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地补偿意思是什么
征地补偿是什么意思-
The greatest joy in life is that everyone says you can’t do it, but you have done it!简单易用轻享办公(页眉可删)征地补偿是什么意思?导读:征地补偿是指房屋征收部门自身或者委托房屋征收实施单位依照我国集体土地和国有土地房屋拆迁补偿标准的规定,在征收国家集体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时,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以下称被征收人)给予公平补偿。
一、征地补偿费用项目1、土地补偿费用地单位依法对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因其土地被征用造成经济损失而支付的一种经济补偿。
2、青苗补偿费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青苗因征地受到毁损,向种植该青苗的单位和个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
3、附着物补偿费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附着物,如房屋、其它设施,因征地被毁损而向该所在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
4、安置补助费、用地单位对被征地单位安置因征地所造成的富余劳动力而支付的补偿费用。
二、补偿标准1、各项征地补偿费用的具体标准、金额由市、县政府依法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规定。
2、按规定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可增加安置补助费。
原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30倍的土地管理规定,已经在《土地管理法》中删除。
三、补偿管理各项补偿费用由被征地单位收取后,按如下方式处理:1、土地补偿费、依法应支付给集体的安置补助费、集体所在的青苗补偿费和附着物补偿费,由被征地单位管理和使用。
2、青苗补偿费和附着物补偿费归青苗和附着物的所有者所有。
3、安置补助费的归属、使用:(1)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其管理和使用。
(2)由其他单位安置的,支付给安置单位。
(3)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发放给安置人员个人或经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
集体所有的补偿费用的使用收益分配办法:1、在当地金融机构设立专户存放。
征地补偿包含哪些部分,征地补偿方式有哪些
一、征地补偿包含哪些部分依照法律的规定,征收土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土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
1、土地补偿费:是指国家对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因土地被征收而造成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土地减少或者无地可耕的损失进行的补偿。
2、安置补助费:是指对以土地为主要生产资料,生活来源的农民,因国家征收土地而推动土地所造成的生产、生活困难由国家给予必要的生产、生活补助费用。
统一年产值标准是计算征地补偿费用的主要依据。
征地补偿费用在统一年产值标准的基础上根据被征收耕地的类型、质量,农民对土地的投入,农产品价格,农用地等级,当地农民现有生活水平和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原征地补偿标准等因素确定相应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倍数进行计算。
3、青苗补助费:征收耕地上有未收获作物,因急于用地须毁青苗的。
属短期农作物的,按一造产值补偿,属多年生农作物的,根据其种植期和生长期长短给予合理补偿。
水产养殖的青苗补偿根据不同的养殖品种、养殖方式、养殖设施等情况给予补偿。
4、地上附着物补偿费是对被征收土地上的各种建筑物、构筑物及设施的拆除、搬迁、恢复、移载、砍伐等的国家补偿。
征地补偿包含哪些部分,征地补偿方式有哪些二、征地补偿方式有哪些1、货币补偿《条例》规定了拆迁货币补偿标准确定的基本原则--等价有偿,采取的办法是根据被拆迁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因素,以房地产市场评估的办法确定。
对于货币补偿的具体办法各地有所不同,许多地方对此出台了法规或规章予以规范。
2、房屋产权调换产权调换,是指拆迁人用自己建造或购买的产权房屋与被拆迁房屋进行调换产权,并按拆迁房屋的评估价和调换房屋的市场价进行结算调换差价的行为。
也就是说以易地或原地再建的房屋,和被拆除房屋进行产权交换,被拆迁人失去了被拆迁房屋的产权,调换之后拥有调换房屋的产权。
产权调换是房屋拆迁补偿安置的方式之一,其特点是以实物形态来体现拆迁人对被拆迁人的补偿。
无论是居住房屋还是非居住房屋均可采用产权调换的方法,但排除了非公益事业房屋的附属物。
征地补偿标准
征地补偿标准地补偿,又称强制性补偿(force compensation)、征收补偿、补偿性征收,是指国家为了承担社会或经济建设战略的实现所采取的一项必要的政策措施,由国家或政府机构实施政府征土,或非法、违反法律的私人征土,目的在于为一般公共利益的建设而实施的补偿性赔偿、抚恤等活动。
地补偿的制度旨在确保政府部门在实施政府征土时,必须提供足够的补偿给受影响的个人或单位,以弥补受影响者损失的补偿金。
地补偿标准是政府在执行地补偿政策时所遵循的补偿金额标准。
一般来说,地补偿标准应随着政府征收土地的用途不同而有所变化。
比如,征收土地用于建设十字路口,应设定的补偿标准要高于征收土地用于绿地保护的补偿标准。
总的来说,地补偿标准有几个要素,包括:(1)征土的方式:一般来说征土有三种方式,分别是强制性征收(force compensation)、补偿性征收(compensation power)以及调整性征收(adjustment power),根据不同征土方式,补偿标准也有所差别。
(2)征土土地的用途:通常来说,用途是补偿标准重要的参照物。
比如,如果征收的土地用来建设市政道路,那么我们可能会偏向设定更为严格的补偿标准;如果征收的土地用来开发小区等居住用途,那么补偿标准可能会比市政道路的低一些。
(3)折旧率:一般来说,折旧率是根据地补偿对象的价值折算得出的,折旧率越低,补偿金额越低;相反,折旧率越高,补偿金额越高。
(4)核定赔偿额:核定赔偿额是指政府机构最终确定的地补偿标准。
政府机构会根据具体的情况,综合考虑地补偿对象的实际价值和补偿对象本身的情况,最终制定出一个补偿性征收的核定赔偿额。
以上是地补偿标准的四个主要内容,在实践中,还应考虑到地补偿对象的具体情况,以确保政府征收地方的实施有效且公平,从而可以理想地实现社会公共利益的最大化。
征地补偿是什么收入
一、征地补偿是什么收入征地补偿费是指国家建设征用土地时,按照被征用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被征地单位的补偿各项费用。
是指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的总和。
征用土地的各项费用应当在自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批准之日起3个月内全额支付。
土地补偿费是因国家征用土地对土地所有者在土地上的投入和收益造成损失的补偿。
补偿的对象是土地所有权人。
安置补助费是国家建设征用农民集体土地后,为了解决以土地为主要生产资料并取得生活来源的农业人口因失去土地造成生活困难所给予的补助费用。
青苗补偿费是指征用土地时,对被征用土地上生长的农作物,如水稻、小麦、玉米、土豆、蔬菜等造成损失所给予的一次性经济补偿费用。
地上附着物补偿费是对被征用土地上的各种地上建筑物、构筑物,如房屋、水井、道路、管线、水渠等的拆迁和恢复费以及被征用土地上林木的补偿或者砍伐费等。
其他补偿费是指除土地补偿费、地上附着物补偿费、青苗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外的其他补偿费用,即因征用土地给被征用土地单位和农民造成的其他方面损失而支付的费用,如水利设施恢复费、误工费、搬迁费、基础设施恢复费等。
二、个人能否将征地补偿费作为收入综合第二小节的征地补偿费的分配可以看出,征地补偿费是分为三部分的。
那么,除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所有外,另外两部分的补偿费原则上个人是可以将其视为某种财务收入的。
三、征地补偿费的分配1、土地补偿费归村集体所有。
村集体作为抽象主体,象征性拥有所属成员的集体土地所有权,依照法理,在村集体失去其所有土地时,理所当然拥有该土地征用后的所有征地补偿费。
对该征地补偿费的具体处分,《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十九条规定:涉及村民利益的下列事项,村民委员会必须提请村民会议讨论决定,方可办理。
村集体有权以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的形式,决定征地补偿费的分配和使用,村集体可以将该集体收入用于开办集体企业,发展公益建设,可以分配到各户,可以分配给被征用承包经营土地的村民。
农村征地安置补偿的法律政策
一、土地征用什么叫土地征用呢?土地征用也简称征地,是指国家及地方政府基于公共利益的需要和城镇化、工业化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强制将集体所有的土地收归国有,由国家给予法定补偿的行为。
简单说,原来的地是属于村集体的,经过征地手续后,土地就属于国家的了,国家给予相应补偿。
听起来象做生意一样,一方交货,一方给钱。
其实,征地与交易有根本区别:交易的双方是自愿的,是平等主体之间的民事行为,主体间的权利义务受民事法律规范调整;征地则是一种具体行政行为,主体间存在着非平等的上、下级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双方的权利义务受行政法律或经济法律规范的调整,在征地工作中也许还存在着被征用土地一方不自愿性和征用土地一方的强制性。
我国的土地是实行社会主义公有制,有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有的土地属于集体所有。
《土地管理法》规定:“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
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由于我国的土地存在着“国家所有”和“农民集体所有”两种形态,国家要使用集体所有的土地来搞建设,就必须办理征地手续,把集体所有的土地转为国家所有的土地后才能开发建设。
二、征地补偿、安置是什么征地补偿费用的种类征地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补偿费、青苗补偿费和其它补偿费1、土地补偿费,是指因国家征收土地对土地所有者在土地上的投入和收益造成损失的补偿。
2、安置补助费,是指因国家征收农民集体土地后,为了解决以土地为主要生产资料的并取得生活来源的农业人口因失去土地造成的生活困难,而给予的补助费用。
3损失所给予的补偿费用。
4、地上附着物补偿费,是对被征收土地上的各种地上建筑物、构建物,如房屋、水井、道路、管线、水渠等拆迁和恢复费用以及被征收土地上林木的补偿或者砍伐费用。
5、其它补偿费,是指除了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补偿费、地上附着物补偿费之外的其他补偿费用,即因征收土地给征地的农民造成的其他方面的损失而支付的费用,如水利设施恢复费用、误工费、搬迁费、基础设施恢复费用等。
土地占地赔偿标准
土地占地赔偿标准
土地占地赔偿标准,通常指为了实现社会和经济发展,采取占地征收或拆迁补偿措施,为占用土地者支付赔偿性费用的标准。
一般来说,将被拆迁土地分成直接损失费用和过渡
性损失费用两部分,其中直接损失费用主要包括土地价款、建筑拆除费、移动费用等。
过渡性损失费用则主要涉及拆迁户受到的损失,包括搬家补偿、劳动力搬迁补偿、企
业搬迁、交通调整费、新房购置补偿、安置补助费、新地开发费用以及其它搬迁支出等,
以减轻农民搬迁的经济和社会损失。
占地赔偿政策的实施通常需要严格的批准和审核机制,以确保执行效率和赔偿精确合理,不会给受影响人员带来有外之“负担”。
首先,应当实现公开、公正、公平的补偿原则,要求政府占用土地概念补偿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全面准确反映当地市场价格,包
括土地价款和拆迁补偿费,避免出现不公正的行为。
其次,应当强调拆迁补偿费应适当充实,由于当地实施占用土地政策的经济活动不一样,拆迁补偿报销费用标准也不同,必须根据实际情况合理确定补偿报销的金额大小,减
轻拆迁户财务负担,对拆迁者给予充分的补偿,以减轻拆迁对当事人造成的经济损失。
最后,应完善社会救济和赔偿额外损失等政策措施,政府以及其他相关社会机构应该
投入充足的资金,加大救济款的用作,给予有生存困难的被拆迁户财政援助,以及赔偿拆
迁受者精神负担等额外损失。
总的来看,占地赔偿标准的制定,要根据实际情况准确反映当地经济实力,尊重市场
价格,科学计算公共调查成本,设定合理的补偿报销比例,且要及时发放补偿费,同时建
立完善的社会救济体系,充分认识占地补偿支出对被拆迁户危机处理的重要性,以期减轻
拆迁对家庭生活的社会影响,促进可持续发展。
国家公路征地补偿标准
国家公路征地补偿标准作为一项重要的基础设施建设,公路建设需要大量的征地,因此征地补偿标准对于保障农民利益、维护社会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下面将从几个步骤来阐述国家公路征地补偿标准。
第一步:征地补偿范围征地补偿范围包括土地征收补偿、拆迁补偿、搬迁补偿等。
对于被征地的农民来说,土地的征收补偿是补偿最主要的部分。
而对于居民来说,则以拆迁补偿为主。
此外,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征地补偿中还包括土地流转补贴、人文关怀等。
第二步:征地补偿标准征地补偿标准是公路征地补偿的核心问题。
国家对于征地补偿标准有着严格的规定,涉及到土地出让金、补偿费用、安置补助金、搬迁补偿费等多个方面。
具体对于不同地区的征地补偿标准会有所不同,一般来说,东部省市征地补偿标准较高,而中西部省市则较低。
第三步:征地补偿计算方法征地补偿计算方法根据不同的征地补偿标准而定。
一般情况下,为了保障农民合法权益,征地补偿计算方法采用公开透明的方式。
具体计算方法会涉及到土地面积、土地性质、行政等级以及市场行情等各个方面。
第四步:征地补偿问题征地补偿是一个复杂的问题,难免会出现一些问题。
常常存在的问题包括征地补偿标准不公、补偿款不及时等。
针对这些问题,国家也有一些规定和办法。
例如,对于征地补偿标准不公,国家会进行公示,让农民、居民有权利监督并提出意见。
综上所述,国家公路征地补偿标准是征地补偿的重要组成部分,关系到众多农民的切身利益。
因此,国家需要继续加强和改善征地补偿政策和制度,尽可能地保障被征地农民和居民的合法权益。
征地补偿费分配办法是什么?
征地补偿费分配办法是什么?征地补偿,这个是法律规定的内容,土地是国有资源,是国家才拥有所有权的,任何人都不可能拥有所有权,所以农村总是会有一些农民说着土地是我的,这些说法都是错误的。
但是我们拥有土地的使用权。
关于征地补偿费分配办法是什么▲一、征地补偿费分配办法是怎样的征地政策征地流程征地补偿征收决定征地补偿费是怎样分配的呢?征地补偿费的分配办法需要遵循怎样的原则呢?征地补偿费的分配要有哪些要求呢?下面华律小编将为您带来征地补偿费分配办法的简要介绍,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征地补偿费分配办法第一条为维护被征地农户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依法做好被征地农民的补偿安置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依法征收征用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征地补偿费的分配使用和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征地补偿费是对被征地农户、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地上附着物产权人的补偿。
征地补偿费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和青苗补偿费。
本办法所称被征地农户是指依法取得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农户。
第四条征地补偿费的分配使用应当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征地补偿费的分配使用妇女与男子享有平等的权利,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妇女未婚、结婚、离婚、丧偶等为由,剥夺、侵害其依法享有的征地补偿权益。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农经等部门应当加强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征地补偿费分配使用的监督管理。
第六条在征地依法报批前,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国土资源部门应将拟征地的用途、位置、面积、补偿标准、安置途径等,以书面形式告知被征地农户、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地上附着物产权人。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国土资源部门应对拟征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地上附着物权属、种类、数量等现状进行调查,调查结果应与被征地农户、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地上附着物产权人共同确认,其共同确认的有关材料应当作为征地报批的必备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征地拆迁条例(征地补偿新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征地拆迁补偿暂行条例为了适应经济建设的需要,为人民建设更美好安宁的家园,方便交通,充分发挥现代交通工具的便捷,用时间缩小边远地区的距离,实现城乡一体化,希望广大人民群众支持配合,特制定本条例。
(一)征地补偿征收耕地补偿标准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3万元。
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万元。
菜田平均每亩补偿15万元。
征收基本农田补偿标准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8万元。
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9万元。
菜田平均每亩补偿15.6万元。
征收林地及其他农用地平均每亩补偿13.8万元。
征收工矿建设用地、村民住宅、道路等集体建设用地平均每亩补偿13.6万元。
征收空闲地、荒山、荒地、荒滩、荒沟和未利用地平均每亩补偿2.1万元。
(二)其他税费耕地占用税,按每平方米2元计算。
商品菜地开发建设基金,按每亩1万元计算。
征地管理费,按征地总费用的3%计算。
由国土资源部门严格按有关规定使用。
耕地占补平衡造地费,平均每亩4000元,统筹调剂使用,省国土资源厅负责监督验收。
(三)征地工作程序告知征地情况。
在征地依法报批前,当地国土资源部门应将拟征地的用途、位置、补偿标准、安置途径等,以书面形式告知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
在告知后,凡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在拟征土地上抢栽、抢种、抢建的地上附着物和青苗,征地时一律不予补偿。
确认征地调查结果。
国土资源部门会同交通、林业部门,对拟征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地上附着物权属、种类、数量等现状进行调查,调查结果应与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户和地上附着物产权人、各市动迁办公室共同确认。
组织征地听证。
在征地依法报批前,国土资源部门应告知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对拟征土地的补偿标准、安置途径有申请听证的权利。
当事人申请听证的,应按照《国土资源听证规定》规定的程序和有关要求组织听证。
签订征地补偿协议。
国土资源部门要按照本方案制定的补偿标准,与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个人签订征地补偿协议,并将协议作为征地报件必备件附征地卷一同上报。
新土地法征地赔偿标准
新土地法征地赔偿标准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速,土地征收成为了一个热门话题。
为了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国家出台了新土地法征地赔偿标准。
下面从不同角度来探讨这一问题。
政策背景新土地法征地赔偿标准是在2019年12月31日正式实施的。
这一政策的出台,是为了更好地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
在新标准下,征地赔偿的范围更加广泛,赔偿标准也更加合理。
赔偿标准新土地法征地赔偿标准主要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生活困难补助费、搬迁补助费等。
其中,土地补偿费是最基本的赔偿费用,按照土地市场价格的一定比例进行计算。
安置补助费是指为被征地农民提供的新居住地的建设费用,生活困难补助费是指为被征地农民提供的生活保障费用,搬迁补助费是指为被征地农民提供的搬迁费用。
赔偿标准的合理性新土地法征地赔偿标准的出台,是为了更好地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
在新标准下,赔偿标准更加合理,能够更好地反映土地市场价格的变化。
同时,新标准下的赔偿范围更加广泛,能够更好地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和生产。
政策实施的问题尽管新土地法征地赔偿标准的出台,为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提供了更好的保障,但在实施过程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
例如,一些地方政府在征地过程中存在强制征地、低价征地等问题,导致被征地农民的权益受到侵害。
因此,需要加强对政策的宣传和监督,确保政策的有效实施。
结语新土地法征地赔偿标准的出台,是为了更好地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
在实施过程中,需要加强对政策的宣传和监督,确保政策的有效实施。
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保障被征地农民的权益,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的顺利进行。
2022贵州土地征用补偿标准是什么
一、贵州土地征用补偿标准法律规定第一章本办法所称征地补偿是指国家将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征收后,依法给予被征地农民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补偿,并建立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制度,保障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的行为。
第二章征地补偿第三条依法征收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必须按照规定足额补偿。
征地补偿安置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
严格按照《黔南州人民**关于公布全州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黔南府发〔2009〕31号)文件规定的标准补偿。
第四条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按每亩11490元计算;征收其它农用地和农民集体所有的建设用地,按每亩4596元计算;征收未利用地的,按每亩3447元计算。
第五条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每亩16086元计算;征收其它农用地和农民集体所有的建设用地的,按每亩5745元计算;征收未利用地的,不支付安置补助费。
第六条青苗及地上附着物的补偿标准,按照《贵州省土地管理条例》规定执行,即按每亩1149元计算,地上附着物据实按标准补偿。
第七条征收耕地的由县人民**按每亩11161元的标准统筹社保资金,专户管理,不发至个人。
第八条征地补偿安置费用没有足额到位的,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有权拒绝交地;征地补偿安置费用足额到位的,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不得拖延交地。
第三章失地农民基本保障第九条县人民**建立被征地农民城镇社会养老保险基金专户,专项用于被征地农民的社会养老保险。
1、以户为单位,失地50%以上(含50%)的本村在册18周岁以上被征地农民,采取自愿的方式,可以申请参加城镇社会养老保险。
2、被征地农民城镇社会养老保险按属地管理实行县级统筹。
被征地农民社会养老保险资金专户由被征地农民社会养老保障个人账户和社会统筹账户组成。
养老保障资金统筹专户按11161元/人承担,每个参保对象自行承担23399元。
3、具体参保对象和方法按照黔南劳社局复〔2008〕19号文件批复的《独山县被征地农民就业培训和社会保障办法》执行。
农村征用土地补偿标准
农村征用土地补偿标准农村征用土地补偿标准是指在农村地区进行土地征用时,对被征用的土地的补偿金额和补偿方式的规定。
本文将提供一些相关参考内容,分为补偿金额和补偿方式两个方面。
一、补偿金额1. 土地面积补偿:根据被征用土地的实际面积进行补偿,并且要考虑到土地的适宜利用程度、土地质量等因素。
2. 产出补偿:根据被征用土地的原有农作物产出情况进行补偿,应该对已经投入的劳力和费用进行合理补偿。
3. 基础设施补偿:对于被征用土地上的基础设施,如房屋、道路等,应该进行相应的补偿。
4. 土地市场价格参考:可以参考当地近期土地交易的市场价格,以确定合理的补偿金额。
二、补偿方式1. 一次性补偿:将全部补偿款一次性支付给农户,方便农户迅速获得相关资金。
2. 分期补偿:将补偿款分为多个阶段支付给农户,可以根据农户的意愿和实际情况进行具体安排。
3. 投资补偿:将一部分补偿款用于农户自身的农业发展或其他投资项目,以提高农户收益来源。
4. 就业补偿:对于失去土地的农户,提供就业机会或者培训,使其在其他领域找到就业机会。
三、其他注意事项1. 合理程序:征地的程序合法、公开、公正,要通过与农户的协商、听取农户的意见,确保补偿金额和方式的公平。
2. 农户参与决策:征地决策的过程中,应该充分听取农户的意见和需求,并尽量在农户的意愿范围内进行补偿安排。
3. 公示公告:征地补偿标准应该进行公示公告,确保公众知情权和参与度。
4. 低保户、贫困户优先:对于低保户、贫困户等特殊困难群体,应该优先考虑并提供相应的补偿安排。
总结起来,农村征用土地补偿标准应该根据土地的实际情况和农户的需求合理设定补偿金额和方式,确保农户的权益不受损害,并且要充分尊重农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和决策权。
耕地征收补偿标准
耕地征收补偿标准
耕地是国家发展和社会稳定所不可或缺的资源,因此,国家对耕地的保护和利用都受到了严格的管理。
耕地征收是政府发展经济、改善城乡环境的重要手段之一,但是,如果未能给予征收地主充分的补偿,征收可能会引起社会的不满和阻碍社会的发展。
因此,为了维护地主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的和谐,各国政府都制定了相应的耕地征收补偿标准。
通常情况下,耕地征收补偿的标准一般包括:
1、补偿金额:在征收耕地时,政府应支付一定的补偿金额,以弥补地主的收入损失。
2、财产补偿:政府应支付地主因征收耕地而遭受的财产损失,以赔偿地主。
3、安置补助:政府应支付一定的补助金,以帮助征收地主搬迁,以及购买住房、建立新生活等。
4、就业补偿:政府应支付就业补偿,以帮助被征收地主找到新的工作,维持其正常生活。
5、其他补偿:政府还可以支付一些其他补偿,如改善征收地区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
各国政府对耕地征收的补偿标准都有不同的规定,但它们都是为了保护地主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的和谐发展,以及调节社会的关系,从而实现政府发展经济和改善城乡环境的目的。
征地是什么意思
一、征地是什么意思土地征用是指国家为了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批准权限批准,并依法给予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农民补偿后,将农民集体所有土地使用权收归国有的行政行为。
土地征用是土地使用权的转移,即由集体的土地使用权转变为国有,不涉及土地的所有权改变。
国家行政机关有权依法征用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财物、土地等。
行政征收与行政征用的区别主要是:行政征收取得的是财产所有权,而行政征用取得的是财产使用权。
土地征用作为一种行政行为,在法律关系上具有以下几个特征:1、土地征用法律关系主体双方是特定的,征用方只能是国家,被征用方只能是所征土地的所有者,即农民集体;2、征用土地具有强制性;3、征用土地具有补偿性;4、征用土地将发生土地使用权转移,土地所有权仍然属于农民集体,征用条件结束需将土地交还给农民集体。
土地征用的定义、特征和程序:土地征用亦称“征用土地”,是指国家为了兴建厂矿、铁路、公路、港口、水利、国防工程等建设的需要,依法将集体所有的土地收归国家使用的一项措施”。
我国土地管理法规定:“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实行征收或征用。
”征收土地时,由用地单位向被征用单位支付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
从此,被征用者即丧失了土地所有权,被征收土地属国家所有,用地单位只有使用权。
土地征收的主要特征是:(1)具有强制性。
(2)土地征收是土地所有权的转移,即由集体的土地转变为国有土地。
(3)征用土地时用地单位必须按规定向被征用单位支付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妥善安置农民的生产和生活。
国家建设征用土地,应当按规定的程序进行。
一般来说,国家建设征用土地时,用地单位必须持国务院主管部门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批准的设计任务书或其他有关批准文件,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审查批准后,由土地管理部门划拨土地。
具体程序是:申请选址、协商征地及安置方案、核定用地面积以及划拨土地等四个步骤。
征地安置补偿标准
一、征地安置补偿标准1、土地补偿费用地单位依法对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因其土地被征用造成经济损失而支付的一种经济补偿。
2、青苗补偿费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青苗因征地受到毁损,向种植该青苗的单位和个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
3、附着物补偿费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附着物,如房屋、其它设施,因征地被毁损而向该所在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
4、安置补助费用地单位对被征地单位安置因征地所造成的富余劳动力而支付的补偿费用。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
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相应的养老等社会保障体系。
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主要用于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缴费补贴。
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的筹集、管理和使用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征地安置补偿标准二、什么是临时安置补助费临时安置补助费是指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过渡期可能发生费用的补助,通常又称为过渡费。
补助对象是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由拆迁人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
征地补偿是什么意思
一、征地补偿是什么意思用地单位或者企业征收土地,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的经济补偿。
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
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
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
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
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
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征收城市郊区的菜地,用地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
依照征收其他土地的规定支付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
但是,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十倍。
国务院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在特殊情况下,可以提高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
征地补偿是什么意思二、征地补偿费怎么计算①征用耕地的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6—10倍;征用其他土地的补偿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用耕地的补偿费标准,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具体规定。
属于有收益的非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可按该土地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3—6倍计算,征用无收益的耕地不予补偿。
征用柴山、滩涂、水塘、苇塘、经济林地、草场、牧场等有收益的非耕地的土地补偿标准为该土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6—10倍。
②征用人工鱼塘、养殖场、宅基地、果园及其它多年生经济作物的土地,按邻近耕地补偿标准计算。
③被征用土地的青苗补偿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农村土地被征用赔偿多少钱一亩
一、征收和征用概念不同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的宪法修正案第十三条第三款规定:“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公民的私有财产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
”这是修订后的宪法为了正确处理私有财产保护和公共利益需要、公民权利和国家权力之间的关系,而确立的我国征收、征用制度。
征收是指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国家把私人所有的财产强制地征归国有;征用是指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强制性地使用公民的私有财产。
征收和征用的主要区别在于:征收是所有权的改变,征用只是使用权的改变。
征收是国家从被征收人手中取得了所有权,发生了所有权的转移;征用则是在紧急情况下对私有财产的强制性使用,在紧急情况结束后,要把被征用的财产归还给权利人。
二、3种补偿费1、拆迁过渡费,比如:租房费、搬家过程中所开销的费用有政府补偿。
2、双向补偿,比如农村房屋拆迁,农民不仅可以获得农村房屋补偿,还可以获得宅基地的补偿。
3、停业损失补偿,这项赔偿是针对运营性质的房屋,一般情况下是与当事人协商确定,也可委托房地产价格评估师确定。
内置的设备需要迁移所产生的移机费,可按市场价补偿。
三、农村土地被征用赔偿多少钱一亩农村占地的赔偿政策是根据农村土地的性质来进行区分的,不同性质的土地补偿标准是不同的,下面开看看农村占地的赔偿标准:1、在农村占用耕地的补偿标准: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3万元,稻田平均补偿9万元/亩,蔬菜地平均补偿为每亩15万元。
2、农村基本农田占用补偿标准:平均每亩旱地补偿5.8万元,稻田平均补偿9万9000元/亩,蔬菜地平均补偿为每亩15万6000元。
3、在农村,林地和其他农用地的平均占用量为每亩13万8000元。
4、占用农村工矿建设用地、村民住宅、道路等集体建设用地,平均每亩补偿136000元。
5、在农村,占用闲置土地、荒山、荒地、荒滩、荒沟、未利用土地,平均每亩补偿21000元。
应该注意的是,这只是一个参考标准,毕竟,不同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是不同的,价格也不同,当兑换成现金时会有差异,具体补偿标准应当依据地方政府部门颁布的标准。
齐齐哈尔农村征地补偿是什么?
齐齐哈尔农村征地补偿是什么?征收耕地补偿标准: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3万元。
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万元。
菜田平均每亩补偿15万元。
征收基本农田补偿标准: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8万元。
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9万元。
菜田平均每亩补偿15.6万元。
征收林地及其他农用地平均每亩补偿13.8万元。
征地补偿是在土地被以项目之名征用时国家给与的必要的经济补偿,但是有关这一点,各个地方的征地补偿的政策也不总是一样的,比如说齐齐哈尔农村征地补偿就会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来调整实际的征地细则与实施办法,这一点也是规则上许可的。
▲一、齐齐哈尔农村征地补偿是什么齐齐哈尔市中心城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活动,维护公共利益,保障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房屋征收工作的顺利实施,根据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中心城区(龙沙区、铁锋区、建华区)范围内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以下称被征收人)按本办法的规定给予公平补偿。
第四条房屋征收与补偿应当遵循决策民主、程序正当、结果公开的原则。
中心城区房屋征收补偿工作实行目标管理,由市政府与区政府签订工作责任书,明确相关责任、政策、措施和要求。
第五条市政府负责本市行政区域内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公室为本市房屋征收部门(以下称房屋征收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本市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并履行下列职责:(一)负责对拟征收地段进行封闭;(二)负责对房屋征收范围内房屋、构筑物和附属设施进行房屋征收成本测算;(三)负责全市重点公益项目房屋征收工作;(四)受市政府委托,对全市房屋征收工作进行管理、监督、检查和年终考核。
区政府负责所辖行政区域内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市政府重点公益项目房屋征收除外);区房屋征收工作办公室负责同级政府所辖行政区域内房屋征收与补偿的组织实施工作。
1993年征地补偿标准
1993年征地补偿标准
1993年,中国国家发改委发布了《征地补偿标准》。
该标准是为了规范征地补偿的金额和方式,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
该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征地补偿标准的确定
征地补偿标准是根据土地的类型、用途、地理位置、市场价格等因素来确定的。
其中,耕地、林地、草地等不同类型的土地有不同的补偿标准。
同时,不同地区的补偿标准也有所差别。
二、征地补偿方式
征地补偿方式主要有两种:一是一次性补偿,即一次性支付全部补偿款;二是分期支付,即按照约定的时间和金额分期支付补偿款。
三、征地补偿的计算方法
征地补偿的计算方法是根据土地的面积、土地的类型和市场价格来计算的。
其中,耕地的补偿标准是按照每亩土地的产值来计算的,林地和草地的补偿标准是按照每亩土地的伐木量和草量来计算的。
四、征地补偿的支付方式
征地补偿的支付方式是由征地单位和农民协商确定的。
一般来说,征地单位会在征地前与农民签订补偿协议,约定补偿的金额、时间和方式等具体事项。
在支付补偿款时,征地单位可以选择现金支付或银行转账等方式。
五、征地补偿的监督和管理
征地补偿的监督和管理是由地方政府和相关部门负责的。
地方政府应当建立健全征地补偿的管理制度,加强对征地补偿的监督和检查,确保征地补偿的公正、合理和及时。
总之,1993年征地补偿标准的发布对于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
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征地补偿标准也在不断完善和调整,以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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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补偿意思是什么
有时候因为国家出台的相关发展政策以及规划,可能会需要就行征地,征地自然就会有相关补偿,但是很多人并不了解到底是什么意思。
下面就让为大家带来征地补偿意思是什么的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一、征地补偿意思是什么
征地补偿是指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法对农民集体所有建设土地或棚户区实行征收或征用,并按照被征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2010年7月13日,国土部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征地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既要考虑被拆迁的房屋,还要考虑被征收的。
在2012年11月28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上,讨论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修正案(草案)》,对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征收补偿制度作了修改。
会议决定将草案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
但至2012年11月29日具体修改条款还未知。
二、征地工作程序
1、告知征地情况。
在征地依法报批前,当地国土资源部门应将拟征地的用途、位置、补偿标准、安置途径等,以书面形式告知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
在告知后,凡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在拟征土地上抢栽、抢种、抢建的地上附着物和青苗,征地时一律不予补偿。
2、确认征地调查结果。
国土资源部门会同交通、林业部门,对拟征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地上附着物权属、种类、数量等现状进行调查,调查结果应与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户和地上附着物产权人、各市办公室共同确认。
3、组织征地听证。
在征地依法报批前,国土资源部门应告知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对拟征土地的补偿标准、安置途径有申请听证的权利。
当事人申请听证的,应按照《国土资源听证规定》规定的程序和有关要求组织听证。
4、签订。
国土资源部门要按照本方案制定的补偿标准,与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个人签订征地补偿协议,并将协议作为征地报件必备件附征地卷一同上报。
5、公开征地批准事项。
经依法批准征收的土地,除涉及国家保密规定等特殊情况外,省国土资源厅通过媒体向社会公示征地批准事项。
县(市)国土资源部门应按照《征用土地公告办法》规定,在被征地所在村、组公告征地批准事项。
6、支付。
方案经市、县政府批准后应按法律规定的时限向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按时支付征地补偿安置费用。
当地国土资源部门要协同农业、民政等有关部门对被征地集体组织内部征地补偿安置费用的分配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三、
(一) 征地补偿
1、征收耕地补偿标准
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3万元。
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万元。
菜田平均每亩补偿15万元。
2、征收基本农田补偿标准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8万元。
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9万元。
菜田平均每亩补偿15.6万元。
3、征收林地及其他农用地平均每亩补偿13.8万元。
4、征收工矿建设用地、村民住宅、道路等集体建设用地平均每亩补偿13.6万元。
5、征收空闲地、荒山、荒地、荒滩、荒沟和未利用地平均每亩补偿2.1万元。
(二)其他税费
1、耕地占用税,按每平方米2元计算。
2、商品菜地开发建设基金,按每亩1万元计算。
3、征地管理费,按征地总费用的3%计算。
由国土资源部门严格按有关规定使用。
4、耕地占补平衡造地费,平均每亩4000元,统筹调剂使用,省国土资源厅负责监督验收。