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7年度年休假安排事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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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劳动法年休假规定_2017年最新劳动法关于年假的规定

2017劳动法年休假规定_2017年最新劳动法关于年假的规定

《2017劳动法年休假规定_2017年最新劳动法关于年假的规定》摘要:年假是指职工工作期间一年一次的带薪休假,这是劳动法规定的属于员工的一种福利,按《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规定,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为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为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为15天,用人单位应当根据生产、工作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职工年休假,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但一般应在1个年度内安排年假是指职工工作期间一年一次的带薪休假,这是劳动法规定的属于员工的一种福利。

下面小编就给大家介绍2017年最新劳动法关于年假的规定,希望对大家有帮助!按《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规定,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为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为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为15天。

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带薪年休假的假期。

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就不能享受当年度的年休假:1、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2、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3、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4、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5、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用人单位应当根据生产、工作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职工年休假,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但一般应在1个年度内安排。

1.年假安排及未休年假的工资怎么算用人单位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年休假。

用人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年休假或者跨1个年度安排年休假的,应征得职工本人同意。

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

职工未休年假的工资计算: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用人单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但是职工因本人原因且书面提出不休年休假的,用人单位可以只支付其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

司第12号-关于2017年元旦、春节放假的通知 (1)

司第12号-关于2017年元旦、春节放假的通知 (1)

北京国电电科院检测科技有限公司文件
国电检测〔2016〕12号
关于2017年元旦、春节放假的通知
公司各部门: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通知要求,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现将2017年元旦、春节放假安排通知如下:
元旦放假安排:2016年12月31日(周六)至2017年1月2日(周一)放假,共3天,1月3日(周二)上班。

春节放假安排:2017年1月23日至2017年2月5日放假,共14天,1月21日(周六)、1月22日(周日)、2月6日(周一)照常上班。

本次假期包含员工年休假,其中1月27日(除夕)至2月2日为国家法定假日。

请各位同事提前做好假期出行、返程安排。

提前祝大家双节愉快!
北京国电电科院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2016年12月14日综合管理部2016年12月14日印发。

宜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带薪年

宜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带薪年

宜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带薪年休假制度实施意见的通知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宜府办发[2017]25号
【发布部门】宜昌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7.05.19
【实施日期】2017.05.19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宜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带薪年休假制度实施意见
的通知
(宜府办发〔2017〕2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带薪年休假制度实施意见的通知》(鄂政办发〔2016〕104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同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一并认真贯彻落实。

一、各机关事业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通知》精神,结合实际,考虑工作人员意愿,统筹制定工作人员年休假计划,充分保证工作人员享受年休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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休年假通知范文

休年假通知范文

2021年春节放假通知怎么写第一篇:2017公司春节放假通知范文各位领导、各位同事: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的决定》,现将企业有关春节放假时间安排通知如下:春节:2017年01月25日至2017年02月05日,共12天。

其中法定节假日3天,双休日4天,企业福利假日5天。

放假期间,请各部门务必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另:请各部门妥善安排职工完成2016年度带薪年休假,相关休假将于2017年2月28日到期。

特此通知。

xxx公司2016年x月xx第二篇:2017公司春节放假通知范文各位同事:根据国家相关部门关于2017年春节假期安排的通知,结合我公司实际生产情况,经研究决定,对假期安排如下:2017年1月20日至2017年2月3日共放假14天。

假期前生产安排:2017年1月20号望各地区业务员停止收取加工件,生产部安排截止1月20号中午前收到的加工件放假前全部完成出货。

假期后生产安排:从2017年2月4日起正常接收加工件。

在此非常感谢您长期以来对和和义齿的关心与支持!在此提前恭祝您及家人:鸡年吉祥阖家欢乐!xxx有限公司2016年11月22第三篇:2017公司春节放假通知范文公司各部门:根据国务院办公厅有关放假的通知内容,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经公司研究决定,现将元旦、春节放假相关事宜通知如下:2017春节放假通知:2017年1月27日至2月2日放假调休,共7天;1月22日(星期日)、2月4日(星期六)上班。

假期前后周期请休假申请,需先走流程审批后休假。

如因突发事件或其他等特殊情况下不能先提交流程的,申请人须假期结束后四个自然日内补交流程,逾期及跨月补流程及按事假处理(相关制度说明,请见2016年11月02日发布的【2016】办字第021号关于发布《员工请休假管理制度(2016修订)》的通知)。

相关路径:公司OA——行政管理——休假与考勤——请休假申请。

要求各部门/分公司/子公司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自行安排人员值班。

元旦法定假日 2017元旦是不是法定假日

元旦法定假日 2017元旦是不是法定假日

元旦法定假日2017元旦是不是法定假日2017元旦是不是法定假日?是的。

具体怎么放假呢?我们一起看看下面的安排就知道了。

2017元旦放假安排2016年12月31日至2017年1月2日调休,放假3天2017年1月1日(星期日)为国家法定节假日2017年1月3日(星期二)照常上班中国的元旦,据传说起于三皇五帝之一的颛顼,距今已有5000多年的历史。

元旦一词最早出现于《晋书》:颛帝以孟夏正月为元,其实正朔元旦之春的诗中。

南北朝时,南朝文史学家萧子云的《介雅》诗中也有四季新元旦,万寿初春朝的记载。

宋代吴自牧《梦粱录》卷一正月条目:正月朔日,谓之元旦,俗呼为新年。

一岁节序,此为之首。

;汉代崔瑗《三子钗铭》中叫元正;晋代庾阐《扬都赋》中称作元辰;北齐时的一篇《元会大享歌皇夏辞》中呼为元春;唐德宗李适《元日退朝观军仗归营》诗中谓之元朔。

中国元旦历来指的是夏历(农历、阴历)正月初一。

元是初、始的意思,旦指日子,元旦合称即是初始的日子,也就是一年的第一天。

在汉语各地方言中有不同叫法,有叫大年初一的,有叫大天初一的,有叫年初一的,一般又叫正月初一。

正月初一从哪日算起,在汉武帝以前也是很不统一的。

因此,历代的元旦月、日也并不一致。

夏朝的夏历以孟喜月(元月)为正月,商朝的殷历以腊月(十二月)为正月,周朝的周历以冬月(十一月)为正月。

秦始皇统一中国后,又以阳春月(十月)为正月,即十月初一为元旦。

从汉武帝起,才规定孟喜月(元月)为正月,把孟喜月的第一天(夏历的正月初一)称为元旦,一直沿用到清朝末年。

但这是夏历,亦即农历或阴历,还不是我们今天所说的元旦。

公元1911年,孙中山领导的辛亥革命,推翻了满清的统治,建立了中华民国。

各省都督代表在南京开会,决定使用公历,把农历的正月初一叫做春节,把公历的1月1日叫做元旦。

不过当时并未正式公布和命名。

为了行夏正,所以顺农时,从西历,所以便统计,民国元年决定使用公历(实际使用是1912年),并规定阳历(公历)1月1日为新年,但并不叫元旦。

公司全体员工度年假安排通知

公司全体员工度年假安排通知

公司全体员工度年假安排通知
尊敬的公司全体员工:
根据公司年度假期安排和员工休假政策,为了更好地调动员工积
极性,保障员工身心健康,特制定本年度年假安排通知如下:
一、年假申请时间
员工需提前至少7个工作日向所在部门主管提交年假申请,经主
管审批后方可确定具体休假时间。

年假申请需填写《年假申请表》,详细列明休假起止时间、联系
方式等信息。

二、年假使用规定
每位员工应根据实际工作情况和个人需求合理安排年假使用时间,避免集中在公司繁忙时段休假。

年假可分割使用,但每次使用不得少于3天。

未休年假不得累积至下一年度,过期作废。

三、特殊情况处理
部分岗位因工作特殊性可能无法在规定时间内休完年假,需提前
向人力资源部门提交书面申请并说明理由。

因特殊原因无法按时休假的员工,应提前与主管沟通并寻求协调解决方案。

四、注意事项
员工在休假期间需保持手机畅通,确保能及时与公司取得联系。

请提前安排好工作交接事宜,确保休假期间工作顺利进行。

严禁擅自调整休假时间,如有变动需提前告知主管并重新办理休假手续。

希望各位员工能够合理规划年假时间,享受充分的休息和放松。

公司将竭诚为员工营造一个良好的工作生活平衡环境,共同创造美好的未来!
特此通知。

公司人力资源部
日期:XXXX年XX月XX日。

宜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带薪年休假制度实施意见的通知

宜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带薪年休假制度实施意见的通知

宜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带薪年休假制度实施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宜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7.05.19•【字号】宜府办发〔2017〕25号•【施行日期】2017.05.1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正文关于进一步规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带薪年休假制度实施意见的通知宜府办发〔2017〕25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带薪年休假制度实施意见的通知》(鄂政办发〔2016〕104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同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一并认真贯彻落实。

一、各机关事业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通知》精神,结合实际,考虑工作人员意愿,统筹制定工作人员年休假计划,充分保证工作人员享受年休假。

单位领导干部要带头休假,并督促工作人员应休尽休,切实推进年休假制度落到实处。

二、从2017年起,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要在每年2月中旬前向单位提交年休假申请,单位据此于2月底前统筹制定本单位工作人员年休假实施方案和计划,并在单位内部进行公告,于3月底前报主管部门备案。

每名工作人员的休假计划应包括姓名、职务、应休天数、休假时间时段等内容。

各单位应于次年1月底前在本单位公示每位工作人员年休假计划执行情况,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休假的,应征求工作人员本人的意见,并按干部管理权限严格履行审批手续。

三、从2017年起,各机关事业单位应按照工作人员应休未休年休假的天数,向其支付应休未休期间的工资报酬,具体金额由各单位按《通知》规定自行确定,所需经费按现行渠道解决。

单位已安排休假,因个人原因不休的,只享受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报酬。

对2016年未休年休假的人员可以发放工资报酬,但必须按《通知》规定补办不休假的审批手续,并按要求进行公示。

2017年山东济南带薪年休假实施细则

2017年山东济南带薪年休假实施细则

2017年山东济南带薪年休假实施细则济南带薪年休假实施细则9月5日,省政协围绕山东省旅游业转型升级这一话题召开座谈会。

据悉,山东将鼓励各地把带薪休假与本地传统节日、地方特色活动结合,安排错峰休假。

探索山东地方性假日。

并且,支持有条件的地方和单位根据实际情况,依法优化调整夏季作息安排,为职工周五下午与周末结合外出休闲度假创造有利条件。

换句话说,山东省的2.5天小长假,最快明年夏季就可以实施了。

山东省将落实带薪休假政策,将带薪休假纳入各地党政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年度文明单位评选考核。

这也意味着,下一步,专属的“地方假”以及给力的“2.5天周末”都有望在山东出现,想出门旅游又苦于没有时间的小伙伴们,也有望获得更多“出门看世界”的时间。

对因工作需要未能安排年休假,且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补休的职工,所在单位应依照法律及相关政策规定,支付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相应的工资报酬。

鼓励各地将带薪休假与本地传统节日、地方特色活动结合,安排错峰休假。

到2017年,基本落实职工带薪休假制度。

省内大半景区门票实行淡旺季价格专家建议淡季价格可再便宜。

就记者调查得知,我省大部分景区门票价格实行淡旺季之分,但淡旺季价格悬殊并不是太大。

据了解,通常进入11月份,我省旅游就基本进入淡季,而且将一直持续到次年3月份左右,季节性非常明显。

另据了解,山东还将加快建设旅游集散中心、咨询中心,推进“旅游+互联网”,包括建设好山东旅游产业网,发展智慧旅游。

并且,将扩大旅游对外开放,积极推动济南、烟台、威海等城市落实境外游客购物离境退税政策,争取在条件成熟的航空、水运口岸设立进、出境免税店。

在总体目标方面,山东将力争到2020年,全省旅游消费总额达1.2万亿元,城乡居民年人均出游超过5次。

扩展阅读随着“暑期模式”启动,朋友圈里最近常会出现各种拉仇恨的“休假炫”模式,让带薪休假又成了备受关注的话题。

你带薪休假了吗?对于这个问题并不是所有人都能快乐地回答。

2017年关于职工请休假的管理制度

2017年关于职工请休假的管理制度

2017年关于职工请休假的管理制度休假是劳动者在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的限度内,免于履行劳动职责,自行支配的时间。

以下是店铺为你整理的2017年关于职工请休假的管理制度相关资料,希望大家喜欢!职工请休假的管理制度一、年休假(一)连续工作满1年的工作人员,除享受国家法定的公休日、年节、纪念日假日外,每年享受1次带薪年休假。

其中工作满1年不满10年者,每年休假5天;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者,每年休假10天;工作满20年以上者,每年休假15天。

(二)工作人员休假,原则上一次性休完当年假期,确因工作需要未能休假者,当年假期可与下年度假期合并使用。

特殊情况将当年假期推迟至下年度或作2次休假者,办主要领导须经市分管领导批准,其他办领导、处室负责人须经办主要领导批准,一般干部由本办分管领导批准。

(三)工作人员休假期间,工资和福利待遇不变。

(四)工作人员当年连续病假超过2个月和连续半工半休超过4个月者,不再安排休假。

(五)工作人员休假期间遇到国家法定的年节、纪念日等假日,休假天数顺延。

(六)工作人员受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行政拘留、行政开除留用察看、党内留党察看和无故旷工时间超过规定假期一半者,当年均不安排休假。

当年假期已休而后发现上述问题者,在下年度不安排休假。

(七)享受年休假的,如已按规定享受探亲假的不再重复享受,但假期可从高执行。

(八)在本单位工作不满半年的,当年不安排休假。

二、公假(一)干部职工可享受婚假3天,达到晚婚年龄的结婚者,可另外享受15天晚婚奖励假(晚婚年龄:男25周岁、女23周岁)。

(二)干部职工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死亡,可安排丧假3天,干部职工在外地的直属亲属死亡,可根据路程远近另给路程假。

(三)妇女干部职工符合计划生育和晚育规定,并领取准生证生产者,给产假4个月(难产者另加15天)。

达到晚育年龄生育者,给男方护理假7天。

其它有关计划生育的假期按规定执行。

(四)干部职工与配偶不在同地工作的,每年给予探亲假1次,假期为30天;父母在异地的,未婚干部职工每年给探亲假1次,已婚干部职工每4年给假1次,假期均为20天;另根据实际需要给予路程假。

山西省林业厅关于印发《山西省林业厅工作人员带薪休假办法》的通知

山西省林业厅关于印发《山西省林业厅工作人员带薪休假办法》的通知

山西省林业厅关于印发《山西省林业厅工作人员带薪休假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西省林业厅•【公布日期】2017.03.16•【字号】•【施行日期】2017.03.1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山西省林业厅关于印发《山西省林业厅工作人员带薪休假办法》的通知厅机关各处室、厅直各单位:现将《山西省林业厅工作人员带薪休假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山西省林业厅2017年3月16日山西省林业厅工作人员带薪休假办法为切实贯彻落实《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国务院令第514号)和《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原人事部令第9号)的有关要求,为进一步落实我厅工作人员带薪休假制度,特制订本办法。

一、休假时间鼓励职工个人依法享受带薪年休假。

凡厅机关及直属单位在岗正式工作人员连续工作一年以上可享受带薪年休假。

累计工作已满一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工作人员从工作年限满1年、满10年、满20年的下月起享受相应的年休假天数。

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及国家规定的探亲假、婚丧假、产假的假期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二、休假批准权限厅领导休假,由厅办公室协商各位厅领导,经厅长批准确定休假时间;各处室、厅属单位主要负责人休假,由分管领导签字,报厅长同意;其他处级干部休假,按照单位(处室)工作安排,由单位(处室)负责人签字,报分管厅长审批;其他人员休假,由个人申请,单位(处室)统筹安排,由单位(处室)主要负责人批准,以上均须在审批后三日内报人事部门备案。

三、不享受休假的几种情况1.工作人员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2.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工作人员,当年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3.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工作人员,当年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4. 累计工作满20年的工作人员,当年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5.依法享受寒暑假的工作人员和脱产参加各类学校学习,已享受学校统一安排假期的;6.单位已安排生产性假期或休息。

2017年宁夏省带薪年休假实施细则

2017年宁夏省带薪年休假实施细则

2017年宁夏省带薪年休假实施细则宁夏省带薪年休假实施细则日前,宁夏回族自治区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监察厅、财政厅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落实机关事业单位带薪年休假制度的通知》。

记者了解到,《通知》要求,各部门、各单位统一制订工作人员年休假计划,统筹安排工作人员休假。

建立健全考勤制度,加强对年休假的管理,规范请假销假手续,切实维护工作人员休假权利。

《通知》明确,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工作需要确实无法安排休年休假的,应按规定全额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每应休未休一天,按照本人应休年休假当年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工作人员工作年限满1年不满10年的,享受年休假5天;满10年不满20年的,享受年休假10天;满20年的,享受年休假15天。

国家规定的探亲假、婚丧假、产假的假期,工作人员参加上级组织的荣誉性休假活动的时间,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工作人员工作年限满1年的,从下月起享受规定的年休假天数;当年11月底以前达到规定的工作年限的,可在当年11月底前按规定的休假天数享受年休假;当年12月1日以后达到规定的工作年限的,从年度起享受规定的年休假。

《通知》规定,对机关事业单位不安排工作人员休年假又不按规定支付休假工资报酬的,责令限期整改。

扩展阅读10月17日,宁夏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发布2016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示(第三十四期) 。

本期公布流通环节(国抽)280批次食品监督抽检结果,不合格20批次。

本期公布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包括糕点59批次,检验项目有酸价、过氧化值、糖精钠、甜蜜素、安赛蜜、铝残留量、二氧化硫残留量、致病菌等,其中合格50批次,不合格9批次,不合格项目为菌落总数、大肠菌群指标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

据介绍,食品的微生物学指标主要包括菌落总数、大肠菌群和致病菌等三个项目。

其中菌落总数和大肠菌群是最重要、最常检的检验项目,是指示性微生物指标,不是致病菌指标,主要用来评价食品清洁度,反映食品在生产过程中是否符合卫生要求。

黑龙江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印发《黑龙江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工作人员请(休)假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黑龙江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印发《黑龙江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工作人员请(休)假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黑龙江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印发《黑龙江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工作人员请(休)假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黑龙江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公布日期】2017.07.19•【字号】黑管综〔2017〕60号•【施行日期】2017.07.1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黑龙江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印发《黑龙江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工作人员请(休)假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黑管综〔2017〕60号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经局党组会议审议通过,现将《黑龙江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工作人员请(休)假管理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黑龙江省机关事务管理局2017年7月19日黑龙江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工作人员请(休)假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管理,严肃纪律,改进工作作风,保障干部职工的合法权益,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省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带薪年休假实施意见》、《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病假期间工资福利待遇有关问题的通知》等政策文件规定,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现制定黑龙江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工作人员请(休)假管理暂行办法。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机关工作人员(以下简称“工作人员”),事业单位可参照此办法,结合实际制定本单位请(休)假规定及审批程序,完善人员管理制度,严肃工作纪律。

第三条对未经批准,无正当理由私自离职连续超过10个工作日或一年内累计超过20个工作日,经所在单位通知本人拒不返岗,或因无法联系本人,通过市级(含)以上主流媒体公告30日后仍未返岗的,停发工资、福利待遇,并按规定办理开除程序。

第二章请(休)假审批权限第四条担任处(室)负责人的处级干部,请(休)假必须经分管局领导及局主要领导批准同意。

第五条其他处级干部,请(休)假必须经处(室)负责人及分管局领导批准同意。

第六条科级干部及工勤人员,请(休)假必须经处(室)负责人批准同意。

第七条厅级干部请(休)假审批权限按照省管干部请(休)假相关制度执行。

2017年西藏带薪年休假实施细则

2017年西藏带薪年休假实施细则

2017年西藏带薪年休假实施细则西藏带薪年休假实施细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休假)制度,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条例》第二条中所称“连续工作”的时间和第三条、第四条中所称“累计工作”的时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下简称工作人员)均按工作年限计算。

工作人员工作年限满1年、满10年、满20年后,从下月起享受相应的年休假天数。

第三条国家规定的探亲假、婚丧假、产假的假期,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第四条工作人员已享受当年的年休假,年内又出现《条例》第四条第(二)、(三)、(四)、(五)项规定的情形之一的,不享受下一年的年休假。

第五条依法应享受寒暑假的工作人员,因工作需要未休寒暑假的,所在单位应当安排其休年休假;因工作需要休寒暑假天数少于年休假天数的,所在单位应当安排补足其年休假天数。

第六条工作人员因承担野外地质勘查、野外测绘、远洋科学考察、极地科学考察以及其他特殊工作任务,所在单位不能在本年度安排其休年休假的,可以跨1个年度安排。

第七条机关、事业单位因工作需要不安排工作人员休年休假,应当征求工作人员本人的意见。

机关、事业单位应当根据工作人员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对其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年休假工资报酬的支付标准是:每应休未休1天,按照本人应休年休假当年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其中包含工作人员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

工作人员年休假工资报酬中,除正常工作期间工资收入外,其余部分应当由所在单位在下一年第一季度一次性支付,所需经费按现行经费渠道解决。

实行工资统发的单位,应当纳入工资统发。

第八条工作人员应休年休假当年日工资收入的计算办法是:本人全年工资收入除以全年计薪天数(261天)。

机关工作人员的全年工资收入,为本人全年应发的基本工资、国家规定的津贴补贴、年终一次性奖金之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全年工资收入,为本人全年应发的基本工资、国家规定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之和。

年假通知(范文16篇)

年假通知(范文16篇)

《年假通知》年假通知范文(一):公司各部门:为调动职工工作用心性,维护职工休息休假权利,根据《劳动法》、《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和公司《关于加强员工考勤管理的通知》,经研究,现将我公司2014年职工带薪年休假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休假的有关规定1、职工工作年限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2、年休假在1个年度内集中安排。

3、按照上级有关规定,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⑴请事假累计20天及以上的。

⑵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44个工作日)以上的;⑶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66个工作日)以上的;⑷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88个工作日)以上的;⑸员工发生旷勤累计超过10天的;⑹因个人原因脱产学习累计天数超过其年休假天数的;⑺被停职审查或受限制人身自由15天以上的行政、刑事处罚的。

⑻工作人员已享受当年的年休假,年内又出现上述规定情形之一的,不享受下年度的年休假。

二、时间安排各部门在岗人员休假时间,原则上安排在7月至8月期间休完。

三、有关要求1、各部门人员,须在保证完成工作任务基础上,由部门负责人安排轮流休假。

职工休假期间,各部门要安排人员接替休假人员的工作,保证工作的连续性。

2、凡外出休假人员必须要注意安全,持续通讯联络畅通,有状况及时报告,严防各类事故发生,注意防盗、防暑等,个性是不要到汛期和地质灾害多发地旅游,自驾车旅行要注意道路交通安全,确保度过一个平安愉快的假期。

3、请各部门根据实际状况,于7月14日下午下班前将休假名单报综合部。

特此通知。

综合管理部二○xx年七月十一日年假通知范文(二):关于20xx年xx公司放年假通知各部门:一、公司放假安排公司20xx春节年假定于20xx年1月x日至20xx年x月x日止,共x天。

关于规定公司职工年休假管理规定的通知

关于规定公司职工年休假管理规定的通知

关于规定公司职工年休假管理规定的通知根据劳动法和公司内部制度,为了规范公司职工的年休假管理,提高员工的工作效率和生活质量,经公司决定,现将年休假管理规定通知如下:1. 年休假的修计1.1 职工享受年休假的资格是在连续工作满1年后。

满1年工作后,员工可以开始享受年休假;1.2 年休假的修计按照员工在公司工作的实际月份来计算,每满12个月,员工将增加1天的年休假,直到达到最高限度。

2. 年休假的申请和批准2.1 职工需要提前提交年休假申请,包括具体休假日期和期限;2.2 年休假的申请应在休假前至少提前3个工作日提出;2.3 公司将根据员工的工作情况和公司整体的工作安排来审批年休假申请;2.4 审批结果将在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申请人;2.5 若年休假申请被批准,公司将会扣除相应的年休假天数的工资。

3. 年休假的调休3.1 若年休假期间遇到公司安排的特殊工作或紧急情况,公司有权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员工的年休假期;3.2 在特殊情况下,员工需要提前向公司申请年休假期间的调整或取消;3.3 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同意调整或取消员工的年休假期。

4. 年休假的结算和使用4.1 年休假将按照每年度进行结算,未使用的年休假将会累积至下一年度;4.2 员工应当在每年度结束前使用完全部年休假,否则未使用的年休假将会失效;4.3 公司将会定期公布员工年休假的余额和使用情况。

请所有职工遵守以上年休假管理规定,如有违反将会依据公司内部制度进行相应处理。

如对以上规定有任何疑问或建议,请及时与人力资源部联系。

感谢各位职工的支持与配合!人力资源部日期:XXXX年XX月XX日。

2017年苏州年假规定_2017年苏州年假休多少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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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苏州年假规定_2017年苏州年假休多少天的很多人可能都不知道苏州的年假是怎么规定的?但是劳动法规定只要累计工作满一年的职工都应该有带薪年假休,这是劳动者们的合法权利。

以下是店铺为你整理的2017年苏州年假规定相关资料,希望大家喜欢!苏州年假规定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年休假天数根据职工累计工作时间确定。

职工在同一或者不同用人单位工作期间,以及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规定视同工作期间,应当计为累计工作时间。

)职工新进用人单位且新入职之前连续工作不满十二个月的,在新用人单位的当年度年休假天数,按照在新单位剩余日历天数折算确定,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享受年休假。

年假的折算方法为:(当年度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365天)×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

此外,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职工依法享受的探亲假、婚丧假、产假等国家规定的假期以及因工伤停工留薪期间不计入年休假假期。

苏州年假申请书格式年假申请书尊敬的科长、处长、主任(只选其一):根据国家和单位关于带薪年休假的有关规定,我拟于xx年xx日休假x天。

休假期间,我的工作已经安排好了,请给于批准!特此申请申请人:xx年x月x日苏州年假天数的计算方法公式一、符合休假资格的新入职员工当年度年休假=(当年度剩余日历天数÷365)×全年应享受天数【法条规定】《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五条职工新进用人单位且符合本办法第三条规定的,当年度年休假天数,按照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折算确定,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享受年休假。

前款规定的折算公式和折算方法为:(当年度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365天)×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

【实例解析】张三在a公司已连续工作2年以上,今年8月31日离职,9月1日入职b公司,张三在b公司剩余日历天数为122天。

带薪年休假管理办法--制造业

带薪年休假管理办法--制造业

一、目的为规范公司对员工带薪年休假的管理,根据国家相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公司正式录用的员工。

三、职责3.1人力资源部负责制定本管理办法,并依其完成监督、执行、文件归档等工作。

3.2各部门经理、主管或带团队管理人员需落实本管理办法,推动本部门员工遵守规定,监督落实到位。

四、具体规定4.1员工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

新员工当年度的休假天数,按照在公司的剩余日历天数折算确定,不足0.5天者不计。

本规定涉及的年度为自然年度。

4.2年休假应该在当年度休完,一般不跨年度。

因工作原因无法在当年度休完的,在下一年度 3月底之前休完。

逾期不休的,视为放弃。

4.3员工申请事假时,有年休假的,优先使用年休假,其中法定年休假优先福利年假。

4.4员工年休假天数规定如下:4.4.1 管理人员年休假包括法定年休假和公司福利年假。

员工休年假,享有全薪。

4.4.1.1法定年休假: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享受法定年假5天;累计工作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享受法定年假10天;累计工作已满20年的,享受法定年假15天。

4.4.1.2公司福利年假:员工在本公司工作每满一年增加公司福利年假1天,公司福利年假加至5天封顶。

4.4.1.3员工申请年假时,优先使用法定年休假,法定年休假休完后才能申请公司福利年假。

4.4.1.4公司福利年假仅与在本公司的工作年限有关,且公司福利年假需在当年度休完,因工作原因,确实需要跨年度的,需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公司批准后方可实施。

未在规定时间内休完的福利年假,视为自动放弃。

员工提出书面离职申请时,剩余的公司福利年假作废。

4.4.2 直接员工与间接员工享受法定年休假: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累计工作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累计工作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4.5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如已享受当年的年休假,则不享受下一年度的年休假:4.5.1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员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4.5.2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员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4.5.3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员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4.6 人力资源部根据新员工提交的教育证件和工作历史证明来计算员工的年休假。

关于安排好员工年休假的通知

关于安排好员工年休假的通知

闭于安插佳职工XXXX年年戚假的报告之阳早格格
创做
各部分:
时至年终,根据单位《闭于真止职工年戚假及安插国定节假日加班的有闭确定》(以下简称《确定》),各部分务必干佳地圆部分职工的年戚假处事,并注意以下圆里:
一、职工的年戚假庄重依照《确定》中的条款真止.
两、职工正在今年应享有的年戚假,必须正在XXXX 年12月31日之前安插完成,不妨分阶段安插,但是没有得减少或者缩小年戚假天数.安插完XXXX年的年戚假后,应即时将年戚假记录原接由办公室保存.
三、年戚假的安插,继承真止审批脚绝;部分收袖正在安插年戚假时,应注意没有做用单位的平常经管.
四、安插年戚假历程中,逢到易以处理的问题,应即时背总经理室反映,由总经理办公聚会决断.部分收袖已妥擅安插佳职工的年戚假,爆收处事纠葛或者给单位平常经管戴去做用的,逃究部分收袖的责任.
XXXX
XX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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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7年度年休假安排事宜的通知
1、在本公司工作时间连续满12个月以上者,可享受带薪年休假;
2、员工参加工作时间累计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3、若年休假天数已符合10天或15天的员工,请按《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规定,需提供缴纳社保记录(本人凭身份证原件去户口所在地劳动服务站或江东区行政服务中心获取)证明材料可享受相应天数,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则视为5天;
4、在确保公司正常有序运转的前提下,各部门要根据岗位的工作特点结合员工个人休假申请,统筹兼顾,合理安排,落实假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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