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技术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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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铁二十五局集团

娄邵铁路扩能改造工程LSZQZH-1标项目部第一分

二○一一年六月

中铁二十五局集团

娄邵铁路扩能改造工程LSZQZH-1标项目部第一分

工程技术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项目分部工程技术管理,是项目各技术活动和技术作业的各种因素、资源进行科学、合理、有效的组织和管理的总称,是项目管理规章制度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实现工程质量、安全、进度、成本目标的有力保障措施。

第二条本制度按“科学、严谨、创新、精益求精”的技术管理方针,运用各种有效的方法和手段,规范技术管理中的各项工作及其具体环节,达到以技术管理工作保证实现工程质量、安全生产责任目标;同时亦科学地组织各项技术工作,建立良好的施工技术管理秩序,为高效优质地完成工程施工任务,达到满足顾客要求而提供有利、有力、科学的保障和措施。

第三条技术管理制度主要是指在基础技术管理工作中必须建立的一些制度,包括工程测量、施工图纸会审、施工图现场核对、施

工技术交底、开工报告申请、编制作业指导书、专项施工方案及专家论证审查、变更设计管理、基础技术资料管理、施工工艺设计试验、施工日志填写管理这十一项制度。

第二章工程测量

第四条测量组织及人员

1、分部根据施工需要配齐经培训、懂专业的专职测量人员,作业队明确指定负责的专职干部。

2、项目部制定测量责任制,并按要求考核。

第五条设计桩橛交接和施工复测

1、参与指挥部组织的设计桩橛交接并完善签字手续

2 、设计桩橛交接后由分部总工牵头组织测量人员进行施工复测。

3、交桩和复测手续完善,各种数据按要求核对。

第六条控制测量及施工放样

1、建立分部技术人员对测量队长进行技术交底,测量队长将放样采用的测量方法和检查方法连同技术交底返回技术人员、技术人员再次审核,确认后对作业队进行交底的流程。

2、控制测量及施工放样,必须采用两种不同的方法或换手复测进行,其测量误差必须符合测规要求。对重点、关键控制工程,施工

前必须进行控制测量设计,并进行控制测量。

3、所有记录、计算资料不得涂改,复核签字手续必须完善,未经复测和复核的桩橛不得交付施工。

4、重要桩橛必须按规定设置护桩,临时水准点要与两端经过复测后的设计控制桩、基点闭合,并定期进行复测。

第七条测量资料

1、测量记录与资料必须分类整理、妥善保管,作为竣工文件的组成部分归档

2、控制测量、每项单位工程施工测量必须分别使用单项测量记录本。测量记录统一使用水平仪簿和全站仪簿。

3、一切原始观测值和记录项目在现场记录清楚,不得涂改,不得凭记忆补记、补绘。

4、记录中不准连环更改,不合格时应重测。手簿必须填列页次,注明观测者、观测日期、起始时间、终止时间、气象条件、使用的仪器和觇标类型及编号,并详细记载观测时的特殊情况。凡划去的观测记录,应注明原因,予以保存,不得撕毁。

5、内业计算前应复查外业资料,核对起算数据;计算书要书面整洁,计算清楚,格式统一;计算者、复核者要签认;采用计算机应用程序计算时,应使用正版软件。

6、测量队、组应设专人管理原始记录和资料,建立台帐,及时收集,按控制测量、单位工程分项整理立卷;因人事变动所涉及的测量记录和资料,应由测量队、组长主持办理交接手续;工点工程竣工测量完成后,测量组应将全部测量记录资料整理上交测量队,经测量队检查合格后,经理部方可验收工程;项目工程完工,线路贯通竣工测量完成之后,测量队应将项目全部测量记录和资料档案,分类整理装订成册,上交项目经理部技术部门,经验收合格后,双方办理交接手续;项目经理部按交工验收的要求将测量记录资料编入竣工文件。

第八条测量仪器

1、测量仪器严格在有效期内进行使用,按规定进行校正和周检。

2、各种仪器资料均应分项保存建档,目录清晰,内容齐全,妥善保管。

第三章施工图纸会审

第九条图纸会审目的

了解设计意图,明确质量要求,将图纸上存在的问题和错误,专业之间的矛盾等,尽最大可能解决在工程开工之前。

第十条图纸会审内容

接到设计图纸后分部总工组织施工技术人员对施工图进行全面学习、熟悉、审核并做好图纸会审记录,重要项目组织实施一图一审。施工图会审的主要内容:

1、施工图设计与现行有关规范、标准、法律法规之间有无矛盾和错误;

2、施工图设计文件中提出的施工方案和过渡措施是否可行,与现场环境、条件是否吻合,其出入偏差大小以及应该补充完善的措施;

3、施工图设计文件是否配套完整,各专业图纸所采用的标高系统是否一致;

4、施工图中注明的有关协议、纪要落实是否齐全或明确;

5、建筑、结构、设备及各专业之间有无矛盾,各建筑构造物、设备安装平面布置的尺寸关系是否侵入限界;

6、地质、水文资料是否需要补充;

7、图与图、设计说明与图、各相关工程的设计图之间有无矛盾;

8、结合实际调查,全面核对各部位尺寸、标高、曲线要素等是否正确,相互间有无矛盾;

9、各种工程项目是否遗漏,数量计算是否准确,是否符合现场实际情况;。

10、对设计采用的新技术、新结构、新材料、新工艺和新设备的可能性和应采用的必要措施进行商讨;

11、设计中的新技术、新结构限于施工条件和施工机械设备能力

以及安全施工等因素,要求设计单位予以改变部分设计的,审查时必须提出,共同研讨,求得圆满的解决方案;

12、审查施工图中有哪些施工特别困难的部位,采用哪些特殊材料、构件与配件,货源如何组织。

第四章施工图现场核对

第十一条接到施工图后必须进行施工图现场核对。

第十二条分部总工组织相关技术人员依据审核后施工图对现场逐一核对。

第十三条施工单位必须明确施工图现场核对的重点内容、核明问题处理方式。施工图现场现场核对的重点内容:

1、施工图设计安排是否合理可行,线路、桥涵、隧道各专业间配套有无矛盾;

2、工程所需的地质、水文资料等是否与施工现场相符合;

3、过渡工程的实施性指导方案、实施步骤与质量、安全措施是否符合施工与运行的要求;

4、施工地点的自然状况与地貌是否与施工图设计相符;

5、当地住房、生活供应、社会治安、交通运输、水源、电源、通信、地方材料供应、历年气象资料及有关法令对施工影响的限制及补偿情况等;

6、核对各种在施工中影响使用和有碍施工的管线、既有建筑物情况,了解相邻建筑物的基础情况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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