指由辐射源至辐射剂量当量40微希伏特的点为半径的圆球体以内区域,该区域为绝对禁入区。
2、管理区是指由辐射源至辐射剂量当量2.5微希伏特的点为半径的圆球体区域以内,但在控制区以外,该区域只能由射线作业人员作业时进入。
3、管理区以外的区域为安全区,该区域为公众可进入的区域。
4、γ型放射性同位素、X型单向、周向射线装置的防护管理方式相同。
第二章职责第四条部门职责质量安全环保科负责对射线作业进行监督检查,发现不符合安全要求的有权取消工作许可证;负责本程序维护更新第五条属地主管职责1、审批《辐射作业安全许可证》,监督检查现场作业,发现不符合安全管理要求的,有权取消作业许可证2、负责书面告知射线作业时受影响区域所有相关人员。
跨属地进行射线作业时,由射线作业主要影响区域属地主管负责告知受影响区域相关单位,并协调相关单位签字。
3、负责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作业安全与防护措施落实4、负责施工单位《辐射安全许可证》及其他有关证件、作业人员资格的审查工作。
5、监督检查作业单位放射源管理。
1)组织本属地范围内辐射事故/事件的调查。
2)监督检查施工单位辐射事故应急预案的编制、演练情况。
3)工程施工作业中,有监理单位的,可由监理单位执行1到8,并将相应结果报告项目部。
第六条施工单位职责1、对本单位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及射线作业的安全和防护工作负责,并依法对其造成的放射性危害承担责任。
2、确保本单位依法取得《辐射安全许可证》及其他有关证件、射线作业人员依法取得有效资格证书,并按规定从事射线作业。
3、负责制定落实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运输、使用、储存及射线作业的各项安全和防护措施。
射线作业管理程序
射线作业管理程序射线作业是一项不安全的任务,需要严格的管理。
针对这一情况,可以订立一套射线作业管理程序,以确保人员和环境的安全。
一、射线作业前期准备在进行射线作业前,应进行缜密的计划和准备工作,确保安全措施的到位和合理的组织方式。
准备工作包括:1.确定射线作业的范围和目的在进行任何射线作业前,应首先确定射线作业范围和目的,将工作计划和工作内容明确化。
这有助于保证射线作业的安全和有效性。
2.确定射线作业的场地和设备确定射线作业的场地和设备是特别紧要的。
场地应依据射线作业的需要进行优化,选择安全牢靠的区域。
设备的选取应考虑技术参数和安全性能,并且应有受过专业检查的资质。
3.确定射线作业的安全措施在进行射线作业前,必需订立牢靠的安全措施,并确保每个人都理解和遵守这些措施。
这些安全措施包括个人安全措施、场地安全措施和设备安全措施等。
4.确定射线作业的人员和培训确定参加射线作业的人员,包括射线作业的责任人员和实际的操作人员。
此外,还应对每位操作人员进行必要的安全框架培训,以确保他们理解安全措施的紧要性。
二、射线作业实施当射线作业开始时,应确保已经准备就绪并遵从以下程序:1.进行现场检查在射线作业开始前,应进行现场检查,确保场地、设备和操作人员符合标准,并保证射线作业的安全和可控性。
2.遵守射线作业流程在射线作业过程中,必需遵守射线作业流程,包括操作步骤、安全措施和监测措施。
3.监测射线作业的辐射水平在进行射线作业时,应定期监测辐射水平,并确定辐射水平是否符合标准。
4.遵守紧急情况措施在发生紧急情况时,必需立刻实行措施,避开不安全发生。
这些措施包括紧急停机、急救和疏散等。
三、射线作业后期清理在射线作业完成后,必需进行清理工作,包括以下工作:1.检查射线源要检查射线源是否已经完全退回,以避开后续发生不安全。
2.清除辐射源要清除辐射源,以确保安全隐患得到清除。
3.监测辐射水平要定期监测辐射水平,并确保辐射水平已经恢复到安全水平。
射线探伤作业安全管理细则范文(二篇)
射线探伤作业安全管理细则范文一、工作目标和原则1. 本细则的目标是确保射线探伤作业的安全性,防止辐射事故的发生,保护作业人员的身体健康。
2. 遵循“安全第一”的原则,加强对射线探伤作业的管理和监督,确保所有作业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安全标准。
二、作业前的准备工作1. 在进行射线探伤作业前,必须进行必要的工作安排和准备,包括确定作业区域和人员配备、核实设备完好性和辐射源的放置、检查保护设施的可靠性等。
2. 在作业现场必须设立明显的警示标识,包括辐射源警示标识、辐射防护措施标识等,提醒工作人员注意辐射危险。
3. 在作业前必须进行详细的安全交底和培训,确保所有作业人员了解射线探伤作业的风险和防护措施,并熟悉逃生通道和应急预案。
三、辐射防护措施1. 确保作业人员佩戴必要的辐射防护设备,包括防护衣、防护手套、防护眼镜等,确保其身体暴露面积最小化。
2. 根据不同的辐射源和作业环境,采取适当的辐射防护措施,如设置屏蔽物、限制进入区域等,确保辐射的控制在安全范围内。
3. 严格控制射线照射时间和距离,确保作业人员的辐射剂量限制在允许范围内。
4. 对作业人员进行定期的辐射剂量监测,及时发现和解决辐射超标问题。
四、设备和仪器的管理1. 所有射线探伤设备和仪器必须定期进行检测和维护,确保其工作状态良好,符合安全要求。
2. 确保设备和仪器的操作人员经过专业培训和合格考核,具备相关知识和技能,并能正确使用和维护设备。
3. 对辐射源的放置和使用进行严格的控制和管理,禁止擅自取下或移动辐射源,确保辐射源的安全和完整。
五、应急预案和事故处理1. 制定完善的应急预案,包括事故的报告、紧急救援、污染控制等,确保在辐射事故发生时能迅速有效地进行处置。
2. 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高作业人员的应急处理能力和自救能力,确保在事故发生时能够冷静应对。
3. 对事故进行及时调查和处理,整理事故经验教训,完善安全管理制度,以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六、作业人员的教育和培训1. 开展定期的安全教育和培训活动,提高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防护知识,确保他们能够正确使用防护设备和采取正确的作业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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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订:__________________单位:__________________时间:__________________射线作业管理程序(正式)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Mechanism To Make The Personnel In The Organization Operate According To The Established Standards And Reach The Expected Level.Word格式 / 完整 / 可编辑文件编号:KG-AO-6910-11 射线作业管理程序(正式)使用备注:本文档可用在日常工作场景,通过对管理机制、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进行设置固定的规范,从而使得组织内人员按照既定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使日常工作或活动达到预期的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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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射线作业管理,确保射线作业安全,特制定本程序。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总厂所属各单位。
第三条以下术语适用于本规定。
辐射安全许可证及其他有关证件:是指国家有关部门颁发的关于辐射工作的许可证。
射线作业人员:是指由政府机构许可操作使用放射性同位素体的人员。
安全防护区域(控制区/管理区/安全区)1、控制区是指由辐射源至辐射剂量当量40微希伏特的点为半径的圆球体以内区域,该区域为绝对禁入区。
2、管理区是指由辐射源至辐射剂量当量2.5微希伏特的点为半径的圆球体区域以内,但在控制区以外,该区域只能由射线作业人员作业时进入。
3、管理区以外的区域为安全区,该区域为公众可进入的区域。
4、γ型放射性同位素、X型单向、周向射线装置的防护管理方式相同。
第二章职责第四条部门职责质量安全环保科负责对射线作业进行监督检查,发现不符合安全要求的有权取消工作许可证;负责本程序维护更新第五条属地主管职责1、审批《辐射作业安全许可证》,监督检查现场作业,发现不符合安全管理要求的,有权取消作业许可证2、负责书面告知射线作业时受影响区域所有相关人员。
跨属地进行射线作业时,由射线作业主要影响区域属地主管负责告知受影响区域相关单位,并协调相关单位签字。
3、负责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作业安全与防护措施落实4、负责施工单位《辐射安全许可证》及其他有关证件、作业人员资格的审查工作。
5、监督检查作业单位放射源管理。
1)组织本属地范围内辐射事故/事件的调查。
2)监督检查施工单位辐射事故应急预案的编制、演练情况。
3)工程施工作业中,有监理单位的,可由监理单位执行1到8,并将相应结果报告项目部。
第六条施工单位职责1、对本单位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及射线作业的安全和防护工作负责,并依法对其造成的放射性危害承担责任。
2、确保本单位依法取得《辐射安全许可证》及其他有关证件、射线作业人员依法取得有效资格证书,并按规定从事射线作业。
3、负责制定落实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运输、使用、储存及射线作业的各项安全和防护措施。
4、负责辐射事故应急预案的编制、定期演练及实施5、负责辐射事故的调查、上报。
6、明确作业现场监护人第七条监护人职责1、清楚可能存在的危害;2、清楚危害对进入者的影响;3、负责监督管理区域及其以内作业区域的安全条件变化;4、负责发出应急信息;启动撤离行动;5、必须沿警示带巡检防止其他人误入;6、负责对安全区域进行定期辐射测量,并对异常情况进行处理。
第三章管理要求第八条施工单位资质及要求1、作业单位必须依法取得有效的《辐射安全许可证》及其他有关证件,按规定从事射线作业,禁止无证或者不按照规定的种类和范围进行射线作业。
2、作业单位必须具有与安全许可证及其他有关证件资质相适应的专业技术力量(人员),有专门的安全与防护机构或者专职、兼职安全和防护管理人员,并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和监测仪器。
3、施工单位必须具有健全的安全和防护管理制度、辐射事故应急措施。
第九条人员要求1、射线作业人员必须经过国家有关部门及本单位内部关于安全和防护知识的教育、培训和考核,在取得有效资格证书后方可从事放射性作业。
2、射线作业人员必须进行一年一次的定期体检。
3、射线作业人员接受剂量不得超过国家标准规定(正常情况下,射线作业人员接受的剂量应控制在50mSv/年)。
第十条射线源管理1、承包商需进入施工现场的射线源,须经质量安全环保处统一编号建立射线源档案。
并储存于指定源库,集中统一管理。
2、承包商需进入施工现场的射线源,须在质量安全环保处备案。
并储存于经质量安全环保处许可的临时源库。
3、射线源库须安装防盗门窗,门窗及其他醒目处须张贴“当心,电离辐射”的警示标志。
4、源库周边50米范围为防护区域,严禁无关人员进入。
5、防护区域及射线源库内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及其他材料,保证消防通道畅通。
6、射线源库应配备相应的消防器材。
7、射线源库必须24小时有专人值守,严格交接班制度。
8、射线源库实行“双人双锁”管理,即源库大门钥匙由值守人员掌握,储源柜钥匙由承包商人员掌握。
9、承包商在储源库内指定位置设立铝质或钢质储源柜,设锁,存放本单位射线源。
10、承包商作业人员凭有效的《射线作业许可证》进入源库提取射线源,值守人员根据许可证上注明的源号发放,并在《辐射源出入库登记表》(见附件四)上签字确认。
11、射线源入库时根据《辐射源出入库登记表》中记载内容进行核实确认,并签字确认。
12、运载射线源的车辆必须车况良好,专车专用,严格遵守厂区限速规定。
不得搭乘其他无关人员,射线源在车内应稳妥放置并不得与其他材料混载。
载源车辆在中途不得任意停靠,工作完毕后立即将射线源送回储源库。
第十一条作业管理1、射线作业单位必须提前24小时申办射线作业许可证,作业负责人必须进行危害辨识,明确射线影响范围、受影响相关方,编制安全工作方案后,报属地主管。
2、属地主管依据申请人的申请,召集施工负责人、作业人员、安全人员、相关方进行会议审核,会议审核的内容至少包括:1)危害辨识的有效性、全面性2)射线作业影响半径确定的合理性3)受影响方的确定的合理性4)安全工作方案(含受影响方)的有效性5)作业时间的合理性。
3、实地检查,会议审核通过后审批人应组织参会人员现场确认安全措施落实情况(含受影响方),确认安全措施完全落实后,审批人签批作业许可。
4、安全措施的要求至少达到以下条件1)每一射线作业点必须配备一部放射量测定仪。
2)射线警示标志包括警示灯、警示牌、警示带。
警示灯为红色频闪灯,每个作业点不少于四盏;警示牌使用反光材质制作,板面中文书写“当心,电离辐射”警示语,每个作业点不少于四个警示牌;警示带为黄黑相间的带条。
3)作业开始前根据射源放射强度确定的安全防护半径,沿管理区外边界使用警示带全封闭围护。
警示灯、警示牌沿警示带四个方向间隔分布。
4)作业开始前,作业单位必须对警戒线以内的无关人员清场,在确认无误后方可作业,并由监护人沿警示带巡检防止其他人误入。
5)作业结束后必须使用放射量测定仪对作业地点进行检测,在确认放射源已进入储源罐后方可撤除警示标志。
第十二条应急处理1、射线作业单位应当根据可能发生的辐射事故的风险,制定应急方案,做好应急准备。
2、发生辐射事故时,作业单位应当立即启动应急方案,采取应急措施,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立即向当地环境保护部门、公安部门、卫生部门报告。
3、发生辐射事故的单位应当立即将可能受到辐射伤害的人员送到卫生主管部门指定的医院或者有条件救治辐射损伤病人的医院,进行检查和治疗,或者请求医院立即派人赶赴事故现场,采取救治措施。
4、γ射线源泄漏事故的应急处理1)作业单位应立即发出警报,使所有在场人员迅速撤离。
2)作业单位应立即确定安全防护区范围并设置警戒标志,防止其它人员进入辐射区。
3)立即向事故现场射线作业负责人、作业单位负责人、属地主管及国家有关行政部门报告。
4)各相关部门接到报告后,尽快赶到现场参加应急处理,努力减少对环境和人员的影响。
5)作业单位操作人员应立即调出储源箱及铅容器待用。
6)作业单位应按时间顺序,详细记录事故发生和处理的全过程,写出书面报告逐级报告。
7)参加应急处理人员所受到的特殊照射的剂量应详细记录,报有关部门存档并给予医学检查和必要的处理。
第十三条射线作业许可证管理要求1、射线作业应按照作业许可的要求,进行工作前安全分析,并办理“射线作业许可证”(见附件3)。
2、根据作业初始风险的大小,由有权提供、调配、协调风险控制资源的直线管理人员或其授权人审批作业许可证,批准人应是属地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人。
3、作业单位现场负责人办理射线作业许可证。
4、作业人员、监护人员变更时,应经批准人和申请人审批。
5、作业完成后经作业现场负责人和监护人验收合格后,由申请人与批准人签字,关闭作业许可证。
6、许可证的有效期限不超过一个班次,延期后总的作业期限不得超过72小时,分发、延期及关闭的要求可参照《作业许可管理规定》执行。
第四章审核、偏离、培训和沟通第十四条各基层单位应将本规定纳入体系审核,必要时可由厂部组织专项审核;发生偏离应报厂安委会批准,每一次授权偏离的时间不能超过一年;安全部门应组织培训,相关员工都应接受培训;本规定在炼化总厂内部及相关方之间进行沟通。
第五章附则第十五条本规定由炼化总厂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原《炼化总厂射线作业安全管理规范》(玉油司炼字[2010]第20号)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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