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死亡病例报告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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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亡报告管理制度

死亡报告管理制度
(2)报告不及时1例扣2分;
(3)错填、错报1例扣2分;
(4)漏填、字迹不清、填写不规报数量与开具的《死亡医学证明》不相符的扣5分;
死因监测培训制度(制度六)
一、每年定期对医院医护人员进行死因监测知识的培训考核.成绩登记入册,对于不及格者,进行补充学习直至考试及格。
死因监测专职管理人员职责(制度二)
一、每天负责收集各科填报的《死亡医学证明》,并对其进行审核、登记、编码、盖章、上报;对报告中存在的问题(项目填写不清或不完整、死因填写不规范或存在逻辑错误等)应及时向诊治医生进行核对并予以纠正.
二、负责于每月10日前将上月填写的《死亡医学证明》第二联送往银川市疾病控制中心;
二、对死亡的病例及时登记在医务科《死亡登记本》中,并对死亡病例进行编号。
三、对死因监测管理专职人员进行编码培训,并由专人管理.
四、死因监测管理专职人员要对无法编码的《死亡医学证明》进行核查,若是住院死亡以病历为依据;急诊死亡及来院时已死亡,应根据救治医生、死者家属或其他知情人提供的死者生前病史、体征和/或医学诊断,进行死因调查.
死亡报告管理制度(制度一)
一、死亡报告应在病人死亡后由当班医师完成,并由当天参加救治的主治医师或副主任医师复核后签字。
二、病人死亡后要开具《死亡医学证明书》,一式四联,第一联存于病历或门诊留观病历中;第二联计算机录入后报送市疾病控制中心;第三联为户籍管理部门注销户口凭据;第四联为殡葬火化凭据。
三、科室出具的《死亡医学证明》,应按照规范要求填写,字迹工整,易于辨认,项目填写完整、正确,死亡者的性别、出生日期和死亡日期、主要致死原因(不明原因死亡的应填写主要病史和症状体征)、诊断依据等。
一、临床科室在医疗过程中,凡遇死亡病例,应在死亡后一周内进行死亡病例讨论。遇有特殊病例(尤其是有医疗纠纷的病例)要及时讨论(原则应在72小时以内)。

医院死亡病例报告制度

医院死亡病例报告制度

医院死亡病例报告制度篇一:死亡病例报告管理制度法库县中心医院死亡病例报告管理制度一.为规范公民死亡证明书的管理和使用,提高统计工作的质量,根据《死亡医学证明书》的填写要求,特制订本院死亡证明报告制度。

二.公民死亡证明书是判断死者性质的基本法律依据,同时也是进行死亡原因统计的基本信息来源,是研究人口自然变动规律的一个重要内容。

三.凡在我院发生的死亡(包括来院已死,院前急救过程中死亡),我院应出具《死亡医学证明书》。

四.《死亡医学证明书》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医疗文书,必须由诊治医师认真如实填写,不得缺项和涂改,不得使用铅笔及红色笔填写。

死亡主要疾病诊断要准确,勿填写症状体征,对死亡原因不明者,应填写《公民死亡医学证明书》调查记录。

五.所有《死亡证明书》必须有诊治医生签名,盖本人印章,加盖我院预防科专用章。

六.诊治医师必须在死亡后3日内开具证明书,第一联由医疗机构长期保存,第二联由预防科网报后交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长期保存,第三联由公安部门办理户口注销手续后,由公安部门保存,第四联用于办理尸体火化手续后,由殡仪馆保存。

七.网络直报人员在死亡后7天内完成死因编码及网络直报工作。

八.病案室做好原始医学证明书的保存和管理,协助市疾控预防控制机构开展相关调查工作。

九.预防科对每张报告卡片都要进行先审核后登记而后录入,要定期检查各科室死亡报告情况,每月对网络直报和登记进行自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十.如有5岁以下儿童死亡,应分别填写死亡医学证明书和儿童死亡卡,在网络直报后应报交我县妇幼保健站和报告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十一.对不履行职责,有死亡病例漏报者,按医院有关奖惩办法予以考核。

二○一二年二月二九日修订篇二:死亡病例报告制度死亡病例报告制度死亡病例报告制度是指我院根据国家死亡病例必须进行网络直报的规定,在患者临床死亡后,按规定进行报告的相关规章制度。

1、死亡病例报告管理小组成立以医院医务科科长为组长、急诊科和各病区主任、医务科职能人员为组员的死亡病例报告管理小组,负责具体管理工作。

医院死亡病例报告制度

医院死亡病例报告制度

医院死亡病例报告制度篇一:死亡病例报告管理制度法库县中心医院死亡病例报告管理制度一.为规范公民死亡证明书的管理和使用,提高统计工作的质量,根据《死亡医学证明书》的填写要求,特制订本院死亡证明报告制度。

二.公民死亡证明书是判断死者性质的基本法律依据,同时也是进行死亡原因统计的基本信息来源,是研究人口自然变动规律的一个重要内容。

三.凡在我院发生的死亡(包括来院已死,院前急救过程中死亡),我院应出具《死亡医学证明书》。

四.《死亡医学证明书》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医疗文书,必须由诊治医师认真如实填写,不得缺项和涂改,不得使用铅笔及红色笔填写。

死亡主要疾病诊断要准确,勿填写症状体征,对死亡原因不明者,应填写《公民死亡医学证明书》调查记录。

五.所有《死亡证明书》必须有诊治医生签名,盖本人印章,加盖我院预防科专用章。

六.诊治医师必须在死亡后3日内开具证明书,第一联由医疗机构长期保存,第二联由预防科网报后交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长期保存,第三联由公安部门办理户口注销手续后,由公安部门保存,第四联用于办理尸体火化手续后,由殡仪馆保存。

七.网络直报人员在死亡后7天内完成死因编码及网络直报工作。

八.病案室做好原始医学证明书的保存和管理,协助市疾控预防控制机构开展相关调查工作。

九.预防科对每张报告卡片都要进行先审核后登记而后录入,要定期检查各科室死亡报告情况,每月对网络直报和登记进行自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十.如有5岁以下儿童死亡,应分别填写死亡医学证明书和儿童死亡卡,在网络直报后应报交我县妇幼保健站和报告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十一.对不履行职责,有死亡病例漏报者,按医院有关奖惩办法予以考核。

二○一二年二月二九日修订篇二:死亡病例报告制度死亡病例报告制度死亡病例报告制度是指我院根据国家死亡病例必须进行网络直报的规定,在患者临床死亡后,按规定进行报告的相关规章制度。

1、死亡病例报告管理小组成立以医院医务科科长为组长、急诊科和各病区主任、医务科职能人员为组员的死亡病例报告管理小组,负责具体管理工作。

医院死亡病例报告制度

医院死亡病例报告制度

医院死亡病例报告制度篇一:死亡病例报告管理制度法库县中心医院死亡病例报告管理制度一.为规范公民死亡证明书的管理和使用,提高统计工作的质量,根据《死亡医学证明书》的填写要求,特制订本院死亡证明报告制度。

二.公民死亡证明书是判断死者性质的基本法律依据,同时也是进行死亡原因统计的基本信息来源,是研究人口自然变动规律的一个重要内容。

三.凡在我院发生的死亡(包括来院已死,院前急救过程中死亡),我院应出具《死亡医学证明书》。

四.《死亡医学证明书》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医疗文书,必须由诊治医师认真如实填写,不得缺项和涂改,不得使用铅笔及红色笔填写。

死亡主要疾病诊断要准确,勿填写症状体征,对死亡原因不明者,应填写《公民死亡医学证明书》调查记录。

五.所有《死亡证明书》必须有诊治医生签名,盖本人印章,加盖我院预防科专用章。

六.诊治医师必须在死亡后3日内开具证明书,第一联由医疗机构长期保存,第二联由预防科网报后交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长期保存,第三联由公安部门办理户口注销手续后,由公安部门保存,第四联用于办理尸体火化手续后,由殡仪馆保存。

七.网络直报人员在死亡后7天内完成死因编码及网络直报工作。

八.病案室做好原始医学证明书的保存和管理,协助市疾控预防控制机构开展相关调查工作。

九.预防科对每张报告卡片都要进行先审核后登记而后录入,要定期检查各科室死亡报告情况,每月对网络直报和登记进行自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十.如有5岁以下儿童死亡,应分别填写死亡医学证明书和儿童死亡卡,在网络直报后应报交我县妇幼保健站和报告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十一.对不履行职责,有死亡病例漏报者,按医院有关奖惩办法予以考核。

二○一二年二月二九日修订篇二:死亡病例报告制度死亡病例报告制度死亡病例报告制度是指我院根据国家死亡病例必须进行网络直报的规定,在患者临床死亡后,按规定进行报告的相关规章制度。

1、死亡病例报告管理小组成立以医院医务科科长为组长、急诊科和各病区主任、医务科职能人员为组员的死亡病例报告管理小组,负责具体管理工作。

医院死亡病例报告管理制度

医院死亡病例报告管理制度

医院死亡病例报告管理制度
(1)死亡证明书由专人管理,并认真填写做到不漏项。

(2)凡来办理死亡证明书者,须持有死者的身份证或户口,同时携带证明书,在医院死亡的要有医生证明,在家中死亡的要有街道办事处的证明,并要求把死亡时间、死因填写清楚。

(3)做好死亡病例报告登记,做到不空项、准确填写。

(4)做好网络直报工作,要在一周内上报到上级管理部门,做到及时准确。

(5)开具死亡证明书的工作人员在存根栏下,写下自己的名字,以便核对。

死亡原因栏要填写疾病名称,不得填写症状(如呼衰、肾衰、心衰等)。

医院死因登记报告管理制度

医院死因登记报告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医院死因登记报告工作,提高疾病监测和公共卫生管理水平,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统计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医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内所有死亡病例的登记、报告、分析和反馈工作。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1. 医院成立死因登记报告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院死因登记报告工作。

2. 医院设立死因登记报告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管理和监督死因登记报告工作。

3. 临床科室设立死因报告员,负责本科室死亡病例的登记、报告和资料收集。

四、工作流程1. 死亡病例的登记(1)临床医生在患者死亡后24小时内,填写《死亡病例报告卡》,包括患者基本信息、死亡原因、诊断依据等。

(2)死因报告员对《死亡病例报告卡》进行审核,确保信息完整、准确。

2. 死亡病例的报告(1)死因报告员在审核无误后,将《死亡病例报告卡》上报死因登记报告办公室。

(2)死因登记报告办公室对上报的《死亡病例报告卡》进行汇总、分析,并按照规定时限上报上级卫生行政部门。

3. 死因登记报告的反馈(1)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对上报的死因登记报告进行审核、分析,并将结果反馈给医院。

(2)医院根据上级卫生行政部门的反馈意见,对死因登记报告工作进行改进和提升。

五、死因登记报告的要求1. 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本制度要求,确保死因登记报告工作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2. 报告内容应真实反映患者死亡原因,不得隐瞒、漏报、虚报。

3. 死因报告员应具备一定的医学知识和技能,能够准确判断患者死亡原因。

4. 定期对死因报告员进行业务培训,提高其业务水平。

六、监督检查1. 医院定期对死因登记报告工作进行自查,确保制度落实到位。

2. 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对医院死因登记报告工作进行抽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3. 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七、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制度由医院死因登记报告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死亡病例报告管理制度1

死亡病例报告管理制度1

死亡病例报告管理制度1死亡病例报告管理制度1. 引言死亡病例报告是医疗机构必备的管理制度之一。

其主要目的是及时准确地记录死亡病例的相关信息,为医疗机构的管理决策和医疗服务提供参考依据。

本文档旨在规范死亡病例报告的管理流程,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2. 背景死亡病例是医疗机构中常见的事件,对于提高医疗服务质量、改进医疗机构的管理和预防类似事件的发生具有重要意义。

及时报告和分析死亡病例的相关信息,能够有效地帮助医疗机构改善医疗服务,提升患者满意度。

3. 管理制度3.1 报告流程1. 医疗机构应建立死亡病例报告的流程,明确相关的报告人员、部门和步骤。

一旦发生病患死亡,相关人员应立即启动死亡病例报告流程。

2. 报告人员应将死亡病例的基本信息填写完整,包括患者姓名、性别、年龄、住院号、死亡时间、死亡原因等。

3. 报告人员应将填写完整的死亡病例报告提交给相关部门进行审核和汇总,确保报告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4. 相关部门应及时审核并记录死亡病例报告,做好分类和归档工作,以方便后续的分析和查询。

3.2 报告内容死亡病例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3.2.1 基本信息- 患者姓名:填写患者的真实姓名。

- 性别:填写患者的性别。

- 年龄:填写患者的年龄。

- 住院号:填写患者的住院号,便于查询病例的相关信息。

- 死亡时间:填写患者的死亡时间。

- 死亡原因:填写患者的死亡原因,需尽可能详细描述。

3.2.2 报告人员信息- 报告人员姓名:填写报告人员的真实姓名。

- 职务:填写报告人员的职务。

- 填写报告人员的,以便需要时进行进一步沟通。

3.3 报告的审核和汇总相关部门应对提交的死亡病例报告进行审核和汇总工作,确保报告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审核过程中,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3.3.1 数据的准确性审核人员应仔细核对报告中的基本信息,确保患者的姓名、性别、年龄、住院号等数据的准确性。

3.3.2 死亡原因的分析审核人员应对报告中填写的死亡原因进行分析,并记录详细的分析结果。

死因登记报告管理制度

死因登记报告管理制度

死因登记报告管理制度(经典版)编制人:__________________审核人:__________________审批人:__________________编制单位:__________________编制时间:____年____月____日序言下载提示:该文档是本店铺精心编制而成的,希望大家下载后,能够帮助大家解决实际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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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死因登记报告管理制度及流程

医院死因登记报告管理制度及流程

一、目的为了加强医院死因登记管理,规范死因报告流程,提高死因报告质量,保障公共卫生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院所有医护人员、行政管理人员以及相关工作人员。

三、职责分工1. 医生:负责死亡病例的诊断、死亡证明的填写和盖章。

2. 报告员:负责死亡证明的收集、审查、上报及归档。

3. 疾病预防控制部门:负责对死因报告进行审核、分析,提出预防控制措施。

4. 医院行政管理部门:负责监督、检查死因登记报告制度的执行情况。

四、死因登记报告流程1. 医生在患者死亡后,及时填写《死亡医学证明书》,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至报告员。

2. 报告员收到《死亡医学证明书》后,进行审查,确保填写内容完整、准确、规范。

3. 审查合格的《死亡医学证明书》由报告员上报至疾病预防控制部门。

4. 疾病预防控制部门对上报的死因报告进行审核、分析,并将分析结果反馈给医院。

5. 医院根据疾病预防控制部门反馈的结果,采取相应的预防控制措施。

五、死因登记报告要求1. 《死亡医学证明书》填写要求:(1)字迹清晰,不得涂改、乱画。

(2)按照规定填写项目,不得遗漏。

(3)死亡原因应使用医学专业疾病名称,不得使用英文或英文缩写。

2. 报告时间要求:(1)死亡证明填写后2日内提交。

(2)死亡病例编码(报告)负责人在接到医生填写的死亡医学证明书后,应在7天内完成编码。

(3)各级医疗机构应在7天内完成死因编码和网络直报。

六、监督检查1. 医院定期对死因登记报告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确保制度落实到位。

2. 对违反死因登记报告制度的行为,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七、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2. 本制度由医院行政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3. 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由医院行政管理部门另行规定。

医院死亡病例管理报告制度

医院死亡病例管理报告制度

死亡病例管理报告制度
一、具有执业医师资格的医疗卫生人员(诊治医生)对发生在辖区内的所有死亡个案包括在辖区内死亡的户籍和非户籍中国居民,以及港、澳、台同胞和外籍公民,及时作出死亡诊断并逐项认真填写《死亡医学证明书》,为全国疾病监测系统提供真实的资料。

二、病案室负责收集《死亡医学证明书》第二联,用于死因编码录入,并查漏督补。

《死亡医学证明书》收集率100%,有查漏记录。

三、公共卫生科疫情管理员收到《死亡医学证明书》第二联后,审核内容,并一周内及时通过《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信息系统》平台上的《全国死因登记报告信息系统》录入信息,进行网络直报,网上直报率100%。

由公共卫生科保存《死亡医学证明书》第二联。

四、医务科负责《死亡医学证明书》的发放登记和管理工作,并妥善保管《死亡医学证明书》第一联。

五、各科室均建立死亡病例登记(含门急诊、各病区、保健室、病案室、公共卫生科)。

六、死亡病例登记报告工作纳入绩效考核管理。

医院死亡病例报告制度

医院死亡病例报告制度

死亡病例报告制度
一、住院病人死亡应及时报告医务科,并在24小时内填写死亡报告单一式三份,一份送医务科,一份存入病历,一份交病人家属或单位。

二、涉及到医疗纠纷的死亡病例,须马上报告医务科或总值班,科主任负责组织全科认真分析讨论,并将结论性意见以书面材料报医务科。

三、涉及刑事案件的人员死亡后,及时报告主管的职能科室及院领导。

四、孕产妇死亡、婴儿死亡严格按照妇幼卫生信息报告制度填写相关信息表。

五、死亡病例由预防保健科负责网络直报。

死亡病例报告管理制度1正规范本(通用版)

死亡病例报告管理制度1正规范本(通用版)

死亡病例报告管理制度一、制度目的本制度旨在规范和强化死亡病例报告的管理,确保病例报告的准确性、及时性和完整性,提升医疗机构对死亡病例的管理水平,为医疗质量评价和临床疾病治疗提供可靠数据支持。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医疗机构中进行死亡病例报告管理的相关人员,包括但不限于医务人员、病案部门、统计部门等。

三、基本原则1.准确性原则:所有的死亡病例报告必须2.及时性原则:所有死亡病例报告必须及时准确地上报,确保报告的实时性和可靠性。

3.完整性原则:各级医疗机构应完整地报告死亡病例的相关信息,确保报告的全面性。

4.保密性原则:所有的死亡病例报告必须严格保密,遵守相关的隐私保护法规。

四、具体要求1.报告内容的准确性要求–死亡病例基本信息:包括患者姓名、年龄、性别、民族、职业等。

这些信息应该通过查阅患者病历和其他相关资料获取,必须保证准确无误。

–死亡原因:详细陈述患者的死因,包括疾病诊断、病因分析和相关检查记录等。

必须由主管医生或专家进行确认,确保准确性。

–相关医疗措施和治疗记录:将患者在就诊期间接受的医疗措施和治疗记录,包括手术记录、化验结果、影像学检查等信息详细记录。

2.报告的及时性要求–死亡病例报告应在患者死亡后24小时内完成,并及时上报至上级医疗机构。

–医务人员应配合病案部门和统计部门的工作,及时提供必要的信息和资料。

–如遇特殊情况,未能及时上报的,应当及时向上级报告原因,并说明预计的上报时间。

3.报告的完整性要求–死亡病例报告应包含全部必要的信息,确保报告的完整性。

–报告中涉及的相关病历资料应予以保存,以备需要时审核和核实。

–报告中的数据和信息应尽可能完备和准确,确保报告的可靠性。

4.报告的保密性要求–所有涉及的患者信息必须严格保密,遵守医疗机构和国家有关隐私保护的规定。

–只有获得授权的人员才能查阅和使用死亡病例报告,未经授权人员不得随意传播或泄露报告内容。

–报告的存储和传输必须采取安全可靠的措施,防止信息泄露和篡改。

死亡病例报告管理制度

死亡病例报告管理制度

死亡病例报告管理制度随着医疗技术的不断发展,对于死亡病例的报告和管理变得尤为重要。

建立和完善死亡病例报告管理制度,不仅是医疗机构的责任,更是对于医疗质量和社会公众的负责。

本文将对死亡病例报告管理制度进行探讨,并提出相关建议。

一、背景介绍随着人口老龄化趋势的加剧和疾病谱的变化,死亡病例的数量日益增加,因此,对死亡病例进行准确、及时的报告和管理显得尤为重要。

死亡病例报告管理制度是实现临床质量管理和病例审查的重要手段,可以为医疗机构提供有力的数据支持,促进医疗质量的不断提高。

二、死亡病例报告的重要性1. 提供统计依据死亡病例报告的及时提交和管理,可以为医疗机构提供准确的统计数据,包括疾病谱、死因分布等,对于机构的资源配置和疾病流行状况的分析具有重要意义。

2. 促进医疗质量改进通过对死亡病例的报告和分析,医疗机构可以发现和研究潜在的医疗事故和不良事件,从而及时采取改进措施,提高医疗质量。

3. 加强对疾病的监测和预防对死亡病例的报告管理可以加强对重大疾病和传染病的监测和预防,及时发现疾病疫情,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控制和应对。

三、死亡病例报告管理制度的内容和要求1. 报告流程医疗机构应建立健全死亡病例报告制度,明确各个环节的责任与流程。

包括对于死亡病例的报告时间、报告渠道、报告内容和报告形式等进行规定。

2. 报告要求死亡病例报告应准确、完整、真实、客观。

报告内容应包括患者基本信息、诊断及治疗情况、死因及其相关信息等。

报告时限应该规定,确保报告的及时性。

3. 数据分析和应用医疗机构应建立健全的数据分析和应用机制,通过对报告数据的汇总和分析,发现问题、分析原因,为医疗质量和管理决策提供数据支持。

四、建议与改进方向对于死亡病例报告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完善,需要以下几个方面的改进和建议:1. 规范化培训加强对医务人员的培训,提高其对死亡病例报告管理制度的了解和遵守意识。

培养医务人员的责任感和积极性,提高报告质量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死因报告管理制度模板

死因报告管理制度模板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医院死因报告工作,提高疾病监测和死因分析水平,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院所有医务人员及相关部门。

第三条本制度旨在确保死因报告的及时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为疾病预防控制和卫生政策制定提供科学依据。

第二章报告范围与内容第四条报告范围:所有在我院死亡的病例。

第五条报告内容:1. 《死亡医学证明书》相关信息: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民族、职业、婚姻状况、出生日期、死亡日期、死亡地点、死亡原因、主要疾病诊断等。

2. 死亡病例的详细诊疗过程及病历资料。

3. 死亡病例的流行病学调查信息。

第三章报告流程第六条临床医师在患者死亡后24小时内,填写《死亡医学证明书》,并签字确认。

第七条临床医师将填写好的《死亡医学证明书》及其他相关资料提交至防保科。

第八条防保科对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核,确保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第九条防保科在审核无误后,将《死亡医学证明书》及相关资料上报至上级卫生行政部门。

第十条防保科负责对死亡病例进行流行病学调查,分析死亡原因,并提出预防控制措施。

第四章信息管理第十一条建立死亡病例档案,包括《死亡医学证明书》、病历资料、流行病学调查报告等。

第十二条定期对死亡病例信息进行汇总、分析和上报。

第十三条加强信息安全管理,确保死亡病例信息的保密性。

第五章培训与考核第十四条定期对医务人员进行死因报告管理制度和相关知识的培训。

第十五条对医务人员进行死因报告工作的考核,考核内容包括死因报告的及时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等。

第六章责任与奖惩第十六条医务人员应严格按照本制度要求,认真履行死因报告职责。

第十七条对违反本制度,造成不良后果的,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第十八条对在死因报告工作中表现突出的,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七章附则第十九条本制度由医院防保科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本模板旨在为医疗机构提供一个死因报告管理的基本框架,具体内容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补充。

死亡病例报告制度

死亡病例报告制度

死亡病例报告制度概述死亡病例报告制度是指将死亡病例的相关信息进行系统收集、分析和报告,以便对死亡病例进行全面评估和有效管理的制度。

该制度的主要目的是及时发现、分析和解决死亡病例中存在的问题,以提高卫生系统的质量和安全水平。

本文将探讨死亡病例报告制度的重要性、运作机制以及存在的挑战与改进方向。

重要性死亡病例报告制度对于维护公众健康和提高卫生系统质量至关重要。

以下是几个方面的重要性:1. 病例识别:通过报告制度,可以及时发现并识别死亡病例,特别是罕见或潜在的疾病。

这有助于在早期阶段诊断、治疗和控制传染病的扩散。

2. 统计分析:通过对死亡病例数据进行分析,可以发现病例的地理和年龄分布、病因以及相关风险因素。

这有助于制定和改进公共卫生政策和预防措施,提高人群健康水平。

3. 资源分配:死亡病例的报告可以为卫生系统决策提供重要依据。

通过了解死亡病例的分布及其病因,可以更合理地分配医疗资源,提高诊治效率。

运作机制死亡病例报告制度的运作机制通常包括以下方面:1. 数据收集:医疗机构、卫生部门及其他相关机构负责将死亡病例的相关信息进行收集,包括病人个人信息、死亡原因、诊断依据等。

2. 数据处理:收集到的死亡病例数据需要进行分类、整理和审核,以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这包括对每个病例进行编码,以方便数据分析和国际比较。

3. 数据分析:通过对死亡病例数据的分析,可以发现死亡率的趋势、病因的变化以及潜在的卫生风险。

这些分析结果有助于制定卫生政策和指导公众健康干预措施。

4. 报告发布:定期发布死亡病例报告,向政府、卫生机构、学术界和公众提供相关数据和分析结果。

这有助于加强卫生系统的透明度,促进信息共享和合作。

挑战与改进方向尽管死亡病例报告制度的重要性得到广泛认可,但也存在一些挑战和改进方向:1. 数据完整性和准确性:确保死亡病例数据的完整性和准确性是一个关键问题。

需要建立有效的数据收集机制,提高医务人员对数据填报的重视度,并加强对数据的质量把控。

死亡病例报告管理制度范文

死亡病例报告管理制度范文

死亡病例报告管理制度范文死亡病例报告管理制度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死亡病例报告管理,准确掌握死亡原因和流行病学特征,改进公共卫生服务,提高死亡病例报告的准确率和及时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全国范围内的所有医疗卫生机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

第三条对于本制度所涉及到的术语,以及涉及的流程、表格、时间等相关具体内容的定义和解释,可根据实际需要进行细化和解释。

第四条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加强对本制度的宣传和培训,确保全体医务人员能够认真遵守和执行本制度,提高死亡病例报告管理水平。

第二章:报告对象和责任单位第五条死亡病例报告的主体责任单位为医疗卫生机构,其主治医生应当负责报告相关信息。

第六条下列死亡病例应当报告:(一)为疾病病因所导致的死亡病例;(二)为外部原因所导致的死亡病例;(三)疫点和重点监测地区发生的非正常死亡病例;(四)疾病病因或治疗效果评价需要的死因病例。

第七条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卫生监督机构等有关部门应当做好死亡病例报告的接收和管理工作。

第八条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制定相关政策和标准,严格监督和检查医疗卫生机构死亡病例报告工作的质量和及时性。

第三章:报告流程第九条医疗卫生机构应当通过电子系统向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死亡病例信息,并提交相关报告和材料。

第十条医疗卫生机构在死亡病例发生后的24小时内,应当填写死亡病例报告表,其中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一)患者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等;(二)死亡时间和地点;(三)死因(包括病理和非病理死因);(四)死亡病例报告书;(五)其他相关材料。

第十一条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将填写完整的死亡病例报告表和相关材料提交给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并在提交后的72小时内完成材料的核查和确认工作。

第四章:报告标准和要求第十二条死亡病例报告的标准和要求应当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和要求。

第十三条死亡病例报告的内容应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要求:(一)死亡时间和地点的准确记录;(二)死亡病因的准确填写,包括病理和非病理死因;(三)死亡病例报告书的填写要求;(四)其他相关材料的准备和提交。

死因登记报告管理工作制度

死因登记报告管理工作制度

死因登记报告管理工作制度一、目的死因登记报告工作是通过持续、系统地收集人群死亡资料,并进行综合分析,研究死亡水平、死亡原因及变化趋势和规律的一项基础性工作。

其目的在于为政府制定卫生政策、评价卫生工作质量和效果、合理配置卫生资源提供科学依据,同时也为医学、人口学、社会学等学科的研究提供基础数据。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以及其他相关机构和人员。

三、职责分工1、医疗卫生机构负责对本单位诊治的死亡病例进行死因诊断,并填写《居民死亡医学证明书》。

建立健全死因登记报告管理制度,明确相关科室和人员的职责,确保报告工作的顺利进行。

对死亡病例进行登记,并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向所在地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

2、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负责收集、审核、整理、分析和上报本地区的死因登记报告资料。

对医疗卫生机构的死因登记报告工作进行培训、指导和质量控制。

定期开展死因监测数据分析和利用,为政府和卫生行政部门提供决策依据。

3、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本地区死因登记报告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管理。

制定死因登记报告工作规划和方案,并组织实施。

对死因登记报告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估。

四、报告对象发生在辖区内的所有死亡个案,包括本地户籍和非本地户籍居民。

五、报告内容1、《居民死亡医学证明书》的基本信息,包括死者姓名、性别、出生日期、民族、职业、文化程度、婚姻状况、身份证号码、常住地址、户籍地址、死亡日期、死亡地点、致死的主要疾病诊断等。

2、与死亡有关的其他信息,如生前病史、诊治经过、死亡原因推断等。

六、报告程序1、医疗卫生机构医务人员在诊治死亡病例后,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填写《居民死亡医学证明书》。

由专人负责审核《居民死亡医学证明书》的填写质量,确保信息准确、完整。

通过网络直报系统或其他规定的方式将《居民死亡医学证明书》上报至所在地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

2、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收到医疗卫生机构上报的《居民死亡医学证明书》后,应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审核。

医院死亡病例报告制度

医院死亡病例报告制度

死因报告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死因监测工作,提高疾病监测系统的预警能力,及时发现诊断不明、可能死于传染病的病例,主动采取措施控制疫情.
本院特制定本制度:
1、在医疗过程中患者死亡后,须填报《死亡病例报告卡》,搜集整理对死亡案例进行死因医学诊断并由诊治医生填报《死亡医学证明书》。

2、医务处组织有关死亡病例进行实地调查核实,采集病史,并在《死亡医学证明书上》加盖公章。

3、在家中死亡者,家属需在居委会开具死亡个人资料证明(死者姓名全称、性病、族别、出生年月日、死亡年月日主要致死的疾病名称,并死于家中)加盖街道办事处公章后携带死者的户口本和身份证及相关病历资料开具居民《死亡医学证明》。

4、疫情管理人员负责本院医生填写的《死亡证》的收集、审核、登记、整理和网络报告工作。

在开具《死亡医学证明书》后7天内完成网络报告工作,并定期开展查重和自查工作。

5、有计划的对全院相关人员进行培训。

6、做好原始《死亡证》存根和死亡登记册的保存与管理。

协助疾控中心开展相关调查工作。

7、定期下载和储存本院网络上报的原始数据库,进行备份
8、应妥善保存死者的个人资料证明.
9、每月31日前将上月填报的《死亡医学证明书》进行上报,并做好交接记录。

10、死因监测领导小组成员定期检查各科室死亡报告情况,并网络直报工作进行定期督导,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医院。

县医院死亡报告管理制度

县医院死亡报告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规范医院死亡病例报告工作,提高死亡病例报告质量,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和《死亡医学证明书》填写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报告范围1. 凡在我院住院治疗期间死亡的患者,无论其户籍、国籍和民族,均应进行死亡病例报告。

2. 在我院急诊、门诊治疗期间死亡的患者,也纳入死亡病例报告范围。

三、报告程序1. 患者死亡后,主治医师应立即向科主任报告,并填写《死亡医学证明书》。

2. 科主任应组织相关医师对死亡病例进行讨论,明确死亡原因,并在《死亡医学证明书》上签署意见。

3. 主治医师将填写完整的《死亡医学证明书》交至防保科。

4. 防保科负责对《死亡医学证明书》进行审核、登记,并在规定时间内报送至上级卫生行政部门。

四、报告要求1. 《死亡医学证明书》填写必须规范、完整、准确,不得缺项、涂改。

2. 死亡原因诊断要明确,尽量避免使用模糊、笼统的描述。

3. 对死亡原因不明的病例,应及时进行尸检,明确死亡原因。

4. 主治医师、科主任和防保科工作人员对死亡病例报告负有保密责任。

五、责任追究1. 对未按规定报告死亡病例的科室和个人,由医院追究相关责任。

2. 对因报告不及时、不准确导致医疗纠纷的,医院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3. 对因故意隐瞒、篡改死亡病例报告,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有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2. 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医院医务科。

3. 本制度由医务科负责解释和修订。

七、其他1. 各科室应加强死亡病例报告工作的培训和宣传,提高报告质量。

2. 医院定期对死亡病例报告工作进行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3. 医院鼓励医务人员积极参与死亡病例讨论,共同提高死亡病例报告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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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死亡病例报告管理制度
1、成立由院领导、防保科、各相关科室主任及具体专业工作人员组成的管理班子,认真做好死亡病例报告管理工作。

2、死亡医学证明书的管理:本单位有死亡病例时,及时到防保科领取死亡医学证明书,临床医师按死亡医学证明书要求,及时、准确、字迹清楚地填写死亡医学证明书,内容至少包括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婚姻、文化程度、住址、死亡地点、根本死亡原因、死亡日期、诊断单位、诊断依据、死因编写等,盖医务科公章后,7天内上报防保科。

3、急诊、住院死亡病例登记的管理:建立急诊病例登记本,至少包括姓名、性别、年龄、职业、住址、就诊日期、疾病诊断、转归情况(是否死亡、死亡原因、死亡日期等)基本内容。

住院登记:建立住院登记、住院死亡病例登记本,包括姓名、性别、年龄、病名、就诊日期、死亡原因、死亡日期等须填写完整。

4、防保科管理工作:有死亡医学证明书接收与报告登记,卡片保存完整。

医院网络直报人员应在临床医生开具《死亡医学证明书》后7天内按照ICD-10要求统一完成死因编码,并由专人负责进行网络直报,实行双人双岗负责制。

按月将《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信息系统》中本单位的死亡医学证明书报告卡导出后,以电子文档形式保存。

5、质控和奖惩管理制度:每季进行一次质控检查,有反馈、改进措施。

每漏报一次,漏报者和科室负责人各扣150元,同时全院通报,使死亡病例的漏报率为0%,规范各项管理工作。

6、培训:每年进行一次死亡病例报告的培训,并有登记。

医院防保科
200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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