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创业板发审委2017年第46次会议审核结果公告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创业板发审委2017年第7次会议审核结果公告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创业板发审委2017年第7次会议审核结果公告【法规类别】证券综合规定【发布部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日期】2017.01.20【实施日期】2017.01.20【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E0303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创业板发审委2017年第7次会议审核结果公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创业板发行审核委员会2017年第7次发审委会议于2017年1月20日召开,现将会议审核情况公告如下:一、审核结果江苏捷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发)获通过。
华瑞电器股份有限公司(首发)获通过。
广东三雄极光照明股份有限公司(首发)获通过。
海南普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首发)获通过。
二、发审委会议提出询问的主要问题(一)江苏捷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1、发行人申报材料显示:(1)1995年发行人设立时注册资本出资未到位,于1996年到1998年间由黄善兵一人补足出资。
(2)2011年5月11日发行人进行了第七次增资,黄善兵以1元/注册资本的价格认购公司新增注册资本360万元,增资价格远远低于账面每股净资产2.09元及之前的PE入股价格。
请发行人代表说明这两次出资是否合法合规,是否侵害了其他股东利益,是否存在股权纠纷,黄善兵单独增资摊薄其他股东所有者权益是否存在纳税义务,股权结构中是否存在委托持股。
请保荐代表人说明黄善兵资金来源核查过程及取得的客观证据,并发表核查意见。
2、招股说明书披露,发行人申报期内各年度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51.18%、51.35%和52.77%。
请发行人代表:(1)说明其主营业务毛利率远高于台基股份等竞争对手相应产品毛利率的原因;(2)说明产品内销与外销、直销与经销的毛利率及其差异的合理性。
请保荐代表人说明核查过程并发表核查意见。
(二)华瑞电器股份有限公司1、招股说明书披露,报告期内发行人的营业收入分别为75,512.07万元、79,856.19万元、67,622.52万元和31,692.21万元。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创业板发审委2017年第60次会议审核结果公告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创业板发审委2017年第60次会议审核结果公告颁布⽇期:2017-07-26执⾏⽇期:2017-07-26时效性:现⾏有效效⼒级别:部门规章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创业板发⾏审核委员会2017年第60次发审委会议于2017年7⽉26⽇召开,现将会议审核情况公告如下:⼀、审核结果⼭东世纪天鸿⽂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获通过。
南阳森霸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发)获通过。
江阴电⼯合⾦股份有限公司(⾸发)获通过。
⼆、发审委会议提出询问的主要问题(⼀)⼭东世纪天鸿⽂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报告期内客户委托第三⽅个⼈向发⾏⼈付款的⾦额分别为6,527.84万元、5,226.08万元、3,561.61万元,占当期总回款⾦额的⽐例分别为20.35%、14.94%、9.62%。
(1)请发⾏⼈代表从企业商业模式的⾓度解释说明接受第三⽅个⼈回款的理由;(2)针对客户通过第三⽅个⼈⽀付的情形,请发⾏⼈代表说明是否制定了相应的内部控制流程,如有,请说明关键控制点的设计及执⾏情况,并说明这些关键控制点防范了哪些风险。
2、公司的销售模式包括经销和代销,销售的产品包括上⽬录产品和⾮上⽬录产品。
(1)关于经销模式下的⾮上⽬录产品销售,请发⾏⼈代表说明经销商如何在订货前取得较为确切的订单,对⾮上⽬录产品采取买断的⽅式是否是⾏业通⾏的做法,经销模式和代销模式划分的依据和准确性;(2)请发⾏⼈代表结合购销合同的约定,说明新华书店系统采取买断⽅式且退货率不超过5%的依据是否充分。
请保荐代表⼈说明对上述问题的核查过程和核查结论。
(⼆)南阳森霸光电股份有限公司1、根据申请⽂件,报告期内发⾏⼈营业收⼊逐年增长,⽽员⼯⼈数却呈现下降趋势。
发⾏⼈解释系因⼯艺改进提升⾃动化⽔平、⽣产⼈员薪酬体系优化。
请发⾏⼈代表分析说明:发⾏⼈开展⾃动化改造和⼯艺⾰新的投⼊情况,对应形成的固定资产内容;上述⾃动化改造及⼯艺⾰新情况与报告期末发⾏⼈的相关⽣产设备成新率等是否匹配;⼯艺改进提升⾃动化⽔平对各类⼈员替代的具体情况。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创业板发审委2017年第21次会议审核结果公告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创业板发审委2017年第21次会议审核结果公告【法规类别】证券监督管理机构与市场监管【发布部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日期】2017.03.20【实施日期】2017.03.20【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E0303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创业板发审委2017年第21次会议审核结果公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创业板发行审核委员会2017年第21次发审委会议于2017年3月20日召开,现将会议审核情况公告如下:一、审核结果上海透景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发)获通过。
苏州金枪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发)未通过。
厦门艾德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发)获通过。
深圳友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发)获通过。
二、发审委会议提出询问的主要问题(一)上海透景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招股说明书披露,发行人依据客户需求和行业惯例,采用“仪器+试剂”联动销售模式,通过向终端客户投放仪器的方式带动发行人诊断试剂和耗材的销售。
请发行人代表进一步说明联动销售模式是否使得客户变相免费拥有了仪器设备(或设备终身使用权),发行人则获得了长期而稳定的试剂产品销售渠道,销售试剂的合同中是否存在排他性条款或独占条款。
请保荐代表人说明联动销售模式合法合规性的核查情况。
(二)苏州金枪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1、招股说明书披露,报告期发行人对实际控制人曹建强将其持有的出资额9.60万元转让给高管龚彦未做股份支付会计处理,之后做了会计差错追溯调整。
还对发行人收购苏州迪马100%股权时,未作非同一控制企业合并处理,而是按购买资产处理,并对商誉等按会计差错作了追溯调整。
请发行人。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创业板发审委2010年第84次会议审核结果公告-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创业板发行审核委员会2010年第84次会议于2010年12月10日召开,现将会议审核结果公告如下:
浙江佐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首发)获通过。
创业板发行监管部
二○一○年十二月十日
——结束——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创业板发审委2010年第84次会议审核结果公告
制定机关
中国证券监督管委员会
公布日期
2010.12.10
施行日期
2010.12.10
文号
主题类别
证券
效力等级
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正文:
----------------------------------------------------------------------------------------------------------------------------------------------------
证监会关于证监会关于创业板发审委2015年第47次会议审核结果公告
证监会关于证监会关于创业板发审委2015年第47次会议审核结果公告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布日期】2015.05.22•【文号】•【施行日期】2015.05.22•【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证券正文创业板发审委2015年第47次会议审核结果公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创业板发行审核委员会2015年第47次发审委会议于2015年5月22日召开,现将会议审核情况公告如下:一、审核结果广州万孚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发)获通过。
江西3L医用制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发)未通过。
二、发审委会议提出询问的主要问题(一)广州万孚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1、发行人定量产品采取“试剂+设备”销售模式,发行人委托经销商在特定区域的医院投放发行人自己生产的定量产品检测设备,仪器所有权归发行人所有,经销商在合同期内拥有仪器使用权。
报告期末仪器投放5056台,价值3431万元。
请发行人代表说明:(1)发行人将向医院无偿提供检测仪器使用权的行为称之为“投放”是否恰当,是否能够准确表明其含义;(2)以McEnvoy&Farmer关于2011年中国体外诊断市场的研究报告认定联动销售为国内市场主流模式的依据是否充分;(3)联动销售模式是否使客户变相免费拥有了仪器设备(或设备终身使用权),发行人则获得了长期而稳定的试剂产品销售渠道,销售试剂的合同中是否存在排他性条款或独占条款,上述情形是否符合《关于禁止商业贿赂行为的暂行规定》第二条、《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的规定,是否经有关主管部门进行过专门核查,是否应做政策风险提示。
请保荐代表人发表核查意见。
2、报告期发行人毛利率逐年上升,分别为50.82%、57.80%和64.80%,显著高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
发行人解释毛利率较高的主要原因是产品结构变化,毛利率较高的产品占比逐渐增高所致,但发行人传染病检测的两款主流产品CRP检测产品和PCT检测产品报告期内的销售单价均出现了大幅下降。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创业板发审委2011年第49次会议审核结果公告-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创业板发审委2011年第49次会议审核结果公告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创业板发行审核委员会2011年第49次会议于2011年7月19日召开,现将会议审核结果公告如下:
万福生科(湖南)农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首发)获通过。
洛阳隆华传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发)获通过。
创业板发行监管部
二○一一年七月十九日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创业板发审委2011年第49次会议审核结果公告
制定机关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公布日期
2011.07.19
施行日期
2011.07.19
文号
主题类别
证券
效力等级
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正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第十七届发审委2017年第3次会议审核结果公告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第十七届发审委2017年第3次会议
审核结果公告
【法规类别】证券监督管理机构与市场监管
【发布部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布日期】2017.10.17
【实施日期】2017.10.17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E0303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第十七届发审委2017年第3次会议审核结果公告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第十七届发行审核委员会2017年第3次发审委会议于2017年10月17日召开,现将会议审核情况公告如下:
一、审核结果
(一)广东好太太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发)获通过。
(二)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发)获通过。
二、发审委会议提出询问的主要问题
(一)广东好太太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请发行人代表从行业特点、产品特点、销售渠道、广告营销特点和终端客户等方面进一步阐述发行人与好莱客是否存在同业竞争或潜在同业竞争的可能,明确披露实际控制人为落实避免同业竞争承诺的具体步骤、时间节点和拟采取的具体措施,进一步清晰表
述发行人。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第十七届发审委2017年第39次会议审核结果公告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第十七届发审委2017年第39次会议审核结果公告【法规类别】证券监督管理机构与市场监管【发布部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日期】2017.11.10【实施日期】2017.11.10【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E0303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第十七届发审委2017年第39次会议审核结果公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第十七届发行审核委员会2017年第39次发审委会议于2017年11月10日召开,现将会议审核情况公告如下:一、审核结果(一)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首发)获通过。
(二)浙江捷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发)未通过。
二、发审委会议提出询问的主要问题(一)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1、发行人报告期收入变动不大,扣非净利润变动较大;外销占比超过50%,外销收入金额及占比逐年上升。
请发行人代表说明:(1)2016年度、2017年1-6月扣非净利润明显提高的原因;(2)境外客户的开发方式、交易背景,有关大额合同订单的签订依据、执行过程;(3)发行人出口退税情况,是否与发行人境外销售规模相匹配;(4)分析汇率波动对经营业绩的影响,说明发行人出口收入和发行人汇兑损益之间的匹配性;(5)境外销售中是否存在第三方回款情况,如存在,其具体情况、原因和合理性。
请保荐代表人说明核查方法、依据,并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2、中山伊协为发行人重要经销商。
李开泉持有中山伊协95%的股权,2000-2007年在发行人处任职。
请发行人代表说明:(1)直销模式和经销模式的设定标准,选择中山伊协作为其主要经销客户的原因及商业合理性;(2)作为非标产品,采用经销模式向中山伊协销售是否符合产品特点,是否为行业惯例;(3)与中山伊协的合作方式,有关经销协议或合同的主要约定内容,双方权利、义务的主。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第十七届发审委2017年第22次会议审核结果公告
【法规类别】证券监督管理机构与市场监管
【发布部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布日期】2017.10.31
【实施日期】2017.10.3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E0303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第十七届发审委2017年第22次会议审核结果公告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第十七届发行审核委员会2017年第22次发审委会议于2017年10月31日召开,现将会议审核情况公告如下:
一、审核结果
(一)稳健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首发)未通过。
(二)蒙娜丽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发)获通过。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三)鑫广绿环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首发)获通过。
二、发审委会议提出询问的主要问题
2、发行人的申报文件显示,发行人在规范运作与内控方面存在以下问题:发行人出资行为存在瑕疵,存在较多会计差错,报告期内发行人接连受到十六起行政处罚,针对上述情况,请发行人代表进一步说明:(1)发行人受到环保、税务、食品药品监督、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和海关等部门的处罚是否构成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是否存在“最近36个月内违反工商、税收、土地、环保、海关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受到行政处罚,且情节严重”的情形;(2)发行人会计基础工作是否规范,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会计制度的规定;(3)合规运营方面的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健全且被有效执行,内部控制是否存在重大缺陷。请
(一)稳健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1、根据申请文件,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李建全控制的Winner Medical Group Inc.在美国OTCBB挂牌、并逐步转板至NYSE Amex LLC和NASDAQ Globle Market交易,实现Winner Medical Group Inc.在美国上市、发行人间接上市融资目的。2012年7月,发行人开始私有化并退市。2016年3月申报A股IPO。请发行人代表进一步说明:(1)Winner Medical Group Inc.在美国终止上市及私有化交易中,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用于收购股权的资金来源,是否存在使用境内资金支付私有化费用的情形,是否取得外汇管理部门的批准,是否符合我国有关税收、外资、外汇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是否存在违法违规情形;(2)发行人在美国间接上市、后通过私有化退市并申报A股IPO的具体原因及其商业合理性;是否符合我国相关监管部门当前的最新监管政策和监管要求;(3)招股说明书称发行人实际控制人2009年创建了PurCotton全棉时代品牌,并于同年10月转板NYSE Amex,请发行人代表说明业务转型的具体时间和转型的过程。请保荐代表人说明核查方法、核查过程和依据,并发表核查意见。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第十七届发审委2017年第24次会议审核结果公告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第十七届发审委2017年第24次会议审核结果公告【法规类别】证券监督管理机构与市场监管【发布部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日期】2017.11.03【实施日期】2017.11.03【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E0303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第十七届发审委2017年第24次会议审核结果公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第十七届发行审核委员会2017年第24次发审委会议于2017年11月3日召开,现将会议审核情况公告如下:一、审核结果(一)钜泉光电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首发)未通过。
(二)惠州市德赛西威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发)获通过。
二、发审委会议提出询问的主要问题(一)钜泉光电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1、发行人报告期内销售以经销商代理销售为主,各期经销收入占比均在96%以上,发行人与经销商的关系属于买断式销售关系。
请发行人代表说明:(1)报告期前五名经销商销售占营业收入持续95%左右,主要最终客户仅为23个,上述客户是否存在关联关系,销售变化情况,详细阐明原因,分析销售的可持续性;结合可比公司销售政策进一步分析说明,采取经销商买断模式的合理性;(2)经销商买断模式对发行人收入确认真实性、准确性的影响,收入确认政策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3)报告期发行人对其参股子公司前景无忧最终销售占比不断增加,2017年上半年已成为第一大最终客户,不认定为关联方和关联交易的依据,未直接向北京前景无忧销售的原因,说明业务合理性、真实性;(4)客户昊辉电子销售收入占发行人营业收入比重稳定在50%左右,结合与昊辉电子的历史合作情况、经销代理方式、销售结算模式等,说明发行人对其是否存在单一客户重大依赖,是否对发行人持续盈利能力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请保荐代表人说明核查方法、过程、依据,并明确发表核查意见。
2、发行人报告期利润逐年下滑,综合毛利率也呈下降趋势。
其中,计量芯片业务收入2017年1-6月下降较快,销售单价及毛利率持续下降,而载波芯片业务收入持续上升,销售单价持续下降。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创业板发审委2017年第14次会议审核结果公告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创业板发审委2017年第14次会议
审核结果公告
【法规类别】证券监督管理机构与市场监管
【发布部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布日期】2017.02.27
【实施日期】2017.02.27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E0303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创业板发审委2017年第14次会议审核结果公告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创业板发行审核委员会2017年第14次发审委会议于2017年2月27日召开,现将会议审核情况公告如下:
一、审核结果
厦门光莆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发)获通过。
江西同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首发)获通过。
二、发审委会议提出询问的主要问题
(一)厦门光莆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1、2015年4月,发行人财务总监陈锡良辞职,财务总监变更为周发权,2016年1月周发权辞职,财务总监变更为余志伟。
发行人报告期内财务总监发生多次变动,请发
1 / 1。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创业板发审委2017年第41次会议审核结果公告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创业板发审委2017年第41次会议审核结果公告【法规类别】证券监督管理机构与市场监管【发布部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日期】2017.05.17【实施日期】2017.05.17【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E0303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创业板发审委2017年第41次会议审核结果公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创业板发行审核委员会2017年第41次发审委会议于2017年5月17日召开,现将会议审核情况公告如下:一、审核结果中科院成都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发)获通过。
哈尔滨城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发)未通过。
电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发)获通过。
二、发审委会议提出询问的主要问题(一)中科院成都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1、(1)请发行人代表说明其董监高、员工曾经及目前在中科院及其下属单位工作、任职及离职的具体情况,是否存在发行人现有员工仍保留中科院及其下属单位的人事关系的情形,如是,补充说明该等情形对发行人人员独立性是否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2)根据申请文件,对于发行人改制之前的离退休人员,其离退休金的资金来源于中科院拨付的基本事业费;对于内退及在岗人员,其工资、社保等由发行人自行承担。
请发行人代表说明:2001年已离退休人员目前的人数与中科院拨付的基本事业费是否匹配,基本事业费逐年增加的原因;除2001年的离退休人员外,是否存在发行人的其他人员通过基本事业费领取离退休金的情形。
请保荐代表人就上述事项说明核查过程并发表核查意见。
2、申请文件称发行人印钞领域业务是通过联营企业中钞科信开展,发行人拥有中钞科信40.00%的股权,报告期内来自中钞科信的投资收益占发行人利润总额的32.。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并购重组委2017年第19次会议审核结果公告-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并购重组委2017年第19次会议审核结果公告
正文:
----------------------------------------------------------------------------------------------------------------------------------------------------
并购重组委2017年第19次会议审核结果公告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2017年第19次会议于2017年4月26日上午召开。
现将会议审核结果公告如下:
一、审核结果
西藏城市发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获有条件通过
成都天兴仪表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获无条件通过
二、审核意见
1.西藏城市发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购买资产方案的审核意见为:
请申请人补充说明本次交易的商业逻辑及必要性。
请独立财务顾问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请申请人补充说明本次交易募集配套资金的必要性。
请独立财务顾问、律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请西藏城市发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逐项予以落实,并在10个工作日内将有关补充材料及修改后的报告书报送上市公司监管部。
上市公司监管部
2017年4月26日
——结束——。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第十七届发审委2017年第62次会议审核结果公告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第十七届发审委2017年第62次会议审核结果公告【法规类别】证券监督管理机构与市场监管【发布部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日期】2017.12.06【实施日期】2017.12.06【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E0303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第十七届发审委2017年第62次会议审核结果公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第十七届发行审核委员会2017年第62次发审委会议于2017年12月6日召开,现将会议审核情况公告如下:一、审核结果(一)科顺防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发)获通过。
(二)广东奥飞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发)获通过。
(三)南京聚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发)获通过。
二、发审委会议提出询问的主要问题(一)科顺防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根据北京市政府办公厅颁布的《北京市工业污染行业、生产工艺调整退出及设备淘汰目录(2014年版)》,北京科顺生产基地于2016年12月1日停止生产。
请发行人代表说明:(1)报告期内所有生产基地,在生产过程中“三废”排放及处理情况,相关环保投入、治污费用支出情况;(2)北京科顺生产基地停产对发行人生产经营可能产生的影响;(3)报告期内环保、安全生产、质量监督等方面政策、制度的执行情况,相关证照的取得情况;(4)报告期发行人是否存在环保、安全生产、质量监督等方面的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请保荐代表人说明核查过程、依据,并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2、发行人报告期内与主要客户恒大地产发生的销售收入分别为1.87亿元、1.96亿元、1.97亿元和142.72万元。
2015年发行人用3,000万元对恒大地产下属恒大淘宝进行财务性投资。
请发行人代表说明:(1)发行人参股与主业无关且亏损的恒大淘宝的原因、履行的决策程序、定价依据及公允性,期末减值准备计提,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规定;(2)报告期内与恒大地产日常交易价格的定价依据及公允性;(3)2017年上半年新增客户大幅增加的原因及合理性,新增客户产品的毛利率与销售给恒大地产产品毛利率的比较情况,是否与发行人存在关联关系;(4)发行人持续开拓市场的能力,有何竞争优。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第十七届发审委2017年第31次会议审核结果公告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第十七届发审委2017年第31次会
议审核结果公告
【法规类别】证券监督管理机构与市场监管
【发布部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布日期】2017.11.06
【实施日期】2017.11.06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E0303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第十七届发审委2017年第31次会议审核结果公告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第十七届发行审核委员会2017年第31次发审委会议于2017年11月6日召开,现将会议审核情况公告如下:
一、审核结果
(一)内蒙古蒙草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可转债)未通过。
(二)万达信息股份有限公司(可转债)获通过。
二、发审委会议提出询问的主要问题
(一)内蒙古蒙草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发行人历次募投项目实际进度与原披露的预计进度存在较大差异。
2012年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目前尚未竣工验收或已验收未决算;2014年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之一呼伦贝尔经济技术开发区生态建设绿化一期工程,原承诺投入3,700万元,于2015年6月
完工,实际投入629.44。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创业板发审委2017年第47次会议审核结果公告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创业板发审委2017年第47次会议
审核结果公告
【法规类别】证券监督管理机构与市场监管
【发布部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布日期】2017.06.07
【实施日期】2017.06.07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E0303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创业板发审委2017年第47次会议审核结果公告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创业板发行审核委员会2017年第47次发审委会议于2017年6月7日召开,现将会议审核情况公告如下:
一、审核结果
北京品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发)未通过。
二、发审委会议提出询问的主要问题
1、发行人报告期内发行人软件产品、解决方案、技术开发三项主要收入各年度差异大、分布无规律,2016年度经营性现金流为负。
2016年度来自于第一大客户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某科研单位下属某单位/公司签订的合同共有63个,合同金额为2,166.95万元,截至2017年4月30日,双方再次签订53个合同,合同金额合计15,312.60万元。
报告期内各期主营业务收入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主板发审委2017年第14次会议审核结果公告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主板发审委2017年第14次会议审
核结果公告
【法规类别】证券监督管理机构与市场监管
【发布部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布日期】2017.01.18
【实施日期】2017.01.18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E0303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主板发审委2017年第14次会议审核结果公告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主板发行审核委员会2017年第14次发审委会议于2017年1月18日召开,现将会议审核情况公告如下:
一、审核结果
(一)绝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首发)获通过。
(二)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首发)获通过。
(三)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首发)获通过。
二、发审委会议提出询问的主要问题
(一)绝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1、请发行人代表补充说明,报告期内发行人及其加盟店被监管部门或媒体发现存在食品安全问题的具体情况,结合经销模式的特点进一步说明发行人在食品质量管控方面存在
的风险、采取的整改措施与实施效果,相关信息披露和风险揭示是否充分。
请保荐代表人发表核查意见。
2、请发行人代表进一步说明对加盟商的管控手段和方法,对加盟商能否做到有效管控。
加盟商的销售规模是否能够维持加盟门店的正常经营,其盈利能力是否处于正常水平。
请保荐代表人对发行人SAP管理系。
证监会关于创业板发审委2015年第46次工作会议公告-
证监会关于创业板发审委2015年第46次工作会议公告
正文:
----------------------------------------------------------------------------------------------------------------------------------------------------
创业板发审委2015年第46次工作会议公告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创业板发行审核委员会定于2015年5月22日召开2015年第46次发行审核委员会工作会议。
现将参会发审委委员及审核的发行申请人公告如下:
一、参会发审委委员:
张忠卢雄鹰贾丽娜潘峰
周代春何才元张亚兵
审核的发行人:
北京赛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首发)
二、参会发审委委员:
钟建兵朱海鹏张亚兵秦学昌
杨健袁伟荣张涛
审核的发行人:
山西东杰智能物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首发)
发行监管部
2015年5月18日
——结束——。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创业板发审委2017年第46次会议
审核结果公告
【法规类别】证券监督管理机构与市场监管
【发布部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布日期】2017.06.01
【实施日期】2017.06.0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E0303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创业板发审委2017年第46次会议审核结果公告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创业板发行审核委员会2017年第46次发审委会议于2017年6月1日召开,现将会议审核情况公告如下:
一、审核结果
深圳市智动力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发)获通过。
武汉海特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首发)获通过。
京博农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发)未通过。
二、发审委会议提出询问的主要问题
(一)深圳市智动力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1、2014年至2016年发行人向韩国三星电子直接销售占比分别为25.45%、44.97%、70.51%。
发行人报告期内前五大客户蓝思科技、欧菲光等组件生产商的终端客户也是韩
国三星电子。
请发行人代表:(1)结合目前的国际形势、韩国三星电子的经营现状,分析说明与韩国三星电子的业务往来是否可持续发展;(2)说明向三星体系销售的稳定性,与三星签订的相关协议中关于有效期、三星单方终止协议的事项、发行人的赔偿责任条款等内容,说明发行人是否存在业绩出现巨大波动的可能性。
请保荐代表人说明核查过程并发表核查意见。
2、2015年12月,发行人子公司东莞智动力租赁实际控制人吴加维控制的东莞智维的厂房、办公楼及宿舍,面积为21,352平方米(其中10,550平方米为厂房),租赁期限为2015年12月1日-2025年11月30日。
2017年4月,吴加维将持有的东莞智维100%股权以300万元转让给余君理。
请发行人代表说明:(1)不租赁有产权建筑物的合理性,租赁价格是否公允;(2)租赁无产权建筑物的发行人内部决策程序是否符合规定;(3)是否取得了主管部门对该等建筑物权属及是否拆除的确认;(4)租赁房产对发行人资产完整性、独立性的影响;(5)吴加维持有的东莞智维100%股权以300万元转让给余君理的原因,不转让给发行人的合理性。
请保荐代表人说明核查过程并发表核查结论。
(二)武汉海特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1、报告期内,发行人销售费用的比例高于同行业上市公司,其中市场开发与学术推广费占销售费用的90%以上。
发行人计提的市场开发与学术推广费前十名推广商中,2014年度个人推广商8名,法人推广商2名;2015年度个人推广商7名,法人推广商3名;2016年度前十大推广商均为法人单位。
(1)请发行人代表说明推广费用的结算方式,市场开发与学术推广费较高的合理性,报告期内应付市场开发与学术推广费余额较大的原因及其合理性;(2)2016年计提市场开发与学术推广费的第一大推广商为遂宁市开发区鹏程信息咨询服务中心、第三大推广商为郑州弘五冠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第四大推广商为永嘉县科正贸易有限公司、第十大推广商为上海则物文化传播中心,请发行人代表结
合推广商的权利和义务,说明上述单位成为发行人主要推广商的原因及其合理性。
2、发行人报告期2014-2016年末,其他应付款(市场开发与学术推广费)余额为11,525.46万元,12,132.51万元、14,93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