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语大全之社工考核评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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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工考核评语
【篇一:社工考核】
社区工作者考核登记表
(2013年度)
【篇二:实习机构评语】
实习机构评语
院(系、部)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班级社工学生姓名学号
【篇三:社工名单】
社会工作专业
实
习
手
册
目录
1、淮南师范学院政法系社会工作专业实习大纲
2、淮南师范学院政法系社会工作专业实习任务书
3、淮南师范学院政法系社会工作专业实习报告
4、淮南师范学院政法系社会工作专业实习周记表
5、淮南师范学院政法系社会工作专业实习成绩评定表
6、淮南师范学院政法系社会工作专业教师指导记录
7、淮南师范学院政法系社会工作专业实习安全保障协议
8、淮南师范学院政法系社会工作专业自主实习申请表
社会工作专业专业实习大纲
为了加强对社会工作专业专业实习的管理,提高社会工作专业教育
教学质量,培养社会适应型的专业人才,按照学院有关方面的要求
和专业实习的实际需要,特制定本大纲,供广大师生在本专业实习
中参阅使用。
一、社会工作专业专业实习的意义
社会工作专业专业实习是社会工作专业教学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
是加强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实践性教学环节。通过实习,一方面可
以提高社会工作专业社会服务的能力,检验社会工作专业教育教学
的质量;另一方面,社会工作专业实习是学生理论联系实际的有效
方式,可以全面提高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培养知、觉、行合一的专业人才。
二、社会工作专业专业实习的目的和任务
社会工作专业专业实习的目的和任务是:在社会工作价值理念的指
引下为服务对象提供有效的服务,增进学生的专业责任感;培养学
生独立运用社会工作专业知识分析与解决实际社会工作问题的能力,促进学生对专业的认同;帮助学生了解社会、国情和社会工作的价值,以完成学生从学习岗位到工作岗位的初步过渡;消除学生不适
当的态度、情绪和偏见,形成专业自我。
三、社会工作专业专业实习的
基本内容和要求
社会工作专业专业实习是指按照学校计划、有督导地组织学生到机
构或社区中接受社会工作实务技能训练和价值观培养的过程,是社
会工作专业教学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加强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
实践性教学环节。基本内容是将学生分派到城乡居民社区开展个案
工作、团体工作和社区工作,使学生能够广泛接触社会现实,培养
学生在社会工作方面的专业技能,提高其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在实习过程中,对实习生具体要求如下:实习周记,本科生不少于
8篇,专科生不少于6篇;个案分析,本科生2篇,专科生1篇;实习总结报告或专业调查报告,本科生不少于4000字,专科生不少于3000字。各种材料应规范书写。
对指导教师的工作要求。第一,在学生进入实习单位前,指导教师
应当为其提供一次有针对性的业务培训,巩固学生所学知识、分析
实习中可能遇到的问题、帮助学生做好实习准备。第二,在实习过
程中,指导教师要对学生举行不少于两次的指导例会,研讨实习中
遇到的问题、分享学生的实习体验。第三,在实习中,要对学生的
工作进行定期、不定期的检查,认真做好实习周报表的履行和检查,并保证学生实习评估的客观公正。第四,在实习结束后,应提交实
习指导方案和实习指导例会等系里要求的相关材料。
四、社会工作专业专业实习的地点、方式和方法
社会工作专业专业实习的基地是“淮南师范学院社会工作专业专业实
习基
地”。实习可以采取同步实习和集中实习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其中集
中实习是与课堂教学间隔开来的实习活动,即让学生在一段时间内
进行全日制的集中实习,是本次社会工作实习的主要形式。
五、社会工作专业专业实习的工作程序
社会工作专业实习的时间定于第8学期,一般从三月初开始至四月
底结束共八周。其中前一周为观摩实习阶段,后七周为实务实习阶段。要求学生在其中分别完成实习周记、个案分析等,并撰写专业
调查报告或实习总结报告。
六、社会工作专业专业实习的组织和管理
政法系是从事社会工作专业专业实习的领导机构,是实习活动的直
接组织者。系部成立由系主任负责的实习领导小组,在实习活动中,承担着制定、推进实习计划;选择、确定实习机构;配备指导教师;提供经费支持;检查评估实习效果等职责。
由社会学教研室主任和教师组成的指导教师是实习活动的指导者,
集管理者、教育者、支持者、评估者等角色于一身。在实习中,指
导教师承担着帮助学生了解实习单位,做好实习前的准备工作;定期、不定期地对学生的实习予以指导;评估学生的实习效果;与系
部和实习单位保持密切联系等职责。实习单位是实习活动的合作者。
在实习中,实习单位承担着参与制定学生的实习计划;为学生提供
学习和训练的机会;选择合适的员工担任实习学生的督导员;与学
校保持密切联系;对学生的实习作出评价等职责。学生是实习活动
的主体要素。学生应扮演主动学习者的角色,按照系部和实习单位
的安排开展实习活动;做好各种实习记录、作业;遵守实习的各项
规则、纪律;与指导教师和实习单位的督导员保持密切联系。
七、社会工作专业专业实习考核及成绩评定办法
社会工作专业专业实习考核在参照学生自评的基础上,由指导教师
和实习单位根据下列标准以百分制计算:学生的实习态度占10%,
实习周记占20%,实习总结报告或专业调查报告占50%,个案、例
会记录占20%。
学生实习的总评成绩由实习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指导老师和实习单位
的成绩合成。其中实习单位打分占50%,指导教师打分占50%;总
评成绩为五分制,即优秀、良好、中等、及格和不及格。
优秀——评估得分为90分或90分以上:在实习中积极主动,富有
独立性、自信心和责任感;在专业价值观、服务态度、分析情况、
运用知识以及处理特殊事件等方面,非常清楚自己的方向,需要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