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外网施工合同56128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小区室外工程施工合同
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特签订本合同,以资信守。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二、施工范围:
1、施工图纸内的道路、雨水、污水及大门等工程.
2、按施工图纸及甲方要求进行施工,道路土方按签证单形式统计工程量。
三、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四、合同价款及计价方法:
1、合同暂定总价为:(¥元)。据实结算最终以审计为准。
2、计价方法:执行现行河南省定额及郑州市地区有关文件,具体为:
A、本工程采用定额计价,计算规则根据《河南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2008)及综合解释和有关造价文件的规定。
B、所有材料价格(除甲方认质认价材料外)均执行郑州市建设工程材料基准信息价,装饰材料以甲方认质认价为准。
C、本工程采用商品混凝土,运距按10公里计取。
五、付款方式
1、本工程无预付工程款;
2、雨水、污水完成支付已完工程量的80%,道路完成支付已完工程量的80%,工程全部完成经审计后付至审计决算价的95 % ;
3、剩余5%为质保金,质保期自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1年后一周内无息付清。
六、合同工期
1、双方约定个日历天完工,2012年月日开工,2012年月日竣工。
2、如遇下列情况,经甲方现场代表及监理工程师签证后,工期顺延:
(1)在开工前或工程施工过程中,因甲方变更设计影响工期时,工期按双方认可实际影响时
间作相应顺延;
(2)因停电、停水8小时以上或连续间歇性停水、停电3天以上(每次连续4小时以上),影响正常施工时;从供水、供电影响施工之日起至供水、供电恢复正常使用时止,工期相应顺延;
(3)因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必须停止作业或停工的,自应停工或停止作业起,到应复工之日止,工期顺延。
七、质保期:1、本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工程质保期为壹年,自工程整体施工完毕、验收合格,且双方出具验收合格证明之日起计算。质保期内如发生质量问题,乙方必须在接到甲方通知后的12小时内派工作人员到场维修,维修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责;若乙方在收到通知后不及时派工作人员维修,甲方可另请人员修理,费用在质保金中扣除,如质保金不足以支付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在质保期后,乙方本工程实行终身维修(只收成本费)。
2、质保期满后,乙方应建立24小时电话热线跟踪服务,属产品质量问题以成本价维修更换。
八、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委派担任甲方代表,处理本项目施工过程中相关事宜。
2、向乙方提供工作场所,保证运输道路畅通,同时提供现场施工用水、用电接驳点。
3、组织图纸会审和技术交底,提供施工蓝图三套。
4、甲方委派现场代表监督、检查产品、工程的质量,负责解决施工过程中出现的需要甲方协调的问题,并参与工程的初验、验收和签证工作。如现场有变更须及时通知乙方。
5、如有隐蔽工程,甲方应在收到乙方的隐蔽工程验收申请后 2 个工作日内组织验收,未及时验收视为验收通过。验收合格后甲方有权提出复查,复查结果合格时费用由甲方承担;复查结
果不合格,复查及返修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予顺延。
6、负责工地内部的外围关系的协调,并如有外部干扰,则属甲方方负责协调,乙方负责配合但不负责主要责任。
(二)乙方责任
1、委派担任项目经理,代表公司全权处理本项目施工过程中的相关事宜。派驻现场的人员应保持稳定,如调离应事先征得甲方同意,未经同意离岗或变相离岗,甲方有权给予乙方1000元罚款。
2、乙方施工期间所产生的水电费用自行承担。
3、施工中因乙方责任造成的停工、返工、材料及器材损失等均由乙方承担。
4、如有隐蔽工程,隐蔽前应及时通知甲方验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方可隐蔽;未通知甲方而自行隐蔽,因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和工期损失由乙方负责。
5、在工程施工现场,乙方应完全服从甲方防火管理要求的管理规定。
6、工程全部完工验收合格后,乙方提供结算价的全额发票,甲方凭票付款。
7、乙方负责工地之外的关系协调,如有外部干涉则有乙方负责,甲方予以指导但不负主要责任。
十、文明施工
1、乙方必须按照郑州市文明安全工地的标准和甲方施工总平面布置图的要求进行施工,在指定地点将材料码放整齐,做到合理用料,工完料清(含生活区);乙方使用的生活设施应保持整洁和卫生,否则甲方有权对其进行处罚。
2、如乙方未服从甲方的文明施工要求,由此引起的违约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十一、安全
1、乙方必须认真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建设部、郑州市政府、郑州市建委颁发的有关规定,并按甲方安全管理规定及现场安全施工的有关要求组织施工,接受甲方的安全检查,确保安全施工无事故。
2、乙方负责现场的安全防护工作,乙方需配备专职安全员,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负责。
3、因乙方管理不善和自身安全措施不力或乙方人员责任造成的安全事故,完全由乙方全部责任。
4、乙方必须对所属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负责为其所属施工人员或设备投保,若发生人身伤亡事故,善后事宜及处理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5、乙方投入到本工程中的全部机械设备及各类生产工具必须经检验合格,并符合国家、郑州市及甲方的有关规定和安全使用标准。若因乙方违反操作规程和(或)使用不符合安全标准的各类机械设备及生产工具造成的一切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自行负责。
十二、违约责任
1、乙方签订合同后,中途终止合同,甲方有权另行委托他方施工,乙方无条件退还甲方所付款项,且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20%作为因其违约行为而给甲方造成的损失补偿。
2、如因乙方原因不能按照本合同约定日期竣工,工期每延误一天,甲方对乙方处以合同总价
千分之一的违约金,但累计不得超过合同总价的5%;同时由上述原因造成的甲方或其他分包单位的损失均由乙方承担。如因甲方未能按照本合同约定的付款节点付款,每逾期一天,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百分之一的违约金,但累计不得超过合同总价的10 %。
3、对于施工过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乙方必须无条件返工处理,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
不予顺延;如因乙方原因工程质量在约定工期内未达到合格标准,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20%的违约金,并且由此造成的甲方或第三方的其它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4、乙方必须遵守国家及郑州市有关施工扰民、噪音控制及文明施工的有关规定,并且承担因
违反上述规定而导致的一切责任和费用。
十三、竣工验收
1、甲方收到乙方送交的验收报告后5天内组织验收,验收人员由甲、乙双方以及监理参加,按合同约定标准组织验收,不合格工程不准交工。验收后5天内给予认可或提出修改意见。乙方按甲方要求的修改意见和时间进行整修,并承担修改的费用。
2、工程未经竣工或竣工验收未通过的,甲方不得使用。甲方强行使用时,由此发生的质量问题和其他问题,由甲方承担责任。
十四、合同争议的解决
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首先进行协商,协商不成,可向有关部门申请调解。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和解、调解不成的,可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