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中型建筑工程项目方案设计编制深度规定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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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6版)》--方案设计部分

《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6版)》--方案设计部分

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方案设计部分)2016年11月2 方案设计2.1 一般要求2.1.1 方案设计文件。

1 设计说明书,包括各专业设计说明以及投资估算等内容;对于涉及建筑节能、环保、绿色建筑、人防等设计的专业,其设计说明应有相应的专门内容;2 总平面图以及相关建筑设计图纸(若为城市区域供热或区域燃气调压站,应提供热能动力专业的设计图纸,具体见2.3.3条);3 设计委托或设计合同中规定的透视图、鸟瞰图、模型等。

2.1.2方案设计文件的编排顺序。

1 封面:写明项目名称、编制单位、编制年月;2 扉页:写明编制单位法定代表人、技术总负责人、项目总负责人及各专业负责人的姓名,并经上述人员签署或授权盖章;3 设计文件目录;4设计说明书;5设计图纸。

2.1.3 装配式建筑技术策划文件。

1技术策划报告,包括技术策划依据和要求、标准化设计要求、建筑结构体系、建筑围护系统、建筑内装体系、设备管线等内容;2技术配置表,装配式结构技术选用及技术要点;3经济性评估,包括项目规模、成本、质量、效率等内容;4预制构件生产策划,包括构件厂选择、构件制作及运输方案,经济性评估等。

2.2 设计说明书2.2.1 设计依据、设计要求及主要技术经济指标。

1 与工程设计有关的依据性文件的名称和文号,如选址及环境评价报告、用地红线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对立项报告的批文、设计任务书或协议书等;2设计所执行的主要法规和所采用的主要标准(包括标准的名称、编号、年号和版本号);3 设计基础资料,如气象、地形地貌、水文地质、抗震设防烈度、区域位置等;4 简述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对项目设计的要求,如对总平面布置、环境协调、建筑风格等方面的要求。

当城市规划等部门对建筑高度有限制时,应说明建筑、构筑物的控制高度(包括最高和最低高度限值);5 简述建设单位委托设计的内容和范围,包括功能项目和设备设施的配套情况;6 工程规模(如总建筑面积、总投资、容纳人数等)、项目设计规模等级和设计标准(包括结构的设计使用年限、建筑防火类别、耐火等级、装修标准等);7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如总用地面积、总建筑面积及各分项建筑面积(还要分别列出地上部分和地下部分建筑面积)、建筑基底总面积、绿地总面积、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停车泊位数(分室内、室外和地上、地下),以及主要建筑或核心建筑的层数、层高和总高度等项指标;根据不同的建筑功能,还应表述能反映工程规模的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如住宅的套型、套数及每套的建筑面积、使用面积,旅馆建筑中的客房数和床位数,医院建筑中的门诊人次和病床数等指标;当工程项目(如城市居住区规划)另有相应的设计规范或标准时,技术经济指标应按其规定执行。

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条文说明)

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条文说明)

《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条文说明1总则1.0.2本规定的适用范围根据“建设部令第160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和“建市(2007)86号”《工程建设设计资质标准》中规定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资质的允许承接业务范围确定,包括“建设部令第160号”第三十八条和“建市(2007)86号”附件3-21-1中规定的除景观设计、室内外环境设计及建筑装饰设计以外的所有内容。

1.03K用建筑工程的方案设计文件用于办理工程建设的有关手续,施工图设计文件用于施工,都是必不可少的。

彳后设计文件用于审批(包括政府主管部门和/或建设单位对初步设计文件的审批);若无审批需求,初步设计文件也无出图的必要。

因此,对于无审批需求的建筑工程,经有关主管部门同意,并且合同中有不做初步设计的约定,可在方案设计审批后直接进入施工图设计。

在此情况下方案设计文件的深度满足第2章的要求即可。

1.0.4-3将项目分别发包给几个设计单位或实施设计分包,通常包括建筑主体由一个单位设计,而幕墙、室内装修、局部钢结构构件、某项设备系统等内容由其他单位承担设计的情况。

在这种情况下,一方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将成为另一方施工图设计的依据,且各方的设计文件可能存在相互关联之处。

作为设计依据,相关内容的设计文件编制深度应满足有关承包方或分包方的需要。

1.0.8所谓“合理的取舍”,是指当设计合同规定的设计内容或设计范围少于本规定对于设计深度要求的内容时,可不执行本规定的相关条款。

例如,某工程施工图设计合同规定的设计内容或范围不包括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热能动力设计和预算编制时,该工程设计可不执行本规定第4.7节、4.8节和第4.9节的所有条款;合同规定的设计内容或设计范围所涉及的本规定条款,只能取不能舍。

1.0.9对于某些设计内容,如空调循环冷却水系统、柴油发电机等,不同的设计单位可能由不同的专业承担设计。

对此本规定不作限制。

有的设计单位多个专业由一人完成,各专业设计内容在一张图上表示,给行业管理、审图、造价、施工等造成不便,所以要求按国家有关专业分工的规定各专业分别出图。

《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08年版

《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08年版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文件建质[2008)216号关于印发《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08年版)的通知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规划委、城乡建设交通委),国务院各有关部门:为进一步贯彻《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确保建筑工程设计质量,我部组织中南建筑设计院(主编)等单位编制了《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08年版),经审查,现批准颁布,自2009年1月1日起施行。

原《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03年版) 同时废止。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二OO八年十一月二十六日前言本规定依据建设部建质质函[2007]69号文“关于印发《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08年版)的通知”修编,旨在配合贯彻实施《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第279号令)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国务院第293号令)。

本规定与2003年版规定相比主要变化如下:——适用范围增加了援外工程设计,删减了投标方案设计。

——增加了建筑节能设计内容要求,包括各相关专业的设计文件和计算书深度要求。

——补充、细化抗震设计、结构安全等设计深度的要求,尤其是设计说明、设计详图方面的要求。

——根据近几年积累的钢结构设计经验,增加、细化了钢结构设计深度要求。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在审批、施工等方面对设计文件深度要求的变化,对原规定中大部分条文作了修改,使之更加适用于目前的工程项目设计,尤其是民用建筑工程项目设计。

本规定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批准。

本规定由中南建筑设计院负责解释。

本规定的主编单位为中南建筑设计院,参编单位为中国建筑西北设计研究院、华东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国建筑西南设计研究院、中国建筑东北设训研究院、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院、广东省建筑设计研究院。

本规定主要起草人:总负责人:李霆总则、一般要求部分:杨允立建筑、总平面部分:翁皓,党春红、郭和平、陈姑、沈朝辉、林莉结构部分:李霆、徐厚军建筑电气部分:刘迪先、熊江给水排水部分:崔长起、涂正纯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热能动力部分:郑小梅、吴光林、马友才技术经济部分:张变兰、聂钢1 总则1.0.1 为加强对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工作的管理,保证各阶段设计文件的质量和完整性,特制定本规定。

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全文...

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全文...

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全文)建设部文件建质[2003]84号关于颁布《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03年版)的通知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国务院各有关部门:为进一步贯彻《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确保建筑工程设计质量,我部组织中南建筑设计院(主编)等单位编制了《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03年版),经审查,现批准颁布,自2003年6月1日起施行;原《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的规定》(1992年版)和建设部《关于印发<城市建筑方案设计竟选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建设[1995] 230号)所附的《城市建筑方案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自2003年6月1日起同时废止。

附件:《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03年版)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二○○三年四月二十一日前言本规定依据国家建设部[2001]建设技函字051号文修编,旨在配合贯彻实施《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第279号令)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国务院第293号令)。

本规定与1992年版相比主要变化如下:——增加了对方案设计的深度要求;——根据工程建设项目在审批、施工等方面对设计文件深度要求的变化,对原规定中大部分条文作了修改,使之更加适用于目前的工程项目设计,尤其是民用建筑工程项目设计。

——将原规定中“电气”、“弱电”两个专业合为“建筑电气”一个专业。

本规定由国家建设部批准。

本规定由中南建筑设计院负责解释。

本规定的主编单位为中南建筑设计院,参编单位为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院、中国建筑西北设计研究院、中国建筑东北设计研究院、中国建筑西南设计研究院、华东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广东省建筑设计研究院。

本规定主要起草人:杨允立教锦章党春红管式勤茅红年杨云祥周经文李霆刘迪先熊江崔长起涂正纯陈孝华王传荣马友才叶志青聂钢目录1. 总则2. 方案设计2.1 一般要求2.2 设计说明书2.3 设计图纸3. 初步设计3.1 一般要求3.2 设计总说明3.3 总平面3.4 建筑3.5 结构3.6 建筑电气3.7 给水排水3.8 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3.9 热能动力3.10 概算4. 施工图设计4.1 一般要求4.2 总平面4.3 建筑4.4 结构4.5 建筑电气4.6 给水排水4.7 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4.8 热能动力4.9 预算1 总则1.0.1 为加强对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工作的管理,保证各阶段设计文件的质量和完整性,特制定本规定。

大中型建筑工程项目方案设计编制深度规定

大中型建筑工程项目方案设计编制深度规定

大中型建筑工程项目方案设计编制深度规定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和科技的不断发展,大中型建筑工程项目的设计也越来越重要。

为了保证建筑工程项目的顺利进行和建设质量,建筑业颁布了《大型和中型建筑工程项目方案设计编制深度规定》。

该规定主要指导建筑工程项目方案设计编制的细节和流程,以下将为大家逐一分析。

一、规定的适用对象《大型和中型建筑工程项目方案设计编制深度规定》适用于大中型建筑工程项目的审批和实施过程中,具有明确的管理范围和对象。

这些项目包括地上建筑、地下建筑、古建筑、绿色建筑和公共建筑等。

二、规定的编制范围和要求《大型和中型建筑工程项目方案设计编制深度规定》规定了建筑工程项目方案设计的编制范围和要求。

其中,编制范围包括建设任务、方案分析、工程概况、设计原则等各个方面。

具体要求如下:1. 建设任务:规定建筑工程项目的建设任务,包括项目名称、建设地点、投资额、建设期等内容。

2. 方案分析:通过对建筑工程项目方案设计的分析,进行初步的整合和确定,包括调查研究、可行性研究、土地利用规划等。

3. 工程概况:规定建筑工程项目的概况信息,包括建筑性质、建筑高度、建筑面积、建筑体量等。

4. 设计原则:制定建筑工程项目的设计原则,包括建筑功能、建筑环境、建筑形象、安全和可靠性等。

三、规定的编制程序《大型和中型建筑工程项目方案设计编制深度规定》规定了建筑工程项目方案设计的编制程序。

具体如下:1. 提交申请:项目负责人必须向领导部门提出方案设计编制的申请。

2. 成立设计组:领导部门组织专业技术人员成立设计组,并指定项目经理。

3. 初步编制方案:设计组基于建设任务、方案分析、工程概况、设计原则等要求,提出初步的方案设计。

4. 确定方案:领导部门对初步设计方案进行评审和修改,最终确定方案设计。

5. 编制设计文件:根据方案设计进行具体的设计编制,包括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预算和资料等。

6. 审核:建设单位对设计文档进行审核,确保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求。

建质函[2016]247号: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6年版)

建质函[2016]247号: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6年版)
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
2016 年 11 月
前言
本规定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第 279 号令)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 理条例》(国务院第 662 号令),在《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08 年版)基础上 修编而成。
本规定与 2008 年版规定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新增绿色建筑技术应用的内容。 ——新增装配式建筑设计内容。 ——新增建筑设备控制相关规定。 ——新增建筑节能设计要求,包括各相关专业的设计文件和计算书深度要求。 ——新增结构工程超限设计可行性论证报告内容。 ——新增建筑幕墙、基坑支护及建筑智能化专项设计内容。 ——根据建筑工程项目在审批、施工等方面对设计文件深度要求的变化,对原规定中部 分条文作了修改,使之更加适用于目前的工程项目设计,尤其是民用建筑工程项目设计。 本规定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批准。 本规定的主编单位为中南建筑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参编单位为中国建筑西北设计研究 院有限公司、华东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国建筑西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国建筑 东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广东省建筑设计研究院、中国 建筑业协会智能建筑分会、中建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本规定主要起草人: 总负责人:李霆 总则、一般要求部分:刘炳清 建筑、总平面部分:翁皓、党春红、李春舫、林莉 结构部分:李霆、徐厚军、郑瑾 建筑电气部分:杜毅威、熊江 给水排水部分:金鹏、涂正纯 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热能动力部分:郑小梅、杨允立、吴光林、马友才 技术经济部分:张变兰、聂钢 建筑幕墙部分:王书华 基坑工程部分:陈义平 建筑智能化部分:耿望阳 装配式建筑部分:叶浩文、樊则森、李文、孙占琦、蒋杰、马涛、王炜、张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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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总则
1.0.1 为加强对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工作的管理, 保证各阶段设计文件的质量和完整性, 特制定本规定。 1.0.2 本规定适用于境内和援外的民用建筑、工业厂房、仓库及其配套工程的新建、改建、 扩建工程设计。 1.0.3 本规定是设计文件编制深度的基本要求。在满足本规定的基础上,设计深度尚应符合 各类专项审查和工程所在地的相关要求。 1.0.4 建筑工程一般应分为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三个阶段;对于技术要求相对 简单的民用建筑工程,当有关主管部门在初步设计阶段没有审查要求,且合同中没有做初步 设计的约定时,可在方案设计审批后直接进入施工图设计。 1.0.5 各阶段设计文件编制深度应按以下原则进行(具体应执行第 2、3、4 章条款):

建筑方案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

建筑方案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

建筑方案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第一节总则1.0。

1 为加强对建筑方案设计编制工作的管理,保证方案阶段的设计质量,特制定本规定.1。

0.2 本规定适用于民用建筑工程方案设计。

一般工业建筑工程的方案设计深度可参照本规定执行。

1.0。

3 方案设计的编制,必须贯彻执行国家及地方有关工程建设的政策和法令,应符合国家现行的建筑工程建设标准、设计规范和制图标准以及确定投资的有关指标、定额和费用标准的规定。

1。

0.4 在方案设计前,应进行必要的调查研究,弄清与工程设计有关的基本条件,收集必要的设计基础资料,进行认真分析.1。

0。

5 设计文件的内容及深度1、方案设计文件根据设计任务书进行编制,由设计说明书、设计图纸、投资估算,透视图等四部分组成。

除透视图单列外,其他文件的编排顺序为:(1)封面(要求写明方案名称、方案编制单位、编制时间);(2)扉页(方案编制单位行政及技术负责人,具体编制总负责人签认名单);(3)方案设计文件目录;(4)设计说明书;(5)设计图纸;(6)投资估算;2、一些大型或重要的城市建筑根据工程需要可加做建筑模型(费用另收)。

第二节总平面2。

0.1 在方案设计阶段,总平面专业设计文件应包括:1、设计说明书2、设计图纸必要时还应附有总平面鸟瞰图或总体模型。

2.0.2 设计说明书应对总体方案构思意图作详尽的文字阐述,并应列出技术经济指标表(包括总用地面积;总建筑面积;建设占地面积;各主要建筑物的名称、层数、高度以及建筑容积;复盖率;道路广场砌面积;绿化面积;绿化率;必要时及有条件情况下计算场地初平土方工程量等)。

2。

0.3 设计图纸1、用地范围的区域位置2、用地红线范围(各角点测量坐标值、场地现状标高、地形地貌及其它现状情况反映);3、用地与周围环境情况反映(如用地外围城市道路;市政工程管线设施;原有建筑物、构筑物;四邻拟建建筑及原有古树名木、历史文化遗址保护等)。

4、总平面布局,其功能分区、总体布置及空间组合的考虑;道路广场布置;场地主要出入口车流、人流的交通组织分析(并应说明按规定计算的停车泊位数和实际布置的停车泊位数量);以及其它反映方案特性的有关分析;消防、人防、绿化等全面考虑.第三节建筑3.0.1 在方案设计阶段,建筑专业设计文件应包括:1、设计说明书;2、设计图纸;3、透视图或鸟瞰图.必要时还应有建筑模型。

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编制深度的规定

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编制深度的规定

目录一、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1。

总则1~22。

一般要求 33。

城市设计 44。

总平面5~11 5。

建筑12~206. 结构21~337。

电气34~38 8。

电讯39~409. 给水排水41~4710. 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48~5311。

热能动力54~58 12。

人防59~66 二、附录(一)条文说明67~72 (二)附件731.工程项目技术指标总表填写说明732.图纸封面格式74—753.图纸格式76-77 (三)电子数据标准格式78—87一、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二、附录1 总则1。

1 为加强对本市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编制工作的管理,保证设计文件的质量和完整性,全面、直观反映城市规划内容,遵照国家现行有关设计文件深度规定,结合深圳市具体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1。

2 本规定适用于深圳市的各类民用建筑工程和一般工业建筑工程(房屋部分)的施工图设计。

1。

3 设计文件的编制必须贯彻执行国家和本市有关建筑工程的政策、法令和规定,应符合国家和本市现行的建筑工程建设标准、设计规范(规程)和制图标准,遵守设计工作程序。

设计文件应完整齐全,内容、深度要符合规定,文字说明和图纸均应表达清晰、准确,整个文件必须经严格校审,减少各种差错。

1.4在设计中应因地制宜地积极推广和正确选用国家、行业、地区和本市的建筑标准设计,并在设计文件的图纸中注明图集名称。

重复利用其它工程的图纸或采用其他地区的标准图时,应详细了解原图利用的条件和内容,并作必要的核算和修改,以满足新设计项目的要求。

1。

5各专业应根据设计任务书的要求,按照本规定的深度要求编制设计文件;当设计合同对设计文件编制深度另有要求时,设计文件编制深度应同时满足本规定和设计合同的要求.当工程项目中有本规定未列入的内容时,则应参照本规定深度要求,将其编入设计文件中。

1.6 施工图设计1.6.1施工图设计文件应根据已批准的初步设计或方案(根据相关部门规定可不进行初步设计审查的项目)进行编制,内容以图纸为主,应包括封面、图纸目录、设计说明、图纸及工程预算书(当合同有要求时)等。

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6)

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6)

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6年11月前言本规定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第279号令)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国务院第662号令),在《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08年版)基础上修编而成。

本规定与2008年版规定相比主要变化如下:——新增绿色建筑技术应用的内容。

——新增装配式建筑设计内容。

——新增建筑设备控制相关规定。

——新增建筑节能设计要求,包括各相关专业的设计文件和计算书深度要求。

——新增结构工程超限设计可行性论证报告内容。

——新增建筑幕墙、基坑支护及建筑智能化专项设计内容。

——根据建筑工程项目在审批、施工等方面对设计文件深度要求的变化,对原规定中部分条文作了修改,使之更加适用于目前的工程项目设计,尤其是民用建筑工程项目设计。

本规定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批准。

本规定的主编单位为中南建筑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参编单位为中国建筑西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华东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国建筑西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国建筑东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广东省建筑设计研究院、中国建筑业协会智能建筑分会、中建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本规定主要起草人:总负责人:李霆总则、一般要求部分:刘炳清建筑、总平面部分:翁皓、党春红、李春舫、林莉结构部分:李霆、徐厚军、郑瑾建筑电气部分:杜毅威、熊江给水排水部分:金鹏、涂正纯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热能动力部分:郑小梅、杨允立、吴光林、马友才技术经济部分:张变兰、聂钢建筑幕墙部分:王书华基坑工程部分:陈义平建筑智能化部分:耿望阳装配式建筑部分:叶浩文、樊则森、李文、孙占琦、蒋杰、马涛、王炜、张沂1 总则 (1)2 方案设计 (2)2.1 一般要求 (2)2.2 设计说明书 (2)2.3 设计图纸 (6)3 初步设计 (8)3.1 一般要求 (8)3.2 设计总说明 (8)3.3 总平面 (9)3.4 建筑 (11)3.5 结构 (14)3.6 建筑电气 (17)3.7 给水排水 (20)3.8 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 (24)3.9 热能动力 (26)3.10 概算 (28)4 施工图设计 (30)4.1 一般要求 (30)4.2 总平面 (30)4.3 建筑 (32)4.4 结构 (36)4.5 建筑电气 (43)4.6 给水排水 (46)4.7 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 (50)4.8 热能动力 (53)4.9 预算 (57)5专项设计 (58)5.1 建筑幕墙 (58)5.2 基坑工程 (61)5.3 建筑智能化 (64)5.4 预制混凝土构件加工图设计 (69)条文说明 (74)1.0.1 为加强对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工作的管理, 保证各阶段设计文件的质量和完整性,特制定本规定。

最新大中型建筑工程项目方案设计编制深度规定

最新大中型建筑工程项目方案设计编制深度规定

大中型建筑工程项目方案设计编制深度规定精品好文档,推荐学习交流大中型建筑工程项目方案设计编制深度规定(征求意见稿)目录1 总则2 概念方案设计2.1 一般要求2.2 设计说明2.3 图纸文件3 建筑方案设计3.1 一般要求3.2 设计说明3.3 图纸文件3.4 工程造价估算精品好文档,推荐学习交流1 总则1.0.1 为规范设计市场,节约社会资源,繁荣建筑创作,针对当前建筑方案设计招投标的实际情况,统一大中型建筑工程方案设计文件编制深度,特制定本规定。

1.0.2 本规定针对大中型民用建筑工程设计;小型建筑工程方案设计,可参照执行本规定。

一般工业项目房屋建筑的方案设计文件编制深度适用本规定,并执行有关行业标准。

1.0.3 本规定取代《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中的“方案设计”部分。

1.0.4 方案设计编制深度符合国家有关工程建设的相关法规、政策、规范和标准,严格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规范标准和条文,满足本规定要求,满足设计招标文件及当地政府主管部门提出的要求。

1.0.5 建筑方案设计招标分为概念方案招标和建筑方案招标两种。

招标人应在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中明示。

1.0.6 概念方案均应编制工程造价框算(以下简称框算);建筑方案应编制工程造价估算(以下简称估算)。

框算和估算应符合国家法规和规范文件,并符合招标文件的约定;框算和估算应控制在已经批准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允许范围之内;若有超出,应说明理由,投标人应对框算和估算的准确性负责。

1.0.7 方案设计中任何专业若采用特殊结构、新材料时均须重点说明。

当其采用新技术对建筑工程的经济、安全、环境保护、节能等方面影响重大时,应由政府主管部门组织专家进行专项评估或论证,只有通过专项评估或论证认可后方可批准执行。

主要技术采用其他国家的规范标准时,也应评估批准。

1.0.8 所有图纸和建筑模型都应按比例绘制或制作。

1.0.9 设计文件应采用简体中文;若同时使用中文、外文时,解释以中文为准。

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 2016版

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 2016版

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6年11月前言本规定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第279号令)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国务院第662号令),在《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08年版)基础上修编而成。

本规定与2008年版规定相比主要变化如下:——新增绿色建筑技术应用的内容。

——新增装配式建筑设计内容。

——新增建筑设备控制相关规定。

—-新增建筑节能设计要求,包括各相关专业的设计文件和计算书深度要求。

——新增结构工程超限设计可行性论证报告内容.--新增建筑幕墙、基坑支护及建筑智能化专项设计内容。

-—根据建筑工程项目在审批、施工等方面对设计文件深度要求的变化,对原规定中部分条文作了修改,使之更加适用于目前的工程项目设计,尤其是民用建筑工程项目设计。

本规定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批准.本规定的主编单位为中南建筑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参编单位为中国建筑西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华东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国建筑西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国建筑东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广东省建筑设计研究院、中国建筑业协会智能建筑分会、中建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本规定主要起草人:总负责人:李霆总则、一般要求部分:刘炳清建筑、总平面部分:翁皓、党春红、李春舫、林莉结构部分:李霆、徐厚军、郑瑾建筑电气部分:杜毅威、熊江给水排水部分:金鹏、涂正纯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热能动力部分:郑小梅、杨允立、吴光林、马友才技术经济部分:张变兰、聂钢建筑幕墙部分:王书华基坑工程部分:陈义平装配式建筑部分:叶浩文、樊则森、李文、孙占琦、蒋杰、马涛、王炜、张沂1 总则 (1)2 方案设计 (2)2.1 一般要求 (2)2。

2 设计说明书 (2)2。

3 设计图纸 (6)3 初步设计 (8)3.1 一般要求 (8)3。

2 设计总说明 (8)3。

3 总平面 (9)3。

4 建筑 (11)3.5 结构 (14)3。

6 建筑电气 (17)3.7 给水排水 (20)3。

关于印发《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08年版)的通知

关于印发《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08年版)的通知

关于印发《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08年版)的通知关于印发《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08年版)的通知建质[2008]216号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规划委、城乡建设交通委),国务院各有关部门:为进一步贯彻《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确保建筑工程设计质量,我部组织中南建筑设计院(主编)等单位编制了《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08年版),经审查,现批准颁布,自2009年1月1日起施行。

原《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03年版)同时废止。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二〇〇八年十一月二十六日3 初步设计3.1 一般要求3.1.1 初步设计文件。

1 设计说明书,包括设计总说明、各专业设计说明。

对于涉及建筑节能设计的专dk,其设计说明应有建筑节能设计的专项内容;2 有关专业的设汁图纸;3 主要设备或材料表;4 工程概算书;5 有关专业计算书(计算书不属于必须交付的设计文件,但应按本规定相关条款的要求编制)。

3.1.2 初步设计文件的编排顺序。

1 封面:项目名称、编制单位、编制年月;2 扉页:编制单位法定代表人、技术总负责人、项目总负责人和各专业负责人的姓名,并经上述人员签署或授权盖章;3 设计文件目录;4 设计说明书;5 设计图纸(可单独成册);6 概算书(应单独成册)。

3.2 设计总说明3 2 1 工程设计依据。

1 政府有关主管部门的批文,如该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工程立项报告、方案设计文件等审批文件的文号和名称;2 设计所执行的主要法规和所采用的主要标准(包括标准的名称、编号、年号和版本号);3 工程所在地区的气象、地理条件、建设场地的工程地质条件;4 公用设施和交通运输条件;5 规划、用地、环保、卫生、绿化、消防、人防、抗震等要求和依据资料;6 建设单位提供的有关使用要求或生产工艺等资料。

3. 2.2 工程建设的规模和设计范围。

《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

《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

《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一、设计深度设计深度是指建筑工程设计文件在设计思路、内容层次、设计控制及设计计算等方面的深入程度。

根据不同的建筑类型和工程性质,设计深度也会有所不同。

通常,设计深度应包含项目基本设计、施工图设计和专项设计。

1.项目基本设计项目基本设计是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的起点,也是对工程整体规划的一个初步设计,包括建筑方案设计、结构方案设计、给排水及暖通方案设计等。

项目基本设计要求对各方案进行分析、评估,并确定最优设计方案。

2.施工图设计施工图设计是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的主要内容。

施工图的绘制应根据完整的项目基本设计,对建筑构造、建筑设备、工程结构等进行详细的设计描述。

施工图设计的内容应该全面、准确,确保施工单位根据图纸进行建设。

3.专项设计专项设计是对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的补充和细化,主要包括施工工艺设计、建筑设备设计、外墙保温设计等。

专项设计应与施工图设计相协调,确保整个设计文件的完整性和可操作性。

二、施工图施工图是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的核心部分,要求绘制清晰、准确,包含全部必要信息。

具体要求如下:1.绘图准确施工图的绘制应根据项目基本设计,确保图纸准确无误。

对于工程结构的绘制,应符合国家相关规范和标准,确保施工单位能够准确理解并将其转化为实际工程。

2.尺寸控制施工图的尺寸控制至关重要,要求尺寸能够准确反映建筑元素的大小,并与实际现场符合一致。

同时,对于有特殊尺寸要求的部分,应明确标明。

3.材料规定施工图中应清晰标注所使用材料的名称、品牌、规格、型号等信息;对于特殊材料,还应提供材料技术参数等详细资料,以确保施工过程中的材料选择和搭配正确。

三、专业设计文件除了施工图,建筑工程设计文件还应包括一些专业设计文件,旨在进一步完善设计文件的编制深度。

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施工工艺设计文件:对与施工工艺相关的设计要求进行深入研究和探讨,编制相应的工艺设计文件,以确保施工过程的顺利进行。

2.建筑设备设计文件:针对建筑设备的选择、安装和运行等方面进行详细设计,包括安装示意图、电气布置图、设备参数表等。

建筑工程文件编制深度规定

建筑工程文件编制深度规定

建筑工程文件编制深度规定建筑工程是指按照设计规划要求,经过施工过程实施、安装、调试和验收的过程。

在建筑工程的进行过程中,为了确保施工的质量和安全,需要编制一系列的文件。

本文将介绍建筑工程文件的编制深度规定。

一、工程项目简介和概述在建筑工程文件的编制过程中,第一部分需要编写工程项目简介和概述。

工程项目简介主要包括工程项目的基本情况、工程背景和目标等内容;工程概述则是对工程项目的整体概况进行描述,包括项目规模、布局、功能划分等。

二、工程的设计和方案工程的设计和方案是建筑工程文件的核心部分。

设计和方案应该包括建筑设计、结构设计、机电设计等多个方面内容的详细描述。

具体来说,建筑设计部分需要包括建筑物的平面图、剖面图、立面图以及各个功能区的设计布局等;结构设计部分应包括结构形式、承载力分析等相关内容;机电设计部分需包括供暖、通风、空调等系统的设计。

三、工程的施工和施工组织方案建筑工程的施工和施工组织方案是为了保证施工过程的顺利进行而编制的一项重要文件。

在施工方案中,需要明确工程的总体施工方案、施工过程中的关键节点、施工的先后顺序、材料和设备的采购安排等内容。

同时,施工组织方案则需要对施工人员和设备的组织安排进行详细描述,确保施工过程的协调与安全。

四、工程的质量和安全控制工程的质量和安全控制是建筑工程文件编制中不可缺少的内容。

在文件中,应该明确工程的质量控制要求,包括质量验收标准、检验和试验的方法等。

同时,对于工程的安全控制也需要进行详细的规定,包括施工期间的安全预防措施、紧急事故应对预案等。

五、工程的竣工和验收工程的竣工和验收是建筑工程文件中的最后一部分。

在竣工和验收的文件中,应该描述工程完成后的实际情况,包括建筑物的竣工图、竣工报告等。

同时,在验收文件中应该包括工程验收的标准和方法,以及竣工验收的相关要求。

总结:建筑工程文件的编制深度规定涉及到工程项目简介和概述、设计和方案、施工和施工组织方案、质量和安全控制、竣工和验收等多个方面的内容。

建筑工程设计编制深度规定

建筑工程设计编制深度规定

建筑工程设计编制深度规定随着城市建设的快速发展,建筑工程的规模和复杂程度也日益增加。

为了保证建筑工程的安全性、耐久性和实用性,准确编制建筑工程设计是至关重要的。

因此,制定一套完善的建筑工程设计编制深度规定,对于推动建筑行业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一、概述建筑工程设计编制深度规定是为了规范建筑工程设计的程序、要求和方法,确保设计过程科学规范,减少设计风险,保证建筑的质量和安全。

该规定适用于各类建筑工程设计,包括住宅、商业建筑、公共建筑等。

二、设计前期准备设计前期准备是建筑工程设计的关键步骤,该阶段的工作直接影响到后续设计的顺利进行。

具体要求如下:1.项目立项:建筑工程设计开始前,需要进行项目立项,明确项目的需求、目标和可行性研究。

包括项目的规模、功能、使用要求,以及相关的环境因素和法律法规要求。

2.勘测与测量:在设计前期,需要进行现场勘测和测量工作,获取建筑用地的相关数据和信息。

包括地形地貌、土壤条件、气候特征等因素。

3.前期论证:在设计前,需要进行前期论证工作。

主要是进行可行性研究,包括投资估算、经济效益分析、可行性分析等。

三、设计阶段设计阶段是建筑工程设计的核心环节。

在设计阶段,需要按照以下顺序进行设计工作。

1.方案设计:在初步设计阶段,需要综合考虑建筑功能、外观、结构、给排水、电气等各方面的要求,编制初步方案。

初步方案要充分考虑建筑设计的经济、美观、实用等方面的要求。

2.施工图设计:在方案设计确定后,需要进一步深化设计工作。

主要是制作施工图纸,包括平面布置图、立面图、剖面图、细部图等。

3.设计计算:在施工图设计阶段,需要进行各种设计计算。

包括结构计算、水暖电计算等。

设计计算要符合相关的设计规范和标准。

4.设备选型:在施工图设计阶段,需要进行设备的选型和配置。

根据建筑设计的需求,选择适合的设备,并合理布置设备的位置。

四、成果文件编制建筑工程设计的成果文件是对设计工作的总结和归档。

成果文件的编制要求如下:1.设计说明:设计说明是对设计方案的解释和说明。

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编制深度的规定

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编制深度的规定

目录一、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1。

总则1~22. 一般要求 33。

城市设计 44. 总平面5~115. 建筑12~206. 结构21~337。

电气34~388. 电讯39~409。

给水排水41~4710. 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48~5311。

热能动力54~5812. 人防59~66二、附录(一)条文说明67~72 (二)附件731.工程项目技术指标总表填写说明732.图纸封面格式74-753.图纸格式76-77 (三)电子数据标准格式78-87一、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二、附录1 总则1.1 为加强对本市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编制工作的管理,保证设计文件的质量和完整性,全面、直观反映城市规划内容,遵照国家现行有关设计文件深度规定,结合深圳市具体情况,特制定本规定.1。

2 本规定适用于深圳市的各类民用建筑工程和一般工业建筑工程(房屋部分)的施工图设计。

1.3 设计文件的编制必须贯彻执行国家和本市有关建筑工程的政策、法令和规定,应符合国家和本市现行的建筑工程建设标准、设计规范(规程)和制图标准,遵守设计工作程序。

设计文件应完整齐全,内容、深度要符合规定,文字说明和图纸均应表达清晰、准确,整个文件必须经严格校审,减少各种差错。

1。

4在设计中应因地制宜地积极推广和正确选用国家、行业、地区和本市的建筑标准设计,并在设计文件的图纸中注明图集名称。

重复利用其它工程的图纸或采用其他地区的标准图时,应详细了解原图利用的条件和内容,并作必要的核算和修改,以满足新设计项目的要求。

1。

5各专业应根据设计任务书的要求,按照本规定的深度要求编制设计文件;当设计合同对设计文件编制深度另有要求时,设计文件编制深度应同时满足本规定和设计合同的要求。

当工程项目中有本规定未列入的内容时,则应参照本规定深度要求,将其编入设计文件中。

1。

6 施工图设计1.6.1施工图设计文件应根据已批准的初步设计或方案(根据相关部门规定可不进行初步设计审查的项目)进行编制,内容以图纸为主,应包括封面、图纸目录、设计说明、图纸及工程预算书(当合同有要求时)等。

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6)

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6)

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6年11月前言本规定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第279号令)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国务院第662号令),在《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08年版)基础上修编而成。

本规定与2008年版规定相比主要变化如下:——新增绿色建筑技术应用的内容。

——新增装配式建筑设计内容。

——新增建筑设备控制相关规定。

——新增建筑节能设计要求,包括各相关专业的设计文件和计算书深度要求。

——新增结构工程超限设计可行性论证报告内容。

——新增建筑幕墙、基坑支护及建筑智能化专项设计内容。

——根据建筑工程项目在审批、施工等方面对设计文件深度要求的变化,对原规定中部分条文作了修改,使之更加适用于目前的工程项目设计,尤其是民用建筑工程项目设计。

本规定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批准。

本规定的主编单位为中南建筑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参编单位为中国建筑西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华东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国建筑西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国建筑东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广东省建筑设计研究院、中国建筑业协会智能建筑分会、中建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本规定主要起草人:总负责人:李霆总则、一般要求部分:刘炳清建筑、总平面部分:翁皓、党春红、李春舫、林莉结构部分:李霆、徐厚军、郑瑾建筑电气部分:杜毅威、熊江给水排水部分:金鹏、涂正纯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热能动力部分:郑小梅、杨允立、吴光林、马友才技术经济部分:张变兰、聂钢建筑幕墙部分:王书华基坑工程部分:陈义平建筑智能化部分:耿望阳装配式建筑部分:叶浩文、樊则森、李文、孙占琦、蒋杰、马涛、王炜、张沂1 总则 (1)2 方案设计 (2)2.1 一般要求 (2)2.2 设计说明书 (2)2.3 设计图纸 (6)3 初步设计 (8)3.1 一般要求 (8)3.2 设计总说明 (8)3.3 总平面 (9)3.4 建筑 (11)3.5 结构 (14)3.6 建筑电气 (17)3.7 给水排水 (20)3.8 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 (24)3.9 热能动力 (26)3.10 概算 (28)4 施工图设计 (30)4.1 一般要求 (30)4.2 总平面 (30)4.3 建筑 (32)4.4 结构 (36)4.5 建筑电气 (43)4.6 给水排水 (46)4.7 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 (50)4.8 热能动力 (53)4.9 预算 (57)5专项设计 (58)5.1 建筑幕墙 (58)5.2 基坑工程 (61)5.3 建筑智能化 (64)5.4 预制混凝土构件加工图设计 (69)条文说明 (74)1.0.1 为加强对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工作的管理, 保证各阶段设计文件的质量和完整性,特制定本规定。

方案设计编制深度规定

方案设计编制深度规定

建设部建质(2003)84号文件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 0 03 年6 月1 日起施行(关于方案设计部份)(一)总则一、为加强对建设工程设计文件编制工件的管理,保证各阶段设计文件的质量和完整性,特制定本规定。

二、本规定适用于民用建筑工程设计。

对于一般工业建筑(房屋部份)工程设计,设计文件编制深度除满足本规定适用的要求外,尚应符合有关行业标准的规定。

三、民用建筑工程一般应分为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三个阶段。

对于技术要求简单的民用建筑工程,经有关主管部门同意,并且合同中有不做初步设计的约定,可在方案审批后直接进入施工图设计。

四、各阶段设计文件编制深度应按以下原则进行:(1)方案设计文件,应满足编制初步设计文件的需要。

注:对于投标方案,设计文件深度应满足标书要求。

若标书无明确要求,可参照本规定的有关条款。

(2)初步设计文件,应满足编制施工图设计文件的需要。

(3)施工图设计文件,应满足设备材料采购、非标准设备制作和施工的需要。

对于将项目分别发包给几个设计单位或实施设计分包的情况,设计文件相互关联处的深度应当满足各承包或分包单位设计的需要。

五、在设计中宜因地制宜正确选用国家、行业和地方建筑标准设计,并在设计文件的图纸目录或施工图设计说明中注明被应用图集的名称。

重复利用其它工程的图纸时,应详细了解原图利用的条件和内容,并作必要的核算和修改,以满足新设计项目的需要。

六、当设计合同对设计文件编制深度另有要求时,设计文件编制深度应同时满足本规定和设计合同的要求。

七、本规定对设计文件编制深度的要求具有通用性。

对于具体的工程项目设计,执行本规定时应根据项目的内容和设计范围对本规定的条文进行合理的取舍。

八、本规定不作为各专业设计分工的依据。

本规定某一专业的某项设计内容可由其它专业承担设计,但设计文件的深度应符合本规定要求。

(二)方案设计一、一般要求(1)方案设计文件1、设计说明书,包括各专业设计说明以及投资估算等内容。

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

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

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一、总则1.设计单位应根据有关法规、规范和标准要求,结合项目实际情况,制定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并在编制过程中严格执行。

2.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的编制应充分考虑工程技术、经济可行性和环境要求等方面的因素,确保设计方案的合理性和有效性。

二、编制内容1.工程概况:应包括工程名称、地理位置、建设单位、设计单位、规模等基本情况的介绍,以便更好地了解工程的背景和基本要求。

2.设计依据:应列举并详细说明所使用的国家法规、行业标准、相关规范等,并进行解释和说明,确保设计方案的合法合规性。

3.设计任务:应准确明确工程建设的目标和要求,包括设计目标、功能要求、技术要求等,为后续设计提供明确的指导。

4.工程造价预算:应根据设计方案进行详细的工程量计算和造价预算,包括各项工程量、工程费用等,确保工程预算的准确性和合理性。

5.设计方案:应根据设计任务要求,详细制定设计方案,包括建筑布局、结构形式、材料选择等,确保设计方案的合理性和可行性。

6.施工组织设计:应根据工程的具体情况,制定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包括施工工序、人力资源、施工技术等,确保施工过程的安全和顺利进行。

7.设计图纸:应根据设计方案进行详细的图纸编制,包括平面图、立面图、剖面图等,以便实现设计方案的具体实施。

8.技术措施:应根据工程的具体要求,制定详细的技术措施,包括施工工艺、质量控制、安全要求等,以确保工程的安全和质量。

9.施工图纸:应根据设计图纸编制详细的施工图纸,包括钢筋图、构造图、电气布置图等,以便施工过程的具体实施。

10.设计说明书:应编制详细的设计说明书,包括设计思路、设计理念、设计计算等,以便更好地理解和实施设计方案。

三、编制要求1.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的编制应严格按照相关规范和标准要求进行,确保文件的规范、准确和完整。

2.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的编制应充分考虑工程实际情况,确保文件的合理性和可靠性。

3.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的编制应尽量使用简明、清晰的语言,避免使用过于复杂的术语和专业词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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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中型建筑工程项目方案设计编制深度规定目录1总则2概念方案设计2.1一般要求2.2设计说明2.3图纸文件3建筑方案设计3.1一般要求3.2设计说明3.3图纸文件3.4工程造价估算1总则1.0.1 为规范设计市场,节约社会资源,繁荣建筑创作,针对当前建筑方案设计招投标的实际情况,统一大中型建筑工程方案设计文件编制深度,特制定本规定。

1.0.2 本规定针对大中型民用建筑工程设计;小型建筑工程方案设计,可参照执行本规定。

一般工业项目房屋建筑的方案设计文件编制深度适用本规定,并执行有关行业标准。

1.0.3 本规定取代《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中的“方案设计”部分。

1.0.4 方案设计编制深度符合国家有关工程建设的相关法规、政策、规范和标准,严格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规范标准和条文,满足本规定要求,满足设计招标文件及当地政府主管部门提出的要求。

1.0.5 建筑方案设计招标分为概念方案招标和建筑方案招标两种。

招标人应在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中明示。

1.0.6 概念方案均应编制工程造价框算(以下简称框算);建筑方案应编制工程造价估算(以下简称估算)框算和估算应符合国家法规和规范文件,并符合招标文件的约定;框算和估算应控制在已经批准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允许范围之内;若有超出,应说明理由,投标人应对框算和估算的准确性负责。

1.0.7 方案设计中任何专业若采用特殊结构、新材料时均须重点说明。

当其采用新技术对建筑工程的经济、安全、环境保护、节能等方面影响重大时,应由政府主管部门组织专家进行专项评估或论证,只有通过专项评估或论证认可后方可批准执行。

主要技术采用其他国家的规范标准时,也应评估批准。

1.0.8 所有图纸和建筑模型都应按比例绘制或制作。

1.0.9 设计文件应采用简体中文;若同时使用中文、外文时,解释以中文为准。

2概念方案设计2.1一般要求概念方案设计文件包括;2.1.1各专业设计说明书,包括各专业设计说明及工程造价估算;2.1.2总平面图、设计分析图,如:功能分析、交通分析、绿化分析、日照分析等建筑设计图;2.1.3建筑各层平面图、主要立面和剖面图;2.1.3可根据招标人的要求或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时制作建筑效果图和建筑模型。

2.2设计说明2.2.1列出设计依据性文件、规划要求、基础资料及任务书要求。

2.2.2总平面设计说明表达总体构思、功能分区、交通组织、环境保护、竖向设计及建筑总体与周边环境的关系。

2.2.3建筑设计说明:2.2.3.1说明使用功能布局、交通流线及出入口安全疏散。

建筑单体、群体的空间构成特点;2.2.3.2当采用新材料、新技术时应说明相关性能;2.2.4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表2.2.4 概念方案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表2.2.5 简述结构、电气、给排水、暖风设计说明。

2.2.6消防、环境保护、节能设计要专篇说明。

2.2.7概念方案工程造价框算2.2.7.1造价框算原则和依据1作为技术经济评估的依据之一,概念方案工程造价框算准确度在概念方案阶段允许范围之内, 根据建筑概念方案具体情况作适当调整。

2造价框算编制依据包括项目所在地造价管理部门发布的有关造价文件和项目有关的各类资料,如项目批文、概念方案设计图纸、市场价格信息和类似工程技术经济指标等;2.2.7.2造价框算工作内容1编制框算并以单位指标形式表达;2配合方案比选;2.2.7.3造价框算文件编制说明及估算表1框算编制说明资料1)编制依据;2)编制方法;3)编制范围(包括和不包括的工程项目与费用);4)主要技术经济指标;5)其他必要说明的问题。

2框算表:应提供各单项工程的土建、设备安装的单位估价及总价,室外公共设施、环境工程的单位估价及总价。

2.3图纸文件2.3.1总平面图总平面图应明确表示建筑物位置及周边状况。

2.3.2总平面分析图一般应包括功能分区图、交通组织分析图、环境景观分析图等。

还可包括设计人拟表达的其他内容,如:日照分析图,视线分析图等;2.3.3建筑单体平、立、剖面图1主要建筑单体各主要层平面图,表达深度根据项目特点而定。

2主要建筑单体的主要立面图,应能体现设计特点的立面。

3主要建筑单体的主要剖面图,剖切位置应最能说明建筑空间关系。

2.3.4建筑效果图及模型1建筑效果图必须准确地反映建筑设计内容及环境,不得制作虚假效果,误导评审。

2建筑模型必须准确按要求比例制作,如实反映建筑设计内容及周边环境状况。

3建筑方案设计3.1一般要求3.1.1建筑方案设计设计文件包括:1各专业设计说明书2总平面图及建筑设计图3设计分析图根据项目特点和招标人的要求提供的功能分析图、交通分析图、环境绿化景观分析图、日照分析图、内部流线分析图等4工程造价估算5建筑效果图6招标文件有要求时,按其比例及深度制作模型。

3.1.2编排顺序1封面,标明项目名称、编制日期(根据要求可采用统一格式)2设计文件目录3效果图4设计说明5设计图纸6技术分析图7工程造价估算3.2设计说明3.2.1设计依据和设计要求1列出主要依据性文件,招标人提供的设计依据文件的名称文号,如:政府有关部门或上级主管部门的立项批文、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可行性研究报告、规划审批意见书、城市建设有关的控制线要求、设计任务书、地形图及区域位置图、环境评估报告等。

2设计所采用的主要法规和标准。

若采用国外法规标准应注明。

3气象、地形地貌、水文地质、抗震设防标准、设计基础资料等。

4简述招标人和政府有关部门对本项目的设计要求:如:总平面布置,建筑高度控制,造型及材料要求,需保护的建筑、水体、树木等。

5设计内容和范围。

6总建筑面积、总投资。

某些类别的建筑,还应按表 3.2.3 的说明注明其它规模指标;3.2.2建筑设计说明1建筑构思说明2建筑总平面设计说明1)概述场地现状和周边环境2)若项目分期建设,说明分期划分;3)规划场地内原有建筑的利用和保护,古树、名木、植被保护方案;4)道路布置、交通分析、停车场地设置、消防措施;3建筑方案设计说明1)建筑平面布局交通组织和功能分析;2)建筑的空间构成及立面设计;3)当地形较复杂时应做竖向设计说明;4)主要建筑材料或新技术的使用。

当采用新材料、新技术时,如实陈述其适用性、经济性;说明有无相应规范、标准;若采用外国规范,说明其名称、适用范围;5)对建筑声学、观众视线、建筑热工、建筑防护、空气洁净、人防地下室等方面有特殊要求的建筑,应提供相关技术;3.2.3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表323建筑的门诊人次及病床数、图书馆建筑的藏书、观演和体育建筑的座位数等。

住宅小区方案应增加户型统计表。

324结构设计说明1设计依据1)采用的法规和标准;2)风压、雪荷载、地震工程地质条件等。

2结构设计1)结构安全等级、设计使用年限和抗震设防类别;2)概述结构选型,新结构新技术应重点说明;3)主要结构材料及特殊材料;4)必要时阐述地基概况和基础选型;3采用如大跨度、超高、超限,特殊结构方案时,其技术措施应重点说明。

3.2.5建筑消防及防灾分析说明概述建筑消防设计和防灾技术措施要点3.2.6 环境保护设计说明概述建筑环境影响分析及环境保护措施;3.2.7建筑节能设计说明概述建筑节能设计要点及技术措施;3.2.8电气专业设计说明1供配电设计(包括负荷等级及供电方式等)2照明设计3防雷与接地4建筑智能化设计3.2.9给水排水设计说明概述给排水和消防系统方案及节水措施。

3.2.10采暖通风及空气调节设计说明概述暖通空调及防排烟方案及节能措施。

3.3图纸文件3.3.1总平面设计图纸1 场地区域位置图2场地现状地形图3建筑总平面图标明用地范围、退界周边道路及建筑等环境状况;4标明主要建筑物名称、编号、层数、出入口位置、标注建筑物距离,及各主要建筑物相对标高等;3.3.2建筑设计图纸1 建筑各层平面图1)平面的总面宽、进深、开间、进深柱网、承重墙位置;2)招标文件按要求注明房间名称、面积;3)在平面图中应标出主要门窗位置;4)各楼层地面标高;5)布置停车库停车位、行车线路;6)大型公共建筑可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绘制消防分区及人员疏散示意图。

2 建筑主要立面图1)代表性立面或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建筑立面图;2)标明各主要部位和最高点或主体建筑的总高度。

3建筑主要剖面图1)剖示有代表性部位及空间关系复杂部位;2)标注各层标高及室外地面标高、建筑顶标高。

4建筑效果图及建筑模型1)根据方案设计特点和招标人要求提供如实反映建筑环境、建筑形态及空间关系的建筑效果图。

2)根据方案设计特点和招标人要求制作建筑模型。

模型比例和深度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制作,准确反映建筑设计及周边的真实状况。

5总平面交通分析图:1) 人行、车行系统,停车场地及停车位;2) 各主要人流出入口、货物运输(清洁、污染物运输) 出入口、地下车库出入口位置、自行车库出入口位置等;3)主要道路宽度;6若招标文件有要求,应按规定软件绘制符合当地规定的日照分析图并明确分析日照结果,以确保日照条件符合国家相应规定。

1)公寓、医院、疗养院、学校、幼托、敬老院等建筑应按国家相关标准及法规分析日照并确保满足要求。

2)大型公共建筑应分析日照影响,确保环境效果和公众利益。

7环境景观分析图可根据招标文件要求,说明景观性质、视线、形态或色彩设计理念及与城市关系。

8其他分析图(可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制作)1)分期建设图;2)室内交通分析图;3)室内景观分析图;4)建筑功能分析图;5)按招标文件要求可增加如下分析图:(1)建筑声学分析图(2)视线分析图( 3 )特殊建筑内部交通流线分析图(4)采光、通风分析图3.3.3其他专业图纸深度要求:一般工程可不提供结构、暖通、给排水、电气(供配电、照明、建筑智能化等)等专业图纸。

招标文件如有要求可绘制指定专业图纸。

如采用特殊、巨型或异形结构,、动力应增加主要受力体系布置图纸。

3.4工程造价估算3.4.1造价估算原则和依据1 作为对建筑方案进行技术经济评估的依据之一,建筑方案工程造价估算准确度应在建筑方案阶段允许范围之内。

当其准确度影响到对该方案的可行性判定时,应对该建筑方案进行专项技术经济评估;2 建筑方案工程造价估算编制依据包括项目所在地造价管理部门发布的有关造价文件和项目有关的各类资料,如项目批文、建筑方案设计图纸、市场价格信息和类似工程技术经济指标等;3.4.2建筑方案工程造价估算工作内容1 编制估算并以单位指标形式表达;2 配合方案比选;3配合方案优化;4估算调整。

3.4.3建筑方案工程造价估算文件编制说明及估算表1 估算编制说明资料1)编制依据;2)编制方法;3)编制范围(包括和不包括的工程项目与费用);4)主要技术经济指标;5)限额设计说明(如有)及其他必要说明的问题。

2 估算表1) 应以单个单项工程为编制单元,由土建、给排水、电气、暖通、空调、动力等单位工程的估算和土石方、道路、室外管线、绿化等室外工程的估算两大部分内容组成;2) 在招标人有可能提供工程建设其他费用时,可将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和按适当费率取定的预备费列入估算表,汇总成建设项目的总投资;3)当采用新的工艺、技术、材料或特殊结构时,应该对该项技术进行专项估算,评估后纳入估算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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